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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S-重金属元素标准

3600S-重金属元素标准
3600S-重金属元素标准

重金属元素—3600 S版

——美泰质量安全操作程序

1、范围

1.1涵盖的产品和零件

●所有产品的可接触部分,包括促销品和保留在产品上的包装材料。

●包含在可触及部件里的不可触及零件。

●所有产品的不易触及零件(仅适用于总镉要求)。

1.2豁免

1.2.1儿童饰品——依据QSOP 0006-3604,儿童饰品中的重金属含量标准进行测试。

1.2.2儿童服装——依据QSOP 0006-3606,儿童服装中的重金属含量标准进行测试。取消

1.2.3儿童化妆品——依据QSOP 0006-3607,儿童化妆品中的重金属含量标准进行测试。

1.2.4电气和电子产品中的不可触及部件——依据QSOP 0006-3602,RoHS标准进行测试。

1.2.5在QSOP 0006-3602,RoHS标准附录A中列出的零件,免于§2.1、§2.4-§2.7中

注明的“仅针对电气和电子产品中的可触及部件的附加要求”。

1.2.6如果样品材料<10毫克,则采用溶出法1。

1.2.7在装配、使用和可预见的滥用过程中,在任何点上都不能触及到的零件。但是包

含在可触及部件里的不可触及零件不适用于本豁免条款。由成人装配的产品应在

装配完成后进行评估。

1.2.8针对成人的促销品。

1.3定义(每章中斜体和加粗的词在此给予定义)

可触及:用探测仪插入QSOP 0006-3010,可触及性标准规定的深度,那些可被探测仪前端触及的产品的任何区域。

工艺材料:生产者销售或赠送的,或重新包装用于创作视觉或图画艺术作品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阶段使用的物品,如蜡笔、粘土/模型化合物、胶水(液体和粘胶)、油漆(指甲油,水彩,液体油漆),彩笔和类似的液体媒介,彩色铅笔、粉笔、圆珠笔和铅笔。

复合样品:由一种以上的材料或颜色组成的样品,如:油漆(红,黄,蓝),真空氧化涂层(银色和金色)。如果是不能分离的颜色或材料(如薄膜,玩偶眼睛等)一起进行测试,则不能认为它们是复合样品。

首饰:戴在头上或身体上的装饰物品,包括戒指,项链,手镯等,这个定义也适用于组成首饰的配套元件。

油漆:消费者所使用的固体或液体物品。

促销品:提供给消费者以推销产品或品牌的物品,这些物品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包含在产品里或和产品附属在一起,如小册子、目录册、书签、增长图表以及海报。在某些情形下,促销品可能是包装好的用于赠送的一个实际产品。

基材:物品的底材,不管它是否有表面涂层。

适合性:玩具对于某一特定阶段年龄儿童的适合性。参考数据见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编撰的“儿童年龄与玩具特性的指导准则”。该准则描述了从出生到14 岁的儿童的心理、生理和运动技能的发展状况。更多有关小部件适合性的参考资料见美国法规16 CFR 1501.2 和1501.3。

表面涂层:基材上所涂的如油漆或其它的类似材料,干了后会形成固体的薄膜,在不损伤基底的前提下,可用锋利的刀片或诸如丙酮、乙醇的化学溶剂除去它,工厂通常用它们涂在产品上。

备注:标签不应当作是表面涂层,因为其不符合16 CFR 1303中关于表面涂层的定义。

标签可能含有表面涂层,这些涂层应该按照§2.4 表面涂层的标准进行测试,标签的基材应依据合适的章节来进行测试(如PVC标签按照§2.7的标准测试)。如果标签的表面涂层是用永久密封的方式制作而使其不可触及,如叠片结构,那么该涂层再也不能认为是表面涂层了,应该将标签当作基材来测试。

1.4目的

评估产品是否符合世界范围的关于重金属元素含量的安全标准。

2、性能要求

以下要求是在进行所有可适用的使用和滥用测试前后进行评估的,参见附录1,重金属元素测试流程表。

销往巴西的时尚玩具不应按照§2.1的标准测试,应该按照其它合适的章节进行测试。

2.2 所有其它产品

测定。

③40ppm的限值适用于可能会放到嘴里的儿童护理产品,如橡皮奶头、婴儿奶瓶、出牙嚼

器、杯子和用具等。100ppm的限值适用于包括玩具的所有其它产品。

④成人收藏的产品豁免本要求,巴西的时尚玩具不具有豁免资格。

⑤不受本要求限制的产品和物料请参见附录4。

⑥玻璃珠豁免总镉测试,但仍适用溶出法测试。

器、杯子和用具等。100ppm的限值适用于包括玩具的所有其它产品。

⑧不受本要求限制的产品和物料请参见附录4。

3、测试方法

3.1 测试环境(不适用)

3.2 设备

使用程序§3.4里指定的设备。

3.3 一般测试要求

3.3.1 所有可触及的物料都要做测试,如表面涂层、基材、底材等。

3.3.2 如果可行,样品要按照成品上的状态进行测试,如油漆要在干了后测试。

3.3.3 已喷涂的样品表面,既要测试它的表面涂层,还要测试将表面涂层去除后的基材。

3.3.4如果不能从物理上进行分离,那么颜色或原料就会混合在一起(如重叠涂刷的油

漆的颜色,标签上的黏合剂),这不能认为是复合测试。例如,基材上不能分开的

胶水和黏合剂(如纸标签上的黏合剂)应与基材一起测试。

3.3.5 溶出法1和2不允许做复合测试。复合测试不适用于依据§3.

