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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师18年秋季《美术教学法》期末考核参考答案

东师18年秋季《美术教学法》期末考核参考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美术教学法》

满分100分(东师2018年秋离线作业)

一、判断下列观点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每题10分,共50分)

1、“一专多能”,将成为一名合格的美术教师必备标准。

[答案]:正确。所谓“一专”,是指美术教师应精通一项技能,无论是素描、油画、国画、水彩或手工。经常阅读报刊、阅读网络,能能够让你对世界保持一种新鲜感。"多能”是指美术教师的知识面要尽量广一些,杂一些,深一些,提升自己的支持性知识的质量,积极进行教学反思,不断丰富实践性的知识。

2、作为美术教育工作者,我们不仅要努力地传播美术文化,而且同样要注意在自己的教学活动中,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答案]:正确。

l、加强学习的独立性,保持应有的好奇心。

2.增强问题意识,在课堂听讲和读书学习中,注意发现问题,提出问题。

3、注重思维的发散,在解题练习中进行多解、多变。

3、素质教育实质上就是培养学生体、音、美等方面素质的特长教育。

[答案]:错误。素质教育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型教育。

4、创造性思维不是生来俱有的,而是后天认真思考、培养锻炼出来的。

[答案]:正确。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就具有极强的直觉能力。他非常重视实验。大学时,他用大部分时间在实验室里操作,迷恋于获得的直接经验。这些经验使他从马赫、休谟等人的著作中吸取合理的思想,抛弃其唯心论、不可知论的错误观点,从而形成自己一整套相对论的体系。

5、如何在艺术教育中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以便于适应今后的国际竞争,是美术教育发展的新趋势。

教育法学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教育法学 一、填空和选择 1、了解世界最早、美国最早的、我国第一本教育法学著作是什么人编写的,书名是什么,主要内容是什么。 世界最早: 汉斯·赫克尔与希普教授,于1957年合著的,《教育法学》; 书的主旨是倡导教师在教育上的自由,由三编构成; 美国最早: 诺尔特和林恩于1963年编写出版的,《学校法——教师手册》; 以判例为主要素材编写的 中国最早: 米桂山、龚有明为北京市各类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编写的教材,《教育法概述》 第一本以教育法学命名的专著——张维平《教育法学》,阐述教育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 2、了解我国教育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四个基本阶段。P14 1.问题提出阶段,20C 70S末——20C 80S中。这一阶段在反思了以人治教的种种弊端的历史教 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校的主张; 2.体系探索阶段,20C 80S中——20C 80S末,这一阶段以我国颁布了对全国人民教育生活产生 重大影响的义务教育法为契机,开拓了教育法学研究的新局面; 3.学科基本定型阶段,20C 80年代末——20C 90S初,专门阐述教育法规的专著终于在我国出 版 4.教育法学理论深化发展阶段,1993年以后,这一阶段某些专题研究获得较为充分的展开 3、了解教育法规的本质特点:阶级性和公共性。P33 1.教育法规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阶级性,这是教育法规最根本的本质特性; 2.教育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具有社会性质。 4、了解教育法规的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P38 ●目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保障教育的平等与效率和教育的自由与秩序上; ●工具价值体现在分配与确认,指导与评价,规范与保护等方面。 5、了解我国教育法规的纵向形式,了解各层次教育法规的主要制定机关。P43 1.教育基本法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并发布实施 2.单行教育法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并发布实施的有关教育某一方面的法律,这一表现形式的规 范性文件一般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XX法,XX条例) 3.教育行政法规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为国务院 4.教育行政规章是根据宪法、法律和国家行政法规的授权,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业务主 管机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制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发挥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发展的教育行政规章有由教育部单行发布的,也有由教育部和其他部委联合发布的,根据规范对象的性质而定 5.地方教育法规,由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只在其行政区域内生效 6.地方教育行政规章,地方政府有权制定,主要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地方政府制定

国际私法期末整理

国际私法期末整理

国际私法期末重点整理 说明:名词解释在第二、三、四章中,第一章、第二章和最后一章是小题目。 第三章涉及各种各样的题型,案例分析出在这里。 重点是第二、三、四、九、十章。 论述不是死题目,法条滚瓜烂熟,加上上课讲的东西整理,论述题ok,夸侵权、合同好几章。大的方面、细的方面都要说到。实际上说的是我国的立法。 简答题按书上的背。 案例分析模板:本案应适用xx法作为准据法。xxx 的财产为动产。我国法律规定,xxxxx。本案中,xxx的法定住所在xxx。但xxx经常居住地和住所不一致。根据xxx第xxx条规定,xxxx。因此,xxxx,故本案应适用xxx法。 第一章概述(小题目) 调整对象: ①国际私法中调整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基础地位) ②国际私法中调整实体权利义务的规范(分为冲突规范和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 ③国际私法中调整程序的规范(分为国际民事诉讼法和国际商事仲裁法)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国际性的涵义(涉外) 国际性=跨越法域的界限 主体的涉外性:民商事关系的主体有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法人或是特殊情况下参与民商事活动的国家或国际组织。 客体的涉外性: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境内 法律事实的涉外性: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法律原因或事实必须发生在国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它情

