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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JL-6-07-01

汕头航标处

航标动态

编号No 2011年汕标字40号

广东局航标导航处:

将于11月5日前后在汕头市东部经济带开发项目的施工警戒水域设置6座灯浮,具体数据如下:

希航船注意,请发航海通告。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抄送:广东局通航管理处、汕头海事局

拟稿:江俊辉审核:黄伟鹏签发:章建雄发出时间;2011年10月17日 16 时00 分

宁波航标处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实证分析

?43 ? 宁波航标处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实证分析 贾贵娟 (上海海事局 宁波航标处,浙江 宁波 315200) 【摘要】为推动我国港航业发展,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针对上海海事局宁波航标处 人力资源结构的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术职称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满足海事局人才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结构优化措施。 【关键词】港航业;航标管理;人力资源;职称结构;年龄结构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中的核心资源,任何组织的发展都离不开它。只有对人力资源经过合理配置和结构优化,才能使组织中人尽其才、人事相宜,达到高满意度、高忠诚度,从而使人力资源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整体效能。 目前,我国港航事业进入飞速发展阶段。随着数字航标等高科技的不断运用,只有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高水平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才能驾驭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进我国航标事业的发展。宁波航标处作为海上航标管理和维护单位,主要担负浙江沿海南起三门湾、北到长江口海域的国家公用干线航标的管理和养护职责。对宁波航标处人力资源结构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其人力资源配置能否满足现在及未来岗位职责的需要,对宁波航标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宁波航标处人力资源结构现状 组织架构 宁波航标处的组织架构与其职能相对应。截至 2009年年底,机关内设部门7个:办公室、航标管理科、航标运行保障中心、人教科、财务科、政工科和工会等;设基层单位7个:航标养护中心、镇海航标站、定海航标站、岱山航标站、象山航标站、嘉兴航标站和嵊泗航 标站。宁波航标处各科室可分为3类:机关综合部门、机关业务部门和基层航标站。 人力资源结构 与宁波航标处的组织架构相对应,其人员配备基本因岗设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机关业务部门承担“承上启下” 的功能,向下指导各基层航标站的航标设置、巡检、养护工作,向上接受上海海事局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垂直领导部门的管理;机关综合部门主要负责党政宣传、内部协调、人事调动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人员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性别结构 宁波航标处目前共有在职职工272 人,其中:男性职工262人,占96%;女性职工10人,占4%。这主要是由航标管理工作户外作业多、环境相对艰苦的特殊性决定的。女性职工有9人分布在航标处机关的人事教育、财务、工会和办公室等部门,另有1人在基层航标站任党委书记。 (2)年龄结构 宁波航标处目前职工年龄整体偏 大,平均年龄为44.9岁。50岁及以上职工共有78人,其中50~55岁的有73人,这说明在5~10年内约 1/4的职工将要退休,有可能出现人员结构断层。职工中年轻人相对较少,35岁以下有19人,占总人数的7%左右。 (3)学历结构 截至2009年年底,宁波航标处职 收稿日期:2010-04-08 作者简介:贾贵娟(1983—),女,助理工程师,从事航标管理和人事教育工作。

上海海事局首席船舶安全检查官管理办法

上海海事局首席船舶安全检查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局战略,进一步促进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的建设,激励专业技术人才钻研业务,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培养一支与上海海事局相适应、与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匹配的专业队伍,根据上海海事局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上海海事局首席船舶安全检查官,是指船舶安全检查员中精通业务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操守,在海事系统或全局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中影响较大、得到广泛认可的A类船舶安全检查员。 第三条首席船舶安全检查官设常任制和聘任制两种。 局设常任制首席船舶安全检查官2-3名,由局长聘任,任期为三年,每年由船舶监督处实施考评,任期结束后,由局船舶监督处组织重新评选和聘用。 各海事处可以申请设置1名聘任制首席船舶安全检查官,由分管副局长聘任,实行一年一聘制,每年实施一次考评和聘任。 第四条常任制首席船舶安全检查官的职责: (一)负责跟踪研究国际公约、法规、规范的发展方向,组织研究制定或翻译新生效公约检查导则。结合港口国监督检查工作,对公约提出有建议性改进,研究并起草提出提案。 (二)参与部局组织的船舶安全检查的国际会议。对船舶安全检查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整理,提交部局,作为东京备忘录的交流案例。

