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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包装物核算中缴纳“两税”会计处理的探讨

【摘要】在包装物的核算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对于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并没有规范,企业做法不一。文章探讨的是在不违反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将税法规定和会计制度协调一致,通过分析包装物核算方法,得出非酒类产品包装物和酒类产品包装物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产品、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日常所见的桶、箱、瓶、坛、袋等。生产企业的包装物一般随产品销售、出租、出借等。在包装物行使其职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本文拟分非酒类产品包装物、酒类产品包装物两种情况,探讨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一、非酒类产品包装物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非酒类产品包装物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与包装物的用途密切相关,用途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一样。

(一)非酒类产品包装物随产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因销售产品的需要,往往将产品包装物也随同产品一起出售给购货方,

或是方便对方购货,或是是促销,扩大销售量,或是商品美观。包装物随产品销售通常有单独计价、不单独计价两种方式,在不同的方式下,其计税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

1.单独计价销售

(1)销售收入。包装物单独计价随产品销售给购货方,按税法规定要缴纳增值税。因为包装物销售不是企业的主营业务销售,属附属业务范畴,作视同材料销售处理。包装物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分别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因包装物收入缴纳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包装的消费品是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按其所包装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根据上面分析,企业对应缴纳的消费税理所当然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押金收入。按税法规定,对于逾期或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按销售产品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特殊情况下,包装物已随产品售出并已计税,但为了督促购货方退回包装物,在销售产品时又加收一定数额的押金。押金性质上属于暂收应付款,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购货方归还包装物,销货方退还押金,若逾期未退回包装物,则没收押金。押金收入属于额外、偶得收入不应归于其他

业务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会计处理时,将没收的含税押金,还原为不含税,在冲减增值税和消费税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1】某化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 销售金额20 000元、增值税额3 400元。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包装物价值4 680元,另外为督促对方退回包装物,收取押金2 340元,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收讫,合同规定回收期为两个月(假设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确认应税消费品及包装物收入时:

该产品应纳增值税额=3 400(元)

该包装物应纳增值税额=4 680÷(1+17%) ×17% =680(元)

借:银行存款30 4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其他业务收入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 080 (3 400+680)

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2 340

②计算该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时:

应纳消费税额=(20 000+4 000) ×l0% =2 400(元)

借: 营业税金及附加2 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 400

③2个月后,购货方未归还包装物,没收押金时:

该押金应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 340÷(1+17%) ×17% =340(元)

该押金应纳的消费税额=2 340÷ (1+17%)×10% =200(元)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2 3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应交消费税200

营业外收入——逾期包装物押金没收收入1 800

2.不单独计价销售

(1)销售收入。包装物不单独计价随产品销售给购货方,包装物的价值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无法区分。勿需另外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2)押金收入。按税法规定,对于逾期或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

应税消费品)。包装物不单独计价随产品销售,包装物收入为零,包装物成本为销售付出的代价计入销售费用科目。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没收押金,没收的押金与包装物密切相关,押金在会计处理时理应冲减销售费用,即将没收押金含税的还原

为不含税价格,在冲减增值税和消费税后转入销售费用科目。

如例1,假设包装物不单独计价。2个月后,购货方未归还包装物,没收押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2 3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应交消费税200

销售费用1 800

(二)非酒类产品包装物随产品出租的会计处理

1.租金收入。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属于价外费用的一种,应并入销售额计税。包装物出租是随产品销售而暂时有偿交付给购货方物品的行为。包装物出租过程中企业要向购货方收取租金,是转让使用权的行为,符合会计准则中收入的

定义。收取租金是生产企业的附属业务,租金收入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包装物出租期内,有价值的转移计入成本费用,有租金收入的实现,符合期间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因此,租金收入归为其他业务收入,因租金收入缴纳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通常包装物租金收入为含税收入,应将其还原为不含税收入。

2.押金收入。为保证如期完好地收回包装物,企业通常要在出租、出借包装物时收取一定的押金。税法规定,若逾期或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包装物的,押金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

应税消费品)。购货方没有归还包装物,销货方将包装物作报废处理,包装物成本转出,押金没收收入(相当于包装物的价值)确认,符合期间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作视同销售处理。因此缴纳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特殊情况下,对于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加收的押金(只适用于经国家批准实行加收包装物押金办法的特定包装物,如水泥袋等),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会计处理与单独计价销售的处理同。

【例2】某化工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销售金额20 000元、增值税额3 400元。随同应税消费品出租包装物,收取租金2 340元,收取押金2 340元,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收讫,合同规定回收期为两个月(假设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则账务处理如下:

(1)确认应税消费品收入和包装物租金收入时:

该产品应纳增值税额=3 400(元)

包装物租金应纳增值税额=2 340÷(1+17%) ×17% =340(元)

借:银行存款28 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2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740 (3 400+340)

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2 340

(2)计算该消费品应纳的消费税时:

应纳消费税额=20 000×l0%=2 0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 000

(3)2个月后,购货方未归还包装物,没收押金时:

该押金应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 340÷(1+17%) ×17% =340(元)

该押金应纳的消费税额=2 340÷ (1+17%)×10%=200(元)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2 3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

其他业务收入2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 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 00

(三)包装物随非酒类产品出借的会计处理

包装物出借是企业随产品销售暂时无偿交付给购货方物品的行为。它是企业促销的一种手段,包装物出借没有收入的实现,不需缴纳税费。但若逾期或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按税法规定,同样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出借包装物本身不带来收入,包装物成本计入销售费用,归于为促销而发生的费用,因此没收押金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会计处理与不单独计价销售的处理同。

二、增值税、消费税在酒类产品包装物中的会计处理

包装物随酒类产品出售、出租、出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同非酒类产品基本相同,只不过押金计税的处理有区别。

(一)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销售除啤酒、黄酒之外的其他酒类产品生产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与消费税。企业销售产品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押金,等购货方按期归还包装物,再退还等额的包装物押金,整个收取、归还押金过程中,企业按规定要额外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笔税款。有的教材中将这两笔税款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笔者认为不妥。根据会计制度,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是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并不包括增值税。从税法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不管押金是否返还,无论包装物归还与否,企业都必须缴纳税款,可以理解为缴纳的税款与包装物归还与否无关,只要收取包装物押金就要纳税,而收取押金是与企业销售紧密相连的,缴纳税款可以理解为企业销售实现付出的代价,纳税支出应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若逾期或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包装物,没收的押金不用再缴税,避免重复计税。

【例3】某酒业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本月销售粮食白酒一批,收取包装物押金4 680元,通过银行转账收讫,并向购货方开具了一张收据,合同规定包装物回收期为两个月(该批粮食白酒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20%)。

押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取得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4680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4 680

(2)计算应纳的增值税与消费税:

该押金应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 680÷(1+17%)×17% =680(元)

该押金应纳的消费税额=4 680÷(1+17%)×20% =800(元)

借:销售费用 1 4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00

(3)2个月后,购货方未归还包装物,没收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4 680

贷:销售费用 4 680

(二)啤酒、黄酒产品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中征收消费税。因此,对酒类包装物押金征税的规定只适用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消费税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其他酒,而不适用于实行从量定额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啤酒和黄酒产品。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啤酒、黄酒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逾期都不用缴纳消费税,只是在逾期后或者超过一年期限时,包装物押金缴纳增值税。会计处理时,没收押金缴纳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例4】某酒业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本月销售黄酒一批,收取包装物押金4 680元,通过银行转账收讫,合同规定包装物回收期为两个月。则押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取得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4 680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4 680

(2)2个月后,购货方未归还包装物,没收押金时:

该押金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 680÷(1+17%)×17% =680(元)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4 6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

销售费用4 000

卖空交易的玄机

《华尔街的终结,终于等到这一天》向我们讲述了华尔街steveeisman先生在2004年发现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面临严重的下跌风险。steve通过卖空交易获取暴利,短短三四年时间旗下的投资基金规模从最初经营的6000万美元翻了十倍。 2008年9月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股市愁云密布,道琼斯指数已跌至1997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即便如此。仍有基金通过做空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赚得盆满钵满,欢天喜地。我们是否该探索在跌市中如何通过卖空金融工具获利呢?我们能在危机中寻找机遇,在黑暗中寻找曙光吗?请看香港大福证券集团研究部分析员梁苑女士向我们介绍的香港和美国卖空交易市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确不是一般的投资者能轻易掌握的投资方法。 目前,全球正面临自1929年以来的最严重的经济衰退危机!如今不仅是美国总统奥巴马需要全力制定救市政策,而且各国央行有史以来第一次联合起来屡次降息一中国政府也将宏调政策急转弯以作呼应并强烈呼吁拉动内需,无一不是希望将这场世纪金融危机“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美国房地产次级按揭贷款市场的癣疥之疾已酿成全球性的深重危机。但笔者不得不折服于金融市场爆发出来令人震慑的力量,追溯危机发生时卖空交易的神奇力量! 《华尔街的终结,终于等到这一天》向我们讲述了华尔街steve eisman先生在2004年发现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面临严重的下跌风险,steve利用金融产品通过卖空交易获取暴利的真实故事。 2008年9月恐怖的美国金融危机爆发,购房者无法支付巨额房贷,大量的金融公司将面临巨额债务……华尔街近投资银行模式宣告寿终正寝!金融海啸的威力已令贝尔斯登和美林被吞并、雷曼兄弟倒下,另外两大投资银行――高盛及摩根士丹利由投资银行转型至商业银行。2009年2月5日美国国际集团aig一度跌破每股1美元,2009年3月5日花旗银行股价破到0.97美元。但是像steve这样的基金却能利用市场下跌做空赚得盆满钵满!他首先做空的是房贷发起人和房屋建筑商的股票,然后是评级机构的股票,最后是做空华尔街发行次级抵押债投行的股票和次级债。旗下的基金竟然从最初经营的6000万美元竟然增加到近6亿美金,赚取的利润居然翻了好几十倍。难道卖空金融工具有如此之大的魔力么? 众所周知,在国内a股市场买卖股票,通常只能做多赚取差价,但是当股票价格下跌的时候,投资者就只 能望尘莫及,眼看着资产价值缩水。是不是跌市中就不能赚钱呢?实际上,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存在卖空交易机制,就像steve先生一样在跌市中照样盈利。 对于大多数国内的投资者来说,对于“卖空”还只是闻其声,未见其“人”,主要是因为国内证券市场不仅没有沽空股票的机制,并且酝酿已久的股指期货尚未推出。随着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而在全球金融市场中有众多的卖空金融工具,投资者不仅可以通过证券经纪借入股票进行卖空。还可以通过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卖空交易。 “卖空”一般指卖方沽售其并未拥有的证券,而非通常情况下投资者先买入后卖出证券资产。在卖空机制下,如果投资者预期证券价格将会下跌,可以先向券经纪借入该证券资产,以高价卖再低价买赚取差价,稍后买入证券资产还给证券经纪公司,但证券经纪要向投资者的借贷行为索取利息,这也是投资者的投资成本。 当然投资者除了可以卖空自己并未拥有的所有证券,还可以做空金融衍生产品,而金融衍生品的种类就更繁多,包括:(1)根据产品形态,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等。(2)根据基础资产,可以分为四类,即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鉴于各个市场金融产品纷繁复

