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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资监管构想专访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_周建军

大国资监管构想专访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_周建军
大国资监管构想专访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_周建军

大国资监管构想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全会表决通过了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以下称“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分发挥市场经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才能实现中国经济腾飞。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国国有资产比重与西方国家相比要大得多,像某些学者主张的简单照搬西方模式把庞大优质的国有资本存量快速卖掉,推行全面私有化的政策不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因此,无论从国际战略机遇期的国际竞争力还是从中国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稳定性出发,都应在一个较长时期继续保持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重要领域的控制力。

国资委是中国在探索市场经济和创新公有制模式之间搭建的一座有中国特色的桥梁,它是长远的战略之举而非一时之权宜之计。通过建立国资管理体系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对接,既是国人在尊重国情基础上坚定不移发展市场经济的方向所在,又是世人总结“中国模式”成功的核心内容。

中国国情决定了现实中一个履行统一监管和基础管理的国资管理机构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即便现在的国资委更名为中投二号一类的企业集团公司,在其之上也仍然需要有一个机构履行对

文|本刊特约记者 周建军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体制。同时,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这是“十二五”规划要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最新表述。

为学习和贯彻“十二五”规划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厘清社会各界围绕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种种争议,指导和推动当下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本刊记者特邀请长期跟踪研究国有资产监管问题的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解读和探讨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大课题。

国资系统新涵义

《国企》:最近一段时间,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及国资委的种种争议非常之多,尤其是某些学者提出要卖掉国有资产,推行私有化。您如何客观看待这些争议?

刘纪鹏: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证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

专访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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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的统一监管职能。

《国企》:结合实际,您能否具体谈一下国资监管模式和国资监管机构的功能界定问题?

刘纪鹏:中国庞大的国有资本和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决定了不能没有国资委这样一个对国有资本实施统一监管的部门。然而,在近几年的改革历程中,无论是相关法律,还是国资委内部的文件与讲话精神,更多地是强调其对所属企业的出资人地位,一味向“淡马锡”公司式的资产管理公司学习,淡化了全国一盘棋背景下统一规划布局的监管者身份。

我认为,将国资委当上市公司出资人作为工作目标,热衷像中投公司那样作部分央企的股东,是无法履行对国有资本实施统一监管职能的。中国庞大的国有经济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地位决定了中国的国资委绝不能走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国资经营模式,即便是中国的中投公司,也只能是理想状态下国务院国资委实施统一监管的对象,那种要把国资委简单定位为“中投二号”的提法更是本末倒置。

2009年5月实施的《国资法》赋予了多个部门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能,这些部门与国资委出资人地位相

同。如果国资委只作干净的出资人,很可能使其演变成一个事实上的企业集团。

如果国资委热衷于与国有独资集团公司和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争夺国有出资

企业出资人地位,却使全国国有资本统

一监管者的主体缺位,真的是捡了芝麻

丢了西瓜。建立在分散产权主体基础上

的多部门出资人监管,不利于中央政府

和地方政府对本级政府国有资本总量、

结构、变动的掌握,更重要的是无法在

国家范围内国有资本进行统一战略规划中国庞大的国有经济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地位,决定了中国的国资委绝不能完全照搬类似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的国资经营模式。供图/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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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CHINASOE 贯性。这就由现在的国资委一身二任,变成两身二任,适度分开,合理分工,同时出资人与监管者职能在国资委系统内实现统一。

因此,建议区分国资委与国资委系统,构造“代表团长—教练员—运动员”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就相当于国家队体制的运动队中国坚持国家代表队体制,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的特设机构,充当赛场上中国体育代表团的“团长”,定位于国有资产的监管者,制订规则并监管国家出资企业,通过规划布局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战略性地配置国有资本,是名副其实的;在团长之下,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充当赛场上的“教练员”。国家出资的实体企业定位于国有资产的具体运

营,通过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当赛场上的“运动员”。

大国资统一监管

《国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强和完善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金融资产等全部国有资产的监管体制机制,您能否谈谈这方面的建议?

刘纪鹏:我认为,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必要分金融和产业,国务院国资委应该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监管。

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仅是100余家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

布局、实施有进有退的结构调整。

《国企》:您似乎在强调国资委作为出资人、所有者和监管机构的不同,那您的具体建议呢?