东师2018年秋季《教育学(高起专)》期末考核[参考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东北师范2018年秋季离线作业] 《教育学》 满分100分 一、判断并说明理由(每题8分,共40分) 1、教育决定社会发展。 【答案】错误,教育是决定社会发展变革的最根本力量。教育是“人类社会的遗传基因”,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但在二者的关系上,是社会决定教育,而不是相反。“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是不能说明教育是决定社会发展变革的最根本力量的。 2、只有不好的教育,绝没有教育不好的学生。 【答案】错误,只有不好的教育,绝没有教育不好的学生。教育固然是影响人发展的重要因素,教育对人的发展决不是无能的,但人的发展受制约于诸多因素,教育不是万能的。因此不能说“只有不好的教育,绝没有教育不好的学生”。 3、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出发点也是人。 【答案】错误,教育的对象是人,但教育的出发点不是人。教育应该从社会和个人的共同需要出发。 4、教师素质的高低是制约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原因。 【答案】正确,教师是受过专门培养的教育专职人员,他受社会的委托来培养人,懂得教育教学规律。教师的素质和水平,对于人的培养是最根本的。 5、“减负”要取得实效,就必须减少课程门类,少留或不留作业;少考或不考试。 【答案】错误。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减负同留作业和考试并不是对立的和矛盾的。“减负”的实质不是要求减少课程门类,降低课程难度,淡化作业和考试。“减负”要取得实效,也并不是必须减少课程门类,少留或不留作业;少考或不考试。 二、论述(每题20分,共60分) 1、谈谈你对教育的认识和理解。 【答案】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它同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

教育学期末考试题重点

一、名词解释 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产生于社会生活的需要,而归根到底产生于生产劳动;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会制造工具,使用工具,从事生产劳动。 狭义的教育主要是指学校教育,即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为一个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广义的教育指的是,凡是有目的地增进人的知识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增强人的 体质的活动,不论是有组织的或是无组织的,系统的或是零碎的,都是教育。 教育学:就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科学。 “课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侠义是指一门学科,广义是指所有学科(教学科目)的总和。 学科课程,是指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科学发展,分门别类地从各门科学中选择适合学生年龄特征与发展水平的知识所组成的教学科目。 活动课程与学科课程相对立,它打破学科逻辑系统的界限,是以学生的兴趣、需要、经验和能力为基础,通过引导学生自己组织的有目的的活动系列而编制的课程。 教学是在一定的教学目标的规范下,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教育活动。在这一活动中,学生在教师的有计划地组织与引导下,能动地学习、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发展自身的智能与体力,养成良好的品行与美感,逐步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简言之,教学乃是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能动地学习知识以获得个性发展的活动。 班级上课制:班级上课制是一种集体教学形式,它把一定数量的学生按年龄与知识程度编成固定的班级,根据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安排教师有计划的向全班学生集体上课。 优点:效率高,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年龄特点和发挥学生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注重集体化、同步化、标准化。缺点:不能照顾个别差异、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志趣、特长和发展他们的个性 “人的发展”有两种释义:广义:个体从出生到生命的终结,其身心各方面发生的一切变化,是个体潜在素质变成现实特征的过程。狭义:个体从出生到成人的变化过程。(儿童的发展 学校教育制度概念 1.定义:即狭义的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具体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填空 1.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产生于社会生活的需要,而归根到底产生于生产劳动。 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他的社会职能,就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促进新一代人的成长。

国际私法考试知识点整理

一、总论 1.调整对象(什么是涉外民事关系+司法解释第一条?) 2.国际私法渊源(国内立法、国际立法以及对私法发展做出极大贡献的几个组织非常有名的常设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3.国际私法发展历史(系统图;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及其思想如巴托鲁斯,说出来一个人的名字知道他有哪些学说,重点的一些人还要知道他的学说的内容是什么,以及他的学说在国际私法史上起到了什么作用比如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跳出了法则区别说的长达五百年的对私法学界的统治,从法律的本质到对法律关系的分析) 4.中国的国际私法历史(有名的话语) 5.近代国际私法第一部成文的国际私法是谁? 6.2010年10月28日颁布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和2013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关系,各自的亮点 7.国际法主体(自然人和法人、把法律适用法民事主体篇里是怎么规定的记住(住所、国籍、经常居所地的规定))、国家法人(国家主权及豁免是哪些层次的豁免,三个基本的豁免) 二、冲突法 1.冲突规范的定义、连接点的定义、冲突规范的构成、范围系属、系属公式冲突规范的类型,给你一条冲突规范,很快地判断出来它的类型及其范围、系属、连接点在哪里? 2.冲突规范的一般制度:反致、法律规避、识别、查明、公共秩序保留,以及先决问题的概念。

