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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广西公务用车管理规定_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一)制度创新,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模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

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三)从严从紧,应改尽改。要从严从紧制定改革方案,不留口子不留后门。根据中央精神,改革后全区总体和自治区本级节支率要

达到7%,市县总体要有节支。要坚决避免出现本地区车改后公务交

通支出不减反增、补贴标准过高和“既坐车又拿钱”现象。

三、总体目标

结合中央精神和我区实际,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有序推进。2015年12月底前完成自治

区本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各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通过改革公务交通供给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保障有力,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补贴标准合理规范,车辆管理高效透明,监管问责科学

有效,基本形成符合我区区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四、改革范围(一)机构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全部参加车改。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二)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厅(局)级及以下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均参加车改。鼓励区直各部门正职和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并应严格规范管理,但不得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范围

各级各部门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均列入车改范围。经核定符合条件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实有数保留,老干部服务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垂直管理系统驻地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人员范围,按照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执行。

五、主要任务(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要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跨行政区域公务活动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应急、机要通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1.合理确定保留的应急、机要通信用车

除自治区本级机关各部门正职和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保留符合标准的公务用车之外,各级各部门应急、机要通信用车保留数量按四大班子办公厅(室)、参改人员编

制数、所辖县乡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配备管理由各级公务用

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

自治区本级: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研用车;其他各部门留用车辆按部门行政、参公单位人员编制

数的一定比例保留,原则上30人以下1辆、31-50人2辆、51-100

人3辆、101-200人4辆、201人以上5辆。可以取消接待用车的,

原则上一律取消,通过社会化方式提供;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通

过社会化方式提供的,可以保留部分车辆,保留比例不得超过实有

数的35%。自治区党委机要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要交通处和自

治区国家保密局承担机要、保密工作任务的车辆,根据工作需要,

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适当增加保留

机要通信用车。

各市、县(市、区):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应急、机要通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车辆,不再全部配备到部门,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集中起来建立服务平台,实行统

一管理。进入服务平台的车辆可用于处理地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保障。

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参加车改。各乡(镇)保留应急、机要用车的数量,由各县(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

各乡(镇)面积、人口、所辖村屯等因素,在核定的县(市、区)总编

制范围内按2-3辆统筹配备。

2.优化执法执勤用车配置

各级执法执勤用车审批部门负责制定本级执法执勤用车改革的具体办法,报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执法执勤

用车配备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

务用车一律纳入改革范围。

鉴于2011年实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以后,我区已按双压缩

原则对执法执勤用车编制进行了压缩,现有车辆基数较小。我区属

山地丘陵性盆地地貌,山岭连绵,山区较大,地形复杂,交通不便。

位处边陲,流动人口多,边境线长,边境情况复杂,维稳任务重,执法执勤用车实际需求大,保障任务重。全区在满足节支率要求的前提下,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以现有编制数测算,按自治区本级不超过40%、市本级不超过60%、县(市、区)、乡(镇)不超过70%的标准执行。确因工作需要超过此比例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每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5万元扣减公务交通补贴;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的,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各地要建立跨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综合平台,2年之内建设到位,优化配置执法车辆并统一喷涂执法标识。

除国家核定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外,有行政执法职能确需配备一线行政执法用车的单位,在从严控制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原核定的行政执法用车编制数,按自治区本级不超过30%、市本级不超过50%、县(市、区)不超过60%的标准核定行政执法用车,纳入执法执勤用车综合平台统一保障。

(三)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我区按国家关于边疆民族地区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的规定,确定我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

各市、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层次,要根据本地实际适当细化,适度拉开档次,层次划分不得少于四级。同一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市与自治区本级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各参改单位车辆封存停驶并验收合格后,可以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垂直管理系统驻地方单位经费按原财务隶属关系予以保障。

(四)妥善安置分流司勤人员

(五)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务用车处置办法,报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由鉴定评估机构对各单位列入取消的车辆

