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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

统计局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
统计局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

统计局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更好地履行党支部的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党组织建设,制定本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项责相结合的制度。书记要敢于负责,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决策,维护集体领导,积极做好分管工作。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完善各项制度,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支部要实行民主集中制。对发展党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晋升重要问题,必须经过支委会成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支委会作出的决定,由各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互通情况,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利用党员活动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除组织学习政治理论、重要文件外,还要组织党员交流思想,总结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意见建设,对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等事项进行讨论表决,并开成决议。

四、按上级要求,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增进团结,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会后要提出整改措施,积极加以落实,及时将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向上级党组织作专题报告。

五、利用每周的政治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干部职工对支部工作及支部党员的批评意见,改进工作。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特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支 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 织的批示决定,保证完成行政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管理教 育工作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 党支部委员会按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 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书记可 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支 部书记根据情况确定,在会前要通知各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 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如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或其亲属,应该 回避,根据议题需要支部书记有权确定列席人员。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方法 支委会讨论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讨论的议题事 先应充分酝酿,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时,各委员要畅所欲言,勇于发表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 础上,书记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集中,形成支部决议。如会议议题需要进行表决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 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表决方式由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形式。决 议、决定以获得应到委员过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如果个人 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通过的决定和决 议。 (四)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实施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决议通过后,必须各负其责,落到实处,支部委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 集体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职权范围内 带头贯彻执行,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虚心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员和 群众的意见与要求,要紧密依靠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 原决策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请支部委员会复议,在 未改变原决议时,仍按原决议执行。支部书记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催办或定期检查,保证贯彻落实。支部委员要坚持 党性原则,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支部书 记要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委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齐心协力抓好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在未公开时,各委员应保守秘密,不得跑风漏气,送情 买好。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

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党支部议事规则事业单位

党支部议事规则事业单位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党支部议事规则

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议事规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支部议事规则 **学区党支部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支部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好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总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 2、党支部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其中讨论决定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党总支部委员和党总支部书记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

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等。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根据中心任务和工作而定。 2、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凡党支部日常事务,在分工职权范围内能独立解决的事,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承办处理。 四、会议议题要求 1、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党务公开原则,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提主导性意见,供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在会议中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 为了提高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事务公开的要求,制定本支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程序。 1、 议事原则 1、 民主集中制原则。所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由领导班子成员和职代 会成员参加的集体讨论决定,存在不同意见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 2、 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为重原则。某一事项决策时如出现 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当出现职工利益与单位利益冲突时以财政所利益为重;当个人利益与大多数群众利益相冲突时,以大多数群众利益为重。 3、 调查研究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有关责任部门要经过调研,搜集 相关资料,在议事办公会议上详细陈述。 4、 密切联系群众原则。事关所发展的重大规划、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 规定等事项在提交职代会之前,先将方位意见稿发给相关科室,广泛征求意见,在取得大多数职工认可后再行职代会表决。 5、 个人服从组织原则。对已通过议事办公会议审议的决策,如个人有 不同意见的可作保留,也可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不得有行动上或言论上的过激行为。应当服从集体决定,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决策规定的任务。 6、 事务公开原则。重大决策在执行前通过所事务公开渠道向全体职工 及社会公开,决策的执行结果也要公开。 2、 议事程序 1、 会前确定议题,做好会务准备。

2、 议事办公会的参加人员包括所领导班子成员、年老同志、职代会成 员等。 3、 会上由负责人通报议题内容,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与会人员 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列席人员也可以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成员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表达。 4、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 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表决一般可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和不记名投票方式。 5、 议事办公会议可根据所讨论的事项的性质、涉及范围、必要性等因 素考虑是否将表决结果提交职代会审议。如果是一般事项可在支部会上通报后直接进入决策公示环节。 6、 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明确落实相关责任及实施办 法。 7、 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做好向上级领导的汇报工作,并适时向职工 通报。 8、 建立详尽的文档,一事一档。文件草拟、资料收集、过程记载、结 果记录等文档管理工作主要由所办公室负责。

