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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务业统计与核算制度方法研究(课题报告摘要)

中国服务业统计与核算制度方法研究(课题报告摘要)
中国服务业统计与核算制度方法研究(课题报告摘要)

中国服务业统计与核算制度方法研究

(课题报告摘要)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服务业统计是制定加快发展服务业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促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服务业统计与核算状况

(一)服务业统计

建国以来,我国服务业统计逐步发展和完善。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国民经济核算采用的是产生于前苏联、东欧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即MPS体系。受到该体系的影响,我国的服务业统计十分薄弱,除运输邮电业和商业以外,所有的服务业都被划分为非物质生产部门。相对于物质生产部门,服务业统计指标零散,体系不健全,实物量指标多,价值量指标少,很难全面反映行业的总体情况。1985年,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明确了三次产业分类和建立第三产业统计及国民生产总值核算的必要性。此后,我国的服务业统计得到了逐步发展和加强。

服务业涉及面广,企业多,变动频繁,管理分散,许多服务业没有直接的主管部门,还有相当部分服务企业是附属在别的行业中,新兴服务业也不断涌现,这些特点使得常规服务业统计资料存在一定的

缺口。因此,在加强常规服务业统计的同时,我国开展了周期性的普查。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服务业统计已形成了国家统计局、部门和企业多渠道统计,周期性普查与常规性统计相结合的模式,为促进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统计支持。我国正在努力提高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力争尽快形成以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有关部门统计报表制度为主体,普查资料和行政记录为基础,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相结合,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满足国家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和各地加强服务业管理需要,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和行业管理与部门决策需要,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

(二)服务业核算

新中国成立以来,服务业统计不断发展,服务业核算也逐步改进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实现了由适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国民账户体系(SNA)的转换,并且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务业核算。

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初期, 与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我国国民经济核算采用了前苏联东欧国家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MPS 体系将整个国民经济部门依据经济活动性质分为物质生产领域和非物质生产领域。 MPS体系中反映国民经济的主要指标是国民收入,该指标反映的是物质生产部门,即农业、工业、建

筑业、商业和运输邮电业的生产活动成果,不能反映非物质服务业的生产活动成果。

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民经济特别是服务业迅速发展,MPS体系下的国民经济核算已经无法全面反映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全貌,因此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在继续采用MPS体系的同时,逐步引入产生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并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广泛采用的国民账户体系(SNA)。SNA体系以全面生产的概念为基础,将社会产品分为货物和服务两种形态,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都纳入核算范围,能完整地反映全社会生产活动成果及其分配和使用的过程。1993年起,我国取消了MPS体系的国民收入核算;从1999年开始,以联合国1993年SNA为基础,制定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这标志着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向SNA全面转轨,GDP 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全面实施SNA体系以来,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的资料来源不断丰富、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的范围不断拓宽、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的方法不断完善、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和数据发布程序不断规范。

二、服务业统计与核算面临的问题及改进工作

我国现行的常规服务业统计制度包括两部分,一是由统计系统逐级上报的,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11个服务业行业大类和2个服务业行业中类抽样调查制度;二是主要由各部门负责收集数据并报送国家统计局,包括:运输邮电业统计报表制度和包括20个部门的服务业财务状况

报表制度。按照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列入第三产业(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的共涉及14个行业门类、46个行业大类。其中,33个行业大类有财务资料,但是可用于增加值核算的仅涉及28个行业大类。目前,至少还有6个行业大类完全没有财务资料;有7个行业大类虽有财务资料,但并未纳入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另有5个行业大类虽已纳入国家统计报表制度,但在调查的范围口径、报送时间、调查频率和指标设置等方面,不能完全满足GDP核算的需要。这些数据缺口都要靠一些相关指标来填补,降低了数据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我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市场主体多元化趋势日益明显,特别是第三产业,企业多,涉及面广,变动频繁,许多服务业没有直接的主管部门,还有相当部分服务企业附属在别的行业中。单位数量不断变化,核算增加值所需财务资料少,导致我国GDP核算的难度很大。在全国经济普查年度,由于有较全面和详细的普查资料,GDP核算相对容易一些,非普查年度这一问题尤为突出。针对这些问题,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基础统计、改进核算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各种尝试。

