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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基灌浆材料试验规定

水泥基灌浆材料试验规定
水泥基灌浆材料试验规定

水泥基灌浆材料试验规定

水泥基灌浆材料是由水泥、集料(或不含集料)、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等原材料,经工业化生产的具有合理级配的干混料。加水拌合均匀后具有可灌注的流动性、微膨胀、高的早期和后期强度、不泌水等性能。用时只需加水搅拌便可成为均匀、稠度适宜、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具有自流平性的高强无收缩灌浆料。

水泥基灌浆材料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和Ⅳ类。Ⅰ类、Ⅱ类和Ⅲ类的最大集料粒径为≤4.75mm,包括水泥净浆;Ⅳ类的最大集料粒径为>4.75mm且≤16mm。

适用范围:地脚螺栓锚固、设备基础或钢结构柱脚底板的灌浆、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及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

一、建筑工程的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用水泥净浆

(不含骨料)的检测规定优先执行强制性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6.5节的规定。

(一)材料检测

1、3h自由泌水率宜为0%,且不应大于1%,泌水应在24h内全部被水泥浆吸收;

2、水泥浆中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水泥重量的0.06%;

3、当采用普通灌浆工艺时,24h自由膨胀率不应大于6%;当采用真空灌浆工艺时,24h自由膨胀率不应大于3%。

检测频次:同一配合比检查一次。

(二)施工过程检测

试件抗压强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组批原则:每工作班留置一组试件;

2、试件尺寸及每组试件数量:70.7mm的立方体试件,6个;

3、试件养护方式和龄期:标准养护28d;

4、强度计算:试件抗压强度应取6个试件的平均值;当一组试件中抗压强度最大值或最小值与平均值相差超过20%时,应取中间4个试件强度的平均值。

5、结果评定:现场留置的灌浆用水泥浆试件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30MPa。

二、含或不含粗骨料的水泥基灌浆材料的检测规定可以执行推荐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88-2008)。

1、原材料的进场检测每200t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200t也按一批论。

(1)常温季节和常规的施工环境,检测参数为:流动度、竖向膨

胀率、抗压强度、钢筋锈蚀和泌水率;

(2)冬季施工期间,在(1)基础上,增加规定负温(-5℃、-10℃)下的抗压强度比(R7、R-7+28和R-7+56);

(3)用于高温环境的,在(1)基础上,增加抗压强度比和热震性。

2、施工过程的检测

(1)试块留置灌浆施工时,每50t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t也按一批论。每一检验批均应留置抗压强度试件,其中

①标准养护条件下的试件不少于3组,分别检验1d、3d和28d强度;

②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③冬季施工尚应增加抗冻临界强度试件,抗冻临界强度为5.0MPa。

(2)试块规格

①水泥基灌浆材料的最大集料粒径≤4.75mm时,采用水泥胶砂试模(40×40×160mm3)成型试体。每组试块成型三条试体。一般情况下,标准养护试件只留置28d 龄期的;

②水泥基灌浆材料的最大集料粒径为>4.75mm且≤16mm时, 采用混凝土试模(100×100×100mm3)成型,每组试块成型三个试块。一般情况下,标准养护试件只留置28d龄期的。

(3)试块成型方法

灌浆料直接注入试模直至与试模上边缘平齐。使用水泥胶砂试模成型试体时无需振动;采用混凝土试模成型试体时,适当手工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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