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少年拳击锦标赛承办工作方案
一、概况
1.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
2.承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3.协办单位
大渡口区体育局、冠名单位。
4.比赛时间、地点
2011年7月25日至8月1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体育馆。
5.比赛规模
估计正编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医生及裁判员人数约300余人。
二、组织委员会
主任:常建平(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涂经平(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建华(重庆市体育局局长)
方佳军(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主任:崔富国(国家体育总局拳跆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亚光(重庆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霓(重庆市体育局副局长)
执行主任:李频(国家体育总局拳跆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部长)李青(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执行副主任:岳岩(国家体育总局拳跆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副部长)李正平(国家体育总局拳跆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副部长)
杨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处处长)
陈军(重庆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处长)
谢伟(重庆市大渡口区体育局局长)
委员:黄海(国家体育总局拳跆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干部)程必元(重庆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舒茂渝(重庆市体育局青少年处处长)
王晓渝(重庆市体育局计财处处长)
牟军(重庆市体育局宣传处处长)
黎斌(重庆市体育局青少年处副处长)
李诗(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晓勇(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自卫(大渡口区卫生局局长)
蒋波(大渡口区商委主任)
李同建(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重竞技系副主任)
杜元淦(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从国(大渡口区财政局副局长)
裴东(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戴春旭(交巡大渡口支队政委)
柳娟(大渡口区体育局副局长)
李响(大渡口区体育局副局长)
吕岩(国家体育总局拳跆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干部)
梁园(国家体育总局拳跆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干部)
周涛(国家体育总局拳跆运动管理中心拳击部干部)
各代表队领队
三、办事机构及工作职责
组委会下设综合组、竞赛组、场地组、后勤保障组、安保组、医务组。
1.综合组
组长:谢伟
副组长:杜元淦谭森林
成员:牟琳罗韵周凯王继红裴培黄万林
职责:1、负责大会活动日程安排;组委会领导、总局有关人员、各省区市来渝领导活动安排;
2、负责组委会的筹备及召开;
3、负责宣传报道总体方案的策划、实施工作,准备相关宣传资料;
4、负责布置会场、驻地等宣传气柱和标语;
5、负责赛场、食宿地环境清洁卫生;
6、组织比赛开、闭幕式。
2.竞赛组
组长:陈军
副组长:李响赵禧
成员:杨玲梁华山张晓敏韦明海肖万强白永刚李宗杨张珺雅刘钰王思益
职责:1、负责赛事总协调工作,协助赛区裁判组工作;
2、负责下发补充通知,收取各运动队报名表,编制竞赛日程、秩序册和成绩册;
3、负责赛场、训练场地的布置及竞赛、训练器材的准备;
4、负责奖品、证书的准备和发放工作;协同综合组做好颁奖工作;
5、负责体育馆比赛期间的用水、用电及清洁卫生。
3、场地组
组长:袁由宗
副组长:陈宏超
成员:樊立体育馆工作人员
职责:1.及时竞赛组联系,加强与市项目负责人、赛事裁判长联系,按要求负责比赛所需的器材、裁判用具、比赛场地、训练场地布置;
2、清理各项比赛器材、裁判用具、对缺少的器材等提出购买、租用或借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到位;
3、负责体育馆比赛期间的用水用电,改善体育馆外夜间照明、保证音响,电子显示屏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4、赛前2天完成比赛场地,训练场地布置工作,保证场地正常使用;
5、负责赛事的商务开发工作,拟定招商方案;在有关文件要求及协议基础上落实广告代理商。
4.后勤保障组
组长:柳娟
副组长:姚红伟
成员:赵刚王卉自愿者数名
职责:1、负责财务收支、资金往来、经费预决算,做好各部门经费保证工作;
2、制定官员、裁判员的接待日程表;联系并落实接待官员、裁判员、运动队的宾馆;安排好官员、裁判员、运动队的食宿及交通(含运动队、裁判员、官员等的返程车船票定购);
3、负责报到,接送站工作;
4、负责购买发放裁判员服装,安排布置裁判员休息室;
5、负责赛事期间车辆安排。
5.安保组
组长:裴东
副组长:戴春旭王世林
成员:白永刚公安干警数名
职责:1、负责制定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
2、负责食宿地以及比赛场地的安保工作;
3、负责领导在渝期间的安保工作;
4、保证比赛期间的交通畅通。
6.医务组
组长:刘自卫
副组长:辛力陈宏超
成员:甘发斌医务人员数名
职责:1、负责赛场医疗救护;
2、负责住宿、比赛地点的消毒;
3、负责比赛期间参赛人员的医疗卫生、体检工作;
4、负责对住地饮食卫生进行监督;
5、协助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开展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