(一)加强服务业统计,丰富核算基础资料

常规年度服务业核算所使用的基础资料覆盖面不全,漏统较多,根据服务业各行业统计基础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措施加强相关行业的统计。对于没有统计主管部门的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和商务服务业等11个服务行业大类和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2个服务行业中类,建立抽样调查制度。同时与有关服务业管理部门协调,全面梳理各个部门的统计资料。

(二)改进服务业核算方法

研究制定常规年度GDP核算方法。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后,改进了常规年度GDP核算方法,制定了《中国非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第二次经济普查后,根据新改进的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在第一次经济普查后制定的《中国非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基础上,对非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进行完善与修订。

研究制定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后,对年度GDP核算方法中不完善的方面进行了修订,研究制定了《中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同时修订了2005-2008年历史数据,改进了银行业总产出的计算方法,完善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处理方法,修订非农个体经营户混合收入的处理方法,调整了部分行业不变价增加值核算方法。

(三)将常规年度GDP核算中的数据修订工作常规化制度化

GDP数据的修订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基础数据来源发生了变化,有了更全面、可靠的基础数据;二是GDP核算方法和分类标准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对GDP数据进行修订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会对GDP数据进行多次修订。目前年度GDP的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制度,就是在获得了更详尽的基础资料后,对GDP初步核算数据进行修订。经济普查年度,获得了全面和详尽的普查资料后,不仅对当年GDP进行修订,还对两次普查之间各年的GDP数据进行修订。

三、服务业统计与核算的改革方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企业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服务业中出现了许多新型的经营形式,再加上经济全球化进程正在加快,对我国服务业统计与核算提出新的挑战,需要不断地加以完善。

(一)拓宽基础数据的来源渠道

一是充分挖掘有关部门的行政记录资料。在我国,各部门、协会等一些机构组织拥有大量的行政记录,但资源共享的程度很低。利用各部门行政记录,不仅可以降低统计成本,而且可以全方位检验推算指标的数据质量。应该发挥各部门统计工作的职能,全面整合各部门行政记录资源。二是在全面梳理、整合部门资料的基础上,研究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应该充分利用各个部门、行业协会的统计力量,对于行业统计资料比较健全的部门和行业协会,在完善其统计资料的口径范围、健全统计指标的基础上,将其纳入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对于一些新兴的服务业态和变化快的服务行业,可建立抽样调查制度,对这些行业开展调查。

(二)细化GDP核算的行业分类

与一些国家相比,中国GDP核算行业分类还不够细致,仅能基本按照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中的大类进行核算,更细致的中类和小类都没有核算。发达国家GDP核算一般都在200个行业以上,例如加拿大季度核算分223个行业,年度按500多个行业进行核算。由于我国行业分类过粗,仅核算大类行业的增加值,很难分析研究一些细行业的生产情况,因此GDP核算应该逐步对行业

进一步进行细化。在中类行业基础资料比较健全的行业,建立增加值核算制度。普查年度,由于拥有非常详细的普查资料,可以按照中类行业核算增加值。

(三)研究建立分行业生产法核算

一是改革现行统计调查制度,增加反映中间消耗的调查项目。针对目前的统计调查制度,今后可在服务业调查制度中,根据调查对象性质的不同,分别增加不同的调查指标。二是充分发挥投入产出核算的框架作用。投入产出核算可以提供各行业详细的投入与产出的结构,许多国家季度核算都充分利用了投入产出表。我国投入产出表每五年编制一次,每次编制时间较长。在中国经济发展较快的阶段,投入产出结构在五年之内会有较大改变,因此目前我国GDP核算基本没有利用投入产出表。今后在核算中应充分发挥投入产出表的框架作用,及时调整投入产出表编制频率,改进投入产出表的编制方法。三是充分发挥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基础性作用。经济普查年度由于拥有非常丰富的基础资料,可以计算出质量更高、行业分类更细的GDP数据。下一步,应认真总结普查年度核算的经验,改进普查方案,调整调查指标,增加反映总产出和中间投入的一些指标,为建立生产法核算奠定基础。

