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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制度及取样要求 数量及方法

见证取样制度及取样要求 数量及方法
见证取样制度及取样要求 数量及方法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按江苏省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见证人员必须通过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培训、考核合格,获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持证上岗。

见证取样的范围:建设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钢筋焊接(连接)试件等应取样检测,取样应在见证人员旁站下进行,取样数量及方法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抽取。

见证取样送样程序:

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人员1~2名担任,并持有有效的《见证人员证书》。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证书》。授权证书应写明本受监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持证号。

施工企业每项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少于2名,须持证上岗。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活动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测委托单上签名、盖章。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检测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

一.钢筋混凝土、砂浆用材料

1.1水泥

1.1.1检测参数: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比表面积、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

(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d,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1)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密封。数量不少于12㎏。

1.2钢筋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断裂总伸长率、弯曲及反复弯曲、钢筋网片抗剪强度、钢筋重量偏差。

1.2.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60t为一批,抽取一组试件。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每组试件取样方法:任选五根钢筋分别截取重量偏差5根(其中拉伸2根),长度500-550㎜,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弯曲2根,长度300-350㎜。

(2)冷轧带肋钢筋:同一牌号、外形、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为一批,每批不大于60t。拉伸试验每批逐盘检验,在每盘中随机截取1根试件,弯曲和反复弯曲试验每批随机抽取两盘各随机截取1根试件。

(3)钢筋网片:应按批进行检查验收,每批应有同一型号、同一原材料来源、同一生产设备并在同一连续时段内制造的钢筋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大于60t。每种规格任取网片一张,不少于1㎡。

(4)冷拔低碳钢丝、冷轧扭钢筋、冷拉钢筋按产品标准的要求取样。

(5)若某项试验不合格,可从同一批钢筋中再任意抽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1.3钢筋焊接

抗拉强度、弯曲

1.3.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闪光对焊:在同一台板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若一周内累计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每组试件数量:拉伸3根长度500~550mm、弯曲3根长度400mm。试件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不得有烧伤;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10%,同时不得大于2mm;弯曲接头应打磨平整。

(2)电阻点焊: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制品,即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件为一批。抗剪、拉伸试验试件各为3件。

(3)电弧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以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号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按一批计。从成品接头中每批随机截取3个接头作为一组试件。双面焊试件长度不小于8d(直径)+焊缝长度+240㎜;单面焊试件长度不小于5d(直径)+焊缝长度+240㎜。焊接接头弯成S形,在同一轴线上。

(4)电渣压力焊:代表数量同电弧焊。从每批接头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作为一组试件。试件长度不小于8d(直径)+240㎜。

(5)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强度检验时,以300件同类型成品作为一批。一周内累计不足300件按一批计。从每批接头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作为一组试件。试件的钢筋长度应不小于200㎜,钢板长度和宽度应为60×60㎜。

(6)焊接试件分工艺试验和成品检验两种形式,委托时应注明。

(7)若某项试验不合格,可从同一批中再任意抽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1.4钢筋机械连接

抗拉强度

1.4.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钢筋机械连接的型式:带肋钢筋挤压连接、锥螺纹连接、直螺纹连接。

(2)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不足500个,按一批计。

(3)从每批接头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和母材3根作为一组试件。试件长度600㎜。如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符合时,可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

1.5砂、石

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石)、密度、含水率、压碎指标值、抗压强度(岩石)1.5.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砂: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按一批计。在

料堆上取均匀分布的8处,铲除表面,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组成一组样品。样品数量不少于30㎏。若检验不合格,除筛分析外,可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

(2)石: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按一批计。在料堆上取均匀分布的16处,铲除表面,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16份,组成一组样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若检验不合格,除筛分析外,可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

1.6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坍落度、维勃稠度、凝结时间、表观密度、含气量、配合比设计。

1.6.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原材料检验取样方法参照水泥、砂、石。

(2)配合比设计每组原材料数量:C20(含C20)以上水泥、砂、石分别不少于50㎏、75㎏、160㎏;若需使用掺合料或外加剂,粉煤灰20㎏、矿粉30㎏、外加剂2㎏一同送样,并提供使用说明。抗渗、抗折、抗冻配合比设计,材料加倍(抗冻视其等级确定)。

1.7混凝土力学性能

抗压强度、劈裂强度、抗折强度。

1.7.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在见证人员见证下,随机抽样;对商品混凝土取样时,须在建设(监理)单位、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位人员见证下进行。抗压强度试块每组3块(试块尺寸有三种,边长为100mm、150mm、200mm立方体);劈裂强度试块每组3块,试块尺寸为150mm立方体;抗折强度试块每组3块,试块尺寸为100mm*100mm*400mm(400~500)、150mm*150mm**600mm(或550)二种。

(2)每组试样所用的拌和物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每拌制100盘且超过100m3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个工作台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和拆模试块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试块制作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上试块制件日期、部位、强度等级,文字应清晰、可辨。

1.8混凝土耐久性能

抗冻性能、抗渗性能。

1.8.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抽样方法同混凝土力学性能。

(2)抗渗试件每组6块。连续浇筑混凝土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2组试块,每增加250—500立方混凝土时,应增加2组试验块。