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

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全解

会计一般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 二、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 1.注册资本: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从银行提取现金: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3.办理各种开张证件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4.购进办公用的设备: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5.装修的支出:借:待摊费用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待摊费用 6.购买各种办公用品(例如文具)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7.购进商品: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8.购进商品发生的运费:借:管理费用—运费 贷:现金 9.存现金: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10.销售商品: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1.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赞助费:借:销售费用—赞助费 贷:现金 12.业务出差:预借: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报销: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 13. 收客户货款: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14. 发货的运费:代垫:借:应收账款 贷:现金 供货方支付: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

15.工人工资、社保费、职工福利费:工资: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工资—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贷:其他应付款—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社保费: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销售费用—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职工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16.水电费:借:管理费用—水电费 销售费用—水电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销售返利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销售返利的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销售返利主要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 2.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 3.冲抵货款的形式。 二、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卖空买空机制说明

卖空买空机制说明 就这是买空卖空,你从券商那里买入证券(实际是向券商借入证券),跌价后还给券商,你就赚了中间的差价 买空、卖空是信用交易的两种形式。买空,是指投资者用借入的资金买人证券。卖空,是指投资者自己没有证券而向他人借入证券后卖出。目前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买空、卖空行为。在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中信用交易是一个普遍现象,但对信用交易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并进行严密监管。 在买空交易中,如果投资者认定某一证券价格将上升,想多买一些该证券但手头资金不足时,可以通过交纳保证金向证券商借入资金买进证券,等待价格涨到一定程度时再卖出以获取价差。由于这一交易方式投资人以借人资金买进证券,而且要作为抵押物放在经纪人手中,投资人手里既无足够的资金,也不持有证券,所以称为买空交易。 操作上,买空交易包括三个主要步骤:①投资人与证券商订立开户契约书,开立信用交易账户。②投资人按法定比例向证券商缴纳买人证券所需要的保证金,证券商按客户指定买入证券,并为客户垫付买入证券所需的其余资金,完成交割。融资期间,证券商对客户融资买入的证券有控制权,当融资买进的证券价格下跌时,客户要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维持保证金,否则他可以代客户平仓了结。③在融资期内,客户可以随时委托证券商卖出融资买进的证券,以所得价款偿还融资本息,或者随时自备现金偿还融资。到期无法归还的,证券商有权强制平仓了结。在卖空交易中,当投资人认定某种证券价格将下跌时,可以通过缴纳一部分保证金向证券商借入证券卖出,等价格跌到一定程度后再买回同样证券交还借出者,以牟取价差。由于这一交易方式投资人手里没有真正的证券,交易过程是先卖出后买回,因此称为卖空。 卖空交易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①开立信用交易账户。②客户进行融券委托,并按法定比例向证券商缴纳保证金,证券商为客户卖出证券,并以出借给客户的证券完成交割。卖出证券所得存在证券商处作为客户借入证券的押金。委托卖出的证券价格上涨时,证券商要向卖空客户追收增加的保证金,否则将以抵押金购回证券平仓。③当证券跌到客户预期的价格时,客户买回证券,并归还给证券商,若客户不能按时偿还所借证券,证券商可以强行以抵押金代其购回证券平仓。买空、卖空这种以融资或融券方式进行的交易,主要有以下几种: (l)纯粹的投机性交易。这类交易纯粹是为了获得价差利益而进行的,如交易者本身不拥有证券,而是从别人或证券商处借入证券供交割时使用。 (2)保值性交易,即以保值为主要目的的交易。客户如对某种证券的买进多于卖出,但这种证券的价格又趋于下跌,于是他就可从事其他种类证券的空头交易,从中获取利润来抵补前种证券可能带来的损失。 (3)技术性交易,指出于某种技术方面的原因而进行的交易。