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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不予注册的11个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不予注册的11个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不予注册的11个条件

不予注册条件: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规定,课程形式,管理规定

教育周期一年一次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继续教育规定: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课程形式: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管理规定: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注:各地区关于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略有不同,请关注《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政策汇总表》查看详情。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销注册条件,受理程序

注销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受理程序:

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变更注册条件,所需资料,受理程序流程

变更注册条件: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期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受理程序: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变更注册(单位)流程图: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

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 (二)只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 (三)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 (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五)没有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列的情形。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申报注册,所需材料:

备注:1、注册申请表(变更外省的三份,A4纸正反两面打印),其余资料一式一份

3真真的心,想你;美美的意,恋你;暖暖的怀,抱你;甜甜的笑,给你;痴痴的眼,看你;深深的夜,梦你;满满的情,宠你;久久的我,爱你! 4、不管从什么时候开始,重要的是开始以后不要停止;不管在什么时候结束,重要的是结束以后不要后悔。爱情来了,你还在犹豫么? 5、美女,我注意你好久啦,就是不知道怎么表白。我翻来覆去,思来想去,最终想到一个大胆的办法,我要俘虏你的心,让你爱上我。爱上了吗? 6、对你的爱意,早已飞过万水千山,飞到你眼前,请你睁开眼,仔细看认真听,我的眼睛为你明亮,我的嗓音为你歌唱,来吧,让我们一起舞动爱情之歌! 7、爱你没商量,你的眼睛眨一下,我就死去,你的眼睛再眨一下,我就活过来,你的眼睛不停地眨来眨去,于是我便死去活来! &因为深爱,找不到词汇诠释,因为深爱,找不到言语概括,因为深爱,只能发条短信,轻声说一声我爱你”这不是三个字,而是一辈子! 9、我对你的心是鲜啤酒,清澈甘冽;我对你的情是葡萄酒,味美甘甜;我对你的爱是刀烧酒,热情浓烈;醉倒在怀,无限爱恋。 10、人生短短几十年,不要给自己留下了什么遗憾,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该爱的时候就去爱,无谓压抑自己。人生的苦闷有二,一是欲望没有被满足,二是它得到了满足。 11、一片琼花天庭落,万里江山披银河,冰凌也有相思苦,写意窗花含泪说,昙花一现夜梦短,早有晨光盼春歌。想你,我的心会和你一起启程,祈祷每一个黎明。 12、戒指好比爱情,戴在手上,也是戴在心上;伤在心上,便也伤在手上。不敢碰的,是那心里的伤;不愿摘的,是那难舍的爱。 13、在追求爱情的列车上,透过车窗,可以欣赏到许多优美的景色,但是,请不要留恋,因为终点站才是真正的目的地。但愿我能够成为你永远的终点站! 14、爱一个人真的好难,让我欢喜让我忧!如果不让我去爱你的话,我会更难受,更彷徨。所以为了我自己,我还是爱着你吧! 15、诚挚的微笑,每一次心跳,或许寂然无声,却胜过虚幻的海誓山盟;真情的碰撞,灵魂的契合,或许不够浪漫,却胜过无数的真情告白。 16、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你,想你的感觉是一种酸酸的痛!不能打电话告诉你,只想用文字亲亲你!记住爱你的人始终是我! 17、爱你一万年,夸张!爱你五千年,无望!爱你一千年,荒唐!爱你一百年,太长!接连爱你七十年,只要我身体健康,就是我的强项! 18、如果不爱你,不会为你守着誓言,如果不爱你,不会承受一切的罪恶感,如果不爱你,不会因你而绽放幸福的光彩。 19、一个犀利并朦胧眼神,传递心中纠结情感,我们的距离愈近或愈远。发条简朴并低调的信息,尽享真情互动,指尖点点,送你的却是心中真情满满。 20、上帝给了我这份缘,所以我每天都在天堂。生活里因为有了爱,所以我身边幸福弥漫。日子里面有了你,所以天天我都很美。

