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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就业“直通车”便民又利民

龙马潭区就业“直通车”便民又利民
龙马潭区就业“直通车”便民又利民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1、首问责任制 一、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首问责任人不论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回答与接待,帮助来人找到经办单位,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三、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如何办理等事项。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人到承办部门,并交由承办人接待。 五、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热心帮助了解;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或部门职责的,首问责任人应耐心说明,尽可能提供帮助。 六、在服务窗口推行AB角工作制,每项工作确定AB两名经办人员,当A角不在时,由B角负责办理有关事项,严禁工作人员擅离岗位。 七、首问责任人如出现不履行职责,敷衍塞责,态度恶劣、方法简单粗暴,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给相对人明确答复,又不说明原因的,要追究其工作过错责任。 八、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

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并及时转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2、限时办结制度 外单位及个人来我乡办理有关事宜,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对符合条件的事项,应严格按照办结时限规定,按时办理完结: 1、计生部门收到群众交来一、二孩生育证申请表审批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批复。 2、其他事项均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经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应当将延长时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并在延长的时限内办理完结。 三、因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超时办结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办结时限界满或在延长办结时限内仍未办结的,责令有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立即办结;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浅谈对高效便民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 几点思考

浅谈对高效便民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 点思考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浅谈对高效便民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点思考,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下面大家参考! 对高效便民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点思考 自**年6月30日我市全域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便民、利民、高效”原则,积极进取,主动作为,采取种种措施,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受到了办事群众的好评。 一、积极营造工作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不动产登记有关政策法规和基本常识,澄清错误观念,提高社会公众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知晓率。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周刊》刊登专版,全面介绍不动产登记**模式,普及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二是积极宣传相关政策,解答群众疑惑。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积极回复网络发帖咨询。同时开通了网站、微信办件查询等服务,让办事人及时了解办件进度。 二、强化登记窗口建设。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面对办事人,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此,我们从便民利民

的角度出发,合理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认真做好人员配备、岗位设置等窗口建设工作,保证不动产登记工作高效有序。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13个办事窗口,包括11个业务受理窗口和1个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窗口及1个收费发证窗口,其中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登记信息查询窗口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收费发证窗口专门负责发放已办结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及登记证明。同时,在窗口还开设了导服台,接受办事人的咨询、指导填写相关表格、开展引导服务,以切实方便办事群众;他们还根据不同时间段的工作特点,不同窗口之间还能进行临时调整和互换,有效减轻办件压力。为应对8月下旬因开学带来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压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调整窗口设置,临时增设了1个登记信息查询窗口,缓解了阶段性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压力。 三、创新便民服务举措。一是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秉承服务便民、服务为民的理念,将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2个工作日;同时对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做到优先落宗、优先扫描、优先审核、优先发证,3至5天办结的内部管理流程;对企业、个人抵押融资时间紧迫的,采取专人跟踪负责办理的特殊举措,做到1至2天办结,最大限度地缩短抵押登记办结时限,方便企业群众及时融资。二是推出延时办公、上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我镇便民服务工作以“XXXX”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以提高办事效率和阳光便民服务为宗旨,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代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11月,中心共接待3840人,受理各类项目3840件,办结3840件,其中受理即办件3108件,代办件732件,办结率达100%。20XX年被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为市级示范点。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办事。 高石镇便民服务中心总面积141平方米,共设置党政事务类、民政残联类、计生服务类、经济和劳动保障类、国土林业农业类等五大类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8人,各服务岗位都设有A、B岗。中心主任由镇党政办副主任兼任,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并实行挂牌上岗,在大厅张贴所有干部身份职务公示栏,干部工作去向告知栏,解决了群众到乡镇办事进哪个门、找哪个人的问题,减少了因为程序不懂、办理人员不在而造成的误事、误时、误工的现象,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报送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并圆满完成了信息报送任务。 (二)拓展工作思路,突出服务重点。 针对在中心运转过程中,群众反映普遍的一些问题,镇党委、政府顺应民心、顺势而为,及时组建了农技、法律、医疗卫生等专业便民服务队,定期深入村组或在赶集日到场镇上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同时,为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将服务延伸到了村组,按照“九个一”要求全面完成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村文书为代办员,各村民小组长为各小组代办员,建成了一个覆盖镇村组三级的便民服务网,真正做到群众动口干部动手、服务上门的目标。20XX 年,各村级代办点共接待群众4720余人次,受理各类项目3420件,办结3420件。广大干部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不仅增强了工作能力,更增进了与广大群众之间的感情。 (三)规范办事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把各项办事程序,办事须知,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公布于众,把各项事务的办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强了干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廉洁自律意识,有效遏制“吃拿卡要”的现象,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中心对外设立的窗口,主要负责办理各村无法办理的事项,根据群众需要,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办理,办结后从窗口返回。通过规范服务,缩减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办事程序一气呵成,服务功能大大提高。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软件系统联网建设,20XX年7月,顺利开通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系统的开通及时将群众对我们的意见建议反馈,有力的促进了我们办事效率的提升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严格管理体制,提升服务质量。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新形势下志愿服务内容

