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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

(发改产业[2009]795号)

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国务院确定、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由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其他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

第六条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企业国有资产较少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

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第八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

第九条发生战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时,国家可以依法统一调用、处置企业国有资产。

第十条所出资企业及其投资设立的企业,享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经营自主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支持企业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所出资企业应当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其经营管理的企业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所出资企业应当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

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二)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

(三)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

(四)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五)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六)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除前款规定职责外,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义务是:

(一)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二)保持和提高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领域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三)探索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四)指导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

(五)尊重、维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自主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

(六)指导和协调解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五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向本级政府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和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企业负责人管理

第十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的选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第十七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

(一)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他企业负责人;

(二)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的任免建议;

(三)依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国有控股的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推荐国有控股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人选,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的建议;

(四)依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国有参股的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

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的任免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与其任命的企业负责人签订业绩合同,根据业绩合同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九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确定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其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的企业负责人的奖惩。

第四章企业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审核批准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和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

第二十一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审核、决定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有关重大事项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派出股东代表、董事,参加国有控股的公司、国有参股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

国有控股的公司、国有参股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任免企业负责人等重大事项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的股东代表、董事,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的股东代表、董事,应当将其履行职责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三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四条所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需由所出资企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五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

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兼并破产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安置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所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控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

第二十七条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可以作为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控股公司,享有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权利;可以作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享有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被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被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第五章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其所出资企业之间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纠纷。

第三十一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其所出资企业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其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规划、发展战略和规划,依照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三十三条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需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务院向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行为规范等,依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向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参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所出资企业财务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第三十六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

第三十七条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按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或者违法干预所出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未按照规定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对其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任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负责人。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权利和义务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执行。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工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施行前制定的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政企尚未分开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加快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后的企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发改委)

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经信委、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司、工信部规划司《关于做好2008年四季度以来工业领域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开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0〕169号)精神,为做好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投资效益、质量及进度,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将对技术改造专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重点对2008年四季度以来使用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检查(各地市项目名单附后)。 二、检查内容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共同负责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省属企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进行督查,对各市州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一)项目决策行为 1、是否符合项目的核准、备案相关程序。

2、是否符合产业、土地、规划、环保等政策要求。 3、专项资金投向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项目建设实施 1、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改造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相应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和目标的情况。 2、是否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3、是否认真执行招标投标制,重点检查使用专项资金500万元(含)以上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 4、建设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达到的效果如何。 (三)项目资金管理 1、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资金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 2、是否存在以虚假项目、已完工程套取专项资金,虚假列报投资完成额等情况。 (四)项目建设质量及安全 1、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相关质量和安全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2、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3、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盲目赶进度的情况,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风电场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风电场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生产管理 适用范围 XXX公司 内容概要《XXX公司风电场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XXX”)技术改造管理,提高改造质量和投资效益,确保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依据《XXX公司风电场技术改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XXX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明确了技术改造的原则、分类、管理职责、计划管理、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的内容以及统计分析与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XXX”)技术改造管理,提高改造质量和投资效益,确保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依据《XXX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XXX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所属各风场。 第三条技术改造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备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的活动。 第四条技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承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后评价制的“五制”管理。 第五条技改项目按照上级公司“四全”管理要求进行管控,实行分级审批、分级承诺,严格管控、严肃考核。 第二章原则、分类 - 1 -

第六条基本原则 (一)“必要可行”原则。加强技改项目分析和论证,项目只有同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方可实施; (二)“科技引领”原则。大力推进创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升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水平; (三)“效益最大”原则。优化项目设计,准确评估投资经济性,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节能降耗类技改项目,原则上投资回报率不低于15%; (四)“专款专用”原则。技改资金不允许挪作他用和拆借,不能擅自进行项目间的投资计划调整; (五)“针对性强”原则。优先安排涉及人身、设备的安全类改造和国家政策要求的环保、节能类改造; (六)“严格管理”原则。严格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可研)审批、过程管控和后评价,对照承诺和批复严格考核。 第七条项目分类及承诺书分级 (一)按投资额 1.重点技改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改造项目; 2.一般技改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改造项目; 3.自行掌握投资,指本公司按分公司赋予的审批权限,自行审批的项目所需投资计划额度。 - 1 -