(3)抗冻试件每组6块(其中3块为抗冻试块,3块为比对试块)。试块组数应根据设计的抗冻等级确定。

1.9砂浆

配合比设计、立方体抗压强度。

1.9.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配合比设计:取样方法参照水泥、砂。每组送样数量水泥、砂分别不少于30㎏、50㎏,若需使用掺合料(石灰膏)或外加剂,按预计掺量一同送样。并提供使用说明。

(2)抗压强度试件

a.砌筑砂浆:每一个台班、同一配合比、同一层砌体或250m3砌体取一组试件(试件每组3块);

b.地面砂浆:按每一层地面1000㎡取一组,不足者,按一组计。试件每组3块;

c.抹灰砂浆: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不应少于3组。试件每组3块。

(3)施工中取样时,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同一盘的砂浆至少在三个不同部位抽取,所取数量应多余试验用料的1~2倍,并搅拌均匀。

(4)试块制作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上试块制件日期、部位、强度等级,文字应清晰、可辨。

1.11混凝土掺加剂

减水率、泌水率、含气量、凝结时间、抗压强度比、收缩率比、固体含量、细度、密度、PH值、水泥净浆流动度。

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混凝土外加剂: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50t为一批,不足者按一批计。每批试样数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二等分。一份按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进行复验或仲裁。

(2)混凝土泵送剂:年产量不小于500t,每一批号为50t;年产500t以下,每一批号为30t,不足者按一批计。试样数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

(3)混凝土膨胀剂:每60t为一批,不足者以一批计。试样数量不少于10㎏。抽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二等分。一份按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进行复验或仲裁。

(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年产量不小于500t,每一批号为50t;年产500t以下,每一批号为30t,

不足者按一批计。同批产品必须是均匀的,每批试样数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防水剂量。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二等分。一份按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进行复验或仲裁。

(5)混凝土防冻剂:每50t为一批,不足者以一批计。每批试样数量不少于0.15t水泥所需用的防冻剂量。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二等分。一份按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进行复验或仲裁。

(6)混凝土速凝剂:每20t为一批,不足者以一批计。每批应从1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250g,共取4000g,将试样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二等分。一份按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进行复验或仲裁。

(7)提供混凝土外加剂使用说明。

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率、活性指数。

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以一昼夜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作为一批,不足者以一批计。按以下方法取样:散装灰,从运输工具,贮灰库或堆场中的不同部位取15份样,每份试样不小于1㎏,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为平均试样)。

袋装灰:从每批中任抽10袋,从每袋中各抽取试样不少于1㎏,按四分法缩取平均试样。

(2)如做需水量比、活性指数参数,应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材料数量。

二、基础回填土

2.1简易土工

含水率、密度、击实试验、压实系数(度)。

1.10.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击实试验:细粒土每组代表性土样25㎏及掺合料(石灰等),不论是原状土还是保持天然含水量的忧动土,在土样采取后,应密封送样,以防止土中水分散失;砂石级配最大干密度混合料80㎏;砂最大干密度试样20㎏。

(2)环刀法取样数量

a.柱基回填:抽查柱基总数的10%;但≮5个;

b.基槽和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50m取样1组,但≮1组;

c.基坑和室内填土:每层按100~500㎡取样1组,但≮1组;

d.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400~900㎡取样1组,但≮1组;

e.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取样应在见证人员见证下确定。

(3)灌砂法、灌水法取样数量较环刀法适当减少。

三、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3.1混凝土结构及构件

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

3.1.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梁、板构件数量2%且不少于5个,悬挑梁、板50%。

(2)检测部位:应有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3.2混凝土强度

回弹法、钻芯法。

3.2.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回弹法:

a.单个检测:适用于单个结构或构件的检测;

b.批量检测:适用于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抽取构件时,应随机抽取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

c.构件表面应干燥。可测试的构件龄期为14~1000天。

(2)钻芯法:

a.钻芯部位应选在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混凝土强度质量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避开主筋、预埋件和管线位置。

b.单个构件检测时,每个构件的钻芯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小构件可取2个。

c.桩基部位,需先破除桩头表面的浮浆。

d.检测部位:现场在见证人员见证下确定。

3.3后置埋件

锚固承载力

3.3.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栓(或植筋)组成一个检验批。

(2)抽取数量按每批锚栓(或植筋)总数的1%计算,且不少于3根,在见证人员见证下随机抽取。

(3)检测时应提供设计承载力。

3.4结构性能

挠度、抗裂度、裂缝宽度、承载力。

3.4.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同一工艺、同类型不超过1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产品为一批。

(2)构件应达到龄期后进行检验。

(3)现场应提供硬质地坪、荷重块。

3.5砂浆强度

筒压法、贯入法。

3.5.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贯入法:面积不大于25㎡的砌体构件或构筑物为一个构件;按批抽检时,应取龄期相近的同楼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砌筑砂浆不大于250m3砌体为一批,抽检数量不应小于总构件数的30%,且不应少于6个构件,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检测范围内的饰面层、粉刷层、勾缝砂浆、浮浆以及表面损伤层等应清除干净,使待测灰缝砂浆暴露并经打磨平整后再进行检测。

(2)筒压法:试样应在砌体上凿取5~15mm的砂浆,每组试样不少于10㎏。

(3)检测取样部位现场在见证人员见证下确定.

