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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2018年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2018年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2018年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搅拌站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

搅拌站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搅拌站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的政策,从施工工艺着手,降低污染的发生,加强对“三废”的综合运用,提高“三废”的收回运用率。根绝一切污染源。 一、废水、废气的防治 1、购置的各类机械设备其污染物排放有必要是到达国家排放规范的、较为领先的环保型商品,使之在施工出产中到达“零”排放,或经过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到达GB16297-1996规范。 2、对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的废油水进行油水分离,废油经再生后重复利用。 3、载装易污染物的车辆在运送完毕后,不得在水体直接冲刷。冲刷后的废水有必要经过妥善处理,到达国家和当地排放规范后方可排放。 4、加强安全出产和火工品的管理,最大极限地避免施工现场火灾、爆破的发生,以避免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 二、废料的防治 1、对固体废弃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存放,提高回收利用率。废渣(浆)按规划要求丢弃到指定地址,及时清运生活废物。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在自然环境不能降解的制品。 2、在运送容易对环境构成影响的材料时,避免散漏溢流,搞好安全防护。根绝环境污染事端的发作。运送途中一旦发生意外,造成易污染物走漏、流失、溢出或发作化学反应,对环境构成影响时,由运送和押运人员及时采纳办法,避免构成更大的环境污染。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分快速报告,听候调查处理。 3、弃碴场要先挡护后施工,避免污染河流等。 4、弃土场按规划文件需求选用堤弃,弃土区按规则做好边坡、排水坡、渠

道,竣工地段做到边角规整、路容美观,并及时做好支挡、防护和美化,不破坏生态环境。 5、工程施工前,先设置好暂时堆碴场、挡碴墙、及排水沟,工地废水排入沟谷前经沉积池沉积,并采纳必要的净化办法后方可扫除。 6、土石方运送经过正式公路时,汽车要加高车厢挡板,在公路上和居民区周围不掉碴、不污染,不向河道弃碴,规划区弃碴也要平坦,加设防护设备。不将污水、油污、化工商品废料排入河道,污染水源。 三、振荡及噪音控制 1、合理分布机械设备的工作场所,尽量避免同处较多的动力机械设备。 2、对空压机、发电机等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选用装消音器来降低噪音。 3、行进的机动车辆,现场只许按低声喇叭,场外行进禁止鸣笛。 四、粉尘防治办法 1、在施工过程中,选用湿式工作,以减少粉尘的发作。 2、运送可能产生粉尘的车辆配置挡板及棚布,避免粉尘飞落。 3、工作场所及运送车辆及时打扫、冲刷,保证场所及车辆的清洁。 4、运送路途定时浇水防尘,禁止在场内焚烧各种废物及废弃物。 5、文明施工办法 1、施工现场设置工程标志牌,标明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勘测规划、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名称和责任人。 2、按施工组织规划平面图的方位堆积成品、半制品及原资料,材料堆积规整交悬挂标志牌。 3、混凝土搅拌机操作房前应悬挂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标识牌选用镀锌铁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19〕247号 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的初审意见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广东恒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回收再利用项目选址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内,建成后拟处理处置危险废物HW50废催化剂3.5万吨/年,其中包括综合回收1.5万吨/年,减量化处理2万吨/年。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采 —1—

取有效的收集和处理措施,由15至6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其中,一次焙烧回转窑及二次焙烧回转窑烟气排放分别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相应的排放限值;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硫酸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生产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密闭设备,强化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监控点浓度限值为2.0毫克/立方米,硫酸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项目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35吨/年和58吨/年以内。 项目应按报告书论证结果,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并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工作,严禁建设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进一步优化项目生产废水的深度处理方案和工艺,强化其深度处理和回用。项目生产废水与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茂名市河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全厂生活污水排放量应控制在40吨/日以内。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2—

10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建议书

皋兰县九合镇沥青加工厂建设项目 项 目 建 议 书 甘肃恒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基本概况 (3) 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3) 1.2项目建设地点 (3) 1.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年限 (3) 1.4项目投资概算 (3) 1.5项目经济效益 (3)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 (4) 2.1项目的提出 (4)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 2.3项目建设的可行 (5) 第三章市场预测 (6) 3.1产品市场供应现状 (6) 3.2产品市场需求预测 (6) 3.3产品目标的确定 (6) 第四章项目建设条件 (7) 4.1交通运输条件 (7) 4.2选址与环保关系 (7) 4.3主要原材料的供应 (7) 4.4水电供应条件 (7) 4.5用地条件 (7) 第五章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8) 5.1技术方案 (8) 5.2设备方案 (9) 5.3工程方案 (11) 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 (13) 6.1场址环境条件 (13) 6.2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影响 (13) 6.3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14)