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方式 直接减免 低税率 项目所得减免 加计扣除 减计收入 免税收入 抵免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类别 适用于高新技术产业: 普遍性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 中关村示范区税收优惠 一、普遍性税收优惠 免税收入 小型微利企业 再就业优惠 安置残疾人优惠 二、行业性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 文化产业 动漫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企业(事前认定)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事前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3%、4%、6%);(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10%、30%);(五)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须达到70分以上。

税收减免手续(国税函〔2009〕203号) 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除了备案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外,还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下资料:(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二)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三)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四)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 企业;(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 =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

技改项目管理办法

新希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分类: 1、本制度适用于新希望化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简称技改项目)是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新方法等,对生产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更新,以达到可以预期的相应目标,能提高经济或社会效益等目的的投资活动。 2、分类 2、1、审批项目:按投资额分类,投资额高于3万元的技改项目。 2、2、备案项目:投资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技改项目。 二、审批技改项目的管理 1、技改项目的申报 1、1、技改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需求、技术等,结合公司的总体规划和综合能力,填写技改项目申请表(见附表一)和技改项目申请报告,经申报单位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查后,报化工投资运管部。 1、2、技改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2、1、对项目现状(技术参数、技术能力等)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不足或缺陷,陈述技改的理由、根据或必要性。 1、2、2、技改项目预期达到的目标或指标、效益或效果。 1、2、3、完整的初步技改方案:.技改项目的总体内容介绍及相关图纸;所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等的技术说明;技改项目的设

备、材料计划清单;关于安全、环保要求的符合情况;技改项目实施方案及施工的时间节点计划等。 2、技改项目可行性评估及审批 2、1、运营管理部接到技改项目申请报告后,在3-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技改项目申请报告的审查。项目金额及风险程度较大的技改项目由运管部负责组织、召集公司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申请的技改项目进行技术方案论证和项目可行性评估,必要时可向公司以外专家咨询或请公司以外专家参与技术方案论证和项目可行性评估。 2、2、未通过审查,运管部将技改项目申请报告退回项目申请单位,补充、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 2、3、暂时不具备条件实施的技改项目,运管部下达项目终止通知书,并将技改项目申请报告留存择机实施,项目自动终止。 2、4、通过运管部审查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报化工事业部领导审核、批准。 2、5未通过审批的技改项目,需终止项目,由运管部将项目形成的相关文件、资料、记录留存。 2、6通过审批的技改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技改项目实施方案及施工节点计划组织、开展工作。 2、7、技改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对原设计进行部分更改,且对总体系统无影响,由申请单位出具书面的技术更改审批表(见附表三),报化工事业部运管部审批后执行。

企业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企业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流程 一、办理备案 1、先进行注册。登录“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企业注册”,按提示内容认真填写注册信息,同时将企业营业执照传真至22831394,区经科局将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填写注册信息时有两个事项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填写“属地主管单位”时,需要在下拉菜中点开“佛山市经信局”前边的“+”,然后点选“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二是法人代码应填写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此代码也是企业登录的帐号。 2、审核通过后,登陆“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用注册时填报的帐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系统后填报备案信息和上传附件,完成后选择相应的备案机关进行备案; 填写备案信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填写“改造前主要产品能力(产品名称,年生产能力,实际年产量及市场占有率)”时,要填写企业现时主要产品的情况,具体内容按括号内提示填写。 二是填写“项目主要内容(主要设备技术及改造后生产纲领)”时,应先描述项目投入的情况,包括购置了什么设备,改造了什

