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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原则及方法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原则及方法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原则及方法

计量支付的四种原则,包括合同原则、公正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及程序性原则,重点提出了公路工程计量支付不仅是监理工程师的一种监理手段,也是一种涉及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经济利益的关键内容。同时,根据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工程进度付款等项目工程费用,分析了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的方法及计量与支付的流程。

关键词: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原则;方法

1计量支付

计量支付工作是按照业主要求的统一支付报表格式,经过监理工程师检验之后,将检验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填写申报,然后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向业主上报,业主根据审核情况进行批复,批复完成在一定时间内,对施工单位工程款进行支付[1]。在公路建设过程中,项目工程的计量支付是一项重要工作,支撑着公路建设的施工进度。公路工程的计量支付反映了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公路工程计量中,通过计量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参建单位可以全面、准确地掌握各项工程进度,了解支付、变更等情况,掌握中期计量信息,确保公路工程的顺利进行。通过计量和支付,要求承包商严格遵守合同,合理调节施工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规定施工人员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性。同时,计量支付工作促使业主履行义务,向承包商支付各项费用,保障资金运动与物质运动的平衡,确保施工活动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施工合同的作用[2]。在公路工程计量中,

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 建设管理,严格遵照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执行有关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促进工程计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工程计量,就是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确认其质量合格且符合安全、环境要求的工作量。 第三条工程计量不仅是计量已完工程的数量,而且是对已完工程质量的确认及综合评价。工程计量的依据是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监理合同及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四条工程计量是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利用计量手段强化承包人的合同意识,约束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又十分重视承包人的资金流动状态,在合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加快计量工作的进程,缩短支付周期,为承包人资金的正常流动创造条件,以利于保证工程的进度与质量。 第五条工程计量除了包括数量方面的内容外,还包括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工程质量不合格且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计量,承包人将得不到付款,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因此计量与支付也是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安全、环保控制的重要手段。

第六条工程计量的数量控制基础是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即经三方(承包人、监理、总监办)签字确认的《工程0#设计复核台账》,该项工作必须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四个月内完成。如果未按时提供,则按合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计量的数量控制基础)和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工程量(即变更台帐),按实计量,严禁超计。 第二章工程计量的依据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第八条审核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按设计复核台帐(如无设计复核台帐时则按工程量清单)和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数量,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变更设计图纸、现场实际数量,计量尺寸以审核后的施工设计图为准。 第九条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与支付的条款。 第十条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批准的工程索赔费用审批表。 第十二条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三章工程计量的原则 第十三条计量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合格且符合安全及环保要求)是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 第十四条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第十五条计量工程量以图纸尺寸工程量为准,施工中必然发生的“合理超量”应包括在净量的单价内,如路基填方的超宽填筑等,

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

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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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 第100章总则 101节.通则 1.计量 (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 (2)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工伤事故险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以及施]二设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摊人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支付 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支付。如果由发包人统一与保险公司办理上述两项保险,则由发包人 扣回。 3.支付子目 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 101-1 保险费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102节.工程管理

1.计量 (1)第102.08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2)第102.11小节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声、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后以总额计量。 (3)第102.13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若招标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l%计)以固定金额形式计人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第102.13小节所发生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4)工程管理软件按第102.01—4条要求安装运行,工程管理软件费用由发包人估定,以暂估价的形式按总额计人工程总价内。其费用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劳务和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 2.支付 102—1子目在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102—2子同费用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10%。 102—3子目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造价合同部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规范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的申报、审批及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造价合同部管理和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含甲供材料设备)的计量支付。 (三)计量支付办法及计算规则须依据施工合同相关计量支付条款和内容执行。 (四)参与计量支付的人员须遵守“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原则,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合法权益。 (五)造价合同部是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未尽之处,由造价合同部负责解释、处理。 二、术语与定义 (一)工程价款指对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款项。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 (二)工程预付款指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附和要求的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三)工程进度款指依据合同约定并结合本办法规定的计量周