4.1用来满足溶出

法1和2限值的总含量测试法测试。

3.3.6 EN71-3/ISO 8124-3里的分析校正因素应适用于溶出法1的结果,而不适用于总

含量测试和溶出法2的结果。

3.3.7复合测试,如果许可的话,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可能使用的样品数不超过3个。

●每个样品应用相同的重量。

●使用具有相似特性的类似材料做复合测试。

●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确保在复合测试中一个失败的结果不会被另一个样品的

结果的所掩盖。计算单个样品分析物的浓度的可能最大值的方法,在CPSC测试

方法CPSC-CH-E1003-09和美泰GLOP 0006-7406,对重金属分析的总含量里有详

细的描述。

3.3.8 测试频率依据以下标准:

GQMP 0006-2112,表面涂层里的重金属控制,针对美泰和美泰OEM工厂。

GQMP 0006-2113,表面涂层里的重金属控制,针对特殊供应商。

GQMP 0006-2118,基材里的重金属控制,针对美泰自己拥有和运营的工厂。

GQMP 0006-2119,基材里的重金属控制,针对美泰OEM工厂和特殊的供应商。

3.4 程序

3.4.1如果可以证明所采取的总含量测试和分析方法可以精确地测试所有对象的分析物

(As,Ba,Cd,Cr,Hg,Pb,Sb和Se),则实验室可以使用总含量测试的结果来

满足溶出法1和2的要求。

3.4.1.1 对于As, Cd, Cr, Hg, Pb, Sb和Se,如果总元素测试结果小于等于总含量

限值和溶出限值,则不要求做溶出法1和2测试。对于Ba,总含量的测试结

果必须小于等于溶出法1或2限值的50%。如果结果大于限值的50%,那么必

须要做相关的溶出法测试(如:若结果大于溶出法1要求的50%,则必须要

做溶出法1测试)。

3.4.1.2 如果总含量测试结果大于总含量限值,材料是不合格的(材料就超标了),不

用做进一步测试。参见附录2。

3.4.1.3 对于表面涂层,如果不能从12个样品中取得足够的样品量来进行测试,则遵

照附录3的要求处理。

3.4.2 美泰内部实验室

美泰内部实验室必须遵循相关的GLOP(全球实验室操作程序)

3.4.2.1 总含量测试

●在外部实验室测试玻璃和陶瓷。

●其它材料按照GLOP 0006-7406,重金属元素分析的总含量测试法进行测试。

●对于表面涂层,如果不能从12个样品中选出足够的样品来进行测试,则

遵照附录3的要求。

3.4.2.2 溶出法1

●按照GLOP 0006-7408,重金属元素分析的溶出提取法进行测试。

●如果一个样品里提取的样品量少于10毫克,则不用做分析。

3.4.2.3 溶出法2

●按照GLOP 0006-7408,重金属元素分析的溶出提取法进行测试。

●如果不能从12个样品中取得足够的样品量来进行测试,则遵照附录3的要求

处理。

3.4.3 外部实验室

3.4.3.1 总含量测试方法

3.4.3.1.1 六价铬的总含量—Cr VI

使用下列方法中合适的一种:

●ISO 3613,锌、镉、铝—锌合金,锌—铝合金上铬酸盐转化膜—测试方法或

等同的测试方法。

●EPA测试方法3060,六价铬的碱性消解方法或等同的测试方法。

这些提取和分析方法的变更方法,以及/或使用另外的替代方法,如果实验室的专

家认为其是等同的或更好的测试方法,那么也是可以接受的。

3.4.3.1.2 其它所有元素的总含量

3.4.3.1.2.1 使用下列消解方法中合适的一种:

●AOAC官方方法974.02,涂料中的铅含量。

●EPA方法3051A,沉积物、淤泥、土壤和油的微波辅助消解法。

EPA方法3052,硅酸和有机物基材的微波辅助酸消解法。

这些提取和分析方法的变更方法,以及/或使用另外的替代方法,如果实

验室的专家认为其是等同的或更好的测试方法,那么也是可以接受的。

3.4.3.1.2.2基于所使用的仪器(AA 或ICP)及所测试元素的含量,采用合适的

方法分析消解溶液。

3.4.3.1.3 如果不能从12个样品中取得足够的样品量来进行测试,则遵照附录3的

要求处理。

3.4.3.2 溶出法1

3.4.3.2.1 依据最新版本的ASTM F963来测试和评估表面涂层材料。

3.4.3.2.2 依据最新版本的EN 71-3来测试和评估非表面涂层材料。

3.4.3.2.3 使用原子吸收光谱仪(AA)或电感偶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分析

溶液中重金属元素的含量。

3.4.3.3 溶出法2

3.4.3.3.1 依据最新版的加拿大卫生局的实验室政策和程序第5卷,B部分,测试

方法“C03-1,表面涂层里可滤取的镉、钡、锑、硒和砷的测定方法”来

测试和评估的可溶性镉、钡、锑、硒和砷。

3.4.3.3.2 如果不能从12个样品中取得足够的样品量来进行测试,则遵照附录3的

要求处理。

4、历史记录

4.1 意义

产品符合性通过测试和遵约体制来确保,以降低成品中含有过量重金属元素的风险。

总铅测试依据CFR 1303和促进消费品安全法案(2008),没有规定测试方法。

溶出法1是依据ASTM F963, EN 71-3, ISO 8124,墨西哥的NOM’s,和印度的IS 9873-3。

溶出法2是依据加拿大危害产品法案(Hazardous Products Act-HPA),HPA规定测试样品品必须于20℃下在5%的盐酸中震荡10分钟,详细的方法由加拿大卫生局(C03-1,表面涂层里可滤取的镉、钡、锑、硒和砷的测定方法)提供。