刘纪鹏:出资人概念与所有者概念内涵不同,因此,需要在政府与企业间构造出一个出资主体,作为民事行为的终极代表,通过建立出资人制度将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的身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分开。在此结构下,由政府作为所有者,由这一机构作为政府的出资人代表,二者之间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

在此,我们提出了国资委系统这一概念,具体说国资委系统包含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指行使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职能的国资委;第二层次是指履行直接出资人权利的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在这一国资监管架构下,国资委未来在国资体系中定位为以终极出资人身份成为经营且营利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者,主要负责监管国家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公司定位为直接出资人,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多元微观载体。这一制度安排在国资法框架范围内,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国资委的监管连

像中国工商银行这样的金融企业以及其他80个部委下属的5000多家营利性国家出资企业,均未在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之内。供图/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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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CHINASOE 业,而中央层面的其他行业如金融业以及其他80个部委下属的5000多家营利性国家出资企业均未在其监管范围内,将金融类国有资本和产业类国有资本截然分开,甚至在产业类国有资本内部也条块分割,各司其责,导致没有一个机构

能够全面地履行监管职能,给国资监管一盘棋带来诸多不便。

由于过于强调国资委出资人地位,导致现实中人们普遍认为如果统一由国资委作为我国产业领域和金融领域里的国有资本出资人体量过大,可能导致垄

断、发生金融和产业间的系统性风险。因此提出从出资人角度,不应由一个机构来对全国国有资本履行所有者职责,但由于国资委监管者和所有者一身兼二任的定位,直接导致现实中在划分不同国有资本所有者的同时,把统一监管割裂了。

目前,国资监管机构主要负责非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财政部

门主要负责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尽管从所有者角度有一定道理,但从统一监管角度这样划分并不科学。西方国家没有统一的国资委体制,对于少量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资本通常由财政部代行管理。但我国国有资本存量巨大,财政部作为公共管理部门,却去履行金融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责,在体制上不顺。此外,无论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趋势看,还是从金融企业混业经营、投资实体企业的特点看,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都无法严格分开,例如国家电网公司、宝钢公司投资参股建设银行,中投公司投资保利协鑫和海外石油项目,首钢集团控股华夏银行等等。因此,国有资本的分部门监管难以适应产融结合的大趋势。

上述问题的发生根源在于国资委既当出资人又当监管者,一身两任。在下一步中应从国资委一身两任变成国资委和国有资本经营公司两身两任,即国资委作为统一监管者只有一个,国有资

本经营公司作为履行对实体企业的直接

未来的国资委很可能走向大国资统一监管的道路。供图/CFP

我们提出了国资委系统这一概念,具体说国资委系统包含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指行使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职能的国资委;第二层次是指履行直接出资人权利的国有资本经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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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CHINASOE 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趋势看,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无法严格分开,例如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参股建设银行。国有资本的分部门监管难以适应产融结合的大趋势。供图/CFP

出资人,可以有很多个。我认为,国资委应成为产业、金融等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者,履行对各大行业,包括金融性、产业性和垄断性行业,以及文化体育等方面国有资本的统筹监管。国务院只能有一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它下面,再设立中石油、中石化、中投、汇金、烟草、铁道、电网等若干个代表国家管理国有资本的国有行业性的大的控股公司。国资委定位为经营且营利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者,跳出小国资委的局限,进入大国资委的范畴,履行对全国经营且营利性国有资本的统一战略规划布局、统一国资预算编制、统一监督管理与考核、统一国资基础管理等重要职能。

预算分立的趋势

《国企》:“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您如何看待这方面的问题?

刘纪鹏: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资管理的重要内容,国资委将国资经营预算管理权拿到手中,全国统一监管者的格局才能形成。现在,国资预算由财政部纳入政府公共预算统一向人大汇报,这引发了理论和实践中的众多问题,包括地方层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企》:那您主张将国资预算和财政预算分开编制吗?为什么?国

资预算和公共预算有何法理意义上的差异吗?

刘纪鹏:我认为,首先,中国的预算体制不能照搬西方,西方的预算体制不包括国资预算。其次,国资预算与公共预算的不同性质决定了二者应由不同部门单独编制,但目前我国国资预算仅为和烟草公司、中投公司同等成为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国资预算不能独立出来,而是完全并入财

政系统,成为公共预算之下的一个子预算,这是值得商榷的。

国资预算是指国家凭借出资人地位取得投资收益和资产转入收益,包括国家出资企业上缴的利润、国有股份红利收益、国有资本产权转让收益等,并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准则和根据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控制力考虑,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关键行业的资本经营性预算,侧重营利性,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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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CHINASOE 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再筹资的循环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因此,国资预算的法理基础是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及其派生出来的收益索取和支配权(私权利),国资预算属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体现国家的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

公共预算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向社会各经济主体征收的税收取得收益,主要用于社会公共支出,

侧重公益性,不以营利性为基础,通过收缴—运用—再收缴的循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追求社会福利目标。因此,公共预算的法理基础是国家公共权力及其派生出来的对国民经济收入的分配权(公权力),公共预算属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体现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国资预算管理的对象是国有资本收益,而收益是出资人的三项基本权利之一,属于私权利;政府公共预算管理的对象是税收收入,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征收的,属于公权力。私权利和公权力的法律属性存在根本性的不同,对应国资预算与政府公共预算的管理方式也应不同。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时,其对国家出资企业享有的权利与普通所有者对企业享有的权利性质上并无不同,都属于股东对企业享有的“权利”而非“权力”。国资预算作为私权利下的制度安排,应与公权力下的公共预算相区别。

《国企》:预算的分立会否产生新的问题?国资委和财政部分别扮演何种角色呢?

