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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

个人所得税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和增长的重要经济杠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收入的不断增加,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人越来越多,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但不可否认,个人所得税征管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的收入现状

以无极县为例,个人所得税是该县地税收入的主要****之一,在地方税各税种的征收中约占总税收收入的40%左右。据统计,XX年1-7月份入库个人所得税收入82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2.6万元,增长1.5%。其中:工资薪金所得89.1万元,占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的10.7%,同比增加33.8万元,增长61.25%。由于当前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征管还不完全到位,导致该税种一定程度的大量流失。比如:从在地税办理登记情况来看,无极县境内办理个体登记纳税人为3952户,而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登记的纳税人仅为24户。这24户中安装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软件的也仅有16户,由于收入不透明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税款的大量流失。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差,难以确保税款的应收尽收。

由于业户纳税意识淡薄,致使不少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后不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从县工商部门接收过来的年度数据与税务登记比对情况来看,尚有619户纳税人已在工商机关办理了营业执照而未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占登记总户数的18.7%。此外在农村中还有大量农闲时利用机动三轮车搞运输、赶集户、盖房班(农村小建筑施工队)等等,这些经营者抱有“税务机关查着就软磨硬泡,能躲就躲、能逃就逃,查不着就是便宜”的心态,且大多是无证、无照零散税源,易漏难管,极易造成该税种税款的流失。

(二)、征管手段力不从心

个人所得税数额分散,流动性大,现金交易多,是税收征管中范围最广、隐蔽最深、难度最大、征收成本最高的一个税种。这在客观上要求税务机关要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及现代化的征管

手段。而地税部门征管的税种多、范围广,人员有限,对个人所得税投入的征管力量不足,一个税务人员往往集征收、管理、检查三项职责于一身,工作量大,无暇顾及,税收流失防不胜防。

单就无极县大陈税务所为例,该所共有正式干部4名,一名所长、一名征收人员兼会计、两名管理人员,却所辖两个乡40多个自然村的税费征收工作,很难做到应收尽收。

(三)、收入不透明,申报不实

个人收入****渠道多,收入形式复杂,职工工资、薪金之外的收入有明有暗,有现金有实物,在全部收入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目前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信用化程度很低,个人收入分配主要依靠现金支付结算,要完全真实反映一个人的实际收入是很困难的,靠地税部门全身心的投入检查,也是不现实的。正是个人收入的这种不透明,导致征收严重不足于准确计量(四)、源泉控管难以全面落实

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薪阶层的具体征收方式是源泉控制、代扣代缴为主,同时辅之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但实际执行的情况并不尽人意。从理论上讲,只要各部门、单位、企业认真执行代扣代缴制,是可以控制和调节相当大的高收入者的收入的。然而,由于受利益驱使或各种因素干扰,有的部门、单位、企业不愿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有的怕得罪人,怕麻烦,消极应付,不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些有源泉控制的环节放松,必然导致大量的漏税和调节乏力。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措施

(一)、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

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良好的治税环境能够促进纳税意识的增强,凡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比较成功的地方,都有一个纳税人自觉纳税的社会氛围。要营造公民自觉纳税的社会大环境,需要系统的进行多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媒体对税法的多层次、多环节、多方位的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公民有资料,使税法深入千家万户,人人皆知。其次,是要在加强税收征管手段现代化的同时,加强纳税服务,深入开展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活动,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一条龙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纳税申报的难度和压/> --> p>以上干部中实行申报制,使国家干部在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起带头作用。与此同时,继续加大源泉扣缴力度,落实和强化代扣代缴的责任机制。要在现行税收征管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代扣代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代扣代缴的法律约束力。对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既要予以经济的的重罚,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制定行业管理办法,促进税收收入的增长

