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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高中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高中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高三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教育和培养优秀的高中学生入党,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的需要。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入党,在学生中树立学生党员的模范形象,可以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心,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和信念,为党和国家输送更多更优秀的建设人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发展高中学生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工作实际,针对青年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规律,加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共青团“推优”工作力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以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保证高中学生党员发展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培养合格的党的事业接班人,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

二、方针原则

在高中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两个“十六”字党员发展方针,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吸收品学兼优的高中学生加入党组织。

发展学生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入党条件及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

2、积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3、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4、年龄: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须年满18周岁。学生党员发展对象,需年满19周岁且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需满一年以上。

5、推选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必须品学兼优。同等条件下,班干部、

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和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艺术特长生等予以优先考虑。

6、坚持政治标准。防止“唯成绩论”的倾向,理想信念信仰不坚定,入党动机不纯的不予发展。

7、带头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或不良记录。受到各种处分的不予发展。

8、入党材料不规范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展。

9、未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一般不予发展。

10、未经公示或经公示,群众反映问题未能查清或反映存在较大问题的不予发展。

11、未参加党校培训学习,或学习后经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展。

12、凡未经过政治审查的不予发展。

13、对思想进步、成绩优秀、工作积极、品学兼优、符合条件者,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对象。

四、发展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要求是:坚持高一年级及早教育,高二年级强化培养,高三年级适度发展。对品学兼优的高中学生具备条件申请入党的,要求从高二上学期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高二下学期(每年4月中旬)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对象,高三毕业(每年4月下旬)前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逐步实现低年级有入党积极分子,中年级有入党培养对象,高年级有学生党员的发展目标,高中学生党员占高中毕业生人数的1%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与考察方法

1、学校党团组织要加强教育和引导,应经常性地在广大学生中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学生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

积极开展在高中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报告会、宣传橱窗、参观展览、政治课等形式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宣讲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学生中树立优秀共产党员的形象,扩大党组织和先进党员在学生中的影响,在学生中营造努力争取上进,做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的良好氛围,吸引广大学生向先进党员学习,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学校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通过学校团委、学生会做好学生入党的宣传发动工作,并把这一工作纳入学校共青团组织的经常性计划。

2、办好业余党校,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一是加强对党校的管理和指导。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团组织推荐,可以成为党校学员。学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党校校长。党校校长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教学计划和教育内容,统筹协调教学活动,研究教育中重大问题,聘请党校教员,确定学员结业及颁发证书。

二是定期开设党校培训班。申请入党的学生均要参加党校的学习培训,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每年9月12月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邀请校党委成员授课。没有参加党校培训或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三是建立党校学员学籍档案。加强学习纪律,严格考勤;确定教学内容和教育模式,记录考核成绩,学员培训结业前要写结业论文;做好学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是结合中学生思想教育的特点,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高一年级进行系统深入的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重点是使学生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人民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领导核心的历史必然性。高二年级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性质、宗旨、党员基本条件及老一辈革命家和英模事迹教育。高三年级侧重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五是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党情、国情、民情,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

六是加强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谈话,加强思想交流,帮助学员提高认识,端正入党动机,鼓励入党积极分子努力实践,积极创造条件,早日加入党组织。

3、认真做好“推优”工作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吸收高中学生加入党组织,必须经过学校团组织的推荐,严把质量关。学校党组织要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活动,认真研究团组织的“推优”意见,定期听取“推优”工作汇报,积极帮助团组织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使“推优”工作真正成为发展高中学生党员的主要渠道。“推优”工作每年3月底进行一次,每年学校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优秀团员应占高中毕业生人数的1-2%。

对经过一年党校培训的合格学员,由学校团委组织以班为单位进行民主“推优”活动,对经过“推优”的学员,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和“满意度测评”,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4、学生所在党支部从任课教师党员中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人,及时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定期进行考察。

5、党支部在确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时,应认真做好民主推荐和公示工作。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划票方式,由参加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组织进行。