(三)负责国外港口国监督检查官员交流访问,组织参与或参加国际港口国监督的工作交流。 (四)参与部局组织的各类船舶安全检查培训班,承担授课任务。(五)组织完成部局下达的船舶安全检查课题研究及重点任务。(六)接受全局范围内船舶安全检查的技术审核工作和业务咨询,给予明确的专业指导和答复。 第五条:聘任制首席船舶安全检查官的职责: (一)接受各海事处辖区范围内船舶安全检查的技术审核工作和业务咨询,给予明确的专业指导和答复。 (二)参与编写、更新船舶安全检查员培训教材、题库或安检员注册考试组卷、完成安检案例的专家点评等工作;参与或组织部、局举办的各类安检业务培训,完成部分授课任务。 (三)参与安检实操评估,完成新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带教工作;以适当的形式获得新的专业知识、信息和业务技能并指导一线船舶安全检查员工作。 (四)对船舶安全检查中有争议的报告或事件进行复核或复检,抽查一定数量的船舶安全检查活动或报告并进行后评估。搜集船舶安全检查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和国内外船舶安全检查新情况、新动向,定期对本海事处辖区范围内的船舶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五)完成局指定的课题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六条选拔对象:

2013年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05人

2013年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05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至199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条件为准。 (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八)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限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限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限2013、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13

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其他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度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报考人员在2013年9月16日后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查阅《2013年度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d08053264.html,。 报考人员对报考职位有关信息需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13年度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 (二)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以下网站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 (2)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 2.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 3.报考时间:2013年9月17日8时至9月24日18时。 4.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9月17日8时至9月25日18时。 5.为防止网络堵塞,2013年9月23日18时后,报考系统不再更新报考合格人数。

上海海事局关于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污染海洋环境管理规定(试行)

上海海事局关于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污染 海洋环境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和处理活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管辖范围内进行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作业及相关单位、船舶和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下称“主管机关”)负责实施对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和处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四条在主管机关管辖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 对于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排放的船舶污染物,应当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 第五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满足《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的要求,其接收、处理和污染清除能力

应经主管机关评估、备案并公布。 第六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建立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并通过主管机关组织的评审。 从事含有有毒液体物质污水接收的单位还应当制定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从事船舶清舱作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按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制定安全作业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器材。 第七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及其所属接收船舶应当编制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每六个月举行一次应急演练,演习前应向所在辖区海事处报告,演习后应做好评估和记录,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第八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污染物接收作业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通过主管机关评估、备案,持有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明。 第九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单位应依法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或设有办事机构。 使用船舶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应拥有与作业品种及作业水域相适应的上海港籍自有接收船舶,并有固定的靠泊码

上海海事局特定航线船舶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海事局特定航线船舶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特定航线船舶的航行安全,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服务长江流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特定航线船舶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海船检〔2008〕27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拟或航行长江经特定航线至上海洋山深水港区的现有内河集装箱船舶(以下简称特定航线船舶)。 第三条主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第四条船舶交通服务 吴淞VTS、洋山VTS为船舶提供航行信息服务、助航服务、交通组织等服务。吴淞VTS与洋山VTS的分界线为31°00′00″纬度线,分界线以北特定航线水域的交通服务由吴淞VTS提供,分界线以南特定航线水域的交通服务由洋山VTS提供。 第五条航运公司 航运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6号)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航运公司应当取得相应的“符合证明”,船舶应当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证书”。 航运公司应当确保船员熟悉长江上海段、长江口及洋山水域,包括航道、航标布设、水深、水流、避航区、水上水下碍航物等。 第六条特定航线船舶 特定航线船舶应当取得“符合特定航线航行技术条件”的批注。

特定航线船舶应当配备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的船员。 特定航线船舶应当按照《特定航线船舶附加检验实施标准》要求配备集装箱系固手册,开航前按系固手册的指导进行配载和绑扎。 特定航线船舶应当配备最新、有效、足够的航海图书资料。 第七条船员 内河船员应按照《长江至上海洋山深水港区航线签注船员培训、考试办法》经过培训、考试,取得航线签注后,方可在特定航线船舶上任职。 第八条备案 特定航线船舶应当向上海海事局备案。备案前应当申请安全检查,该检查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特定航线船舶每12个月应当向上海海事局办理备案手续。 船舶备案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一)船舶国籍证书; (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三)经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批注“符合特定航线航行技术条件”的船舶检验证书簿; (四)公司“符合证明”和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五)与海洋环境观测预报部门的专线气象服务协议书; (六)安全检查记录簿。 第九条船舶签证 特定航线船舶在申请出口签证时须满足适航的水文气象条件,并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第七条要求的材料、船长开航前声明及海洋环境观测预报部门提供的开航前适航的水文气象信息。 第十条航行、停泊