3.6砌体抗压强度

原位轴压法

3.6.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适用于推定240㎜厚普通砖砌体的抗压强度。试件不少于3个。

(2)测试部位宜选在墙体中部,距楼、地面1m左右的高度处,槽间砌体每侧的墙体宽度不应小于1.5m。

(3)在同一墙体上,测点不宜多于1个,且宜选在沿墙体长度的中间部位,多于一个时,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2.0m。

(4)测试部位不得选在挑梁下、应力集中部位以及墙梁的计算高度范围内。

(5)检测部位:现场在见证人员见证下确定。

3.7沉降观测

沉降、垂直偏差。

3.7.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编制检测方案实施。现场确定测点数量、位置,布点。

(2)委托单位应配合做好基准点、测点的保护工作。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4.1钢结构工程用钢材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断面收缩率、弯曲。

4.1.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60t为一批,抽取一组试件。

(2)钢板(钢带)取样:应从钢板的横向取样。在钢板宽度1/4处截取横向样坯2块,样坯尺寸不小于长500mm×宽60mm,然后按标准规定加工成哑铃状板条作拉伸试件(长度500mm)和弯曲试件(长度300mm,应至少保留一个表面)各1块,宽度为25~30mm。

(3)型钢取样:应从型钢的纵向取样。在型钢上沿纵向任意截取长度为500mm样坯2块,然后按标准规定加工成板条试件,宽度为25~30㎜。

(4)切取样坯时,应防止因受热、加工硬化及变形而影响力学及工艺性能。用烧割法和冷剪法取样的样坯要留足够的加工余量,最小不得少于20mm。所有试件应作出标记,以保证始终能识别取样位置及方向。表面不得有伤疤、缺陷、裂纹,两侧要求平直光滑。

(5)若某项试验不合格,可从同一批钢筋中再任意抽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4.2球节点(含型钢焊接试验)

焊缝超声探伤、节点承载力。

4.2.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焊接球焊缝超声探伤:同规格成品球焊缝以每300个为一批,不足仍按一批计。随机抽取每种规格试样数量3个为一组。

(2)杆件焊缝超声探伤:每种杆件抽5%且≮5件。

(3)焊接球和螺栓球节点承载力试验:同规格每600只为一批,不足仍按一批计。随机抽取每种规格试样数量3个为一组,并配置最大螺孔的螺栓2套,进行抗拉强度检验。

(4)钢管杆件与封板或锥头的焊缝拉力试验:同规格杆件300根为一批,不足仍按一批计。随机抽取每种规格试样数量3根为一组,试样长度500~600mm(含两端螺栓伸出部分)。

(5)型钢焊接试样:

a.应从焊接接头垂直于轴线方向截取,试样加工完成后,焊缝的轴线应位于试样平行长度的中间。对不直径管(外径不大于18㎜)试样可采用整管。取样所采用的机械加工方法或热加工方法不得对试样性能产生影响。

b.焊接试样拉伸2根、面弯2根、背弯2根,按标准规定加工成哑铃状板条作拉伸和弯曲板条试件,长度500㎜、宽度30㎜,焊口应磨平。所有试件表面不得有伤疤、缺陷、裂纹,两侧要求平直光滑。

4.3高强螺栓连接件

实物最小拉力、楔负载、扭矩系数、紧固轴力、抗滑移系数、硬度、螺母保证荷载。

4.3.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高强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螺母保证荷载、楔负载和扭矩系数、紧固轴力试验。

a.钢结构扭剪型螺栓与大六角螺栓:以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规格、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同批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最大批量为3000套。试件应在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螺栓中随机抽取。

b.钢网架螺栓球节点用高强度螺栓:以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规格、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最大批量:对于小于等于M36为5000件;大于M36为2000件。。

c.实物最小拉力:高强螺栓试件数量每组各8只;

d.螺母保证荷载:螺母试件数量每组各8只

e.楔负载:高强螺栓试件数量每组各8只;

f.扭矩系数、紧固轴力:高强螺栓连接副试件数量每组各8套。

g.螺栓长度:M16﹥55㎜、M18﹥60㎜、M20﹥65㎜、M30﹥100㎜。

(2)抗滑移系数:

a.试件应与所代表的钢结构构件为同一材质、同批制作、采用同一摩擦面处理工艺和具有相同表面状态,并应用同批同一性能等级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并以分部(子分部)工程每2000t为一制造批,不足者以一批计。

b.每组试件数量为3套。

c.选用两种及两种以上表面处理工艺时,每种处理工艺应单独检验。

d.拼接试件按GB50205的要求加工。

(3)螺栓、螺母、垫圈硬度试验试样:按批抽取,样本大小n=8。

4.4钢结构焊缝质量

焊缝超声波检测

4.4.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检验比例:Ⅱ级焊缝为每条焊缝的20%;Ι级焊缝一条焊缝的100%。

(2)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3)制备要求:探伤前必须对探头接触区域清除焊接飞溅、铁屑、油垢及其外部杂质,表面应平整光滑,表面粗糙不应超过6.3μm,必要时应进行打磨。