客户虽然持有某种证券,但因已经质押出去或其他方面原因无法流通,为了抓住交易机会,暂时从其他方面借入该种证券卖空。 (4)套买性交易,指交易者利用各地证券市场的价差,从较低的市场借入,然后在价格较高的市场卖出,等待价格下跌后再购回的交易。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1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例25-5】20x7年1月1日,DEF公司预期在20x7年6月30日将销售一批商品X,数量为100 000吨。为规避该预期销售有关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DEF公司于20x7年1月1日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了一项衍生工具合同Y,且将其指定为对该预期商品销售的套期工具。衍生工具Y的标的资产与被套期预’期商品销售在数量、质次、价格变动和产地等方面相同,并且衍生工具Y的结算日和预期商品销售日均为20x7年6月30日。 20x7年1月1日,衍生工具Y的公允价值为零,商品的预期销售价格为1 100 000元。20x7年6月30日,衍生工具Y的公允价值上涨了25 000元,预期销售价格下降了25 000元。当日,DEF公司将商品X出售,并将衍生工具Y结算。 DEF公司采用比率分析法评价套斯有效性,即通过比较衍生工具Z和商品X预期销售价格变动评价套期有效性。DEF公司预期该套期完全有效。 假定不考虑衍生工具的时间价值、商品销售相关的增值税及其他因素,DEF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元): (1)20x7年1月1日,DEF公司不作账务处理。 (2)20x7年6月30日 借:套期工具——衍生工具Y 25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套期工具价值变动) 25 000 (确认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1 075 0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75 000 (确认商品X的销售)

借:银行存款25 000 贷:套期工具——衍生工具Y 25 000 (确认衍生工具Y的结算)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套期工具价值变动) 25 000 贷:主营业务收 25 000 (确认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调整销售收入) 【例25-6】ABC公司于20x6年11月1日与境外DEF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于20x7年1月30日以外币(FC)每吨60元的价格购入1 00吨橄榄油。ABC公司为规避购入橄榄油成本的外汇风险,于当日与某金融机构签订一项3个月到期的远期外汇合同,约定汇率为1FC=45人民币元,合同金额FC6 000元。20x7年1月30日,ABC公司以净额方式结算该远期外汇合同,并购入橄榄油。 假定:(1)20x6年12月31日,1个月FC对人民币远期汇率为1FC=44.8人民币元,人民币的市场利率为6%;(2)20x7年1月30日,FC对人民币即期汇率为1FC=人民币元; (3)该套期符合运用套期保值准则所规定的.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3)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简要提示:根据套期保值准则,对外汇确定承诺的套期既可以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也可以划分为现金流量套期。) — 情形1:ABC公司将上述套期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 (1)20×6年11月1日 远期合同的公允价值为零,不做账务处理,将套期保值进行表外登记。 (2)20×6年12月31日 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x6 000/(1+6%×1/1 2)]=1 194人民币元。

存货的账务处理

下面列举JC公司的存货业务进行存货的账务处理 资料:JC公司是一家集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该公司有三千多种电子产品,该公司产品可直接对外销售,也可加工成品对外销售。其中一种产品MCX一月至四月的销售量如下: 产品名称单位一月销售量二月销售量三月销售量四月销售量销量合计 MCX 个2000 2500 2100 1800 8400 1.5月1日仓库部门交来一张采购申请单: 采购申请单 日期产品名称单位账上数实际数最低库存量5月订单量请购事由 2009年5月1日MCX 个2000 2000 2100 4500 库存低于最低库存量 附注:最低库存量的计算:最低库存量=(2000+2500+2100+1800)÷4=2100 2.采购部门受理了仓库部门的采购申请单,与供应商DS公司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供应商:DS公司合同号:20090501-23 序号日期产品名称单位采购数量不含税单价运输费备注结算方式 1 09年5月9日MCX 个2000 5.00 100 —月结转账 2 09年5月19日MCX 个2000 5.00 100 —月结转账 3 09年5月29日MCX 个2600 5.00 150 —月结转账 4 合计—— 6600 — 350 —— 总共采购6600个,分3批运送。 3.月底仓库部门交来一份产品出入库报表: MCX产品报表 日期入库数量单位出库数量单位结存数量单位客户/供应商 5月1日———— 2000 个— 5月9日2000 个—— 4000 个DS 5月10日—— 3000 个3000 个德普 5月19日2000 个—— 5000 个DS 5月20日—— 1500 个3500 个德普 5月29日2600 个——6100 个DS 5月30日—— 3000 个3100 个车间 MCX产品报表 日期入库数量单位含税单价金额出库数量不含税单价金额结存数量单位客户/供应商 5月1日——————— 2000 个— 5月9日2000 个5.85 11700.00 ——— 4000 个DS 5月10日———— 3000 — 16000.00 3000 个德普 5月19日2000 个5.85 11700.00 ——— 5000 个DS 5月20日———— 1500 5.00 7500.00 3500 个德普 5月29日2600 个5.85 15210.00 ———6100 个DS 5月30日———— 3000 5.00 15000.00 3100 个车间 合计6600 —— 38610.00 7500 — 38500.00 —— 4.财会部门根据仓库产品报表编制销售报表: 5月初MCX不含税单价为5.50元。该企业按照先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