总镉的测试要求基于欧盟规章REACH NO1907/2006,和丹麦禁止进口、销售和制造含镉产品的法令(BEK nr 858 of 05 Sept 2009)。

总汞的测试要求也来自加拿大危害产品法案,HPA不允许在表面涂层材料故意添加汞,当汞测试结果≤10 mg/kg时,则可以认为没有汞被导入。HPA没有规定测试方法。

4.3 以下文件包含与本程序相关的要求

●16 CFR 1303

●EN 71-3,包括修订案A1:2000

●ASTM F963-03

●加利福尼亚州第 65 号提案

●加拿大危险性产品法案及加拿大儿童产品的铅含量健康指导原则

●ISO 8124-3, 1997

●墨西哥的NOM’S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某些工艺材料铅含量的政策

●AOAC 官方分析方法, 25章第16 节, 1995年,标准方法974.02

●加拿大卫生局 Book 5,实验室政策和程序,B部分,测试方法,“C-07测试油漆和涂

层中的汞含量”和“C03-1,表面涂层里可滤取的镉、钡、锑、硒和砷的测定方法”。

●官方指令2002/95/EC——有害物质限制法令(R.o.H.s)

●儿童产品的指导准则——沃尔玛(1/29/2008)

●华盛顿州议会法案2647

●EPA方法3051A,沉积物、淤泥、土壤和油的微波辅助消解法

●EPA方法3052,硅酸和有机物基材的微波辅助酸消解法

●促进消费品安全法案(2008)

●EN71-7:2002

●伊里诺斯州公共法案 095-1019

●欧盟规章(EC)NO1907/2006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某些化学品(REACH)

●丹麦禁止进口、销售和制造含镉产品的法令(BEK nr 858 of 05 Sept 2009)

附录1(Addendum/Appendix)重金属元素测试流程表

附录2 总含量测试结果满足溶出法的要求

附录3 表面涂层里重金属元素样品要求

备注:

●适用于成品测试(参考GQMP 0006-2112 and 0006-2113)

●12个样品的限制适用于最初的总量测试,如果结果显示需要做溶出法1和/或溶出法2

测试,应使用另外的样品来做测试(溶出法1用1个样品,溶出法2最多用12个样品)。

若3种测试都要做,最多要使用25个样品:总量测试用12个,溶出法1用1个,溶出法2用12个。如果做溶出法1或溶出法2的测试,则不应该使用复合测试。

●任何一家为美泰制造销给批发商或零售商的成品的工厂都是美泰的供应商,也称为美

泰的OEM,这里有2种供应商分类:

●主要供应商:已证明有相应的制造能力,能够生产美泰可接受的成品、满足美泰需

求的制造商,能大批量生产美泰产品。

●特殊供应商:能满足美泰特定产品的需求,生产的产品是小批量的且不常生产。

附录4 豁免基材总铅含量的物品(2.5和2.6节的脚注)

金属是可触及电子零件(如USB电缆的插头,AC交流整流器的管脚)的主要组成部分,除非它包含在一个细小部件里。豁免必须基于含铅零件的使用和在这些零件里使用铅的功能性要求,例如,AC交流整流器管脚的功能是用来导电的,铅是管脚里铜合金的必要组成部分。

外科用不锈钢

贵金属

金(至少10K)

标准纯银(至少92.5%)

以下材料,没有处理或不掺杂更多的材料或化学物质,也没有经过可能会导入铅的任何程序。贵重宝石

钻石

红宝石

蓝宝石

绿宝石

某些次宝石的矿物质或材料不是基于铅或含铅混合物,实际上与基于铅或含铅混合物的矿物质也没有任何关联(如文石、乳砷铅铜矿、银铜氯铅矿、白铅矿、赤铅矿、青铅矿、砷铅石、角铅矿、钒铅矿、钼铅矿)

●天然或人工珍珠

●木头

●天然纤维,包括棉花、丝绸、羊毛、大麻、亚麻和亚麻布

●其它天然材料包括珊瑚、琥珀、羽毛、毛皮和未加工皮革

*以上物品的基材仅豁免总铅要求,但仍需要遵从其它要求。

专用小麦粉国家标准

专用小麦粉行业标准(GB-93) 2003-11-03 14:16:04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3年3月23日发布,1993-10-01实施 [前言] 为了节省篇幅,这是10个专用面粉标准的综合,下述标准是小麦专用粉都必须达到的,所以在此一并列出。 ∴含沙量≤%0.02 ∴磁性金属≤0.003g/kg ∴气味:无异味 ∴卫生指标:符合GB2715的规定 [目录] 面包用小麦粉 饺子用小麦粉 发酵饼干用小麦粉 蛋糕用小麦粉 自发小麦粉 面条用小麦粉 馒头用小麦粉 酥性饼干小麦粉 糕点用小麦粉 小麦胚(胚片、胚粉)

[面包粉SB/T 10136—93]项目精制级普通级 水分≤14.5% 灰份(以干基计)≤0.60%≤0.75%粗细度CB30号筛通过率全通CB36号筛留存≤15.0 湿面筋≥33%≥30% 粉质曲线稳定时间≥10≥7 降落数值250—350s [面条粉SB/T 10137—93]项目精制级普通级 水分≤14.5% 灰份(以干基计)≤0.55%≤0.70%粗细度CB30号筛通过率全通CB36号筛留存≤10.0% 湿面筋≥28%≥26% 粉质曲线稳定时间≥4.0≥3.0降落数值≥200s [饺子粉SB/T 10138—93]项目精制级普通级 水分≤14.5%

