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心理协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协会名称为“济南大学心理协会”,简称“济大心协”。
第二条本协会是在济南大学学工处领导下的由热心于心理学学习和心理学知识普及的在校学生组成的校级学术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是加强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宣传心理学知识,普及心理学理念,提高当代大学生心理素质,消除心理隐患,挖掘心理潜能,为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而服务。
第四条协会口号为“精彩心理,精彩生活”。
第五条协会日常工作主要包括:
(一)配合济南大学心理指导中心开展面向全校学生的,有关心理健康知识方面的教育、普及和宣传等工作。
(二)围绕协会宗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具有心理学特点的社团活动,以达到增长知识、锻炼能力、丰富和活跃大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目的。
(三)定期发行会刊——《心聆》。
(四)协助济南大学心理指导中心完成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协会接受济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
第一章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七条协会常委由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部长组成。其职责主要包括:
(一)审议和修订协会的章程。
(二)领导协会成员开展工作,保障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并总结各阶段工作。
(四)审议协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常委会。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职能如下:
秘书处:
1.全面负责协会日常事务的传达;
2.整理、归纳协会内部的各项文件资料;
3.会议与活动的记录;
4.活动的日常总结;
5.管理协会物品并记录物品使用情况;
6.管理财务收支;
7.维护协会公共邮箱及QQ群。
实践部:
1.负责协会关于心理学实践活动,积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2.联系建立实践基地,组织实践活动;
3.服务济南,心理健康进社区;
4.提高协会成员应用心理学知识的能力。
外联部:
1.协会活动所需用具的采购;
2.与协会活动的赞助商洽谈;
3.与兄弟学校及组织的联系;
4.协会对外事务的联系与筹备。
宣传部:
1.对提出的活动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提交可行性报告;
2.设计制作协会所需的各种海报、展板及多媒体宣传材料;
3.设计构思活动场地的布置、装饰方案等。
学术部:
1.普及和宣传心理学知识,致力于将心理学知识通俗化、生活化;
2.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协会成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3.定期组织心理学学术报告会;
4.向广大学生推荐优秀心理学书籍;
5.定期展映心理学相关电影。
新闻部:
1.做好新闻部基本工作,充当好济南大学心理协会展示自我风貌的平台,对协会的最新动态做出及时报道;
2.负责新闻事件的报道与新闻图片的采集;
3.新闻材料的搜集、整理与归档;
4.对新闻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5.统计年度各媒体发稿数量。
编辑部:
1.负责会刊——《心聆》的资料整理及约稿、征稿,并初步审定;
2.负责会刊——《心聆》的设计、编排、制作和发行工作;
3.协助济南大学心理指导中心完成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协会成员
第九条协会成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社团成员应是我校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不包括外籍学生和进修生等)。
(二)承认协会章程且自愿加入本协会。
(三)社团成员应对心理学、心理健康感兴趣。
(四)社团成员应有责任心,对协会尽心尽力,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组织领导。
(五)具有一颗热忱帮助他人的心,有一定特长者更佳。
第十条协会负责人必须从本协会中选举,协会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我校正式学籍学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校纪校规,热心于协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一定威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协会负责人:
(一)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协会负责人;
(三)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组织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四)有其他违反校纪行为者。
第十一条协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宣传本协会的宗旨,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形象。
(二)努力学习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相关知识水平和自身心理素质,用科学的心理学知识服务社团活动。
(三)执行本协会的决议,遵守本协会的章程、纪律,服从本协会的安排,完成本协会的委托的工作。
(四)协会成员互相帮助不计报酬。
第十二条协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协会的有关会议,阅读协会的有关文件。
(二)在协会会议上参加关于协会有关议题的讨论。
(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协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协会的任何成员,向协会揭发、检举任何成员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要求处分、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成员和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对协会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
(七)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协会的组织制度为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第十四条本协会经费原则上自行筹集,心理指导中心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由秘书处负责具体的管理,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保存。
第十五条本协会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由常委会制定决策,七个部室对应执行。
第十六条例会制度
(一)定期召开常委会,有紧急情况时秘书处另行通知。
(二)各部会议的召开旨在传达主席团的各项决议,为各项工作的进行奠定基石。
(三)各部会议实行例会制,于每周既定的时间召开。各部会议要求全体成员必须参加。
(四)不能按时出席者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两小时内向部长请假。
第十七条值班制度
由秘书处安排协会部长、干事工作日在济南大学心理指导中心值班。值班期间工作内容包括老师当天安排的任务和日常打扫,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向秘书处说明。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依照《济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参照校级学生组织的推选比例,按照协会干部的20%推荐优秀学生干部。
第十九条依照《共青团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团内评比表彰的实施意见》,参照校级学生组织的推选比例,按照协会人数的5%评选优秀团员。
第二十条从部长与副部长中,民主推选出10%优秀部长,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一条从按干事总数的10%推选优秀干事,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二条无故缺席协会活动3次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无故缺席协会活动5次者,视作自动脱离本协会。
第二十三条一旦有违反校纪校规的本协会成员,将其开除出本协会