返利相关税收处理

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 1、销售返利的概念 销售返利是厂家为了鼓励和促进购货方(商家)对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而给予购货方(商家)一定的利润返还。销售返利方式较多,如由供货方直接返还商家资金、向商家投资、赠送实物、给商家发放福利品,提供旅游等。返利是税收“概念”而非会计概念,会计准则对其无明确规定,按其性质应当列作营业费用。 2、税务处理 销售返利虽然从表面形式上称之为“返利”,但本质上仍属于价格上的减让,只是因为该减让需根据供货方年度(或一段时间)销售情况到年终(或结算期)才能决定存在与否和存在多少。在日常实务中让利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销售方根据购货方购货量的大小从自己的销售利润中让出一定份额给购货方,销售方往往凭购货方的合法票据(或销货方自行开具的红字销售发票)作销售费用或冲减销售收入的处理,这种情形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如果是销货方自行开具的红字销售发票还不可以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所以,这种处理方法对销售方很不利;二是比照销售折扣进行处理。销售方请购货方到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由供货方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这样销货方不但可以凭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而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 3、销售返利发票的正确开具 按照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生产企业从销售企业那里取得的返利收入发票有两类,一类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一类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经销企业向生产厂家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开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 在实践当中,不少企业往往把销售返利发票开成“劳务费”,这种做法存在以下四大税务风险。 风险一:生产厂家要多缴增值税 “销售返利”实质上就是企业的销售折扣。生产厂家在销售货物的实际收入为扣除”返利”后的余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而生产厂家取得的“劳务费”返利发票由销售企业单独开具,这显然不符合“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条件。所以,对生产厂家给予销售企业的销售“返利”部分就不允许抵减其销售额,从而增加了生产厂家增值税负担。 风险二:销售企业要多缴营业税 根据相关规定,销售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为生产厂家代开服务业发票时,将按“服务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甚至于还会附征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等,这对于并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经销企业来说,额外承受了本不应当缴纳的税收,大大增加了税收负担。 风险三:生产厂家的促销费将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一、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二、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

卖空机制分析

卖空机制分析 □ 上海中大经济研究院隆长军 摘要:本文介绍并分析了期货卖空、融券卖空与裸卖空这三种做空方式的异同。研究发现,期货卖空与股票的卖空以及“裸卖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期货卖空是对交易所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买卖,而融券卖空和“裸卖空”的区别是“裸卖空”在卖空交易日之前未借入股票并且也没有安排借券,交易有交付违约的风险。期货卖空大多通过反向交易平仓,很少进行交割,而融券卖空以及“裸卖空”则必须买入股票来归还出借者。三种做空机制可以使市场操纵者获得超额回报。本文分析了卖空机制所带来的巨大的监控风险,同时指出,“裸卖空”并不是股票市场下跌的根源,而垄断性的媒体和金融权威机构的失职与谋取私利的行为是导致金融操控的根本原因,因此,美国“裸卖空”的禁令仍然有隙可寻,各类金融创新工具以及场外交易将冲淡它的影响。 关键词:期货融券裸卖空 一、引言 2005年3月初,美国投资者辛普森(Simpson)向美国国会报告了一起裸卖空案件。辛普森在场外交易市场(OTC)收购了全球链接公司(Global Links)100%的股票,向美国证监会报告了收购程序,并且拿到了所有实物股票。然而,在此后两天里,他看到OTC市场上竟然出现了5000万股全球链接公司股票在交易,甚至于在3月9日举行国会听证会的前一天,该股票还成交了447000股。 为什么证券经销商能够卖出如此大量根本就没有登记的股票?为什么市场清算业务中心(DTCC)能为这些股票做清算?答案是:“裸卖空”。 金融投资者可以在看空某项金融资产时,选择期货市场的做空机制、融资融券机制以及“裸卖空”三种方式表达自己对该金融资产价格看跌的判断。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上还只是期货市场有做空机制,其它金融交易还没有融资融券、“裸卖空”等做空的功能。 美国一直鼓励资本市场自由交易,使得“裸卖空”等金融创新工具大行其道,只是美国对“裸卖空”这类风险较大的金融工具的期限进行了限制。然而,由于难