(一)、国际/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8条第1款: “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二).试述国际私法的渊源。(国内立法、国际立法以及对私法发展做出极大贡献的几个组织非常有名的常设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一.国内立法 1.各国国际私法的主要模式 (一)分散立法式 (二)专章专篇式 (三)单行立法式 2.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的主要特点及趋势 1. 在立法模式上呈现出法典化的发展趋势。 2.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不断扩大,适用范围愈加广泛。 3. 弹性连结因素在立法中被广泛运用。 4. 政策定向和结果选择的方法在法律选择中受到重视。 二.司法判例 判例是指法院对具体案件的裁判具有法律束力,成为以后审理同类案件的依据。 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对司法判例的态度 第一,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权威的法院判例不仅是国际私法的渊源,而且是主要渊源。第二,在大陆法系国家,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成文法 二、我国对司法判例的立场与态度 承认司法判例在我国国际私法中的渊源地位,对指导法院的审判,发展我国对外民商事关系,维护中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国际私法的立法进程均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司法判例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发挥作用: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总结我国涉外民事审判的实践经验,对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立法或司审判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所作出的解答”、“批复”等指示性司法解释,对法院和其他有关机关、个人具有拘束力。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个案请求所作出的各种“答复”、“批复”等,虽不具有普遍意义,但由于这类批复反映了我国最高审判相关对个案审判中具体问题的看法、意见,对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同类案件无疑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公布的一些典型案例,其中不乏国际私法方面的案例。这些案例的公布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对其审判处理结果的认可态度,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虽无法律约束力,却对法院审判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很大影响力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业务部门编辑出版了一些案例资料,同样对地方各级法院的司

东师《管理会计》期末考核离线作业

离线考核 《管理会计》 满分100分 一、概念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 现金流量:现金流量是评价投资方案经济效益的必备资料。具体内容包括:(1) 现金流出:现金流出是投资项目的全部资金支出。它包括以下几项:①固定资产投资。购入或建造固定资产的各项资金支出。②流动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所需的存货、货币资金和应收帐款等项目所占用的资金。③营运成本。投资项目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等。通常以全部成本费用减去折旧后的余额表示。(2) 现金流入:现金流入是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资金收入。它包括以下几项:①营业收入。经营过程中出售产品的销售收入。②残值收入或变价收入。固定资产使用期满时的残值,或因故未到使用期满时,出售固定资产所形成的现金收入。③收回的流动资产。投资项目寿命期满时所收回的原流动资产投资额。此外,实施某项决策后的成本降低额也作为现金流入。 2.弹性预算:弹性预算又叫可变预算,通常随着销售量的变化而变化,主要用于费用预算。其基本思路是按固定费用(在一定范围内不随产量变化的费用) 和变动费用(随产量变化的费用) 分别编制固定 预算和可变预算,以确保预算的灵活性。变动费用主要根据单位成本来控制,固定费用可按数额加以控制。 3.责任会计:是指为适应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对企业内部各责任中心的经济业务进行规划与控制、以实现业绩考核与评价的一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企业组织结构与其责任会计系统有在密切的关系,理想的责任会计系统应反映并支撑企业组织结构。 4.相关范围:管理会计中把不会改变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形态的有期间和业务量的特定变动范围称为广义的相关范围,把业务量因素的特定变动范围称为狭义的相关范围。 5.货币时间价值:是指货币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也称为资金时间价值。 二、简答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1.简述经营杠杆系数的变动规律。 答:产销量的变动与经营杠杆系数的变动方向相反;单价的变动与经营杠杆系数的变动方向相反只要固定成本不等于零,经营杠杆系数恒大于1;成本指标的变动与经营杠杆系数的变动方向相同;;在同一产销量水平上,经营杠杆系数越大,利润变动幅度就越大,从而风险也就越大。 2.简述责任会计制度的构成。 答:1、设置责任中心,明确权责范围。依据各部门经营活动的特点,将其划分为若干责任中心,明确职责范围,使其能在权限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 2、编制责任预算,确定考核标准。将企业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中心,作为其开展经营活动、评价工作成果的基本标准和主要依据。 3、建立跟踪系统,进行反馈控制。对每一个责任中心建立起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系统,定期将实际数与预算数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控制和调节经营活动。 4、分析评价业绩,建立奖罚制度。通过定期编制业绩报告,对各责任中心的工作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实际成果的好坏进行奖惩,从而最大限度调动各责任中心的积极性,促使其相互协调,提高生产经营