进行鉴定评估,根据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公开拍卖或报废处置。对高

污染排放车辆一律予以淘汰,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按有关规定处置。

对黄标车全部作报废处理,对其他列入取消的车辆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不得针对公务人员搞任何特殊照顾,防止甩卖和

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

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改革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减少车辆闲置浪费。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的过渡期由各级公务用车

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各级实施方案中确定。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必

须进行市场化运营,各级政府不得变相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不得

借此成立新的公车服务管理机构。

六、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一)加强保留车辆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参改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

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对未参

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

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

由挪用或固定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

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公务交通

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审计机关要将保留车辆的配备使用、运

行维护费用、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交通补贴发放等情况纳入日常

和专项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

报,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切实保障公务出行

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为主要由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涉及到广大公务人员用车习惯、出行方式的转变,要创新必要的条件,努力

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有机衔接,避免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开展。

鼓励公务出行利用公共交通服务。各市、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确保改革后公务出

行得到有效保障。

七、改革的组织实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成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制,负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

责指导、协调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区

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非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

制度改革方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级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

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各设区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同时按

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指导所属县(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已先行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区和单位,要按本方案进行规范。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周密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

务,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级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模式,确保高效便捷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 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 办公室的总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 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 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 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应。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79254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务车、商品车(含试乘试驾车)、租赁车、工作(工具)车等所有权属公司的车辆。 1.3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经营单位及全体员工。 2. 组织管理 2.1 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所属使用单位和所属使用个人责任制管理。车辆使用 的个人必须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2.2 管理职责区分 2.2.1 行政部: 1) 负责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的计划申报、调配、维修费用审核、证照 及路桥费办理、年审年检和登记统计。 2) 负责公务车使用单位\使用人(责任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一)的签订。 3) 组织对车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或协助交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4)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使用人的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检查。 5) 及时参与或协调公务车、工作(工具)车跨单位(部门)、使用人的车辆交接工作(附件二《公务车辆交接清单》) 6) 负责组织车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7) 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2.2.2 各经营单位责任人: 1) 负责对本单位(或个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定人定车定位管理。 3) 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必须进行车辆安全管理检查。落实执行“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发现问题或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4) 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登记、统计和审验等管理工作。 5) 负责对本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配合交管部门或公司总部对本单位重大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6) 配合做好交管部门和地区安委会对本公司本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其它安全评比等活动。 7)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 8) 做好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专职司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职业道德教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管理统一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公共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有效控制车辆的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使用情况,并对车辆的保养、维修进行控制,以确定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公共车辆(包含:别克GL8 ) 二、车辆使用 1、因公外出,驾驶人实际操作车辆驾龄必须在一年以上,申请车辆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报备,方可使用车辆,如不按此规定随意驾驶者,驾驶人一切损失自负,包含车辆损失。行车中驾驶人由于自己的重大过失致使他人受损的,由驾驶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车辆使用申请时间为:工作日08:30-18:00,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用车申请单》,公司所有员工申请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用车必须提前2小时申请,此时间之外,申请用车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同意,然后报备人力资源部,方可申请用车。 3、申请用车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度安排用车,车辆调度需实行先急后缓,合理安排、节约成本的原则。 4、所有车辆使用前,使用人上车要填写《用车登记表》,并应做好仔细检查(如水箱、油量、轮胎、车辆外观等),使车辆始终持续最佳运行状况。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如人力资源部检查出车辆问题,如剐蹭或撞击等问题,最后使用人要对车辆负全部责任。 5、申请车辆使用完毕后,车辆内外干净,如发现车内外脏、乱、差的情况,驾