一是建立重点税源档案和联席制度。无极县地税局针对所管辖区面积大、户数多、分步分散等实际情况,全面推行《段管片管责任制》,建立《税源户籍簿》,做到每户的生产经营、依法纳税等情况在户籍簿上有登记、有记录,特别是对年纳税额在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新规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16新规 国务院一则最新文件要求个人所得税改革(下称“个税”)要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新消息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的《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相关条款,也从征管条件上为个税改革亮起绿灯。个税改革终于要走出不断上调“起征点”的死胡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今年将启动。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税实行分类征收。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类,分别对应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免征额)。 目前工薪所得税代扣代缴,征管比较到位,其他收入尤其是偶然发生的财产性收入征管相对薄弱,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个税因此常常被诟病为工资税。 举例说,如果你一个月月薪是10万,个税税率高达45%,由企业代扣一分钱不能少,而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收入动辄上亿元,却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做到5%-10%的税率,包括一些炒房者,获益不菲,也只有20%的税率。 新税法主要对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1、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最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最新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

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个税四个方面的修订1、工薪所得扣除标

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问题的措施

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问 题的措施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还存在差距,在培养自己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上还有些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宗旨观念不够牢固。从思想上来看,自己对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总以为自己对公安工作比

较熟悉,有时对待来访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就嫌麻烦,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好,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对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认为自己已有 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对自己所干工作的业务和知识的学习放松了要求,没有自我加压和扩展自身价值的前瞻性。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

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因此,在看问题、想办法上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未来。在大是大非面前还尚能正确把握,但在小节方面就得过且过,不能从严要求自己。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次上调的原因分析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次上调的原因分析 王雪僮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100872)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与普通民众的生活联系的最为密切的一个税收种类,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自1981年以来,我国个税的起征点已经经过多次的调整,特别是2005年以后,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极为频繁。最新的个税起征点方案已经在2011年6月30日出台,频繁调整个税起征点的背后,必然隐藏着深刻的社会原因。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原因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变更的历程分析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密切的一个税种,无论是纳税的主体还是纳税的对象,与其他税种相比都有着极大的广泛性。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例举征税的个人所得共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移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其它个人所得。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征收已经有三十年的历史,自1981年以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就是我国税收工作中的一个固定内容。当时的起征标准是月收入达到800元,这个标准在当时的中国社会是很少中国公民能够达到的。1986年,国务院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标准进行调整,对中国公民的个人所得征税方法进行调整,将中国公民的个税起征点调整为400元,在一段时期内出现了内外双轨的双重标准。2005年,中国社会的经济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次得到调整,将800元提升至1600元。这是我国个税法修订以来进行的第三次调整,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初具规模后的首次对起征点进行的调整。随后的2007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再次得到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从2005年到2007年几年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经历了1200元大幅度的调整,这与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2011年三月的“两会”上,温家宝明确表示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将会成为国务院讨论的重要问题。此后学界对于将起征点调整到5000元进行力推,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1级由5%降低到3%。这一决定将在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最新的一次调整。 二、当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再次上调的原因分析 1.金融危机影响下的通货膨胀加剧。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影响,就是将全球独立的经济组织密切的关联起来,国际经济形势对每一个国家的影响变得更加深远和具体。我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但是对外经济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在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爆发经济危机以后,我国的经济也受到了冲击和影响,通货膨胀的效应变得越发明显,在“钱不值钱”的情形下,社会舆论和公众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整施与了强大的压力,可以说,金融危机的影响是导致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的一个重要外在原因。 2.个税调节有利于环节我国贫富差距带来的社会矛盾。在我国改革开放实行近三十年以后,我国的社会经济的确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但是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另一个社会问题,就是两极分化的贫富问题在中国社会越来越明显。个税征收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调节社会收入的分配,但是从当前来看,起征点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工薪阶层。工薪阶层作为中国社会的较大群体,这部分群体在财富的占有量上却是较少的,社会的大部分财富并没有掌握在这部分群体的手中,这就让我们对个税征收的目的产生了怀疑。减轻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是本次起征点调整的一个重要原因,起征点的调整有利于我国税收结构的完善,特别是当前贫富差距日益严重的情形下,应该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收。 3.缓解我国居民收入增加与G D P增长不均衡的现象。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个税起征点的频繁调整与GDP的增长速度密切相关。收入分配不合理,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我国居民收入增加的速度与我国GDP 增长的速度并不同步,在GDP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居民的个人收入却处于缓慢增长的状态,这就意味着在GDP增长中获得的大量社会财富并没有分配到普通的居民身上,这部分收入集中在一小部分人群的手中。在分配矛盾日益凸显的情况下,缓解由此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极为必要。并且通过个税起征点的调整,能够起到均衡二者之间增长关系的目的,起征点的调整不仅是对这一情况的遏制,更是为了更好的调整二者今后的发展关系。 参考文献 [1]刘华应,諲阳尧.澳大利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简介[J].税务研究.2010(1) [2]石坚.个人所得税制模式转换的配套条件研究[J].财政与税务.2009(6) [3]高德山.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的再思考[J].中国校外教育.2010(1) 金融财会 149 企业导报2011年第10期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摘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订立太晚,个人所得税法在修订后的使用过程中,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存在着税制不完善、公民纳税意识薄弱、执法不严、征收范围不全面、征收管理力度不足、起不到应有的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等问题,导致税款过多流失。故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让它更加规范化,符合国际惯例,同时建立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进程。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改进意见 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世界性的重要税种,全世界22个发达国家,17个国家以此税种为主,剩余国家个人所得税税收占税收收入的比例最低的也在14%以上,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在聚集财政收入,调控收入分配,调节经济发展方面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人才流动日趋频繁,跨国所得不断增多,国内居民收入来源也更加多样化。面对新形势,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难以适应,必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1、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我国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施了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随历经9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均、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起了较大的作用。但从整体情况看,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力度还鞭长莫及。导致这种局面最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 1.1、征收范围不全面 个人所得税在课税范围的设计上,可分为概括法和列举法。概括法即按课税客体的类别设置,列举法即按课税客体的具体项目分别设置。列举法又可以分为正列举方式和反列举方式。正列举方式即对税法中有确切订立的项目给予课税,尚未出现在税目中的项目不用纳税。反列举方式则是确切规定出不在纳税范围的项目,除此之外所有项目都要纳税。通常地,反