(四)改进一些行业总产出和增加值核算方法

一要研究改进自有住房服务产出的核算方法。近些年我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自有住房出租率达到10%以上,研究改革自有住房产出的计算方法,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的计算方法,在租房市场日渐成熟的

情况下,利用住户调查资料,尝试采用租金法测算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二要研究改进一些行业增加值不变价核算方法。国际上通行的不变价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类:价格指数缩减法和物量外推法。目前我国不变价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用的是外推法,其他行业都是单缩法。单缩法假定中间投入的价格变化与总产出的价格变化基本上保持相同的幅度,但实际上这种假定很难成立,即现实情况往往出现总产出和中间投入价格变化不一致,由此导致不变价增加值出现偏差。改进不变价核算的基本思路就是改进价格指数缩减法,由单缩法改为双缩法,应建立反映一些行业中间投入的价格指数。三要改进金融业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方法。我国金融业不变价核算方法的调整是适应金融业快速发展的结果,是一种尝试性的改革,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例如,在我国金融市场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利率变化能否客观真实地反映银行业价格变化;股票成交量的多少受股票价格影响,不同股票价格不同,单纯用股票成交量指数作为证券业增加值物量指数存在一定问题。今后应参考一些国家的做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改进我国金融业不变价核算方法。四要改进部分非营利性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计算方法。教育、卫生、水利、科研等行业中的大部分单位是非营利性的,其资金来源的一部分是政府财政拨款性质的转移,另一部分是自身的经营收入。各国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不变价增加值所采用的方法各异,一些国家采用行业的平均工资指数作为价格缩减指数,还有一些国家采用劳动工时数、从业人员数等

物量指标外推,今后应着重加强对非营利性服务业不变价核算方法的研究。

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煤化工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企业编制发展规划和销售计划以及进行经济分析的依据,是经济核算的基础、企业经济信息反馈的主要渠道,是领导掌握情况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的销售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四条销售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公司统计工作。 第二章统计报表管理 第四条对各种定期上报公司的统计报表,统计人员要及时负责向公司销售部填报,并负责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第五条对本单位的各类报表,要责统一格式,各部门必须按时填报。

第六条各部门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必须先由本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查后,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签后才能报出。 第七条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综合办公室传阅。第八条各级统计人员应加强指标的分析,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有关指标的波动原因,为分析和预测提供资料。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的统计资料、统计数字,一律以本部门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第十条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的现象。 第十一条凡公司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工作局介绍信来公司索取统计资料时,统一由公司经理指定有关部门接洽提供。 第十二条本公司各项主要统计资料,应由销售部综合统计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部门统计人员负责保管。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统计资料,采用台账形式,按月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 2013——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3 年10 月

