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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器材的检验与销毁管理规定

爆破器材的检验与销毁管理规定
爆破器材的检验与销毁管理规定

爆破器材的检验与销毁管理规定

对新入库的爆破器材应抽样进行性能检验。对超过贮存期、出厂日期不明和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以确定其能否使用。

11.1.2 爆破器材的检验应由库房保管员和试验员进行。

11.1.3 爆破器材的爆炸性能检验,应在安全的地方进行。

11.2 爆破器材销毁的一般规定

11.2.1 经过检验,确认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或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都应销毁。

11.2.2 销毁爆破器材时,必须登记注册并编写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被销毁爆破器材的各称、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方法、销毁地点和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告一式五份,分送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爆破器材库和当地县(市)公安局。

销毁工作应根据单位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的书面批示进行。

11.2.3 销毁爆破器材,准许采用爆炸法、焚烧法和溶解法。

11.2.4 用爆炸性或焚烧法销毁爆破器材,必须清除销毁场地四周的易燃物、杂草和碎石。

11.2.5 用爆炸法和焚烧法销毁爆破器材时,应有坚固的掩避体。掩避体至爆破器材销毁场地的距离,由设计确定。

在没有人工或自然掩避体的情况下,用爆性法和焚烧法销毁爆炸器材,起爆前或点燃后,参加销毁的人员应远离危险区,此距离由设计确定。

11.2.6 禁止在夜间、雨天、雾天和三级风以上的天气里销毁爆破器材。

11.2.7 不能继续使用的剩余包装材料(箱、袋、盒和纸张)经过仔细检查,确认没有雷管和残药时,可有焚烧法销毁。

包装过硝化甘油类炸药有渗油痕迹的药箱(袋、盒),应予销毁。

11.2.8 销毁爆破器材后,应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如果发现有残存爆破器材,必须收集起来,进行销毁。

11.3 爆破器材的销毁方法

11.3.1 只有确认雷管、导爆索、继爆管、起爆药柱、射孔弹、爆炸筒和炸药能完全爆炸时,才允许用爆炸法销毁。

11.3.2 允许一次用爆炸法销毁的爆破器材不得超过20公斤。销毁地点按具体情况确定。

11.3.3 如果把全部要销毁的爆破器材一次运到销毁场地,而又分批进行销毁,则应将待销毁的爆破器材放置在销毁场地上风向的掩避体后面,其距离由设计确定。

11.3.4 用爆法销毁爆破器材,应采用电雷管、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用火雷管起爆。导火索必须有足够的长度,以确保全部从事销毁工作的人员能撤到安全地点。导火索应从下风向敷设到销毁地点,并应将其拉直,覆盖砂土,以避免卷曲。雷管和继爆管应我装好后埋入土中销毁。