灰份(以干基计)≤0.55%≤0.70% 粗细度CB30号筛通过率全通CB36号筛留存≤10.0% 湿面筋28—32% 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5 降落数值≥200s [馒头粉SB/T 10139—93] 项目精制级普通级 水分≤14.5% 灰份(以干基计)≤0.55%≤0.70% 粗细度全通CB36号筛 湿面筋≥25—30% 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 降落数值≥250s [发酵饼干粉SB/T 10140—93]项目精制级普通级 水分≤14.0% 灰份(以干基计)≤0.55%≤0.70% 粗细度CB30号筛通过率全通CB36号筛留存≤10.0% 湿面筋24—3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代替GB3548-83、GB4276-84、 GB4277-84、GB4282-84、 GB4286-84、GB4911-85、 GB4912-85、GB4913-85、| GB4916-85、GB4917-85、 GBJ4-73各标准中的废气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批准1997-01-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2121系列八大可溶性重金属测试报告

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RLSZD00090564C 申请单位: 地 址: 长兴化学工业(广东)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南水镇大浪湾工业园 第1页 共4页
样品信息: 样品名称 样品描述 样品型号 材质 样品接收日期 样品检测日期 检测要求
:2121系列 :透明液体 :2121系列 :不饱和聚酯树脂 :2011.05.14 :2011.05.14-2011.05.21 :1.根据客户要求,测定所提交样品中的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 量。 2.EN 71-3:1994+A1:2000+AC:2002 -特定元素的迁移
检测依据: 请参见下页。 检测结果: 请参见下页。
主 签
检: 发: 技术经理

核: 2011.05.21 No. 29351260
签发日期:

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RLSZD00090564C 检测依据:
测试项目 多溴联苯(PBBs) 多溴二苯醚(PBDEs) 测试方法 IEC 62321:2008 Ed.1 Annex A IEC 62321:2008 Ed.1 Annex A
第2页 共4页
测试仪器 GC-MS GC-MS 方法检测限 5 mg/kg 5 mg/kg
检测结果: 测试项目 多溴联苯(PBBs) 一溴联苯 二溴联苯 三溴联苯 四溴联苯 五溴联苯 六溴联苯 七溴联苯 八溴联苯 九溴联苯 十溴联苯 多溴二苯醚(PBDEs) 一溴二苯醚 二溴二苯醚 三溴二苯醚 四溴二苯醚 五溴二苯醚 六溴二苯醚 七溴二苯醚 八溴二苯醚 九溴二苯醚 十溴二苯醚 注释: -N.D. = 未检出 (小于方法检测限) -mg/kg = ppm = 百万分之几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含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小麦粉GB 1355-86 Wheat fiour 代替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麦粉 GB 1355-86 Wheat fiour 代替 GB 1355-78 ───────────────────────────────────────本标准适用于加工、销售、调拨、贮存和出口的商品小麦粉。 1 质量标准 1.1 小麦粉按加工精度分等。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见下表。 ──┬────┬───┬────┬───┬───┬───┬───┬────┬── ││灰分,%│粗细度│面筋质│含砂量│磁性│水分│脂肪酸值│气味 等级│加工精度│(以干││%(以湿││金属物││(以湿│││物计) │% │重计) │ % │ g/kg │ % │基计) │口味 ──┼────┼───┼────┼───┼───┼───┼───┼────┼── │按实物标││全部通过││││││ 特级│准样品对││CB36号筛││││││一等│照检验粉│≤0.70│,留存在│≥│≤│≤│13.5 │≤ 80 │正常│色麸星││CB42号筛│ 26.0 │ 0.02 │0.003 │±0.5 │││││的不超过│││││││││10.0% ││││││──┼────┼───┼────┼───┼───┼───┼───┼────┼── │按实物标││全部通过││││││ 特级│准样品对││CB30号筛││││││二等│照检验粉│≤0.85│,留存在│≥│≤│≤│13.5 │≤ 80 │正常│色麸星││CB36号筛│ 25.0 │ 0.02 │0.003 │±0.5 │││││的不超过│││││││││10.0% ││││││──┼────┼───┼────┼───┼───┼───┼───┼────┼── │按实物标││全部通过││││││ 标准│准样品对││CQ20号筛││││││粉│照检验粉│≤1.10│,留存在│≥│≤│≤│13.5 │≤ 80 │正常│色麸星││CB36号筛│ 24.0 │ 0.02 │0.003 │±0.5 │││││的不超过│││││││││20.0% ││││││──┼────┼───┼────┼───┼───┼───┼───┼────┼── │按实物标││全部通过││││││ 普通│准样品对││CQ20号筛││││││

小麦粉国家标准word版

小麦粉国家标准(2006-11-08) 2006年11月08日 《小麦粉》 (国家标准讨论稿)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1355—1986《小麦粉》、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GB/T 8608—1988《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LS/T3201~3208-1993的修订与合并。 本标准与GB 1355—1986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本标准的结构、编写规则及规范性技术要素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修改; 根据小麦粉的加工工艺和用途,对其进行了分类和定等。 新增内容: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表示面筋质量的指标─面筋指数; 增加了检验规则、判定规则。 增加了对标志、标签的要求。 本标准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标准 Codexstan 152—1985《小麦粉》(修订版1—1995)和欧盟关于添加剂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添加剂限制条目,修改了小麦粉脂肪酸值指标。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355-1978、GB 1355-1986。 小麦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麦粉的质量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类小麦为原料加工的小麦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GB/T 5504 粮食、油料检验小麦粉加工精度检验法 GB/T 5505 粮食、油料检验灰分测定法 GB/T 5506 粮食、油料检验面筋测定法 GB/T 5507 粮食、油料检验粉类粗细度测定法 GB/T 5508 粮食、油料检验粉类含砂量测定法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ROHS HF 基础知识讲解