4.5防腐防火涂装

涂层厚度

4.5.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4.6钢结构变形

钢结构变形

4.6.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按编制的检测方案实施。

(2)委托单位配合做好检测工作。

五、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5.1EPS、XPS板材

厚度、表观密度、尺寸稳定性、导热系数(热阻)、吸水率、压缩强度(抗压强度)、抗拉强度。

5.1.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XPS板材: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产品300m3为一批,不足者按一批计。试件数量:尺寸偏差及外观每批随机抽取6块进行检验;压缩强度取3块样品;绝热样品取2块;其余每项性能测试取1块。样品应注明产品的压缩强度级别及型号,有无外表皮。

(2)EPS板材:同一规格的产品数量不超过2000m3一批。尺寸偏差及外观任取12块进行检查,从合格品中抽取样品1块进行其他性能的测试。

5.2硬质泡沫聚氨酯

密度、压缩性能、尺寸稳定性、导热系数。

5.2.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同一配方、同一工艺条件生产的产品每批不超过500m3组成一批。。

(2)试件数量:每批2块。应注明产品的类型(Ι、Ⅱ)及级别(A、B)。

5.3水泥基复合保温砂浆、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表观密度(干)、压缩强度、吸水量、导热系数、抗拉强度。

5.3.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保温砂浆:

a.粉状材料以同种产品、同一级别、同一规格,30t为一批,不足者亦为一批计。抽样应有代表性,从每批中任取10袋,每袋中分别取试样不少于500g,混合均匀。

b.液态类材料以同种产品、同一级别、同一规格10t为一批,不足者以一批计。取样方法按

GB3186的规定进行。

(2)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a.单组份:25㎏;

b.双组份:胶粉5㎏,聚苯颗粒一袋。送样时提供产品施工配合比。

(3)施工中应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干密度、压缩强度和导热系数。

a.干密度试件:300㎜×300㎜×30㎜,3块/组;

b.压缩强度试件:100㎜×100㎜×100㎜,5块/组;

c.导热系数试件:300㎜×300㎜×(10~40)㎜,2块/组。

5.4抗裂砂浆

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浸水拉伸粘结强度、压折比、吸水率。

5.4.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同种产品、同一级别、同一规格每批为30t,不足者以一批计。从每批任抽抽10袋,每袋中分别取试样500g,混合均匀。

(2)试样5㎏。送样时要求提供产品施工配合比。

5.5界面砂浆

原强度拉伸粘结强度、耐水拉伸粘结强度。

5.5.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用同一类型的界面剂作为一批,每批数量P类为300吨,D类为30吨。不足上述数量按一批计。

(2)抽样方法:P类和D类的固体组分按袋装水泥的抽样方法;D类的液体组分按涂料的取样方法。试样4㎏。

(3)送样时要求提供产品施工配合比。

5.6抹面砂浆

5.6.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同一配方、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制造,每批不大于30吨。若不足上述数量按一批计。随机抽取试样4㎏。送样时要求提供产品施工配合比。

5.7胶粘剂

5.7.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EPS、XPS板材用胶粘剂:同一配方、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制造,每批不大于30吨。随机抽样,试样不小于0.5㎏。

(2)陶瓷墙地砖胶粘剂:连续生产,同一配料工艺条件制得的产品为一批。C类100t为一批,

其它类10t为一批。不足者以一批计。随机抽取试样20㎏,充分混匀。

5.8耐碱玻纤网格布

单位面积质量、断裂强力、耐碱强力保留率、断裂伸长率。

5.8.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同一品种、规格、生产工艺,稳定连续生产的一定数量的单位产品为一批。随机取样,取样时去除布卷最外层至少1m,然后裁取2m试样。

5.9热镀锌电焊钢丝网

网孔尺寸、丝径、焊点抗拉力、镀锌层质量。

5.9.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以相同原材料、相同工艺制成的热镀锌电焊网,按形状、品种、尺寸、等级分批验收。取样时,从成品上去除布卷最外层至少1m,然后裁取1.5m试样。

5.10热工性能现场检测

传热阻

5.10.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同一居住小区,围护结构保温措施及建筑平面布局基本相同的建筑物作为一个样本随机抽样。抽样比例不低于样本比数的10%,至少一幢;不同结构体系建筑,不同保温措施的建筑物应分别抽样检测。公共建筑应逐幢抽样检测。

(2)抽样建筑应在顶层与标准层进行至少2处墙体、屋面的热阻检测。

(3)提供工程设计文件(包括热工计算书)、使用材料的证明书及相关检测报告(或热阻)和其它相关资料。

5.11围护结构实体

门窗现场检测(气密性)、锚固件抗拔、保温层构造、粘结强度(含面砖)

5.11.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当每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开启方式的外窗均应抽查不少于3樘。

(2)检测部位由监理(建设)、施工、门窗制作安装单位共同书面确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作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不少于3处。

(2)锚固形式:塑料锚栓。

(1)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

(2)当一个单位工程有2种以上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三处。

(3)应提供保温层的系统分类、构造厚度、采用的标准等资料。

(4)取样部位由监理(建设)与施工单位双方共同书面确定,不得在外墙施工前预先确定。

(1)保温板与基层之间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按一个检验批计。检验批划分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参与验收的原则,部位由监理(建设)与施工单位双方共同商定。