6.4环境影响评价 (15) 第七章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配置 (16) 7.1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16) 7.2管理机构组建方案和体系图 (16) 7.3人力资源配置 (16) 第八章项目实施进度 (17) 8.1实施进度要求和注意问题 (17) 8.2工程建设进度 (17) 第九章劳动安全 (18) 9.1劳动安全及灾害防护措施 (18) 9.2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 (19) 第十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20) 10.1建设投资估算 (20) 10.2流动资金估算 (20) 10.3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20) 第十一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21) 11.1经济效益分析 (21) 11.2社会效益分析 (23) 第十二章结论 (24)

搅拌站环境影响及措施

搅拌站环境影响及措施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60-12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址:梁平县双桂街道凉水村5组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梁平县吉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60-120万立方米混凝土。拟建项目占地面积26730m2;建筑面积为9986.52m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3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辅助工程(办公楼、倒班宿舍、堆料仓、修理车间、配电房)、公用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燃气、通讯、消防设施

及管网工程、门卫及人流物流出入口、厂区道路及绿化、厂区围墙等)、环保工程(三废处理及处置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1)施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噪声:施工设备的噪声问题是拟建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建设施工单位应严格严格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7月修正)及重庆市人民 政府令126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并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宁静行动主城区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2013年)》(渝府发[2011]31号)的相关规定,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文明施工。如: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技术,选用低噪声作业机具,并通过合理布置、设置临时声屏障设施 来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避免出现扰民 问题。须夜间施工时,需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并设置施工公告牌,接受市民监督,以求谅解。

大气:拟建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按照重庆市实施清洁能源的要求,禁 止施工人员现场使用燃煤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修,提高机 械的正常使用率;此外,为有效控制建筑弃渣、原材料运输以及施 工车辆行驶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单位应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08-2012)的通知》(渝府发[2007]224号)、重庆市建委“控制施工工地扬尘七项强制规定”(2009年4月)及重庆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采取措施后,预计施工期的各种废气和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可接受。 水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生产废水对水质的影响主要是其中的悬 浮物,施工场区设隔油、沉砂池,施工期产生的浑水经沉砂后排放,尽可能回用于施工中,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 回用,不外排。为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环境,施工人员应集中生活, 建设单位可在工地上修建简易的旱厕,也可以与周边居民协商,有 偿使用民居设施,以减少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弃土弃渣及施工人员的生 活垃圾。产生的弃土弃渣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渣场,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城市垃圾填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钦港环管字〔2018〕14号 关于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乙醇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乙醇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钦州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书的技术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17-450700-26-03-027697)拟建于广西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果鹰大道北面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属改扩建项目,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利用现有产品乙醇,延长产业链,主要包括新建2套3万吨/年的乙醇制乙醛装

置,改建现有的甲醇制甲醛装置(12万吨/年37%甲醛提浓为8.8万吨/年50%甲醛),新建2套2万吨/年吡啶合成及精制装置,新建1套5万吨/年乙醇制乙基胺装置,并配套建设危废处置中心(包括2台危险废物焚烧炉等处置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配套工程依托厂区原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改建原有甲醛生产装置,新建1套2万吨/年吡啶吡啶合成及精制装置、1套3万吨/年乙醇制乙醛装置,以及危废处置中心、变配电室、冷冻站、液氨罐组、原料成品罐组、中转罐组等公用设施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建设1套5万吨/年乙醇制乙基胺装置,建设1套3万吨/年乙醇制乙醛装置、1套2万吨/年吡啶合成及精制装置,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的变配电室、冷冻站、液氨罐组、原料成品罐组、中转罐组等。项目总投资64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0万元。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乙醛生产以乙醇为原料,采用空气做氧化剂,将酒精蒸汽和空气混合加热至130℃左右自顶部进入装有银催化剂的固定床反应器,进行氧化脱氢反应生成乙醛,经精馏后得到乙醛产品。在银催化剂的作用下,蒸汽中的乙醇和氧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乙醛和水;采用甲醇空气氧化法生产甲醇,醇空气氧化法采用“电解银法”,又称“甲醇过量法”;吡啶生产将甲醛、乙醛与氨三种原料按比例经计量泵送至预热汽化器加热后送入装有硅酸盐催化剂的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 (一)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 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条款: 1、《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 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 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

