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大纲>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概述
第一节 中心机制建设
第二节 中心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第三节 中心成员的任务、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中心值班制度
第五节 中心成员考勤考核办法细则
第三章 中心各部门职责和管理制度
第一节 办公室结构、职责与制度
第二节 监察部结构、职责与制度
第三节 文宣部结构、职责与制度
第四节外联部结构、职责与制度
第五节 财会部结构、职责与制度
第四章 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介绍
第一节 勤工助学的基本条件
第二节勤工助学岗位分布
第三节勤工助学报名(招聘)方法
第四节勤工助学(上岗)人员管理规定
第五节 勤工助学工资的发放
第六节勤工助学(上岗)人员考勤考核制度
...:L
..-_。_一
·____一

为适应高校改革需要,维护本校区正常的勤工助学工作秩序,使我院勤工助学工作步入
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市场化,有效地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其自立
精神,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在大学生中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思想:
1.将勤工助学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有效途径。
2.将勤工助学作为帮助大学生(尤其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有效手段。
3.将勤工助学作为培养大学生综合能力的一种重要途径。
第二条:勤工助学是指:只招收本校在籍的学生从事学校规定范围内的智力、体力方而
的工作,并因此获得合理的报酬的一种劳动形式。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以不影响学业为前提。
第三条:本中心将从勤工俭学单位收取部分费用作为中心经费。
第四条:所有勤工助学成员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遵守宪法法规,校规校纪,具有良
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第五条:本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学有余力的在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较困难学
生实际困难,配合学校和其他部门做好其他方而工作.
第六条:本中心可提供的工作岗位包括校内和校外两部分,前者有校方及中心安排具体
工作和人数,并按规定发放工资;校外岗位由外联部联系,并负责招聘和安排工作,发放工
资,
第七条:中心提倡和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依法保护学生以诚实劳动和服务获得
的收入.依照学校和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在校生可通过本中心的招聘活动,中请参加校内外
的勤

工助学岗
位,但是不得私自从事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工作和活动.
第八条:学生应树立劳动观念,虚心向、工、农兵学习。中心提倡学生积极参加公益活
动、生产劳动和假期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条:积极鼓励学生对中心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支持学生参加中心民主管理。
第一卜条:未经中心同意,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以中心名义雇佣同学或组织到校
外谋职或推荐到校外工作,造成任何霞大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民事或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鼓励在校生积极向中心提供各类用人和业务信息,中心将对提供有效信息者
给予一定奖励。中心组织活动将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第十二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勤工助学日常管理工作归口于学生科。在管
理过程中,通过经济杠杆,加强各种考勤考核工作,以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歼展。其主要的
工作内容是:
1.监查:经常了解勤工助学工作的具体内容,掌握勤工助学的整体状况,落实校方的相关
工作。
2.指导:及时对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的项目选择、报酬发放、相关合同的制订与审定做出
正确的指导。
3.劝告:对勤工助学活动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及时予以批评、纠正和引导。
4.警告:对一些大学生从事与其身份不符或危险性的工作和活动,应提出警告,必要是可
向校方和校外机关中令制止。
5.评比和奖惩: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一刚
度或有其他问题的学生,视情节严重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惩罚。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管理
松弛,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管理人员,将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每学期设置“勤
工助学劳动积极分子”“勤工助学优秀管理干部”荣誉称号等奖励予以表彰。
第十三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同学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四条:本总则只适用于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在校学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本中心的一切活动要依中华人民共和园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概述
第一节 机构建设
1.机构全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2.机构性质:隶属于学生科,是校扶贫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完善的经济实体。
3.机构组成:主任、副主任、秘书处、监察部、文宣部、业务拓展部。
4.工作宗旨:一切为学生服务,让困难生优先受益。
5.工作态度:作风严谨,纪律严明,思想创新,服务热诚。
6.发展方向:向一个充满活力生机,享有较