航标简介

航标简介 ——摘自《航标知识》讲义 航标是为船舶航行提供助航、导航设施的简称。它和陆上交通部门设置在城市街道、高速公路上的通行标志功能是一样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为陆地上的运输工具提供通行标识:而另一个在为在海上航行的船舶提供航行标识。航标是维持海上运输畅通,保障船舶安全、经济航行的重要设施,对发展我国水上交通运输事业,支持海洋资源开发和渔业捕捞,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加强国防建设和维护国家主权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去年有报道称日本在我国的钓鱼岛上准备建立一座灯塔,以显示钓鱼岛是他们的领土)。下面分四部分给大家系统的作以介绍。 一、航标的管理体制(一)管理体制 我们国家有一万八千公里的海岸线,为便于管理,国家安地理位置划分为三大海区即:北方海区(辽宁、河北、山东及天津市沿海水域);东海海区(江苏、浙江、福建及上海市沿海水域)和南海海区(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水域);海南海区(指海南省沿海水域)。我们国家的管理职能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隶属于交通运输部,北方海区的管理机关是天津海事局,下辖七个航标处即大连、营口、秦皇岛、天津、黄华、烟台、青岛航标处、过去还有日照航标处(科级)现在已经划归青岛航标处了。东海海区航标管理机关是上海海事局,下辖六个航标处,既连云港、上海、镇海、温州、福州和厦门航标处。南海海区航标的管理机关是广州海事局,下辖三个航标处,即汕头、广州、湛江航标处。海南的航标管理机关为海南海事局,下辖一个处,即海口航标处。长江的航标管理为长江海事局,其余内河航标的管理归当地职能部门管理,这就是我们国家现行的航标管理体系。 因为我们在烟台,我再给大家介绍一下咱们烟台的情况,烟台航标处隶属天津海事局,管理着壹千三百公里的海岸线上五百余座的航行标志,横跨潍坊、烟台、威海三个地级市,下辖八个航标站,即潍坊、龙口、蓬莱、长岛、芝罘、威海、成山头、石岛航标站,分别管理各自辖区的助航、导航设施。航标处办公地点在烟台市环海路七十号。(二)航标的日常管理、保护、维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流域航道管理机构,海区港务监督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本辖区内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设立的流域航道管理机构、海区港务监督机构统称为航标管理机关。 军队的航标管理机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军用航标、渔业航标的管理和保护方面分别行使航标管理机关的职能。 交通部在一九八二年八月下发的“交通部颁发《关于海区航标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三条指出:交通部部门负责海上公用航标、商港和以商为主的军商合用港的航标;海军负责军港和以军为主的军商合用港的航标;渔港、渔场等渔业专用航标由渔业部门负责。 天津海事局、上海海事局、广州海事局的航标导航处是辖区的航标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局分管海区航标的管理和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各基层航标单位对海区各类航标进行保养、维修和补给工作,维护其正常技术状态;根据船舶航行需要和海区具体情况,决定航标的设置、撤销、改变特征、更新设备、调整配布并组织实施(其中灯塔、指向标站、导航台报部海事局批准后实施)不断提高航标效能,及时掌握辖区航标情况。编制航标表,通告航标变动情况、并联系海军、渔业等部门协调处理有关航标管理和使用事项。 航标处是相应辖区的基层航标管理单位。直接负责所辖海区的航标的保养、维修、补给和定期巡检,维护航标的正常技术状态。

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2014年海事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10人

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2014年海事系统事业单位 招聘310人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答题技巧_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年满20周岁,年龄上限以职位条件为准,要求30周岁以下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1984年4月6日至1994年4月6日期间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1979年4月6日至1994年4月6日期间出生,要求40周岁以下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1974年4月6日至1994年4月6日期间出生。 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6日。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因个人学习成绩等原因延迟至2014年毕业的不得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除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可以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14年4月6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报考人员对报考职位有关信息需咨询时,请直接与负责招聘的直属海事局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 (二)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3.报考时间:2014年4月7日8时至4月13日18时。 4.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4月7日8时至4月15日18时。 5.为防止后期考生集中报名出现网络堵塞情况,2014年4月11日18时后,报考系统不再更新报考合格人数。