6、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班主任、培养人、任课教师及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每年的4月中旬日由学生所在党支部进行讨论、提出意见,经高中党总支研究确定发展对象的初步人选,再以书面形式报校党委。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和公示,政审材料、公示情况等应及时上报校党委审定。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学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

1、申请入党的学生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其班主任是正式党员的,也可由班主任担任。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考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学习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对被介绍人进行帮助教育。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他(她)进行教育帮助。

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前,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预审,经党委同意才能讨论发展。

3、在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入党人应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入党态度、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书记要尽可能详细地介绍清楚发展对象的全面情况,让每名党员对拟发展学生的情况有一个系统的了解,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

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4、学生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

5、学生预备党员按年级编入所在党支部,教育督促学生积极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参加党的活动。根据学校各时期各阶段工作重点,安排学生党员承担和完成一些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引导学生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党支部应将有关会议精神及时传达给学生党员。

5、党支部要特别加强对学生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培养,继续指定二名正式党员对其进行考察教育。要求预备党员每三个月将自己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本职工作、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书面总结汇报。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本人谈话,进行帮助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和学习目的,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使其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并将每季度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6、学生预备党员转正,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所在党支部征求任课教师和所在班里的学生、团组织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党总支审查,报校党委审批。

7、加强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管理,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升学、转学时,及时办理档案接转工作。

六、工作要求

发展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要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着眼,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优中选好、好中选强”、“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标准,严密程序,严格认真地推进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一)提升认识,坚持“三严”。

1、严格标准条件。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从高中二年级在校学生中推荐,每个班级推荐2名左右,最多不超过班级学生数量的10%;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年龄满18周岁。学生党员发展对象,需年满19周岁且已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以上。推选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必须综合素质高;带头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或不良记录;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四川省本科录取线。同等条件下,班干部、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和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艺术特长生等予以优先考虑。

在坚持标准、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的前提下积极稳妥进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既要开放思想,主动开展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调动一切有利因素,为发展高中学生党员作出努力;又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决不能因为强调这项工作,而片面地追求数量,降格以求。对发展条件成熟的学生,按严格规定程序,坚持标准,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2、严格组织程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学生会议,差额推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推选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召开高三年级全体任课教师会议,从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按照应推党员发展对象1:1.2的比例,推选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从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中差额推选党员发展对象。推选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推选结果。党支部推选工作结束后,党总支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确定,并上报党委审批。并做到认真严把“两关”。

一是认真严把考察关。严格执行党章的有关规定,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严肃认真地对每一名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以及在学习、工作中的表现作全面考察,特别是政治素质的考察。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不具备入党条件的,坚决不能发展入党,坚决反对“突击入党”。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做好跟踪教育。

二是认真严把审批关。坚持“四不审批”即:政审材料和考核材料等入党材料不规范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批;党内意见较大或问题没有弄清楚的不批;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不批;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不了解的不批。严禁出现平时不教育、不考察,到期草率转正的错误做法。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召开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会议,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违反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同时,校党委将选派组织原则性强、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全程监督指导、把关,并组成督导检查组,对集中推荐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二)抓住关键,突出“三细”。

一是方案制定重细致。校党委组织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详细全面地听取意见建议、论证推选条件、研究具体操作规程、制定周密实施方案,确保推选工作标准高、效率高、反响好。对推选工作方案要不断修订完善提升,确保万无一失、一举成功。

二是会议组织重细节。要求党支部在推选前,详细制定每次会议、每个环节

的预案,包括与会人员、人数、选票、票箱、主持人、主持词等都要认真准备,严格把关,不出一点纰漏和瑕疵。

三是材料汇总重细全。校党委办公室统一印制《工作方案》、《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公示榜》、《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公示榜》及各环节情况登记表、汇总表,要求党支部认真详实地填写、张贴、汇总上报,党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及时汇总并上报校党委审批。