代保管存货的的会计处理

代保管存货的的会计处理探讨 一、代保管存货的会计特征及确认 代保管存货是否确认为企业的存货?笔者认为不能一概否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同时满足两项条件,才能确认为企业的存货:与该项存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代保管存货的会计特征是什么?是否满足所有权和成本可靠确定的标准?笔者认为应该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企业没有使用代保管存货(以下简称一类存货) 该情形下代保管存货不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在合同约定企业不可以使用代保管存货的情形下,企业对该存货没有所有权也没有控制权,到期企业必须无条件归还被保管企业。该存货也没有成本需要计量。企业只是根据相互间的保管合同,提供场所和保管劳务,按合同向被保管企业收取一定的货币,保管的具体存货与企业基本不相关,只要该企业有能力保管该项存货。 (二)企业使用代保管存货(以下简称二类存货) 该情形下企业应该确认代保管存货为企业的存货。企业可以使用代保管存货,表明企业拥有了该存货的控制权;企业使用了该存货,就付出了使用成本。使用成本是使用代保管存货时的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市场购进成本。代保管存货此时满足资产的定义,就应被确认为企业的存货。 二、代保管存货的计量及账务处理 (一)一类存货 1、该类存货没有价值但是有数量。可以对其只进行数量核算。 收到代保管存货时,企业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代管物资-客户名-存货名称(只核算数量) 贷:收到存货-客户名-存货名称(只核算数量) 返还时做相反会计分录。 2、企业也可以选择如下象征性价值法: 采用1元象征价格法,进行核算:对存货按单位和规格型号类别登记数量,其价值登记为1元。有了价值,也可以采用存货和应付账款科目反映该项业务。 收到代保管存货时,企业做如下会计分录:

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会计一般日常业务的账务处理 二、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核算 1.注册资本: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从银行提取现金: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3.办理各种开张证件的费用: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4.购进办公用的设备:借:固定资产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销售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5.装修的支出:借:待摊费用 贷:现金 每月摊分: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贷:待摊费用 6.购买各种办公用品(例如文具)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现金 7.购进商品: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购进商品发生的运费:借:管理费用—运费8.

. 贷:现金 9.存现金: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10.销售商品: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1.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赞助费:借:销售费用—赞助费 贷:现金 业务出差:预借:借:其他应收款12. 贷:现金 报销: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其他应收款收客户货款:借:现金(银行存款)13. 贷:应收账款 发货的运费:代垫:借:应收账款14. 贷:现金供货方支付: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 . 2 . 15.工人工资、社保费、职工福利费:工资: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工资—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贷:其他应付款—各种代支、代付费用(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社保费:借:管理费用—社保费 销售费用—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职工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销售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16.水电费:借:管理费用—水电费 销售费用—水电费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17.电话费:借:管理费用—电话费 . 3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大全销售返利形式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大全销售返利形式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对销售返利的处理降低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降低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 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

套期保值账务处理

企业套期保值会计处理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我国的套期会计运用的是综合套期会计方法,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 一、套期的确认 1、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至少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等内容。 套期必须与具体可辨认并被指定的风险有关,且最终影响企业的损益。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企业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二、套期的计量 1、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基本要求: (1)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应当按此规定处理。 例:

2008 年1 月1 日,某钢铁ABC公司为规避所持有钢铁存货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决定在期货市场上建立套期保值头寸,并指定期货合约Y为2008 年上半年钢铁存货价格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期货合约Y的标的资产与被套期项目存货在数量、质次、价格变动和产地方面相同。 2008 年1 月1 日,期货合约Y 的公允价值为零,被套期项目(钢铁存货)的账面价值和成本均为1 000 000 元,公允价值是1 100 000 元。2008 年6 月30 日,期货合约Y 的公允价值上涨了25000 元,钢铁存货的公允价值下降了25 000 元。当日,钢铁ABC公司将钢铁存货出售,并将期货合约Y 结算。 钢铁ABC公司采用比率分析法评价套期有效性,即通过比较期货合约Y 和钢铁存货的公允价值变动评价套期有效性。钢铁ABC公司预期该套期完全有效。 假定不考虑期货合约的时间价值、商品销售相关的增值税及其他因素,钢铁ABC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金额单位:元): (1)2008 年1 月1 日 借: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1 000 000 贷:库存商品 1 000 000 (2)2008 年6 月30 日 借:套期工具—期货合约 25 000 贷:套期损益25 000 借:套期损益25 0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25 000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1 07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 07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975 000 贷:被套期项目—库存商品× 975 000 借:银行存款25 000 贷:套期工具—期货合约Y 25 000