驶员连带部门负责人接受处罚,情节轻者罚50元,重者10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XX车位,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车辆申请使用人负责。 7、车辆使用完毕后要保证油量保持半箱及以上,必须在30分钟内把钥匙和《用车申请单》交还到人力资源部,如不按规定罚款50元,工资中扣除。 三、用车禁忌 1、公司所有员工不准中途将车转借公司其他需要用车员工,不准将车辆交给公司其他无证人员驾驶,违者通报批评,并予以100元罚款。 2、公司所有员工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将公务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不准将公司车辆随意借予非本单位人员使用,违者罚款200元。 3、驾驶人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必须严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 4、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人员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责任归属 1、因公外出,违反交通规则,其违规扣分及罚款由驾驶人负责,并准时交纳罚款,不遵守者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包含罚款和扣分费用),公司不予承担。 2、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于保险扣费明年保险金额增加原因,按事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细则 (一)原则上严禁使用落地式卸料平台,积极推广使用型钢材料制作的工具式、定型化的悬挑式卸料平台。 (二)悬挑式卸料平台应用16号以上工字钢或槽钢作为主梁和次梁,上铺厚度不小于50mm 的木板,并用螺栓将木板与悬挑梁固定。悬挑式卸料平台必须搁支在建筑物上,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不得出现前后移动和左右摇晃现象。 (三)悬挑式卸料平台的悬挑梁延伸至建筑物内的部分不得少于1米,采用不小于φ16以上钢筋或螺栓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上的部位不得少于2处;两侧的悬挑梁应分别采用2道φ14以上的钢丝绳进行吊拉卸荷,钢丝绳上部拉结点连接件必须固定于建筑物结构上,严禁设置在砌体墙或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卸料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安装应平稳。 (四)卸料平台必须按照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杆高度为1.2m,下杆高度为0.6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密目安全网。 (五)卸料平台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环应用Q235钢筋制作。(吊环应预埋在主体结构上,其预埋深度及锚固长度符合规定值,吊环净高不超过混凝土面5--6CM,吊环方向垂直于楼面) (六)卸料平台钢丝绳与水平悬挑梁的夹角宜在45°-60°。卸料平台钢丝绳用绳卡固定时,固定绳卡不少于3颗,最后一颗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最后一颗绳卡与第二颗绳卡之间应设置一绳弯。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平1/3。 (七)平台上悬挂分公司统一限重标志牌:标注限载吨位及验收、维护、安装责任人,严禁超载或长期堆放材料,随堆随吊;堆放材料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护栏高度;工人限数1-2人,严禁将平台作为休息平台;平台上的施工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八)卸料平台出入口上口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硬防护 (九)卸料平台搭设完毕,必须经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页脚内容1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 车辆使用管理是体现公司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二、管理办法 (一)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部门用车必须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经批准后并通知办公室驾驶班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 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并通知驾驶班安排可以派车。 (三) 下班后或节假日有公务需用车的,必须事先报送用车计划给办公室领导,否则不予派车,特殊情况除外。 (四) 车辆出差外地时,由驾驶员统一保管(使用),驾驶员认真做好出车准备。 (五) 外单位借车,需经办公室同意,总经理批准后车辆管理负责人安排。 (六) 车辆在上下班或节假日应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八) 车辆如需送维护、年检、修理等事宜,须事前报公司办领导批准。 (九) 驾驶员必须凭公司办的派车通知或公司办领导认同出车,否则不予派车,同时做好往返公里数、加油记录登记,用车人员签字确认,交财务核对,特殊情况除外。 (十) 使用车辆应办的各项手续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办理。车辆司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规定驾驶好车辆,如个人原因造成处罚、处理、损失等事故由本人负责。 三、日常管理 1、本公司车辆的钥匙上交车辆管理负责人,工作时间由车管负责人统一安排车辆调度;非工作时间,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及公司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驾驶人员应及时登记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路线、里程数、事项及车辆使用状态。 3、所有车辆保险、年审、维修、清洁等由驾驶员负责。 4、驾驶员及派车人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驾驶员应服从调度、随叫随到。工作时间内所有车辆公司指定位置停放,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 5、驾驶员禁止在车内吸烟。 6、驾驶人员在驾驶前须对车辆进行检查,以便于界定责任。 二、安全管理