(三)彰显责任,做到“三真”。

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学校党委要始终把“责任”贯穿始终、贯穿全过程、贯穿每个环节,以对党组织的“真诚”、对工作的“真挚”、对事业的“真情”,让学校、教师、学生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优良传统,感受到党员干部的优秀作风,真正通过实际行动和真实作派感染教师、学生,达到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向心力和凝聚力的目的。

七、组织领导

发展高中学生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成立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广志(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楼柏菊(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邓大平(学年主任)、李强(学年副主任)、张耀晨(第三支部书记)

做好发展高中学生党员工作,学校各级党组织负有直接责任。各党支部要把高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对发展高中学生党员工作的具体指导。党总支每季度对发展高中学生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学校党委每半年对各党支部落实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发展高中学生党员工作做得好的支部,给予表彰;对存在问题的支部,要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中国共产党双鸭山市第三十一中学第三支部委员会

2014年10月8日

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014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 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

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学生党员发展主要步骤及要求

学生党员发展主要步骤及要求 (草案初稿) 1、学生本人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附件1),交至各班团支部,由团支部统一交至学院学工组以班级为单位存档,并且填写好《入党申请人基本信息表》(附件2)一起存档。学生在提交《入党申请书》后,至少每隔三个月向党组织递交一篇《思想汇报》(附件3),思想汇报按期交给团支书,团支书按时交到学工组本班档案袋中,并在《入党申请人基本信息表》做好记录。同时,团支部要在每年秋学期统计各班《班级现有入党人数情况登记表》(附件4),具体等组织部通知。 2、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结业,上交《广西大学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五个一”实践活动鉴定表》(附件5)等相关材料至学生会组织部。培训结业以后所有的入党积极分子编入相应党支部,由党支部负责培养和管理,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附件6)。 3、团支部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中推荐优秀分子进入学院精神文明先锋队参加先锋队的各项活动,由先锋队进行培养和考察。 4、先锋队和各班团支部从先锋队队员中推荐优秀队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将名单交至各党支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推优对象填写《团组织推优表》(附件7)。 5、根据学校学院的要求,各党支部在一定时期内对推优对象的各项条件进行综合审查(附件8),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考察结果,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重点培养对象名单,一般培养对象名单。并记录好各个被考察对象的《考察纪实材料》(附件10)。 6、各党支部安排两名正式党员作为拟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对拟发展对象作深一步了解,以为日后支部大会正式讨论发展新党员会议提供一定的信息。同时,各支部将推优对象列入发展计划(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报学院团委组织部汇总,并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每年3月中旬上交全年计划,9月中旬可以调整一次)。 7、各支部对其拟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附件9),公示至少7天。 8、公示结束后,各支部委员严格要按照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发展对象的人数,到学工组领取《入党志愿书》(附件11)、《政审综合材料》(附件12)、档案袋(附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 为使我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更为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加强我系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2、正确处理好发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既不搞一刀切,也不能搞突击发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力争使我院在校生中的党员所占平均比例达到并稳定在5% 左右,一、二年级在3%--4% 左右,三年级在1%--2% 左右。 3、加大对低年级申请入党学生的培养教育力度。 4、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方能发展入党。 5、充分发挥团组织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团组织“推优”制度。 6、在全面坚持党员条件的同时,发展学生入党应注重考察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 7、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在每学年结束前三个月,一般不再接收应届毕业生预审材料。 8、对预备党员要坚持“半个月一汇报、一季度一考察”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工作。 第二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1、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学生先进分子入党,是系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在新生入学后,应充分利用入学教育、军训、团组织生活、班会、政治学习、党课等形式,及时对新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和激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申请入党。 2、对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的共青团员,团组织每学期组织一次“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工作由院系团委统一组织,由团支部组织全体团员参加。经团组织“推优”,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培养考察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同时要及时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应对培养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要求培养对象定期(一般为半个月一次)向培养联系人口头或书面汇报;培养联系人也要定期找培养对象谈话,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经过至少一年的培养、教育,并经党支部研究和党总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操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阶段及要求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一、入党申请人阶段 由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之日起