二级建造师注册及申报要求

二、建造师注册应提供的材料: 1、建造师初始注册 1)《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 3)《企业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 4)附件资料应包括: (1)身份证明复印件; (2)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复印姓名页和证书编号页); (3)学历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报考执业资格证书时的毕业证书); (4)聘用执业单位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申请人申请注册单位与资格证书取得时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单位解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外省考出来的注册建造师来浙江省注册的,可不用提供); (7)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根据建设部要求暂免)。 2、建造师延续注册 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初审意见表》; 3)《企业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 4)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5)申请人与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申请人在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3、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 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套。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一式一份; 3)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并提供证章原件核对; 4)变更聘用执业单位的,应当①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执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新聘用执业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②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与原聘用执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③调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④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可从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填写);⑤变更到新设立企业,审批意见表和附件材料要提供两份。 5)聘用执业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以及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4、建造师增项注册 1、申请增项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 3)《企业一、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 4)附件资料应包括: (1)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2)注册证书复印件和执业印章;

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题

2009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 A.民法 B.商法 C.经济法 D. 诉讼法 2.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 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3.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是()。A.合同 B.扶养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4.根据《物权法》规定,下例关于抵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 B.即使抵押物财产出租早于抵押,该租赁关系也不得对抗已经登记的抵押物 C.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D.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5.根据《物权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物权的转让,自()

时发生效力。 A.买卖合同生效 B.转移登记 C.交付 D.买方占有 6.某工程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开工前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A. 20% B. 30% C. 50% D. 80% 7.建筑施工企业确定后,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 施工许可证

D. 安全生产许可证 8.按照建筑法规定,以下正确的说法是()。 A.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可以允许所属法人公司以其名义承揽工程B.建筑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之上承揽工程 C.联合体共同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D.施工企业不允许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9.关于建筑工程的发包、承包方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式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B.未经发包方同意且无合同约定,承包方不得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 C.联合体各成员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贵任 D.发包方有权将单位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等工程分别发包给符合资质 的施工单位 10.甲乙两建筑公司组成一个联合体去投标,在共同投标协议中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规定试行修订版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规 定试行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第七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

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五)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二)原注册证书;(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

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一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原件;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原件及复印件。(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增项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

二级建造师报考专业要求:(本科)专业对照表

二级建造师报考专业要求:(本科)专业对照表 注:以下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98年-现在专业名称93-98年专业名称93年前专业名称 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 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城镇建设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 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 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建筑学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 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 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 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 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及应用

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采矿工程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工程 选矿工程选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勘察技术与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应用地球化学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 球物理 勘察工程探矿工程 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 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学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 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 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 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 航道(或整治)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 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 岸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 设备 海岸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 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 物,水工结构工程

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的问题

因为经常接触二级建造师,总有一些个人问挂靠的相关事宜,为了方便大家,现将各类问题汇总如下,会不定期更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因为经常接触二级建造师,总有一些个人问挂靠的相关事宜,为了方便大家,现将各类问题汇总如下,会不定期更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初始注册需要个人提供的证件? a. b.学历证 c.执业 d.报考单位的解聘证明(这个不一定,有的地方要求不严格,则不需要初始这个证明,到时直接问挂靠单位是否需要就可以了) 2、转注册需要个人提供的证件? a. b.学历证 c.执业 d.执业印章 e.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3、注册时提供的证件是否必须是原件? 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需要提供证书原件的 4、初始注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初始注册大概需要3个月的时间,公路专业需要的时间更长一些,因为这个证书不仅建设部要审,交通部也要审,耗得时间长一些 5、转注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转注册大概有20天左右就能办下来,比较快 6、报考时考试年限不够,证书无法注册,X年后年限够了,证书还能否注册? 这种情况一般是注册不了的,因为建设部审核的时候看的是你报考时的信息状态,也就说你报考的时候年限不够那就无法注册了。 7、工作经验能否累加? 例如某人中专毕业就开始工作了,两年后又考了大专,然后工作了4年就报考了一级建造师,那他前后的工作经验是可以累加的,可以加上中专毕业后的两年工作经验,这样中专毕业,有六年的工作经验,是可以注册上的,只要个人提供以前的劳动合同就成,越全越好。 8、初始注册是否可以由朋友?

一般初始注册个人是没有手续的,只要把相关证件提供给企业就成了,剩下的就是企业去上报审批了。 目前只有省有特殊规定,注册的时候要求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9、转注册是否可以由朋友? 转注册的时候需要个人去原单位办理一下转出手续,开出解聘证明并要求企业调出个人信息;如果在注册地有朋友,可由朋友。 目前只有省有特殊规定,转注册的时候也要求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10、社保问题 挂靠单位在上报个人资料的时候,必须在其单位给建造师上个社保,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您在注册当地已有社保,挂靠单位再给你上一个,那就会冲突,因为现在省社保逐步联网,一个省不得出现俩社保;像、天津、在这方面管理的很严格;其他没有联网的省,就尽量别挂在本市就可以了。例如,某人的社保在,那就尽量挂在、等地。 11、多证能否挂在不同单位? 只要是建设部的证书,必须挂在同一个单位。 12、多证的注册的话,费用如何算?