(2)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应以1000㎡同类墙体饰面砖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按一个检验批计。不足500㎡按一个检验批计。不足1000㎡按一个1000㎡计,每批应取一组3个试样,每相邻的三个楼层应至少取一组试样,试样应随机抽取,取样间距不得小于500㎜。

六、室内环境检测

6.1室内空气有害物质

游离甲醛、苯、氨、TVOC。

6.1.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氡:房间总数的5%抽检(且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每间1~5个检测点。现场采样,采样前关闭门窗24小时。

(2)游离甲醛、苯、氨、TVOC:房间总数的5%抽检(但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每间1~5个检测点。现场采样,采样前关闭门窗1小时。

6.2人造板

甲醛释放量

6.2.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同一地点、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人造板及其制品中随机抽取3份(其中一份检测,另二份备用)。制成的试样尺寸:150㎜×50㎜。20块。试样应用不会释放和不含甲醛的包装材料密封。

6.3土壤氡

6.3.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在工程地质勘察范围内以10m×10m为一个网格布点,各网事业即为检测点,被测地块布点数不少于16个。现场采样,检测时现场表土较干燥时方可检测,遇下雨,雨后24小时后采样。

6.4涂料(含腻子)

游离甲醛、VOC、苯及二甲苯。

6.4.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以一次进货的桶数(n)按n/2抽取,从各桶中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后取1.5升

装入容器中盖严。应注明产品型号和等级。

(2)腻子以同类产品每15t为一批,试样数量2㎏。

6.5胶粘剂

游离甲醛、苯、甲苯及二甲苯、TVOC。

6.5.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在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份样品,每份数量不小于0.5㎏(1.5升),样品应密封。

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镭\钍\钾

内\外照射指数

6.6.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材料进场后,在相同批次、相同种类的建筑材料中随机抽取样品两份,密封保存。每份不少于3kg,其中一份检测,另一份备用(用于复检)。

(2)石材、砂、石子按同一规格、同一产地;瓷砖、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卫生陶瓷、石膏板按同一原材、配方、工艺为一批。

七、市政工程检测

7.1市政土工

含水率、密度、比重、颗粒分析、界限含水量、击实、无侧限抗压强度、密实度、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混合料级配、承载比值、水泥(石灰)剂量、粗、巨粒土最大干密度。

7.1.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击实试验

(1)细粒土:每组代表性土样25㎏;

(2)砂石级配最大干密度混合料80㎏;

(3)砂最大干密度试样20㎏。

(4)取样要有代表性,宜采用四分法取样。样品必须密封防止水分损失。

(1)环刀法:适用于细粒土及无机结合稳定细粒土检测。路床层检测每1000m2一组,每组3点;石灰土类基层每1000m2一点;沟槽回填土两井间每层一组,每组3点。

(2)灌砂法:每层每1000m2不少于一点。

(3)灌水法:每层每1000m2不少于一点。

7.2沥青

软化点、延度、针入度、溶解度、质量变化、闪点、破乳速度、粒子电荷、筛上残留物、黏度、与粗集料的粘附性、与粗、细集料拌合性、储存稳定性、蒸发残留物。

7.2.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同一产地、品种、标号,每2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者按一批计。

(2)在料堆上取样时,应在不少于5处均匀分布的部位取洁净等量试样2㎏,液体沥青1L。

7.3沥青混合料

沥青含量、马歇尔试验、矿料级配、密度、饱水率。

7.3.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在拌和厂取样,每放一次料取一次样,连续几次,混合均匀,按四分法取样;

(2)在运料车上取样,应在装料或卸料一半从3个不同方向的不同高度取样,且宜从3辆不同车上取样,混合均匀;

(3)在施工现场取样,应在摊铺未碾压前于摊铺宽度的两侧1/2~1/3将摊铺层全部铲出,连续3车混合均匀;

(4)对热拌混合料取样,都必须用温度计测量温度,准确至1℃;

(5)从碾压成型的路面取样,应随机选取3个以上不同地点,取混合料全厚度。

(6)随机取样不少于20kg。

(7)仲裁试验时,应抽取2份,

7.4土工合成材料

单位面积质量、拉伸强度、伸长率、渗透系数、厚度、有效孔径、顶破强力。

7.4.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土工格栅:同一牌号的原料、配方、规格、生产工艺,稳定连续生产的一定数量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0卷。不足者则以五日产量为一批。同批产品随机抽取5卷,每卷截取1m 长为样品。

(2)土工网:同一牌号的原料、配方、规格、生产工艺,稳定连续生产的一定数量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0卷。同批产品随机抽取2卷,每卷截取1m长为样品。

(3)土工织物:同一牌号的原料、配方、规格、生产工艺,稳定连续生产的一定数量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0卷。同批产品随机抽取3卷,每卷截取1m长为样品。

(4)土工布:同一品种、规格、生产工艺,400卷为一批,不足者则以一批计。同批产品随机抽取2~3%,但不少于2卷。

(5)土工膜:同一牌号的原料、配方、规格、生产工艺的产品为一批(或50t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0卷。不足者则以五日产量为一批。同批产品随机抽取3卷。