党组织工作 1.找入党申请人谈话(由书记或支部委员进行)。 内容:①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②了解和端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及入党动机;③了解家庭及社会关系,本人历史。 2.确定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为方便工作,确定培养联系人时可征求申请人意见。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①经常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②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③在入党申请人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的建议。

二、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阶段 自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距提出申请日三个月以上)

党组织工作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②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上进心强,积极要求入党。 ③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工作态度认真自觉。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关系好。根据本人表现,支委会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培养联系人意见后,进行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为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并按期做好考察登记。 要求联系人及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至少每季度一次),并将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中。 考察的主要内容:①政治觉悟、入党动机;②学习工作情况及模范作用情况;③存在问题。④联系人对考察情况的填写必须认真,字迹清楚,并用钢笔书写;填写内容真实、具体,能全面反映该同志情况。同时写明考察日期、联系人签名。考察内容不允许事后补写。 3.对入党积极分子经常性的培养教育。①联系人应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谈话或共同工作等方式),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或列席党的会议及活动。③给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应由联系人或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审阅,审阅后由审阅人签名并提出基本评价意见。 4.动态管理。①党总支、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分析、研究,对新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对不能作为积极分子的人及时调整出去;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变动时,原单位党的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卡》、思想汇报等材料及时转送调入单位,调入单位党组织应与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一样对待。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题库与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一分,共计80分)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的。 2、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3、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4、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5、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6、发展党员工作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7、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 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8、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 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9、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 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0、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1、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12、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13、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14、党组织应当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 15、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16、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17、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18、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19、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20、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3、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学生党员在学生中的凝聚力和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中央关于党员发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依据《党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校党委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参照《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第三条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从新生进校开始抓起,按照“公开发展,群众监督,动态管理”的方针,经过努力,逐步建设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学生党员队伍。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除《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四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比较正确的认识,已写入党申请书(字迹清晰,格式正确),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以集体利益为重,在工作,学习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以班级为单位推荐为积极分子时间在一年有效期内。 、培养期间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现象,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列班级前。 第五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队伍建设 、院党委、党支部要在全面分析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

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那些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志及时补充进来,把不适应继续作为积极分子培养的人调整出去。 、在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以下学生可以优先进行考察培养: ()以身作则,关心同学,热情为他人服务,担任一定工作的学生干部。 ()受到校,院级表彰的学生。 ()积极参加省、市、校级竞赛,并在其中取得较好成绩。 第三章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 第六条发展对象名额的分配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全年党员发展计划数,结合各年级、各支部人数比例、党员人数、积极分子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各支部发展名额。 第七条发展对象条件 除《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 、参加积极分子党课培训并考试通过,获得结业证书。 、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所在宿舍前两学期或前一学年被评为文明宿舍。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全部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除满足以上五条外需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二三年级本科生前一学期或前一学年的学分绩点名次列班级前。发表论文、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奖项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可放宽至前。四年级本科生前一学年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均列班级前。 ()研究生前一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列所在专业,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级学

1990版与2014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比较_90版党员发展细则与14版党员发展细则区别

新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比 2014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于2014年6月10日起施行,90版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同日废止(服役期为24年——1990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10日)。 一、为什么要修改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自1990年印发实施以来,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与时俱进对《细则(试行)》进行修订。一是中央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20多年来,我们党5次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5次修改党章,都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也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二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三是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在发展党员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不少务实管用的办法,积累了一些成熟经验。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这次修订,保持了90版《细则(试行)》框架和内容的总体稳定。(09版正文共6章,33条,3362字;14版《细则》正文共7章,44条,5111字,新增1章,11条,1749字。) 主要修订内容是:依据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

和完善,将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写入总则,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了新要求,细化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预备党员审批权限,对追认党员的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明确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核心。 修订后几个特点: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 三、具体区别 (一)总则 (由原来的四条218字变为三条958字) 第一条:去掉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提高党的战斗力”,增加了“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这样修改更加明确了时代特征和新一代领导集体特征,同时也明确了发展党员新思路——规范发展。 第二条:增加了“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持