上海海事局关于船舶污染清除作业管理规定(试行)

上海海事局关于船舶污染清除作业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污染清除作业,维护上海港水域清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管辖范围内进行的船舶污染清除作业及相关单位、船舶、设施和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下称“主管机关”)负责对船舶污染清除作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从事船舶污染清除作业的单位,应具备不低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防备能力》要求的应急清污能力,并经主管机关批准。 第五条根据服务区域和污染清除能力的不同,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等级由高到低分为沿海一级、沿海二级、港口一级、港口二级。 沿海一级单位可在主管机关管辖的全部水域范围(黄浦江、长江上海段、洋山深水港区、杭州湾北岸以及北纬30度40分至北纬33度之间的东海、黄海海域)内提供服务;沿海二级单位可在主管机关管辖的黄浦江、长江上海段、洋山深水港区和杭州湾北岸水域内提供服务;港口一级、港口二级单位可在主管机关

管辖的黄浦江水域提供服务。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在主管机关批准的等级和服务范围内提供污染清除作业服务。 第六条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根据有关安全与防治海洋污染管理的规定、规范和标准,建立并落实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六个月对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七条从事船舶污染清除作业的单位,应配备充足的污染清除作业人员,包括污染清除操作人员、现场指挥人员、高级应急指挥与决策人员。 污染清除作业人员应当经过应急反应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持有主管机关签发的培训合格证明。现场指挥人员和高级应急指挥与决策人员还应分别经过主管机关组织的应急反应方案策划、现场指挥技能和应急反应决策指挥的培训。 第八条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颁布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编制本单位船舶污染应急响应和清除预案,并报主管机关审核批准。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按照船舶污染应急响应和清除预案,每六个月自行开展或参加不少于一次船舶污染应急演练,对自身的污染清除能力进行评估,并做好记录,及时修订、完善船舶污染应急响应和清除预案。 第九条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配备不低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防备能力》要求的污染清除设施、设备和器材,并建立相应的检查、维护、保养制度,保证污染清除设施、设备和器材充

第二十二章航标基地 - 上海海事局厦门航标处

第二十三章航标基地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沿海航标划归交通部管理以后,为了适应海区和辖区分级航标管理要求,开始逐步建设航标基地。近十几年来,中国航运经济快速发展,船舶数量增加,船舶的大型化和高速化趋势,对沿海港口和航道建设所需配套的助航安全保障设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使用需求,在这种背景条件下,交通部海事局提出了加快航标建设发展战略,在组织沿海港口和航路助航服务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分年分批实施了东海沿海重点水域、港口航道航标配布调整工作,沿海公用干线航标数量从2001年的931座,增加到2007年的2327座,对航标进行现场维护管理和基地保养修理等工作量非常大。在东海沿海建成了RBN-DGPS基准站和AIS岸基站等一批重要的助导航设施,投入使用后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同时,为了加强航标应急反应管理,对各辖区失常航标进行及时恢复和快速组织在各辖区范围实施应急沉船航标的设置等工作,通过辖区分级管理运作模式,实施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需要通过建立相应的航标管理基地,来得到落实和保障。 第一节浮标维护基地 目前在东海海区仅规划建设有一处浮标维护基地,坐落在上海航标处场地内,由于上海港设置有大量的浮动航标,因此浮标基地的任务主要是对浮标进行统一的维修。 浮标维护基地内建有喷丸除绣和装配车间,有备件仓库、起重机、铲吊车、浮标标体堆放场,锚链堆放场,蓄电池组充电室,灯器修理和测试室等设施,配备了办公室和作业人员,负责把从海上被更换下来带到基地来的浮标标体、锚链、沉石、灯器、蓄电池等设备进行维护、修理、油漆后组装,供重新使用。此外还进行航标专用器材采购和保管,以供野外航标作业时领用。 为应对不断增加的浮标的维修工作量,和分担浮标维护基地的部分维修任务,一般还在各辖区航标处的航标管理站设立浮标堆场,临时保管经维修后的待用浮标标体、锚链、沉石等大型航标器材和其他航标应急反应所需材料等,和通过外包维修形式,进行轻度、适当的维修工作任务。 第二节航标站和养护站 按照现行航标业务管理体制,交通部海事局、各海区局、各辖区航标处和航标站等航标业务四级管理体制中,航标站是最基层航标管理单位,实施各辖区航标处管辖范围的航标现场维护和行政管理工作。担负着航标建设和日常维护,以及辖区航标行业监督检查行政管理职责。 同时,按照上海海事局关于实施航标管理模式改革工作要求,航标站同时承担辖区航标养护职责,因此,又名航标养护站。 东海海区目前共有二十七个航标(养护)站。