(6)其他土工合成材料的批量和取样,按其产品标准抽取。

(6)土工合成材料取样时应避免污渍、折痕、孔洞或其它损伤部位。

7.5水泥土

配合比、抗压强度。

7.5.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在需要加固处理的软弱土地基中,选取有代表性的土层,在取样钻孔中或试坑采集必要数量的试料土。试料数量30kg。

(2)如果地层复杂,处理范围内多层土时,应取最软弱的一层土进行室内配比试验。

(3)试坑采集的试料土,应采用塑料袋或其他密封方法包装,保持天然含水量;当试料土采集地点离实验室较远,运输过程中不能保持天然含水量时,试料土可采用风干土料。但两者均须采集部分原状土,以满足常规土工试验要求。

(4)试料土含水量必须在同一地层的不同部位,至少3处取样测定。

(5)试料土应注明取土部位。

(1)抗压强度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样。试样每组3块。试块尺寸为50㎜×50㎜×50㎜或70.7㎜×70.7㎜×70.7㎜。

(2)试块折模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上试块制件日期、部位、强度等级,文字应清晰、可辨。

(3)需要标准养护的试块,应及时送实验室养护,并在委托书上注明试验龄期。

7.6道路结构

弯沉值、压实度、平整度、抗滑值、构造深度、渗透系数、厚度、宽度、高程、混凝土强度。

7.6.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弯沉值:每一双车道评定路段(不超过1km)检查80~100个点,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测点。

(2)压实度:每200m每车道测2处;沥青砼和沥青碎石面层每200m测1处。

(3)平整度:3m直尺法---每200m测2处×10尺。

(4)抗滑值、构造深度、渗透系数:每200m测1处。

(5)路面厚度:随机取样决定挖坑检查的位置,如为旧路,该点有坑洞等显着缺陷或接缝时,可在其旁边检测。每200m每车道测1处;水泥混凝土面层每200m每车道测2处。

(6)宽度、高程:每200m测4断面。

(7)混凝土强度:

a.不同强度等级及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在浇筑地点或拌和地点分别随机制取试件。

b.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墩台等)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

c.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80~200㎡或每一工作台班应制取2组。

d.上部结构,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应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m制取3组,50m 以上不少于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

e.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长20m以上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筑时间很长时不少于4组。如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应制取2组。

f.构筑物(小桥涵、挡土墙)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当原材料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和站拌制时,可几座或几处合并制取2组。

g.应根据施工需要,另制取几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生的试件,作为折模、吊装、张拉预应力、承受荷载等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

7.7埋地排水管

内水压、外压荷载。

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由相同原料、相同工艺生产的同一种规格、同一种外压荷载级别管子组成一检验批,不同管径检测批量不同(见标准)。在同一检验批中,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合格的管子中,随机抽取4根。

7.7.2塑料埋地排水管

环刚度、环柔性、冲击性能、烘箱试验、接缝的拉伸。

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双壁波纹管材GB/T18477:相同原料、配方和工艺情况下生产的相同规格管材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30t,如生产数量少,生产期6天尚不足30t,则以产量6天为一批。每种规格从8条管中各切一段长1m试样。

(2)埋地排水用聚丙烯(PP)管材QB/T1929:相同原料、配方和工艺情况下生产的相同规格管材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50t,如生产数量少,生产期6天尚不足50t,则以产量7天为一批。每种规格从8条管中各切一段长1m试样。

7.8混凝土路面砖

吸水率、抗冻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7.8.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2万块为一批,不足者按一批计。随机抽取试样20块。龄期不少于28天。

7.9混凝土路缘石

吸水率、抗冻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7.9.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2万块为一批,不足者按一批计。随机抽取试样3块。龄期不少于28天。

7.10路面石材

吸水率、抗冻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7.10.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抗压强度:试件上、下端面应平行和磨平

a.建筑地基岩石试验----圆柱体,直径50㎜±2㎜,每组试件6个;

b.桥梁用石料试验—--立方体,70×70×70㎜±2㎜,每组试件6个;

c.路面用石料试验—--立方体,50×50×50㎜±2㎜,每组试件6个。有显着层理的岩石,分别沿平行和垂直层理方向各取试件6个。

(2)抗折强度:试件表面平整、各边互相垂直

a.石质均匀者,50×50×250㎜,每组试件6个;

b.岩石有显着纹理,则须制备与纹理垂直及平行的试件各6个。

(3)吸水性:试件表面平整、各边互相垂直

a.立方体,50×50×50㎜±2㎜,每组试件3个;

b.或圆柱体,直径50㎜±2㎜,每组试件3个;

c.岩石组织不均匀者,立方体50×50×50㎜±2㎜,每组试件不少于5个。

(4)抗冻性:试件表面平整、各边互相垂直。圆柱体,直径50㎜±2㎜,每组试件6个;

7.11检查井盖及雨水箅

承载力、残留变形。

7.11.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铸铁检查井盖:同一规格、种类、原材料在相似条件下生产的为一批。每批100套,不足者以一批计。每批随机抽取2套。