第五章会徽
第二十四条济南大学心理协会会徽分为内外两部分,以红色为主色调,外圈是济南大学心理协会的名称及汉语拼音全称,内部主体为“心手相连”图案。
第二十五条会徽象征着大学生的热情奔放与青春朝气,寓意着倡导大家追求用自己的双手呵护自己的心灵,会徽中用济南大学简称(济大)的首字母——“JD”的变形表明济南大学,图案中心的红色心型象征着心理协会时刻以一颗红心来打造我们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平台。
第二十六条济南大学心理协会会徽是济南大学心理协会的象征,协会成员要维护会徽的尊严。要按规定制作和使用会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济南大学心理协会对本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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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保证公司规范化运营,结合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目的是让每一位员工清楚地了解,作为本公司一员,所应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行为准则和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希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以此为我们共同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管理内容及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所有人员(含试用期员工),不包括实习生、兼职员工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员工的权利 1、有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权利;有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的权利。 2、有按所付出的劳动享有报酬,以及享受公司福利待遇和奖励的权利。 3、有接受培训和职业教育,参加公司组织的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的权利。 4、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对公司发展和工作上存在的不足有向上级或公司领导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对于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指令,员工有权利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权利。对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上级领导,直至向总经理提出申述,以得到公正待遇。 第四条、员工的义务 1、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基本和专项管理制度及标准;以及遵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的义务。 3、做到敬业爱岗,服从领导的安排,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出力。 4、必须严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做有损于公司声誉、形象和利益的事。 第五条、员工的责任 1、有责任保证所提供个人信息(资料、证件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保证入职前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有责任定时、定期查看自己的邮寄,qq,微信等信息;及时查看公司以各种形式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通知等文件内容。 3、有责任向下属或其他员工提供培训,以达到保护人才,发展人才并不断为本公司培训人才的目的。 4、有在标准工作时间内完成岗位职责工作的责任,并接受监督检查。 5、有责任保守公司机密信息,保证、维护公司利益,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立即制止或投诉。 6、有责任妥善使用和保管公司资产,包括各类机械设备、手提电脑、台式电脑及其配件,电话、投影仪、照相机、闪存盘、文具等。 第三章员工的行为规范 第六条、员工的行为规范 1、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对从事相关的工作表示兴趣和信心。并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提升工作能力。 2、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不得以任何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章程 2011年10月14日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for Mental Health ,缩写CAMH。 第二条本会是由我国心理卫生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教育学界等科学工作者和有关单位自愿组成,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科普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是发展我国心理卫生科学技术事业和提高全民心理素质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全国心理卫生学、心理学、医学、教育学、社会学界等科学工作者积极开展心理卫生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促进心理卫生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培养儿童、青少年的健全人格,预防心理疾病,维护心理健康,提高全民的心理素质,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本会在开展各项活动中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
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常设办事机构设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围绕心理卫生学科及相关学科开展活动,提高人民的心理健康水平、社会适应功能及道德品质,防治心理疾病和心身疾病。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心理卫生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 学方法,提高全民心理素质。 三、开展心理卫生相关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四、围绕心理卫生学科及相关学科专业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专职和兼职心理卫生工作者。 五、编辑、出版、发行心理卫生的学术专著和科普书籍、报刊及相关的音像制品。 六、接受委托承担心理卫生领域的科技项目,科技成果评价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从事专业技术标准制定。 七、开展各类公益性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业务。 八、促进民间心理卫生国际科技合作和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组织科学研究与考察。 九、向党和政府反映心理卫生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
轻纺与食品学院蜀绣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轻纺与食品学院蜀绣协会是在共青团轻纺与食品学院委员会和四川大学协会联合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独立开展工作,本协会依照学校的《协会联合会章程》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及本章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立足研究,传播文化,传承技艺”。本协会将依托轻纺与食品学院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资源优势,宣传蜀绣文化,并为热爱蜀绣文化的学生打造兴趣研究和实践平台。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规及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同时协会活动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协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是思想品德好,有为集体为学校服务的奉献精神,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的本学院学生均可申请参加本协会,经协会同意后即可成为轻纺与食品学院蜀绣协会的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入会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面试合格; 3、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缴纳会费(特邀会员、名誉会员免缴会费); 4、由协会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优先得到协会提供的服务和编印的资料、刊物; 5、有申请退出协会的自由。 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维护和增进会员之间的团结和合作;