新形势下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内容 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倡导青年利用业余时间,以志愿、无偿为前提,参与扶贫帮困和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内容的一项社会服务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倡导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传统美德和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发展和延续。近年来,鲍店矿不断拓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的领域,丰富青年志愿者活动载体内涵,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深入健康发展。 (一)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普及文明风尚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先进文化,倡导团结互助精神,传播文明理念,宣传“天地人和”兖矿责任文化,引导职工家属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爱兖矿;组织开展矿区治安志愿服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加强治安防范,完善群防群治网络,引导职工家属增强法治意识,做遵纪守法、爱矿爱家的好公民;把雷锋精神融入到各类文明礼仪规范、文明标准之中,开展文明承诺,规范职工行为,强化文明习惯养成,持续提升矿井文明形象。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青年文明服务岗点、文明班组等活动的指导,引导团员青年、职工家属自觉践行文明承诺,倡树文明新风,争做文明鲍店人。 (二)围绕和谐矿区建设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发挥青年志愿者在“和谐矿区,温馨家园”建设中的文明先锋作用。在3月5日青年志愿者统一行动日、五四、矿庆、仲秋节、重阳节、春节等节假纪念日,集中开展青年志愿者进社区大型便民服务活动的同时,采取自行组织或联合开展的方式,经常性开展小型、定点定时进社区便民服务活动,确保进社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创新符合青年志愿者活动的项目化运作模式,做好矿区职工家属需求调查,合理安排各类宣传咨询倡议、便民服务等多需求、多类别的青年志愿服务项目,积极营造温馨和谐的矿区氛围。 (三)围绕进家庭扶危济困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结合实际,把生活困难职工家属和老年人、残疾人作为结对子服务对象,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青年志愿者上门服务活动,努力为困难职工家属排忧解难。按照团委进家庭服务时间安排表,经常性组织青年志愿者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以及工亡职工家庭子女提供“家政服务、生活照料、健康保健、应急救助、法律援助、文体健身、心理抚慰、‘金秋助学’和‘树献送’阳光助学”等八项关爱行动。以关爱帮困、便民利民为重点,创新进家庭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载体和形式,让职工家属在接受服务中感受关爱与温暖。 (四)围绕美化矿区环境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以办公场所、矿区公共场所、家属区楼院等部位为重点,发动各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按照卫生区域划分,组织青年志愿者采取集中突击与自行组织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清理卫生死角集中整治活动,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在此基础上,扩大活动范围,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团员青年深入家属区、公广区开展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绿色环保、低碳生活、倡导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存放、回收旧电池等宣传服务活动,并积极发动青年志愿者到矿公广区、周边道路开展捡拾垃圾、清扫卫生,制止污染环境行为等义务劳动,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共建美丽鲍矿。 (五)围绕保障大型活动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认真总结青年志愿者在服务大型活动中的经验,组织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大型文体赛事以及来矿参观考察等青年志愿

