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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创建案例文档格式 - 昌吉回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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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创建案例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创建类型:部门创建

创建单位:昌吉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稿:(实名,单位+姓名)昌吉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骆真

审稿:(实名,逐级)XX局XXX

检索主题司:法治创建、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法治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部门行业、示范窗口、示范单位、依法行政、案例)

二、案例正文采集

深入开展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活动

积极打造普法工作品牌

【基本情况】(400字以内)

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创建活动是2002年由昌吉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发起的,为推动昌吉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的全州性创建活动。活动范围包括县(市),州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市)辖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2017年,依法治州办公室结合

昌吉州实际对创建标准进行了修订,拟对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创建进行零基启动,2020年底前,所有单位完成新一轮创建。

【任务措施】(2000字左右)

(一)加强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逐级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每年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都要听取 2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2008年起,昌吉州又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对州、县两级综合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列入了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载体,借力助推创建工作。将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借力发挥,实行“一抓双挂”制度(即,抓正反典型;与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凡没有创建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的,一律取消文明单位称号,并不得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014年底,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要求,将普法依法治理“一抓双挂”工作机制改进为“一抓三纳入”工作机制(“一抓”即:抓正反典型,

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推进;“三纳入”即:把普法工作纳入县(市)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对各县(市、园区)、州直单位进行考核,并加大考核的权重;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及领导干部县任用考察;纳入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并写入州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昌吉实施意见》。实行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并重原则,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村、乡(镇)、县(市)、州自下而上,逐级申请,逐级验收。通过听汇报、看资料、组织座谈、抽查提问和测试等方式量化考核,对照“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验收标准评分定等,符合验收标准的单位,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示后提交依法治州领导小组研究,由依法治州领导小组作出命名决定,并颁发“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牌匾。经过近十年的创建工作,尤其是“六五”普法以来,目前,全州 7个县市全部创建为法治县市,创建法治机关 650个、创建法治乡村 467个、创建法治社区 98个,法治单位 320个,创建法治学校 162所,法治企业 190个,除了新成立的单位外,大部分单位都参加了创建活动,创建率达到98%以上。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为了进一步规范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活动,使创建工作成为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力抓手,昌吉州边探索实践边总

结经验,先后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申报、验收、复验、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使创建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依法治州办公室和州文明办、州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创建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对“双挂”制度的具体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细化到了三个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形成了完善的管理机制。为了防止各县市、各单位获得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称号后出现工作滑坡、停滞不前、“一劳永逸”现象,对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都按照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创建标准和“法治六进”标准对 30%的已创建单位进行复验考核,复验结果直接和文明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评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凡达不到创建标准、工作滑坡或者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撤消合格单位称号。整改期间,停发文明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金。

(四)建立奖惩机制,打造普法工作品牌。为使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单位活动深入持久开展,使工作“亮点”形成工作品牌, 2008年开始,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州、县两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使创建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为了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含金量”,“六五”普法期间,结合创建活动,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

作表彰奖励机制,在自治州“六五”普法规划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每年在对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复验的基础上,要按照已创建单位的20%的比例对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由原来的通报表彰变为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并重,表彰奖励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个创新,创建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活动经过近十年的运作,已形成了良好的“口碑”,成为落实、推动工作的一个强有力的“抓手”,在推动“法治城市”创建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五)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创建活动。2017年以修订“法治六进”工作标准为契机,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创建零基启动工作。分三年进行验收,自治州依法治州办公室每年对35%的部门单位进行验收。其中县(市)须完成60%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验收工作后,才能向自治州依法治州办公室申请创建为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县(市)。依托“一抓三纳入”工作机制,将创建工作将纳入自治州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各部门单位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考核体系,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与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创建活动相结合的考核激励机制,把创建验收评定结果作为申请文明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的前置条件。重

新创建验收前,原“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称号仍然有效,不影响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奖的发放;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当年不得申请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奖;截止2020年仍未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2020年不得申请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奖。通过零基启动,切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做实做好,有力推动法治昌吉建设。

【特点和效果】(600字以内)