编制说明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统字[2004]56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 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统计工作职责。 二、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状况,确保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更好地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特制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软件制度”)。 三、《软件制度》的实施范围:一是在我国境内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主要从事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 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含软件认证企业);二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营业务年收入在500 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系统集成服务及 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收入,且该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在我国境内注册,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且主营业务年收入100 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1.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在地统计原则” ,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及所属企业(含计划单列市和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2.《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由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直接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同时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名单以上一度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最终发布的百家企业名单为准。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负责落实、督促所在地区企业的报送工作。 3.计划单列市和企业集团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本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时间,由各省市主管部门自定。 4.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只统计合并财务报表后的企业数据,在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中不含跨地区的集团企业数据,在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计报表应含跨地区的集团全部企业数据。 五、上报时间: 1.软件统计年报: 3月(1)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企业基层表、汇总表及企业数据库文件,于年后31 日前报 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2) 计划单列市和企业集团上报本地区主管部门统计报表的时间,由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定。 2.软件统计月报: (1) 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的月报汇总表 (电软统综1 表),于月后15 日前通过网上直报或电子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范本_1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统计报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045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Template for statistical statemen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以下是一篇有关统计报表管理制度,本文仅供参考,敬请阅读! 为加强全局统计工作,强化统计职能,发挥统计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立足现有条件,切实加强统计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计算和输出处理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各自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及归档制度,为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可靠奠定基础。 三、各单位要有明确的统计工作人员。其基本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局相关统计人员,认真贯彻《统计法》,

执行和落实统计调查任务。 (二)组织协调本单位承担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报表的催报、送审和报送工作。 (三)在工作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 (四)熟悉统计分类、指标含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负责对本人承担统计工作的咨询、指导。 (五)开展统计分析,为上级提供有决策依据的统计资料。 四、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准确、及时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和统计分析任务,不得虚报、漏报、瞒报、迟报、拒报。 五、凡属上级下达的临时性统计任务,由对口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和统一标准,按时、按质搜集和整理、提供本单位基础数据。 六、本着减轻基层负担、减少工作环节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机关科室能够独立完成的统计任务,不再安排基层;通过电话能够了解的数据和情况,不再使用网络;通过网络可以上报下达的数据,不再使用纸张。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 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 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业园管理办: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管理制度统计工作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代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6月11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信息传输畅通并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经营状况,保证统计资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集团本部和所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公司领导、政府有关 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统计工作实行两级(集团公司为一级,各成员企业为二级)组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 责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各二级统计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 工作,并在业务上受产业发展部管理。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享有所辖区域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六条各级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第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属内部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有对外发表的统计数据,包括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重要会议报告和公开发表文章引用数据,必须由资料提供人员与产业发展部进行核对,以保证数字的一致性。 第八条各二级单位对统计人员按本制度提供的统计数据不得随意改动,如发现数据有误,应及时核实订正,不得推诿或拖延。数据发生重大差错的要以书面形式予以订正,并及时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见附表一)。 第九条各级统计人员因故不在岗时,应指定临时统计人员代理其工作;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向接岗人员移交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台帐、文件、历史资料等,未办妥移交手续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人员调动情况应上报集团公司产业部备案。 第十条各级统计部门应将所属单位或部门的统计资料按月、按季、按年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并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统计资料保存期限:年报、年度分析报告和重要的一次性资料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中报(半年报)和同期分析报告保存5年以上;月报、季报和季度分析报告保存3年以上;原始记录及日报均保存2年以上。对已经过期且无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经产业发展部同意后方可销毁。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 度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 (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湖南省统计局 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湖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说明 (3)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7) (一)综合年报表式 (7)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301表) (7)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302表) (8)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303表) (9) (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0)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401表) (10)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402表) (11)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403表) (12) (三)基层年报表式 (13) 1.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湘F101表) (13) 2.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2

表) (15)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103表) (16) 4.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4表) (17) 5.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5表) (18) 6.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6表) (19) (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20)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2表) (20)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203表) (21) 3.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4表) (22)

财务管理统计制度方法改革(doc 180页)

财务管理统计制度方法改革(doc 180页)

第三部分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态势的关键一年。为了使统计工作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更好地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统计工作第一要务”的服务理念,我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搞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作为指导和推动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调研一批、试点一批、实施一批的具体内容,并以《2005年山东省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要点》形式,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逐年、逐项、积极稳妥地展开,力争

使我省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所完善。 第一节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指导思想 和遵循原则 一、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对统计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更好地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统计工作第一要务”的服务理念,始