11.3.5 用爆破法销毁爆炸筒、射孔弹、起爆药柱和有爆炸危险的废弹壳,只准在深2m以上的坑(或废巷道)内进行并应在其上面覆盖一层松土。

11.3.6 销毁爆破器材的起爆药包必须用质量好的爆破器材制作。

11.3.7 销毁传爆性能不好的炸药,可用增加起爆能的方法起爆。

11.3.8 燃烧不会引起爆炸的爆破器材,可用焚烧法销毁,焚烧前,必须详细检查,严防其中混有雷管和其他起爆材料。

11.3.9 应将待焚烧的爆破器材放在燃料堆上,每个燃料堆允许烧毁的爆破器材不得多于10kg。药卷在燃料堆上应排列成行,互不接触。

待焚烧的有烟或无烟火药,应散放成长条状。其厚度不得大于10cm,条间距离不得小于5m,各条宽度不得大于30cm。同时点燃的条数不得多于三条。

焚烧火药,应严防静电、电击引起火药燃烧。

11.3.10 禁止将爆破器材装在容器内焚烧。

11.3.11 点火前,应从下风向敷设导火索和引燃物,只有在一切准备工作做完和全体工作人员进入安全区后,才准点火。

11.3.12 燃料堆应具有足够的燃烧,在焚烧过程中不准添加燃料。

11.3.13 只有确认燃料堆已完全熄灭后,才准走进焚烧场地检查。焚烧场地完全冷却后,才准开始焚烧下一批爆破器材。

11.3.14 不抗水的硝铵类炸药和黑火药可用溶解法销毁。

允许在容器中溶解销毁爆破器材。不浴解的残渣应收集在一起,分别用焚烧法或爆炸法销毁。

12 炸药的再加工

12.1 炸药的干燥和粉碎

12.1.1 硝铵类炸药发生结块或含水量超过1.5%时,禁止用于爆破作业,将其烘干和粉碎后,可用于露天爆破。

12.1.2 炸药的烘干和粉碎等再加工工作,必须在专设的加工房或露天加工棚内进行。禁止粉碎含硝酸脂的炸药。

12.1.3 在室外干燥、粉碎和包装炸药,必须在天气

晴朗、风力小于3级的白天进行。炸药应放在帆布、胶合板或其它垫板上,运送炸药的容器应密实、坚固、撞击不产生火花。

12.1.4 加工房的炸药总容量不得超过1t。

12.1.5 加工好的炸药应按照有关部门颁发的炸药生产技术标准进行包装。

药包浸蜡温度不得超过105℃,蜡时间不得超过5秒。熔蜡锅应设铁丝网罩,每班清理一次。

12.1.6 人工粉碎炸药,应遵守下列规定:

a.操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口罩,防止与药粉直接接触;

b.只准用木、竹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c.加工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设施。

12.2 硝酸脂炸药的解冻

12.2.1 冻结了的含液态硝酸脂的炸药,使用前必须解冻。

12.2.2 在设有热水(低压蒸气)管道的爆破器材库内解冻炸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库房温度不超过30℃;

b.认真记录炸药解冻的时间;

c.送入库房解冻的炸药,至少经过两昼夜后才准发放使用。

12.2.3 在专门的单独解冻容器内解冻炸药,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解冻容器应采用撞击不产生火花的金属制作;

b.用热不作热源并将水注入容器壁的夹层,水温不得超过40℃,炸药应放在隔槽里;

c.每次解冻的炸药不超过10kg,一个房里存放的解冻容器不得超过5个。

12.2.4 炸药消耗量大,爆破器材库又无供热设备时,应在库区修建专门的解冻房,解冻房的设置和解冻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炸药可以整箱或拆箱散装的形式在解冻室里解冻;

b.散装解冻时,应特别小心,严防撞击和摩擦;应将散状的炸药卷(盒)水平地排成一列,放于解冻台(架)上;台(架)应有凸缘;台(架)之间、台(架)与墙壁之间应有不小于0.7m宽的通道;

c.整箱解冻时,炸约箱应水平地排成一列,放于台(架)上;

d.解冻室的地面应铺上软垫;

e.往台(架)上放炸药前,应用抹布将软垫擦洗干净,然后铺上干净纸;

f.解冻室的地板、墙壁和软垫等,至少每周要用热碱水或肥皂水清洗一次;

g.解冻室里不得同时停留两人以上,不得进行与解冻工作无关的作业;

h.解冻室的修理或其它工作,必须在清除炸药并用热碱水或肥皂水将地板、墙壁、软垫和全部设备清洗干净后,才准进行;维修和其他工作结束后,亦必须清洗干净,才能恢复解冻工作;

i.解冻室应有控制仪表和温度超过限值的警报信号。用电暖器的解冻室里,应设置温度自动控制器。

12.2.5 运搬冻结了的炸药时,应将炸药放在专用的担架上,担架应安装背带,以便肩背。担架上肩和放下应当平稳、无振动摩擦和撞击。

解冻后的炸药应放在保温容器内运往工作地点。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管理办法(精编版)