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三)适用罚则条款: 1、《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

沥青拌合站建设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2) 三、总体规划及布置 (3) 四、拌合站建设方案 (6) 建站进度计划 (6) 场地硬化 (6) 料仓 (7) 拌合设备基础 (7) 试验室、过磅房 (8) 场内机械车道 (9) 通讯设备 (9) 电力设备 (9) 拌合站总体计划安排 (10) 拌合站安装要求 (10)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2) 安全保障措施 (12)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5) 六、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16) 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指导思想和原则 (16)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7) 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 (18)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1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 (19)

事故的救援与现场处置 (20)

红河州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 沥青拌合站建设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全线起止里程为K0+000~K37+734,其中K32+660(原鸡石线桩号K1+290)至止点沿用原鸡石高速公路,为旧路改造工程。鸡街至石屏高速公路于1999年年底开工建设,2004年11月26日建成通车,是323国道江西——云南的一段,也是国道主干线GZ40(昆河)线和213国道(昆磨)线的横向联接线。鸡石高速公路东起个旧市,西至,全长公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米。 施工桩号:K28+000~K37+734 主线 4cmSBS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6cm中粒式SBS改性抗车辙剂沥青混凝土(AC-20C)+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1cmSBS改性沥青同步碎石下封层+4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20cm级配碎石,总厚度:79cm。 蚂蟥塘(羊街)立交匝道 4cmSBS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6cm中粒式SBS改性抗车辙剂沥青混凝土(AC-20C)+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1cmSBS改性沥青同步碎石下封层+38cm (匝道A、B、C、D、E) 其余匝道为3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15cm级配碎石,总厚度:64~72cm。 主要工程数量: 主要工程数量表

(新)搅拌站环境保护制度

目录 一、总则 二、基础管理 三、“三废”的治理 四、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 五、环境保护工作奖惩 六、混凝土搅拌站环境保护生产管理制度 七、霸州市鑫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粉尘污染治理

一、总则 (1)拌合站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确保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 (3)防治“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4)各种生产装置及各作业环节,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对于“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二、基础管理 (1)针对拌合站,工区成立专门环境管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 (2)工区安全质量部对拌合站的环保管理工作,实施监督,i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拌合站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

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3)具体要求 ①拌合站须根据生产的具体特点,制定相应的环保制度或措施,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实行责任管理,并在责任区内设立责任表示。 ②组织学习并熟知相关部门的制度。 ③各专项措施或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④措施或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三、“三废”的治理措施 (1)治理“三废”污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制止乱排乱放、乱丢乱弃。搞好技术革新,开展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把“三废”消除或减少在规定要求以内。 (3)生产或生活排放的废水,要搞好清污分流,分别处理(污水至少要经过沉淀、净化、过滤三道工序处理,才可排放),尽可能循环使用或回收。各种污油和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水,须罐装后集中处理,不得随便排放。严禁将任何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附近水系。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环建〔2019〕48号 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审的《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为“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的设立办理环保手续。 二、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霞露南干渠工业区,占地面积2265m2,建筑面积11000m2;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进行扩建,拟投资200万元新增生产设备,增加产品产量,扩建后项目年产糖果制品4400吨,并将现有1台2t燃成型生物质蒸汽锅炉拆除,新增1台4t燃成型生物质蒸汽锅炉。 三、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生活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后接入潮安区污水处理

厂处理排放;厂界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中臭气浓度二级标准的新改扩建标准值;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废水不设总量控制指标;SO2: 0.102t/a;NO x:0.408t/a;颗粒物:0.025t/a。 四、项目应按照《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建议落实相关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该项目今后的生产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地点如有较大改动,必须另报我局审批。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5日 抄送: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沥青搅拌站建设方案 (修改版)