3、积极参加协会召开的会议和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 工作; 4、积极向协会反映工作情况,提供信息和经验。 第六条会员长期不参加协会的会议和协会组织的活动,或有其它违反协会章程行为,严重损害协会声誉的,协会有权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理,包括:批评、警告、劝其退出协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机构设置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办公室、实践部、宣传部和外联部部长各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八条各部门主要职责 1、会长的主要职责 1) 召集和主持例会; 2) 检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3) 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4) 做协会的长期规划,并做好任期间的具体计划的落实; 5) 特殊情况下的决策; 6) 与校团委及其他兄弟学校相关协会的联系。 2、副会长的主要职责 1)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 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3) 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 建立和维护会员及各部门档案; 2) 物品的购买和保管,申请和布置协会日常活动的场所; 3) 会议记录,及各部门的业绩考评; 4) 整理、核实协会的财务收支; 5) 负责网站的建立和维护,负责网上资料的查询及信息的发布,管理会员的网上投稿、意见等。 4、实践部的主要职责 1) 联系企业或实验室,开展以蜀绣研究为主要内容的调研考察或实验实践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 ,二??八年四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本、专科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全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宗旨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素质全面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带领广大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发展观~领会其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自身肩负的历史重任。 2、以把我校建设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为目标~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同学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建设。以刻苦钻研、开拓进取、奋发成才的实际行动为将我校建设成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3、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 4、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5、沟通广大同学与党和政府及学校的联系~做党和政府及学校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6、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职能。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 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7、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具有中国人民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本、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条:本会会员的基本义务第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思想。
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改进我院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1994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年)、《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2001年),《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200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2003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即教政体[2006]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系、处、部和广大教师都应重视并支持该项工作。 第三条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通过心理科学的各种手段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加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大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矛盾和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条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管理体系,由学校主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校领导统管,以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职能部门为主导,实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职能部门和卫生保健单位相互配合以及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体制。 第五条 心理健康教育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辅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实行课内与课外、教育与辅导、咨询与自助相互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体系。 第六条 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心理学、教育学和医学为理论基础,防止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干扰,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确开展。 第二章:工作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配备专职人员作为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骨干,暂定一个专职编制,根据学校发展,适时增补专职编制。