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爆破器材的运输、使用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爆破器材的管理办法 (一)爆破器材的运输, 必须有专人押运, 装载爆破器材的车辆在出车前应该认真检查刹车装置等, 车内一切杂物必须清除。车上要有防雨、防滑等设备, 并设有危险标志。在采石场内用人力车运输爆破器材, 前后相隔距离不少于3m, 汽车运输爆炸材料时前后相隔距离平坦道路上不少于25m, 上下山坡道路上为50m。 (二)装卸入库爆破器材时, 应轻拿轻放, 不准传递、投掷;不准撞击、拖拉和滚动, 每次每人搬运不得超过20kg。 (三)爆破器材装卸作业应设专人负责, 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人员必须懂得装卸爆破器材的安全知识, 装卸工作最好在白天进行, 雨雪天工作时, 必须采取防雨防滑措施。 (四)雷管、炸药、导火线不能同时装车, 装车后应妥善捆扎, 不得散撒, 更不得发生滚动、冲击、颠倒、坠落、摩擦等现象, 同时应遮好, 不得受雨淋和暴晒。 (五)仓库需干燥通风, 库内最高温度不高于30℃, 库房周围10m内无易燃物。应设有防火、防雷设备, 库外不低于2m高的刺网围墙, 墙外50m宽的防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品质部管理制度

品质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品质部人员职责、权限,规范产品品质控制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品质部的管理、公司产品的品质控制。 1.2主要职责 1.2.1品质部负责人负责编制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 1.2.2各岗位人员依据本人的岗位职责、权限在工作中建立联系,履行相应职责。 1.3品质部架构

二、品质部职责 1)建立品质控制体系,制定品质管理制度; 2)制定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3)编制公司各类产品和物料的质量标准; 4)来料、制造、成品品质检验规范的制订与执行; 5)来料、制造过程品质的巡回检验和出货检验; 6)不合格品处置及预防措施的订立与执行; 7)品质成本的分析与品质控制事项的制定; 8)评定产品质量水平,报告存在的质量缺陷; 9)计量具、量表、检测仪器、设备、工装治具的校验与控制; 10)对供应商的评定,品质能力的辅导、控制,保证物料的质量; 11)受理客户产品质量抱怨和投诉,原因分析及制定改善措施; 12)品质培训计划的制定及执行; 13)对质量管理类文件进行维护和控制。 2.1品质部经理岗位职责 2.1.1岗位名称:品质部经理 2.1.2直接上级:总经理 2.1.3直接下级:品质保证工程师、品质控制工程师、文员 2.1.4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品质管理控制体系;制定本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 准和考核办法;管理品质部的正常运作;对品质系统的正常运作负责;对公司内部的品质事故负责。 2)品质管理体系的设计,程序的拟定。 3)成品、物料检验计划的制订,品质成本的控制并监督完成。 4)按照生产出货要求制订检验计划,生产急件优先检验安排。 5)物料、制造过程、出货品质的质量控制,检查现场检验状态标识和追溯。 6)让步接收批准与否决;不合格处置及评价;成品品质鉴定与判定意见的签署;处理 存在或是潜在的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预防措施。 7)控制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现象不再重复发生,进行质量问题的分析、改进、跟踪。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规定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文件编号:KG-A0-2842-21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

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要有 专职人员看守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应持有《爆破物品工作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 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 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火。入库人员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3?仓库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 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销毁;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发现丢失的必须及时报告和追查。 4. 库内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5. 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上级主管。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3.1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2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3.3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4.1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4.2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 4.3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4.4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4.5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4.6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5.1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5.1.1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5.1.2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5.1.3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5.1.4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5.2物料检验 5.2.1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肉品品质检验管理规定

肉品品质检验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肉品品质检验管理,保证出厂(点)的产品经检验合格,特制定本制度。 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应履行保证肉品品质,防止人畜共患疾病和动物疾病传播的责任,遵守国家、自治区规定的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等法律法规。 三、肉品品质检验分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宰前检疫包括验收检验、待宰检验、送宰检验。宰后检验必须与屠宰操作流程同步进行,对每一生猪进行检验。检验工具必须实行一头一消毒,刀具消毒水温不低于82℃。 四、宰后检验岗位设置 (一)头部检验; (二)体表检验和胴体初检; (三)内脏同步检验; (四)复检、盖章: 检验人员应详细记录全部检验结果,对检验出的不合格肉品,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规定处理。 五、肉品品质检验内容包括: (一)健康状况; (二)传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以外的疾病;