(2)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检查井盖:每批抽取3套,每批300套,不足者以一批计。

(3)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每批抽取2套,每批500套,不足者以一批计。

(4)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检查井盖:每批抽取3套,每批100套,不足者以一批计。

(5)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复合检查井盖:每批抽取2套,每批500套,不足者以一批计。

(6)再生树脂复合材料水箅:每批抽取3套,每批100套,不足者以一批计。

(7)钢纤维混凝土水箅:每批抽取2套,每批3000只,不足者以一批计。

(8)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水箅:每批抽取3套,每批300套,不足者以一批计。

7.12石灰

氧化钙、氧化镁、细度、未消化残渣含量。

7.12.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生石灰:日产量<200t时每批≯100t,每批取25个以上点,每点2㎏以上,然后缩分至4

㎏,密封送检。

(2)生石灰粉:日产量<200t时每批≯100t,每批随机抽10袋,样口总量≮3㎏,密封送检。

(3)消石灰粉:以100t为一批,不足仍按一批计,每批抽10袋,样品总量≮1㎏。

7.13道路粉煤灰

SiO2.、Al2O3、Fe2O3含量。

7.13.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以一昼夜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作为一批,不足者以一批计。随机抽取试样5㎏。所取样品应充分搅拌均匀,放入干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7.14粗集料

压碎值、洛杉矶磨耗损失、表观密度、吸水率、坚固性、针片状颗粒含量、<0.075m、颗粒含量、软石含量、级配。

7.14.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按一批计。

(2)在料堆上取样时,应先铲除堆脚等处无代表性的部分,再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几个不同部位,取得大致相等的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试样应具有代表性。

(3)取样数量:粗集料80kg。

7.15细集料

表观相对密度、坚固性、含泥量、砂当量、亚甲蓝值、棱角性、级配。

7.15.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以400m3或600t同产地、同规格且同一次进场的为一验收批,不足者,按一批计。

(2)在料堆上取样时,应先铲除堆脚等处无代表性的部分,再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几个不同部位,取得大致相等的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试样应具有代表性。

3.取样数量:细集料30kg。

八、建筑水电

8.1给排水系统

水压试验、灌水试验、通球试验。

8.1.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水压试验:按50%抽样;

(2)灌水试验、通球试验:全数检测;

(3)提供施工图纸;给水管临时通水;排污管出墙处做窖井。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 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 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 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一、为规范我公司在工程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1用于收水口的管材; 1.2用于路面的聚酯纤维布; 1.3用于井底板的钢筋; 1.4砂浆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5水稳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6用于砌筑雨污水井的普通混凝土砖; 1.7沥青砼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1.8混凝土砂浆等试块 1.9路缘石、道板等混凝土小型砌块; 1.10沥青砼混合料; 1.11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1.12工程所使用土、石灰、砂、碎石、水泥 2、现场检测 2.1灰土压实度、灰剂量、弯沉、无侧限 2.2沥青砼压实度、厚度、平整度、渗水系数、构造深度、摩擦系数、弯沉; 三、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3.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试验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3.2选定的试验室必须得到负责本项目的监理、甲方及质量监督机构认可。 3.3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实施见证取样前应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等的取样过程。 3.4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将送检样品如钢筋样品等原材料在现场负责见证取样的现场监理工程师贴上专用加封标志或者由该工程师亲自送往试验室。 四、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4.1 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应是取得取样员资格的人员,一般应是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2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和监理组盖章。 4.4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由施工单位保存,并作为归档材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

8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北邮国昊物联生态园一期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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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检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邮国昊物联生态园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无锡北邮国昊科技园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净慧东道以东,具区路以北,思贤路以西,弘毅路以南 总建筑面积:30968平方米,地上27030平方米,地下3938平方米 建筑结构类型及层次:1#楼科研办公室地上8层地下1层、2#楼科研配套地上7层,均为框架结构 表1结构设计情况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基础形式预应力管桩、方桩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抗震等级三、四级 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抗震设防烈度六度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1)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 行检测。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见证人员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经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有向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的书面授权书。 2.编制依据 序号名称编号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混凝土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2015 4《装饰验收规范》GB50210-2001 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实行见证取样 和送检的规定》 6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图纸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混凝土空心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苏州太美精品酒店有限公司苏州太湖丁家坞精品酒店工程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见 证 取 样 送 检 制 度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单位: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17年3月10日

见证取样制度 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1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1.2见证取样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苏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01年7月1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预应力张拉的材料和锚具; 7、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8、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9、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10、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 度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 )2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有关技

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第四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报名、培训组织、上报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见证和取样员的管理 第六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取样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八条见证员的基本要求 1、必须具备见证员资格

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规章制度全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其中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采取二维码见证取样制度。 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一)、水泥 1.散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2).随机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做为试样。 2.袋装水泥 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2).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做为试样。 (二)、砂 1.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 1.1 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1.2 见证取样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XX 年7 月1 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取样是按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从检验(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取样和送样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样(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1211]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取样的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板房沟乡琴苑社区服务中心 2.工程地址:乌鲁木齐县 3.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县民政局 4.勘察单位:新疆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新疆众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框架为二级抗震 9.建筑面积:817.47㎡ 10. 建筑层数:地上三层 11.质量要求:合格