为民便民服务制度

乌素沟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实施“全程代理办事制”,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 便民原则:便民就是全程办事代理制,让村干部成为群众办事的代理人,由于代替群众直接办理,切实减轻群众办事的负担,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 公开原则:公开就是结合村务公开制度,实行肥沃项目、服务对象、责任人、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和全程代理人公开,做到能不能办、如何办、谁来办、什么时间办完清楚明白,以便群众更好实施监督。 依法原则:就是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即合法,又让群众满意。 高效原则:结合服务承承诺制,对每一件群众申请办理事项,严格规定承诺时间,随时受理,限期办结,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各种范围 共承办15项事项。即:残疾证申办、生殖保健服务卡申办、二胎准生证申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办、独生子女光荣证申办、出生登记申办、婚迁、大、中专学生户口回迁申办、农村居民做低生活保障申办、农村居民合作医疗

报销申办、全体工商户执照申办、村民建房申办、企业登记申办、申办、申请营业登记等。 三、全程代理受理室工作人员职责 1、受理人:即代理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申办人的接待、咨询解答,申办项目办理、转办、答复、陪同服务以及监查督办等。 2、全程代理人:即对受理事项进行全程代理工作人员。为分管村干部,主要负责监督具体办理在承诺期限内所承办的事项;对办结事项复核、移交代理处。 具体办理人:即负责事项办理或承办某一办理环节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在承诺期内办结本工作环节所办的事项;及时向全程代理人移交办理材料。 四、工作制度 为保证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村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工作制度: 1、首问负责制。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只要群众有申办事项都要及时受理,或作出负责任的解释,不得推诿扯皮,更不允许不管不问。 2、直接办结制。对申办人手续齐全、程序简便、可当场办理的简易申请事项,要即受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 3、承诺代理制。对需要现场勘查、上级审批或其它不能当场办结的较为复杂的申请事项,由受理人向申办人出具

关于解决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操作规范

关于解决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若干问题的操作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在依法登记的前提下,按照“以民为本、尊重历史、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能办则办、先行登记并行完善”的原则,提出如下操作规范。 一、关于原房屋已登记土地未登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 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已登记而开发建设单位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的个人住宅,购房人凭原先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照“先行登记、并行完善”的原则予以受理,并分以下情形办理。 对土地权属来源合法,因原开发建设单位未及时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依据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规定,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办理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对房屋建设单位在国有建设用地开发中,存手续不全、擅自改变用途、未按要求缴纳相关税费等情形而未办理国有

土地使用权登记,现购房人凭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按“便民利民、稳定连续”的原则受理。登记时,应将上述情况书面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在不动产登记簿证上对房屋、土地的信息分别记载,在不动产登记薄和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注记“该不动产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应按规定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同时,建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依法对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处理,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如原开发建设单位已注销、吊销或下落不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本地主流媒体上公告六十日,期满无异议,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将公告留存并归档。 对购房人凭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在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相关当事人。同时,要在不动产登记簿证上对房屋、土地信息分别记载,在不动产登记薄及不动产登记证明附记栏内均注记“抵押权人知悉抵押的房屋未按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二、关于土地已登记房屋未登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 对2014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未进行房屋登记的各类住房,各级不动产登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为维护我办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办公秩序,维护政府形象,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就进入中心工作的各科室工作人员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办事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按程序报批。中心实行考勤日统计、月通报制度。 第二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从事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种休闲娱乐活动。 第三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脱岗、串岗和从事聊天、吸烟、吃零食、做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中心工作人员晚上在中心留宿,严禁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内值班。 一个月内对违反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一次的,办事处负责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在台帐式网络化管理台帐上扣除相应分值,同时取消所在窗口当月“五星窗口”的评选资格;一季度累计二次的,向办事处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评定资格;一年累计三次以上的,中心负责领导上报书记办公室研究,并按研究意见进行处理。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质量,争创

优质服务窗口。言行文明,举止大方,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认真使用文明用语三十句,严禁使用工作忌语二十句。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态度生硬、大声喧哗、争吵和不理不睬、不耐烦等现象。 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移交效能办、监察局等处理。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严禁告知不清、办事拖拉、故意刁难、超限办理等现象发生。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窃取各窗口计算机及服务对象的密码、数据、个人隐私等资料。未经允许或未经法定手续,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单位和个人的信息资料。泄密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要不断及时采取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中心公共数据和各窗口数据资料的安全。违犯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制度。非工作时间内,如需加班工作的,提前1-4小时提请负责领导审批。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中心的办公设施及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计算机等办公机具,严禁安装使用与本窗口业务无关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

