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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干需要辞职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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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内必须上班么

员工没有递交辞职报告,也没有办理工作交接,就突然离开企业,失去了联系,企业面对不

辞而别的员工应如何应对。有朋友看过后说对于操作方法已经明白了,但是,这种类型的员

工工资应该如何支付呢?通常企业会停发工资、停缴社保,然后,就不再理会。实际上,这种

处理方式是错误的,今天,法务小编就来介绍这种类型的员工工资如何支付?首先,就员工不辞而别的现象,从法

律角度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

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对不辞而别

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次,员工不辞而别的,企业该如何应对?

1、劳动关系的终结

劳动关系的终结需基于法定事由或一方(含双方)的意

思表示,在劳动者没有明确作出终

止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也没有做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的前提下,

劳动关系并不当然终止。此时,对于不辞而别应理解为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在实践当中,

不辞而别的员工一旦反悔,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等,

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

定,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送

达劳动者或者进行了公告,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既未履行法定程序作出解除劳

动合同的决定,送达劳动者或者进行公告,劳动者主张予以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

付经济补偿金。

律师建议

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

的争议和风险。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

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

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

销毁。只有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无工资卡、无

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

支付。

律师建议

从风险控制角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前来领取工资,若劳动者未按通知前来

领取,用人单位不承担工资拖延的责任。

3、用人单位是否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因通知障碍,导致后合同义务无法履行的,依法不承担

损失赔偿责任,但仍应以用人单位履行通知义务为前提。

律师建议

企业应制定全面的规章制度,遇见此类事件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若没有相关制度,

企业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员工,说清楚相关事实,并要求员工说明未到岗的理由。员工如果

未回应,企业便可以以旷工理由辞退。在此期间企业为员工多缴纳的社保金额,企业可以依

法扣回。如果不足,企业可以起诉追回员工个人部分。最后,对于员工不辞而别,企业该如何预防?

1、如何解决通知障碍问题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相关通知义务,故通知文本是否能有效送达成为关键。许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用人单位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败诉。故建议用人单位

在《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明确“法定通知地址”,作为用人单位送达相

关文件的合法途径。劳动者填写地址错误的,自行承担送达不能的责任。未履行地址变更后

的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知法定通知义务的,亦自行承担责任。在明确告

知法定通知地址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出现员工不辞而别且无法联系的情形,用人单

位不承担通知障碍的法律责任。

(1)如果企业能够联系到员工,可以要求员工递交一份书面辞职报告,或者由企业为其提

供辞职报告,写明“本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年×月×日”,然后,由员工签

字确认,这样就能免除企业在法律上的潜在风险。

(2)如果企业联系不上员工,可以视作旷工处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一般都会规定旷工多

少天属于严重违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严重违纪,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应给员工发出一个书面通知,通过ems快递送达员工处,从而

免除后顾之忧。

2、如何解决损失赔偿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损失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为此提起诉讼,显然不具有现实意义,因为诉讼成本与诉讼收益不成正比。另外,员工不辞而别又不

属于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故用人单位亦无法通过设定违约金来制约此种行为。根据劳动

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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