目录 1 编制依据 (3) 1.1编制范围 (3) 1.2编制依据 (3) 1.3编制原则 (3) 2 路面工程概况 (3) 2.1工程概况 (4) 2.2工程数量 (4) 3 拌和站选址 (4) 4 搅拌站建设规划方案 (5) 4.1搅拌站总体规划 (5) 4.2搅拌站总体平面布置 (5) 4.3储料仓规划 (5) 4.4场区内主干道及地坪规划 (6) 4.5施工用电规划 (6) 4.6施工给、排水规划 (6) 4.7围墙及大门规划 (7) 4.8办公、生活区布置 (8) 4.9地磅规划 (8) 5 搅拌站基础建设及安装 (9) 5.1施工技术要求 (9) 5.2安装前准备 (9) 5.3搅拌站基础施工 (10) 5.4设备安装 (10) 6 搅拌站人员及设备配置 (13) 6.1人力资源配置 (13) 6.2搅拌站设备配置 (13) 搅拌站主要设备配备表 (13) 7 建站主要工程量与工期 (14)

7.1土建工程量 (14) 7.2工期计划 (15) 8 质量保证措施 (16) 8.1.质量保证体系体系 (16) 8.2机械设备保证质量措施 (17) 8.3 原材料保证质量措施 (17) 8.4施工操作保证质量措施 (17) 9 安全施工措施 (17) 9.1搅拌站安全措施 (17) 9.2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8) 9.3 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18) 10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18) 10.1环境保护措施 (18) 10.2文明施工措施 (19) 附件: (20)

1 编制依据 1.1编制范围 本施工技术方案编制范围为:沥青搅拌站建设施工,搅拌站占地面积约15亩。 1.2编制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 国家、湖北省、黄石市相关规范和规定 3.《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4.《湖北省重点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化工地(标段)创建标准(试行)》 5. 我单位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踏勘和调查的情况。 6.我单位其他工程关于标准化施工相关经验。 1.3编制原则 1、搅拌站建设本着“经济实用、相对独立、便于管理、方便施工、安全环保”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置,同时按照“现场工厂化生产、流水线施工、标准化作业”的高标准进行建设,兼顾考虑临时征地在施工任务完成后易于恢复。 2、搅拌站布置紧凑合理,布局不仅要按施工流程进行设计,还要兼顾场区内设备的安装和施工线路走向。 3、根据现场的施工周期、产量和建设工期、物流线路、临时工程类型和数量要求布置。 4、坚持专业化作业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施工组织方面,以专业作业为基本作业形式,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专用设备的优势,同时采取综合手段,合理调配,以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 5、坚持保障安全的原则:保障场站建设的安全操作,稳步施工,在高空作业时、安装调试设备时务必有人合理,专业对口确保各类人员及财产安全。 6、坚持组织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湖北省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施工规范、标准、施工图纸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标段实际工程情况,我项目部精心安排专业施工队伍按序施工,确保场站又好又快建设。 2 路面工程概况

关于对江苏万德工具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0)

关于对江苏万德工具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0) 公告期限: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略) 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环境局窗口 镇环审〔2020〕83号 关于对江苏万德工具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万德工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报你公司报送的《江苏万德工具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镇江市丹徒新城工业园华园路6号。形成年产塑料手机壳100万个,美术用品1000万件和日用刷1000万只的产能规模。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镇江市水业总公司丹徒污水处理厂。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中国诸暨政府门户网站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20套大型燃煤电站新型高效除尘 装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号第2005号 二0一二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1.1项目由来 (1) 第二章项目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3) 2.1项目地理位置 (3) 2.2环境质量现状 (3) 2.3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3) 第三章企业现有概况 (4) 3.1企业现有概况 (4) 3.2企业现有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排入环境) (4) 第四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6) 4.1建设项目概况 (6) 4.2生产工艺流程 (8) 4.3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10) 4.4项目实施前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11) 第五章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12) 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2) 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2) 4.3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4) 第六章污染防治措施 (15) 第七章总量控制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7) 7.1 总量控制 (17) 6.2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7) 第七章环评总结论 (21) 环评总结论 (21)