个税起征点上调的范本意义

个税起征点上调的范本意义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对税收体系有着多重影响。它意味着工薪阶层纳税比例的降低,也意味着直接税税种的个税收入占税收中收入比重降低,还意味着个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力度可能弱化。个税起征点上调之于民生意义在于,起征点上调,免征人群扩大,更多的人能自由支配手中的工薪,用于改善生活和居住水平,家庭养老、子女受教育、病患医疗等等,亦能得到相应的保障,内需和消费不振也会有适当的缓和。虽然500元的上调幅度极为有限,但至少彰显出国家对民生诉求的重视以及一种藏富于民的姿态。因而,即便起征点上调可能如专家所言会对宏观税收体系构某种不适应甚至是负面效应,也不能因此而忽视其对于国计民生的积极意义。毕竟,在民生问题上,姿态放得再低,都是应当的,即便这里面会有牺牲。 起征点由岿然不动到小额上调,不仅仅是民生意义上的胜利更涉及到基本权利的问题。如果个税起征点保持不变,意味着创纪录的23万多条民众意见以及85%的不赞成比率在个税修订开门纳谏中只是华丽却又没有丝毫价值和意 义的炮灰,公众好不容易争取到手参与开门立法机会,到最后却没有一丁点决策效力。而当对意见信息的处理缺乏知情权以及对公共立法缺乏参与权时,公众的基本权利失去了保障,没有权利意味着没有博弈,自然会有被玩弄欺骗的感觉,

从这个角度来看,个税起征点上调的范本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经济学层面,而有着权利回归本位的内涵。 所以,个税起征点上调传递出来的是两种层面价值,有对民生的尊重,更有对公众基本权利的尊重。其间的博弈过程固然艰辛,博弈结果也并非人们期盼的4000元、5000元甚至更高,但这丝毫不影响其本身范本意义。车船税法草案提出提高主流排量车型的税率时,民意沸腾,全国人大顺从民意,否决了加税的条款。现今,个税修订以同样的形式再现了民间力量参与公共决策博弈的胜利。所以,我们有理由期待,在大到国家立法小到地方各级听证会、座谈会的各项公共决策上,公众诉求能更多地被尊重、被感知、被摆放在正确的位置。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改革