高威望,工作成绩显
著的崭新的校大学生勤工
助学服务中心迈进!
第二节 中心机构组成(表)及其职责表(详见附表)
1.主任:对中心全权负责。统一安排、部署中心工作。
2.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中心管理工作,对主任负贵。协调、部署各部工作。协助主任做
好岗位安排工作,处理中心辅助管理机构的内务工作,监督实行例会制度、值班考核制度。
3.各部部长:协助副主任、主任做好中心工作,积极完成本部任务,协助其他部门更好的
工作,有效地维护中心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1).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学校的各项最大决策和认真履行本
中心和上级领导部门的所有管理条例。
(2).带头学习和认真执行中心的各项工作方针、决议,发扬民主,团结同学,为本部门的全
部工作人员做出表率。
(3).负责安排本部门的全面计划,任务分工。所安排的工作计划必须事先经过中心老师或办
公室主任的同意。
(4).督察本部门全体员工的日常工作,以及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须定期向中心和老师汇报,
认真听取中心办公室及老师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成员传达。
(5).按时值班,准时出席勤工助学例会,会前做到准备完善;会上积极参加讨论、发表意见、
反映情况;认真记录;传达会议精神。
(6).各部门负责人的行为不得违反勤工助学管理条例,有违反者是情节严熏分别给予撤消职
务,勤工助学内部除名处分。
(7).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协调部门成员的关系,调解内部矛盾:培养成员的主人翁精神,增强
部门的凝聚力。
第三节中心成员的任务、权利与义务
1.中心成员的基本任务:
(1)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宣传共产主义、爱国主义、和党的方针政策,
积极帮助同学进步。
(2)遵循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帮助困难学生缓解或解决经济困难,促进学生德、智、体全
面发展,引导其成为社会合格人才。
(3)做社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规范勤工助学活动,扩展学生勤工助学渠道,为在校学
生争取尽可能多的勤工助学机会,维护同学正当利益。
(4)倡导“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课外活动,提高学生综
合素质。
(5)增进学生之问、学生与社会之间的交流,协助学校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中心成员的基本权利:
(1)通过符合本中心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中心的重大事务。
(2)对中心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实行监督。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手留校察看者在校察看期间无

被选举权。
(4)参加本中心下属机构和本中心组织的各种活动
的权利。
(5)申请加入或退出本中心工作干部的权利。
(6)申请加入或退出本中心工作成员的权利。
3.中心成员的基本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学校的各种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祖国的安定团结,促
进祖国和民族统一。
(2)遵守校纪校规和本中心章程,执行中心决议。
(3)积极支持中心工作和参加中心的活动,认真执行有关指示,遵守中心有关规定。
第四节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问:周日至周四晚:7:00-9: 00;例会时间:每周日晚6:30
2.实行值班人员自我签到制。值班负责人须提前到中心办公室,作好准备工作。班后负责办
公室卫生的清洁工作。
3.位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缺席,如因故不能值班时,应
事先找中心其他人员替班,并交上请假条,否则以旷班处理。
4.值班人员须佩带工作证值班,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推行文明用语,热情为他们服务,
尽力为他们解决有关问题,若不能解决,由值班负责人记录在案。
5.值班人员发工资时,应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不准闲聊、游戏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更不
允许带其他闲杂人员到中心办公室。
6.非值班人员应于9:00之前来中心办公室了解并协商值班情况,以便日常工作的开展。
7.中心人员应精诚合作、勤恳工作,以服务学生为宗旨,让中心以一个崭新的面貌迎接来访
者。
第五节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考勤考核办法细则
1.中心各成员值班,工作(监察)时必须佩带工作证,以规范工作行为,屡次不改者,给予
适当处分。
2.中心各成员开会(值班)无故迟到一次,给予批评处分:二次,交榆讨一份,并记旷班一
次处理;三次以上(含三次)不改者,劝其退出中心处分。
3.中心各成员若因故不能(及时)开会,值班及参加中心其它活动,应先请假,且请假必须
经主任或监察部同意后方可。事后交出请假条,待核实,否则记旷会一次处理。请假二次记
旷班一次;旷班三次.劝其退出中心。
4.中心各成员按时开展工作,完成任务。无故旷班(旷会)一次,事后解释清楚,并给予批
评处分;二次,交检讨一份,并给予口头警告;三次,劝其退出中心。
5.紧急会议、工作、活动的考勤考核视具体情况而定。
6.凡总结报告、计划等无故不按时交者,计违纪一次,累计两次警告,三次劝其退出中心。
7.中心各部门负责人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凡是责任到人的,出现问题,首先追究责任人,
视具