第一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由来 我国环境保护虽已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其中燃煤电站烟尘排放量居第一位。燃煤电站排放的大量烟尘基本上都是属于对人体健康影响极大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PM2.5),是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吸附了大量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特别严重。PM2.5是汞、砷等有毒元素沉积的主要载体,能长期悬浮于空气中,被人体吸入后可进入支气管,损伤肺部组织,甚至进入血液循环,引发多种疾病。同时PM2.5对光的散射作用较强,在一定的气象条件下易导致大气灰霾形成,导致“蓝天不蓝”,影响大气能见度。据北京、上海、广州最新统计数据表明,三座城市PM2.5的主要来源中,来自燃煤的比例分别高达21%、17%、20%,是最主要的集中性污染源。 为有效解决在日趋严格排放要求下燃煤锅炉粉尘的治理需要,实现对PM2.5微细粉尘的有效控制,并有效降低运行费用,解决国内外大型燃煤锅炉配套除尘技术的瓶颈。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1000万元,在牌头厂区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年产20套大型燃煤电站新型高效除尘装备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为此,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目录》的类别划分,项目属于K机械、电子中的第1小类“通用、专用设备制造”,目录上规定:有电镀、喷漆工艺的为报告书,其他为报告表,项目为生产工艺中不包含电镀、喷漆工艺,因此本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 根据《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以及《浙江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限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44号),该项目不属于国家、省以及区设市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因此该项目属于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

搅拌站如何做好环保工作

随着预拌混凝土的广泛使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如何做好环保工作,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从传统搅拌站存在的问题出发,提出搅拌站做好环保工作以及相应的改进措施。 传统搅拌站存在的主要污染 2.1 粉尘 搅拌站生产过程中主要粉尘分布及形成如下图所示: 图1 搅拌站生产过程中主要扬尘分布情况 粉尘(1)主要是砂石料运输装卸车及自然堆放风吹引起的粉尘; 粉尘(2)主要是铲车上料过程中撒漏、碾压造成; 粉尘(3)成因是骨料仓漏料到骨料称,而后卸料到平皮带经由斜皮带提升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无组织不定向粉尘;

粉尘(4)是泵送各类粉料或其他方式上料以及粉料罐卸料引起罐体内粉料运动在罐顶产生的各种粉尘。 粉尘(5)是各种粉料经过称量后进入搅拌机和骨料经过斜皮带提升进入预加斗再进入搅拌机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混合物。 2.2 废水、废渣 废水来源主要有两点:一是清洗罐车及搅拌机产生的废水,此部分废水量大且浓度高,通常含有砂石、粉料混合物、外加剂等不溶物且固含量不稳定;二是冲洗厂区及进出厂区的大型车辆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相对成分简单且稳定。废渣来源主要是清洗罐车及搅拌机后的混合物经过分离后产生的混合物,成分主要是砂石。 2.3 噪音 噪音的主要分两类: 第一类是固定噪音:空压机、带室输送机、布料机、通风机、除尘机,搅拌机铰刀等厂区机械噪音。 第二类是流动噪音:砂石料装载机、粉料和骨料运输车、罐车等。 3 搅拌站做好环保工作的应对措施及改进方案 3.1 由于粉尘类污染伴随混凝土生产的整个环节,对环境的影响最为直观且迅速,对此应从整个环节出发,环环相扣,减弱或消除产生粉尘的隐患(1)厂区加装自动洗车机:进出厂的混凝土罐车、粉状物料运输车、砂石料车都应该经过自动洗车机,实现自动清洗,防止粉尘带出带入厂内。 (2)全封闭式料场并加装自动喷淋系统:砂石料场是搅拌站产生粉尘较多的地方,砂石料卸车等过程都能产生大量粉尘。碎石粉尘含量高,在储存及运送过程中较易产生扬尘,砂料(特别是机制砂)中石粉含量更高,在商品搅拌站骨料储存料场上引入全封闭式骨料场,墙体采用新型建材空心砖,不仅能使骨料卸料时的粉尘不排放到周边环境中,同时也能有效地降低工程车辆的噪声污染。再次应当在料场进出口及骨料仓等位置设置自动喷淋系统,防止进出料场的车辆带入带出粉尘以及卸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进一步降低粉尘浓度。料仓上部也应当设置喷淋设施,防止生产上料时产生的粉尘。 (3)场地硬化:厂区整体(绿化区域除外)应进行硬化处理,既能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又能减少因场地裸露风吹引起的扬尘。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批复 【法规类别】环境标准 【发文字号】苏环管[2006]22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06.11.17 【实施日期】2006.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管〔2006〕221号)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你委报批的《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南京市环保局、江宁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南京市环保局、江宁区环保局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环境可行性。鉴于开发区规划面积已超出了省政府批复的6.8 平方公里,超出部分的开发建设还需得到有关政府及部门的正式批准。