一、RoHS的基础知识 1.RoHS定义 RoHS指令:欧盟(2002/95/EC)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 :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the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欧盟从2019.7.22开始正式执行新RoHS指令(EU)2015/863! RoHS 中对10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镉(Cd):<100 ppm 铅(Pb):<1000 ppm 汞(Hg):<1000 ppm 六价铬(Cr6+):<1000 ppm 多溴联苯(PBBs):<1000 ppm 多溴联苯醚(PBDEs):<1000 ppm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ibutyl phthalate(DBP):<1000 ppm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utyl benzyl phthalate(BBP):<1000 ppm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Bis(2-ethylhexyl)phthalate(DEHP):<1000 ppm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isobutyl Phthalates(DIBP):<1000 ppm 目前实验机构能检测到的极限值前四项为2PPM,后两项为5PPM; 镉(Cd) 镉的应用领域: 塑料制品的色母塑料制品稳定剂镉电镀层油漆以及釉类涂层电池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光敏感器焊接铅(Pb) 铅的应用范围: 电池:一般电池、蓄电池、太阳能电池;颜料:涂料、油漆、色母、色粉等;其他:PVC稳定剂、玻璃、陶瓷、阻燃剂含有,电镀部件等。 汞(Hg) 汞的应用范围:荧光灯管,高强度放电(HID)灯管;涂料或颜料液晶背光开关,继电器连接材料抗腐蚀处理电池 六价铬(Cr6+)六价铬的应用范围:金属表层金属电镀的塑料印刷和打印用的油墨、墨水塑料表面涂层的色母防锈液皮革媒染剂 溴化阻燃剂-PBB&PBDE 溴化阻燃剂应用范围: 印刷线路板塑料、树脂以及涂层中的阻燃剂电线电览等。 2.ROHS发展历程 ROHS 1.0(2002/95/EC)测试6项: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2013年1月3日废止 ROHS 2.0(2011/65/EU)之前6项为必测,HBCCD、DEHP、DBP、BBP此四项为候选物质(根据客户的需求可选择测试,欧盟不强制要求,在官方层面即便超标也不影响销售),该项测试于2019年7月22日终止。 ROHS 3.0即ROHS 2.0升级版((EU)2015/863) 10项必测,此指令为2011/65/EU的修订指令,它必须配合原指令一起使用。该指令于2016年6月4日公布,指令的主要内容是将2011/65/EU中的候选物质删掉后新增了四种必须测试的物质(DEHP、DBP、BBP、DIBP),并增大了电子电器的范围(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该指令于2019年7月22日实施(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于2021年7月22实施,即在2021年7月22日前这两类设备不需要符合RoHS指令,2021年7月22日后需满足10项)。 10项必测: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DEHP、DBP、BBP、DIBP 3.第三方测试报告的查看重点 ND:Not Detected(定量分析)现有检测设备都不能检测出该物质 Negative(定性分析)否定的 测试常用分析方法简介 ICP: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s Spectrometry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分光分析法. ICP 是为了分析实验标本中的重金属而使用的原子放出分光分析法(Atomic emission Spectro metry)。以氩气而产生的等离子体(Plasma)燃料加入实验标本变成气体状态,而变成气体状态的原子移到地面时测定所放出的光线以及发光强度,来分析元素的定性和定量。根据在试验前阶段使用的酸的种类不同,也有可能发生误差,因此应正确选择符合每个试验标本的试验前方法来进行试验。 测试常用分析方法简介 XRF (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 X 射线荧光分析法,属于简单分析方法) XRF 为非破坏性分析方法。它能够迅速地做出分析还能分析无机物的多重成份分析(Multiple Element analysis )。机器动作原理是在实验标本上放射很强的电压(50kV)或者放射线,而从检测器里检测出所产生的重金属固有的波长,并测出元素的定性和定量。其优点是测验时间非常短,但也有分析误差较大的缺点,因此建议只使用于监测上。

八大重金属溶出量测试与限值标准

八大重金屬溶出量測試与限值标准(EN-71标准美国ASTM F963标准)EN-71标准: 玩具EN71-3八大重金属检测ASTMF963测试 EN71-3标准规定了玩具中八种可溶性金属(Cd、Pb、Hg、Cr、Ba、Se、As、Sb)的溶出量限制。 Sb (锑)( < 60 ppm ) As (砷)(< 25 ppm) Ba (钡)(< 1000 ppm) Cd (镉)(< 75 ppm) Cr (铬)(< 60 ppm) Pb (铅)(< 90 ppm) Hg (汞)(< 60 ppm) Se (硒)(< 500 ppm) xxASTMF963标准 总铅含量:600 Sb (锑)( < 60 ppm ) As (砷)(< 25 ppm) Ba (钡)(< 1000 ppm) Cd (镉)(< 75 ppm) Cr (铬)(< 60 ppm) Pb (铅)(< 90 ppm)

