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建设定额站文件
新电定[2002]16号
关于新疆地区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01年修订本)和费用标准(2002年版)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经贸委已公布实施《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电力工程建设概算定额》(2001年修订本),中电联颁布实施《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修订本)。新疆电力建设定额站结合本地区有关规定,下发了《新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新电定[2002]14号文)、《2002年新疆电力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价及预算价格调整系数》(新电定[2002]15号文),与此相配套,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现对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当地劳保费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之和)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劳社字[2002]19号文规定:新疆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费率为26%;依据《失业保险条列》,新疆地区失业保险费率为3%。
二.11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仍执行自治区计委印发《关于新疆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补充规定的批复》(计定额[1998]628号)文规定取费。
三.乌鲁木齐地区人工单价、工资性津贴仍执行新电定[1998]356号文中的规定。四.材料费
1.火电、送变电安装工程定额中的计价材料暂不作调整。
2.根据国电公司定额站关于发布《电力建设建筑工程定额主要材料价格的通知》(电定造[2002]15号)文要求,测得乌鲁木齐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主要材料价格(见附件一),计算价差,计入基本直接费。其价差,只计取税金。
各地州电力建设建筑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可根据工程所在地材料价格计算价差。一.机械台班费暂调整如下:
为了便捷概(预)算的编制,经我站测算,新疆地区电力建设施工机械台班费调增系数如下:
(一).变电所工程
(二).送电线路工程
220kv及以下 15.37%
(三).火力发电机组
以上各系数的计算基数为机械台班费用。调增部分作为价差,只计取税金。按上述系数计算后,已含养路费、车船税取费部分的费用,不再另行单独计取。
二.关于单导线使用张力机架线套用《送电线路工程预算定额》(2001年修订本)有关子目,调整如下:
对应相同截面双分裂导线张力放、紧线子目,人工费乘以0.82系数、消耗材料费乘以0.54系数、机械费乘以0.94系数。
三.新疆电力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工程不在执行范围之内。
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新疆电力建设定额站反映。
附件一.乌鲁木齐地区电力建设建筑工程定额主要材料价格一览表
附件二.关于发布“电力建设建筑工程定额主要材料价格”的通知(电定造[2002]15号)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电力,定额,标准,通知
抄送:自治区经贸委电力处、中电联定额站、新疆电力公司有关部室
新疆电力建设定额站文件
新电定[2002]14号
关于下发《新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与《电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2001年修订本)》配套使用,我站根据国电公司定额站印发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9)》,并依据新疆自治区计定额[1998]100号文,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新交政法字[1994]261号文有关规定,编制了《新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现下发,在全疆内执行。
在使用时,一类费用调增部分作为价差,计入基本直接费,只取税金;养路费及车船税进入机械台班费内,并参与取费。
执行中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新疆电力建设定额站反映。
附件:新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另发)
二〇〇二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电力建设,机械台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