由于创建工作涉及到了每个单位、每个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已成为和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同等重要的一项全局性工作,自觉主动围绕创建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实现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以前的“逼着干、片面应付”到“主动干,全面开展”的重大转变。创建工作已成为一种长效机制,深入持久健康发展,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全民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开展创建工作以来,全州共有 27个单位因工作滑坡被限期整改,18个单位因为被撤销普法依法治理合格单位称号而取消文明单位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省内外典型案例、重大法治事件评析(六)

省内外典型案例、重大法治事件评析(六) 六、长沙县福临镇政府状告生猪养殖户违约案 (一)案件简介 长沙县是全国养猪大县,其北部的福临镇更是“家家有猪舍,户户养猪忙”。比如该镇古华山村仅有7.2平方公里土地,但每年出栏生猪数量却高达10万头。养猪增加了当地收入,使农民富裕了起来。但随着生猪饲养量爆发式增长,自然环境却已不堪重负。据长沙县环保部门测算,养一头猪日用水量达0.05吨,排出废水0.04吨,其碳排放量相当于19个成年人的水平,整个长沙县最高峰时猪粪尿日排放量超过1.5万吨。 为保护自然环境,长沙县从2010年起在全县推行畜禽养殖退出转产扶助鼓励办法。福临镇政府依据该办法与全镇生猪养殖户签订了禁养或限养合同。按照合同的规定,选择完全退出生猪饲养的养殖户自行拆除猪栏每平方米可以获得90元的转产扶助金;而选择限养的养殖户每拆除一平方米则可以获得60元的扶助金。此外合同还规定,选择禁养的养殖户必须承诺完全退出生猪养殖;而选择限养的养殖户则必须将生猪的饲养数量控制在20头以内。如果签订协议的养殖户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镇政府有权要求农户返还相应补贴金额。此办法一出台,全镇众多养殖户都选择与政府

订立合同,并执行了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也有少部分的养殖户守约观念不强,没有履行约定义务。镇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和违约养殖户进行沟通,但多次劝说无果。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镇政府最终决定诉诸法律。2014年8月,长沙县福临镇政府以合同违约为由向长沙县法院起诉张某等7名领取了较大金额补贴却违约的养殖户。8月26日,长沙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系列案件的第一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与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确定:张某在五天内拆除超面猪栏,降低养殖头数,而且此后不得再超过协议的50平方米和20头。最终,张某履行协议,自己拆除超标猪栏,喂养生猪不超20头。至9月3日,其余6名养殖户也承诺退出养殖或者减产至20头以下。 (二)案件评析 从案件本身来说,长沙县福临镇政府状告生猪养殖户违约案法律关系清楚,事实证据确凿无争议,是一个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之所以能够在全国引发广泛关注,主要原因就是诉讼参与双方“官”与“民”的身份。我国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正式实施,经过二十多年的运行,普通公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免受政府侵害的“民告官”案件已不再罕见。但福临镇政府状告生猪养殖户违约一案的原被告则身份反转,是一个“官告民”案件。这种看似简单的区别其

关于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个人工作计划

关于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个人工作计划 为促进自治州和谐社会建设,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依据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的通知》(昌州党办〔2007〕90号)精神,现就自治州“法治进乡村”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大力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乡村法治实践,促进村委会依法管理、依法履责;进一步提高乡村干部、农牧民的法律意识、维权监督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完善规范《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提升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以“法治进乡村”活动的有效开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文明进步。力争到2010年全州80%以上的村达到“民主法治村”。 二、工作任务 1、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规范有序、平安和谐为目标,依据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把涉及农牧民生产、生活、村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政策知识,编汇成文字简炼、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村规民约》,明确村委会与村民间的权利义务;宣传《村规民约》,做到家喻户晓。

2、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标语、横幅等多种方式,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乡村干部、农牧民的法律素质和政策水平,增强权利义务、维权监督意识,为推进“民主法治村”奠定基础。 3、通过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进一步发挥乡村各类组织的职能作用,发展乡村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保障村民安居乐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文化生活健康向上,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4、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认真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保护合法的宗教活动,有力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严厉打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制订合情、合理、合法、有效的治理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乡、村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规范责任追究制度。 5、完善一事一议、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牧民对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 6、积极开展乡村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信访接待人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三、重点解决的问题