二、开发区在规划和开发建设中,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并注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明确开发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开发区建设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按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开发区建设,推进开发区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实践。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选择清洁原辅材料和先进工艺、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提倡与推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径。进区项目必须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区企业必须采用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治理技术,各企业资源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应达相应行业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按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将开发区建成循环经济示范区。 2、优化区内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生产和研发基地,具居住功能的生态型产业园,

沥青搅拌站建设方案 (修改版)

目录1 编制依据3 1.1编制范围3 1.2编制依据3 1.3编制原则3 2 路面工程概况 3 2.1工程概况4 2.2工程数量 4 3 拌和站选址 4 4 搅拌站建设规划方案5 4.1搅拌站总体规划 5 4.2搅拌站总体平面布置5 4.3储料仓规划5 4.4场区内主干道及地坪规划6 4.5施工用电规划6 4.6施工给、排水规划6 4.7围墙及大门规划7 4.8办公、生活区布置8 4.9地磅规划8 5 搅拌站基础建设及安装9 5.1施工技术要求9 5.2安装前准备9 5.3搅拌站基础施工10 5.4设备安装10 6 搅拌站人员及设备配置13 6.1人力资源配置13 6.2搅拌站设备配置13 搅拌站主要设备配备表13 7 建站主要工程量与工期14

7.1土建工程量14 7.2工期计划15 8 质量保证措施16 8.1.质量保证体系体系16 8.2机械设备保证质量措施17 8.3 原材料保证质量措施17 8.4施工操作保证质量措施17 9安全施工措施17 9.1搅拌站安全措施17 9.2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18 9.3 防火安全保证措施18 1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18 10.1环境保护措施18 10.2文明施工措施19 附件:20

1 编制依据 1.1编制范围 本施工技术方案编制范围为:沥青搅拌站建设施工,搅拌站占地面积约15亩。 1.2编制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 国家、湖北省、黄石市相关规范和规定 3.《湖北省公路重点工程标准化工地试验室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4.《湖北省重点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化工地(标段)创建标准(试行)》 5. 我单位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踏勘和调查的情况。 6.我单位其他工程关于标准化施工相关经验。 1.3编制原则 1、搅拌站建设本着“经济实用、相对独立、便于管理、方便施工、安全环保”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置,同时按照“现场工厂化生产、流水线施工、标准化作业”的高标准进行建设,兼顾考虑临时征地在施工任务完成后易于恢复。 2、搅拌站布置紧凑合理,布局不仅要按施工流程进行设计,还要兼顾场区内设备的安装和施工线路走向。 3、根据现场的施工周期、产量和建设工期、物流线路、临时工程类型和数量要求布置。 4、坚持专业化作业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施工组织方面,以专业作业为基本作业形式,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和专用设备的优势,同时采取综合手段,合理调配,以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 5、坚持保障安全的原则:保障场站建设的安全操作,稳步施工,在高空作业时、安装调试设备时务必有人合理,专业对口确保各类人员及财产安全。 6、坚持组织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湖北省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导意见、施工规范、标准、施工图纸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标段实际工程情况,我项目部精心安排专业施工队伍按序施工,确保场站又好又快建设。 2 路面工程概况

基层沥青拌合站建设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1) 1.编制依据 (1) 2.编制原则 (1) 二、工程概述 (1) 三、总体规划及布局 (2) 四、施工组织机构 (3) 五、拌和站施工方案 (5) 5.1拌和站的施工条件 (5) 5.2拌和站建设 (6) 5.2.1拌和站的场地处理 (6) 5.2.2场站道路及安全文明建设 (6) 5.2.3拌和站排水方案 (7) 5.2.4生活办公区建设 (7) 5.2.5拌和楼建设 (7) 5.2.6储料仓建设 (10) 5.2.7车辆停车区及洗车区建设 (11) 六、规划方案的实施计划安排 (11)