Hg (汞)(< 60 ppm) Se (硒)(< 500 ppm) EN-71标准美国ASTM F963标准八大重金屬溶出量測試与限值标准 欧美玩具标准检测,玩具测试,EN71标准测试八大金属玩具检测与测试,提供EN-71标准检测美国ASTM F963八大重金屬測試与限值, 表1玩具材料中转移元素的最高可溶含量单位: ppm(mg/kg) 元素铅(Pb)砷(As)锑(Sb)钡(Ba)镉(Cb)铬(Cr)汞(Hg)硒(Se) 含量90 25 60 1000 75 60 60 500 1.欧盟ROHS标准项目检测 (Cd)镉(Pb)铅(Hg)汞(Cr6+)六价铬PBBs&PBDEs (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 2.欧盟玩具EN71标准美国ASTM F963玩具安全标准检测(八大重金属溶出量测试) 4.重金属元素测试 镉以及镉化合物Cd 铅以及铅化合物Pb 汞以及汞化合物Hg六价铬化合物Cr6+及其它金属元素测试 5.有机溴化合物(阻燃剂)测试 四溴双酚-A(TBBP-A),多溴联苯PBBs,多溴联苯醚PBDEs,其他有机溴化合物 6.有机氯化合物测试

EN71标准9项

欧盟EN71标准9项 EN71是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的规范标准。儿童是全社会最关心和爱护的群体,儿童普遍喜爱的玩具市场发展迅猛,同时各类玩具由于个方面质量问题给儿童带来的伤害也时有发生,因此世界各国对本国市场上的玩具的要求正日益变得严格。许多国家都就这些产品建立了自己的安全规章,生产公司必须保证其产品在该地区销售前符合相关标准。制造商必须对因生产缺陷、不良设计或不适当材料的使用而导致的事故负责。由此在欧洲推出玩具EN71认证法令,其意义是通过EN71标准对进入欧洲市场的玩具产品进行技术规范,从而减少或避免玩具对儿童的伤害.宁波捷通认证公司多年专业从事EN71检测服务,协助我国玩具类产品完成技术规范从而让产品顺利通关进入欧洲市场. EN 71 Part 1 1、EN 71 Part 1:2005+A4:2007-physical &mechanical Test 物理和机械性测试 (a)Without Sound module 不发声玩具 (b)With Sound module 发声玩具 (c)Earphone with Sound 耳机发声玩具 (d)7000 Cycles Switch Test for Chest 玩具柜的7000次开关测试 (e)Ride-on Toys 乘骑玩具 (F)Mouth-actuated Toys口动玩具 EN 71 Part 2 2、EN 71 Part 2:1993-flammability Test 易燃性测试 (a)Finished Product 成品 (b)Pile fabric or material 绒毛织物或绒毛材料 EN 71 Part 3 3、EN 71 Part 3:1994-Toxic Elements Test (8 Toxic Elements Results) 有毒金属含量测试(8种有毒金属元素测试结果) EN 71 Part 4 4、EN 71 Part 4:Experimental Set for Chemisty 化学实验玩具 EN 71 Part 5 5、EN 71 Part 5:Chemisty Toys(Sets) Other than Experimental Sets 非实验用化学玩具EN 71 Part 6 6、EN 71 Part 6:Graphical Symbol for Age Warning Labelling EN 71 Part 7 7、EN 71 Part 7 Finger Paints (a)Colorants 着色剂 (b)Preservatives 防腐剂 (c)Binding agents,extenders,humectants and surfactants,ingredient review 结合剂, 添加剂,保湿剂,表面活性剂,成份评估 (d)Limits for the of Transfer certain elements 数种元素的转移量 (e)Limits for primar aromatic amines 主要芬香胺含量 (f)Ethanol 乙醇 (g)pH value 酸碱 (h)Product information & Container 产品信息及包装容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批准1997-01-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 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 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 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2—85 轻金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2.2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规定的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1996-12-06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SVHC 的限值是多少

SVHC 的限值是多少? REACH 法规并没有规定SVHC 的限值。 当SVHC 中任何一项物质存在于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而且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 吨时需要进行通报。若出口量很大(产品中SVHC 任何一项物质含量大于1 吨/年),客户需要将产品中SVHC 含量控制在0.1%(1000 mg/kg)之内才不用通报。 SVHC十五种物质简介REACH指令 15项检测每一项各不能超过100PPM 1. Anthracene 蒽 C14H10 带有淡蓝色荧光的白色片状晶体。不溶于水、难溶于乙醇和乙醚,较易溶于热苯。用于制造蒽醌和染料等。主要用于制造染料中间体蒽醌及单宁,用于蒽醌生产,也用作杀虫剂、杀菌剂、汽油阻凝剂等。高纯蒽用于制取单晶蒽,用在闪烁计数器上。 2. 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44’-二氨基二苯甲烷 C13H14N2 从水中析出者为白色片状或针状结晶,从苯中析出者为片状结晶。微溶于冷水,易溶于乙醇、乙醚和苯。染料原料,生产偶氮染料;硫化剂及硫化促进剂,用于聚氨基甲酸酯橡胶及其他合成橡胶;树脂固化剂,用于环氧树脂,其性能与间苯二胺相似;耐热聚合物及多异氰酸酯的单体;有机合成中间体,生产缓蚀剂、聚酰胺;钨的检测试剂等。在空气中易氧化,颜色变深,本品有毒,对肝脏有毒害作用。 3. Dibutyl-phthalate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 C16H22O4 无色液体。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是塑料、合成橡胶、人造革等的常用增塑剂。也是香料的溶剂和固定剂,又可作卫生害虫驱避剂,但作用比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差。 4. Triethyl arsenate 三乙基砷酸酯 (C2H5)3AsO4 5. Cobalt dichloride 二氯化钴 CoCl2 氯化钴一般用作硅胶干燥剂的吸湿指示剂,硅胶中加一定量的氯化钴,可指示硅胶的吸湿程度。也可用于电镀工业,玻璃和陶瓷的着色剂、油漆催干剂,制造钴催化剂,制造隐显墨水,还可用作饲料添加剂。 CoCl2?6H2O分子量237.93