心理社团招新策划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心理社团招新策划书优秀范文,欢迎浏览借鉴,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金秋的校园即将迎来一批批满怀期待与梦想的新生。他们拥有旺盛的精力、强健的体魄、敏锐的目光,他们睿智、热情,他们定会给我们的菁菁校园带来一片灿烂亮丽的天穹,给校园的各协会带来新的活力和希望。 心理协会由我院心理研究所指导,在学校相关组织的帮助下成立的群众性组织。自主开展以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的活动。通过系列的心理活动能够起到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心理压力的作用的同时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带领大学生在各项活动中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探索人类奥秘的内心世界,帮助同学认识自我、发展自我、改变自我,用真诚的行动温暖每颗心。 为了保证心理协会有新鲜的血液的注入,有足够高素质的后备力量,能更有效地开展协会各项活动,实现心理协会的新老交替,培养和壮大心理协会队伍,保证心理协会工作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心理协会的作用,服务学校、服务同学。本会将在新生到来时进行招新。 1. 宣传心理协会的核心文化,让广大新老同学认识、了解我们协会。 2. 吸纳一些有才华、有能力的同学到我们协会,为本
协会的发展注入新的 活力。同时也给大家提供一个自由发挥的舞台,让大家能够尽情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以承担起建设好本届心理协会的重任。 3. 给个别能力较弱却积极进取,想得到锻炼的同学创造机会,在协会活动 中学习,提高自己的独立策划、集体合作、动手和交际等多方面知识与经验。 主办单位:*************社团联合会心理协会 (一)招新对象 11级新生以及10级学生 (二)招新要求 1. 承认社团联合会章程,自觉遵守社团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 2. 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 3. 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心,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 4. 有一定的自我锻炼,自我管理意识,有组织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5.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向组织靠拢。 (三)招新人数 根据本协会自身实际情况自由把握。 (四)招新形式
吉林大学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组织名称 本会全称是“吉林大学学生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 吉林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组织宗旨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第四条组织原则 吉林大学学生会各级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基本任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有关精神,对全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第六条工作目标 吉林大学学生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打造全新的学生工作格局: (一)校内相关部门与学生以学生会为组织媒介,定期沟通并积极解决问题的维权服务体系。 (二)积极参与学校发展建设,完善内部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民主管理体系。(三)多方联系、定期培训、定点认证的培训认证体系。 (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发挥社会精英群体辐射带动作用的社会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社会服务体系。 (五)定期组织、形成规模、打造品牌的文化活动体系。 (六)积极沟通、互通信息、精诚合作的交流合作体系。 第七条工作原则 忠于本职工作、相互尊重信任、积极参与策划、努力付诸实践、加强信息沟通、不断创新思路。 第八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吉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吉林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二)对吉林大学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性质 大学心理健康协会是是一个全校性的、隶属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管辖的社团组织。在院学工部、团委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由本校热心于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宣传、服务和心理潜能开发的在校大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 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校纪校规以及社团联的相关制度,普及心理知识,传递心灵关爱,促进心理健康。 第四条本会工作任务 本会以“关心他人,关爱自己,健康生活”为宗旨,组织会员学习、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在自我健康成长的同时,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第三条本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组织全体会员在同学中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我校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 2、聘请专家、教授为全校学生讲解心理健康知识和自我调试能力,提高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3、通过简报、博客、群、广播台等宣传地,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与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的交流讨论,举办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协助开展大学生心理测试、心理访谈和人生规划的调查问卷和信息反馈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入会条件 1、凡具有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 加入本会; 2、加入本会坚持自愿原则; 3、对本会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 4、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5、对心理学有一定的了解或有一定的知识基础的同学优先考虑; 6、心理联络员员自任期始自动成为心理健康协会的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心理知识培训及各项活动和会议; 4、对本会的组织管理和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与建议; 5、参与学生心理状况调查、研究的权利; 6、有权了解协会的财务状况和活动组织情况,对协会的管理和组织活动提 出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2、完成本会委派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4、对破坏及损害本会形象的活动进行揭发和制止; 5、与会内人员互帮互助、密切协作; 6、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声誉; 7、应用心理学知识服务于同学,服务于社会; 8、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 第七条基本机构
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修正案) (草案) (江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1年12月18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无锡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是受校党委、省学联领导,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校党委、行政部门与学生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本会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三条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和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朝着成为“学术大师、行业中坚、治国栋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成为热爱祖国、热爱江南大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充当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在维护国家与学校整体利益的基础上,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通过学校各种正规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同学传达学校的精神,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三)维护校纪校规,继承和发扬我校“笃学尚行、止于至善”的校训,倡导良好的学风,建立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促进全校各民族、各地区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兄弟院校之间的交流,促进同学对社会各方面的了解。