期,对周期内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实体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计量,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为止。 (四)工程结算款指依据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由发包人按审定结算额扣除已支付金额(包含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后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至工程缺陷期满止,具体包含四个阶: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的支付;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后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的支付;缺陷期满时的支付。 三、计量支付的职责 (一)承包商的职责 1、承包商按照合同原则、技术规范、我司批准的施工设计勘察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本《办法》的规定,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按规定每月填报有关表格报表。 2、若监理工程师、我司认为承包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 1、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原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审核、

公路工程工程量计量规则及计量与支付

公路工程 工程量计量规则及计量与支付技术规范中的计量与支付说明详细地对清单工程量的计量原则和支付范围进行了说明,该说明实际上是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支付说明部分,将它作为技术规范的一部分就是要求我们在计量支付工作必须按此执行。这点对计量支付工作来说很重要。 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量计量、计价一直是建设项目业主和承包人关注的焦点问题。由于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定中,工程子目的计算规则比较笼统,附属工程的计量规定也比较模糊,且计量图形和计算公式没有给出,以致在工程项目结算中业主和承包人往往在工程计量上理解有偏差,由此造成建设资金存在不合理支付现象。针对这些问题,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09范本”)、《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云南省地方行业标准,2010年7月1日起执行)(以下简称“云南规范”),结合最新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指南》重点讲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中常见项目的计量与支付说明及相应的计量规则,当然《09范本》与《云南规范》在计量规则中有差别的项目也是我讲述的重点。 第一部分计量方式及计量总原则 一、工程量计量方式 我们知道,公路工程项目工程量计量方式有三种,即监理人独立计量、承包人单独计量和监理人与承包人联合计量。这三种计量方式各有特点,

但无论何种方式,计量都必须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且计量结果需由监理人确认。 1、监理人独立计量 计量工作由监理人单独承担,然后将计量的记录送承包人。此种计量方式可以由监理人完全控制被计量的部位,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肯定不会被计量,也很少出现多计的情况,能够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但其程序复杂,占用了监理人大量的时间。这是因为,承包人如果对监理人的计量有异议,他可按合同条件的要求,在14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这里监理人需对承包人提出的质疑进行复核,并将复议的结果通知承包人,因此,这种方式不仅加大了监理人的工作量,还容易因产生争议而拖延时间。 2、承包人单独计量 计量工作是由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然后将计量的记录及有关资料报监理人核实确认。此种方式可以减轻监理人的工作量,使其有时间进行计量分析的计量管理,但由于是承包人自行计量,往往会出现多计和冒计的现象,有时计量细节和计量方法及计算也有差错,并且一些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也会被计量,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人要对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测量方法及计算规则进行严格审查。 3、监理人与承包人联合计量 计量工作是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承担。在进行计量前,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计量时间与部位,然后由承包人派人同监理人共同计量,计量后双方签字认可。若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计量通知后,不参加或未派人参加计量工作,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第17条的规则,由监理人派出人员单方面进行工程计量后,经监理人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正确的工程计量,可以作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己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合同通用条款第55.l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 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因此,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工作量。、计量范围1 )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3)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2、计量依据(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2)施工设计图及变更(完善)设计图;3)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4)有关计量补充办法(协议)(5)经有关审批机构同意的其他内容。3、计量原则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2)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指挥部将不另行支付;(3)按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4)对新增工程单价套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单价,不再重新编制;(4)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计量;(5)工程的各种实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行计量;(6)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规定。4、计量的一般规定(1)工

