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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促进和完善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杜绝预防接种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及《贵州省免疫规划工作规范》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概述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是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有经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的预防接种工作用房、设备,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免疫程序,实行定时定点接种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点。

二、房屋配备和布局

(一)预防接种门诊应为相对独立的区域,须与传染科、放射科、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等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交叉感染。接种门诊所在楼层最好设在首层,不得高于第2层。

(二)预防接种门诊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接种门诊应设有候种室、预检室/登记室、接种室、留观室、冷链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各室通风良好、有专门的出入口,且衔接合理,保证接种工作有序进行。候种室和留观室应分门出入。

1、候种室:供受种者及家长接受接种前休息、宣传教育和等待预检/登记。设置要求:

①设置候种室(区)标识;②配备足量的固定座椅(10张以上);③宣传资料架(夹);④健康教育设备(电子显示屏或电视机);⑤饮水机;⑥取号设备;⑦公示预防接种家长须知、预防接种流程、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品种及免疫程序、宣传画册、接种服务价格及咨询电话等制作上墙等;⑧组织人员1名。

2、预检/登记室:供受种者接受预检、登记和预约服务。设置要求:①设置预检/登记室标识;②体检台或体检床,以及体检所需体温计(10个以上)、体重秤、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等;③冷暖空调;④预防接种卡及档案柜;⑤预防接种登记台及接种登记人员转椅、受种者座椅;⑥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打印机两台;⑦公示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并制作上墙;⑧登记人员至少1名。

3、接种室:供受种者等待和接受接种。设置要求:①设置接种室标识,保证足够照明度;

②设置预防接种操作台: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按照1台(格)/苗设置,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至少设置4个及以上预防接种操作台;卡介苗必须设立专台接种;③每个接种台配备1个专用普通冰箱(或冷藏包、冰排按冷藏包数量2倍配备),冷藏室和冷冻室各备有温度计、1张接种人员专用转椅、1张受种者座椅;④安装有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的计算机2台机以上;

⑤一次性注射器回收设备,空气紫外线消毒灯、手枪式或感应式水龙头及污物桶等必需用品;

⑥冷暖空调;⑦配备一次性注射器、小口杯、药匙、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或棉签、压舌板、治疗盘、肾上腺素、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急救用品;⑧公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安全注射制度、三查七对一观察制度、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制作上墙;⑨预防接种人员至少2名;⑩接种室光线明亮、空气流通、环境整洁,具备进、出双通道。

4、留观室:供受种者接种后留观30分钟和休息。设置要求:①设置留观室标识,内外布局应温馨、童趣;②适量儿童及家长休息座椅;③健康宣教设备1台;④预防接种反应与事故处理等相关制度制作上墙。

5、处置室:用于处置出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儿童的场所,配备一次性注射器、小口杯、药匙、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或棉签、压舌板、治疗盘、肾上腺素、

地塞米松、抗过敏药等急救用品、一张抢救床,抢救流程图上墙。

6、冷链室:用于放置冷链设备及疫苗的房间。设置要求:①设置冷链室标识;②配置足够储存疫苗的计划免疫专用普通冰箱和低温冰箱;冰箱冷藏和冷冻室各放置一个温度计,严禁存放除疫苗以外的其他物品;③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等制作上墙;④冷链室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天分2次记录冰箱温度。

7、工作人员办公室:供接种门诊工作人员进行办公的内部工作区域。

三、接种流程

接种流程合理,接种场所按取号、候种、核实、预检、

登记、(收费)、接种、记录、告知(预约)、留观流程进行,尽量做到不交叉。

(一)候种室

1、接种前等候;

2、健康教育与咨询;

3、维持现场秩序,安排儿童和监护人有序进行登记、接种。

(二)预检/登记室

1、预检:

(1)询问儿童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症等情况,进行常规儿童体检;

(2)工作人员认真核实接种对象预防接种证、接种预约单、接种卡(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软件(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有关接种信息,核对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和本次应种疫苗;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所接种疫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

2、登记

(1)为第一次接种疫苗的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并发

放宣传册,为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2)在儿童预防接种证和信息系统上记录本次所接种疫苗的名称、针次、正确记录年月日和接种门诊、人员及疫苗信息等;

(3)与儿童家长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种类、时间,并在儿童预防接种证和信息系统上做好记录;