摘要:摘要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在财政收入规模中的比重也在逐年提高。各地税务机关开展了纳税人自行申个人所得税的工作,完善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治理,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漏洞,抑制了偷漏税现象,促进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应当针对造成问题的原因采取相应的对策。2011年 6月的最后一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上调到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概况 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199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仅为72.7亿元,2004年达到1737.05亿元,十年提高了约24倍;占中国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也从1994年的1.4%,迅速提升至2004年的6.75%,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中国第四大税种和中国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近日,社会各界期盼已久的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立法进程,正在按照人大立法计划如期进行,修改方案已经在8月23日由国务院提请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从而进入人大立法的“一读”程序。 我国所得税制是1980年制定的,尽管中间有几次小的调整,但是我国现行税制的第一个重要的弊端就是起征点多年不变。第二个弊端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模式选择问题。大多数发达国家都选择一个综合所得税制模式,而中国选择的是一个分类所得税制模式。分类所得税制的一个重要缺陷在于处于同一收入水平的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不相同。由于收入来源不同,最后的实际税收负担也不相同。此外,我国现行所得税制没有考虑一些个案,比如同样的收入水平,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不一样,表面上看,纳同样的税好像很公平,但是这个纳税之后的生活负担能力或者承受能力可能截然不同。 目前国个税最大的弊端在于现行税制没有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没有起到调节社会公平应有的作用。首先,工薪阶层税负过重。如今国工薪阶层月薪3000元-5000元里面增加了很多的支出容,如住房公积、医疗支出、教育费用、养老保障,这部分月薪实际上对许多工薪阶层仅够维持生计用,但目前税制仍然按照富人的标准来对他们征税。其次就是调节的重点对象有失偏颇。中低

2015个税起征点规定

2015个税起征点规定 2015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还是3500元。 个税计算器2015、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5及算法 进入2015年了,各位上班族都关心起来2015年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怎么算,要用什么个人所得税计算器算的准确呢,在这里推荐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及方法,方便大家查询。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器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 税率 (%) 速算扣除 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3 超过4,500元至 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 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5 超过35,000元至 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 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7 超过80,000元的部 分 超过57,505的部分45 13,505 、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后的余额或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 ) 说明: 1、对照个税税率表时,不要以当前月工资收入所得来比照,要先计算出本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再用此应纳税所得额与上表比照,方能得到正确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上表是2011年个税改革后,起征点由2000元调整至3500元后的七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1年9月1日起开始使用。 为方便大家计算,小编现举个案例共大家参考。1、刘一凡2015年1月份工资收入5800元,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为800元,则张天乐这个朋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那么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 起征 点(3500元) = 5800 - 800 - 3500 = 150元,应纳税所得额1500元不超过1500元,适用税率表一级,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 1500 x 3% - 0 = 45元。

我国个税现状

我国个税现状 最近,两会期间,关于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成了各方热议的话题,究竟个税起征点定为20000元还是更高,似乎攸关百姓减负和增加内需大计,各方争论激烈。实际上,以2010年为例(本文部分引用国家2010对外公布数据):全国税收总收入为73202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仅为4837亿元,只占总税收的6.6%,而且由企业代缴。最终由消费者承担的间接税才是百姓税负沉重的主要原因。真要为百姓减负,更应拿占税收更大头的间接税开刀。忽悠大家关注点个税起征点,说穿了,只是一个障眼法而已。 误区一:纳税养肥腐败分子 A面:“交的税都让政府官员给腐败了!” B面:“税收是为了公共开支。即使中国人都不纳税,政府要想腐败,人民也无法阻止,因为政府手里有印钞机。” 在欧洲、非洲等地,没见他们的公民对税这么反感,对纳税的抵触情绪这么大。我们调查了国内不同阶层的人,几乎都不想纳税,问其理由,说是交的税都让政府官员给腐败了,百姓勒紧腰带过日子,公务员却每年仅吃喝玩乐就就花掉纳税人上万亿元,相当于全国人民每人奉献出800元供官员“潇洒”。 有这种情绪可以理解,这些年,腐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腐败官员贪污浪费了纳税人不少钱,有的把贪污受贿的资金转移到国