国家标准小麦粉编制说明

国家标准《小麦粉》编制说明 前言 GB 1355—1986《小麦粉》国家标准自1987年开始实施,至今已近二十年,9个专用小麦粉行业标准(LS/T 3201-1993~LS/T 3209-1993)也已实施十二年之久。这些标准构建了我国小麦粉质量标准的总体框架,为规范小麦粉质量,保证广大消费者的营养与健康,促进面粉加工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小麦粉是我国民众的最大宗食品,同时也是重要的食品原料。“民以食为天”,相比上世纪八十年代人们对小麦粉、大米等“细粮”的渴求,二十年后的今天,小麦粉的消费群体大幅扩大,变成了绝大多数人的主食。人们的注意力转向了安全与营养,原标准已经不适应发生了巨大变化的经济形势、供求关系和消费需求。为了适应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保障小麦粉的食用安全,促进公平竞争,急需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小麦粉》进行修订。 一、任务来源及工作过程 国家标准GB1355-1986《小麦粉》的修订工作,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二○○一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二)》中的项目,项目编号为Q449-2001-001。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与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共同起草了本标准。 2003年4月在北京召开了修订小麦粉国家标准研讨会,小麦粉加工专家、学者,企业代表,部分省市粮食局及粮油检验机构的代表对现行小麦粉国家标准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编制了《小麦粉》国家标准(初稿); 2003年10月召开小型座谈会讨论初稿,集中意见再次修改,形成第二稿。 2004年1月通过互联网、邮寄等形式将第二稿发送给相关人士和生产企业,广泛征求意见。2004年3月汇集各方反馈意见,再次修改形成第三稿; 2004年6月在南京召开审定会后,根据各方意见,将通用小麦粉与专用小麦粉合并为一个小麦粉标准,修改形成第四稿; 2005年3月在北京召开了小麦粉加工专家、学者、企业代表、部分省市粮油检验机构的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修改形成第五稿; 2005年7月在海拉尔召开的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一届四次会议上对第五稿进行了讨论,形成了目前的文本,即报批稿。 二、小麦粉国家标准的编制原则 按照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要求进行编写。 三、确定小麦粉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3.1 关于小麦粉的分类 在修订小麦粉国家标准研讨会上,有的专家提出我国小麦粉标准应参考东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小麦粉分类标准,上述地区的饮食习惯与我国基本相同,其小麦粉分类可供我们借鉴。 本标准按照小麦粉的筋力强度和食品加工适应性能分为三类: 强筋小麦粉——主要作为各类面包的原料和其他要求较强筋力的食品原料。 中筋小麦粉——主要用于各类馒头、面条、面饼、水饺、包子类面食品、油炸类面食品等。 弱筋小麦粉——主要作为蛋糕和饼干的原料。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GB16297-1996 代替GB3548-83、GB4276-84、 GB4277-84、GB4282-84、 GB4286-84、GB4911-85、 GB4912-85、GB4913-85、 GB4916-85、GB4917-85、 GBJ4-73各标准中的废气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6-04-12批准 1997-01-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XRF应对中八大重金属测试

XRF应对中八大重金属测试 一、八大重金属指哪些元素,其限值各有多少? 八大重金属指:铅(Pb)、铬(Cr)、镉(Cd)、汞(Hg)、砷(As)、硒(Se)、锑(Sb)、钡(Ba),在EN71及美国F963中各元素限制为(单位:ppm): 二、八大重金属的测试原理 测试方法原理是可溶性元素在下列条件下从玩具材料上萃取:模拟材料在吞咽后持续与胃酸接触一段时间。由此测定可溶性元素浓度。 三、现有XRF测试玩具中八大重金属方法的缺陷 根据玩具中使用的材料制作标样,然后再用制作的标样作标准曲线用以测试玩具行业中的8项元素。这种方法符合XRF仪器无损分析的特点,方便快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是针对玩具中的八大重金属却有致命缺陷:1、玩具中八大重金属元素指可溶性元素,而XRF测试出来的为总的元素含量。2、八大重金属测试是模拟材料在咽后持续与胃酸接触一段时间,由此测定可溶性元素浓度。而并不折算材料中浓度。因此采用XRF直接测试方法的测试结果理论上会比溶解出来测试方法的测试结果扩大50倍。 四、XRF水溶液测试八大重金属方法优点 1、完全按照玩具标准进行样品前处理,体现了玩具指令测试原理; 2、测试过程无需每次做标准曲线,减少了操作步骤和时间; 3、结合初步快速定性扫描和进一步定量分析两大功能; 4、综合了GB6675-86、EN71、ASTM-F963、C.R.C., c. 931等玩具指令; 5、能同时满足元素总含量测试和可溶性含量测试需求。

五、目前一般检测机构能达到的效果 在混合标样的状态下(样品中各种有害元素并存),As±5ppm,Ba±75ppm,Cd±6ppm,Cr±15ppm,Hg±6ppm,Pb±5ppm,Sb±25ppm,Se±7ppm。