刘纪鹏:国资预算编制能否独立,实际关系到中国改革是沿着搭建市场经济和公有制桥梁的长久之计。独立于公共预算的国资预算有助于将国有资本的运营从政府社会经济运行的公共事务中剥离出来,实现政府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与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综上所

述,考虑到国资预算与公共预算形成的机理与目标不同,应将其分开由不同部门编制,保持二者相对独立,国资预算的编制范围应涵盖全部经营且营利性的国有资本。

建议在国资预算试运行期满后对部门分工进行调整,过渡模式下由国资委作为国资预算编制主体,负责预算收支的具体编制;财政部门作为国资预算监督主体,负责预算汇总与监督。目标模式下国资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向人大上报各自编制的预算,国资部门报送营利性的国资预算,财政部门报送公益性的公共预算。在此基础上,公共预算财政主体与国有资本经营主体之间存在着税收缴纳关系,应通过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和国资预算的资本性支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国家出资企业做强做大,反过来通过增量税收为财政做贡献。

总之,对于下一步国资改革,应建立大国资委的监管框架,于国资委系统内实现出资与监管职能的合一,并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与作用。组建大国资委的监管体系有利于整体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做大做强,实现国有资本的战略布局与结构调整,使国有资本成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坚力量和长久之计,最终惠及国民。新国资管理体系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中的一项创举,屹立于世界经济理

论与实践的前沿。

中国政法大学民诉简答论述整理

简答 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 (1)诉讼标的的性质不同: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 (2)诉的特征不同:普通共同诉讼是可分之诉,必要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共同诉讼人中一人上诉,上诉的效力及于其他人) (3)法院的审理和裁判方式不同:普通共同诉讼可共同起诉、应诉,也可分别起诉、应诉,法院可合并或分开审理,合并审理时需分别判决;必要共同诉讼必须一起起诉、应诉,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4)内部关系不同:普通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效力不及于其他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经全体承认后,对全体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简述两种第三人的区别(有可能考) (1)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是由于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其对原、被告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求权。 (2)诉讼地位不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是完全独立的第三人;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 (3)享有的权利不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享有为维护其自身的民事权益而应有的权利,只有在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时才能享有上诉权;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则自始至终享有原告的一切权利。 (4)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通知参诉”或“申请参诉”的方式参加诉讼的;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的。 简述协议管辖的条件(有可能考) (1)协议管辖的当事人只能就第一审案件协议选择管辖的人民法院,不能协议选择第二审法院。 (2)适用案件为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3)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以口头形式约定管辖的,其约定无效。 (4)协议管辖的时间既可以是在纠纷发生之前;也可以在纠纷发生之后诉讼之前。 (5)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必须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 (6)当事人只能协议变更第一审的地域管辖,而不能协议变更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目前国内三大法律英语考试证书的简介与区分

目前国内三大法律英语考试证书的简介与区分 严重声明:本站所有文章由上海优尔法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完整著作权,禁止非经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基于经营性目的,对文章进行任意更改或转载;另外,用于非经营性目的个人或组织进行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否则本公司保留对上述侵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三大法律英语考试的简介 ◆TOLES: TOLES(律思),全称“TestofLegalEnglishSkills”,也就是TOLES法律英语水平考试。TOLES考试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法律英语水平考试,是由世界知名的英语培训专家(TheLondonschoolofEnglish&Communicaid)和法律领域资深的专家(CambridgeLawStudio)共同合作开发的,并与多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机构定期进行磋商,对TOLES考试进行修订,使其适应当前法律行业的变化。该考试的目的是以法律英语这门技术语言为媒介,来核查考生对英美法民商事部门法知识的掌握,从而满足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机构、律师和法律系学生测评个人法律英语水平的需要。TOLES作为国际权威的法律英语水平考试,自2001年起至今,以其法律英语语言运用能力测试的精准度多年来赢得众多顶级世界知名律所的信赖和认可。2008年TOLES被首次引入中国,从而受到众多法律英语爱好者和法律工作求职者的关注。TOLES考试包括三个等级:TOLESAdvanced(固定日期费用2000RMB/人,任意日期费用2800RMB/人);TOLESHigher(费用1700RMB/人);TOLESFoundation(费用1400RMB/人)。考生应该根据自身的英语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选择相应的考试,而不一定要三个等级考试全都参加。TOLES考试每年3月、6月、和11月举行3次,其中,报考TOLESAdvanced的考生可以在增加费用的前提下指定任意日期考试。TOLES考试指定教材5本,推荐参考教材12本,不指定培训机构和教材购买地点。 ◆ILEC: ILEC全称InternationalLegalEnglishCertificate,也就是剑桥法律英语国际证书。于2006年5月作为又一项崭新的法律英语证书考试正式向全球推广。2008年5月ILEC也在中国进行了首场考试。ILEC是由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ESOL (EnglishforSpeakersofOtherLanguages)考试部与欧洲主要的律师语言学家协会(Translegal)共同研发的一种职业英语证书。据最新消息,ILEC自2010年1月起,每月组织一次考试,这也意味着ILEC的考生每月都有机会参加考试。目前,在中国境内,ESOL仅委托北外网院作为报名代理机构。ILEC作为ESOL于2008年推出的又一项崭新的职业认证证书目前已被欧洲公司律师公会、欧洲法律专业学生协会、国际青年律师公会及欧洲青年律师公会认可。ILEC考察证书申请人在法律领域运用英语的能力,分为听力(40分钟)、阅读(75分钟)、写作(75分钟)和口语(16分钟)四个部分。语言等级相当于雅思(IELTS)5.0-7.0分。成绩分为三个及格等级和两个不及格等级。考试报名费用为1200RMB/每人。ILEC考试指定教材2本,推荐参考教材5本,不指定培训机构和教材购买地点。 ◆LEC: LEC全称LegalEnglishCertificate,也就是法律英语证书。于2008年5月作为国内相关领域的全国统一考试正式推出。LEC 又可被称之为中国的法律英语证书考试。LEC是由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具体组织考试工作,旨在为从事涉外业务的企业、律师事务所提供招募国际性人才的客观标准,同时督促国内法律从业人员提高专业英语水平。法律英语证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5月份和12月份的最后一个周六举行,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设主考点,法律英语证书(LEC)由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全面负责组考工作。考试不受年龄、性别、职业、地区、学历等限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费用为880元/每人。LEC考试指定教材6本,不指定培训机构和教材购买地点。 二、三大法律英语考试的区分 ◆历经时间:TOLES(2001年---至今) ILEC(2006年---至今)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课考试命题范围409 专利法考试范围