程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当因工程变更出现新的项目时,应采用变更工程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或补充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单位。(2)工程计量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同时阅读。)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书面指令)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尺寸,都不予计量与支付。凡技术规范规定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有关支付项中,均不单独计量。4)计量方法除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 第三章计量方法 第四条:工程计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工程中间交工、工程中间计量应按照《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和总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单元划分进行。第五条:单元计量的原则规定、按单元计量者,需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填报《中间计量表》进行计量。如果分项单元施工期较长,为了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可对施工期较长的工程单元进行分次计量,监理工程师和指挥部有权对最终计量部分进行调整。2、分次计量的工程,每次计量须填《分次中间计量表》并附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有关施工情况及质量证明资料。如: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序检查记录等。当分项工程完工最后一次计量时,再填报《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第六条:计量方法(按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释义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释义 一、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就开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它是一种国际通用综合报价的计价模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首先是要对所完成工程的数量进行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因没有规范、统一、明确的计量规则和方法,使公路基本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管理单位的台账数据采集不合理,项目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与工程量清单不对应,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概预算项目不对应,各个项目自拟一套工程量清单,清单细目计量支付内容界定不清、不一致、不完善等,导致实施时各方对工程内容的理解出现偏差,引起合同争议,影响承包合同正常履行。 为解决以上问题,制定统一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对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计量行为,减少工程经济纠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为建立全省的公路工程造价信息和修订全国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提供基础条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本规则的依据和规则的形成 根据交通部标准、规范、定额编制修订计划,原有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将更名为《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计价规范》中增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本《计量规则》是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受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的委

托,根据《公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范》修订工作大纲,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和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组织编制。 制定本规则,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体现公路建设特点,满足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竣工决算计价的需要。为了把这个规则制定好,编写班子认真总结以往项目管理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先后主持召开多次座谈会,充分听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全国造价专家进行评审和帮助修改,经过多次修改在范本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了《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报交通厅审核通过,于 ???年 月 日起施行。 三、计量规则的主要内容 总说明 ?形式:本规则项目号、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采用表格形式,一一对应,直观明了。 ?排列:项目号中项、节、细目按顺序排列,目不连续。若增加项、目、节应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实备案后方可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在节下可按厚度、标号、规格等增列细目或子细目,细目以?、?⑤⑤表示,细目下子细目以 、 ⑤⑤表示。 ?项目的设置:本规则项目基本沿用范本,并考虑近年来公路建设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结构、新材料,在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调查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解析及计量支付

清 单 第100章 总则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工程(工作)内容 组价方案及注意事项(参考使用) 计量与支付 101-1 保险费 1. 计量 (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 (2)承包人 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工伤事故险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以及施工设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支付 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支付。如果由发包人统一与保险公司办理上述两项保险,则由发包人扣回。 -a 按合同条 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 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参考组价方案一: 按100章至700章合计不含工程一 切险与第三方责任险,安全生产费的0.3%~0.45%计 参考组价方案二: 按100章至700章合计不含工程一切险与第三方责任险的0.3%~0.45%计 -b 按合同条 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 总额 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参考组价方案一: 按100万元(国内公路项目一般都采用100万标准)的0.3%计 注意事项;最低投保金额为100万 102-1 竣工文件 总额 1.原始记录 2.施工记录 3.竣工图表 4.变更设计文件 5.施工文件 6.工程结算资料 7.进度照片 8.录像等资料 参考组价方案一: 按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700章合计的0.2%计{({100章至700章合计}-F2)*0.2%} 参考组价方案二: 按公路等级划分取经验值,一般竣工文件为6套每套价格为:农村公路—500~1000元/套;四级公路— 2000元/套;三级公路-3000元/套; 1.计量 (1)第102.08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2)第102.11小节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音、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后以总额计量。 (3)第102.13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招标人公布了投标 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计)

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

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规则 第100章总则 101节.通则 1.计量 (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 (2)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工伤事故险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以及施]二设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摊人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 2.支付 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人签证后支付。如果由发包人统一与保险公司办理上述两项保险,则由发包人 扣回。 3.支付子目