12.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10月15日13.抗震设防烈度:八度 二、见证取样的目的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从而保证本工程质量。 三、施工过程中的见证取样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标。标识和封标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1、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 本工程凡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均实行见证取样。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2、见证取样的程序 项目施工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应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确定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

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 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 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 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

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工程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景优活城四组团Ⅱ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四月 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 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 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 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材料进场要登记台帐,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帐。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3、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七、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八、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维码见证取样送检规章制度全

--- 实用标准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

砌筑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等项目,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其中钢筋及焊接试件砼用的原材料、砼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采取二维码见证取样制度。一、见证取样的程序: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二、见证人员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

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的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 (一)、水泥 1.散装水泥文档--- --- 实用标准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制度概论

见证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制度 5.5见证取样 5.5.1见证取样范围: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⑤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⑦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⑧国家或南方电网公司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5.5.2见证取样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如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见证取样的频率和数量,不低于所占比例为30%(包括在施工单位自检范围内);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为100%。 5.5.3取样方法: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人员,在该见证人员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按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的取样(常用材料取样技术参考表:见附录三)。 5.5.4取样完后见证人应填写见证记录(见附录二),并签字确认。 5.5.5见证送检:取样完成后见证人应在试件或其包装上作标记,填写见证送检记录(见附录二),随同施工单位送检人将样品和取样送检记录一并送交给试验单位。 5.5.6试验报告的领取:检验结果合格,由施工单位领取报告, 5.6检验报告的审核,检验报告出来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 5.6.1试验报告的规范性审核:在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报告中,试验室应在报告备注栏中注明见证人,加盖有“有见证检验”专用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签名一定要手签;不得再加盖“仅对来样负责”的印章。 5.6.2试验结果的审核:试验结论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5.6.3出现试验不合格而需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加倍取样复试时,还需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来执行。 5.6.4见证取样、送检所以文件应归入监理质量控制档案资料。 办理签收登记。检验结果不合格,试验单位应通知见证人上报监督站。由见证人领取试验报告。 附录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附录二: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表 附录三:常用材料取样技术参考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委负责对本辖区内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下列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应100%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合料和外加剂; (七)防水材料; (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 (九)沥青、沥青混合料; (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 (十一)建筑外窗;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用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幕墙玻璃、隔热型材、散热器、风机盘管机组、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等; (十三)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 (十四)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制定检测试验计划,配备试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取样工作,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 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实施时间】2000-09-26【发布单位】建建〔2000〕211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现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 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量管理制度正 式版

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质 量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

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

材料管理制度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鱼虹路与新老彭白路连接道路建 设项目部 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成都市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材料及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制度 1.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重要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8.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9.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为规范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的项目: 1、用于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8天标准养护); 2、用于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 3、用于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4、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5、用于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 6、用于工程的防水材料; 7、用于工程结构的砂、石; 8、合同约定应进行见证检验的项目; 9、用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取样的工作程序: 1、工程项目施工开始前,项目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试验室。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试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试验室一般是和施工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5个方面对施工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 ⑶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⑷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三、实施见证取样的要求: 1、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2、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见证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机构。 3、施工单位从事取样的人员一般应由专职质检人员担任。 4、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员的签字。 5、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6、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常用工程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开始目录 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的试验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臵及要求 三、建筑砂浆试件取样和要求 四、水泥取样方法及要求 五、钢筋取样方法及要求 六、钢筋焊接取样方法及要求 七、钢筋机械连接取样方法及要求 八、墙体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 九、防水材料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一、建筑外窗取样方法及要求 十二、砂、石的取样方法及要求 《关于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有关规定》 一、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试验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件;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参合剂;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结构混凝土试块组数的留臵及要求 1、根据GB50204-2002第7.3.2条规定: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产

生浇捣混凝土时应至少留臵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不同标号的混凝土配合比在首次使用时必须分别留设(用作垫层的砼可不留设)。 2、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砼必须进行放射性元素检验。目前要求按每3000㎡进行一次检验,不足3000㎡也进行一次检验,每次送检一块试压块。 3、根据GB50204-2002的规定,按不同的用途,应留臵的三种试块: 第一种: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即我们通常说的用于梁、板拆模试压块:A、不同施工段至少留设一组。B、试块拆模后应放臵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应位臵并采取相同养护办法。 C、试块标注清楚构件或部位名称,一般14天左右送检。 第二种:标准养护试块:在试块成型后应覆盖表面,以防止水分蒸发,并应在温度为205℃情况下静臵一昼夜或两昼夜,然后编号拆模。A、取样与试块留设按规范规定。B、拆模后及时臵于标养室养护或送试验室。 第三种: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A、试块拆模后应放臵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构件部位的适当位臵并采取相同养护 方法。B、等效养护龄期乘平均温度约等于600℃时送检。C、等效养护龄期应大于14天小于60天。D、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试件即抗渗混凝土:A、试件尺寸为150mm 的圆柱体,每组6块。B、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立方米留臵一组,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5、混凝土留臵组数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GB50204-2002中7.4.1、7.4.2留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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