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 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凡对办结时限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3、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4、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超时默认制 工作人员受理的申报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即启动超时默认制,视为该单位已同意办理,由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督促有关窗口立即办理和核发证照。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实用模板及操作要求规范

附录A A.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登记收件情况、申请登记事由、申请人情况、不动产情况、抵押情况、地役权情况、登记原因及其证明情况、申请的证书版式及持证情况、不动产登记情况。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为示范表格,各地可参照使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和方便管理出发,进行适当调整。 二、填写说明 【收件编号、时间】填写登记收件的编号和时间。 【收件人】填写登记收件人的姓名。 【登记申请事由】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登记的权利或事项及登记的类型。 【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和义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通讯地址、邮编】填写规范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填写代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联系电话】填写登记申请人或者登记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坐落】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不动产单元号】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编号。 【不动产类型】填写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森林、林木等。

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https://www.wendangku.net/doc/dc6635459.html, 填报时间: 2011-08-03 责任单位:双流县水务局

具体负责水务系统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统筹协调指 导等工作。 组长:黄家明 成员:杨川良、罗江萍、苏月萍、刘明权、 雷琴、 左丽媛、吴治中、李国志、黎昌义、 李华、 申勇、李建安、苏德军、曾逸、 程爵能、 晏世文、唐海 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要始终坚持“公益性原则、实效性原则、同步性原则、互补性原则、社 会性原则”。 三、主要内容 (一)围绕讲文明树新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组织开展文体志愿服务,传播先进文化、开展法律援助、不断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志愿服务,加强治安防范,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大力推进义务植树、绿化美化、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特别是水环境治理系列活动,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围绕扶危济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把生活困难群众、老年人、残疾人作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结合“三深入、三用心”,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组织志愿者为贫困儿童、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和照料服务,弘扬 人道主义精神。 (三)围绕便民利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方便群众、惠民群众为目的,大力开展保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政务下乡、科技下乡活动,不断推进延伸服务、网上审批。并于10月15日开展大型政务公开日活动,在双流、华阳等重点场镇设置志愿服务点,倾听群众意见、受理群众投诉、宣传法规政策、开展政务服务。 (四)围绕应急突发事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志愿者广泛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群众安置、设施抢修和心理安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模板及操作规范

附录A A.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 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其他 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其他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使用和填写说明 一、使用说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登记收件情况、申请登记事由、申请人情况、不动产情况、抵押情况、地役权情况、登记原因及其证明情况、申请的证书版式及持证情况、不动产登记情况。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为示范表格,各地可参照使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便民利民和方便管理出发,进行适当调整。 二、填写说明 【收件编号、时间】填写登记收件的编号和时间。 【收件人】填写登记收件人的姓名。 【登记申请事由】用勾选的方式,选择申请登记的权利或事项及登记的类型。 【权利人、义务人姓名(名称)】填写权利人和义务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填写申请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及编号。境内自然人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港澳同胞的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同胞的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外籍人的身份证件为《护照》和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通讯地址、邮编】填写规范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填写代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姓名。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为专业登记代理机构的,填写其所属的代理机构名称,否则不填。 【联系电话】填写登记申请人或者登记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坐落】填写宗地、宗海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名称。涉及地上房屋的,填写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房屋坐落,一般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幢号、楼层号、房号等。 【不动产单元号】填写不动产单元的编号。 【不动产类型】填写土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森林、林木等。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 2、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 3、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问题。 (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镇政府统一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镇党政办统一电子面部识别系统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镇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2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100元。 (二)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