外银行,把自己的老婆孩子弄到资本主义国家享乐,自己留在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当“裸官”。 其实,税收与腐败没有必然联系,税收不是为了腐败,腐败也不依靠税收。世界上最清廉的国家反而大多数是税负重的国家,最腐败的国家反而是税负轻的国家。2009年,世界最廉洁指数排在中国前面的国家,多数国家的税负率高于中国。根据经合组织发布的数据,经合组织国家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百分比远远超过中国,平均为34.8%,而中国仅为18.4%。(见下图)

我国调整个人所得税的影响、意义和价值

我国调整个人所得税的影响,意义和价值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2011 年 6 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 年 9 月 1 日实施个税免征额调至 3500 元。 我国政府在通过税收获得财政收入的同时也对人们的收入分配进行了调节从而使人们对社会财富的分配更趋合理。从我国个人所得税调整的设计思路来看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它具有三个特征即“削高、减中、补低”或者说在这三个方面发挥个税的调节作用。 首先是“削高”。不断扩大的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不仅有损于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也妨碍经济的平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个人所得税“削高”的调节作用就是按照税收纵向公平原则量能负担纳税能力不同的社会成员应承担不同的税收而纳税能力强的自然应承担更多的税收。 其次是“减中”。按照量能负担的原则对于中等收入阶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减轻其税负增加其可支配收入从而达到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目标。 最后是“补低”。“补低”的作用是间接实现的即通过筹集到的收入用做对城乡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如发放低保救济实现收入上的“补低”以及通过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就业培训等提升国民素质提高创业就业能力实现能力上的“补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从经济生活的角度分析,其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条: 1.居民收入是影响消费水平的主要因素;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本次个税调整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提高个税起征点,有利于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在保障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时,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全面拉动内需。 2.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利于调节过高收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 3.税收具有固定性的特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体现了税收具有固定性,说明国家在征税之前以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税率。 4.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将会减少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这说明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分配政策是影响财政收入的重要因素。 5.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与意义。对个税的起征点和税率结构的调整,体现了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得越多,税率越高;所得越少,税率越低。这说明个人所得税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6.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个税改革,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征收个税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市场经济社会中的所有社会成员

执行新个税起征点后工资及年终奖金税金计算方法

执行新个税起征点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1-7-10 00:00 来源:弈财 一、实行新个税起征点后,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2011年9月1日,我国个税起征点调整为3500元,按照新个税起征点,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应缴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应缴税额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假定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0-3500=45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500×10%-105=345元。 注: 四金(也称“三险一金”)是指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费)、医疗保险金(费)、失业保险金(费),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税后工资=税前工资-ROUND(MAX((税前工资-3500)*0.05*{0.6;2;4;5;6;7;9}-5*{0;21;111;201;551;1101;2701},0),2) 税前工资=if(税后工资<3500,税后工资,MAX((税后工资-3500-5*{0;21;111;201;551;1101;2701})/(1-0.05*{0.6;2;4;5;6;7;9}))+3500) 二、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或年终加薪,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应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对于全年考核,分次发放奖金的,该办法也只能采用一次。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税前工资-3500 a:若>0,则直接用年终奖金额/12 =应税所得额,查表得出适用的税率 应扣个税额=适用税率×年终奖金额 b:若<0,[用年终奖金额-(3500-税前工资)]/12 =应税所得额,查表得出适用的税率 应扣个税额=适用税率×(年终奖金额+税前工资-3000)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发展趋势的研究

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发展趋势的研究 【摘要】随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的决定,有关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争论便再未停止。目前,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研究绝大部分是针对个税税率以及其级次划分,而对于个税起征点的研究却十分稀缺。笔者就这一问题展开研究讨论,希望能够有所创新。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累进税率倒“U”型曲线最优起征点模型 1 引言 随着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有关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该是多少的争论便成为了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确定关系着百姓们的可支配收入、消费水平、生活质量等一系列问题,更是成为了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2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现状 所谓个人所得税,即是指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从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之后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实行了分类、分率的征收制度。 时至今日,个人所得税已征收30余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这30余年中不断变化,不断完善。下文中,将就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相关现状进行分析。 2.1 纵向比较——我国个税起征点变迁之路 1980年制定《个人所得税法》时,将个税起征点定为800元,然而,我国当时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仅有63.5元。当时,绝大多数居民难以达到这一水平,因此,此时个人所得税主要是针对高收入人群进行个税的征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升。2005年,我国职工年平均工资由1980年的762元增长到18364元,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每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从1980年的477.6元提高到10493元。这些变化都迫使国家在2006年1月1日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600元。2008年3月1日,国家又一次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2000元。 但随着居民的收入稳步提升,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论文)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山东财经大学2013级财政税务班,学号 姓名:李晗