单位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防止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加强单位公务车辆管理,规范车辆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单位所属各单位管理的公务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 术语、定义 交通事故——指车辆、行人、乘车人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循依法。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4 职责 4.1 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是公务车辆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门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公务车辆安全进行监督。 4.2 单位综合管理部是机关各部门公务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小车班公务车辆的保险、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办理等工作;协助安监部进行交通事故及机损事故处理,负责建立车辆行驶里程和维修档案,及时填写各类报表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3 单位管属单位自有、出租及承租的公务车辆安全由管

属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门关于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公务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4.4 单位有限公司各分子公司自有及租用的公务车辆安全由经理负责。由本单位负责办理保险、车辆使用税和保险费缴交,负责公务车辆的安全行车管理。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驾驶人员 5.1.1 驾驶员必须经国家相关机构培训,取得驾驶员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5.1.2 遵章守纪。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执行本单位、本部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脱岗,未经派车不得私自出车。 5.1.3 文明驾驶。出车前对车辆例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行车时系好安全带,并提醒乘车人员系安全带;文明驾驶,礼让车辆,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确保安全。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1.4 爱护车辆。严格按维修保养规程精心安排维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态和清洁卫生,合理操作使用车辆,充分发挥车辆的工作效率。 5.1.5 仪表端庄。注意个人仪表,着装整洁,讲究卫生,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大方。 5.1.6 生活健康。要注意自身形象,加强工作以外的自我

卸料平台强制管理规定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建筑工程公司文件 天元十建发〔2013〕17号 关于印发卸料平台强制性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各项目部、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卸料平台,加强对卸料平台的控制管理,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制作、安拆使用,纳入公司、项目部的管理控制范畴,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发生,结合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规定要求,特制订《卸料平台强制性管理规定》发给你们,从发放文件即日起望遵照执行。 附:《卸料平台强制性管理规定》 二0一三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印发卸料平台管理规定通知 发:公司各项目部、科室、存档 经理办公室 2013年08月03日印发 (共印20份)

卸料平台强制性管理规定 结合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制作、安装使用中不规范现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依据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规定要求,制定如下强制性管理规定: 一、加强卸料平台控制管理: 各项目部必须认真按照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制定的卸料平台做法及规定要求进行制作、安装使用,对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加强控制管理,纳入公司专项检查整治范围,加强卸料平台的管理力度,使用好、利用好卸料平台,使卸料平台制作规范化、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提高卸料平台利用率,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使用,公司不定期的对项目部工程卸料平台进行检查验收,加强过程控制;对项目部工程未按照质量安全部、公司规定要求对卸料平台制作、安装使用未达到标准规范、安全方案规定要求的,每发现一次处罚项目经理500元以上、施工负责人300元以上,安全主管200元以上;在集团质量安全部平时巡查及工程质量验收中因安全防护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被集团质量安全部进行处罚的,公司将按照集团质量安全部罚款比例对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主管加倍处罚。本管理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各项目部严禁违反本规定。 二、卸料平台规定要求: 1、卸料平台预埋件采用双锚固,预埋件间距为0.5m,预埋件禁止预埋在阳台、飘窗等混凝土悬挑部位,卸料平台的悬挑梁禁止采用钢架管作支撑顶或采用其它措施加固,禁止卸料平台上的所有吊装鼻、载荷鼻、预埋件等采用螺纹钢筋;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施工负责人300元、安全主管200元。 2、钢架管式外悬挑式卸料平台严禁使用;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0元、施工负责人300元、安全主管200元。 3、卸料平台主梁必须采用工字钢16cm,次梁采用工字钢10cm;遂步淘汰槽钢,不得使用槽钢制作新的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制作主梁长6m,平台长3m,平台宽按照各工程实际进行调整,在平台钢底座上面沿周边采用Ф48mm钢管焊接高为1.0m的防护栏杆,下杆距平台钢底座为0.5m、上杆距平台钢底座为1.0m;卸料平台上的所有吊装鼻、卸荷鼻、预埋件全部采用Ф16mm标准圆钢;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4、钢板吊环必须满焊于主梁槽钢外侧,主梁与次梁连接方式选用焊接,且焊缝高度不低于型材壁厚。 5、平台上满铺50mm厚木板,用扁钢固定牢靠。扁钢中心每间距100mm打孔,用铁钉固定木板,扁钢端头焊接于主梁上;平台防护栏杆内侧沿周边采用废模板进行全封闭,平台防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及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司机的管理,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的商务用车及物流用车均适用。 3、职责: 3.1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审核用车申请的真实性及必要性; 3.2行政人事部:用车申请的指派和安排,公司车辆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包括车辆平时 的正常维护保养及车辆年检、车辆出险后的保险协调和维修事宜; 4、车辆使用 4.1商务用车 4.1.1各部门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时,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至 行政人事部; 4.1.2行政人事部根据车辆状况、申请的先后顺序及事情的轻重缓急安排车辆并开出《派 车单》注明此次所安排的车牌号并加签,然后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申 请用车人将《派车单》交司机出车。 4.1.3司机在《派车单》上注明此次出车前里程数并在完成任务回公司后填上回司时间 及里程表显示里程数,加签姓名将《派车单》交至行政人事部,涉及到如过路/ 桥、停车等费用的一并在单上注明。 4.1.4公司领导用车或迎送客户/客人时,由副总/总经理或市场部经理电话提前通知行政