(4)根据预约记录,向前来接种的儿童家长发放疫苗知情同意书并签名,同时发放疫苗接种通知单。

3、收费:接种一类疫苗者凭疫苗接种通知单直接到接种室免费接种;接种二类疫苗者按规定收费并在相应知情同意书盖上收款章。

(三)接种室

1、接种前准备:接种器材准备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关要求进行;门诊开始接种前10分钟,将专用普通冰箱疫苗取出放入冷藏包,各疫苗有明显标识。

2、接种时工作

(1)确认:确认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知情同意书和本次接种疫苗的通知单;

(2)核对:接种前从冷藏包取出疫苗,核对疫苗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批号、效期。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3)皮肤消毒:确定接种部位。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晾干后立即接种。禁用2%碘酊进行皮肤消毒。

3、接种:接种时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启开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4、登记: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记录接种疫苗的批号等信息,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签名或

盖章。

5、宣传告知:告知家长接种后留观15-30分钟和相关注意事项。

(四)留观室:接种对象进入留观室观察15-30分钟,观察有无反应,如有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处置室:对出现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目标儿童进行应急处置。

(六)接种结束后工作

1、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消毒后备用;

2、核对接种儿童数与使用疫苗数量,如实记录疫苗使用情况,按月做好疫苗耗损分析;

3、未使用的疫苗放回专用冰箱保存。

预防接种门诊相关制度全套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登记薄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登记薄由接种单位保管。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区)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及处理措施以及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本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外来儿童接种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9.向政府或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2016年版)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 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

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 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预防接种门诊制度及操作规程职责

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建立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二、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偶合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责任报告人在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四、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责任报告人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接到报告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核实,组织调查。卫生部门调查组原则上由临床、流行病、免疫规划和实验室检验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六、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的诊断,应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其他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 七、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由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由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八、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1000),小儿为0.01ml/kg/次,最大量为0.33(1/3支)ml,并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九、晕厥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可给予温开水、热糖水喝,必要时可针刺或用手掐人中穴;数分钟后仍不恢复者,可按过敏性休克处理,并通知临床医生救治。 预防接种服务流程 预防接种证、卡的建立流程 1、为6岁及以下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通过查询金苗系统产院平台,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 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 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 径不超过 5 公里,实行按日(每周≥ 3 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 1 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10 公里,实行日、周(每周 1 ~2 天)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房屋配备 3.1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 少于 40m 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

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 / 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 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 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设备与器械配置 4.1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 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疫苗专用普通冰箱≥ 2台,冷藏包≥ 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 1 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 1.1的比例配置。 4.4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 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我县依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于2010年9月份完成了19个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工作,并经市卫生局复审认定18个市级预防接种门诊,其中寺前镇中心卫生院、韦庄镇中心卫生院、交道镇卫生院、雷家洼乡卫生院、尧头镇卫生院、庄头乡卫生院、赵庄镇中心卫生院、王庄镇中心卫生院、善化乡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被市卫生局初审并上报申请省级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为迎接省卫生厅对我县预防接种门诊的验收,进一步完善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再做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免疫针对性疾病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有序地进一步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 二、各单位已通过市级认定的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已申报的省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对照《陕西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见附件1)、预防接种市级示范门诊必备条件(附件2)或者预防接种省级示范门诊的必备条件(附件3),做到自查自纠,自我完善。免疫规划工作是系统性经常性的技术工作,各单位要做到预防接种服务

工作经常化、持续化。每月在集中预防接种日之外,继续坚持单支包装疫苗实行日接种,使预防接种服务日保持在15天以上。接种人员必须是经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三、各单位务必于本周重新将预防接种门诊自查完善到位,卫生局将组织对预防接种门诊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1:陕西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 附件2:预防接种市级示范门诊必备条件 附件3:预防接种省级示范门诊必备条件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一证、两册、两簿、 两表制度。卡、簿、表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 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XX 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 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 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 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二、实施预防接 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三、预防接种必 须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 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 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和《安徽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

数字化门诊建设标准

数字化门诊建设标准 1、数字化门诊基础建设标准 1.1 房屋配置 (1)预防接种门诊与医疗卫生单位的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和放射科等用房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2)预防接种门诊应有总面积不低于100m 2的专用房,建议150 m2以上;设立候种区(用于接种等候和宣传教育)、预检区(身体状况询问)、登记区和接种室(区)、留观区、异常反应处置室、冷链室,有条件的还可设置哺乳室。各室(区)通风良好、清洁明亮,设置合理,有明显的标志牌。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区)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区)进行。 (3)接种室有条件设立专门的出入口。接种室(区)内设专门接种工作台不少于3 个,负责卡介苗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设专室/区/ 台接种。 (4)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应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等,第二类疫苗(包括第一类疫苗的同品种自费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接种服务价格等,接种服务咨询电话,宣传资料。 1.2 硬件设备配置 (1)等候和留观区:等候区须有取号机,有电子大屏幕(显示候种者姓