(三)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四)有害物质和有害腺体、病变组织、种(阉)畜; (五)屠宰加工质量、胴体放血是否干净、有无外伤、有无出(充)血点、斑块、色泽是否良好; (六)机械损伤; (七)其他影响肉品质量和国家规定的检验项目。 六、肉检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工作鞋帽,佩带上岗证章,提前15分钟上岗,做好班前准备工作。严禁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不在岗生产和不按肉品品质检验规程操作。七、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各环节、各工序的加工质量,如实填报记录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发现可疑烈性传染病生猪时,应立即停止生严,封锁现场,上报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割除部分须放入专用容器中,用专用车辆送到无害化处理间进行无害化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检出的不合格内脏或割除下来的病变部分带出厂(点)外。 九、检验人员应将全部检验结果及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填写《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检验情况登记表》。 十、确定为合格的肉品,加盖印章或标识准予出厂(点);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加盖无害化处理章;未经检验的肉品一律不准盖章。

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要有专职人员看守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应由持有《爆炸物品工作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火。入库人员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3、仓管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销毁;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发现丢失的必须及时报告和追查。 3、库内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上级主管。 5、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上,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堆放应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不小于1.5米。 (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5米。 (3)堆垛间距离不小于1.3米。 (4)炸药堆高不超过1.8米。 (5)雷管堆高不超过1.6米。 (6)雷管每堆不超过300箱。 (7)每个库总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储量。 (8)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6、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70%),危险品是否受热,受湿和受阳光直射;各门锁是否正常,账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和有效;避雷设施是否完好;电源和照明是否安全,库房内是否有老鼠进入等痕迹,尤其是雷管更应提防。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上级主管处理。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在产品量产前对影响产品质量 的因素和首件产品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和确认,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范围适用所有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设计,供方提供产品

等的首件新产品验证,设计、工艺变更后的首件检验以及每日批量生产前首件验证。 2.1在新开发产品首次上线生产时的首件检验。 2.1.1 新产品的内部首检。 2.1.2 新产品交付顾客前的外部首件检验(顾客有要求现场验证的情况)。 2.1.3 供应商(外包、外购)提供的新产品首件检验。 2.2 因后续设计、工艺更改等变化导致先前首检失效的首件检验。 2.3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班次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及换工装、调整机床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的首件检验。 三、定义 )即工Process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3.1 P-FAI(序首检,是对工序的制程因素及其结果的验证。)即首件检验。是3.2 FAI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指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批量生产前的首个零(部或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零部件是否满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足技术要求,是否具备批量的、公司提供技术要求产品制造过程外包:(技术协议、3.3

图纸等)、必要时提供零部件(或原材料、半成品),要求供应商按技术要求进行相应工序加工的过程。 3.4外购:产品不是由组织(公司)设计的,通过选型向外界直接购买。 (四)职责 4.1营销部门(或新产品项目组) 4.1.1负责对客户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外来文件的审核、传递、归档。 4.1.2负责对客户所提供的图纸、验收准则等存在分歧的沟通协调处理。 4.1.3 负责提供产品的所有图纸、原材料清单、技术标准、关键零部件清单等检验准则,编制内部首件检验计划。4.1.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新产品的首件验证及对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的首件验证,对其它新产品的首样验证要求供方提供相关资料。 负责发起并组织顾客现场验证的首检工作(顾客 4.1.5 有要求的情况),并为迎接外部首检做工作安排,制定外部首检计划。 4.1.6参与并推动和促进首检工作。 负责跟踪产品交付后客户使用情况,整理和传递4.1.7 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并组织落实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关闭。4.1.8

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目录 一、首件验收的要求 (2) 二、工程质量首件工程验收的划分 (3) 三、工程质量首件验收 (3) 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5) 五、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首件验收项目表 (6) 六、本标段首件验收计划 (8)