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律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四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故事五自食早恋酿造的苦果

2020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2020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分析 大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旨在使大学生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强大学生法制观念,其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过程中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下面是有20xx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欢迎参阅。 20xx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范文1 北京某高校一实验室发生爆炸,导致5人受伤,其中有一名实验室负责老师、两名学生和两名设备调试工程师。爆炸原因初步认定为,学校新购设备在调试过程中发生意外。 据了解,该实验室为微生物实验室。受伤的同学称,事发当天下午1点20分左右,厂家的两位工程师正在调试学校新购买的厌氧操作台,他在一旁跟着学习操作,另一位同学站在他们身后。实验室的负责老师当时也在做实验。然而,随着一声巨响,该同学被一股强力推倒———仪器爆炸了。实验室里的玻璃器皿被炸得粉碎,飞向了屋内的5个人。 学生公寓、实验室安全无小事,也许就在我们不经意的那一刻,已经种下了安全因患的祸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

灾,责任重于泰山。”上述发生在大学的火灾爆炸案例,旨在提醒同学们一定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公安消防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对高校火灾事故的历年通报显示,近几年全国高校所发生的火灾事故的数量、经济损失对教学科研的破坏程度及给师生员工造成的生活负担是逐年上升的。因此搞好消防安全是保证高校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20xx大学生法制教育案例范文2 大一女生钱被骗8月23日,正是新生报到的时候,某高校大一新生张婷(化名)遇到3个打扮学生模样的男子,3人自称是来看同学的,分别来自香港大学等三所高校。3人告诉她,几人住在喜来登饭店,因钱花光了,所以面临被赶出来的境地,其中一“男生”李龙(化名)说,想和叔叔联系打钱过来,希望能借用张婷的银行卡。 张婷想,遇到有困难的人理应帮助对方。张婷于是告诉对方:“我卡里有5100多元钱,你们打在我卡里吧。”李龙当即便与叔叔联系,在电话里,李龙把对张婷说的话说了一遍,然后说打3万块钱到卡里,并将张婷的卡号在电话里说了。 随后,李龙3人让张婷陪同一起去提款机上看钱到了没有。但是查询了数次都发现钱没到账上。李龙几人提出拿卡在学校对面提款机上查询。张婷又和3人到校外提款机上查询,钱还是没

依法行政典型事例(东岗)

东岗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典型材料 我街道始终把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放在重要位置,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以宣传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为总抓手,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大两个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切实加大了领导力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抓在手里、放在心上,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社区主要领导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订并下发了《东岗街道关于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东岗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实施细则》,同时,进一步配强和提高了计生队伍力量和素质,由专人全面负责各类证件审批、优惠政策落实、依法行政监督和信访工作,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切实加大了宣传力度。重点在居民区,辖区主次干道开辟宣传专栏,定期刊播依法行政主题内容,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将以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1万余份各类宣传册发放到户,将最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向辖区诊所下发《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警示标志牌50块,分别悬挂在各医疗保健机构和村计生服务室。印制《城关区有奖举报制度》和《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各100张,在各村、社区宣传栏内

进行了长期张贴公示。各社区、村结合新农村建设建成“婚育文化一条街”1个,各社区、村充分利用设立咨询点、文艺演出及横幅、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地宣传,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规范两项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过去,我们有些工作和管理活动之所以引起群众不满意,造成群众上访,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行政行为不太规范。因此,我们狠抓了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的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初步实现了行政行为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真正做到了依法行政。按照全区通知要求,对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中的25种行政行为,从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提供资料和审核要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规范,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群众的权益。实行了“八制五办”服务,即: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预约服务制等八项制度,按照“资料完整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遇到困难帮助办、特殊项目跟踪办、紧急项目提速办”的原则,以高效、优质的服务方便群众,极大地提升了人口计生系统的整体形象。 二是依法规范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依法行政工作的长效机制。按照依法行政、文明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在群众所关注和反映的热点、焦点及重点问题上,进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先后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有奖举报、执法监督、信访管理等1 6种长效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全街计生工作人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最新篇)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当前农村法治建设的调查报告 一、我乡农村当前法治工作的现状 1、对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 2、农村法治工作三无现象依然存在。 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农村法治存在的难点。 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