河南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中华考试网教育培训界的翘楚! 报名啦!报名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又要报名啦!据历史数据来看,报考人数是逐年增多的,2019年的报考人数想必不会比去年少。很多建筑类的“人才”掐着尖的报名,就想一次通关,走上“阳关大道”。 想报考今年二建考试的人员,可不要看去年报考人数多就觉得报名很容易哟,这可是有“门槛”的,过不了报名“门槛”,挥着手报不上名哒。 那么,2019年河南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有哪些呢?河南二建报名条件分三类:考3科的,免考1~2科的,考增项的,具体如下: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取得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 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3.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 您读懂这些条件了吗?不懂没关系,专业的分析看这里↓↓↓ 河南学历条件工作年限职称证书 考3科工程类或工程经 济类中专以上学 历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 施工管理工作满2 年 —— 免试《施工管 理》同上 从事项目施工管理 工作满15年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免试《施工管理》和《法规同上——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装饰装修工程专业) 建设部组织编写 人事部审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编制说明 按照人事部和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受建设部委托,组织编写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事部组织有关专家审定通过。 本大纲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及实务》(分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3个科目。 本大纲适应我国经济形式发展的要求,符合实际,突出重点,对二级建造师的知识结构提出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的要求。本大纲既是考试命题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 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本大纲中难免有疏漏和错误之处,如有意见,请及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

2004年7月 大纲编码说明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对专业、级别以及章、节、目、条用编码的形式表示,编码长度为8位。具体说明如下: l 第一位为级别代码,用“1”或“2”表示,“1”表示一级,“2”表示二级。 l 第二位为专业代码,用字母表示,分别为: 房屋建筑工程…………… A 冶炼工程……………………… I 公路工程………………… B 石油化工工程………………… J 水利水电工程…………… F 市政公用工程………………… K 电力工程…………………G 机电安装工程………………… M 矿山工程…………………H 装饰装修工程………………… N 综合科目………………… Z l 第三、四位为章代码,分别用10、20、31、32、33表示。 “1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 2007-7-4 16:39 【大中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建设部 文号:建市[2007]171号 发布日期:2007-7-4 执行日期:2007-7-4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七年七月四日 附: 注册建造师 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试行)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 序号工程类 别 项目名称单位 规模 备注 大型中型小型 1 一般房 屋建筑 工程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 筑工程 层≥255~25 <5 建筑物 层数 米≥10015~100 <15 建筑物 高度 米≥3015~30 <15 单跨跨 度 平方米≥30000 3000~ 30000 <3000 单体建 筑面积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体工程 平方米≥100000 3000~ 100000 <3000 建筑群 建筑面 积其他一般房屋建筑 工程 万元≥3000300~3000 <300 单项工 程合同

额 2 高耸构 筑物工 程 冷却塔及附属工程平方米>3500 2000~ 3500 <2000 淋水面 积高耸构筑物工程米≥12025~120 <25 构筑物 高度其他高耸构筑物工 程 万元≥3000300~3000 <300 单项工 程合同 额 3 地基与 基础工 程 房屋建筑地基与基 础工程 层≥255~25 <5 建筑物 层数构筑物地基与基础 工程 米≥10025~100 <25 构筑物 高度基坑围护工程米≥83~8 <3 基坑深 度软弱地基处理工程米≥134~13 <4 地基处 理深度其他地基与基础工 程 万元≥1000100~1000 <100 单项工 程合同 额 4 土石方 工程 挖方或填方工程 万立方 米 ≥6015~60 <15 土石方 量其它挖方或填方工 程 万元≥3000300~3000 <300 单项工 程合同 额 5 园林古 建筑工 程 仿古建筑工程、园林 建筑工程 平方米≥800200~800 <200 单体建 筑面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 护单位的古建筑修 缮工程 平方米≥200<200 无 修缮建 筑面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 单位的古建筑修缮 工程 平方米≥300100~300 <100 修缮建 筑面积 其它园林古建筑工 程 万元≥1000200~1000 <200 单项工 程合同 额 6 钢结构 工程 钢结构建筑物或构 筑物工程(包括轻钢 结构工程) 米≥3010~30 <10 钢结构 跨度 吨≥1000100~1000 <100 总重量