102节.工程管理 1.计量 (1)第102.08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2)第102.11小节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声、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经监理人检查验收后以总额计量。 (3)第102.13小节安全生产费用按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若招标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l%计)以固定金额形式计人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中。第102.13小节所发生的施工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安全设施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人,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4)工程管理软件按第102.01—4条要求安装运行,工程管理软件费用由发包人估定,以暂估价的形式按总额计人工程总价内。其费用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劳务和计算机配置、维护、备份管理及网络构筑等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 2.支付 102—1子目在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102—2子同费用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验收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10%。 102—3子目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工作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工作计量支付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之一,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手段,是控制项目投资支出的关键环节,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手段。公路工程计量是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确认或确定其价值。支付是指根据所确认的工程量按照合同单价通过计量支付报表计算出金额,出具证明提请业主,由业主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工程计量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的控制及工程投资,也直接关系到业主和承包人的经济利益。 一、工程计量支付的原则 1、必须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和工程变更中的内容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支付费用。 在工程计量中,只计量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和工程变更中的内容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对于合同以外的项目例如:承包人为方便施工所采取的施工措施如高边坡路基土石方开挖时增加的施工便道、临时便桥,用于混凝土工程的脚手架、模板、装备、机具、螺栓、垫圈等;承包人超出图纸施工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等将不予计量。

2、计量项目必须是已完工程或正在施工工程的已完工部分,且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已完工程或正在施工工程的已完工部分,如砂浆砌筑工程、混凝土浇筑工程,必须在28d砂浆、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后,且内业质检资料齐全。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中间交验,质量评为优良或合格的工程,方能进行计量。对于资料不齐全或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管承包人以任何理由要求计量,监理工程师可坚决不予计量。 3、计量结果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双方确认。 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计量申请时,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一起测量和计算工程量,并予以确认。 4、计量方法的一致性。 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及范本所规定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进行计量。这些方法和原则既适用于在建工程的中间计量,也适用于工程的竣工计量。 5、支付的及时性。 支付是否及时,从小的方面将直接影响承包人的经济利益,从大的方面将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及社会效益。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量支付时限(除业主另有规定外)根据工程中间计量申报表所核定的工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 计量支付是项目施工管理的关键环节,是业主和承包人经济利益的焦点与核心问题,对加快承包人的资金周转,维护业主的最终利益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建设单位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投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等合同文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特点,现制定工程计量及支付管理办法。如在操作中发现某些条款需修正,请将具体意见书面报监理代表处,代表处签署意见后报业主,修改后的意见将另行下发并做为本办法的修正文件予以执行。本工程所有项目的计量及支付工作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 一、计量管理办法 1.计量工作步骤 1.1工程量清单的复核 承包人进场之后,应根据施工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报业主。以便使业主清楚地知道施工图纸中的工程数量与清单工程数量的差距。 1.2由监理、承包商及业主三方对计量项目预以确定,然后对其施工前的原始地貌的几何尺寸进行现场测量,初步确定清单中或变更项目的“预计工程数量”,做到事前预计。 1.3由监理对承包商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对不同的计量项目数量及单价有一个初步认识,为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计量提供参考依据(中间对照); 1.4工程完工后由监理、承包商及业主三方共同对计量项目进行测

量验收计量(最终验收计量),或由监理与承包商进行现场验收后并报业主审批。对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必须通知监理和业主,并附上照片,否则不予计量。 1.5根据工程交工证书,填写中间计量表; 1.6由中间计量表汇总填报月计量汇总表; 1.7填写合同工程月计量申报表,付款申请; 1.8监理审核签署中间支付证书; 1.9业主审批后进行支付。 2.主要计量依据 2.1所计量的分项工程必须是已完工的,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合格的分项工程。 2.2施工合同协议书 2.3专用合同条款 2.4通用合同条款 2.5技术规范 2.6施工图设计图纸 2.7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2.8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2.9有关索赔时间及其金额审批表 2.10现场测量记录 2.1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12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路桥工程中间计量支付标准表细则