教育学 作业考核

《教育学》期末作业考核 满分100分 一、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如何认识我国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及基本走向? 答:目标:一、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二、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三、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四、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五、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六、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基本走向:一、课程改革转向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方向二、强化基础学科和学科基础知识的趋势三、加强道德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倾向四、课程综合化的趋势和问题五、课程生活化、社会化、实用化的趋势六、课程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趋势七、课程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发展的趋势。 2、学生为什么必须要接受教育? 答:学生接受教育首先是社会需要和个体需要的统一;社会需要其未来社会成员都是理想的能适应社会未来发展的需要,个人也需要适应社会从而在社会中获得理想的发展;学生是未完成的社会人,具有极大的可塑性。 二、辨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教育要培养人的世界视野,但不是培养“世界公民”。 答:正确。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地球村的时代,教育培养人必须要具有国际的视野,这是社会发展对人的必然要求。但在今天的时代里,还存在国与国的竞争和差别,还存在阶级和利益的冲突。教育还必须主要为本民族和本阶级服务。倡导培养“世界公民”是不正确的。 2、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实践活动,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成为人。 答:正确。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武器是科学,人类继承和掌握科学的最基本方式是教育。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是——思考的能力和劳动的能力,而提升这两种能力的是生产力水平、是科学。如果人类放弃教育,将一步倒退到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从人的本质角度讲,就是想低级动物的倒退。所以,从人的本质角度讲,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实践活动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成为人。 三、论述下列问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论教育在人的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及其实现条件。 答: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从广义上说,教育是环境的一部分,是一种经过有目的地选择和提炼的特殊环境,这就决定了它的特殊地位,即在人的身心发展中起主导作用。这是因为:第一,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方向性,是专门培养人的活动。它能根据一定的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按照一定的方向,选择适当的内容,采取有效的方法,利用集中的时间,对人进行全面的教育和训练,使人获得比较系统的知识和技能,形成一定的世界观和道德品质。第二,教育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系统性。学校教育是在各种规章制度的严格制约下进行的,它保证了教育、教学的良好的秩序,把人的发展所需要的一切时间和空间全部地投入到可控的程序之内,使教育、教学得以顺利地进行。同时,学校教育又具有系统的学习内容,这些内容既考虑了社会发展对人才规格的需要,又考虑了知识的逻辑顺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这样就保证了人才培养的高效率和高质量。第三。学校教

教育学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教育学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一、单选(15个/30分) 1、教育起源最古老的观点是神话起源论;法哲社家利托尔诺和英教家沛西·能提出生 物起源论;心里起源论的代表是美教家孟禄,其在《教育史教科书》中判定教育应 起源于儿童对成人无意识的模仿。劳动起源论也称社会起源论,代表观点:马哲。 2、古代埃及教育设置最多的是文士学校。特征:“以僧为师,以书(吏)为师”;古代 雅典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政治家和商人;古代斯巴达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军人。古罗马 帝政时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演说家; 3、《学记》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教育专著;昆体良《论演说家的教育》被称 为世界上第一本研究教学法的书。是西方第一部教育著作。 4、最早提出“教育学”概念的是英国科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其将教育学作为一门 独立科学单独列出来。1632年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出版《大教学论》,被称作西方 教育思想史上第一部教育学著作。 5、“现代教育学之父”或“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是德国教育理论家赫尔巴特,其在 1806年出版的《普通教育学》被认为第一本现代教育学著作;在教学理论上将教 学过程分为:明了、联想、系统、方法等四个阶段,被视为“传统教育派”的代表。 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在大学里讲授,最早始于德国哲学家康德。 5、以教师的语言为主要媒介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知识、表达情感和价值观念的教育方法是( A ) A.演示法 B.讲授法 C.谈话法 D.陶冶法 6、传统教学的“三中心”指( D ) A.学生中心、活动中心、生活中心 B.学生中心、社会中心、实践中心 C.教师中心、实践中心、生活中心 D.教师中心、课堂中心、课本中心 7、在学校教育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 C ) A.后勤工作 B.管理工作 C.教学工作 D.科研工作 8、美育的直接功能是( C ) A.育德 B.促智 C.育美 D.健体 9、关于师生关系的理论中,“儿童中心论”的代表人物是( B ) A.赫尔巴特 B.裴斯塔洛齐 C.杜威 D.夸美纽斯 10、人的身心发展是指( A )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