******有限责任公司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七年制订
目录 则??????????????????????? 2 第一章管理总 则??????????????????????? 5 第二章员工守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5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8 第五章考勤制度??????????????????????? 11 第六章安全生产制度????????????????????? 12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 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 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 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 声誉的行为。
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3
第十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绩效考评”的分配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四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五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六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八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十九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一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章程范文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席团:贯彻执行学校政教处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全校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学生会主席职责: l、主持全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制定本届学生会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学生会部长会议、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
4、维护学生会团结,营造良好的工作风气; 5、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教处的指导; 6、加强学生会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7、协调与学校其它部门的关系,不断拓展工作空间。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向主席团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的工作任务。 纪检部工作职责: 1、 卫生部工作职责: 1、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提倡校园主人翁的奉献精神。 2、将每一个任务细化,清洁区分到人,保证结果准确无误。 3、严格要求每一个成员,集合开会准时不迟到。 生活部工作职责: 1关心同学生活,与后勤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反映并监督解决同学生活中住宿,饮食,医疗,购物,通讯等方面的问题。
光院心协规章制度(2017版) 第一章协会简介 南京邮电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简称南邮光院心协,成立于2014年,隶属于光院团委,受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指导。协会由热心于心理学知识的学习和普及工作的本校光院学生组成,是学术性兼服务性于一体的院级学生社团。 协会性质: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协会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学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协会任务: 1、遵循和贯彻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2、在校团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矗 3、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性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协会将于2017年度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主席助理两至三名。下设五大职能部门,包括学术部、外联部、宣传部、办公室、活动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至三名。主席团实行分管责任制,由主席全面主持工作。 协会采用会员积分制实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部门、部长及部员予以表彰奖励。 (一)主席团 1、主席为协会最高负责人,协调指挥各部门开展工作,检查决议落实情况并对协会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受主席委托,全权行使主席所具各项职权,在主席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主席主持工作,做好自己分管工作。 3、主席助理督促检查各部门活动,及时提醒主席该完成的相关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的解决措施和建议,做好主席的参谋。加强主席团和各部门部长的沟通交流,妥善处理协调好各部门关系。 (二)办公室 1. 负责协会的档案整理、活动签到、会议记录、考勤情况、会议安排、奖惩记录、部员考核、部门总结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各部门工作职责 会长:全面统筹本会工作;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提升协会形象;定期向学生工作处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及时反映各方面情况;做好协会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协会的工作效率和凝聚力。 副会长:明确责任分工,协助会长做好部门管理工作;会长不在校期间,代替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完成会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安排,草拟协会内部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办公室用品的添置,协会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协会经费的管理工作;组织召开例会,部长会议及参与二级学院联系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心协各部门每月及学期总结的收集,并撰写心协的各月及学期、学年总结与排名;协调各部门工作,保证协会内部联系畅通。 组织部:负责协会会员的招募和会员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会员证、朋辈辅导员结业证的发放与补办工作;负责心理剧场等一切会员活动的签到及资料输机、存档;负责年度“优秀心协会员”、“优秀朋辈辅导员”等的评选。 活动策划部:配合学生工作(部)处积极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所有活动的策划,做好前期策划,中期组织,后期学院排名及书面总结等有关工作。 编辑部:坚持“排忧解难保健康助人自助求发展”的宗旨,认真执行编辑部工作业务规范,负责《心理健康报》的组稿、审稿、编辑、排版、校对、出版、发行等日常工作,每两月出版一期《心理健康报》;加强省内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交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清心信箱”的管理。 