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 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 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 4、农村依法治理基本保障有待及时落实,依法治理力度不强。 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 二、我乡农村法治工作难开展的原因 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 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较为突出。 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我乡农村法治工作的对策

法制新闻案例

法制新闻 第一节、概论 法制新闻正日益成为媒体报道的重点和受众关注的热点,这其中有着政治、经济、文化、受众等多层面的原因,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进程中的各种现象。我们试图从法制新闻的基本问题出发,对法制新闻进行从内涵到功能的全方位阐释。 法制新闻的内涵 “法制”一词在“依法治国”被确立为基本治国方略的今天,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并不会感到陌生。在新闻业界,我们常常对新闻按内容进行分类,“一般分为:政法新闻、经济新闻、文教卫新闻、体育新闻、社会新闻”。按照我国新闻业界的惯例,法制新闻是与政法新闻、文教卫新闻等类别相互独立而存在的。 目前,关于法制新闻的定义众说纷纭,我们总结了比较权威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内较早的关于法制新闻的教材《法制新闻概述》的定义:“法制新闻可以说是新近发生的重要的民主与法制生活的事实的报道,她是新闻大家族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法制日报》主任编辑李矗编著的《法制新闻报道概说》的定义为:“法制新闻是新近发生的具有为受众及时知晓意义的法制信息。”《中国新闻实用大辞典》对法制新闻的定义为:“法制新闻是关于法律制度的建立(立法)、执行(司法)、监督等的新闻。在国际新闻界中,这种报道内容分为:‘法院新闻’‘警察新闻’‘犯罪新闻’等。在中国当代新闻业界,法制新闻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有时涉及有关党纪政纪、反腐倡廉的新闻报道。” 对于以上定义的优缺点,我们不做过多评判分析。我们认为,不管如何定义法制新闻,这个定义一定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法制新闻是新闻的一种,具有“新闻”的一切特征和内涵,这是“法制新闻”与“法制文学”“法制故事”相区别的前提。其二,法制新闻是具有法制意义的信息,必须涉及法律、法制层面的问题,这使得法制新闻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新闻。其三,法制新闻必须是从法制角度进行采编的新闻,在报道同一件事情时,这是法制新闻与其他类型的新闻区别的重要特征。我们认为,法制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为受众所关注的法制、法律方面的事实的信息。 法制新闻的功能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和公民法制意识、观念的增强,经济民事领域的纠纷逐年增多;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结构和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深刻变化,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总之,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而转型期的法律问题往往比较突出。拉斯韦尔是最早对传播的社会功能进行较为全面分析的学者。他于1948年发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将传播的功能概括为三大功能,即环境监视、社会协调和社会遗产传承。我们认为,法制新闻的功能在拉斯韦尔“三功能”说的基础上可以分解成如下几方

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案例范本

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 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人才,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而提出来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供大家分享。 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一一、学生的自然情况。 姓名:李迈性别:男年龄:12岁,五年级学生 二、问题学生性格特点及行为表现 1、性格倔强、固执。与人相处办事,不计后果,缺乏自制力,责任感淡薄 、处事情绪化,易冲动。遇事不冷静,有逆反心理,虚荣心较强,打架骂人。 三、实例有关资料 016年四月分的一个课间,同学们都在打扫卫生,李迈是值日生,他不仅不参加劳动还故意把垃圾撒一地.。班里一个同学把这事告诉了我,我把他叫到办公室问话,他不但不承认错误,还固执地不理任何人。办公室里的所有老师都用心和他沟通,他就是一语不发,还情绪化的冲撞老师,一副天不怕地步怕的样子。最后,我作为班主任,叮嘱他不要再做错事,考虑他的性格问题,让他回去打扫卫生,再没有多说什么。就在他回去十几分钟的时间,有同学来告诉我,他在厕所掐住同学的脖子不撒手。被掐的同学差点窒息,我意识