么环节等。再描述项目完成后的量化目标,例如产能扩大到**台,合格率提高到**等等,不同的项目会有不同的目标,应根据实际填写。 二是上传的招标情况说明,应明描述经对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如不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应明确指出不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如属于必须招投标的范围应说明应说明招标的内容,方式等内容。 三是上传的节能情况材料中,应明确说明项目完成后生产运转的年综合能耗,并折算成标准煤。 3、提交备案信息后,企业可登录“广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44.19.76/jgb/)查询备案项目审批情况(如企业在注册时点选了手机短信服务,将会收到短信提醒)。 二、领取备案证 当状态为已签发后,企业在系统导出并打印备案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注明“由本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到区经科局领取备案证(顺德区政府大楼西五楼区经科局工业发展科)。 三、变更和注销 1、备案证一经出具,原则上不办理变更。有正当理由必须变更的,应在原备案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原项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名单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名单发表时间:2010-09-12 11:58:00 阅读次数:184 所属分类:新三板专题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名单如下: 中关村科技园区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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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经验

20世纪中叶以来,伴随着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以微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原子能、航天航空、新材料、新能源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逐步兴起,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全面发展,也引起了全球产业结构的根本性变革,进而对人类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面对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热潮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以高新技术的研发作为主攻方向,以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占领国际市场作为基本目标,力争在21世纪取得最有利的国际竞争地位。 高新技术产业的全球发展经验 世界各国为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依托自身的政治体制、经济实力和文化传统,采用了不同的发展模式。从管理主体视角来看,当前全球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是以市场为主导,政府宏观调控为辅的发展模式。该模式以自由竞争为主,注重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一般不直接参与产业的发展,而是通过制定各种政策法规,签订科研合同和采购合同等方式对高技术产业进行宏观调控和间接扶持。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美国加州的“硅谷”和波士顿的“硅路”(128号公路产业带)。但自克林顿入主白宫以后,开始强调政府对关键产业的直接干预,采取官(联邦政府、州政府)、产(企业)、学(科研机构和大学)联合研究开发生产机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典型代表为北卡罗来纳州的三角研究园。

二是以政府为主导,市场自主创新为辅的发展模式。该模式又可以分为科学城和技术园区两种类型。科学城型模式具有行政区域的特点,通常由政府进行规划建设,把大批研究机构和科学专家集中在高质量的城市空间,实现科研开发协同发展。典型代表为日本的筑波和韩国的大德等;技术园区型模式类似于新型的产业行政区划,更具政府行为色彩。其目标是在某一划定的地区集中兴建一批高新技术公司,以提升该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和追求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典型例子有台湾的新竹、法国的索菲亚?安蒂波里斯和英国的剑桥。 虽然上述两种发展模式的管理主体和运作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有许多共性值得关注: 第一,政府的支持和干预不可或缺,通过制定产业政策促进行业发展。美国几乎每一任总统都有其独特的政策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如肯尼迪的宇宙开发计划、尼克松的十年攻克癌症战略计划、里根的星球大战计划等;美国对符合其产业政策的企业产品实行保护性购买政策,如国防部购买航空产品、电子产品促进了硅谷和硅路的崛起;美国政府还通过直接资助、信息和网络外部支持的方式培育各类孵化器,促进企业成长。日本在“科技创新立国”战略指导下,制定完整的法律体系、积极倡导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特定目标产业,并通过限制进口来保护、推动本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第二,通过各种财税优惠政策,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美国联邦政府实行风险投资税收减免政策,如对风险投资所得的60%免税,剩余40%减半征收所得税,企业为建立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提供的资金免交所得税等。美、日、欧盟等发达国家都实行设备“加快折旧、特别折旧”制度,以减轻企业税负、强化资本积累、鼓励企业投资、促进设备升级、加快技术进步、化解产能过剩,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技改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考核项目建设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促进项目按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投〔2015〕22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本办法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是指根据《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2〕77号)和《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投〔2015〕221号)有关规定,享受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的项目,以及有关政策规定需要验收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验收管理部门) 项目按照专项资金的来源,由市、区(县)两级分别组织验收: (一)专项资金全额由市级财政负担的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项目验收,市经济信息化委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承担验收工作; (二)专项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的项目,委托区(县)项目审核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后,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 (三)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条(申请提出) 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建成试生产之日起6个月内向验收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五条(验收材料)