终坚持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努力改革不合时宜的统计制度方法,使之不断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适应统计需求的变化。积极稳妥地“进、改、创”,即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不断改革,坚持不断创新。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的总目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核算体系为中心,系统改革统计制度体系,充分运用多种调查方法和组织形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简捷、实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既符合我国国情和山东省情,又符合国际统计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 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业园管理办: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管理制度统计工作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代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6月11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信息传输畅通并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经营状况,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集团本部和所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公司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统计工作实行两级(集团公司为一级,各成员企业为二级)组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各二级统计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在业务上受产业发展部管理。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享有所辖区域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六条各级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第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属内部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有对外发表的统计数据,包括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重要会议报告和公开发表文章引用数据,必须由资料提供人员与产业发展部进行核对,以保证数字的一致性。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1、统计调查对象:除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单位,均需上报各类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12个行业及其他房地产业1个大类。 2、上报网址:http://60.190.71.140:8010(温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报表在线填报系统)。 3、上报时间:2007年年报2008年1月25日前上报。2008年定期报表:3月15日前上报1-2月份统计报表,6月15日前上报1-5月份统计报表,9月15日前上报1-8月份统计报表。 4、报表调整说明: 为与2007年新会计制度做好衔接,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调整了以下几个指标: (1)“财政拨款”调整为“财政拨入(补助)收入”,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行政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拨入经费”,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2006年对应“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拨款”。 (2)“人员支出”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人员支出”。 (3)“公用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公用支出”扣除“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后的数据。 (4)“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调整为“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对应数据都可以从当年“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相应科目加总得到。该指标由原来“公用支出”的小项调整为“商品和劳务支出”的并列项,对应的平衡关系也作了调整。 5、主要指标审核关系: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 北京市统计局 2003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4)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6) (一)基层年报表 (6) 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103表) (6) (二)基层定期月报表 (7) 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203表) (7) 四、附录 (8) (一)实施办法 (8) (二)指标解释 (8)

一、总说明 (一)目的 为了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二)对象 本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北京市辖区内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服务业企业包括:(1)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2)仓储业;(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贸易经纪与代理;(5)住宿业(6)金融业;(7)房地产业;(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1)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12)教育;(1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制度实施范围为除金融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外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内容 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2003年服务业财务状况年报表(F103)、2004年服务业财务状况月报表(F203)。 2003年年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贸易经纪与代理,住宿业,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统计。 2004年月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贸易经纪与代理,住宿业,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统计。 (四)要求 本制度实行全国和北京市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2019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提要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要 第一部分现行的统计制度方法 统计方法制度关系到为何统计、如何统计的问题,关系到统计数据质量高低,关系到能否为宏观经济管理决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问题。 一、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统计方法制度体系 从范围上讲,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二是中央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三是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从内容上讲,包括统计标准体系、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和统计制度管理体系。 (一)统计标准体系。统计标准是从质上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区别的分类和分组。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等为基础的比较完整的统计标准体系,共包括32个统计标准。 (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对国民经济运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全面计算和描述的宏观经济信息系统,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宏观调控和省市级中观调控管理的需要。(国民经济核算与“幸福指数”) (三)统计指标体系。社会公众是从统计指标及其数据来认识统

计工作的,因此,统计指标体系是统计调查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我国的统计指标体系是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主线逐步建立和 完善起来的,具体包括行业指标体系和专业指标体系,包括 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包括从资源到管理的各个领域。现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共46套,583种报表,11310个指标,这本 身就是一个庞大的体系。 (四)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体制发展变化促使统计调查方法体系进行了大的改革,由单一的全面报表、逐级汇总,转变为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抽样调查为主体,辅之以必要的全面报表、重点调查、科学估算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五)统计制度管理体系。国家、地方和部门共同构成了庞大的统计方法制度体系,统计部门不仅是统计数据的生产部门,更重要的是统计项目和统计工作的管理部门。 二、现行统计方法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看,我国初步建成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统计方法制度体系,为统计工作持续开展提供了制度性的保证。(一)主要特点 1、全面性。统计方法制度覆盖从资源、生产、流通、分配到管理的各个领域,涉及三次产业和各个国民经济部门;从社会经济各方面来看,它全面反映物质文明、社会文明、政治文明、科技文明、环境文明等诸多方面。 2、系统性。从管理方面来看,我国统计方法制度包括国家、