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

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 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理学院学生党支部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为指导思想,以西南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为标准,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试行)为纲领,结合理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保质保量完成发展新党员的任务。 考察标准 一、政治思想标准 1、对党的性质和宗旨有较深入的认识,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在实际 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的具体表现。 2、已参加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 3、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书面汇报思想一次。 4、考察期自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起,至少应满1年。 二、学习成绩标准 1、学习刻苦认真,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总体优良。 2、最近一学年,要发展的同学需符合以下条件: 大一年级同学无挂科、重修记录。 大二、三、四年级同学在发展前一学年无挂科、重修现象;之前有补考、重 修现象的,补考合格(刷分的同学除外)。 3、结合专业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或获得各级各类以学习为 主的奖励(如各种奖学金)的学生,可优先考虑培养和发展。 三、工作能力标准 1、要求入党的大学生如担任学生干部,要考察其职责履行情况;担任主要 学生干部(如班级的班长、团支书;院系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等)的,还 要考察其所担任职务的集体的学习、生活、纪律等总体情况。

2、对在学生社团担任职务的学生,要考察其职责履行情况;对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还要考察该社团的发展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3、未担任职务的普通同学,应考察其是否积极参加校、院、班级和社团的各项活动,主动地为集体做工作作贡献的情况。 四、群众基础标准 群众基础标准是考察积极要求入党学生的关键标准。 1、培养联系人认可。有培养联系人向党组织的明确意见表示:考察对象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已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2、同学接受。应就学生的发展问题召开群众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学生应包括同寝室成员、异性同学、班干部、普通同学等具有代表性的同学;参加座谈会的同学的态度和意见应基本一致赞同发展。 3、教师肯定。要征求辅导员、有关任课教师的意见,其意见对考察对象的认识应基本趋同,即基本符合党员发展条件,可以发展; 4、团组织推荐。所在团支部、团总支和团委有向党组织推优的事实。 5、无原则性问题。在党员拟发展对象公示和师生意见征求中,没有涉及政治思想、重大违纪、动机不纯、群众反对等原则性意见;若意见属于缺点和善意的批评,考察对象应能够正视而且在组织的批评教育下,经过其努力应能够改正。 五、日常表现标准 1、遵章守纪,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警告以上(含警告)违纪记录。 2、在学生宿舍区的管理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所在宿舍不属脏、乱、差宿舍范围。 3、积极参与学校、学院举办的各类活动。 4、在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乐于奉献。 5、无特殊原因,不得拖欠学费。 六、特殊情况。如表现特别优秀,有重大立功表现或为学校、学院做出巨大贡献的学生,经所在学院党总支核实,在党员发展中可适当放宽上述标准。 七、年龄要求。学生年满十八周岁可以申请入党,经过一年的培养考察,年满十九岁后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考虑发展。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依 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禁突击发展,严防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 第四条党员发展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党总支应通过举办二级党校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党的政治 主张、传播党的知识,提高其对党的认识,引导其中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第六条申请书的提出及基本要求。教职工和学生应向所在单位(班级)的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应反映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了解,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坚定信念,对共产主义事 业有必胜的信心,应体现出高等院校师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般应在15天内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入党动机,予以鼓励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第七条党组织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帮助和引导。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八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入党申请书者,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人选。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及程序是: (一)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满一季度且各方面表现优秀者,经团组织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非常详细)