验收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文件; (二)验收总结报告; (三)审计部门或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四)与项目验收有关的其他材料。 验收总结报告应当规范、完整、真实,包括项目建设情况,产品及规模、技术水平、建设安装工程情况,仪器设备购置情况,资金到位、使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产品质量、用户反馈意见、操作规程以及档案资料情况,项目实施与运行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 第六条(材料审核) 验收部门对验收申请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的,验收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个月内,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验收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1个月内对项目承担单位一次性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第七条(验收组形成) 验收管理部门优先从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库内选择验收专家,确定专家组组长和成员。 验收组由3-5名工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工程、技术专家必须具备高级职称,财务专家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财会职称。 第八条(验收内容) 验收组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在本办法发布之前立项的项目按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核: (一)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规模、项目起止年限、固定资产投资等是否符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计划任务书; (二)产品及规模、技术水平和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情况;

关于做好2019年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

关于做好2019年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各镇(街)、园区管委会: 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川经信机发〔2018〕2号)以及成都市经信委《关于做好2019年技术改造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申请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该专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2019年技术改造专项投资补助工作方案》共同组织实施,集中支持《2019年技术改造专项重点方向》明确的智能化改造及质量提升工程、高端装备发展及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关键新材料发展工程3个重点领域。 二、项目(或示范应用类项目的依托工程)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得低于2亿元。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或工艺技术世界领先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可放宽至1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5%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投资补助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三、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等投资管理规定,对拟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符合以下条件:项目符合《重点方

向》(因保密需要,重点方向不下发,请辖区筛选出项目后再会同相关项目负责人到市经信委对应查找申报类别)相关要求,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可靠且产权明晰,项目审批(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手续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没有获得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等情况,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审查结果负责。 四、已经申报过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等检查中被点名批评的企业、“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等不得申报。 五、申报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否则不予参加评审。一是要逐一明确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督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二是申报企业要写明在2016 -2018年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项目和补助金额,以及项目是否已经验收,有未验收项目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没有获得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也要予以明确。三是申报企业在资金申请报告中必须提供未获得过国家预算内专项支持且在本年度未申请过国家其他预算内专项支持的申明(需要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四是必须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的承诺书(需要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如违反承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神情节轻重将违规单位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08年-2009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08年-2009年)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际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标准的作用和地位日趋突出。标准是全球贸易的重要基础,以标准化手段为主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正在成为当前国际贸易非关税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标准竞争成为继产品竞争、品牌竞争后又一种层次更深、水平更高、影响更大的竞争形式,标准已成为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基本要素。建设青岛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深化技术标准战略,是促进青岛高新区企业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技术保障;对加快创新型园区建设,迅速提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新的突破发展,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指导思想 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标准战略,按照青岛高新区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对高新区的定位要求,全面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以提高标准化工作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为中心,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努力提高青岛高新区标准总体水平和标准化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标准化发展的环境, 提高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为目的的标准竞争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中的重大作用,着力提升青岛高新区在国家、国际标准化工作中的地位,使高新区逐步实现“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化、自主创新技术标准化、标准工作主体企业化、标准服务支撑平台化”。 三、工作思路 1、示范区建设要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放在突出位置,重点探索解决科研标准产业同步、和自主创新与标准相结合两大问题,着力抓好技术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工作,切实把“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工作落到实处。 2、围绕示范区建设任务,选择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高效节能、先进装备制造、海洋科技和国防科技七大重点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为主要抓手,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特色,重点突破,实现示范区标准化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四、总体目标 1、示范区内85%以上重点企业实现创新产品研发与标准化同步; 2、示范区重点产品采标率达到90%以上; 3、示范区重点企业承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比例达到25%; 4、示范区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比例达到10%; 5、示范区重点企业承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工作的比例达到5%;示范区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工作的比例达到2%; 6、示范区内建立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检验检测平台; 7、示范区在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高效节能、先进装备制造、海洋科技和国防科技七大重点领域推进标准化创新工作,重点探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专利技术向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团体(企业联盟)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推动自主核心技术带动型的产业发展; 8、重点领域内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及联盟自主创新标准比例到达20%; 9、示范区内力争有一项获“标准创新贡献奖”。 10、在示范区建立人才培训平台,设立标准化工程师资格制度,培训100名以上标准化工程师。