关于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 1、制定和贯彻落实各级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 2、本级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3、本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调整和任免意见。 5、确定纳新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做出奖惩决定;开展对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党员干部的述职考评、民主评议;研究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6、讨论规模较大数额资金的使用和财产处置。 7、讨论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审定班子成员的分 工及调整。 8、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议事前应协调沟通,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然后确定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做好会议准备。 2、会议通知。要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参会范围要本着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的原则,尽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 3、会议讨论。议事会议由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表明态度。主持人科学集中讨论意见,提请会议表决。未到会参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的形式在会上表达。 4、会议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5、作出决策。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场宣布决策议题通过或者否决。 6、会议记录。做好会议记录。 7、议事公开。凡提交议事的各类议题(不含需要保密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党务公开栏、文件等形式对党员群众公开。 三、议事纪律 1、参加议事会人员原则上为基层党组织的(总支、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实现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措施在公司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集团公司和五矿、石港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支部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实行集体决策。 第二章议事内容 第三条、必须经党支部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1、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五矿党委和石港公司党总支的重要决定和指示。 2、研究部署支部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党小组的设置取消、按有关规定发展和处理党员、制定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等。 3、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中重要工作安排及工作计划,研究确定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措施。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本单位各队组队长、副队长,审定本单位所属队组班组长的任用,并加强使用管理,对他们的现实表现进行评定考核。 5、审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奖金分配办法、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度、办法。 6、其它需要由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第三章议事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会议议题或提交支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经支部书记确定。除临时紧急的情况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会议议题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在会前围绕议题作好充分的准备。各支部可以根据会议议题内容需要,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扩大范围为部长助理以上领导和主要管理人员。 第五条、应出席支委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确定不能出席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但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说明自己对会议待讨论决定问题的意见和看法,供会议参考。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六条、支委会讨论或决定问题时,每个支部委员都要表明自己的意见,决定重要问题要坚持口头或举手表决通过。对表决事项同意的委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时,决议、决定有效。

支部班子议事规则

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党内监督,实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中心党支部的议事行为,结合中心党支部特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部门)、自治区和地委、行署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重要指示,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党支部以及中心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季度、阶段)、专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三)、党支部和中心重要工作请示、综合性汇报、报告和重要信息发布,党员发展相关事项。 (四)、拟报地区管委会决策的住房公积金重大政策调整、业务工作报告,以及公积金业务操作流程、细则等内部控制度制定。 (五)、中心各科(室)、管理部工作职责、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六)、中心人员调动和职务、岗位调整、薪金待遇确定、学习培训、奖惩事项。 (七)、中心重要接待事项、大项经费预算和开支,设施建设、大宗设备购置和处置。 (八)、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经常性教育、流动党员管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办法、措施和落实。 (九)、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及相关事宜。 (十)、中心扶贫帮困、社区共建以及领导干部“一点五户”帮扶重要事项。 (十一)、领导班子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议事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贯彻执行《党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用正确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 (二)、坚持搞好会前酝酿,搞好会议准备,不搞临时会议。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在目前情况下,采取吸收相关人员,参加班子会议,

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 1、党总支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总支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总支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主持。 3、党总支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总支委员会议的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党总支书记沟通。 5、党总支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范围:从办公室工作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公室重大决策事项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办公室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检查办公室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机关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7、党总支会议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民主决策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做到民主决策,建立科学、民主的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发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共同管理单位事务,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推进我局工作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决策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根本的领导制度。政府部门实行民主决策,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部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部门决策准确、科学的重要前提。要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小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大局,坚决反对“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决策形成后,局领导、各股室要坚决予以拥护、执行。 (二)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征求意见、寻求对策,坚持实事求是,说实话、想实招,立足实际,形成科学决策。 (三)坚持依靠群众、依靠社会的原则。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离退休干部和其他部门的意见,重视发挥信息咨询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参谋作用,集思广益,形成决策。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抓决策的执行。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镇委重要指示、决策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决。 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xxx党支部集体领导体制,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规范xxx党支部会议事程序,提高党支部会决策水平,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xxx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会议 党支部议事形式为党支部委员会议或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可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还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 二、党支部会议议事范围 根据公司实际,xxx会议的议事内容主要包括: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指示,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二)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贯彻上级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的计划和方案; (三)党建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群众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xxx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机构设置、调整、变更、撤销和职责分工事项。

(五)年度增减人员计划,中层及以下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晋职晋级方案。 (六)xxx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七)财务预算、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煤交中心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 (八)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需要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党支部议事程序 (一)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和煤交中心实际情况确定,或由党支部委员向书记提出,书记确定;会议不搞临时动议。 (二)议题确定后,报送党支部书记审定,并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紧急特殊情况除外)将审定后的议题通知各位委员或列席人员。对公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有关部室应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于会议前一周送审计监察部。凡未形成书面方案或意见的,审计监察部不予受理,党支部会议不予讨论。 (三)围绕确定的党支部会议题,党支部委员要充分思考,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部室要提供决策参考材料。涉及干部选拔、调整、奖惩问题,人力资源部门要提供考察情况和意见。 (四)党支部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会前应协调通气;党支部会议讨论时,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都要围绕议题,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