网络宣传部:负责协助学生工作部(处)制作有关心理健康宣传资料等工作;负责宣 传心协的活动;负责学生处心理咨询网页和心协网页的日常维护与更新,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并管理心理咨询师博客和QQ群,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新生心理健康普测数据的导入与结果导出;负责协会网络信息的及时更新和信息的发布,做好网络宣传工作;负责协会活动通知及宣传工作;负责宣传橱窗的制作工作。 人力资源部:制定干部选拔与培训计划,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干部选拔与考核;负责收集与签定干部服务协议及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及聘书的填写与发放;关注干部的思想动态,促进干部内部的沟通;干部值班的安排与管理;负责各种活动中心协干部的签到,每月底对干部进行考核,评选“心协之星”。 外联部:加强与校团委学生会和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社联等其它社团的联系;负责各二级院系心理部的工作考核,组织召开二级学院的系统会议和定期召开交流会,负责预警报表的收集;负责二级学院“优秀心理部长”的评选;配合活动策划部联系社会赞助;负责协会对外友谊交流工作;配合编辑部分发《心理健康报》等活动。 心理咨询部:负责学校心理咨询室的日常接待工作,登记来访者的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心理咨询老师,做好心理咨询预约;在咨询过程中协助老师,控制好时间;配合外联部和心理中心整理预警报表和输机;负责心理普测数据的处理和学生心理档案的整理。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2011年9月23日
公司规章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普通工、试用工及正式工。 三、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四、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一条员工录用 (一)公司各部门需要招用新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将招聘计划上报具体负责人。经负责人进行考核,录用后书面通知财务. (二)被录用后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亲手填写《员工登记表》一份; 2、学历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1张(留存); 3、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1张(留存); 4、1寸免冠照片1张。 (三)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有三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员工有权不解释理由辞职(公司不予发放薪金),公司有权不解释理由辞退员工(公司按日工资悉数发放)。第二条辞职、解聘、自动离职、辞退 (一)辞职 1、本公司正式员工辞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 2、经同意后,到办公室处领取《离职单》,离职人亲自填写《离职单》,完成审批后 办理交接手续。 3、所有离职手续办妥后,财务部方可核算薪资。 (二)解聘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公司解聘: 1、因工作过失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2、破坏同事之间团结,两人或多人合伙恶意累加产值、侵占公司利益。 3、有严重破坏公司形象言行。 4、将本公司业务介绍给其他公司、个人或以个人名义私自承揽业务。 5、因违法行为受到司法机关扣留及以上处罚。 6、非法侵占公司财物财产满100元。 7、未经公司法人授权,私自对外签订协议。 8、套取公司支票或现金用于个人目的或挪作他用。 9、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
阳光心理学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简介:阳光心理学社是在武威市教育局领导的提议下,经学校领导批准,于2016年3月由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筹备组建的、以学校心理学专业教师团队为依托、以高中学生为主体的、融宣传性、知识性、活动性为一体的心理学特色学生社团,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窗口,桥梁和先锋队。 第二条:指导思想:学社秉承“健康由心开始”的理念,把全校师生心理健康的自我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旨在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师生心理健康水平。 第三条:社团宗旨:滋润心灵净土,护航心理健康! 第四条:社团目标:人人关注心理健康,助人自助心灵成长! 第五条:组织模式:在学校党支部和政教处的指导下,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具体负责,会员积极参与,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以活动促发展,让学生在参与中实现心灵成长,在开放中力求助人自助。 第六条:主管部门:学校政教处 第七条:主办部门: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第二章任务 第一条:以社团组织为平台,依托学校心灵驿站、网络空间、橱窗、展板、板报、广播站和学生刊物等多种形式,不断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助人自助的理念; 第二条:以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塑造心灵,完善人格,让学生在参与中实现心灵成长,在开放中力求助人自助。 第三条:以5.25“心理健康活动月”为主旨,开展多种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一起分享心灵家园的阳光,共同感受心理健康的快乐。 第四条:每年高考前邀请心理学专家来学校举办大型的心理健康讲座和考前团体辅导活动; 第五条:定期开展“寻找最美笑脸”活动,让大家多发现生活中的美,开启心灵的窗户,不断传递心灵美,用心灵关爱心灵,用生命影响生命。第六条:以重大节庆纪念日为契机,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章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做好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自身建设 一、校学生会成员应以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以维护学生权益为依托,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校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校学生会成员应自主拓展文化知识,提高思想深度,以身作则,出色地完成学习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1.以每学期期末的成绩为依据,挂科数达三科以上或成绩占全班的比例三分之二之后的成员需由部长对其进行劝退。考试作弊或违反纪律者,一经查证,开除学生会。 2.挂科数小于或等于两科,根据其部长给予的评价及在学生会的日常表现酌情处理。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下
一学期的成绩不允许有挂科情况。成绩占全班的比例10%之内的评优优先。 第三章工作要求 一、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应具有敏锐的目光,努力解决同学们反映的问题,积极的去了解同学们面临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并提出可行性意见,认真指导全局工作,能够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 二、学生干部要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优质地完成老师下达的任务,加强与本部门成员之间的沟通与指导,做到各部门之间工作目标的一致,干部之间的友好、平等、互助。 三、学生干部平时要注意文明礼貌问题,尊重师长,体现自身文明素养。 四、学生会成员一学期内无故三次以上不参加部门内部有关会议,不做分配的工作或涉及其他影响、损害学生会工作的干部、干事,经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会议通过,报经团委审核、批准、备案后,由团委、学生会出具书面材料免除其所任职务。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对存在破坏学生会整体和谐氛围,影响学生会工作,存在拉帮结派破坏秩序的行为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第四章例会制度 一、校学生会进行每月一次例会制度。月初,各部门的负责人须