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

编号:SY-AQ-0795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 Energy measurement and statistics management system

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由企业的计量机构(企业计量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企业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促进企业实行能源定量化管理,做到能耗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为制订节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水平。 2、企业计量主管部门应做到企业用能实行全面计量,各种能源(包括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在其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全过程中,按生产过程需要实行分别计量。 3、在企业的计量主管部门中,设置能源计量的机构,并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计理的管理、检定、测试和维修工作。 4、计量主管部门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按工艺流程路线,设计绘制本企业能源计量点网络图,编制企业能源计量器

具配备规划。 5、计量主管部门为实施企业能源计量的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有关能源计量的具体、管理制度。 6、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范围应做到: ⑴进出厂的一次能源(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焦炭、成品油、煤气、蒸汽等)以及含能(或称载能)工质(压缩空气、氧、氮、水等)的计量; ⑵自产二次能源和含能工质及能源生产单位自用的一次能源的计量; ⑶生产过程中能源和含能工质的分配、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耗的计量; ⑷生活和辅助部门(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等)用能的计量; ⑸为能源平衡测试所需要安排的计量。 7、第6项所涉及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做到不少于95%的要求。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范本参考)第一条本制度的目的:为科学、有效、合法地组织本企业的统计工作,严格遵守统计法定义务,防止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发挥统计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企业(单位)一套表工作总体规划的通知》、《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管理体制:本企业将统计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部分,积极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保障统计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企业统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可指定一名企业管理层人员负责分管统计工作,具体管理和协调本企业各项统计事物,并就较大统计事项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告。企业还需明确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具体岗位责任。 第三条统计队伍建设:本企业应当配设专(兼)职统计人员,聘请、任用具有较强统计业务能力或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应做好统计人员梯队建立,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应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统计工作考核奖惩措施,明确责任追究。应加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法律素养培育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对于镇(街道)和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普法和业务培训活动,应积极参与,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条上报报表要求:本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政府各类统计调查报表,不得迟报、拒报,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企业内部应细化原始统计数据取得、汇总、保存的方法、途径和要求,确保数据准确。应积极