某电厂技术改造管理办法(2016版)

某发电厂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技术改造工作的管理,提高技术改造管理水平,确保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国XX集团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改造是指对现有的发电设备和设施,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公用设施,利用国内外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满足环保要求及增加生产能力的完善、配套、改造的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 第三条技术改造的范围 (一) 消除影响发电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环保、综合出力的设备缺陷以及公用系统存在的问题,提高效率和出力,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 (二)降低供电煤耗、水耗、厂用电等,提高发电设备的经济性; (三)充实、完善和提高调度通信、自动化等设施的技术水平; (四)治理"三废"和环境污染,满足环保要求; (五)改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措施; (六)对发电设备和设施进行延长寿命的改造; (七)其他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技术改造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市场依托为平台,以项目管理为主线,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为手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对影响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项目要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 (二)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本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标准、规定等。制定正确的技术改造方针,贯彻技术经济优化的思想,定好战略,搞好规划,做好计划。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促进和带动本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技术改造资金应重点使用,并进行充分的投资经济效益评估,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注重整体改造效果; (四)技术改造项目不仅要注重本企业的技术经济效益,也要注重社会综合效益,提高环保意识,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加强技术改造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责任制,强化工程全过程管理,保证质量,降低造价,缩短工期。对重点的技术改造项目要实行项目资本金制、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二章技术改造资金来源与管理 第五条资金的来源

技改项目管理办法(定稿)

技改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在公司范围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对生产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更新,以达到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量、质量,增加品种,促进产品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降低能源和消耗,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投资活动。包括技术更新、技术创新、技术开发、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引进及应用等。 第二章技改项目前期工作 第一节项目考察、论证 第二条所属企业权限内管理的技改项目,由所属企业项目提出人或项目委托负责人编写出项目建议书(方案),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改造内容,技术方案,改造后的效果,安全技术措施,改造投资,改造时间等。 第三条所属企业权限内管理的技改项目建议书提交后由所属企业组织调研、论证,难以确定需要考察的,由所属企业向公司提出考察申请,批准后由所属企业组织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应提交考察报告,考察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单位,考察时间,考察内容,考察单位使用效果,用于本项目可行性。 第四条公司权限管理的技改项目,由项目提出人或项目委托负责人或委托单位编写出项目建议书(方案),项目建议书提交后由公司组织调研、论证,需要考察的,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考察。公司内部编写的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同上;外委编写的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编写;考察报告主要内容同上。 第二节项目立项 第五条属于地方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技改项目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由项目所在企业组织相关材料申请立项。 第六条属于公司内部审批和公司权限管理的技改项目,由所属企业按技改项目申报内容要求,按内控立项流程组织申报,报给技术中心和战略投资部,由战略投资部按内控立项流程逐级上报审核、审批立项。 第三节项目设计、审查 公司与所属企业承担的技改项目设计: 第七条所属企业权限内管理的技改项目建议书(方案)审批后,由所属企业技术处或

第一期doc-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信息平

第一期

目录 ?童装安全新国标今起实施企业应尽快熟悉标准避免损失 ?地暖施工标准修订行业不规X现象有望改变 ?国内首个物联网联盟在XX成立 ?国际印后及国内印后标准研讨会议在京召开 ?中华人民XX国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0年第05号 ?中华人民XX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02号 ?关于批准GB 16916.1-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 第1部分:一般规则》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等3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函 ?我国亟待制定纸巾纸化学添加剂限量标准 ?TBT(技术性贸易壁垒)基础知识 1什么是WTO市场准入原则? 2什么是TBT? 3为什么会产生技术性贸易 4TBT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5TBT的文件形式有哪些?

