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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承诺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承诺书

聘用企业:

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

郑重承诺:

一、申请人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二、申请人为本公司员工,已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要求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其学历、继续教育均满足《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符合注册申请条件。

申请人和本公司共同对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若有违反以上承诺情形,愿意接受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的处罚。

申报人签字: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时间: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申报材料

一、初始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上报送);

2.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3.身份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4.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承诺书。

二、增项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上报送);

2.增项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3.身份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4.已注册专业的注册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5.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承诺书。

三、变更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一)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汇总表》和相应电子文档(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上报送);

2.变更后企业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通知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二)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上报送);

2.身份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3.原注册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4.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三)聘用企业变更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上报送);

2.身份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3.原注册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4.申请人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核原件,交复印件));

5.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承诺书。

四、注销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上报送);

2.身份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注销注册前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在交件时回收原件;

4.申请人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核原件,交复印件))。

五、注册证书补办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上报送);

2.身份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提供的遗失/作废声明原件。

六、延续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暂未开展)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上报送);

2.身份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延续注册前的注册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4.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承诺书。

七、重新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1.《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和相应电子文档(通过“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上报送);

2.身份证明(核原件,交复印件);

3.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4.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承诺书。

注:材料提交要求

1.以上材料除照片和特别注明外均报送复印件,但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并加盖核验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律不收原件,若提交原件申报成功后不予退回。

2.所有申请事项提交的“申请表”纸件、电子件均应在“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路径: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3.聘用企业按规定准备各类表格份数,提交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除注明份数外,只需提交1份,书面材料的封皮不得采用硬质或塑料材料装订,以免影响存运翻阅。

4.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采取邮寄方式转交申报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收件人:2号窗口,邮编:400014,电话:。

附件3

印章刻制规格及式样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规格及式样

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式样如下图: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承诺书

(一)印章形式为同心双椭圆。规格分别为:外圆长轴50mm、短轴36mm,内圆长轴36mm、短轴22mm,印模颜色为深蓝色。

(二)执业印章按样章的规格、形式制作,并依次标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宋体、字高4mm;

2.印章持有人姓名,中隶书、字高4mm;

3.注册编号,宋体、字高3.5mm;

4.注册专业,宋体、字高3mm;

5.执业印章有效期截止日期,宋体、字高2.5mm;

6.聘用企业名称,宋体、字高4mm。

(三)“渝”中,“渝”为注册编号;

(四)样章中“2010.09.07”表示印章有效截止日期是2010年9月7日。

二、注册专业简称

建筑工程专业简称“建筑”,公路工程专业简称“公路”,铁路工程专业简称“铁路”,民航工程专业简称“民航”,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简称“港航”,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简称“水利”,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简称“市政”,通信广电工程专业简称“通信”,矿业工程专业简称“矿业”,机电工程专业简称“机电”。各专业简称之间由一个空格“”连接,表示有多个注册专业,如“建筑公路”表示建筑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

无论申请人注册一个专业还是多个专业,只能核发一本注册证书和一枚执业印章。

注册多个专业,由于专业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导致专业之间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不同的,执业印章有效截止日期为注册有效期最早截止专业的日期。

三、其它事项

印章采用蓝色印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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