G104国道福鼎互通口至柘荣界 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计 量 支 付 实 施 细 则 G104国道福鼎互通口至柘荣界改建工程建设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006年08月30日

G104国道福鼎互通口至柘荣界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计量支付实施细则 为准确、规范、高效地做好G104国道福鼎互通口至柘荣界改建工程建设项目计量支付工作,规范承包商、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和业主各部门的计量支付工作,根据合同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总则 1.G104国道福鼎互通口至柘荣界改建工程建设项目中间计量、支付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计量项目为承包商本月完成且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的清单项目(包括批准的变更设计)。 2.计量支付月报共分为三册:第一册支付报表、第二册计量报表和第三册附件。当期计量支付的报批工作始于当月25日,下月10日前完成。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报送第二册计量报表和第三册附件,28日报送第一册支付报表。 3.根据核准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工作量,每月按计量的90%支付工程进度款,10%为保留金,保留金限额为合同价的5%;全部工程完工时返还一半保留金给承包人,余下保留金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8天内全部返还给承包人。 4.以102-1竣工文件计价支付作为工程档案保证金,该保证金由业主管理,待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后如数退还。

第二条计量支付表格填写 1.承包商应根据《G104国道福鼎互通口至柘荣界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和《施工合同书》有关工程计量与支付的规定及合同清单格式如实填报已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不得超前计量、计价。 2.计量支付表格均严格按照驻地办提供并经业主审核批准的计量支付表格和本实施细则的表样认真填报,承包人应填写支表1~支表9的报表。监理工程师对每个承包人的计量支付月报进行审查后,按世行要求的格式编制“支付证书”(支表1~支表3)。 3.要求计量支付月报图文清晰,装订整齐,签字(盖章)无遗漏;表中除签名外不允许手写。 4.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的复核、审核人员要认真细致、实事求是。 5.变更申请未批准的工程不得计量。 6.路基土石方、钢筋、钢绞线的工程量保留一位小数、其它项目工程量保留两位小数。 7.承包商下期计量支付报表中“到上期末完成‘数量’及‘金额’”必须是业主上期审定后的“数量”及“金额”。 第三条计量支付报表及装订 计量支付月报分三册装订: 第一册支付报表 封面 支表1 工程进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证书;

计量支付报表填报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灾后重建工程 计量支付报表说明 根据《公路工程监理规范》及广元市灾后重建工程的有关规定,现将计量支付报表表式的填报要求说明如下: 一、报表种类 支表1 工程进度表 支表2 中期支付证书 支表3 清单支付报表 支表4 计日工支付报表 支表5 工程变更一览表 支表5(附表):工程变更一览表 支表8 单价变更一览表 支表13 中间计量表 支表14 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 支表14-1 各章计量支付汇总表 支表14-2 分章计量支付汇总表 二、填表说明及要求 1、支表13 中间计量表 本表是反映本期支付数量的原始计算表,它提供了支付的数量基础。工程数量必须是合格的工程量,由承包人计算,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上报,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计量支付。

所计数量必须通过测量、丈量、检评,所附的各种内外部质量证明附件必须完整齐全。工程数量的计算必须有计算公式,准确无误,反复审核,字迹清晰,并附草图。填表说明如下:“承包单位”:指与业主签定了承建本合同段工程合同协议书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合同协议书上一致。 “监理单位”:XXX灾后重建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 “编号”:格式为“**—**”,前两位数表示报表的期数,后两位数为该中间计量表在本期的顺序号。除支表13以外的其他表式的“编号”只填写本期报表的期数。 “支付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属非设计变更部份,均按合同清单对应编号填写,属于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量在支付项目编号后注明“变”字,并填写对应项目名称。 “起始桩号”:路基土石方、防护工程等线形工程填写起始桩号,桥涵工程填写中心桩号及名称。 “部位”:路基填方的填筑层次,如“90区”第几层,防护工程为计量起始桩号及左右方位,桥涵结构物为具体部位。 “图号”:指该项工程在设计图上的编号,或工程变更的变更令号。 “中间交工证书号”:指已完工的分项工程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办理了中间交工证书的编号,原则上一个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才计量,如果另有规定,工程完成某一部份就可计量的,该栏可暂空缺。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实施细则