到事情的严重性。立即和学校领导商量,对他进行深刻的法制观念教育。 四、案例分析 针对李迈同学的个性心理特点,我进行了家访,走访了她的邻居,找他的伙伴了解。经调查了解,我认为他的个性问题来源于家庭环境的影响和学校教育的影响两个方面: 1、李迈同学在家里从小在爷爷奶奶及父母的共同关心和呵护下长大,由于近几年父母外出打工,成了留守儿童的他性格缺陷慢慢显露出来,平时表现骄横无礼,谁也不能碰他一下,谁也不能骂一句,虽然他父母知道他的性格,但是多数时间在外打工也放松了对他的教育,再加上家庭原因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使他养成了固执、偏激、倔强的性格,办事不爱动脑,我行我素,不计后果,出了问题又缺乏责任感,表现出逆反心理。学习缺乏自觉性,老师布置的作业从不完成,没有毅力克服学习上的困难,根基打得不牢,使学习成绩处于下游。做了错事,不接受批评,不让人家说,表现出较强的虚荣心和反抗心理。 、在班级里,一则年龄大,二则学习成绩不好,又缺乏认真、刻苦的学习精神,对较难的问题不愿意动脑筋,又不肯问别人,不懂装懂,长期发展下去,知识掌握不牢。就产生了自卑心理。认为反正也就这样了,甘拜下风,自暴自弃,致使成绩下降,凡事

民主法治社区典型事迹材料

金芝里社区 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典型事迹材料 金芝里社区,经过几年的建设,目前社区内已有幼儿园、金龙超市、便民市场、社区游园、卫生院、豪华宾馆等生活配套设施,小区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功能日趋完善。与此同时,社区党工委牢固树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通过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监督等多种有效途径,极大地增强了社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形成了社区各项工作民主化、法治法和规范化的良好局面。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 社区成立后,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夯实民主基础,从根本上取信于民。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把社区的管理事项用规约的形式固定规定下来。根据自治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以投票表决形式选举出的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是社区的议事监督机构,以社区居委会为执行机构的组织形式,形成凡涉及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大事,均由议事机构进行讨论,拿出实施方案,经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后,再由执行机构组织落实的工作程序,保证社区治理有理有据,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居”,确保社区整体功能的发挥和运行的规范。

二、实行依法治理、民主决策,提高社区管理民主法治化 金芝里社区居民多是八冶建设公司退休职工和流动人口,法制观念淡薄,民主意识不强。针对这种现象,召开了社区班子成员会议和居民代表座谈会,专门学习了有关文件,通过他们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确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一是建立了由社区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二是实行了包片联组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人人联片、个个包组。同时发挥联户联防责任人的作用,让他们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治理。三是综合整治,实现社区专项治理经常化。围绕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社区居民或成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社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民主决策是社区自治的核心,社区内重大问题由社区成员民主决定,体现了社区自治的本质要求。制定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主体、例会时间、议事内容、议事原则、议题产生、表决方式和保证措施等条款,保证民主决策有章可循。 三、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推动社区管理透明化

青少年法制分析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分析教育案例 廖为山 一、为筹吧资去打劫 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二、优等生入户抢劫 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201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四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

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推动我省法治乡村建设,努力为江西省乡村振兴战略出谋划策,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结合自身专业优势,联系工作实际,提出自己的相关建议: 一、要加强基层普法,推动乡村普法教育工作。谁懂法谁普法,律师事务所应当主动承担起乡村普法的义务,组织律师,充分利用农闲季节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各类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张贴标语,广泛宣传,开展法制宣传培训、讲座,推动乡村法治教育工作。例如,我所曾组织律师前往河下镇,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向现场群众宣传法治理念、讲解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免费发放宣传资料,随后,律师们纷纷走向街头,对街上乡民主动问询是否需要法律服务和援助,并留下律师号码,方便随时联系我们提供法律服务,这次活动的开展取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增强了乡民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为乡民开通了一条提供法律服务的绿色通道。 二、扩大乡村法律服务范围,拓宽法律援助普及面。律师事务所要主动深入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广泛的与各村委建立法律顾问关系,我所先后与117个社区(村委)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免费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与工青妇等多部门及社会公益性组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乡镇、企业、社区、学校等为基层单位,在为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同时,逐步细致的开展法律援助调查与联络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普及面,极大的提升了乡村的法治水平。 三、强化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进程。律师事务所要帮助村委进一步加强乡村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村务、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议事、民主理财等