名、等候流水号、接种室或桌号、受种疫苗品种);留观区配置显示设备,显示每名受种者姓名、留观开始与结束时间,同时可单独配备电视机、播放机等音像宣教设备和婴幼儿画册、玩具等。 (2)预检台(桌)、登记台(桌)、收费台(桌)、接种台(桌):每张工 作台(桌)配备电子LED屏,电子LED屏须显示取号流水号、疫苗受种者姓名等信息;接种台还需显示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 (3)语音提示设备:按信息系统要求配备语音提示设备,实现受种者进门取号,依次询问诊筛查、登记、接种和留观,根据语音呼叫和大屏幕提示信息,进行有序接种,杜绝排队拥挤和无序接种等现象。 (4)有条件的门诊可以配备视频监控设备:覆盖询问诊筛查、登记、接种、留观和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处置室等区域,并配备数据储存和上传的相应设备。 (5)有条件的预防接种门诊每台冰箱和冰柜可安装温度监测仪设备。有 条件的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断电延时至少10分钟。 1.3 接种工作人员 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开诊时,工作人员不少于6 名,其中询问诊筛查专职医生1-2 名,登记工作人员1-2 名,接种专职人员2-3 名,留观巡查和异常反应处置专/ 兼医生1 名。医生和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帽。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五、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六、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 七、普及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八、正确使用和保养微机,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九、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冰箱冷冻室结霜不超过4毫米,建立温度监测记录。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通知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通知 关于在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转载请注明来自:好http:///) 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整体提升全市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和《**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妇女保健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的要求,为全市每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一个规范化的预防接种门诊、一个儿童保健门诊和一个妇女保健门诊。 二、建设原则。按照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用房,市卫生局统一采购配备基本设备、设施的原则进行建设。各乡镇卫生院按照建设方案的要求,提供建设基本用房,并达到相应的面积和基本装修要求,经市上验收达到基本要求后,给予配发相应的设备。 三、时限要求。原则上各县市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必须在20XX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上述三个规范化门诊建设任务,因国债建设项目或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暂时提供不了房屋的,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出具书面申请,方可延迟建设时限,但最迟不超过20XX年12月底,超出此时限者,市卫生局不再负责配备基本设备和设施。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和妇女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指定工作人员,落实领导和工作责任。要统筹规划,制定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工作时限和措施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真正把这项有利于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各乡镇卫生院在准备建设用房时,要统筹规划,把三个规范化门诊尽可能安

市级六类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

市级六类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人员工作能力,持续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六类预防接种门诊。 二、设置标准 (一)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 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门诊分为达标、A、AA、AAA四个级别,到2018年底每区至少有一个AAA级接种门诊。 1.房屋配置 预防接种门诊原则上应设在地上三层以内,三层以上须配备电梯。必须远离所属医院传染病门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等感染性门诊。门诊总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级别越高相应面积越大。门诊必须设有候种观察室、预诊登记室、接种与冷链室、门诊办公室,各室和各接种台必须有醒目标志。门诊必须配有电脑实行计算机管理,有条件的应配备数字化门诊系统。 2.人员配置

门诊免疫服务人员数量不低于2人(包括兼职人员),级别越高所需工作人员越多。免疫规划门诊日人均接种数每超过25针次,必须增加1名免疫服务人员。免疫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医执业证书,包括医师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或助理护士执业证书等,服务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区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免疫规划业务培训。 3.疫苗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须做好疫苗领发登记,所有疫苗必须从全市统一疫苗供应渠道领取。按要求完成疫苗计划与疫苗使用的统计与上报,记录疫苗使用各个环节的温度记录,规范使用和存放疫苗。 4.冷链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疫苗储存冰箱与冷藏包,疫苗储存冰箱总容积至少达到一个月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量的2倍,并配备自动温度监控系统。冷链应有专人管理,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各种冷链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5.接种器材与药品管理 预防接种门诊应配备足够的消毒用紫外灯、消毒药品。用于对接种对象的健康体检的医疗药品,药械等耗材。门诊必须配备急救箱(内装1:10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和呼吸兴奋剂等药品)和氧气装置,且门诊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 6.免疫接种服务