计量支付实施细则 1总则 1.01为规范本项目的计量与支付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9)221号)、建(个)元高速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等,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是完全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进行编制的,对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未明确的具体做法进行了规定。 1.03本项目工程的计量、支付工作应遵守本细则。 1.04发包人负责本工程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其具体工作由总监办负责。 1.05本细则的编写,分别按节、小节、条、款、项序列表达。其表示方式示例如下: 2节、3节 2.1小节、 3.1小节 2.1.1条、 3.1.1 3.5.1-1款… 3.5.3-1(1)项… 3.5.3-1(1)-①目 2术语 21词语定义

2.1.1计量:计量是指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或 者说:把一个量同一个作为标准的同类量进行比较的过程叫做计量。用来 作为计量的标准的量叫做计量单位。例如,用米作为计量单位去测定教室 的长和宽的过程就是计量。 2.1.2量数用一个计量单位去计量某一个量,结果得到这个量含有计量单位的若干倍,这个数值就叫做这个量的量数。 21.3直接计量把计量的量同计量单位直接进行比较并且得出结果 的计量方法,叫做直接计量。例如,用米去量教室的长和宽,就是直接计 量 2.1.4间接计量当直接计量是不可能的或者是不方便的情况下,只得采用间接测量的方法。如,用平方米去度量操场的面积是很不方便的,这就需要间接计量。通过计量其他有关的量,再借助于公式进行计算而得到 结果的计量方法叫做间接计量。如测量土地面积就是间接计量。 2.1.5工程计量按照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方法对承包人符合耍求的已完工程的实际数量所进行的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的过程。工程计量是直接计量与有间接计量的综合。如无特别说明,本细则中提到的“计量”均指“工程计量”,简称“计量”。 2.1.6组织安排分散的人或事物使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或整体性。 2.1.7计量的组织安排人员对工程进行计量并使之具有系统性和整 体性。 2.1.8方法关于解决问题的门路、程序或途径、步骤、手段等(方法是解决问题的条件【解决问题就是使问题发生改变,使其达到所需标准】)。 2.1.9方式说话做事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 2.1.10计量方法解决工程量清单中各工程子目以及重量、面积、结构物、土方等的计量问题的规定、程序、要求、手段等统称为计量方法。 这些计量方法又可归结为不同的计量方式。