工作。规范各个村组按要求成立村务、财务监督小组。要求村党支部、村委会把依法建制、规范村务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作为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的重要环节。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村委顾问律师积极配合,依据《宪法》、《村委会组织法》等法规,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实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都有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使村务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了村民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村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逐渐成为风气。为依法治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 2018年2月26日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doc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 从教育基本规律来看,中小学生是法制教育最好的教育对象, 中小学生也比成年人更需要法制教育。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供大家分享。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一 成都3名未成年中学生抢小学生被判刑 新华网成都11月7日电(李凌鹏)成都3名初中生因无钱上网,两次抢劫小学生,共抢得7元钱。日前,成都市双流县法院一审判决这3名学生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金1000元。赃款7元人民币继续予以追缴。 15岁左右的小顺、小云和小强(3人均为化名)都是双流某中学初二学生。20xx年4月13日晚,3人来到双流某实验小学后门,掏出猎刀威胁小学生掏出身上仅有的2元钱。两天后,公安机关迅速侦破了该案。3人交代,他们几天前曾抢劫小学生5元钱。 法院审理认为,小强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考虑到他们是初犯而且作案时尚未满18岁,故作出以上判决。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二 金寨四个中学生持刀抢劫获刑入狱 金寨县人民法院对两次抢劫中学生的少年小蒲等四人做出判决,四人因犯抢劫罪,判处小蒲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小钱、小强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

处罚金5000元;判处小朱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xx 年8月5日晚,小蒲伙同司某(另案处理)在金寨县梅山镇金江大道六号桥北向拐弯处将骑自行车经过的学生汪某、李某拦住,小蒲对汪、李二人进行殴打,并持弹簧刀威胁,劫去汪某的诺基亚 X3-00型手机一部和李某的7元钱。经鉴定,被劫手机价值430元。同年8月10日下午,小蒲邀约被告人小钱、小强、小朱在金寨县白塔畈街道预谋找人要钱。随后四人到中学校园内,拦住该校学生郑某、易某,对二人进行殴打并扣留二人的摩托车,以索要钱财。郑某的右耳被小蒲打伤。经鉴定,郑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案发后,小朱在父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四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与被害人郑某的监护人达成赔偿协议,共计赔偿被害人47000元。金寨县人民院认为,四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庭前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故应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制安全教育案例三 :(云南)镇雄90后少年因多次实施抢劫被判5年刑一90后少年,竟将犯罪的目光盯向初中学生的零用钱,多次实施抢劫,终因30元钱,锒铛入狱。近日,镇雄人民法院对一起抢劫案件公开宣判,一90后少年获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xx年4月26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小雄翻围墙进入镇雄县