2016年5月1日,国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后,国民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个人所得税改革迫在眉睫,结合所学财政税务知识,浅谈一下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明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不仅能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而且在调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速度一直较快,且其地位在不断上升。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回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的30年历程,我们不难看到这一税制正在不断走向完善。在1986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至今个税法已经进行了数次修改,在其中,特别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成为了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它有效的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了通货膨胀,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正视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合理, 经济成分逐渐呈现多元趋势,国家公民的收入也越来越多样化,并且收入差距明显拉大,高收入者人群不断地分散和扩大、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和隐蔽。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 我认为,其局限性有: (一)以个人为征收单位存在不足。当前,我国个税以个人为征收单位与以家庭为实际支出单位之间的不一致、不同步,国人的实际收入与支出往往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仅以个人为单位的税制,对于双收入家庭与单收入家庭会造成明显区别与不公。另外,原有的所得税制度仅仅考虑了收入端,完全依据收入大小确定不同的所得税税率,忽视了不同收入者的正当支出差异。例如:家庭需要抚养的儿童与老人数量,每个月需要支付的房屋贷款利息等。原来的所得税制度都没有作必要的考虑与扣除。 (二)分类税制显现缺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

小议2011年个税起征点调整

小议2011年个税起征点调整近年来,由于遭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水价、气价、电价、油 价“涨”声一片,房价更是一路飙升,加上中国经济结构本身的问题,以及存在较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使得国富民穷这一现象凸显出来,直接影响民众生活质量,甚至在社会上出现了“中国万税(万岁)”的说法。有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60%。《福布斯》发表的2005年度“税负痛苦指数”中,中国的宏观税收负担指数以160位居全球第二。而据《羊城晚报》报道,中国人一年为税收工作161天,在世界国家中属中等偏下水平;同期,美国人一年为税工作102天。再加上年底双薪合并计税与饭补、车补等福利待遇计征个税,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必然增加。因此,人们普遍希望通过改革税收制度,做到政府让利于民;特别是直接从人们腰包掏钱缴纳的个税,更是承载了民众太多的期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个税改革提上议事日程。 说到个税免征额的调整,先来回顾一下个税的改革历程。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公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1981年个人所得税正式开征,免征额为800元,当年个税收入只有500万元。1986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免征额标准降低至400元,而外籍人士的800元免征标准没有改变,内外双轨由此产生。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此次改动最大之处是免征额从800元调至1600元,同时高收入者实行自行申报纳税。2007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税的工薪所得费用免征额预计会调整为3000元,税率结构由9级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累进税率。 我们看到,今年的两会把个税免征额调整到了3000元,先无论国务院审议能否通过,对于3000元的标准又是如何制定的呢?个税起征点的

个人所得税论文

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探讨 目录 目录 ...................................................................... I 摘要 (1) 一.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 (1)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1)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1)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1) 三、个人所得税存在的缺陷 (2) (一)税制模式不合理 (2) (二)税率设计有待优化 (2) (三)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 (2) (四)个人实际收入难确定 (3) 四、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建议 (3) (一)建立分类制与综合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3) (二)优化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 (3) (三)制定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 (3) (四)建立健全的个人所得税制 (3) 五、总结 (4) 参考资料 (5)