广东海事局通航水域管理规定(暂行)

广东海事局通航水域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日期:[08-07-09 22:46:16] 点击次数:[ ] 广东海事局通航水域管理规定(暂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粤海事通[2001]405号2001年8月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航水域的安全管理,明确广东海事局(以下简称广东局)及各直属局在通航 环境和秩序中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对通航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广东局负责全面管理辖区内的通航环境、通航秩序及vTS运行管理工作,并指导、协 调各直属局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管理工作。 各直属局具体负责其辖区日常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管理工作。 VTS中心具体实施vTS系统运行和监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VE系统的作用。 第二章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加强对辖区通航环境工作的管理力度,搜集、汇总、掌握辖区内通航安全管理的情况: (一)航道水深、宽度、航标的设置、桥梁和跨河电缆的高度、海(河)底电缆,管道及水下建筑物 的位置; (二)码头及装卸作业设施技术资料,允许靠泊码头船舶的吨位,码头前沿水深,掉头区水深和 宽度,消防和防污设备的情况;

(三)港口的消防船、消拖船、防污船等应急船舶的情况和应急能力; (四)辖区内的打捞船舶和设备及技术力量。 第四条做好辖区内通航水域的基础管理工作: (一)规划通航水域的锚地,包括过驳锚地、临时停泊锚地、危险品锚地、联检锚地、防台防风锚 地,并制订锚地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规划通航水域的分道通航区、船舶穿越区,并制订船舶航经上述区域和事故多发的航行密 集区的安全管理规定; (三)掌握通航水域船舶的最大高度和吃水最深的尺度,为辖区建设桥梁、过河管线提供依据, 保护通航资源; (四)编制辖区水域通航指引图,有条件的逐步向电子海图发展; (五)制订辖区水域安全监督规划,包括VTS设备的建设和升级,现场监督网络的设置、监督船 舶的配置、监督用车的配置。 第五条加强水域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能力,使辖区水域有一 个良好的通航秩序。现场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有: (一)监督船舶执行有关水道、航道、港池、锚地、掉头区、禁航区等水域有关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维护交通管制区、交通密集区、捕捞作业区、事故多发区等水域正常的通航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二)清除通航水域内违章设置的碍航物; (三)检查制止船舶的违章航行行为;

关于明确上海海事局辖区安全通信频道使用范围和要求的通告

沪海航〔2014〕125号—关于明确上海海事局 辖区安全通信频道使用范围和要求的通告 近年来,上海海事局辖区甚高频电话(VHF)安全通信频道干扰较为严重,VHF06和VHF16安全通信频道使用范围和要求不清,船舶、设施通信不畅是造成多起事故发生的因数之一,为维护通信秩序,保障通信畅通,便利沟通协调,防止事故发生,现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横沙雷达站经度线(121°51′E)以西长江上海段水域、北港水域和北支水域,以及黄浦江水域内船舶、设施的安全通信频道为VHF06频道。横沙雷达站经度线(121°51′E)以东长江上海段水域、北港水域和北支水域,以及长江口船舶定线制及附近等其它海区水域内船舶、设施的安全通信频道为VHF16频道。 二、使用要求 (一)船舶、设施在上述水域内航行、作业和锚泊应在规定的安通信频道(VHF06频道或VHF16频道)上保持值守。仅配置1台VHF的船舶或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应的工作频道上向VTS(交管中心)或辖区海事机构报告后,应将VHF 调至相应的安全通信频道。 (二)安全通信频道仅用于船舶、设施动态通报、协调避让和安全信息播报等与航行、作业和锚泊安全有关的通信。 (三)船舶、设施应遵守通信秩序、避免相互干扰。船舶或设施建立联系后应尽可能将VHF调至其它频道通信,应避免长时间占用安全通信频道;在近距离协调避让和通信时应将VHF调至低功率发射模式。 (四)本通告不免除船舶、设施遵守《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中有关VHF频道值守和报告的其它要求。 (五)本通告自2014年3月28日起实施。