精心整理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一、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程?序具体要求责任部门 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起草发展党员工作计划(1)计划必须符合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指示精神,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 ?(2)高校计划发展重点应为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等。? ?(3)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基层组织上报计划数,提出全校计划发展总数。? 2.审定发展计划校党委根据组织部提出的全校计划发展总数讨论确定。党委 3. 程? 2. ?(2 ?(3 ?(4) ?(5 ?(6 3. ?(2 ?(3 4. ?(2 5.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从实际出发,利用党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和电化、网络教育等手段,定期搞好培训,特别是搞好入党前的集中培训。党委党校、分党校、基层党组织等 7.定期对积极分子进行分析排队,确定发展对象(1)每季分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情况;党支部 ?(2)列出发展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8.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1)审查内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书面综合材料。?党支部 ?(2)政审方式: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外调和函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外调和函调,但必须形成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印章。? ?(3)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本人签名),主持人,记录人,记录内容,最后主持人签名,支部落款。?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应进行启发引导,吸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档案,及时派党员找他们谈话,对他们进行教育;总支要及时掌握申请入党人员的动态信息,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 3、集中培训教育(党校、分党校、党支部) ●择优推荐入党申请人参加党校学习。 ●以下情况应重新接受党校培训:在中学期间党校结业的学生;党校结业时间距离发展时间超过4年的学生。(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经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并指定两名党员(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5、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并进行定期考察和分析(党支部、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提交1份思想汇报);●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帮助他们明确党员义务与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并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向党支部汇报。 6、群众评议、团组织推荐、政治审查、党内评议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党总支) ●党支部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征求意见:对已通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且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组织群众评议,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座谈会要求至少2名党员参加。 ●听取团组织推荐意见(在全体团员中进行)或导师意见:本科生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原则上要通过团组织推荐的形式,听取团组织意见;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时,党支部应主动征求导师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通用版)

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阶段 说明: 1.发现、启迪先进苗子是指:抓住入学教育、军训、团组织“推优”及组织党章学习小组等环节,并与中学衔接做到早发现、早选苗,及时启发引导0要求进步、申请入党的自觉性。 2.入党申请书主要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政治信念;(2)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本人主要优缺点;(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3.团组织推优:一年两次(每年4月、10月)(1)党团基层组织负责人确定推优名单;(2)团支部大会无记名表决通过;(3)填写团组织推优表。 4.教育、培养、考察内容:(1)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听党课等活动;(2)联系人经常联系培养对象,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等表现;(3)了解其政治历史及家庭情况。 5.政审包括:(1)本人在历次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2)本人政治历史;(3)直系亲属(父母及抚养人、

配偶、成年子女)及有问题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6.确定为正式发展对象的条件:(1)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培养、考察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2)经过团组织“推优”;(3)参加过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4)本人经历及主要社会关系清楚、政审材料齐全;(5)基本具备党员标准;(6)群众反映良好。 7.公示:可通过答辩、公告等形式,增强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8.上报组织部预审的材料:(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2)政审材料;(3)团支部推优表;(4)群众座谈会记录与公示情况;(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6)党校培训结业证书的复印件。 预备党员接受阶段 说明: 1、入党介绍人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两名,必须由正式党员担任。 2、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严肃认真,根据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不得有隐瞒或伪造,要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某些项目若没有内容可填,应注明“无”,并贴上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入党志愿”栏不可照抄入党申请书,在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上更应比提出入党申请时有较多的提高,应着重阐述本人对党的纲领、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认识和理解,实事求是地表述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方面思想发展和认识提高地过程,并对自身优缺点作出分析,具体表面自己如何争取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决心。关于“入党介绍人的意见”栏,应着重介绍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表现,并加以认真分析和全面评价,特别要指出其主要缺点和不足,提出努力方向,并各自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明确表态。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 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在建党93周年前夕, 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公布。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0年8月1日印发,由于新形势有了新变化,同时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经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它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能够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能够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能够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修改)