《专利法》考试范围 一、考查目的 《专利法》作为知识产权专业的核心学位课程,主要侧重于考查学生对专利制度、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专利权的授权和取得、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专利代理和管理,以及专利权的保护等几个重要而基础的专利制度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二、考查要求 专题一、专利法律制度概述 1.掌握 专利、专利权以及专利法的基本含义、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专利制度的作用 2.理解 专利权的基本特征、不同时期专利制度对促进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的不同作用 3.运用 分析专利制度与版权制度、商标制度的不同 专题二、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1.掌握 专利权的主体概述、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工作单位、外国人、专利权的客体类型和具体特征、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2.理解 我国专利权主体的种类、职务发明的判断标准和权利归属、我国专利权客体的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基本含义 3.运用 分析职务发明专利的归属 专题三、专利权的授权与取得

1.掌握 发明和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批准 2.理解 不同类型专利权的授权条件、专利申请和审判的程序 3.运用 理解专利授权和取得中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专题四、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1.掌握 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的限制、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2.理解 专利权人的权利内容与权利限制 3.运用 专利权终止和无效的程序 专题五、专利管理与专利代理 1.掌握 专利管理、专利代理 2.理解 我国专利机关及其管理职能、设置专利代理必要性 3.运用 我国专利管理的具体内容,从机制层面规范专利代理行为 专题六、专利权的保护 1.掌握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2.理解 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对专利权范围的界定、专利侵权赔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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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o discus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civil law system and the common 1 law system. (P4 ) 2 There are many differences between civil law system and common law 3 system. 4 Ⅰ The original places are different. The civil law system originated 5 in ancient Rome, and the common law system originated in England. 6 起源地不同,民法起源于古罗马,普通法起源于英格兰 7 Ⅱ The main traditional source of the common law is cases, while the 8 main traditional source of the civil law is legislation. Thus there are 9 many codes in civil law countries instead of unwritten laws in common law 10 system. 11 普通法的主要传统渊源是案例法,民法的主要传统渊源是成文法。因此民法国12 家用许多成文法典取代普通法国家的不成文法 13 Ⅲ The civil law system pays more attention to substantive law; the 14 common law system pays more attention to procedural rules. 15 民法法系更多关注实体法,普通法更关注程序规则 16 Ⅳ The classification of law is different. The civil law is separated 17 into public law and private law, the common law is separated into common 18 law and equity. 19 法的分类不同,民法法系分为公法和私法,普通法法系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20 Ⅴ The role of judges and professors is another difference. Since theory 21 and doctrines is important in legal education of civil law system, 22 professor plays the important role to expose laws to students. In the 23 contrary, case-law is the main source of common law, thus the judges has 24 the discretion to make laws while trialing cases. 25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专业方向如下: 1.法学理论 2.法律史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军事法学 5.法与经济学 6.民商法学 7.诉讼法学 8.经济法学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0.知识产权法学 11.刑法学 12.国际法学 以上专业方向每一项还包括具体研究方向划分,由于篇幅限制就不一一列举。在凯程的教育学栏目有专门介绍各个专业的情况。 以上各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大部分是一样的,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侦查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40侦查学综合 ④801法学综合二 司法鉴定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41司法鉴定综合 ④801法学综合二 法医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20法医学综合一 ④820法医学综合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难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就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方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是政法类院校的翘楚,每年考的人较多,难度肯定不会很小。法大初试题客观题比较多,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客观公平,只要自己努力加上专业的辅导,考上的几率会很大。在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难点,帮助同学们梳理脉络,搭建法学知识框架。 法学考研大多数是法学本科的人在考,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二本三本的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都是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就业怎么样?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上名列全国第一,每年会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游学、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就业方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 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是否公平? 根据往年的录取情况来看,初试分高的一般就能保证录取,而且被录取的考生也是来自于各类院校,本校的学生并不多。而且通过我们辅导成功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的众多考生都是通过自己努力,采取正确方法从而实现自己梦想。同时,我们团队成员身边的同学毫无意外也都是初试成绩优异,表现优异的同学。从这些情况来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还是比较公平的。 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辅导班有哪些? 对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您直接问一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瞬间就傻眼了,或者推脱说我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更谈不上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非常权威,基本上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的同学们都了解凯程,考入率达95%。凯程有系统的《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讲义》《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题库》《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宝典》,也有系统的考研辅导班,及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深入的理解,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深厚的人脉和及时的考研信息。不妨同学们实地考察一下。并且,在凯程网站有成功学员的经验视频,其他机构一个都没有。 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这里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 701 法学综合一 《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第二版舒国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 《法理学》(初试选读)舒国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第四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年版 《国际法》周忠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2008年 《国际私法》第三版赵相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2011年第三版 《国际经济法》(第四版)王传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到底高不高