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三)清洁卫生制度☆☆☆ 1、中心卫生实行轮流清扫制度☆☆☆,由值班人员负责; 2、负责大厅及周边卫生保洁,确保中心干净整洁,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本窗口的日常保洁。 三、工作管理制度☆☆☆☆☆☆ (一)“三代办”制度☆☆☆ 1、中心实行村干部上镇代办、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 2、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村副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 3、代办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代办事项另文规定。 (二)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三)协调例会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工作制度 一、服务预约制度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办事程序办理业务,须经领导审批的事项或因服务对象写到证件不齐、手续不完备原因不能即日办理的服务事项,要耐心解释,讲清原因,确保在预约时间内办结。 二、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要办的业务,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要认真办理,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要引导服务对象找有关人员办理,不得借故推诿。 三、投诉受理制度 对于前来投诉和举报的问题应进行登记,要将反映的问题及其性质和处理意见,简明准确的摘记于登记薄上;受理的问题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要及时转交到相关人中,并在承诺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馈当事人;严格保密制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过错的,严格按照“责任自负,有错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进行追究。

因接受说情、吃请、受贿、不负责、不深入调查或利用职权指使他人造成过错的;不听从领导或他人正确意见主观臆断造成过错的;未经批准,又无正当理由造成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廉洁自律制度 不准利用职权收受财物和有价证券,更不准暗示和敲诈服务对象;所有服务项目一律按照规定标准收费,杜绝乱收费、乱罚款情况发生。 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为民办事全程代理的各项程序,明确具体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相关制度。 一、法律咨询、援助、政策解答制度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了使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室、代理点)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法律咨询、援助、政策解答的职责,特制定如下制度: 1、代理中心(代理室、代理点)工作人员自身要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和政策水平,满足广大咨询者的需要。 2、解答中要客观、全面、准确,不可断章取义,更不可误导咨询人。

不动产登记的意义

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在于确认和保护不动产权益 2014-04-21 | 作者:李倩|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大中小】【打印】【关闭】 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权利涉及千家万户,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当前一项重点改革任务,也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那么,不动产登记的意义是什么?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如何设计?这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国土资源部将如何开好局、起好步?不久前,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专访,对上述问题一一作出解答。 不动产登记的意义何在? 明确目标方向——确认和保护产权,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产权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尤其是对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说,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以下三方面意义。第一,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市场经济本质就是产权经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明晰不动产物权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础。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的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得到最为全面、统一、准确的明晰和确认,以不动产登记较强的公示力和公信力为基础,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第二,有利于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根据准确有效的信息来进行不动产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创造条件。第三,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减少政府行政成本,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通过整合登记职能,减少办证环节,采取“一站式”服务等措施,节省登记费用,更好地方便企业、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路线图、时间表如何设计? 紧密倒排时间——3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从2014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能够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左右时间能够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2014年3月26日,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会议提出,建立和实施

社区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实施方案

XX社区关于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不断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零距离”新理念,不断探索建立服务基层百姓的新模式,经社区两委研究决定,XX社区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服务宗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新形势下社区职能和工作重心的转变,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便民、以人为本,积极主动为居民提供各类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更加有效地解决居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服务宗旨:便民、为民、公平、公正。 二、服务范围 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窗口并在巴黎印象小区广场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点。本着“志愿服务,分工到人,为民着想,认真负责”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便民利民志愿服务作用。将民政残联、社会救助、劳动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文教卫体、等多个部门以及社区志愿者与广大居民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信访、维稳、等部门进

行整合,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公,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服务内容:分公共服务和矛盾纠纷两大类。公共服务类包括计生服务、社会救助,就业保障、政策咨询、户籍迁移、医务诊疗、订餐、家政服务、家电维修、专业配锁、管道疏通等志愿者服务,采取“办理加代理”的服务方式,能办理的及时给予办理;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代为办理,限时办结。矛盾纠纷类包括有关邻舍关系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矛盾纠纷类问题,给予协调解决、处理答复或法律援助等。 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开通“3225866”专线电话,提供咨询、预约等服务。 三、工作制度 一、广泛宣传志愿精神,做好志愿者的登记、注册、管理等基础工作,不断增强社区凝聚力。 二、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社区志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文化道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服务人民奉献社区”为宗旨想社区所想,急社区所急,尊老助残,扶贫济困,在服务中做到耐心、细致、周到、热情,自觉把爱心溶入到社区之中,培养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忑愿者参加社区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相关性的公共行为准则,个人行为道德,廉洁自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 和党纪规定。 2、方便农民群众办事,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 效的服务。 3、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 4、创建和谐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帮助和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承担“中心”的公文处理、印章管理; 二、承担“中心”的财务、接待、会务准备等工作,做好卫生、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 三、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整理、汇总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日常考勤工作。 四、承担“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作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 五、督促落实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承诺件”、“联办件”的办理情况;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办件; 七、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八、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月度和年度考核; 九、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事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敬业爱岗,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安排,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挂牌上岗,人员外出实行职位代理。 三、工作人员仪表端装,提倡着正装,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接待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用语文明,提倡普通话,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工作资料、用品归类摆放,整洁有序。 六、做好服务工作中的各种记录和上下交接,建立每月工作统计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