航标设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湄洲湾航标设施补点建设(二期)工程预验收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编号:QZHB--001 总监理工程师: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 6月 26日

我公司受业主委托,承接本工程的房建部分施工监理任务,根据本工程特点,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在监理过程中我们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以及工程施工规范进行监理。对施工方案和原材料质量进行认真审查,主要材料均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同时按规定对主要材料和混凝土试件进行现场平行试验。对工程质量进行施工全过程跟踪管理,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和平行检查及旁站监理,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检查、实测、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厦门航标处湄洲湾航标设施补点建设工程二期 2、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 3、建筑规模: 本工程由综合楼、保养车间、材料仓库、变电房、门卫室及室外配套工程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2237.7㎡,占地面积1571.7㎡。 (1)综合楼:建筑面积1386.8㎡,占地面积720.8㎡,框架结构(局部1-2层),建筑高度13.55m,采用独立柱基础。 (2)保养车间:建筑面积727.5㎡,占地面积727.5㎡,框架结构1层,屋面为钢结构,建筑高度13.25m,采用独立柱基础。 (3)材料仓库:建筑面积25㎡,占地面积25㎡,框架结构1层,建筑高度4.8m,采用独立柱基础;变电房:建筑面积74.4㎡,占地面积74.4㎡,框架结构1层,建筑高度4.8m,采用独立柱基础;门卫室:建筑面积24㎡,占地面积24㎡,框架结构1层,建筑高度3.6m,采用独立柱基础。 (4)室外配套工程:码头前沿硬化工程;堆场及道路工程联锁块铺砌工程;雨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绿化工程。 4、合同工程投资总额:1273.4038万元(合同价) 5、工程项目计划工期:合同开工时间2012年12月15日,合同工期12个月,合同竣工时间2013年12月15 日。 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7、工程有关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上海海事局厦门航标处; (2)质检单位::泉州市港口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广东海事局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

广东海事局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的管理,防治污染水域环境,依据《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 73/7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是辖区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污染水域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三条船舶污染物是指包括MARPOL 73/78附则I、附则II、附则IV、附则V、附则VI所定义的如下船舶产生的废弃物:(一)残油、油泥、含油污水; (二)化学品及有毒液体物质残余物、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 (三)船舶生活污水; (四)船舶垃圾; (五)臭氧消耗物质和废气滤清系统残余物。 第四条拟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单位,应配备符合《船舶污染物接收及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

673-2006,附件1)要求的设备设施,并将安全、防污染制度和接收处理的能力向主管机关备案。 第五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按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制定安全作业制度,编制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预案,每六个月举行一次应急演练,演习前应向所在地海事局报告,演习后应做好评估和记录,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第六条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申请主管机关备案的,应向所在地海事局提交如下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附件2);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附件1,附录A); (四)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物资清单及其证明材料; (五)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接收作业人员名单和专业培训合格证明; (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与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污染物处理单位签订的污染物委托处理协议; (七)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的船舶的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最近一次的船舶安全检查报告;如作业船舶属于作业单位租用,应补充租船合同或协议; (八)船员名单及其适任证书、特殊培训证书或相应的专业