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到底高不高 近年来,在职研究生教育发生了很多改革,原来的十月在职联考被取消了,很多考生都担心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难度会增大,所以对于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的问题大家都比较关心。那么,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到底高不高呢? 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到底高不高? 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教育:本科获得学士学位之后,在原工作岗位上担任一定的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非脱产的学习,修满学分,获得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满足申请硕士学位的流程之后,通过国家组织的每年五月份举行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完成研究生论文并答辩通过,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由于新大纲的影响,和往年同等学力申硕英语考试对比,词汇没变,题型有所变化,多了一题型“短文完成”,当然分值也有调整。对于同等学力申硕考试

难度--同等学力申硕英语水平考试比大学考试时四级水平高一级,但是也没有那么难,5500-6000单词量。 报考同等学力申硕是通过性考试,考生只要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即为通过。当然,不同专业的考试通过比率也是不尽相同的,而且每个学校的申硕通过率也各不相同。在全国范围看,每年的通过率大概处于30%-45%之间,但这是全国平均水平。一些名校的通过率比较高,如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的通过率能达到70%以上。 因此,可以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难度不大,与现行的研究生考试形式相比,是难度最低的。再加上其可以先参加学习再考试,而且在成绩有效期内,还给予单科成绩保留,这样对于考生顺利通过两门考试进一步降低了难度。 同等学力申硕不同于其他考试形式,其他考试都是先考试再入学,考试不能通过就要等到下一年重新报名,而同力统考可以最少申硕四年,每年在三月份报名,五月份参加考试,四年内能累计通过两门考试即算通过。通过后完成论文答辩的考生,就能拿到在职研究生学位证书。 总的来说,大家想要提高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通过率需要选择好专业并且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只要做到这样,大家都能顺利通过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对于这点,大家不用过于担心,暂时没有消息说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难度会有变化,大家可以放心报考、好好复习。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就业情况分析

育明教育 2014年考研视频课程+内部资料笔记+历年真题+公共课阅卷人一对一3次指导=2500元 第一年没过,第二年免费重修,直到考上!!! 此外,现在很多小机构虚假宣传,建议到现场实地考察,并一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或者登录工商局网站查看企业信息。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8人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9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 2013年复试分数线 2012年复试线

