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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检测设备检定与校准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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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和校准的主要区别

1、目的

检定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价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个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就是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

校准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个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0.1mm,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已经校准的值与标准器具相比较大出的0.1mm的数值。在使用这一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0.1mm的修正值,即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

2、对象

检定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校准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可进行量值溯源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

3、性质和法律效力

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

4、依据和内容

检定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检定的内容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

校准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注:不低于相关标准的要求)、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

可以看出,检定的内容要求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因此,检定可以取代校准,而校准不能取代检定。

5、量值溯源方式

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

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组织进行自行校准应具备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例如,必须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确保量值准确。6、周期

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

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应注意的是,校准周期应满足相关标准(比如《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对相关仪器设备的校准周期的最低时限的要求。

7、结论

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否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

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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