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情况说明考勤

情况说明考勤

情况说明考勤

情况说明

尊敬的领导:

经xx本人提出,xx年xx月xx日(星期xx)xx与xx去办理xxxx 相关事宜。由于考勤表制作过程中,当日并未有xx的考勤记录且xx 本人也记不清当日情况,故xx年xx月xx日考勤记录按请假半天处理。

经核实, xx年xx月xx日(星期xx)xx与xx确与xx去办理xx相关事宜,且有xx本人证明以及灭火器单位开具发票时间佐证,现特向领导提出变更申请,请求将xxxx月考勤请假xx天变更为请假xx天,望批准!

办公室

年月日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附:《未打卡情况说明书》,《请假条》,《外勤工作登记表》)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6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三、工作时间:8:00-17:00(行政) 早班8:00-15:00 晚班13:00-20:00(门面)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人事部提出申请,由人事部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人事部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人事部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

未打卡情况说明范文

未打卡情况说明范文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未打卡情况说明 未打卡情况说明 姓名未打卡日期未打卡事由上级主管行政人事部部门负责人备注年月部门日,□ 上午上班□ 下午下班 注:请于未打卡之日起,3 日之内将《未打卡情况说明》交于行政人事部备案,如未填写,按缺勤计算考勤。 未打卡情况说明 姓名未打卡日期未打卡事由上级主管行政人事部部门负责人备注年月部门日,□ 上午上班□ 下午下班 注:请于未打卡之日起,3 日之内将《未打卡情况说明》交于行政人事部备案,如未填写,按缺勤计算考勤。 未打卡情况说明

姓名未打卡日期未打卡事由上级主管行政人事部部门负责人备注年月部门日,□ 上午上班□ 下午下班 注:请于未打卡之日起,3 日之内将《未打卡情况说明》交于行政人事部备案,如未填写,按缺勤计算考勤。请假情况说明申请范文 请假情况说明申请范文 随着企业办公自动化的发展,网上协同办公显的日趋重要,而工作流技术在协同办公系统的应用也日益普及。针对企业请假流程繁琐的问题,提出利用JBPM 工作流的方法,并应用实践中,效果良好。本文是XX为大家整理的请假情况说明申请范文,仅供参考。 请假情况说明申请范文一: 请假情况说明: 本人xx年x月x日剖腹产一对双胞胎男孩(两个男孩),产后出血,现在孩子4个月,产假已到期,由于是双胞胎及家庭不是很富裕,没有条件请育儿嫂,只

能和我的家人照顾孩子,有时饭都吃不上,暂时无法回到工作岗位,请领导谅解,批准我的假期,如果不是两个孩子,我是不会为公司领导添麻烦的。烦请领导能体谅我的难处。 另:据我了解《劳动法》的一些有关保护哺乳期妇女相关利益的材料,请领导过目,希望领导于情、于理、于法都能同意我的请求 《劳动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在第二十九条中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