2011年复试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1.押权并未成立。《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本案中,由于水泥厂与服装厂之间的协议明为联营,实际上是借贷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之间借贷是非法的,属无效行为,因此主合同实际上是无效合同,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自然也无效,抵押权不成立。 2.化肥厂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化肥厂明知主合同是有理疵的仍提供担保,应认定其主观上有过错,并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案例24房屋抵押权的登记制度 1.屋抵押权尚未生效。根据《担保法》第42条的规定,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3)以林木抵押的;(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以上均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一规定表明,以房屋进行抵押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设定抵押权,未经登记,抵押权不能产生。因此,本案中;某甲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不产生。 2.工商银行可要求某甲补办抵押登记。虽然抵押权并未产生,但工商银行与某甲之间的抵押合同是成立的,工商银行可以基于合同要求某甲补办抵押登记手续 案例25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 1.要求并不合理。《担保法》第51条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本案中,既然造成抵押物损失的全部责任在货车司机,小陈并无可归责的过错,因此,银行无权要求小陈提供新的担保。 2.银行可用该赔偿金作为担保。本案涉及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即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是把握抵押物的交换价值的权利,属于一种价值权,因此,抵押物的形态或性质上发生变化时,只要仍能维持其交换价值,抵押权的效力也就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银行可就汽车价值减少部分的赔偿金行使担保权。 案例26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1.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理,在民事纠纷中,须赔偿的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2.本案中,仓储公司赔偿彩电厂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直接损失是指对彩电厂的500台彩电进行折价赔偿,按成本价计算:1800×500=900000元;间接损失则包括彩电厂因此次火灾而负担的违约金损失和失去的本可获得的彩电销售利润,具体计算如下:违约金损失为2000×500×5%=50000元,本可获得的利润为:(2000—1800)×500=100000元。因此,仓储公司总共应赔偿彩电厂的数额为:900000十(50000十100000)=1050000元。 案例27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1.修理部占有电视机的行为是非法扣押。行使留置权以权人占有——定的财产为前提,但占有财产必须不是因侵权行为取得。本案中修理部强行扣押严某的电视机,已构成侵权行为,留置权不成立。2.留置权成立的要件包括:(1)债权人必须占有一定的财产。债权人对于财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要件及存续的要件。(2)占有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的动产。占有人必须是因合同而取得债权。(4)债权的发生与动产有牵连关系。 案例28无因管理及其效力 育明教育:考研专业课答题攻略

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考研综合课法理学试题

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考研综合课法理学试题 1、下列有关法制、法治与宪政的表述有哪一个或哪一些是正确的? A、若实行法治,就不能实行法制 B、凡实行法制,就实行宪政 C、在一切社会中,法制均以法治为前提 D、无论法治还是宪政,均强调对公共权力的限制 2、马克斯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物的本质,那么我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下列哪一个或哪一些说法不违背这句话的原意? A、立法应反映客观规律 B、立法不是立法者所代表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C、客观规律与法律规范是同时产生的 D、法律要具有科学性 3、法律在起源的过程中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过程。下列哪一种或哪一项说法不符合这个规律? A、法律是在自发形成的习惯基础上产生的 B、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法律 C、在法律起源过程中,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就是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D、法律起源的过程带有一定的自发性 4、下列有关法学及其体系的解释有哪一个或哪一些是不正确的? A、法学的产生总是以近代法制过节为前提条件 B、法学体系等同于法律学说体系 C、法学具有实践性和职业性 D、法学的发展规律与文学、哲学的发展规律完全相同

5、下列有关我国“地方性法规”的提法有哪一个或哪一些是错误的? A、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规 B、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我国局部地区 C、省级人民政府没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 6、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属于下列哪一个或哪几个规则? A、授权性规则 B、禁止性规则 C、义务性规则 D、准用性规则 7、下列有关法的溯及力问题的表述有哪一个或哪一些是错误的? A、近现代国家通行法溯及既往原则 B、只有行法才存在法的溯及力问题 C、不同时代的立法对法的溯及力的规定相同 D、新法生效之前的时间和行为不属用新法,称为“法不溯及既往” 8、下列哪一种或哪一项情形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A、大风吹毁某甲自盖的新房 B、某甲与某乙吵架,某乙心脏病发作猝死 C、某甲与某乙约定砸饭店吃饭,乙未赴约,某甲自杀 D、在我国,十岁以下的人致人伤害 9、下列关于执法与守法的概念及关系的理解有哪一个或哪一些是正确的?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美学(010106)考研参考书目、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专业指导、经验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美学(010106)考研参考书目、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专业指导、经验 一、考试科目及招生人数:Array二、专业指导经验-学习方法: (一)参考书的阅读方法

1.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读书的内容。 2.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3.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尽可能把所有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二)学习笔记的整理方法 1.通过目录法、体系法的学习形成框架后,在仔细看书的同时应开始做笔记,笔记在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影响看书的速度,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会发现笔记对于整理思路和理解课本的内容都很有好处。 (三)真题的使用方法 认真分析历年试题,做好总结,对于考生明确复习方向,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分析试题主要应当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命题的风格(如难易程度,是注重基础知识、