为了切实保证地铁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使工程验收一次通过达到长城杯的目标要 求。我项目部全面推行工程质量“首件验收,样板引路”制度,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水平。 一、首件验收的要求 1、施工单位制定首件验收记录表。 2、地铁工程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控制: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平行检查或见证取样检测。 (2)个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查,并形成记录报项目监理部。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 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地铁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

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和核查。(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单位工程的观感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评定出结果。 二、工程质量首件工程验收的划分 1、首件工程验收划分是在轨道交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 2、首件工程验收划分见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首件工程验收项目表。 三、工程质量首件验收 1、首件验收应具有下列内容: (1)实物检查。 ①对原材料、构配件等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

质检人员管理规定

曲阜市圣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质检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生产过程及成品的质量管理,确保公司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1.质检人员守则 1.1树立质量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公司各类规章制度和执行标准,全心全意为保证和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服务 1.2忠于职守,公平公正,严格以《技术要求》为依据,自觉抵制外界因素对质检工作的干扰。 1.3热爱质检工作,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质检水平。 1.4严于律己,令行禁止,服从领导,保守机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1.5质检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礼貌待人,语言文明,举止规范,仪表端庄大方,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 2.质检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2.1工作流程 2.1.1质检人员从空厢体送到车间打开包装之前就应当进入工作状态,开始检验包装情况。 2.1.2竖房过程中检验板材质量,配件数量、质量,房体的完好情况。 2.1.3空厢体竖起来后,检验组装情况。 2.1.4加工过程中,质检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仔细检查操作人员的每一步操作2.1.5每一道工序结束时进行阶段性质检,并作详细记录,质检人员和操作人员对质检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2.1.6加工完成后,质检人员对应对外观、内饰、音响、照明及加热进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 2.1.7打包过程中检验包装是否合格、保护是否到位、配件是否齐全等项目。 2.1.8质检人员定期按规定将质检记录汇总归档,并总结质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上级领导汇报。 2.1.9操作人员在加工过程中提出与技术要求不同的意见、建议或技术革新,应及时向上级反应映。

2.2质检人员管理制度 2.2.1质检人员有处罚生产人员的权利,若出现售后,质检有追究生产人员责任并处以罚款的权利。 2.2.2生产人员在每道工序加工完成后先自检,然后找质检人员验收。质检工程中,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罚。 2.2.3质检员必须认真严格检查和控制产品的质量,确保出厂合格率100%,杜绝不合格产品到达客户手中.如有不合格产品出厂,对质检人员处以10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除扣发所有工资甚至开除。 2.2.4出厂产品出现售后,若是外观问题,处以质检50元罚款;若是线路问题处以100-300元罚款;若是配件不齐,处以20-100元罚款,并承担物流来回费用。 2.2.5质检人员要廉洁奉公,如发现问题顾虑情面、视而不见者,给予双倍处罚并撤掉质检员工作甚至立即开除。 2.2.6质检人员应响应公司的各项号召,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2.7质检人员每天在过程检查中,必须按工艺技术要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纠正并做出处理结果,情节严重者立即上报。不得拖延和瞒报,否则视情节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2.2.8出厂产品不出现任何问题,每月奖励质检500-1000元。 质检部 2014年4月22日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 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要有专职人员看守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应由持有《爆炸物品工作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火。入库人员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3、仓管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销毁;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发现丢失的必须及时报告和追查。 3、库内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上级主管。

5、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上,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堆放应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不小于1.5米。 (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5米。 (3)堆垛间距离不小于1.3米。 (4)炸药堆高不超过1.8米。 (5)雷管堆高不超过1.6米。 (6)雷管每堆不超过300箱。 (7)每个库总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储量。 (8)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 6、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是否在规定范围(温度15℃-30℃为宜,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70%),危险品是否受热,受