公路工程计量支付

浅谈工程变更与计量支付管理 【摘要】工程计量支付与变更是贯穿于公路建设工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控制建设投资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就如何严格管理好计量支付及变更工作,才能有效控制建设成本作一探讨。 【关键词】工程变更计量支付管理 工程变更的费用管理体现在计量支付工作中,计量支付以合同及工程变更为依据,二者相辅相成,融入建设项目费用管理之中。由此可见,工程计量支付与变更直接关系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业主方、监理方必须严格管理计量支付与变更工作,才能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那么,该如何严格管理计量支付与工程变更呢? 一、监理工程师该如何管理计量支付与工程变更 1.认真研究合同文件 在进行计量支付时,必须全面理解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合同文件的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中各细目单价所包含的内容一般在合同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技术规范的每项对于工程计量支付都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具体说明了哪些工作内容纳入何项工程细目中,哪些工作内容作为承包商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支付。目前,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计量人员对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研究不透,深入不够的现象,发生错计、重计、漏计等失误,导致控制建设成本过程中形成不利因素。只有在认真研究、领会掌握了合同文件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计量支付的准确合理。 2.工程量是计量支付的主体 《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是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在招标用图纸和规范的基础上估算出来的,且目前工程量清单大多由设计院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很少有第二单位复核,与《施工图设计》工程量相比存在或多或少甚至计算归类错误。这就要求计量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承包商认真审核《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差值,并根据批复后的合同清单工程数量,建立计量支付台帐,作为审核和控制计量支付的基础和依据。 3.有效、齐全的计量资料是计量支付的基础 计量资料是计量支付的依据。在计量支付过程中,计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提交的计量资料(形象进度、验收报告、单价分析、工程变更、签证必须齐全、有效)及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计量要求来确定计量支付,从根本上杜绝不合理计量的可能性。计量监理工程师应要求驻地现场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发生的所有工程施工情况、进度情况及工程量要做好现场记录,并建立相应的监理旁站记录与监理日志,与计量监理工程师相互配合,做到上下一心,内外一体,为控制投资打好坚实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控制变更和现场签证,除认真审核工程图纸并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对每一期计量支付数据进行存档备份,随时掌握了解工程造价支付情况,与现场施工进度是否相符,这对计量支付是否合理、准确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4.变更台账建立及更新 计量包括合同内计量和合同外计量。合同内计量指合同清单工程数量的计量,合同外计量指变更工程的计量。所以除工程计量支付合同台帐外,必须建立变更工程台帐。工程变更在工程建设中属动态化管理,需及时更新。以便控制在台帐工程数量范围内计量支付。在建立变更台帐时经批准下发变更令的项目方可列入台帐,同时输入批准文号、批准日期等内容,方便查验。 5.严格管理中期计量支付工作 (1)依靠多方现场计量把关。计量是按照《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方法对承包商符合要求的已完成实际数量所进行的测量、计算、核查和确认的过程。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来进行

云南省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提高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适用本办法。其他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台账管理、工程计量、价款确定、费用支付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权限负责所属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的行业监管,其具体工作由各级交通运输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实行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计量支付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本办法附件中的表格样式及要求,所采用的计量支付软件应当通过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鉴定。 第二章台账管理 第六条台账是记录和反映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动态情况的量化资料,包括投资台账、合同台账、征地拆迁台账、统供

物资台账、价差调整台账、施工图设计台账、工程变更台账、计量台账、支付台账、计日工台账、废置工程台账、索赔台账等。 合同签约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当及时组织建立台账,并设专人动态管理。 第七条参建单位应当根据项目估算、概算和预算批复文件,征地拆迁协议及相关补偿标准,签约合同文件,经批准的图纸,工程变更令,废置工程核定通知书,计日工通知单,计日工报审表、索赔报审表,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等建立台账。 第八条在图纸批准后3个月内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参建单位建立并审定对应台账。各类台账的建立应当符合本办法附件中的表格样式及要求,台账数据的精度、计量单位等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第九条参建单位应当同步建立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按工程实际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台账数据的连续性、闭合性。 第三章工程计量 第十条参建单位应当按照签约合同文件,经批准的图纸,工程变更令、废置工程核定通知书、计日工通知单及计日工报审表、索赔报审表,参建各方签认确定的台账,质量检验凭证、中间交工证书,以及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的文件等进行工程计量。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成都至南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成都至南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成德南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工作,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内容格式化、执行程序化、操作信息化,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成德南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计量与支付及其监督管理。监理、监理试验、材料供应等其它单位的计量与支付可参照使用。 1.3 计量支付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工作。承包人、监理单位及业主均应设置专职计量支付工程师并为其配备相关硬件、软件设备,从事工程计量支付工作和掌握计量支付情况。计量支付是一项连续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均不能随意更换计量支付人员。 1.4 为加强计量与支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本项目拟同步采用《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计量与支付审查。承包人、监理人等参建单位进场后,由业主组织各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该系统的集中培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计量与支付审查程序办理计量与支付。