报考一二级建造师的条件

报考一级建造师,需要同时满足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要求。 学历:大专以上 学历:大专以上 专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工作年限:专科6年、本科4年 一般要工作2年才可以报考2级!!高中学历不可!!最低中专!! 一级最低要大专学历!!并且专业要对口(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学历)!!工作要6年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

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 第七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第十条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 房部: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加强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四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 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 号)执行。 第六条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2020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考指南:考试简介

2020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考指南:考试简介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 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 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 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 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 实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 格制度。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 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注册建筑师级别分一级建筑师和二级建筑师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 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8年。 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 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一 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 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 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 委员会负责。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 目考试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 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 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含三级)以 下项目;五级以下项目,允许非注册建筑师实行设计。二级注册建筑 师的注册工作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程序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程序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 ??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第二步:原企业版操作 ??1、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2、新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同意调入”按钮,调入成功后,将审报状态选择为“已调入”点击查询,调入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3、打印表格:将人员状态选择为“已上报”点击“查询”,在显示出来的上报人员中,点击“查看”弹出“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点击“打印”可打出个人信息表格资料

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操作流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报程序步骤如下:步骤一: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步骤二: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复印件。聘用企业将《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个比较详细!

[建造师有哪些岗位职责] 二级建造师报名要求

[建造师有哪些岗位职责] 二级建造师报名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在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调剂施工力量,组织相应的工作管理人员班子,组织编制作业计划,并下达施工任务。 三:严格安全管理,认知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定的五版一图、现场有安全标志,色标,警示牌,做的文明施工。 四:调查了解建筑项目的特点,工程概况和性质,弄清设计规模,结构特点,工艺流程,掌握主要设备性能,设计概预算,摸清工程的总工期一级工程分期分批施工的配套交付的顺序要求,交付图纸时间,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技术难点。 五:调查掌握施工场地以及当地的自认条件,地形与环境条件,地震级别,工程水文地质情况,气候条件。 六:搞清场地三通一平的落实情况,障碍物的处理情况,按合同规定提供资料,设备的到货情况 七:组织材料,构件,本成品的材料计划,生产储运以及材料,机具设备的租赁,进场,堆放等管理工作 八:根据施工祖师设计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提前储备冬,雨季施工使用的材料和专用材料 九:领导所属班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活动,对照建筑施工

安全检查,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检查好事故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操作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十: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范,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作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防范设施和防护用具,监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 十一:督促指导班组严格按工艺程序和安全技术操作,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行为。 十二:有公司治安科所发出隐患通知必须签字,并按通知期限整改。 十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填表上报,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有意拖延,更不能擅自处理 十四: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感谢您的阅读!

二级建造师报名步骤详细讲解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份,各个省份二建报名时间不一样,一般集中在当年的1月份左右。第一次报考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小伙伴们看过来了,2018年二级建造师报名详细步骤最全攻略来了,点击进入北上教育官网教育资讯查看! 第一步:网上报名 1、二级建造师网上报名建议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2、根据报名入口提示,填写相应信息登录报名。 3、填写报名申报表,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 4、确认报考信息,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 第二步:上传照片 1、照片规格 参考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大小要在各省规定范围内、必须清晰,亮度足够 2、照片处理根据电子照片要求 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

第三步:报名表 1.打印报名表 (1)、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或交费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 (2)、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 2.电话填写 手工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3.温馨提示 具体要求请以当地公布的考务文件内容为主。 第四步:资格审核 1.现场审核 网报成功后,报考者需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现场确定报考资格。 2.网上审核

登录相应网站,根据提示填写正确信息提交,在数天之内再次登录,即可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 3.考后审核 个别地区采用考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审核。 4.无需审核 新考生需参加资格审查,老考生无需审查,直接根据要求进行报名、缴费即可。第五步:网上缴费 1、登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缴费,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才算报名完成。 2、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各别省份开通支付宝支付。(有地区对缴费银行卡有特定要求,请仔细查看考务文件)。 3、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工作,未进行现场报名缴费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各省每个科目的考试费用会有一些差别,具体金额请参考当年公布的考试文件。 5、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准时参加每个科目的考试。小伙伴们要记清楚,一切以缴费成功为报名结束的标识,所在省份如果有现场审核的也不要忘记了,收藏二级建造师报名流程这个页面,届时及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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