人事部开出《派车单》给司机,司机按4.1.3办理。 4.1.5当公司出现如员工突发性疾病、公伤等紧急情况时,可由行政人事部或公司其它 管理人员安排出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回公司后司机仍需补《派车单》 交行政人事部。 4.2物流用车 4.2.1公司自备车 4.2.1.1市场部自行核算出车辆装载量并规划好行车线路,至少提前两小时电话通知 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记录后,电话通知司机到 行政人事部领取《派车单》,司机依4.1.3办理; 4.2.2租赁车辆 4.2.2.1因公司车辆不能满足物流需求时,市场部可向外联系租赁车辆供使用,对第 一次与公司产生业务关系的车辆市场部需登记其身份证、驾驶证、车辆类型、 牌号及电话等信息; 4.2.2.2市场部须详细向租赁车辆司机交接清楚送货客户名称、地址、产品类型和数 量,有必要时可安排公司送货人员随行; 4.2.2.3市场部凭司机签回的《送货单》开出《租赁车辆费用单》,注明送货地址、金 额及车牌并签名后给司机,并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向司机约定结算日期,自己 在《车辆租赁登记表》上记录; 4.2.2.4每月在公司财务结算前市场部将《车辆租赁登记表》交至财务部,结账时账 务凭此表与租赁车辆司机对账。 5、车辆维护/维修 5.1每天出车前司机必须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车牌固定等,每周按《车辆检查 表》进行检查一次,如因出现检查不及时或未检查引起车辆故障(如缺机油、制动失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i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播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农”,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人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 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四、车辆使用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 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人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2. 部长级以上人员(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机场:部长级以下人员如无特殊情况,?般需搭乘机场巴士至机场。 3. 来访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安排派车。 4 .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教育资料. 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5. 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五、出车流程 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农”进行。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 按管理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 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由负贵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3. 苍溪境内用苍溪境外用车,派遣车辆及司机。申请人应至少提前?天提交“用车申请单”。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扌II:拼车,避免?车?事。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保证卸料平台的使用安全,项目特制定本制度,具 体如下: 1、由楼面通向平台的通料口必须严密、安全、可靠。 2、起吊平台上的物料时,由信号工指挥,必须做到指 挥正确,必须设专人(架子工)扶正吊物,不得碰撞钢绞 线、外架和护身栏杆等。起吊不得超高、超重。同时应绑 扎牢靠,不得散乱。 3、每次使用前,应对平台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 后方可进行使用,堆码物料的高度严禁超过1.2米。 4、卸料平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每次安装和拆除必须有安全员监督,严禁违章作 业。