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是否存在偏、难、怪现象等)、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考查的侧重点等。 考生可以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复习和准备,并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练习,这样既可以检查自己的复习效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待改进;又可以巩固所学的知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 2.做笔记的方法不是简单地把书上的内容抄到笔记本上,而是把书上的内容整理成为一个个小问题,按照题型来进行归纳总结。 三、专业课全年复习规划 1.基础复习阶段 着重基础知识的系统理解和梳理。该阶段要保持踏实认真的态度,深入研修。建议复习专业课时可以交叉进行,一天可以看两门专业课或更多。可交替进行,减少疲劳,提高效率。 该阶段可以认真听听辅导班的课,仔细看书,做好笔记,增进对专业课知识的理解。 2.强化提高阶段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英语证书网络课程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英语证书网络课程 (考前冲刺) 招生简章 法律英语证书(Legal English Certificate,简称LEC)考试是法律英语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面向全国推出的旨在为从事涉外业务的企业、律师事务所等提供招募国际性人才的客观标准,同时督促国内法律从业人员提高专业英语水平的高水平专业资格考试。 为进一步推动法律英语证书的普及,帮助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复习和考试准备,中国政法大学精心打造了法律英语证书网络课程考前冲刺班。 一、学习模式: ◆所有讲授课程共计81课时 二、授课方式:网络教学与线下自学、教师辅导相结合(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35057171.html,) 三、课程特色: 1.个性化学习:学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安排课程学习,教师在线实时非实时答疑解惑; 2.海量资料提供:配套专门的练习题、模拟题及真题,法律英语词库,阅读资料,美国法律视频,复习推荐书目。 3.专业教师评测:专业的法律英语水平测评,并针对翻译、法务写作,专家级教师定量批阅测评学员作业。 四、费用支持: 冲刺班课程总费用1000元(不含教材资料费)。 为鼓励广大在校学生提升法律英语专业水平,凡属在校学生报名学习本课程班的,持有效证件享受优惠费用。 五、报名缴费方式: 1.报名:网上报名,汇款缴费,获取网络课程账号。 2.汇款方式: 收款人:中国政法大学 汇款账号:801114995608094001 (请注明用途为:继续教育学院法律英语考试网培学费)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法苑楼206 咨询电话:(010)58908484 联系人:梁老师王老师张老师 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0年11月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以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生。 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以及授予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外国留学生和台港澳学生申请学位,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学校按授权学科门类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 第四条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品德良好,并具有规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学校申请相应的学位。但是,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学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相同的学位。 第二章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位申请人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即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学位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学位时提交学位申请书和其他规定的申请材料。

第六条二级培养单位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和学分制要求对本培养单位毕业生进行审核;教务处对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的申请学位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复审,参照《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报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硕士学位 第七条学位申请人完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内容、环节和要求,通过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即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学位时提交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书和其他规定的申请材料。 第八条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应当是在所申请学位专业范围内,在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指导下从事科学研究,并独立撰写的具有创造性的学术成果,应当在理论或实践上对社会主义建设或本门学科发展有一定的意义,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当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当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可以将研究报告、案例分析等作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表现。 学位论文撰写应当符合《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 第九条学位申请人应当在答辩前1个月提交学位论文,填写《中

中国政法大学考博英语真题之翻译

一、问:老师,请帮我评一下这篇翻译!谢谢! The field of torts embraces a group of civil wrongs,other than breach of contact,that interfere with person,property,reputation,or commercial or social advantage.侵权行为指的是侵害人身、财产、名誉、商业或社会利益等领域权利的一系列民事侵权行为,它并不是合同法的一个分枝。While such an act,such as an assult,may sometimes be both a crime punishable by the state in a criminal prosecution and also a tort actionable by the victim in a suit for damages,the criminal prosecution and the damage action are quite separate and unrelated proceedings.但像突袭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既涉及到刑事惩罚,又涉及侵权诉讼,前者主要是由国家通过刑事诉讼来完诚,后者主要是由受害人通过损害赔偿诉讼来完成,这是两个完全分开且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诉讼过程。The essential purpose of the law of torts is compensatory and,though punitive damages may occasionally be awarded,its function is distinct from that of criminal law.and injured party is not awarded compensation in the criminal proceeding.侵权法的功能和刑法的功能是不相同,侵权法的主要目是补偿,偶尔也支持罚金,而刑法的主要目的是惩罚,受害方是不能通过刑事诉讼得到赔偿的。 答:同学你好,翻译的三个标准是:信达雅。所谓的信使忠实于原文,而所谓的忠实于原文说白了就是能不增减就不增减,能不动语序就不动语序,。联系我们扣扣:四九三三七一六二六。电话:四零零六六八六九七八你给的这个文章整体而言翻译的还可以,但是你的翻译偶尔会触动:信字。尤其是在语序方面。我们看一下你翻译的最后一部分:The essential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 1.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 A. 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 B. 某大学将“具有博士学位”作为招聘教师条件 C. 某民营饭店在门口贴出通告:“本店谢绝公款消费” D. 某中央国家机关将“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条件 2.2012年“两会”召开前夕,公安机关以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为由,逮捕了全国人大代表甲。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 A.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 B.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 C.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报告

D.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3..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此项规定体现的宪法权利是 A.劳动权 B.财产权 C.社会保障权 D.休息权 4..下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或相互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 B.中央军委主席须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 C.国务院制定行政法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5..下列关于国家主席的表述,正确的是 A.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决定产生