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

机关党支部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支委民主集中制建设,有效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关党支部主要任务是: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得到贯彻落实;对镇机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帮助全镇其他总支、支部完成工作;团结和带领全体镇机关同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议事原则 (一)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解放思想,事实求是,结合城管镇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指示决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努力为全镇工作人员办事。 (四)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维护支委的团结,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树立班子的整体形象,发挥整体效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均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得搞个人专断。 第四条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和镇党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根据镇党委的部署,研究确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报告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研究决定本机关在全镇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决定本机关工作人员考核。 (无)分析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部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八)讨论决定涉及全机关性的管理制度。 (九)讨论决定办公、装备、干部职工福利等重大经费开支。 (十)其他应当由党支部讨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党支部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六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委托一名支委成员主持。 第七条支委成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于会前向支部书记请假。 第八条支委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支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研究干部工作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支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支委成员不能出席会议的,如有必要,应征求其对决定事项的意见。 第九条支委举行会议的时候,机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会议讨论的事项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十条支委会议研究问题应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少数人的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支委织报告,在上级支委织或本镇支委未改变决定前,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会议如对需要决定的重大问题有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金龙饭店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二、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所指的重大问题为: 1、重大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审定; 3、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 4、干部职工的考核、录用、推荐、任免、奖惩、学习培训等问题; 5、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7、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8、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 9、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 三、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部职工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

召开会议。 四、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支部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应安排充足的时间讨论问题。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议上转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讨论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表决。会议必须逐项表决。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由支部书记审定后印发。 8、落实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支部书记负责执行情况的监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委会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做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做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民主决策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各项决策更具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有效防止决策失误,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民主决策的内容 〈一〉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行政审批与执法、安置工作人员及转正定级、发展党员、干部培训、集体资产的处置和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等。 〈二〉重要的人事任免。包括:向上级推荐的干部、按照规定任用的干部等。 〈三〉重大项目的决定。包括:道路绿化重大基础项目建设、重大设备购置、重大苗木采购等。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开支5万元以上、政府采购5千元以上和日常开支2万元以上等。 三、民主决策的程序 〈一〉重大事项的决策,由相关股室按规定提出决策方案,由分管领导审查后,提交支委会议决定。 〈二〉重要的人事任免,由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和《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决策方案,由分管领导审查后,提交支委会会议决定,并按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组织党员对重大问题进行党内专题讨论的一种形式,它包括党员议事和党支部委员会议事两个方面: 一、议事原则 1、党支部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党章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2、党支部委员会议事由支部书记召集,党员大会议事由党支部召集,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方可进行。 3、所议事项属于管理区其他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应吸收有关组织负责人参加。 4、在讨论决定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先征求意见后再讨论决定。 5、凡经过讨论作出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者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 二、议事范围 (一)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交办的具体工作; 2、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的计划安排 3、管理区其他组织换届改选实施方案;工会、团支部、

民兵等群团组织负责人的培养、推荐,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及合作社人员的提名推荐; 4、文明村、新农村的建设、巩固和发展计划;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重大问题; 5、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议题; 6、管理区其他组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或其他需要有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1、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2、确定非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以及对党员作出处理决定; 3、政治思想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实施方案; 4、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议题。包括管理区重要事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以及职工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5、其他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议事决定的实施 1、凡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专人负责,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反映,积极慎重地解决好,如不能解决,须向支部分管领导和支部书记汇报。 2、支部分管领导要及时了解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并将实施情况向党员通报。

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

1.3党总支、支部议事规则 1.3.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进一步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搞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逐步实现党总支、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工委管委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党章》和《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3.2公司党总支、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战斗堡垒,是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搞好企业工作的政治核心。其主要任务是: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委决定和公司重大决策的实施,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干部党员管理和自身建设,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搞好统战工作。 1.3.3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把上级党的方针、政策同企业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与职工同甘共苦,善于把上级的决定变为职工的自觉行动。 1.3.4公司党总支、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所讨论和决定的问题,要符合上级决定精神,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1.3.5公司党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书