6、所用材料必须是合格的,包括槽钢、焊条、钢丝绳、安全网等。 7、钢丝绳连接楼板处的砼需达到强度要求。 8、转料平台上最大载荷不得超过1.5吨,即6m长的钢管不超过65根,4m长的钢管不超过87根,0.9m长的拉杆不超过434根,50×100×4000的木枋不超过125根,1220×2440×1.2mm的竹胶合板不超过47张。 9、在使用过程中设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中建三局北京东八里庄危改小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93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项目部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监督车辆的安全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厅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项目部公务车辆及驾驶员日常管理、检查、监督。 2.安全科负责公务车辆安全统筹工作,以及车辆安全行驶的监督工作。 3.驾驶员要钻研驾驶业务,爱护车辆、服从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四、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1.综合办公室应为每车、每位驾驶员建立档案。 2.驾驶员必须参加安全学习和年度考核,否则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3.安全科应每年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 (二)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的落户、参保、报废等手续,驾驶人员的上岗操作和年度安全教育及车辆的动态情况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和安全科具体负责执行。 2.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派,爱护车辆,积极完成好任务。 3.为杜绝对车辆技术状况不熟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项目部车辆实行定车定人制度,没有特殊原因及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车辆。 4.外聘驾驶员,应严格审查考核,根据项目部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驾驶车辆。 5.租用外面车辆和聘用驾驶员,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并与车主和驾驶员签订租车协议和安全协议。 (三)车辆的使用、维护管理 1.公务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准行驶。

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合理利用资源,控制费用,规范和加强车辆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试用于福州美云食品有限公司。 三、车辆管理规定 (一)货运用车管理 1、用车流程: 1)货运车辆由当地部门主管统一安排,若车辆无指定司机驾驶,用车人应填写《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人、用车时间、目的地、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出车,用车申 请单月底交公司管理部存档; 2)部门主管审核用车申请,根据用车当天的车辆使用情况合理安排车辆; 3)用车人根据《用车申请单》上的信息,准点出车,用车结束后,应立即填写《车辆行车记录登记表》并签字。司机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此表交部门主管,最后由部门主 管统一汇总给储运部主管,作为司机费用报销和绩效考核的依据;收车后将车停放在 公司指定地点。 2、用车原则: 1)司机用车所有和车辆相关费用,由当地部门主管统一申请,用相关票据到公司财务报销,财务主管负责票据的审核; 2)司机用车须兼顾业务需求,在满足业务外出需要外,当地主管可根据业务需要,按照用车流程,统一安排岗位车辆的使用; 3)货车使用者在出差、休假不用车期间,需将车辆停放归位,钥匙交回当地部门主管; 四、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一)车辆停放管理 1、车辆停放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严禁私自用车; 2、司机外出执行送货驾驶任务如遇特殊情况较长时间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即使通知部门主管, 并说明原因。一般情况下,6点过后司机应该把车按规定停车归位,要是司机因为特殊情 况收车超过晚上10点或第二天早上7:30之前需要安排出车的,司机必须事先经过部门主 管同意后方可把车辆开回家,并在第二天在部门主管处审批登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将车