6什么叫安全壁垒? 7什么叫绿色壁垒? 8什么叫能效标识壁垒? 9什么叫专利壁垒? 10什么叫信息技术壁垒? 童装安全新国标今起实施企业应尽快熟悉标准避免损失 《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和《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X》等3项新国家标准将于今天起实施。据悉,这3项着眼于服装小零部件安全性能的童装国家标准均是首次发布。 最新出台的童装安全系列标准,首次将服装标准化工作聚焦于儿童服装产品外观及机械性伤害,以避免儿童危险事故为主要原则和依据,规定了儿童上衣拉带的安全规格、儿童服装上使用绳索和拉带的安全要求、儿童服装的材料、设计、生产的实施规X。 据悉,2009年XX口岸被召回的非食品类出口消费品里,因为儿童服装绳带、小零件出现问题而被召回的,就占所有案例的60%。质检专家指出,近年来,欧盟国家及美国等不断对童装进口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有的标准,甚

发电厂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发电厂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一、范围 1、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考核等条款。 2、本办法仅适用于发电厂各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技术改造是为实现扩大再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品种结构、节能降耗减排、提高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改善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提高综合经济效益,而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生产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改进和更新的相关活动。技术改造应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技术新消耗低、工期短效益好的特点。(新建的项目不在此范围内) 三、管理组织机构 技术改造工作归口生产技术科牵头管理,各生产车间应指定专人与厂部生产技术科实行对口、协调管理。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安全科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划分,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相关管理。 生产技术科根据技改项目设立评审组,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评审组由相关单位第一责任人、总工、设备厂长、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设备科科长、专业工程师以及相关车间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组成。 各生产车间的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技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厂部生产技术科负责全厂技术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职责 项目申报单位职责: 1、各生产车间或检修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国家、行业、公司产业政策及技术经济政策,编制单位内部的技术改造计划。各单位是所管辖范围内所有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单位所有技改项目的筹划、建设、运行等过程管理。. 2、负责对本单位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申报立项,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实施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 3、参加生产技术科组织的项目论证会、图纸审核,配合各相关科室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参加项目所需设备的选型验收、审核确认。 4、负责收集、整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数据,对项目的效益和成果进行评价,在运行考核期(一般3至6个月)结束后提交验收报告。 5、根据项目验收意见,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或协调督促实施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6、项目完工后,负责收集整理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编制项目竣工资料交生产技术科资料室。 生产技术科职责: 1、组织制订有关技术改造的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牵头组织编制厂部的技术改造规划。 2、收集各单位年度技术改造项目,做好项目的论证、评审工作,根据项目审批结果及厂部资金状况制定下年度技术改造计划,并监督立项项目的实施。 3、负责确定技术改造项目费用和使用具体事项,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改委发改产业(2009)795号文件

--------------------------------------------------------------------------------------------------------------- 附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参照《中央预算内投 资补贴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是指新增中央投资用于支持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的贴息或补助资金。所称贴息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使用中长期银行贷款给予的贷款利息补 贴;所称补助是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投资给予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安排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原则上按项目贷款的实际发生额两年贷款利息安排贴息资金。贴息率不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单 个项目的或补助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第四条专项资金安排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等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支持方向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要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银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需要国家核准的项目,按有

--------------------------------------------------------------------------------------------------------------- 关规定程序执行。 第二章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查 第六条根据新增中央投资安排方案,地方企业项目,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与工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联合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 业和信息化部上报项目申请(附项目情况表)。中央企业项目,由中央 企业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上报资金申请报告。 第七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对地方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一)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支持方向;(二) 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的安排原则。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通知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与工业 主管部门。地方列入项目计划的项目资金额度少于切块资金额度的,可 补充申报。 第八条列入项目计划的企业,向省级或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与工业主管部门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第九条中央企业和列入项目计划的地方企业,应委托国内相应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按规定需要由国家核准的中央企业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二)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 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报告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报告 一、2011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 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工业增加值完成116.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5%,其中,规模以上高技术工业增加值完成53.84亿元,同比增长14.8%。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工业产值完成501.16亿元,同比增长31.1%,其中,规模以上高技术工业完成产值221.10亿元,同比增长22.0%。 (一)、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加快。 现代中药产业稳步发展。一是医药工业总体规模持续增长。2011 年,全市医药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39.28亿元,同比增长16.5%,增幅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完成工业增加值30.47亿元,同比增长11.2%。实现销售收入116.4亿元,同比增长25.2%,增幅比上年提高13.2个百分点;实交税金10.31亿元,同比增长16.8%。二是产业结构继续调整,发展不均衡有待改善。2011年以中药饮片及中成药业为主的企业共有59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11.28亿元,占全市医药制造业总量的79.90%,同比上年增长23%;完成工业增加值24.36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总量的79.95%,同比上年增长17.5%;实现销售收入111.1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40.61%;实交税金13.89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3%。