中国法制史案例分析

1.商纣争太子案 (1)在商代妻和妾区别是什么? 答:妻妾的地位截然不同,二者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大多数妾是奴隶主贵族从女奴中强娶来的,还有的是通过“嫔嫁”来的,即奴隶主贵族娶妻,往往同妻的隋嫁女一同收为妾。一妻多妾制是由于奴隶社会私有制决定嫡长子继承制,如果多妻就会造成王位混乱和争斗财产,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 (2)嫡长子继承制的含义及意义。 答:嫡长子继承制就是王位和爵位由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的制度。此制度始于商朝末期,至西周初期正式确立。 嫡长子继承制决定了奴隶社会私有制下的一妻多妾制,如果在多妻的情况下,就会因争夺财产和王位产生混乱,乃至战乱。所以妻妾之分,也就有了嫡子和庶子之分,就以避免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执,进而影响奴隶阶级专政的统治秩序。嫡长子继承制有利于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 2.车裂商秧案 (1)结合教材,简述商秧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商鞅在秦国进行两次变法 第一次变法(公元前359)。重点是打击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势力。具体内容是:一是整顿户籍,设立连坐法,防止隐匿坏人;二是奖励告奸;三是.奖励农业生产;四是.奖励军功。 第二次变法(公元前350)。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具体内容是:一是.进一步强调分户居住;二是.取消分封制,普遍建立郡县制;三是.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四是.统一度量衡制度。 商鞅变法意义,在于通过变法改革,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使得秦国国势日强,在战国“七雄”中跃居六国之首,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 (2)请叙述刑、法、律的概念。 答:从词源看,汉字“法”确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与“法”字有密切联系的另一个字是“律”。据(说文解字)的解释,“律,均布也”。可见,“法”总是指一种判断平、正、直的标准,而“律”则主要强调的是人人必须遵守的东西。把“法”与“律”连用,就是说“律”是一种包含有国家确认的判断公、正、直的标准的“律”。“法律”一词在清末民初才被广泛使用,据说是受日本的影响。 1.缇萦上书救父。 (1)奴隶制五刑 答:奴隶制五刑:即黥(墨)、劓、刖、宫、大辟。墨刑是在罪犯面部或额上刻辞后涂以墨;劓刑是割鼻;刖刑即断足;宫刑即男子割去生殖器,女子幽闭的刑罚;大辟即死刑。 (2)分析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原因。 答:这次刑制改革,经过文景两位皇帝,时间长达20多年,反映了一项制度的改革,是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后世多认为是出于“悲怜”缇萦,体现文帝德政,但本质在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统治者既要惩罚犯罪者,又能使其保存劳动能力,以利于其统治。但是,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它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的标志和转折点。为封建制五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而且也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3)汉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答:汉初至文景时期以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法家思想为法治的指导思想。 汉初,由于秦朝的苛政和连年战争,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统治者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使人民得以休息生养,恢复和发展生产,以巩固刚刚建立的封建政权。这时,刘邦总结秦亡的教训,作为借鉴。刘邦手下陆贾根据黄老思想,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况,提出“道莫大于无为”。当时统治阶级从皇帝到丞相无不尊崇黄老思想。文景时期尤为显著。无为而治的思想反映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就是“轻徭薄赋”、“约法省刑”。结果,出现了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的繁荣景象。 (4)秦汉的徒刑种类。 答:秦朝的徒刑: A .城旦、舂。城旦,适用于男犯,即强制男犯白天修筑长城的一种徒刑。舂,适用于女犯。秦朝根据生理条件,对罪应城旦的女犯施以舂米以供刑徒口粮的劳役。舂的刑期与城旦一样。 B.鬼薪、白粲。鬼薪,适用于男犯;白粲,适用于女犯。鬼薪是指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以供宗庙祭祀之用。白粲指强制女犯择米使正白,以供宗庙祭祀之用。二者刑期皆为三年。

法治农村的建设

法治农村的建设 内容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所选择的国家治理方式和社会发展目标,然而,我们应该把眼光放到基层去,探讨基层尤其是农村的法治建设,作为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部分而得到重视。本文试图通过当前我国法治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及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来探讨其解决方式,探讨法治农村建设对于我国三农发展的重大意义,对于我国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治国家农村法治农村自治 一、当前我国法治农村建设的重要性 我国自古以来是农耕文明发达的国家。即使时至今日,我国依然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农业大国之一,农村人口或从事农业的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依然很大,农村人口的收入所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也很大,农民最迫切关心的问题当然也是增加收入、生活安定以及自己的切身权益得到合理保障,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能不能解决好这些问题更是关乎社会秩序稳定,国家社会经济得以稳步发展,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基础。所以我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重要一项就是要协调城乡关系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减小城乡差异的根本方法是为农村地区和农业人口提供支持,为其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包括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保证农村地区或主要农业地域的和谐发展,化解这些地区的社会矛盾。增强农业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素养,所以我们党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七大报告也进一步提出了推进基层民主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 ①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的法治建设尤其重要。 ①王红建、王圭宇:《“法制农村”建设的困境与出路——基于一份〈村民自治情况调查问卷〉的实证分析》,2011年4月30日,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8299148.html,。