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评分标准 县(市、区) 预防接种门诊 服务人口总分 项目序 号指标 分 值 内容和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标准 分 得分 门诊资质、设施及人员配备1 具备接种单位条件- 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从事预防接种机构 有证者继续进行以下项目;无证者、未经县级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单位不予验收 —2 门诊用房面积能满足 工作需要 5 总使用面积标准分别为不少于60m2总面积不达标的不得分 5 3 门诊布局合理,标示醒 目。设置预诊室、、接 种室、观察室、冷链档 案室等,接种室环境设 施良好 9 在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诊名称牌匾并 公布开诊时间和咨询电话;接种门诊位置应和普通门 诊、病房、注射室和放射科等医疗用房保持一定距离。 接种门诊应有专门出口和入口;单独设立预诊室(登记、 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观察室(宣传教 育、反应观察)、冷链档案室,各室均有明显的标志牌; 室内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①未在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 诊名称牌匾的扣0.5分,未公布开诊时间的扣 0.5分,未公布咨询电话的扣0.5分; ②和普通门诊等医疗用房直接相邻的扣2分; ③门诊无专门出口扣1分,无专门入口扣1分; ④每缺1室扣1分;有单独设室无标志牌的每 少1标志牌扣0.5分 1.5 2 2 3.5 4 接种室有冷暖空调。 2 接种门诊应配备冷暖空调。未按要求配备空调或设备无法正常运转的不 得分。 2

项目序 号指标 分 值 内容和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标准 分 得分 5 冷链、体检器械和 急救药品等装备齐 全7 接种门诊应专用接种台5张以上,其一类疫苗不 超过2苗一台,卡介苗设专用接种台,接种台清 洁无杂物,台上依次摆放储存疫苗的冷藏包、接 种盘、接种器材,台上设有所接种疫苗名称标牌。 至少配备2台以上冰箱,其容积足够存放所需接 种疫苗数量;5个以上冷藏包及相应数量的冰排; 保证一箱一插座电源,放在通风专用房间内,避 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应 包括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儿童血压计、止 血带、氧气袋(瓶)、输液设备和肾上腺素、10% 葡萄糖水、地塞米松等。 查看现场和固定自查档案。 ①接种台不足的扣1分,冰箱不足的扣1 分,冷藏包数量不足的扣1分; ②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③未做到一箱一插座的扣1分; ④体检器械每少一种扣0.1分; ⑤无肾上腺素或过期的扣1分; ⑥其他急救药品每少一种扣0.1分。 3 1 1 0.7 1 0.3 6 配备计算机、打印 机和移动硬盘,实 行接种资料信息化 管理6 至少配备1台和打印机(五款存折式打印机); 门诊电脑配置为CPU主频1.7G及以上,内存256M 及以上,宽带接入;配备移动硬盘或U盘;每次 录入后及时进行数据备份;安装最新版本的接种 点客户端软件。 ①无专用计算机的扣1分; ②配置不达标的扣1分; ③无打印机的扣1分; ④无移动硬盘或U盘的扣1分; ⑤未及时备份的扣1分; ⑥无宽带接入的扣0.5分; ⑦未安装最新客户端软件的扣0.5分。 1 1 1 1 1 0.5 0.5 7 接种室内配备生物 安全设备,接种器 械完整4 接种室应配备注射安全设备(毁形盒、封闭式容 器)、污物桶和有生物安全标示回收袋,以及接 种所需的器械,包括接种盘、注射器、酒精、棉 签等。 ①无毁形盒或封闭式容器的扣1分; ②无污物桶的扣0.5分; ③无生物安全标示袋的扣0.5分; ④接种器械不足,每少一样扣0.5分。 1 0.5 0.5 2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第一章)学习资料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第一章)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讨论稿) 第一章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一、预防接种门诊的分类 预防接种门诊分为合格、规范、示范三类。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二、资质与许可 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 2、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3、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 4、所有接种操作人员均须具备执业资格; 5、具有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 6、具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条件。 三、接种门诊设置要求 1、原则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位置方便、安全,有专门的出入口且相对独立,无电梯设备应设在二楼及以下,并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等临床科室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交叉感染。 2、设有醒目指示牌,有明显指引标识引导受种对象。须配有盥洗设施和卫生间。 3、门诊总使用面积要求: 示范≥80m2、规范≥70m2、合格≥60m2。 4、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申报的相应级别建设。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设置门诊的必须达到示范门诊的标准,达不到示范门诊要求,或设置一个以上预防接种门诊