体情况,给予适当处分。
8.中心各成员必须听从中心安排与指示,不得损人肥私,敷衍了事,破坏中
心形象。否则,
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处分。
9.若出现工作表现出色、对中心贡献突出者,视具体情况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0.凡被勒令退出中心和自动辞职者,均要写辞职报告书,每学期考试不过累计两门以上(含
两门)者劝其退出。被开除人员无权再次参加勤工助学有关的一切活动。
11.监察部于每月月底公布中心成员的考勤考核情况,并于学期末综合全体成员的表现情况,
对不合格者给予开除处理,对优秀者给予“优秀勤工助学管理干部”称号等荣誉奖励。
12.若出现以上之外的其他情况,会上集体表决,通过后纳入本办法。
第三章 中心各部门职责及管理制度
第一节秘书处
1.结构:文秘、资料员、岗务员.
2.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全校困难生的基本情况,建立特困生档案和勤工助学档案。
(2)负责勤工助学人员的报名记录,接受申请书、辞职信等, 并将其归类存挡。
(3)安排人员上岗,对其进行面试,并开具相关证明给用人单位,发放工作证新上岗人员。
(4)每月核查上岗人员名单,及时更改调动名单,供财会部参考使用。
(5)负责中心内部人员调动、换届等变动的资料存档工作。
(6)负责中心工作计划、总结和分析等制度的制订工作,并对其进行分类存档。
3.介绍勤工助学人员上岗流程
监察都告知有岗位空缺时,由岗务员从勤工助学人员报名资料中找人前来面试,通过后由专
人带其去用人单位见指导老师,老师满意后,再回中心开介绍信。一周后,对其工作进行回
访,表现合格者方才算正式上岗人员,把名单于财会部,造其工资。
4.中心资料管理方法
未经办公室成员允许,不准私白查阅中心任何已存档的资料,更不允许私自将资料带离中心
办公室。若有特殊情况,应作好记录,由第三人证明方可查阅,并及时归还至原处,保持资
料的整洁有序。
第二节 监察部
1.结构:教室负责人、图书馆负责人、中心监察员。
2.职责:
(1)对已参加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的抽查,记录并存档,适时交给办
公室统一保存和管理。
(2)有权对工作不合格者适当的给予扣除工资的方式以示警告,情况严熏者给于辞退。
(3)每月协助办公室对所有岗位进行监察,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的作出处理。若有岗位空缺,
负责及时通知办公室安排人员上岗。
(4)负责每月上岗人员大会的组织工作,维持现场秩序,作好考勤工作,并在会上公布上月
上岗人员的考勤考

核情况。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指出不足。
(5)对中心内部成员进行监察,并于每月月底进行公布,提出表扬和批评。于学期末,进行
总结,
依北为据进行评优。
(6)负责接受各方建议、意见和投诉,并对其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
3.监察部工作制度
(1)对内:
a.成员应于9:00之前去中心一趟。了解值班情况,并作好记录,保管好请假条。
b.尽量多的去中心巡查,了解客串人员及各部门工作进程。
c.对中心个成员作出的成绩记录在册(例会上表扬、工作表现突出等)。
(2)对外:
a.每周定时或不定时的派人去教室和图书馆进行检查,并记好工作表现,及时填在登记表上。
b.适时和指导老师沟通、交流意见。了解上岗人员的工作状态。
c.负责收集各方对本中心的信息,并把所得的信息及时反映到中心,作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第三节文宣部
1.结构:摄影员、校报员、周(月)报员、海报员、活动员。
2.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文件,传达上级批示和精神,及时传达各种通知,收集和整理信息并以海
报、广播、校报等形式进行宣传。
(2)联络、组织、安排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各个方而的交流,增强中
心的工作管理水平。提高本中心影响力度、整体形象。
(3)策划并组织中心成员开展娱乐活动,促进中心各成员的交流,培养中心成员的凝聚力。
(4)负责中心办公室的环境布置,给人以新鲜感,视觉上的享受,为中心提供良好的办公环
境。
(5)中心在组织任何活动和会议,负责摄影留念工作,记录中心改革过程中的历程。
(6)负责以周报、月报、总结的形式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近期工作动态。
(7)负责中心财产的管理、更新及新增工作。在财会部采购员的陪同下进行中心物品的采购
工作。
第四节业务拓展部
1.结构:校外业务员、校内业努员。
2.职责:(1)拟定每周星期六或星期天为外联部外出工作日,主要负责家教宣(形式:海报、
宣传单、上门推荐等)、搜集用人机构的劳务需求信息(报纸、电视、网络、中介机构等)
以及我校勤工助学人员的宣传工作。
(2)代表中心,与其他部门或组织进行有关的工作交流和业务合作。
(3)负责管理中心现有的业务,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回访、监察,维护我校勤工助学学生
的正当利益。
(4)接到家教业务,要及时找符合要求的学生见家长,并试教.
(5)-切要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作到规范化、制度化。接到新业务首先要检测质量是否合格,
然后再考虑其可行性,后交于上级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接受此业务