(广东海事局)机工业务试题

船舶柴油机 1.柴油机是热机的一种,它是()。 A. 在气缸内进行一次能量转换的热机 B. 在气缸内进行二次能量转换的点火式内燃机 C. 在气缸内进行二次能量转换的压缩发火往复式内燃机 D. 在气缸内进行二次能量转换的回转式内燃机 2.柴油机是热机的一种,它是()。 A. 在气缸内部只进行一次能量转换的发动机 B. 在气缸内部进行二次能量转换的点燃式发动机 C. 在气缸内部进行二次能量转换的压燃式发动机 D. 利用任何工质作燃料的发动机 3.在柴油机中对外作功的工质是()。 A. 燃油 B. 燃烧产物 C. 空气 D. 可燃混合气 4.柴油机气缸内燃烧的物质是()。 A. 燃油 B. 空气 C. 氧气 D. 可燃混合气 5.柴油机与汽油机在工作循环中最主要的区别是()。 A. 发火方式不同 B. 使用燃料不同 C. 使用用途不同 D. 内部燃烧不同 6.在下列动力机械中,可称为热机的是()。 A. 压缩机 B. 蒸气机 C. 电动机 D. 锅炉 7.柴油机在船舶上得到广泛使用,主要是柴油机具有()。 A. 热效率比其他动力装置高 B. 功率范围广 C. 可使用劣质燃料油,经济性好 D. 以上全部 8.柴油机不同于汽油机的最显著的特点是()。 A. 内部燃烧 B. 压缩发火 C. 用途不同 D. 燃料不同 9.在柴油机的优点中不包括()。 A. 经济性好 B. 动力装置尺寸小、重量轻 C. 机动性能好 D. 低温起动性能好,工作柔和,噪音低 10.柴油机上止点是指()。 A. 气缸的最高位置 B. 工作空间的最高位置 C. 曲柄处于最高位置 D. 活塞离曲轴中心线的最远位置 11.活塞在气缸内从上止点到下止点所扫过的容积称为()。 A. 气缸工作容积 B. 燃烧室容积 C. 气缸总容积 D. 存气容积 12.柴油机燃烧室容积是指()。 A. 活塞在上止点时活塞顶上方的容积 B. 活塞在下止点时,活塞顶上方的容积 C. 活塞从上止点到下止点所扫过的容积 D. 上述三种说法均错误 13.柴油机活塞行程的定义是指()。

上海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污染

上海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污染

上海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污染 海洋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和处理活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673-2006)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管辖范围内进行的船舶污染物接收、清舱和污染物处理作业及相关单位、船舶和人员。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下称“主管机关”)负责实施对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和处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船舶污染物接收、清舱作业单位(简称作业单位)和污染物处理单位(简称处理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满足《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舱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JT/T673-2006)的要求。 第五条作业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器材,建立并落实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从事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的单位还应当制定危险废物作业安全规章制度。 第六条作业单位及其船舶应当编制防治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每六个月举行一

次应急演练,演习前应当向所在辖区海事处报告,演习后应当做好评估和记录,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涉及重大修订的应当将应急预案重新报主管机关批准。 第七条作业单位和处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污染物接收和清舱作业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接受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经主管机关备案。 第八条作业单位和处理单位应当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有相关经营项目。 使用船舶从事船舶污染物水上接收作业的单位,应当拥有与作业品种及作业航区相适应的接收船舶,并有固定的靠泊码头。 第九条接收船舶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技术规范的要求,持有相应的证书和文书,按照有关标准配备与其作业产生的污染风险相应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并保持随时可用;应当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或者智能导航系统,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配备的橡胶输液软管,每六个月应当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持有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主甲板以上的建筑应当统一标识为橙色。 从事含油污染物接收作业的船舶,应当投保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保险额度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的油污赔偿限额。 第十条作业单位应当具备污染物处理能力,取得环保部门的资质证明;不具备污染物处理能力的,应当与经主管机关备案的污染物处理单位签订船舶污染物处理协议。 第十一条在洋山深水港区和杭州湾北岸水域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的船舶,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300总吨以上、适合洋山深水港区和杭州湾北岸水域海况的沿海航行船舶;所配备的船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或

2014年交通运输部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014年交通运输部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答题技巧_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年满20周岁,年龄上限以职位条件为准,要求30周岁以下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1984年4月6日至1994年4月6日期间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1979年4月6日至1994年4月6日期间出生,要求40周岁以下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1974年4月6日至1994年4月6日期间出生。 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6日。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因个人学习成绩等原因延迟至2014年毕业的不得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除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可以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均须在2014年4月6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报考人员对报考职位有关信息需咨询时,请直接与负责招聘的直属海事局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 (二)网上报考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进行。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3.报考时间:2014年4月7日8时至4月13日18时。 4.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4月7日8时至4月15日18时。 5.为防止后期考生集中报名出现网络堵塞情况,2014年4月11日18时后,报考系统不再更新报考合格人数。 6.报考人员开始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网

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服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交通管理,提高船舶交通安全性和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服务系统是指为提高船舶交通安全性和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由主管机关设置的对船舶实施交通管制并提供咨询服务的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上海海事局船舶交通服务系统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下列船舶、设施(以下简称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 (一)客船; (二)500总吨及以上或船长大于60米的其他船舶; (三)150总吨及以上拟在小衢山与西马鞍山岛之间穿越洋山港主航道的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吴淞船舶交通服务系统管理中心和洋山船舶交通服务系统管理 中心(以下简称“交管部门”),依据本规定负责在各自服务区域内具体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吴淞船舶交通服务系统报告线及报告点为:

(一)L1报告线:下列四点连线,即长江口船舶报告制水域的北侧、东侧和南侧边线: 1.31°13′10.″4N/122°28′00″E; 2.31°13′10.″4N/122°40′00″E; 3.30°55′28″N/122°40′00″E; 4.30°55′28″N/122°28′00″E。 (二)L2报告线:大治河口、31°N/122°20′00″E处和 31°13′10.″4N/122°28′00″E处连线; (三)L3报告线:长江浏河口上海港港界线; (四)L4报告线:吴淞口灯塔与101灯浮、31°23′24″N/ 121°31′22″E处连线; (五)L5报告线:黄浦江草临线对江轮渡码头连线。 洋山船舶交通服务系统报告线及报告点为: (一)Y1报告线:虎啸蛇岛最东角(30°35′06″N/ 122°09′45″E)、大戢山灯塔与大治河口连线; (二)Y2报告线:虎啸蛇岛最东角、西马鞍山灯塔、唐脑山灯塔与30°35′46.″8N/ 121°40′00″E处连线; (三)Y3报告线:30°35′46.″8N/122°40′00″E处向北至岸边; (四)Y4报告点:黄泽洋灯船; (五)Y5报告点:南支灯船。

海事著名校友

母校著名校友一瞥 来源:大庆的日志 钱永昌:学校前身吴淞商船专科学校1950级学生,大连海运学院首届毕业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会长。曾当选为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84—1991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长。 林祖乙:1954年毕业于该校原航海系海洋船舶驾驶专业。现任中国航海学会理事长、中国水上消防协会理事长、中国科协全国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副部长。 洪善祥:学校原航海系海洋船舶驾驶专业1958级学生。现任中国航海学会理事长。曾先后担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副总经理,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副部长。 刘松金:1965年8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远洋运输轮机专业。1986年12月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总经理。1991年10月任交通部副部长,1994年5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 朱正昌:1962年9月至1968年6月在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大连海运学院学习;1993年3月任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2000年7月任省委常委、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山东大学党委书记;2002年7月任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2005年2月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山东大学党委书记。 陈政高:该校原航海系海洋船舶驾驶专业1972级学生。现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兼辽宁省省长。先后担任大连海运学院团委书记,共青团大连市委常委、学校部部长、副书记,大连市长海县副县长,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辽宁省副省长,沈阳市市长,沈阳市委书记。 徐祖远:该校原航海系海洋船舶驾驶专业1973级学生。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副部长,曾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海发展股份公司货轮公司总经理。 刘功臣:我校原航海系海洋船舶驾驶专业1973级学生。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常务副局长、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交通部远洋船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已被推荐为国家科技发展专家库专家。 宋家慧:我校原航海系海洋船舶驾驶专业1973级学生。现任交通部救捞局局长,党委委员。曾先后担任大连远洋运输公司航运处处长,大连海监局副局长兼副监督长、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潘立刚:1978年3月至1981年12月在大连海运学院学习。2006年3月起任湖北省委组织部部长。2006年9月起任湖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2007年6月当选为中共湖北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常委。 李科浚:1975年5月大连海运学院航海系海洋船舶驾驶专业本科毕业。1988年至1994年任中国船级社副社长。1994年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总裁。1999年1月至今,任中国船级社社长、理事长和总裁。2005年7月任国际船级社协会副主席。2006年7月,任国际船级社协会主席。 李建玉:1962年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航海系。1993年3月任中共民航总局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1994年9月任中共民航总局纪委书记。1997年在中共第15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苏新刚:我校原航海系海洋船舶驾驶专业78级学生,现任交通部水运司司长。 梅劲:安徽省交通厅厅长。1978年3月大连海运学院轮机系轮机管理专业学生;1997年10月安徽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6年4月任淮北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2006年9月任淮北市长;2007年12月19日任安徽省交通厅厅长。 赵零:1966年7月大连海运学院电工系港口电器设备专业毕业。现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7年12月-2002年2月,武汉市委副书记;2002年2月-2003年1月,武汉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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