材料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使党的事业蒸蒸日上、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环节。根据校党委和院党委授权,我院学生党总支可以审批学生入党。为了切实做好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发展学生党员的方针及原则 1.学生党总支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2.发展学生党员,要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教育 1.要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有利时机,做好新生的“入党启蒙”教育。新生一入校,就要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启发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学生党总支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要指派专人进行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鼓励他们政治上进步,并指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3.学生党总支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4.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确定专人进行培养。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一名正式党员和一名预备党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内容.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内容 一、总则 (一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二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 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三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一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三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由组织委员找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对党的认识程度,在工作、学习、作风纪律、团结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党员标准和怎样争取入党的教育,形成一个实事求是的评价意见,向支委会汇报。 (四召开支委会,听取组织委员对入党申请人的情况介绍,研究是否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如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党 员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也可在更大范围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会后,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上报局机关党委备案,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簿”,及时填写好相关内容。时填写好相关内容。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三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情况。党支部接到书面思想汇报后,由支委同志和培养联系人传阅并签上自己的姓名。思想汇报由培养联系人保存。每次思想汇报后,由培养联系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 (四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基本方法是: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完成某项任务中、在参加某项活动中,在关键时刻以及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态度 和表现。考察情况由培养联系人填写考察纪实,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考察纪实要实事求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等方而的表现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努力方向要写清楚。 基层党委每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四、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知识竞赛及答案

土建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知识竞赛题 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80分) 1.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根据 _B _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国共产党党章》c。十八大报告 d.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2。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 D 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a.“三个代表”重要思想b.科学发展观 c.群众路线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 B 、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a。基本思想 b.基本纲领 c.基本原则d。基本要领 4.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 D 、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a.把握标准 b.均衡发展 c.适度规模d.控制总量 5。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 C 放在首位。 a.思想意识 b.党性修养 c.政治标准d.政治觉悟 6。发展党员工作禁止突击发展,反对A。 a。“关门主义”b.草率从事 c。不正之风 d.违规操作 7.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 C 队伍。 a.发展对象 b。预备党员 c。入党积极分子d。入党申请人 8。年满 B 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a.十六岁 b.十八岁c。二十岁 d.二十五岁 9.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 C 提出入党申请. a.街道党组织b.社区党组织c.居住地党组织 d.组织部 10。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_C_提出入党申请. a.街道党组织 b。社区党组织 c。居住地党组织 d.流动党员党组织 11。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__B__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a。三个月内b.一个月内c.半个月内 d.半年内 12.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__C__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a.民主党派 b。单位领导c。群团组织d.群众代表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管理与经济学院发表时间:2011-5-26 9:08: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我校党的建设,规范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使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按照党的建设的总目标和党建工作的总要求,着眼于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要严格把好“入口关”,要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要加大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力度,着重提高发展工作的质量,正确把握好培养与发展、数量与质量、组织入党与思想入党的辩证关系,既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又要发展壮大学生党员队伍。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三早”,即:“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和“重在培养、主动建设、积极推进”的工作要求。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把具有远大共产主义理想、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愿意为党的事业奉献智慧和才华的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青年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中来,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各级党组织应当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五条坚持重心前移,要抓住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等环节,为“早发展”和更好地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校期间的骨干作用打下基础。党支部应通过个别谈心、党章学习小组和党课学习,激发广大学生的政治热情,启发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辅导有入党要求的学生写好入党申请书。要及时转接由“高中升入大学”的学生在其高中阶段递交过入党申请或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以保持培养教育的连续性。 第六条凡申请入党的学生,应当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第二章 第三条: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P23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P36(26.入党申请人不需要经常写入党申请书) P39(36.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做的工作) P40(37.党组织及时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P30,倒数第二段,“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与“控制总量”的要求并不矛盾。 第八条:在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P43-44(46.入党积极分子要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集中培训P49(58.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做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P51-52(62.基层党委应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分析—分析的主要内容) P55-56(68.要做好出国(境)学习和工作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第三章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P59-62(73,74,75,76) 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原版还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P62-67(入党介绍人) P67(93.入党介绍人要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①对发展对象的基本看法和评价。②指出发展对象的缺点和不足,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不要以“希望”“赠言”的方式来代替。 ③表明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不要只简单地填写“同意XXX 同志入党”。) 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P68(97.要严格审查发展对象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P74(109.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的主要内容) P80(124.信仰宗教的人的入党问题) 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P8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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