的,要予以取缔;无论是合格、规范、示范接种门诊,硬件设施可有差异,软件资料管理验收标准必须达到统一。 5、各级疾控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须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设置,并接受本单位或所属区域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免疫规划科室人员不得兼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 6、接种周期:接种门诊须固定时间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示范、规范门诊按周,合格门诊按旬开展常规接种,须覆盖所有责任区域。每次运转接种天数不少于2天。 7、接种单位应结合实际在各室或显著位置悬挂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公示内容(详见第二章)。 8、预防接种单位依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预防接种各项工作内容,并做好免疫规划资料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档案化管理(详见第三章)。 四、责任区域划分 1、按照以居住地划分的原则,城市(城区)按行政区划与街道相结合的方法、乡(镇)按行政村或自然村进行划定,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避免区域交叉和遗漏。 2、责任区域范围划分合理,清晰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便于群众接种。 五、接种门诊功能分区及设备 接种门诊按其功能原则上分预检、登记室,接种室(区),观察、宣教室、办公资料室、冷链室等五大块。其中接种室(区)面积不低于门诊总面积的1/2,其它各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地面硬化,接种流程合理,做到不交叉,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有醒目标识牌。如有儿童保健体检,则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如实施狂犬疫苗的接种,需设伤口处理室,并与接种室分开。 (一)预检登记室

预防接种各种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建立温度监测记录。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免疫规划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健全疫苗、注射器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注射器领发台帐,出入库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有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第一类疫苗和注射器的采购按照有关规定,由省级组织实施。 三、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疫苗的损耗系数及库存等制订第一类疫苗和注射器计划报县级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

四、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购进第二类疫苗,严禁从无疫苗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进疫苗。 五、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和使用疫苗和注射器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六、预防接种单位每月月初将上月第一类疫苗、注射器使用的有关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使用进度及需求计划报表”和“第二类疫苗和注射器使用进度报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预诊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 三、每天下班前,接种室和候种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并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接种台面和地面采取湿式清洁,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擦拭接种台面、湿拖地面。 四、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 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

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 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 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 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 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 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4.5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 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 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 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 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制度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预防接种家长告知书 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您好! 欢迎您带孩子前来进行预防接种。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简便、最有效的方法,也是增强儿童抵抗力、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为了保护儿童健康,请家长协助做好您孩子的每次预防接种。 一、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小儿麻痹糖丸、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含麻疹成份的联合疫苗)、白破二联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部分县甲肝疫苗,该类疫苗免费供应,要求每位儿童如果没有禁忌,均必须注射;一类疫苗外的其它疫苗均为二类疫苗,二类疫苗费用由受种者自己承担,接种遵循知情、自费、自愿、安全、有效的原则。 二、每次接种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注意观察孩子的健康状况并如实向医生反映,配合医生开展接种前禁忌征筛查,如果孩子正在感冒、发烧或感觉身体不舒服,都要推迟接种,如果孩子属于过敏体质,或患有心、肝、肾等严重疾病,则不能接种疫苗,如果孩子属免疫缺陷或功能低下,则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否则,就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严重的后果。 三、孩子出生后或外出流动时,要尽快到所住地接种门诊进行登记建卡,为孩子办理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是孩子接种的凭证,家长要妥善保管接

种证。在孩子办理入户、入托、入园、入学包括以后上大学或出国时均要用到。在每次打预防针时,家长要记往带上它,以便医生准确判断此次应该接种的疫苗品种,并在证上做好记录,防止错种、漏种或重种。如接种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接种单位办理补证手续。 四、每次接种疫苗后,要让孩子在接种现场休息30分钟以上,不要立即离开注射地点,要注意让孩子适当休息,不要让他们做剧烈运动或活动。如接种疫苗后有轻度发热属正常反应,可对症处理。若发热℃以上,请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诉预防接种单位。 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基本流程图