七、拌合设备的标定 (11) 八、原材料质量控制 (12) 九、安全保证措施 (13) 十、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14) 10.1文明施工措施 (14) 10.2环境保护措施 (15)

水稳、沥青拌和站建设方案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1.编制依据 (1)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 (2)荣成至文登高速公路一合同段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3)荣成至文登高速公路一合同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4)《山东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第一分册工地建设; (5)我单位在以往类似工程项目积累的施工管理经验。 2.编制原则 节约用地,节省投资,因地制宜,便于施工,永临结合,尽量利用既有设施; 实现投标承诺,满足业主相关要求,经济、实用、美观大方、体现企业文化精神及内涵。 二、工程概述 山东省荣成至文登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荣成至乌海的一段,主线长40.396公里,主线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本合同段为第一合同段,起讫桩号为K0+000—K12+268,全长12.268KM,第一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有,大桥3座、中桥4座、涵洞11道、互通立交2座、分离立交1座、通道9道、天桥12座、主线收费站1处,路基土石方、路面、防护排水及中央分隔带附属设施等工程。

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针对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按照《xx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xx〕89 号)要求和省相关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要求,坚持全面整治、扎实推进、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污染治理措施,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努力改善空气质量,推动美丽新型能源城建设,造福全市人民。 二、工作目标 xx 年6 月底前,完成现有混凝土搅拌站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改造任务,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对新建、迁建混凝土搅拌站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管理,切实做好混凝土搅拌站环境保护工作。 三、实施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方案》(国发〔xx〕37 号)以及《xx 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和《xx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xx〕89 号)等文件。

四、整治要求 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一)新建、迁建、扩建、改建混凝土搅拌站要求新建、迁建、扩建、改建混凝土搅拌站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到市经信委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经登记后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齐全并按照规范要求同步配套建设环保设施,落实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符合国家和本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可予以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方可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二)混凝土搅拌站围墙、排水和场地要求 1.混凝土搅拌站应采用封闭式管理,外围护应使用砖砌围墙或彩钢板围墙,高度应≥ 2m ,并确保牢固和整洁,出入门符合规范要求。 2.应在出入门口内侧水平距离1m 范围内以及混凝土搅拌站区域内设置排水沟槽,排水沟槽的设置应满足区域内总排水量并达到连环贯通;应设置与排水沟槽相连通的污水、废浆水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应重复使用,做到少排放或零排放。未经沉淀处理且不达标的废水不得排入市政管网和河道。沉淀池应及时清理,清理物应回收利用或妥为处理。 3.混凝土搅拌站内道路路面及生产作业区、物料堆放区的地面应作硬化处理。 4.围墙四周、生活区、办公区内未硬化的裸土空地应设置绿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关于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 芳烃抽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芳烃抽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审查的申请》(公司办发[2008]第26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0万元,选址于菏泽煤化工工业园内,占地380亩。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100万t/a芳烃抽提装置(包括原料处理单元、芳烃抽提单元、溶剂回收单元)、储运工程(其中罐区设施主要包括原料罐区总容量2万m3、重芳烃罐区总容量1.8万m3、饱和烃罐区总容量1.8万m3、胶质和沥青质罐区总容量2700 m3、糠醛罐区总容量1500 m3、二溶剂罐区总容量1200 m3)、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新鲜水由开发区供水管网供应。该项目主要产品为:重芳烃、饱和烃、沥青、沥青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就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规定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回热炉及导热油炉须主要以脱硫后干气作为燃料,燃烧后尾气经40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原料处理工段汽提塔回流罐不凝气须引入加热炉作为辅助燃料燃烧,开停车及非正常状态下须引入为炬系统燃烧;溶剂回收工段真空罐不凝气须引入火炬系统燃烧后排放。 2、加强对罐区与主装置区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无组织废气厂界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须设置永久性采样、监测孔。 4、该项目建成运行后,全厂SO2的排放量须控制在3t/a之内。 (二)配套建设厂区污水处理站,含油废水、地面冲洗水、机泵冲洗水和生活污水须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菏泽市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建立厂区初始雨水收集系统,并送入配套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须达到菏泽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方可排入菏泽市污水处理厂。 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须安装水质在线监测仪,并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三)根据各工段用水水质要求,进一步优化用、排水方案,做到“一水多用”,减少废水外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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