记临时决定召开。 1.3.6党总支、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如书记不能出席,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1.3.7召开党总支、支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举行,表决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决议才能生效。成员除因病和其他特殊原因,向书记或副书记请假外,都要按时出席会议。 1.3.8总支部召开会议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但要控制列席人数。一般情况下,不是本级(总支、支部)成员的下属企业负责人可以列席。具体列席人员由书记办公会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列席人员要在有关议题结束后自行退席。 1.3.9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提前一至两天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通知总支、支部各成员以及列席人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发言。 1.3.10讨论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具体实施意见,研究和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1.3.11研究、讨论制定公司经济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等重要方案、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点项目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资金运用、企业管理等问题,并作出相应决策。 1.3.12研究、讨论和决策本企业党的建设、工会、妇联、共青团、民兵、对台统战、计划生育等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3.13研究并讨论公司内部的工资分配、奖金发放、职工住房、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并做出相应决策。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保证党支部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之高效、有序的开展,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 (一)讨论研究、审定决策: 1、研究审定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以及指示,决定贯彻意见。 2、讨论审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3、研究确定支委民主生活会主要议题,讨论确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4、讨论审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重点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 5、讨论审定对党员及党员干部的奖惩意见。 6、研究审定后备干部名单、团队中层干部人。 7、研究与党政工都比较密切的有关问题,协调党政工及各方面之间的关系。 8、研究上级文件及领导机关规定的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和其他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

(二)讨论、审议,保证监督 1、讨论审议我站的发展方向、长远规划、学年度计划和总结。 2、讨论审议我站的重要人事安排。 3、讨论审议我站重要的经费收入和支出以及关系到政策性问题的非正常性开支。 4、讨论、审议其他涉及广大职工重大利益的问题。 5、讨论审议重要的规章制度。 6、讨论审议提交支委会研究的有关问题。 三:议事召开: 1、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书记拟定。支部委员需提交支委会研究的事项,应提前向支部书记提出。会议内容如有重大问题时,会议召开之前,支部书记应将会议主要内容通知支部成员,便于与会人员做好充分准备。 2、支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支部委员参加方能召开。支部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时,需提前请假。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除有很特殊的情况,支部成员不得缺席。 四、支委会决议与表决形式: (一)凡提交支委会研究的问题,一般都要形成明确的支委会决议;对行政、保证监督职能所讨论审议的问题,也要形成明确的支部意见。 (二)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经过反复讨论。 (三)支委会在决策问题时,要尽量取得一致意见,如经反复讨论确有意见分歧时,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决策的正确性,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重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制定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研究分析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如:管理人员任免、聘任解聘、人事调动等问题。 3、讨论公司各项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及其总体实施方案。如:经营改革措施、基本建设、涉及群众利益的等重大问题,论证决策。 4、其他应由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 二、议题决定和会议的召开 1、提请支部讨论的议题,应在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或由书记会同分管领导一起进行小范围酝酿,统一思想然后再作为议题提交支部讨论决定。 2、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随时召开,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3、召开支部会议的时间,议题及有关书面材料一般应提前通知各委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要求,在支部会议上形成决议的议案,要提前拟订好决议草案以供研究参考。 4、召开支部会均应作会议记录。 三、议题和决定 1、讨论问题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态度明朗、观点清晰。 2、支委会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支委会委员半数以上通过,对少数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 3、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支委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个人无权改变支委会集体的决定。 四、决定的执行与反馈 1、支部会议一经形成决议,支委会成员必须坚决执行,有不同意见可保留或向上级党委提出,在贯彻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情况确定不能按决定执行时,应及时在支部会上提出复议,在未改变决定之前,不得有任何与原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2、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由分管领导抓紧落实,并及时向支部报告执行情况。 3、支部会议内容,除经会议决定可以传达外,与会人员均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会议记录本应专门保管,未经书记、副书记批准,任何人不得查看。

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

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 1、制定和贯彻落实各级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 2、本级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3、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调整和任免意见。 5、确定纳新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做出奖惩决定;开展对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党员干部的述职考评、民主评议;研究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6、讨论规模较大数额资金的使用和财产处置。 7、讨论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审定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8、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议事前应协调沟通,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然后确定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做好会议准备。 2、会议通知。要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参会范围要本着扩

大知情权、参与权的原则,尽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 3、会议讨论。议事会议由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表明态度。主持人科学集中讨论意见,提请会议表决。未到会参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的形式在会上表达。 4、会议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5、作出决策。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场宣布决策议题通过或者否决。 6、会议记录。做好会议记录。 7、议事公开。凡提交议事的各类议题(不含需要保密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党务公开栏、文件等形式对党员群众公开。 三、议事纪律 1、参加议事会人员原则上为基层党组织的(总支、支部)委员。 2、议事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紧急事项需及时研究的,可随时召开。 3、议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总支、支部)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对重大事件做出处理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总支、支部)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4、参加议事会的参会和列席人员在讨论涉及本人及其家属的任免、调整、奖励等问题时应回避。

中小学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中小学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

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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