垃圾车卸料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23160 垃圾车卸料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垃圾车卸料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为了加强卸料平台卫生管理,保证保洁人员人身安全,卸料平台最多容纳3辆车停留,开启两道自动卸料门,其他运输车辆在栈桥下道闸处排队等候。规定每天垃圾车进厂卸料时间为4:00~14:00,其余时间严禁入厂。 2.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入职前必须经过车辆所属单位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培训,考试合格后持上岗证驾车进入厂区卸料(司机近照+所驾驶车辆的信息=上岗证)。 3.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进入厂区必须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车辆行驶速度小于10公里/小时,按规定过磅记录运输吨数,对违反司机停止该运输车3天入厂资格,教育整改后恢复进厂资格。 4.进入厂区垃圾运输车辆人员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对违反人员查扣上岗证,永久取消入厂资格。 5.进入厂区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保证车辆外观整洁、密封性能良好,严禁渗沥液遗撒,对违反车辆取消该车3天入厂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机关公务用车由党政办公室集中管理,乡党委书记、乡长统一调度。党政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昭阳区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党政办公室直接派车;区以外公务用车,报书记、乡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 乡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报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按照车辆情况报书记、乡长审批。 2、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报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区内每月结报一次;

区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驾驶员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财政所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依据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告书记、乡长,经领导同意后送定点修理厂维修。汽车修好后,由办公室与驾驶员逐一核对,报批维修费用。 2、车辆大修总成修理预算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采取不少于4家定点修理厂报价招标修理。 3、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必须先向主要领导,并本着以排除故障为目的的维修。 七、安全管理 1、驾驶员通讯工具随身携带,并处于开机状态,听到呼叫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 1、审查施工单位卸料平台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平面布置图、卸料平台与建筑物连接及支撑等构造详图、荷载取值、使用要求、平台搭设、维护及拆卸等技术措施。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复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4、卸料平台必须单独设置,不得与脚手架和施工设备相连,在同一垂直面上不得上下同时设置。 5、卸料平台的搁置点和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混凝土结构上,并应对所依附的结构构件进行搭设后的承载能力及变形验算,满足要求后方可实施卸料平台的搭设。 6、卸料平台使用的槽钢、钢管、铁板、钢丝绳等材料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由楼面通向平台的通料口必须严密、安全、可靠。 8、起吊平台上的物料时,由信号工指挥,必须做到指挥正确,必须设专人扶正吊物,不得碰撞钢绞线、外架和护身栏杆等,起吊不得超高、超重,同时应绑扎牢靠,不得散落。 9、每次使用前应对平台进行检查,对水平杆与建筑物的连接、上拉钢丝绳与梁连接等部位及防护栏杆、警示标牌的完好性等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使用,堆码物料的高度严禁超过1.2m。 10、在卸料平台的明显处应设置安全警告标志牌,标明使用要

求限载重量。 11、卸料平台换层时,应对卸料平台完好性进行检查,按专项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安全员现场监督。 12、卸料平台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先自检,自检合格后应报监理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复查验收,经复查验收通过后才能使用。 尤口拆迁安置房及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监理部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各种企业车辆及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车辆及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11条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卸料平台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保证卸料平台的使用安全,项目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由楼面通向平台的通料口必须严密、安全、可靠。 2、起吊平台上的物料时,由信号工指挥,必须做到指挥正确,必须设专人(架子工)扶正吊物,不得碰撞钢绞线、外架和护身栏杆等。起吊不得超高、超重。同时应绑扎牢靠,不得散乱。 3、每次使用前,应对平台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后方可进行使用,堆码物料的高度严禁超过1.2米。 4、卸料平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每次安装和拆除必须有安全员监督,严禁违章作业。 6、所用材料必须是合格的,包括槽钢、焊条、钢丝绳、安全网等。 7、钢丝绳连接楼板处的砼需达到强度要求。 8、转料平台上最大载荷不得超过1.5吨,即6m长的钢管不超过65根,4m长的钢管不超过87根,0.9m长的拉杆不超过434根,50×100×4000的木枋不超过125根,1220×2440×1.2mm的竹胶合板不超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住建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副局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长 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市内每周结报一次;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办公室依据机关事务局核定的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修单,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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