村便民服务室工作制度

村便民服务室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便民、富民、安民”为宗旨,规范服务行为,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实现“家户办事不出村、纠纷调处不出村、信息提供不出村、致富服务不出村”,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服务宗旨:便民、富民、安民 凡农户有要求的,由村值班人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答复,提供信息,并负责办理。 二、便民内容: 1、证照代办服务。 主要项目:(1)建房审批;(2)生育审批(3)身份证、暂住证办理、补办;(4)户口迁移审批。 2、咨询指南服务。 主要项目:(1)法律咨询;(2)政策咨询(3)农技知识咨询;(4)市场信息咨询;(5)劳动力、人才需求信息咨询。 3、公益事业服务。 主要项目:(1)村庄绿化,村容、村貌经常性整治;(2)殡葬代为联系(3)农户电话、有线电视线路维修代为联系;(4)计生服务;(5)扶贫帮困服务;(6)环境卫生服务;(7)办理村民大病、财产保险;(8)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生活、

健康及低保款代领服务。 4、民事调解服务。 主要项目:外来人口管理登记;本村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房屋宅基地等方面的纠纷、由村调委会负责调解或协助解决。 5、致富发展服务。主要项目:(1)种养结构调整;(2)优良品种引进;(3)技术指导;(4)技术业务培训;此项服务,凡农户有要求,村尽力同有关部门帮助联系、解决。 6、文明建设服务。(1)创“三美”、文明家庭创建指导服务;(2)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 7、特色文化服务。(1)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举办;(2)全民健身活动组织举办;(3)群众性科普活动组织举办。 三、服务措施 1、值班制度。村便民服务室实行村“两委”成员轮流值班,按照排班顺序每天要有人值班,主要负责农户接待,受理登记及协调处理有关服务事项。除值班时间外,村干部也要随时随地受理解决农户提出的事项、请求,实行全天候服务。 2、代办报送制度。在证照代办服务中,由村民申请,村统一受理、审批,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由村负责代办、协办。对于村干部无法解决的,直接报送镇便民中心,委托上级全程代理。

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同共享规范

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同共享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5年10月

目录 目录 0 1.编制目的 (1) 2.适用范围 (1) 3.规范性引用文件 (1) 4.术语与定义 (1) 5.协同共享原则 (2) 5.1实时性原则 (2) 5.2同级共享原则 (2) 6.信息协同共享内容 (2) 6.1不动产登记机构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享内容 (2) 6.2 不动产登记机构共与农业部门共享内容 (3) 6.3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林业部门共享内容 (4) 6.4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海洋部门共享内容 (4) 7.共享技术实现 (5) 7.1致据推送方式 (5) 7.2数据质量 (6) 7.3数据安全 (6)

1.编制目的 为指导不动产登记机构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审批和交易信息的实时协同共享,编制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定协同共享数据内容与协同共享技术模式。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数据库标准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事例建库技术规范 住房城乡建设部房产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GB/T 17986 房产测量规范 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CJJ/T 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JGJ/T 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体系 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 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4.术语与定义 4.1信息协同共享 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不动产审批和交易部门之间的数据实时互通,用于不动产登记与审批和交易之间的业务协同。 4.2信息推送 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不动产审批和交易部门之间相互实时主动发送业务办理结果等相关数据的协同共享方式。 4.3前置机 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不动产审批和交易部门之间为实现信息推送而设置的中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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