★★★法则区别说时代 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后期注释法学派的代表巴托鲁斯于十三世纪创立了该学说。法则区别说的产生被认为是国际私法的真正创立。 法国的法则区别说:中世纪对法国国际私法影响较大主要有杜摩林。杜摩林的“意思自治原则” 被誉为“契约自由的明珠”。 荷兰的法则区别说:该学说为十七世纪荷兰人胡伯所创立。《论罗马法与现行法》一书中提出了“胡伯三原则” (一)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Theory of statuta) 国际私法理论的创立通常被认为开始于十二至十三世纪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由十四世纪后期注释法学派而完成。 1.产生的历史背景 意大利资本主义的萌芽 经济的发展 城邦共和国产生 后期注释法学派Post-Glossarist 的兴起 2.主要观点 提出了解决各城邦民事法律冲突的“法则区别说”。“法则区别说”又称为“法则两分说”,即对各城邦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巴托鲁斯将其分为人法和物法,凡是涉及人的法律关系,适用关于人的法则;涉及物的法律关系,适用物的法则。并主张:人法适用人的住所地法,无法适用物的所在地法。 3.意义 标志国际私法理论形态的形成 提出许多具体规则 (二)法国杜摩林的意思自治说 巴托鲁斯创立的“法则区别说”在国际私法领域统治达五、六百年,期间十六、十七世纪法国与荷兰的学者们虽对国际私法作出过重大贡献,分别提出了著名的学说,但都仍然依法则区别说为基础,因此,它们都被称为法则区别说。 1.历史背景 十六世纪以后,法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已有相当的发展,特别是地中海沿岸各港口城市已与附近以及亚非一些国家建立了长期的贸易往来关系。但当时法国内陆地区仍然处于封建割据状态,政治法律制度极不统一,在南部成文法地区,罗马法仍然有效,北部则基本适用习惯法,而且当时的习惯法又有一般习惯法和各省的习惯法之分。 2.学说的内容 杜摩林(Dumoulin,1500-1566)是法国巴黎的一位著名律师,在其所著的《巴黎习惯法评述》一书中提出了他的主张,表现出了一种克服法律的封建性及削弱宗教法庭权力以及加强中央集权,统一各地区法律的强烈愿望。在赞同巴托鲁斯“法则区别说”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在契约关系中,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某一习惯法。这就是杜摩林的“意思自治原则”(Autonomie de volonte/autonomy of will)。 (三)荷兰胡伯(huber)的国际礼让说 1.历史背景 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荷兰的工商业经济在西欧日益强大,特别是当荷兰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建立荷兰共和国之后,为了进一步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自由经济,对外殖民扩张的需要,同时要求其利益在法律上能够得到保障,冲破封建的割据状态和绝对属地主义的束缚。

2017东师教育学期末考核

期末作业考核 《教育学》 满分100分 一、判断并说明理由(每题1分,共10分) 1、(√)教育的对象是人,但教育的出发点则是社会。 2、(×)教师的劳动具有很强的创造性。 3、(×)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着主导性作用。 4、(√)人的遗传素质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和可塑性。 5、(√)人的本质是一切现实社会关系的总和。 6、(√)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 7、(×)“班级授课制”不利于因材施教,必须取消。 8、(√)校长负责制的核心是校长全面负责。 9、(×)德育是由思想品德课来完成的。 10、(√)教育是“人类社会的遗传基因”,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如何认识我国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及基本走向?答:目标:1、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 2、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3、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 4、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 5、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 6、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基本走向:1、课程改革转向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方向;2、强化基础学科和学科基础知识的趋势;3、加强道德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倾向;4、课程综合化的趋势和问题;5、课程生活化、社会化、实用化的趋势;6、课程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趋势; 7、课程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发展的趋势。 2、学生为什么必须要接受教育?答:1、学生接受教育首先是社会需要和个体需要的统一;2、社会需要其未来社会成员都是理想的能适应社会未来发展的需要,个人也需要适应社会从而在社会中获得理想的发展; 3、学生是未完成的社会人,具有极大的可塑性。 三、辨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教育要培养人的世界视野,但不是培养“世界公民”。答:“教育要培养人的世界视野”是正确的。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地球村的时代,教育培养人必须要具有国际的视野,这是社会发展对人的必然要求。但在今天的时代里,还存在国与国的竞争和差别,还存在阶级和利益的冲突。教育还必须主要为本民族和本阶级服务。倡导培养“世界公民”是不正确的。 2、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实践活动,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成为人。答:正确。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武器是科学,人类继承和掌握科学的最基本方式是教育。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是——思考的能力和劳动的能力,而提升这两种能力的是生产力水平、是科学。如果人类放弃教育,将一步倒退到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从人的本质角度讲,就是想低级动物的倒退。所以,从人的本质角度讲,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实践活动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成为人。