修改1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员工既是操作者又是检验员,将质量责任制完全落实到每个员工肩上,保证每一道工序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制造不良品、不接收不良品、不交付不良品”,将事后控制转变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管理模式,实现“不良品流转率为零”的工序质量控制目标。通过引入“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的顾客”的市场概念,把顾客满意度贯穿于质量管理的全过程。 一、公司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8、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 物质奖励:奖金。 9、质量奖惩的实施 9.1质检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9.2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9.3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5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对爆品一定要包装严密,专车运输,不得混装其他物品。出库时要严格清点验证,入库时也要当面核实,发现短缺,变质等问题,要当即追查。 2、装卸爆品要轻装轻放,火药雷管要分车装运。车辆必须由专人押送,严禁烟火,防止意外爆炸。 3、爆品的储存仓库要设在安全地点,库区设置围栏、排水沟和消防装置、避雷装置、报警装置、防爆装置、防盗、防洪、防爆。 4、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温度适应,不得存放其他易爆物品。 5、库存量以适当时间为适,不得超贮,爆品要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经常验库,入库出库按产品时间依次定期轮库,防止变质。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禁止在库区使用烟火,禁止库内外附近爆炸使用火药。 7、井下使用的雷管、火药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爆破证和出库单领取,保管员随时登记入帐,否则保管员拒

产品首件确认管理规定

产品首件检验确认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员工的首件检验,降低因首件确认不及时或不正确而造成批量报废,保证产品质量,节约公司成本,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生产部的各个生产工序 三.具体内容: 1.首件确认的定义: 首件是指每个生产班次刚开始加工的第一件玻璃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换活、调整设备等改变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件玻璃,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第一件到第五件之间的任意一件。 首件确认必须采用“三检制”的方法,即先由生产者自检,再由班组长复检,最后由品管员专检。 2.下列情况必须经首件确认方可继续生产: 2.1每个班刚开始; 2.2 每个工人每道工序第一件加工后; 2.3 生产中更换操作员; 2.4 生产中更换或调整工装机器设备; 2.5 更改调整工艺参数; 3.首件确认的条件: 3.1正式批准的文件图样;(作业指导书、客户检验标准等) 3.2模板及样板经检验判定合格的;(有技术部或品管部、客户的相关人员签名)3.3签字确认必须有责任人、班组长、品管员共同签名; 3.4不执行首件确认盲目生产,不听劝告者,品管员有权拒绝检验产品,由此而

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者负责,视情节严重赔偿报废品损失另加行政处罚; 3.5首件确认不合格,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再次进行首件确认; 3.6确认合格后,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还需要勤看、勤量、勤检查,品管员需 要加强巡检的次数,预防不合格品发生; 3.7对于生产重要零部件的关键工序和尺寸,应建立质量控制点,加强“三检”,增 加巡检的次数。 4.首件确认错误责任之规定: 4.1 产品不经首件确认报告而私自生产,所出现的玻璃报废损失由生产责任人、 班组长、品管员按7:2:1比例承担;生产员工另加行政处罚200元,班组长另加行政处罚100元,品管组长另加行政处罚60元,品管员另加行政处罚50元。 4.2 确认错误而致批量性报废由生产责任人、当班班组长、品管员按5:2:3 比例承担报废玻璃的损失。 4.3 生产责任单位要求品管员进行首件确认,而品管员无故拖拉(超半小时以 上)未及时处理时,对品管员每次处罚100元(需生产责任单位举证,品管主管确认);因此而造成批量错误生产责任人、当班班组长、品管员按6:2:2比例承担损失。 4.4 首件确认正确但在生产过程中员工擅自调整工艺、参数、机器等而致批量 性玻璃报废,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人、班组长、品管员按8:1:1承担。编制:品管部审批: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修订版)