存货损失账务处理

存货损失进项税转出: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很重要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免会发生各种情况的存货损失。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都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应予转出。而存货损失是否可以作进项税转出,在实际操作中关键是要把握对非正常损失的界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对照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核心问题是正确区分和判断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这个问题明确了,才能正确处理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及进项税转出。因而,对“非正常损失”界定更为重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该规定对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非正常损失给了限制性解释,仅列举了“因管理不善造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三种情形。那么,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哪些存货损失属于增值税规定中所称的“非正常损失”呢?首先,由于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因素,导致贵公司存货发生价值减少,实际货物并未损失,这种情形也理解为“价损”。价损的原因不是企业本身所能把控。如,前几年国家就规定停止使用的“塑料餐盒”,因此,其所发生的损失,不应界定为是管理不善,其进项税额无须做转出的处理。这样处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第二,对有保质期的货物,假如没有保质期约束,其货物仍可继续使用,就不存在自行需要处理掉的问题。超过保质期存货不仅是出于质量管理的要求,而且这类存货往往都是关系人身安全,如食品、药品等,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也做出严格的保持期限。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存货损失,其进项税额的处理也不属于管理不善。对此,国家尚无统一的税收政策,但安徽省曾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后,做出这样的解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函[2008]10号)一、关于存货进项税额转出问题:“(二)纳税人因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淘汰等原因,将库存货物报废或低价销售处理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第三,存货由于未到保质期而发生损失,通常情况下是与采购计划盲目、货物采购质量、验收人、生产过程等多因素相关,这些现象不能排与除管理责任有关,极有可能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损失。如能提供证明与管理不善无关的证据,被税务机关认可的,可不做非正常损失处理。 存货损失怎样进行财税处理? 在对存货损失的处理上,会计制度规定:由于预见存货可能遭受损失或不合市价,出于会计上的“谨慎性”,企业在期末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税法上不予认可;对于正常的存货损失,会计处理等同于税法,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对于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会计上分两种情况在本年利润中直接扣除,即自然灾害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偿后记入“营业外支出”,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扣除有关责任人员赔偿后记入“管理费用”。一、存货损失的税收处理1、增值税方面 企业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在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之前,已将该购进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申报抵扣,则应当在该批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当期,将该批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2、所得税方面对于因“管理不善”记入“管理费用”和因“自然灾害”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非正常损失,如果具备第13号令中规定认定的证据,经税务机关审查批

金融企业会计 分录

第二章基本核算方法 例1:储户王楠以现金800元存入活期储蓄存款。 这笔业务涉及“现金”和“活期储蓄存款”两个科目。现金增加属于银行资产增加,应记入借方;王楠活期储蓄存款增加了银行的负债,应记入贷方。其会计分录为:借:现金 800 贷:活期储蓄存款-王楠 800 例2.某行收到某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金10 000元。 ?这笔业务涉及“现金”和“实收资本”两个科目。现金增加属于银行资产增加,应记入借方;实收资本属于所有者权益增加,应记入贷方。其会计分录为:?借:现金 10 000 ?贷:实收资本 10 000 例3.红星机械厂归还所借流动资金贷款40 000元,利息1500元,由其存款账户支付。 ?这笔业务涉及“××存款”、“××贷款”和“利息收入”三个科目。“××贷款” 属于银行资产减少,应记入贷方;“××存款”属于银行负债减少,应记入借方; “利息收入”属于银行收益增加,应记入贷方。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红星机械厂存款户 41 500 ?贷:××贷款—红星机械厂贷款户 40 000 ?利息收入—××利息收入 1 500 例4.收兑黄金一份,价格为1 000元,以现金支付给客户。 ?这笔业务涉及“贵金属”和“现金”都属于银行的资产,一项资产增加及一项资产减少,其会计分录为: ?借:贵金属—黄金 1 000 ?贷:现金 1 000 例5.某行通过转账支付供销大厦活期存款利息800元。 ?这笔业务是一项费用支出的增加与一项负债的增加。存款利息支出增加属于费用支出的增加,应记入借方;商业活期存款增加属于负债的增加,应记入贷方。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支出 800 ?贷:××活期存款 800 例6.经批准,按法定程序将资本公积200 000元转增资本金。 ?这笔业务是一项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与另一项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资本公积减少属于所有者权益减少,应记入借方;实收资本增加属于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应记入贷方。 其会计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 200 000 ?贷:实收资本 200 000 第三章吸收存款业务的核算 例1:某单位于20XX年5月21日存入定期存款5万元,存期1年,利率1.78‰,则:?6月20日第1次结息: ?应付利息=50,000×1.78‰=89(元) ?9月20日第2次结息: ?应付利息=50,000×1.78‰×3=267(元) ?12月20日第3次结息: ?应付利息=50,000×1.78‰×3=267(元) ?次年3月20日第4次结息:

返利的会计处理问题

平销行为的税收与会计处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期以来,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出现了大量平销行为,即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据调查,在平销活动中,生产企业弥补商业企业进销差价损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生产企业通过返还资金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如有的对商业企业返还利润,有的向商业企业投资等。二是生产企业通过赠送实物或以实物投资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已发现有些生产企业赠送实物或商业企业进销此类实物不开发票、不记账,以此来达到偷税的目的。目前,平销行为基本上发生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但有可能进一步在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与商业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中出现。平销行为不仅造成地区间增值税收入非正常转移,而且具有偷、避税因素,给国家财政收入造成损失。为堵塞税收漏洞,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和有利于各地区完成增值税收入任务,现就平销行为中有关增值税问题规定如下: 一、对于采取赠送实物或以实物投资方式进行平销经营活动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增值税征管稽查,大力查处和严厉打击有关的偷税行为。 二、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一九九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案例分析.doc

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期货市场最为突出的功能之一,就是为生产经营者提供回避价格风险的手段,即生产商、贸易商通过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期货市场最为突出的功能之一,就是为生产经营者提供回避价格风险的手段,即生产商、贸易商通过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利用套期保值交易来锁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现货库存风险,实现预期利润。目前企业进行套期保值主要按“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文件”进行会计核算。 一、套期保值的概念 现货企业的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期货合约),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企业运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时,其套期保值策略通常是,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同,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卖出(买入)期货合同来补偿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 二、企业套期保值期货交易的财务处理(以钢材期货套保为例) 1.公允价值套期保值财务处理原则 (1)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2.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举例 例1:2009年8月1日,某钢铁X公司预期在2009年10月30日将销售一批钢材,为规避所持有钢材存货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与期货公司Z签订了套期保值的合约,并将其指定为2009年钢材存货价格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钢材期货合约的标的资产与X 公司的存货在数量、品质、价格变动和产地方面相同。 2009年8月1日,X公司有钢材存货8000吨,该批钢材的成本为32000000(4000元/吨)元,公允价值为36000000元(4500元/吨),当天钢材期货合约的价格为4800元/吨,X公司卖出800张钢材期货合约Y,则该合约的公允价值为38400000元,同时向Z期货公司支付手续费用10000元。2009年10月30日,期货合约Y的公允价值上涨了2000000元,存货的公允价值下降了2000000元。当日,X公司将该批钢材出售,同时将期货合约Y平仓结算。 假定不考虑衍生工具的时间价值、商品销售相关的增值税及其他因素,X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元):

库存商品处理-库存商品出库会计分录

库存商品处理-库存商品出库会计分 录 库存商品管理规范 库存商品管理规范 1.目的 为确保公司仓库库存商品帐务清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明确商品管理责任,加强商品安全,防止商品损失,特制定如下制度: 2.库存商品管理范围: 包含存放在仓库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五金材料及辅助材料、门店样品、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借出商品、返厂维修或换货商品等无实物但商品所有权属于公司的蓝字未达帐商品;已办理退厂手续并下库尚未运输的商品,顾客已

交款尚未提货或送货商品、寄放商品等有实物但所有权不属于公司的红字未达帐商品。 3.库存商品管理的要求: 库存商品是公司重要的流动资产,各部门各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商品进销存的所有业务流程和《商品验收入库和退厂制度》、《盘点制度》等相关制度,凡涉及库存流转的所有单据必须按《商品验收入库和退厂制度》的要求签名和盖章。同时必须确保单据流和物流同步,让信息系统反映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便于业务部门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如发现信息流和物流不同步,导致盘点差错、商品短少,与供应商帐务不符,除全额赔偿损失外,根据情况,对直接经办人和直接上级给予相应处分。 凡仓库必须对所有商品建立仓库卡片帐,仓库保管员对 商品的进出认真登记,以动态地、准确地反映仓库实物的变化情况。 凡我公司作为促销送给顾客的赠

品,一律按赠品流程进行管理,仓库和门店视同商品进行保管,承担实物保管责任,不得随意发放赠品。盘点时,赠品单独编制盘点表,并在盘点表上注明“赠品”字样。对私分、瓜分赠品的人员给予开除处分。 未经领导批准,任何部门、任何人员无权私自将公司商品私自借给他单位、个人或将商品借给公司内部部门或员工使用。未经最后一道环节审批,任何部门、任何人无权私自将公司有问题商品变卖处置,否则视同挪用公司资产处理,除追究经济责任外,对直接经办人给予开除处分,直接上级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仓库存放的商品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设置卡片帐。入库时按供应商送货单的品名、规格、型号验收实际数量,如有质量要求,应会同质检部门验收货物质量,对不合格的货物停止入库并向上级领导报告,等候上级指令处理,出库时按领料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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