摘要:社会经济在不停地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相应的国家也在一直完善着个人所得税制,个人所得税事我国政界、学界、和公众讨论的焦点。有一些缺陷仍需要被重视。个人所得税被视为调控资本市场、储蓄和消费关系的政策工具。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发展,缺陷,建议 一.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所谓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和地区依据国家税务标准,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征收的各项应该交税的所得额。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根据我国税务法规定,每位公民都有合理避税的权利,都应尽合理纳税的义务。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共有11大类。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中国的公民、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在中国有所得额的港澳台的同胞和所有的外籍人员。 征税范围及其税率: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担经营所得等的税率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规定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适用的是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余大致都是适用比例税率,分别是: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等。适用的比例税率为20%。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已有35余年的发展历史。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1980年9月颁布,这是我国的新中国第一部有关个人所得税的税法,从此以后,我国便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新的税务发颁布,标志着新中国税法制度的建立,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和税务体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愿意。并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在800元。一直到现在,经过了35余年,同时经历了很多次改革。 1999年8月份,全国开开始征收“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2006年1月1日起,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到了1600元。2007年8月份,把储蓄存款利息所得额的适用税率由20%调减到5%。2008年3月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起点调到了2000元;2011 年三月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到了5000 元。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对我国的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个人所得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的贫富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情况下,导致沿海与内地、南方与北方、东部与西部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2011年6月份,将工资、薪金的起征点提高到 3500元,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8(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新消息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相关条款,也从征管条件上为个税改革亮起绿灯。个税改革终于要走出不断上调“起征点”的死胡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今年将启动。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税实行分类征收。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类,分别对应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免征额)。 目前工薪所得税代扣代缴,征管比较到位,其他收入尤其是偶然发生的财产性收入征管相对薄弱,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个税因此常常被诟病为工资税。 举例说,如果你一个月月薪是10万,个税税率高达45%,由企业代扣一分钱不能少,而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收入动辄上亿元,却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做到5%-10%的税率,包括一些炒房者,获益不菲,也只有20%的税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希望对您有帮助。要计算个人所得税就得按照计算方法套入数字就好;还有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修改,详细阅读理解避免不必出现误解。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信息,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现状分析

目录 一、摘要 (1) 二、引言 (2) 三.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分析 (2) (一)中国所得税法的概念、地位与历史沿革 (2)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现状 (3) (三)中国与英美两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税收级距的比较 (5) 中英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分析比较 (5) 1、中英两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收入水平不同: (5) 2、中英两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方法不同: (5) ②调整税率结构,实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税率模式的选择,不仅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税 收负担,而且关系到政府的一些政策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因此,应根据英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家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本趋向和当前我国收入分配的现状,结合税收模式的改革科学地设计个人所得税率:具体而言,对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非专业性和非经常性所得,实行比例税率;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租赁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专业性和经常性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为缓和调节力度和刺激国民的工作积极性,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档次可以减少至3—5档,最高边际税率可以降为30%——35%。具体而言,如果对勤劳所得和非勤劳所得仍分设两套超额累进税率,则勤劳所得可考虑从原有的9个累进级距档次改为3个,税率调整为5%、15%和25%,非勤劳所得仍可维持5个累进级距档次不变。 (6) 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分析比较 (6) (四)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改革方向 (8) (一)选择合理的税制模式 (8) (二)合理的设计税率结构和费用扣除标准 (8) (三)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 (9) (四)加大对偷漏个人所得税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9) 一、摘要 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中国税收体系中,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年轻的税种。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发展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20新规文档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20新规文档Document of 2020 new regulations on individual incom e tax threshold 编订:JinTai College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20新规文档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 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 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 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国务院一则最新文件要求个人所得税改革(下称“个税”)要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新消息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 意见稿)》关于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相关条款,也从征管条件上为个税改革亮起绿灯。个税改革终于要走出不断上调“起征点”的死胡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今年将启动。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税实行分类征收。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类,分别对应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 (免征额)。

目前工薪所得税代扣代缴,征管比较到位,其他收入尤其是偶然发生的财产性收入征管相对薄弱,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个税因此常常被诟病为工资税。 举例说,如果你一个月月薪是10万,个税税率高达45%,由企业代扣一分钱不能少,而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收入动辄上亿元,却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做到5%-10%的税率,包括一些炒房者,获益不菲,也只有20%的税率。 新税法规定主要对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1、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2、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 3、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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