教育学考核作业

《教育学》期末作业考核 一、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如何认识我国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及基本走向? 答:目标是 一、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二、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三、密切课程内容与生活和时代的联系。四、改善学生的学习方式。五、建立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评价与考试制度。六、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制度。 基本走向是 一、课程改革转向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方向。二、强化基础学科和学科基础知识的趋势。三、加强道德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倾向。四、课程综合化的趋势和问题。 五、课程生活化、社会化、实用化的趋势。六、课程个性化和多样化的趋势。 七、课程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发展的趋势。 2、学生为什么必须要接受教育? 答:学生接受教育首先是社会需要和个体需要的统一;社会需要其未来社会成员都是理想的能适应社会未来发展的需要,个人也需要适应社会从而在社会中获得理想的发展;学生是未完成的社会人,具有极大的可塑性。 二、辨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教育要培养人的世界视野,但不是培养“世界公民”。 对。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地球村的时代,教育培养人必须要具有国际的视野,这是社会发展对人的必然要求。但在今天的时代里,还存在国与国的竞争和差别,还存在阶级和利益的冲突。教育还必须主要为本民族和本阶级服务。倡导培养“世界公民”是不正确的。 2、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实践活动,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成为人。 对。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武器是科学,人类继承和掌握科学的最基本方式是教育。 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是——思考的能力和劳动的能力,而提升这两种能力的是生产力水平、是科学。如果人类放弃教育,将一步倒退到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从人的本质角度讲,就是想低级动物的倒退。所以,从人的本质角度讲,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实践活动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成为人。 三、论述下列问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论教育在人的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及其实现条件。 答:一般教育常指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影响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一、教育能够制约人的遗传素质对其身心发展的影响。 第二、教育能够调节和选择环境对人的身心发展的影响。 第三、教育能够系统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方向、速度和水平。 ⑵发挥教育主导作用的前提(即条件) ①人的可教育性:即人具有接受教育的天赋素质和潜在能力。人之所以具有可教育性,主要在于人具有可塑性,而人的可塑性表现为人的感觉器官和心理机能是“未特定化”的。正是这种“未特定化”,为人通过教育而获得发展敞开了无限多样的可能性。人的“未特定化”,使他能适应环境,使用权他不受特定的生活环境的限制,使他为了生存也无须改变自己的生物本性、生物结构,而只需变化自己的外在生活方式、生存环境。人的“未特定化”是人的可塑性的前提,而可塑性又是人

教育学基础期末考试考点及

《教育学基础》期末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 教育: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传承社会文化、传递生产生活经验的基本途径。广义的教育指能增长人的知识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提高人的认识能力、增强人的体质、完善人的个性的一切活动,它包括有计划的和偶然的教育、有组织的和无组织的教育、有固定场所和无固定场所的教育等等。 狭义的教育主要指的是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以影响入学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 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从而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教育目的:是社会对教育所培养出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要求,它规定了通过教育要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质量和规格的人 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教师专业发展有广义跟狭义之分。广义的教师专业发展包括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两个方面。其中教师群体专业发展指的是教师职业不断成熟,逐渐达到作为一门专业所要求的标准,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指的是教师个体在专业素质方面不断成熟,并逐渐从新手教师成长为专家型教师的过程即为狭义的教师发展 课程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的培养目标,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学科课程:是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目标和科学发展水平。从各门科学中选择出适合一定年龄阶段学生发展水平的知识,组成各种不同的教学科目。 课程计划:课程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和不同的层次,不同类型学校的培养目标,有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方面做出全面安排,具体规定学校设置的课程,各门课程开设

国际私法期末复习重点归纳

1、国际私法调整对象:就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国家民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国际的或跨国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是一种超越一国范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直接调整方法,间接调整方法。 所谓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法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如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方法。其间接调整方法就是借助冲突规范来实现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的体系,示范法应分为总则、管辖权、法律适用、司法协助喝附则五大章。主体为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司法协助三大部分。 3、国际私法渊源:国内立法,司法判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学说或法理。 4、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目前国际上最主要的统一国际私法的常设政府间国际组织。 5、国际私法主体:是指能够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住所与居所的区别:住所是久住之处,居所只是暂住或暂居之处。 法人:是指按照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并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对于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取登记主义。对于法人的住所,我国采取的是主事务所所在地说。 6、外国法人的许可:是内国根据本国的法律对外国法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承认并允许其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过程。一般来说,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外国法人依有关外国法律是否已有效成立;二是依外国法已有效成立的外国法人, 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同一个相同的社会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7、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国民待遇是指内国给予外国人的待遇和给予本国人的待遇相同,即在同样的条件下外国人和内国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相同。它有如下特点:1、当今的国民是一种互惠待遇,但并非以一定条约和法律上的规定为条件;2、国民待遇仅就一般状态而言,并不意味着外国人与内国人在具体的民事权利享有上完全一样;3、国民待遇的范围常在条约中做出限制。 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授予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同国民待遇相比,有如下特点:1、两者的规定方式不同。最惠国待遇必须以双边或多边条约的规定为基础,而国民待遇既可以在国内立法中,也可以在国际条约中规定;2、两者的待遇标准不同:最惠国待遇是以施惠国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待遇为标准,而国民待遇以本国国民待遇为标准。 3、两者的目的不同。最惠国待遇是为了使处于一国境内的不同外国人处于平等地位;而国民待遇则是为了使外国人在某些领域与内国人的民商事地位平等; 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最惠国待遇适用于经济贸易的某些事项,,而国民待遇一般适用于概括性的一般问题。各国一般实行有限制的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条款在规定其范围的同时,常规定其例外条款。 8、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即对同一民事关系因所涉国家法律规定不同而发生的在法律上适用上的冲突。 产生原因:1.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互不相同2.各国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事交往,发生大量的国际民事关系。3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4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解决办法:1、冲突法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来确定各种不同性质的国际民商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从而解决民事法律冲突)2、实体法调整方法(是指有关国家间通过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的方式,制定统一的实体法,以直接规定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 9、系属公式:所谓系属公式,就是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几种常见的系属公式:1、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联系点的系属公式。2、物之所在地法,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所在国家的法律,它常用来解决物权特别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律冲突问题。3、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所属法域的法律。4、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的那个法域的法律。5、法院地法,是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6、旗国法,就是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7、最亲密联系地法,是与国际民商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10、准据法的概念:是指经冲突规范指引用来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具体实体法规则。