预防接种门诊标准

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 1 接种服务形式 预防接种门诊应实行按月、按旬、按周或日接种。 2 房屋配备 2.1 接种门诊总面积应有不少于40m2的专用房。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2.2 接种门诊要有候种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各室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2.3 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2.4 接种门诊要定期进行室内消毒。 2.5 接种室与儿童保健体检分室进行。 2.6 每室应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 3 设备器械配置 3.1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3.2 配备足够的桌椅,操作台清洁、无杂物,台上设有疫苗名称标牌。 3.3 季节性接种疫苗与儿童基础疫苗的接种时间分开医学教育`网整理。 3.4 按最高门诊接种预约人数的120%配备接种器材。 3.5 配备1台专用普通冰箱,冷藏包(或冰瓶)不少于5只(每苗1只)和足够数量的冰排等。 3.6 配备消毒设备: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等。 3.7 备足一定数量的体检器材及应急处理药品。 3.8 配备资料柜,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影视等宣传器材、计算机等。 4 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4.1 接种门诊由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医学教育`网整理,经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熟悉业务知识,有应急处理能力。 4.2 接种时应有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登记、体检、接种等各项工作,每种疫苗的接种要有专人负责。 5 接种操作

5.1 接种前,要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本次接种疫苗的有关内容。 5.2 严格按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 2005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创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发言稿

创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 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卫生机构的同仁: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我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础免疫工作质量,贯彻落实2011年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精神,我中心关于创建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着力深化医院改革,以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发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确保医疗安全,改变医院就医环境,重新规划设计业务用房,更新医疗设备,创建和谐医院为重点,狠抓了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医院规范化管理等项工作,在计划免疫、预防接种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具体方案总结如下: 一、项目目标 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接种国家免疫规划 疫苗,预防和有效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保护辖区内人民群众健康。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三、具体实施内容 1、服务能力部分

①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③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和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④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⑤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

5月份预防接种门诊考核标准

0375 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试行) 一、考核验收表(总分80分)申请考核验收单位: 考核项目考核指标 分 值 考核验收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验收意见 一、预防 接种门诊 资质及责 任区域划 分 资质与许可 ①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②诊疗科目中有预防保健科或全科医疗科; ③具有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资格证书 或文件等能够证明预防接种资质的资料; ④责任区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文件形式明确; ⑤所有接种操作人员均具备执业资格。 以证书、文件等相关证明为准。有一条 不具备,即为不合格接种单位,不进行 考核验收。 责任区划分 2 ①以街道等易于明确限定范围的方式划分责任区域; ②责任区域划分合理,便于群众接种。 责任区域不明确、不合理、不便民均不 得分。 接种疫苗类别 2 承担责任区域内的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以接种底册、接种记录等为准,仅接种 第二类疫苗或第一类疫苗接种量少、非 常规性接种等不得分。 组织设置 2 ①疾控机构门诊与本单位免疫规划管理科室分开设置; ②接受本单位或所属区域疾控机构免疫规划科室业务管理。 有一项不符合,该指标不得分 小计6分

考核项目考核指标 分 值 考核验收内容评分标准得分验收意见 二、预防 接种门诊 设置及人 员 门诊设置及环境 5 ①与医疗门诊、病房分开,有专门的出入口; ②总使用面积要求:示范≥80 m2、规范≥70 m2、合格≥60 m2; ③接种门诊的位置应方便、安全,无电梯等设备时原则上应设 在二楼及以下; ④接种门诊设有醒目指示牌,院内有明显指引标识来引导受种 对象; ⑤各室通风良好、清洁明亮,接种室地面硬化,接种环境温馨 舒适,色调明快。 ①未与医疗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 科分开扣1分; ②总使用面积未达到要求的,降级; ③楼层设置不合理或安全设施不到位扣 1分; ④未设置指示标识或标识不够醒目扣1 分; ⑤环境不清洁或有杂物扣1分;房屋装 饰杂乱、墙面不洁等扣1分。 功能分区 5 ①接种门诊应设置预诊室(区)(登记、询问、体检)、接种 室(区)、观察室(宣传教育、反应观察)、冷链室和资料档案 室; ②接种室(区)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1/2,其他各室根据实际情 况合理布局; ③接种流程合理,尽量做到不交叉,各区设置明显标识; ④接种门诊各室(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河南省免疫规划主 要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公示材料,接种室、观察室等须设置醒 目的30分钟留观提示; ⑤宣教、观察室配备电教设备,备有健康教育和免疫规划相关 宣传影视资料、免疫规划相关宣传版面或其他选择材料,观察 区域须备一定数量座椅; ⑥须配有盥洗设施和卫生间。 ①预诊室(区)、接种室(区)未单独 设置扣1分; ②接种室(区)面积少于总面积的1/2 扣1分; ③门诊布局不合理扣1分; ④各区无明显标识扣1分; ⑤无醒目的留观提示扣1分; ⑥宣教室配备不足扣1分; ⑦观察区域座椅数量过少扣1分; ⑧相关设施缺失扣1分; ⑨以上各项扣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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