(6)努力拓展各种业务为我校广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有效地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
学业。
3.关于学生饮用水的管理方案
为了保证全校学生饮水的安全,提高较方便的饮
水服务,校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与“四
方净水”、“南大智力泉“‘润田纯净水”三个厂家签订合约,允许这三家饮水公司在我校销
售。我中心提供勤工助学学生为,‘家送水,有为我校增设勤工助学岗位若干个。同时本中心
定期检查J‘家的纯净水质检报告,保证我校学生的饮水安全.另外,本中心向达三个)'家收取
一定的管理费用.
4.家教管理办法
a.家教招聘工作流程
(1)我校学生前来报名,经外联部成员而试,通过后每人交五元注册费,用于联系家教以及与家
长见面的交通费用的报销.
(2)填写完家教会员表,存档在本中心的同学才算是本中心家教的正式成员.正式成员必须同
意家教教学须知.正式成为会员后,本中心不予以返还注册费.
(3)本中心在接到家教业务后,会及时从档案中找到符合要求的会员,并及时与其取得联系,安
排其去见家长,商量具体事宜及试教,其中,本中心只作为第三方,不参与具体事宜.
(4)会员在协商成功后,要与本中心还有家长签定三方协议.并在正式教学后,支付本中心三十
元中介费.
(5)在教学课程中,本中心会安排人员定期回访,监督教学质量,不合格者予以终止合同,
注:会员享有三次试教的机会,若三次试教或协商都没成功,本中心不再为其介绍家教业务,同
时取消其会员资格,注册费不予以返还.
b.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家教会员须知(教学)
(1)教学时必须和学生家长、本中心签订三方协议。
(2)上门教学时必须携带学生证,以证明身份。
(3)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遇特殊情况不能上课或需要更改上
课时间应事先和家长协商。
(4)不在学生家长家中吃饭,不接受家长家教以外的任何无理要求。
(5)不拿家长给的工资额度外的红包,不从事与家教武官的说教及其他违法活动。
(6)不得私拿学生家里的东西,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以校规论处。
(7)结合学生具体情况教学,不得隐瞒学生家长的反馈意见。
(8)除课程辅导外可给予适当的素质教育。
(9)正常教学后的交通费白付。
(10)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晚上不得在学生家留宿。由于会员自已疏忽而导致的安全问题本中
心概不负责。
第四章 学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介绍
第一节勤工助学的基本条件
1.勤工助学形式
(1)社会服务型:即结合专业学习,为拓展知识面和

培养学生动手能力,而开展的科技宣传、
推广、设计及制作等勤工助学活动;
(2)自我服务型:即利用节假日或课余时间,组织开展为学生服务的有偿活动和校园精神建
设活动。
2.勤工助学原则:
(1)坚持优先安排特困
生的原则。各种勤工助学岗位,均应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有系党支
签章同意,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坚持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上岗原则。凡是进行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平时表现良好,学
分正派,不浮华、铺张、浪费;
(3)坚持按劳付酬的原则。各项勤工助学岗位的报酬,应根据劳动强度、工作量大小、确定
酬金;
(4)坚持不影响学业的原则。一般要求勤工助学人员每天工作时间控制在一个小时左右最多
不超过两个小时(节假日例外),对外业务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寒暑假;
(5)坚持立足校内,拓展校外的原则。尽量在校内拓宽助学渠道,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在条
件允许下可适当联系对外家政广告宣传策划、临时勤杂工(以脑力劳动为主)等文明、合法、
知识文化性质强的业务。
3.勤工助学要隶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有权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每名学生只能中请一个勤
工助学岗位。以下学生无权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1)受警告以上处分尚未撤消
(2)-学期不及格门次达到两门以上(含两门)
(3)在校期问累计不及格门次达到四门以上(含四门)的学生。
4.勤工助学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2)学习努力,成绩合格,积极向上;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有一定的课余时间,能保证按时参加勤工助学。
第二节勤工助学岗位分布
1.校内:教室清洁员、图书馆管理员、春雨网操作员、校报发行员、应物系实验员、应化系
实验员、校工会活动室服务员、教二[食堂服务员、中心机房打字员、学工处招生办打字员、
学校宣传办公室助理、成教处办公室助理、督导中心办公室助理、教务处办公室助理、现代
教育中心办公室助理、心理咨询办公室助理、教室管理科管理员、理工学院办公室助理,另
外在保卫处、宣传部、校学生思想调研会、体协晨练队、外语广播电台、校卫队、团委宣传
队、白律委员会以及部分院系办公室和实验室设置近四百个勤工助学岗位。
2.校外:饮用水销售员、家教、宣传单派送员、促销员、家政服务员(钟点工)、导购员、
临时工等岗位。
注:以上各岗位劳动时间均为节假日或课外空余时问。
本中心将全方面作好外联工作,使我校勤工助学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市场化