青岛市首胜实业有限公司制订部门编制 文件名称首件检验管理规定审查 文件编号核准 文件版次A/0 页数总2页生效日期 1、目的:为提升制程生产质量,防止批量不良产生,减少重工返修等失败成本,满足客 户质量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内所有与产品直接产出之生产活动均属之。 3、权责: 3.1 生产作业人员:负责首件的制作及检查,并填写【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 表】。 3.2 生产车间组长:负责首件检验的确认并在【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表】上 签字审核。 3.3 生产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生产质量负最终承担负责,并负责首检规定未落实者之教 导、纠正、提报。 3.4 品管部: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规划与稽核,并协助进行品质改善。 3.5 生产副总、稽核组: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 4、定义: 4.1首件检验:凡生产活动中符合首件八大时机的检查,称之为首件检验。 4.2首件检验八大时机: 4.2.1每日开机生产之首件; 4.2.2换模生产之首件; 4.2.3更换品名、规格生产之首件; 4.2.4更换作业员生产之首件; 4.2.5设备故障修复后生产之首件; 4.2.6模治具故障修复后重新生产之首件; 4.2.7质量问题对策后生产之首件; 4.2.8更换工作环境后生产之首件。 5、作业内容: 5.1 每日下班前各车间组长、主管应依据生管之生产排程进行生产派工,将当日的生产完 成数量和次日的派工计划填写在【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每日上班前,准备好 当日生产的技术资料和生产所需物料。 5.2 组长、主管在每天班前早会上要说明、强调当日的生产重点及品质控制重点。 5.3 开机后,作业人员依据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的派工次序及数量展开作业,在进行 .

焊接质量检查人员管理办法

附件 焊接质量检查员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1.1从事中国石化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造、大修)焊接工程的参建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焊接质量检查员实行岗位资格制度。 1.2 进入项目现场从事焊接质量检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中国石化焊接质量检查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2 管理职责 2.1 集团公司工程部是实施焊接质量检查员岗位资格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2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全面组织实施焊接质量检查员岗位资格制度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审定培训教材、师资和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机构,颁发资格证书,组织对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监督等。 2.3 中国建筑业协会石化建设分会(以下简称石化建设分会)受总站委托,负责培训考试的组织工作和培训机构的管理协调。组织培训报名、编制培训教材和培训计划、推荐

培训机构和师资、培训计划实施、资格证书发放及继续教育确认,配合总站对培训工作检查监督等。 2.4 培训机构是培训及相关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编制培训教材,配合编制培训计划,具体实施培训考试,配合资格证书发放及继续教育确认工作,负责师资、学员等培训管理,负责有关培训工作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等。负责制定本机构培训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2.5 建设单位负责对所属项目现场焊接质量检查员持证上岗的检查监督,配合总站的相关检查。 2.6 参建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培训人员报名、参培、领证等,执行现场焊接质量检查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实施自检,接受有关检查监督。 3 管理内容 3.1取证报名管理 3.1.1培训需求调查 石化建设分会每年1月份通过协会网站发布当年度培训调查公告及《焊接质量检查员培训需求调查表》(见附件1)。 参建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向石化建设分会报送《焊接质量检查员培训需求调查表》。 石化建设分会根据培训需求情况确定受理报名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通知参建单位培训报名并报送取证培训报名材料(内容见附件2)。

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要有专 职人员看守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应由持有《爆炸物品工 作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关人 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入库人员 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 动火。入库人员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库房和发放 间。 3、仓管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 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 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的爆 破器材要及时清理销毁;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

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处理;发现丢失的必须及时报告和追查。 3、库内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4、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账,两人发药制度,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上级主管。 5、爆破器材应堆放在垫木上,禁止直接堆放在地上,堆放应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对着门的通道宽不小于1.5米。 (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5米。 (3)堆垛间距离不小于1.3米。 (4)炸药堆高不超过1.8米。 (5)雷管堆高不超过1.6米。 (6)雷管每堆不超过300箱。 (7)每个库总储量不得超过设计储量。

(推荐)首件检验标准

结构部首件检验规范及要求 1、目的: 为确保产品品质,预防出现批量性的产品不合格,特制定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工序负责人、下道工序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4 工序负责人对首件检验完成后,由下道工序进行复检。如不履行复检职责,下道工序负同等责任。3.5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的,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4、控制要求 4.1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4.2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3 对于常规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4 在下列情况下应该进行首件检验: 1、批量加工(10台以上) 2、客户要求 3、设计要求 4、非常规产品 5、停机再开机时 6、原材料及规格更改时 5、首件检验流程 5.1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工序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5.2 常规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工序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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