第二章计量支付的依据和原则 2.1 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是本项目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施工设计图或变更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工程变更令、经批准的索赔审批表及业主的其它有关文件、指令。 2.2 计量支付必须满足如下基本原则: 2.2.1计量支付必须遵守合同文件的各项规定。 2.2.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 2.2.3实事求是,既不超计,也不漏计,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规定的办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2.2.4 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的工程细目,视其包含在本合同其它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业主将不另行计量支付。 2.2.5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2.6满足计量条件的工程还必须严格按照业主和监理的规定编制完成计量支付报表及附件资料,并逐级签审完毕。 2.3通过计量并不改变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若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与此同时,业主有权扣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款项。 第三章计量支付具体规定 3.1承包人在计量时,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3.1.1计量支付必须及时办理,及时审查,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计量与支付是贯穿于公路建设工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工的重要条件。准确计量是保证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就可得到应得的付款,是承包人履约合同的一种表现。 第二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管理,明确指挥部、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使工程计量规X化、程序化,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完成情况及对本工程建设投资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计量 第三条: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己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合同通用条款第55.l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因此,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工作量。 1、计量X围 (1)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 (3)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 2、计量依据 (1)合同文件、技术规X、工程量清单; (2)施工设计图及变更(完善)设计图; (3)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 (4)有关计量补充办法(协议); (5)经有关审批机构同意的其他内容。 3、计量原则 (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X围、内容、单位计量;

(2)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指挥部将不另行支付; (3)按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4)对新增工程单价套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单价,不再重新编制; (4)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计量; (5)工程的各种实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行计量; (6)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规定。 4、计量的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当因工程变更出现新的项目时,应采用变更工程相应的技术规X规定或补充技术规X中的计量单位。 (2)工程计量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X、施工图纸同时阅读。 (3)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书面指令)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尺寸,都不予计量与支付。凡技术规X规定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有关支付项中,均不单独计量。 (4)计量方法除应符合技术规X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 第四条:工程计量单元 工程质量检验、工程中间交工、工程中间计量应按照《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和总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单元划分进行。 第五条:单元计量的原则规定 l、按单元计量者,需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填报《中间计量表》进行计量。如果分项单元施工期较长,为了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可对施工期较长的工程单元进行分次计量,监理工程师和指挥部有权对最终计量部分进行调整。 2、分次计量的工程,每次计量须填《分次中间计量表》并附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有关施工情况及质量证明资料。如: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序检查记录等。当分项工程完工最后一次计量时,再填报《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 第六条:计量方法(按工程量清单的章目分述)

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的管理

公路工程计量与支付的管理 省公路管理局工程建设处 第一部分计量与支付的基本概述 一、计量的基本概述 二、支付的基本概述 三、计量与支付的原则 四、计量与支付的重要性 第二部分工程计量与支付的管理 第一部分计量与支付的基本概述 一、计量的基本概述 计量是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对承包人符合要求的已完工程 的实际数量所进行的测量、计算、核查、确认的过程。这里的合同文件特指合同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计量的任务是确定实际工程数量。工程量有预估工程量和实际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仅是估算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应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实际工程量只有通过计量才能揭示和确定。 计量必须以净值为准。FIDIC条款第57条明确规定:无论通常和当地的习惯如何,计量必须以净值为准。清单项目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以工程实体的净值计算,材料及半成品采购和损耗、场内二次转

运、常规的检测、试验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项目中,不另行计量。 计量必须准确、真实、合法和及时。 准确指计量结果是正确地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和计量规则而得出的,方法正确、结果准确无误,使得已完的实际工程量得到了正确的确认,没有错计和漏计。 真实指被计量的工程内容真实可靠,没有虚假(换句话说,被计量的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没有重复计量,隐蔽工程数量没有弄虚作假,工程量没有虚假)。 合法指计量按规定的程序合法地进行的。 及时指计量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得无故推迟。 计量的原则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工程计量的范围 1、工程量清单和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工程计量的依据 1、招标文件 2、合同条款(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补充协议书) 3、技术规范 4、合同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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