学生心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心理委员会是受党总支领导、团委指导的学生工作组织。 第二条心理委员会以完善学生心理工作,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帮助学生在校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 值观、人生观与世界观为工作首任。 第三条学生心理委员们应当搭建好学院与学生之间的 心灵沟通的桥梁。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四条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组织本院心理委员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五条配合学校心理发展咨询中心及心理委员协会开展活动,及时向各班心理委员宣传各项学生活动,讲座 和培训。 第三章组织 第六条组织结构 心理委员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下设四个部门:办公室,培训部,宣传部,组织部,相应设有部长,副 部长。 第七条心理委员会理事会 (一)理事会成员包括:秘书长、会长、副会长、部长以及副部长。
(二)理事会定期召开例会,做出近期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讨论、总结、评价已开展的各项活动工作。 第八条心理委员会负责人职责 (一)心理委员会负责人定期对心理委员进行培训,并定期组织各班心理委员进行经验交流会,交流一些解决 问题的办法。 (二)心理委员会负责人每月整理一次各班心理委员的总结,并上交一份书面总结给心理委员会秘书长。(三)与心理委员进行交流,为他们提供帮助。 第九条心理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按照心理委员会要求,带领本部门完成部门相关任务。(二)经常与部门干事进行交流沟通,增强部门建设。(三)及时对心理委员会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各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以处理心理委员会日常事务为工作重心,负责整理和完善各类文档资料,及其他文笔工作。 (二)培训部 以提高心理委员会干部及各班心理委员工作水平为目的,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 (三)宣传部 心理委员会与外部联系的枢纽,负责活动前的宣传准备工作及活动后的反馈工作。 组织部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章程 2004年3月
目录 总则 (4)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5) 权利、执行机构 (5) 基层组织 (6) 选拔和增补制度 考核制度 会议制度 值班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团费缴纳制度 团员注册制度 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附则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院团学制度及工作实际情况修改制定。 第二条:系团委学生会的性质: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自动化系团委学生会,是中国 共产党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 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代表广大同学利益的组织。 第三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院 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促进 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 第四条:系团委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 2.沟通院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院各级党委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6.加强同兄弟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视野之目的。 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一条:凡取得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正式学籍、承认本章程且不在留校察看处分期内的本专科学生,均为本系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系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享有参加系团委学生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4.成员在系团委学生会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和保护:成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院团委学生会帮助解决;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三条:成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院团委学生会章程;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院团委学生会的权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坚持院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系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系团委学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系团委学生会委托的工作, 权力、执行机构
规章制度总则 1
规章制度总则 南京乐翻天网络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服务守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业务、竞业禁止与商业机密维护守则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员工招聘、录用与资遣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离职手续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工作时间与薪资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公司休假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岗位规范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考核与奖惩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职业灾害之补偿与抚恤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福利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1.南京乐翻天网络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为健全组织及管理制度, 维系良好的工作秩序, 增强员工素质与工作效能, 规范员工的行为, 并提升本公司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现代化企业, 特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本规章制度。凡本公司所属之员工, 除法令、本公司其它规章另有 规定外, 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所称之员工, 系指本公司实际使用并领取劳动报酬之专职 人员而言, 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公司以「诚信至上」、「服务为先」为公司经营之原则, 并以 「真诚、信任、协同」为全体员工自我砥砺与治事之准则。 4.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 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 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 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5.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生产条件、保 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 第二章服务守则 1.本公司员工于任职前应签署《劳动合同》, 到职后并应遵守本规章制 度之规定。 2.本公司员工应本诚信原则, 忠实执行职务, 并抱持以下工作态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