法制教育教学案例

高中生安全法制教育教案 河北满城中学王驰宇 一、教学目的: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知识技能目标: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重点: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五、教学过程: 引言:同学们都有十六,七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主要内容: (一) 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案例: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

古今中外法治小故事

古今中外法治小故事 1、鼠狱 张汤在西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审判许多重大案件,用法严酷。他小的时侯即已显露出作法官的潜质。一次他父亲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将肉偷走。他父亲回来,很生气,动手打了他。张汤遂挖掘鼠洞,将老鼠捉拿归案,老鼠偷的肉还没有享用完,“鼠”赃俱获。张汤按正式审判程序,审讯老鼠,记录供词,写成文书,最后定罪判决,处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写的供辞文书如同出自一个老练的狱吏之手,大为惊讶。以后遂让张汤书写判案文书。 2、三尺法 杜周是西汉时有名的酷吏,为人持重少言、内心阴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汉武帝对他颇为欣赏。什么原因呢?一是因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狱,专以皇帝旨意为准。皇帝所讨厌的人构讼,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开释的人,他就网开一面,找借口释放。有人就此责问他:“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狱者固如是乎?”所谓三尺法指的是写在三尺长竹筒上的法律条文。对这样的责问,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词地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应该说,杜周道的是实情,说出了封建社会里十分普遍的执法心态和现象。杜周能坦率承认这一点,还有几分可爱之处。 3、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4、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一番说辞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5、误杀从轻

如何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如何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九溪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谌广 ——九溪江乡2011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资料 加强和完善农村法治建设对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与良性发展,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着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农村法治宣传体制不健全,法治教育乏力。目前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很不完善,普法有待扎实深入,还有部分村没有成立普法小组,有的普法宣传教育往往是应付式、运动式“、一阵风”,因而流于形式,收不到实际效果。 二、农村法治建设开展难,落实更难。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旧淡薄,很难集中起来进行法治教育;开展的“送法下乡”活动,也只是把普法资料送到农民家里;农村有50%左右已审结的案子没有得到执行或没有全面执行。由于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使得农民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法治观念无法得到提高。 三、农村基层干部执法不严。村干部是国家法律的宣传者、执行者,理应在工作和生活中处处宣讲国家法律,并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但由于有的村干部自身素质较差,对法律学习不深人,理解不透彻,掌握不准确,再加上个别同志思想动机不纯等原因,从而导致在法制宣传中“变味”,身教中“走样”,使老百姓对干部失去信任,对法律失去信心。 四、农村社会治安影响农村的稳定。一是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二是侵犯财产犯罪日益猖獗;三是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出现和蔓延,如黄、赌、毒、淫秽物品在农村流行,并诱发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行为。

五、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在农村呈冒头态势,流氓恶势力抬头,村霸、乡霸不断出现,封建宗教宗族活动频繁。 六、自然灾害事故防御能力下降,由于农村人员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安全意识淡薄,致使人为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新的矛盾埋下了隐患,还有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多,农村多是老弱,缺乏防护和救援力量。八是民事纠纷、家庭暴力事件增多,家庭婚姻、分家分产等民间纠纷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之一,家庭暴力犯罪时有发生。 尽管当前农村出现上述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只要继续抓紧法制教育,深化法治建设,诸多问题和矛盾还是可以化解的,针对实际,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路。 一、继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农村法治教育,全面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对农民的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增强农民法治观念,使农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农民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二、要从丰富农村的文化生活,移风易俗,用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占领农村文化市场,净化农村社会环境。特别要把农村广大青少年作为普法及教育的重点对象。 三、普法的重点内容不仅应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常用法规;还应包括农村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企业法》、《税法》、《选举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这些法律的适应面广、针对性强,必须要求重点掌握。 四、要讲究普法形式,通过轮训的方式培训干部,对广大党员和乡村干部进行系统的法治教育,要以乡镇司法所为核心,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余、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展开生动扎实,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五、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要很好地体现了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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