配合各级统计部门部署的政府统计报表任务,统计报表在统计制度规定上报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报,并积极配合各级统计部门报表的催报、审核、查询工作。若接到统计部门或镇(街道)统计办公室电话、短信、法定文书等提醒,应确保在4个小时内部署落实。若发现网上直报系统中统计报表数据存在差错,应在系统关库前修改完毕。若因系统原因无法更改或纸质报表已经上报,应当在发现问题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联络企业所在镇(街道)统计人员或区统计局专业科室,主动告知具体情况。 第五条统计资料管理: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报表数据数出有据。原始记录可通过电子版或纸质保存,统计台账要根据统计部门下发和部署的台账形式登记,要按时、连续登记,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三者之间的数据应当一致,不得有出入。如有不一致的,应当注明具体原因。 第六条统计数据审核:本企业报送的纸质统计调查表应当有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的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实行网上直报的报表,要加强报送前的数据审核,统计报表在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审核签署之后上报,并对网上报送的报表进行下载备份,逐级签名后加盖企业公章保存。统计调查表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调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统计基础工作:本企业应当将统计资料档案化保存管理,当年统计资料在次年3月底前整理装订完毕。在接到统计部门要求提供统计资料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按要求整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应当配合统计人员清查核对工作,统计人员调整前需做好统计工作交接和岗前培训。应当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制度,增强统计法制意识。应当积极做好统计基础建设,创建统计基础规范化企业和统计诚信单位。 第八条配合检查调研:在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工作检查、指导、调研、执法等工作中,本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修订 调查问卷(企业) 您好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修订 调查问卷(企业) 您好!为了更好地开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我们特开展本次问卷调查,希望能得到您关于软件制度修订,特别是嵌入式软件修订的真实想法与宝贵意见。谢谢您的合作! 一、基本信息 1.您的姓名: 2.您的公司名称: 3.您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 4.您的联系电话: 5.您的邮箱: 二、制度基本内容的修订 6.您认为目前软件相关的统计制度之间是否一致? □A.一致 □B.基本一致,请举例说明差异点 □C.差异较大,请简单说明原因 7.您认为目前的软件制度统计表格是否易于填写? □A.非常易于填写,指标明确,指标解释清晰,数据易得 □B.易于填写,个别指标释义不清或数据较难获得,请举例说明: □C.不易于填写,较多指标释义不清,数据难以获得,请举例说明: □D.非常不易于填写,指标释义不清,数据无法获得 8.你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统计报表数据是否与贵公司内部工作相协调,容易获取? □A.基本能直接获取 □B.部分数据能直接获取 □C.大部分数据都要重新统计,请举例说明: 9.您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目录及代码》是否能涵盖贵公司的所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A.能涵盖我公司的所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B.尚未涵盖我公司的部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请说明: □C.其他,请说明: 10.您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的统计指标是否需要做调整? □A.不需要调整 □B.收入类指标需要调整,您的建议: □C.成本费用类指标需要调整,您的建议: □D.资产类指标需要调整,您的建议: □E.需要增加反映软件企业转型升级的指标,您的建议: 11.您认为目前我国的软件统计与国外软件统计有何不同? □A.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分类不一致,请举例说明: □B.统计指标不一致,请举例说明: □C.其他,请说明: 三、嵌入式软件统计的修订 12.您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嵌入式系统软件产品分类能否涵盖贵公司的相关产品? □A.能全部涵盖 □B.能基本涵盖 □C.部分未涵盖,请列出相关产品: 13.您认为目前统计制度中嵌入式软件收入计算方法与财税部门(财税[2011] 100号文)的计算方法是否一致? □A.一致 □B.基本一致 □C.差异较大,请简单说明: □D.不一致, 请简单说明: 14.您认为目前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的计算方法能否反映贵公司的真实情况?(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某产品销售收入×权数) □A.该公式能够反映我公司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的真实情况 □B.该公式计算出的我公司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偏小,请说明原因: □C.该公式计算出的我公司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偏大,请说明原因:

能源统计台帐制度

佛山市巨亚铝业有限公司 能源统计台帐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能源统计工作,保证能源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能源统计工作在节能减排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 能源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根据各车间和工序能源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能源统计员. 能源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 第二章能源统计报表的管理 1.凡需要上交政府职能部门的能源报表,由节能委员会负责编制报送。 2.节能委员会及时对能源进行月度、季度、(半)年度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统计资料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3.每月进行一次能源统计分析,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资料。 4.每年建立健全各项能源统计资料、台帐,并及时归档管理。 5.对车间和工序上报能源消耗情况,为确保能源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由统计人员现场核查后签字后上报节能委员会. 6.健全能源统计工作评比考核制度,对各车间各工序的能源统计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第三章能源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公司各项主要能源统计资料,由节能委员会能源统计员掌管,各车间和工序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掌管. 2.各车间和工序应将本单位的能源统计资料,采用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3.各车间和工序编制的能源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对已经超过一年以上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方可销毁. 第四章能源统计工作的交接 1.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将经办工作的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帐、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第五章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1.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份,编制统计报表要做到:月报有文字说明,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 2.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3.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计划完成与未完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统计管理制度范文