B.国家主席的任职年龄须年满40周岁 C.国家主席缺位是,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职位 D.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6.《竹书纪年》记载:“夏蒂芬三十六年作圜土”。这里圜土是指 A.法庭 B.监狱 C.刑罚 D.刑书 31.下列选项中,属于西周司法官责任制度的是 A.三宥之法 B.三风十愆 C.三赦之法 D.五过之疵 7.春秋时期,郑国大夫私自修订法律,并书之于竹简,称为“竹刑”。这位大夫是 A.邓析 B.叔向 C.子产 D.范宣子 8..《法经》中规定量刑原则的篇章是

2018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步骤

2018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步骤 2018年同等学力申硕和往年一样,3月份报名,5月份考试,7月份出考试成绩,从报名到拿到硕士学位,这中间是有一定的流程,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提交申请 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b)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c)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一)款和第(二)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满足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信息平台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除填写个人信息外,还需按要求提交本人电子照片,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 二、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要按照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图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个人特征信息采集,核对相关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同时按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获学位证书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在学位授予单位网站进行网上公示。 三、课程考试 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在其规定的申请年限内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统一组织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并将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结果上传至信息平台。 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成绩查询)

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1999(含答案)考研真题考研试题

民事诉讼法1999 一、简答题 1.简述回避的方式和程序。(10分) [解答] 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而设立的一项审判制度。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回避的方式和程序。 (1)回避的方式包括当事人申请和有关人员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是指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法定的回避原因之一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他们回避。自行回避即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认为自己具有法定回避理由的,主动提出回避。 (2)回避的程序是:回避必须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或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都须说明理由。回避有严格的批准手续。审判长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由院长决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是否同意回避,应作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决定。当事人不服不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本案的审理。当事人提出申请到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的期间,除案件需要采取的紧急措施外,被申请回避人员,应暂时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 [评述] 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不参加案件的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方式有两种:申请回避和自行回避。不论是申请回避,还是自行回避,都要遵守一定的程序,以便从程序上保障审判的公正性。 [解答参考资料] 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什么叫移送管辖?适用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6分) [解答] (一)移送管辖,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来说,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适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 (二)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评述1 移送管辖是裁定管辖的一种,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适用的纠正措施。我们认为,移送管辖实际上是案件的移送,不发生管辖权的转移。适用移送管辖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考生可对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进行比较分析,加以区别。 [解答参考资料] 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简述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8分) [解答] (1)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某种特殊原因的出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转移给案外人,由案外人作为本案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 (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是基于民事权利义务的转移而发生的。在民事诉讼中,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同时也是诉讼权利义务的主体。如果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给案外人,其诉讼权利义务也会随着转移给案外人,这时,案外人将取代原民事权利义务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承担其诉讼权利和义务。例如,诉讼进行中,一方当事人死亡,其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给继承人,这时,诉讼权利义务也转移给继承人,由继承人代替其诉讼地位,继续进行诉讼。同样道理,诉讼进行中,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也会发生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例如,

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考博英语试题及答案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200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试题 考试日期:三月二十七日上午 (Time Limit: 180 minutes) Part I Listening Comprehension Part II Vocabulary and Grammatical Structure Part III Reading Comprehension Part IV Translation Part V Writing 考试注意事项 一、本考试的试卷一律在考场当场启封。 二、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上和试卷 二的答题纸密封线内。 三、试卷一上 Part I、 Part II 和 Part III 的答案一律用铅笔填涂在答 题卡上,并在相应的字母上涂黑,如[A] [B] [C] [D]。试卷二上的Part IV 和Part V 的答案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写在试卷二的答题纸上。凡写在试题册上作答或在答题纸上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四、本试卷全部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五、考生须等监考人员将试题册及答题卡和答题纸收点无误并宣布本考试结 束后,方可离开考场。

试卷一T E S T P A P E R O N E Part I Listening Comprehension (15 points) Section A (5 points) Directions:In this section you will hear 10 short conversations between two speakers. At the end of each conversation, there will be a question about what was said. You will hear the question only once. When you have heard the question, you will have a period of 15-20 seconds to read the four possible answers marked [A], [B], [C] and [D] and decide which is the best answer. Then mark your answer on the Answer Sheet by drawing with a pencil a single line through the center in the brackets. Example: You will hear: Man: Hello, Mary. This is John Smith at the office. Is Bill feeling any better today? Woman: Oh, yes, John. He’s feeling much better now. But t he doctor says he’ll have to stay in bed until Monday. Third voice: Where is Bill now? You will read: [A] At the office. [B] On his way to work. [C] Home in bed. [D] Away on vacation. From the conversation, we know that Bill is sick and will have to remain in bed until Monday. The best answer, then, is [C], “Home in bed.” Therefore you should choose answer [C]. Sample Answer [A] [B] [C] [D] 1. [A] She thought it was long. [B] She liked it very much. [C] She didn’t like it because it was violent. [D] She thought it was too boring. 2. [A] Five and a half years. [B] Six years and six months. [C] Four and six months. [D] Seven and a half years. 3. [A] An old gentleman. [B] A cons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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