化学药产品制造增长强劲,是全市医药制造业最具发展潜力的行业之一。2011年,全市化学药产品制造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6.7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91.87%;实现工业增加值3.6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83.2%;实现销售收入10.41亿元,同比增长58.28%;实交税金8202万元,同比增长-2%。三是大中型企业发展较快,产业集中度有所提高。2011 年全市医药制造共有企业73家,工业总产值过亿元大中型企业从2010年的24家增加至2011年的26家。大中型企业凭借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生产工艺,掌握大多数品牌药和创新药,生产增长快,经济效益好,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19.31亿元,占全市医药制造总量的85.66%。 进一步做大做强全市电子信息和软件产业,积极组织电子信息和软件企业开展省、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截止6月30日,全市向省经信委申报了省级电子信息和软件业项目共21项,其中重点推荐了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贵阳永青仪电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艾玛特信息超市、贵州卓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重点电子信息和软件企业的信息化项目;组织申报市级电子信息和软件业项目共29项,并已下达12个项目共计255万的扶持资金通知。 (二)、认真抓好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2011年,贵阳市科技局安排工业振兴科技计划资金1742元,

大唐集团制〔2017〕14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项目的管理和考核,提升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批复前签订承诺书,作为考核、评价和责任追溯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承诺制实行分级管理: (一)500万及以上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由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承诺。 (二)200~500万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由基层企业向分子公司承诺。 第五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 - 1 -

可靠、主要性能指标、环保、投资概算及回报率、工期。 第六条承诺书作为项目可研及立项申请的附件一同上报。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制定技改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 (二)负责重点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 (三)检查分子公司、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八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一般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检查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九条基层企业职责: (一)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分子公司备案。 (三)配合集团公司科学研究院或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测试工作。 第四章考核 - 2 -

8.1大修、技改管理办法(试行)

大修、技改管理办法(试行) 为完善和规范大修、技改管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保证大修、技改项目按期、优质地完成,结合公司现有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及原则 1、大修是指对设备进行全面修理,使设备恢复精度和额定出力,按设备出厂时的性能进行验收。 2、技改是指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产品质量、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降低成本、节能降耗等目的,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所进行的改造。 3、大修、技改项目必须事先报批,未事先申请审批已执行的事项不予审批,已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总经理承担。 二、审批流程 大修、技改金额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以内的大修方案由总裁室确定,超出部分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确定。 1、方案制定 根据《电厂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大修、技改项目,结合电厂生产运营计划,由经理室制定详细方案,总经理审批后报总部运营管理部。 2、方案审核和审批 运营管理部会同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对大修、技改方案合理性、可

行性进行评估和审核,物资管理部对方案涉及的价格进行复核。运营管理部审核过程中应及时与电厂沟通确认,方案附评估报告报总裁室根据权限审批。 3、方案调整 电厂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需对方案进行调整并追加预算,详细说明原方案情况和调整追加预算的原因、依据及金额等,报总部运营管理部,按二.2流程审批(追加部分金额与原方案科目合并控制)。 三、物资管理 1、各部门根据已审批大修、技改方案确定的采购责任单位和采购范围组织落实采购工作,严格按《运营电厂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凡属设备公司和物资服务中心供货范围内的物资,不得向外单位采购。总部协助采购的物资和服务由总部协助部门按总部采购流程办理。 2、因大修、技改方案调整减少采购项目,电厂应及时通知采购责任部门停止采购,已采购的物资和发生的费用由电厂汇总并提出处理方案及时报总部运营管理部和总裁室。 四、资金管理 大修、技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内审部必须列入当期专题审计。 五、方案实施和验收(分析总结) 大修、技改项目实施过程应严格按《设备管理规定》、《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等制度执行,项目完成后15天内组织验收并出具分析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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