,在校内、
校外为广大的同学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有效地帮助家庭困雉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其
自立精神,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而提高。
第三节勤工助学报名(招聘)方法
1.中请:
凡我校全日制学籍在校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可自愿向本中心提
出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1)学生中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须先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学校勤工助学申请表》,交于勤
工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存档后,才有资格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2)申请表应由中请者本人填写,本中心将按照学生个人特长,将其分类,按照用人单位
的要求,向用人单位推荐、安排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3)申请人若家庭困难可把三级证明复印件交于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文
件要求,本中心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2.应聘:
一有岗位空缺和一接到用人信息,本中心会及时以海报、广播的形式进行宣传,已报名参加
勤工助学而未上岗的学生可持学生证、课程表到本中心现场应聘。
3.面试:
用人单位或本中心会对应聘学生进行面试,必要时会进行笔试。面试通过后,资料交于本中
心存档。
4.上岗:
经用人单位面试通过的学生,校内的岗位由本中心成员带至用人单位并开具介绍信,方可算
正式上岗,财会部造其工资;校外的岗位由本中心成员介绍于用人单位,具体事宜有当事双
方自衍商定,同意后,要与用人单位、本中心签定三方协议。
5.监察:
a.校内:本中心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在岗人员进行监察,本中心有权对表现不合格者给予相
应的处理(扣除部分工资、辞退等)。
b.校外:本中心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其进行监察和回访,保证我校勤工助学学生的合法的权
利不受侵犯。
6.辞职:
已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因学习忙或其他原因不想继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须提前三天写好辞
职信交于本中心,本中心将及时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上岗。
第四节勤工助学(上岗)人员管理规定
学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减轻家庭负担,顺利完成学业,同时给勤工助学
人员提供一个锻炼的机会。为了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中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勤工助学人员必须学习成绩优良,家庭生活确实比较困难,符合我校特困生扶持的有关规
定,属我校全日制统招学生。
2.勤工助学人员必须是自愿报名、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热爱劳动者。
3.勤工助学人员必须遵守纪律,遵守校规,凡受过院级通报批评以上相关处分者不予以录用。
4.勤工助学人员在原

则上不能一人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
5.上岗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勤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如果上岗人员不合格,用人部门
有权提出辞退,并且于次R由所在系(部门)推荐,资料部核实确认后安排人员上岗,并开
介绍信。
6.人员安排统一由资料部查找,经考核方能安排上岗,中心其
他成员不可自主安排人员上岗,
以便中心统一管理。
7.被要求辞退或自己要求辞退者,必须在资料部安排人员上岗后方能下岗,并交上一份辞职
报眚,以保证用人部门的正常运行;否则扣除部分工资以作处理。
8.凡是被辞退的勤工助学人员一律不再享有再次勤工助学的机会,如有特殊情况,则予以酌
情考虑。中心内部成员不具有上岗资格,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或人员认定后,方可
予以酌情处理。
9.勤工助学中心每月凭用人单位考核记录发放工资,勤工助学中心有权随时对各岗位勤工助
学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有权辞退不合格人员。
第五节勤工助学工资的发放
1.本中心于每月20日左右召开上岗人员大会,并核对在岗人员名单,而后依此名单制作本
月工资表。在财务处领钱后,通知发放工资的时问、地点,逾期不予以发放。
2.为了让上岗人员能及时方便的领到工资,现将工资领取流程公布如下:
(l)上岗人员在得知工资发放的时间后,先到本中心领取报酬发放表,认真填好各项内容,
再到指导老师那盖章。
(2)上岗人员持有效证件、报酬发放表、零钱于规定时问到勤工助学服务中心领取工资。
a.首先把报酬发放表交于发工资人员,而后拿出有效证件给发工资人员核查。
b.待核查后,便可领工资(白备零钱,避免要换钱所带来的麻烦)。
c.领到工资后,分别在工资表和工资副本上签名,并注明金额。
(3)工资必须是上岗入员本人亲白来领。若有特殊情况要代领时,须打个证明,方可代领。
(4)如无特殊情况,当月工资须在规定时问内前来领取,逾期不予以补发!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