东师国际私法期末考核.doc

东北师范大学网络学院 国际私法期末考核 island [选取口期]

期末作业考核 《国际私法》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胡伯三原则 答:即“国际礼让”说。产生于十七世纪的荷兰,其主要代表人物是弗里斯兰省高级法院法官胡伯。他在《论罗马法与现行法》一书中的第二编提出了著名的三大原则:一是一国法律只适用于该国领域,并且适用于该领域内的全体臣民;二是凡居住在一国境内的人,无论其为经常居住或暂时居住,都属其臣民;三是在他国领域内有效适用的法律,在内国领域内亦可依据礼让原则,准予适用。 2.最惠国待遇 答: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一方依照条约之规定,将它己给了或将来可能给了第三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的优惠待遇,同样地给予缔约另一方的自然人或法人。 3.间接反致 答:间接反致。又称“直接再反致”或“大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援引乙国法,乙国的冲突规范又指定适用丙国法,但丙国的冲突规范还是指定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便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4.域外调查取证 答:域外调查取证是指案件的受诉法院在征得有关国家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提取案件所需的证据,或通过司法协助的途径,以请求书的方式委托有关国家的主管机关所进行的取证。司法机关委托有关外国司法机关就涉外案件的某些事项代为调查取证。 二、简述题(每题10分,共40分) 1、各国在国籍生来取得上的原则或主张有哪些? 答:1)、血统主义原则,即由父母的国籍来确定子女的国籍。 2、)出生地主义原则,即以一个人的出生地来确定其国籍。 3、)混合主义原则,即一个国家同时采用上述两项原则。又包括两种情况:或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或以出生地主义为主以血统主义为辅 2.准据法的特点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准据法。详细地说是指:经冲突规范援引的、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体法规范的总称。它具体表现如下特点: 首先,准据法必须是经过冲突规范援引的法律;凡未经特定的冲突规范(包括统一冲突规范)指定适用的法律,都不能称Z为准据法。 其次,被援用的准据法也应是特定的、并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国内实体法;基于在接受反致情况下的内国冲突规范援用的外国冲突法,以及实体法条约和国际惯例都不是准据法。

最新财政学期末考试复习重点复习过程

财政学 第一章财政学对象 财政的本义:财政是指国家的一个经济部门,及财政部门他是国家的一个综合性经济部门通过他的收支活动筹集经费资金以保证国家职能的实现财政的本质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1.财政运行的主要特征:1.阶级性与公共性2.强制性与非直接偿还性3.收入与支出的对称性(或平衡性) 2.财政职能: (1)资源配置职能:1.在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职能的前提下,确定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范围,确定财政收支占GDP的合理比率,以实现资源配置总体效率。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支出,提高资源配置的结构效率。3.合理安排政府投资的规模和结构,保证国家重点建设。4.通过政府投资、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等手段,带动和促进民间投资、吸引外资和对外贸易,提高经济增长率。5.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本身的效率。 (2)收入分配职能:1.划清市场分配和财政分配的界限和范围,避免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2.规范工资制度3.加强税收调节 (3)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 3.市场失灵:外部性效应指某个经济主体在市场活动中没有得到补偿的额外成本和额外收益。即外部效应有可以区分为正外部效应和负外部效应。当出现正外部效应时,生产者的成本大于收益,出现利益外溢,得不到应有的效益补偿;当出现负外部效应时,生产者的成本小于收益(收益大于成本)时,受损者得不到损失补偿。由于外部效应的存在,市场竞争就不可能形成理想的效率配置。 4.财政学两个基础概念: (1)公共物品 1、公共物品含义:由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公共部门提供用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称为公共物品。