统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使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对生产统计报表的填写、报送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三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FB 各种生产统计报表。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四条各车间部门负责本车间部门的各种统计报表。 第五条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统计汇总及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六条统计报表的填写要求 (一)统计报表中的各种指标应按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二)对外提供的报表,必须由填报人盖章,本部门领导审查并签字,主管领导签批后方能报出。 (三)统计人员要根据报表时间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对上级布置的临时报表要认真填写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及时报出。各部门的统计报表要留有存根以便备查。 第七条各车间部门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 (一)《月生产计划》有生产计划部负责每月月末下达,用OA 发到

各车间和相关部门。 (二)ERP《月产品工时报表》、《年月生产工时统计表》由各车间记录员负责在本月25 日前报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 (三)《在产品月当产量表》由各车间核算员负责在本月25 日前报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 (四)《月产品工时报表》、《在产品月当产量表》、《年月生产工时统计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汇总,并于本月27 日前上报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五)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由销售部负责于27 日前报生产计划部。 (六)《国有公司会计决算报表》有财务管理部负责与5 日前报生产计划部。 第八条对外月份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 (一)《工业生产销售总量及主要产品产量》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月末30 日前上报机械局。 (二)《工业公司主要经济指标》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10 日前上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大中型公司主要经济指标月报》、《大中型公司产、销、存月报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16 日前上报省机械厅。 第九条对外年报统计报表的时间要求 (一)《机械工业公司基本情况表》由生产计划部综合统计负责于每年12 月30 日前上报机械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规模以上服务业

○F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 国家统计局制定 2018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 6 -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4) 三、调查表式 (5) (一)基层年报表式 (5) 1.主要业务活动收入(108表) (5) (二)基层定报表式 (6)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6) 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8) 3.财务状况(F203表) (9) 4.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 (11) 四、指标解释 (13) (一)单位基本情况 (13) (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21) (三)财务状况 (25)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6 - 一、总说明 (一)为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调查单位有义务向统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三)统计范围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统计内容 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生产经营景气状况等。主要指标有: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单位规模、联系方式、登记注册类型、企业控股情况、资产、负债、损益及分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费用、利润、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计算机数量、电子商务采购、销售等。 (五)统计原则 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调查单位不得“打捆”和重复上报统计数据。 (六)调查报告期及报送时间 基层年报表的报告期为2018年1-12月,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前,省级统计机构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 基层定报表“财务状况(F203表)”的报告期为2019年月报,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月后20日前,省级统计机构月后24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1月免报)。 基层定报表“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的报告期为2019年季报,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3、6、9、12月20日前,省级统计机构24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 (七)上报要求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数据。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各级统计局负责对调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查询。 (八)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所有报表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全数调查和抽样调查。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为抽样调查。其他报表均为全数调查。 (九)关于纳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报表的说明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

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 (2017-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服务,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近年来,在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成效显著。以一套表联网直报为核心的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推动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革稳步推进,统一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统计分类标准不断建立健全,为统计数据在国际、地区、部门、专业间的可比性和一致性提供了基本保证。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不断加强,统计调查制度规范性增强。统计制度方法日趋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十三五”时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社会发展出现了新变化。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层出不穷,跨界、融合、混营等新的生产经营形式不断涌现。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空间地理信息技术

等现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为统计调查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和数据来源。这些都改变了统计工作面临的客观环境,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现行的统计制度方法还存在明显短板。统计制度方法设计的整体性、协调性不够,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不够统一健全,“三新”统计调查相对薄弱,统计标准还不完备,统计制度方法实施机制不够完善。解决这些问题,要求我们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创新,不断改进统计制度方法,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为中心,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遵循统计工作规律,更好地适应把握引领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以“三新”统计为重点的统计改革创新,着力建立完善统计标准,着力统筹设计和精简优化统计报表制度,着力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统筹精心设计,着力依法规范管理统计调查项目,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扎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快建立制度健全规范、标准完善统一、指标全面完整、方法先进科学、管理严格优化、流程顺畅可控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努力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优质高效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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