八大重金属

八大重金属 1、铅 铅的代谢 铅入体内之途径: 1.呼吸道:10μm以上不会入呼吸道。 10μm以下较大粒径停滞在上呼吸道,由纤毛排出成痰咳出体外,由口咽部将痰吞入腹部,下呼吸道:35-50%吸收进入血液中。 2.消化道:大多数不吸收由大便排出,5-10%由小肠吸收入门脉循环进入肝脏。 铅在肝脏之代谢途径:a.滞留肝脏 b.由胆汁经胆囊排入肠道再由大便排出 c.经血液循环、储存身体其它组织中 消化倒是孩童铅中毒的主要原因。 3.皮肤:有机铅可直接由皮肤吸收进入血液,以汽油四乙机铅最为严重。Ex:汽车修理业、车床工人常用汽油洗手最易发生。 4.胎盘:铅会通过胎盘转致胎儿,在新生儿血中铅浓度约为母亲血中铅浓度的80~100%。 吸收: 肺部及肠胃道是主要的吸收场所。 无机铅化合物主要在胃肠道或肺部,沉积在肺部的铅大于50%被吸收,而被吸收的铅中有<10%会进入人体。有机铅化合物主要在皮肤。 分布: 1.软组织:半衰期40天 2.血液及具有血液快速交换组织(脑、肾):半衰期35天 3.骨骼:半衰期20年(90%会储存在此部位) 排泄: 由肾脏代谢经尿液排出,少部份由大便、汗液排出,其它由胆汁、肠胃分泌、头发、指甲、唾液。 PS:有机铅化合物的暴露:铅中毒试验最好的侦测指标为尿液中的铅浓度 无机铅的暴露:最好的侦测指标为全血中铅浓度。 铅沉积位置: 骨骼、牙齿:会随钙摄取量与血中酸碱值变动。 Ex:过渡疲劳、发烧会使血液中pH值下降(血液偏酸),导致铅中毒症状明显。摄取钙含量高的食物则铅中毒症状减轻。 影响铅吸收因子: 环境因子:浓度、颗粒大小、溶解度 生物因子:年龄、性别、铁的储存 铅毒理 1.神经毒性 铅会引起周边神经麻痹、运动神经元病变,因在神经细胞内铅或毒性代谢物聚积会引起节段性脱髓鞘(segmental demyelination)导致手脚酸麻、肌肉无力、感觉异常、神经传导速率减低等症状。铅中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完整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I n t e g r a t e d e m i s s i o n s t a n d a r d o f a i r p o l l u t a n t s GB16297-1996 代替GB3548-83、GB4276-84、 GB4277-84、GB4282-84、 GB4286-84、GB4911-85、 GB4912-85、GB4913-85、 GB4916-85、GB4917-85、 GBJ4-73各标准中的废气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6-04-12批准 1997-01-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适用范围

环保替代锡催化剂SICAT-03

高活性替代锡环保催化剂 SICAT-03 1、性状描述 茶黄色透明液体,密度 1.087g/cm3(25℃),粘度3100±100mPa.s(25℃);具特殊 化合物气味,易溶于一般聚氨酯或有机硅原料如聚醚多元醇、有机硅树脂等。 不含八大重金属、有机锡、偶氮、邻苯酸盐等有毒成分,可通过国际有毒金属限制性环保法规。 2、独特性能在催化有机硅材料固化过程中,有机锡催化剂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但有机锡毒 性和对环境的危害近年来逐渐引起重视, 其淘汰和替代工作也列入很多生产厂家的日程,同时市面上也出现了打环保擦边球的所谓 环保有机锡催化剂作为传统有毒有机锡的替代品。但因为锡金属在化学价态上的活泼性 和易变价性,致使所谓的环保有机锡的环保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无法确保其 100%的环 保性,更兼昂贵的价格,导致很多企业无法使用。 SICAT-03 系针对有机硅树脂和聚氨酯各种发泡产品中起凝胶作用的有机锡的淘汰和 取代而开发,具如下特性: 1)有机硅体系: 对缩聚反应催化活性高,可高效快速促进体系固化速度; 不含锡金属,环保性高,满足出口,产品使用范围广。 2)聚氨酯发泡体系: 对异氰酸酯和羟基(-OH)的催化反应具有前期平缓后期加强特点,物料流动期较长,允许有更长的起发时间; 后期更促进凝胶强度的加强。比常用有机铋催化剂活性高 3-6 倍,避免后期因催化活力不足造成的塌泡、暗泡、开裂、自结皮表皮不光亮、出模后发胀变形等情 况出现。 3、应用领域可用于各种有机硅(MS)树脂体 系、聚氨酯泡沫体系, 有机硅树脂体系推荐用于密封胶、绝缘材料等,用于生产建筑密封胶、防水材料、绝缘漆、浸渍漆等。聚氨酯泡沫体系推荐用于模塑泡沫、自结皮、RIM 微孔弹性体等 领域,用于生产童车/残疾人代步车轮胎、汽车保险杠/方向盘、扶手、座椅等等产 品。 4、使用说明 使用时加入有机硅树脂或多元醇(Polyol,P 料)组份,建议生产现场添加;若预混系统料中因配方体系千差万别需使用方自测催化剂之活性适用期, 使用量与配方有关,一般用量为 0.1~0.5% (质量份数)。平常使用时必须保证盛装本产品的容器是干净和干燥的,并保证使用后注意马上封闭罐口,避免敞开放置。 5、规格储存包装规格:25/200kg/桶。储存于干燥阴凉仓库内,避免日光照射和雨淋。不开 封保质期一年,超期后如经检验合格仍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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