2、区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两个标准:(1)排他性和非排他性(2)竞争性和非竞争性 3、免费搭车:免费享用公共物品的利益 (2)公共需要 1、含义:社会的公共需要 2、特征: (1)是社会公众在生产、生活和工作中的共同需要,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人人有份的个人需要或个别需要的数学加总,而是就整个社会而言,为了维持社会经济生活,为了维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也为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必须由政府集中执行和组织的社会职能的需要 (2)公共需要时每一个社会成员可以无差别的共同享用的需要,一个或一些社会成员享用并不排斥其他社会成员享用 (3)社会成员享用社会公共需要也要付出代价(如缴税或付费),但这里的规则不是等价交换原则,各社会成员的付出与其所得是不对称的,不能说谁多付出就多享用,少付出少享用,不付出不享用 (4)满足公共需要是政府的职责,所以,满足公共需要的物质手段,只能是通过政府征税和收费支撑的由国家机关和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物品 3、地位:共同的、历史的、特殊的 4、范围:(广)包括政府执行其只能以及执行某些社会职能的需要,包括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风险产业的投资广义上:还包括政府为调节市场经济运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各项政策提供的服务,等等 第二章财政支出概论 1.购买性支出购买性支出直接表现为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活动,包括购买进行日常政务活动所需的或用于国家投资所需的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前者如政府各部门的事业费,后者如政府各部门的投资拨款。 共同点:财政一手付出了现金,另一手相应地购得了商品和服务,并运用这些商品和服务实现了国家职能。 2.转移性支出转移性支出直接表现为资金无偿的单方面的转移。这类支出主要有补助支出、

国际私法考试重点

第一章、国际私法的概念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其构成有什么特点? 答:(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2)其构成特点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中至少有一个因素与国外有联系。 2、国际私法的规范主要包括哪几类? 答:国际私法的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四类:(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2)冲突规范;(3)国际统一实体规范;(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第二章、国际私法的渊源 3、国际私法的渊源? 答: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国内法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和司法解释,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判例和法理学说虽然对国际私法渊源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但不属于我国国际私法渊源的范畴。 第三章、国际私法主体 4、自然人国籍冲突的概念和解决方法? 答: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分为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两种。国际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国籍的情况,消极冲突就是一个人没有国籍的情况。积极冲突的解决: (1)当事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则内国国籍优先;(2)均为外国国籍,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没有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消极冲突时,适用其经常居住地法律法律。 5、住所冲突的解决方法? 答:(1)住所的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 经常居住地为住所。(2)住所冲突的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 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自然人经常居住地不明的,以其现在的居所地法作为经常居所地法。 第五章、法律冲突 6、法律冲突的实质和原因 答:法律冲突是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对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不同却都要求适用的现象。 实质是相关国家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产生的原因:内、外国民事法律规定不同;内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7、法律冲突的种类 答:按领域分公法冲突和私法冲突;按内容分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按性质分空间上、时际、人际法律冲突。 8、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答:公法冲突:内国法优先,不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私法冲突:国际礼让与等效原则, 相互承认外国私法在内国的域外效力。时际法冲突:新法优于旧法,法不溯及既往。 第六章、冲突规范 9、“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这是一条什么规范,其范围、系属、连 接点是什么。

东师2015年春季《管理学》期末考核作业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 《管理学》 满分100分 一、简述题(每题10分,共50分) 1. 公平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什么?你认为应怎样提高员工的公平感? 答:每一个人不仅关心自己的工作能力所得到的绝对报酬,而且还关心自己的报酬与他人报酬之间的关系。他们在比较这些关系中作出判断,如果发现自己所得与付出之比与其他人相比不平衡,就会产生追求公平的动机与行为,其结果可能会降低生产效率,降低产出质量,缺勤率或自动离职率会上升。 2.内部提升与外部招聘各有何优缺点? 答:内部提升的优点:有利于调动内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2)有利于吸引外部人才;(3)有利于保证选聘工作的重要性;(4)有利于被聘者迅速展开工作。 内部提升的缺点:引起同事的不满;(2)可能造成“近亲繁殖”现象。 外部招聘的优点:被聘干部具有“外来优势”。(2)有利于平息和缓和内部竞争者之间的紧张关系;(3)能够为组织带来新的管理方法和经验。 外部招聘的缺点:外聘人员很难迅速打开局面;(2)组织对招聘者的情况不能深入了解;(3)外部招聘会打击内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 有人认为:“计划不如变化快,制定计划是应付上级检查,实际上根本没用”,对此你有何认识?答:计划是对未来所要从事的事业的谋划、规划和打算。计划可以起到如下作用:(1)为组织成员指明方向,协调组织活动;(2)预测未来,减少文化的冲击;(3)减少组织的重叠和浪费性的现象;(4)设立目标和标准以利于控制。所以题目中的说法是错误的。计划是十分有必要的。 4.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和基层管理者在管理技能上有何异同点? 答: 1、基层管理者。主要职责是直接指挥和监督现场作业人员,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和指令。他们主要关心的是具体任务的完成。基层管理者需要扎实的专业技能。 2、中层管理者。承上启下。主要职责是正确领会高层的指示精神,创造性地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有效指挥各基层管理者开展工作。注重的是日常管理事务。中层管理者需要丰富的管理技能。 3、高层管理者。对组织负全责,主要侧重于沟通组织与外部的联系和决定组织的大政方针。注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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