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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广西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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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历年最低工资标准目录

[1995]38号文[1997]68号[2001]40号[2001]64号[2004]54号文[2006]35号桂政发[2007] 桂政发[2008] [2010]65号文[2012]2号桂政发〔2013〕1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桂政发[1995]38号文)

《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3号)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发文之月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桂政发[1997]68号)

《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为了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3号)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将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桂政发[2001]40号)

《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3号)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发文之月起执行。

《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为了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3号)规定,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将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桂政发[2004]54号文

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4年第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3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4年第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995年第3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地区进行调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桂政发[2007]

2007年11月起,广西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广西政府下发通知,自治区将从2007年11月起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桂政发[2008]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最低工资办法》规定,从8月起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充分考虑了当前我区消费价格上涨、最低收入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人均最低食品消费支出、恩格尔系数等情况,在间距前次调整半年多时间即作了新调整,符合低收入职工的现实利益。这也是自1995年我区实行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时工资、各类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违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桂政发[2010]65号文

2010年9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9月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桂政发[201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及我区当前实际情况,现对全区职工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桂政发〔2013〕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及我区当前实际情况,现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发文之月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7日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方法.doc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方法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方法 近日,广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超过21.1%,为历年最高,新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广东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 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19.8%,执行地区为广州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22.4%,执行地区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二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

第五类标准660元/月,增幅24.5%,由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 6.4元/小时。 广州最低工资的公式法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应考虑的因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M=f(C、S、A、U、E、a) M 最低工资标准; C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S 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 职工平均工资; U 失业率; E 经济发展水平; a 调整因素。 广州最低工资的基本情况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

2006.9.1起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大幅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金羊网 2006-07-12 15:04:54 平均提高17.8%,幅度为历次最大,共分五档,广州属最高一档780元/月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张祥、符信,实习生陈玉苗报道:今天上午10时,备受关注的广东省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正式出炉。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简化为五类,最高一档为780元/月,较此前最高一档增加96元,最低一档为450元/月,较此前最低一档增加98元。各市采用哪类标准,由省政府直接指定,广州为780元/月。新标准从9月1日起实施。 据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结合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省政府决定调整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为780元,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66元(适用广州);二类690元,小时标准4.12元(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三类600元,小时标准3.59元(汕头、惠州、江门);四类500元,小时标准2.99元(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五类450元,小时标准2.69元(部分县、县级市)。深圳市按《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执行。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方潮贵今早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次调整有如下特点: ———提高幅度较大。广东从1994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七次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本次调整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全省平均增长17.8%,最高的增长32.6%。调整后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接近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标准水平目前居全国前列。 ———标准类别减少。将原来的7类标准减少为5类标准。 ———直接指定标准。本次调整由省政府直接指定各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市辖县(含县级市)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区差距较大的,可选择比本市低一类的标准执行。改变了以前各市自行从省颁标准中选择一至两个执行的做法。 ———测算方法科学。本次调整主要采用组合法,结合国际上通行的社会平均工资法、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经济发展与物价增长因素法等进行反复测定,较往年单一的测算方法更科学合理。 链接 此前,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于2004年12月起执行,共七类:一类684元/月;二类574元/月;三类494元/月;四类446元/月;五类410元/月;六类377元/月;七

河北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河北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第一次、1995年6月6日至1997年3月18日 《河北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暂行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135号令,省辖地级市市区(含郊区)、衡水市、涿州市每月180元,除贫困县以上其它各县(含县级市)每月160元,贫困县每月140元。 第二次、1997年3月18日至1998年7月9日 冀劳[1997]32号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公告》的通知 各省辖市劳动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通过的关于《河北省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公告》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转发到所属基层企业单位,并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公告 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经省政府批准,确定我省企业职工最低标准分别调整为:省辖地级市市区(含郊区)及涿州市每月210元;除贫困县外其他各县(含县级市)每月180元;贫困县每月160元。现予公布,自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起执行。 第三次:1998年7月9日至1999年6月30日 河北省劳动厅冀劳社(1998)70号:省辖设区市市区(含郊区)及涿州市每月240

元,除贫困县以上其它各县(含县级市)每月210元,贫困县每月180元。 第四次:1999年7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 冀劳[1999]78号河北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资的实施办法 各市劳动局、财政局,省直企业主管部门: 为了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促进居民扩大消费,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政发[1999]12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调整企业职工工资的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了保障企业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根据我省物价和消费水平,将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20%。调整后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省辖设区市市区(含郊区)及涿州市每月290元,除贫困县以上其它各县(含县级市)每月250元,贫困县每月210元,从7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企业职工工资。从今年7月1日起,按照月人均不超过120元的水平,采用提高职工工资标准与晋级增薪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增加工资,其中70元左右用于提高职工工资标准,其余用于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对垄断性行业企业增资水平要适当控制,不得盲目攀比。 1、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标准。在冀劳[1996]6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按照增加30%的幅度调整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相应提高企业经营者(含经理、厂长和党委书记)职务工资标准,企业副职及以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线,由企业自行设置。企业职工套改新工资标准,原则上采取以级套级的办法。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年更新

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年月更新

————————————————————————————————作者:————————————————————————————————日期: 2

2014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2014年4月1日更新) 省份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北京1560 上海市上海1820 天津市天津1680 重庆市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 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 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3个区县 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1250 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 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区)1150 广东省深圳1808 广州1550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1310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1130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010 福建省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1320 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长 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芗城区、龙文区、龙海 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 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新罗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1170

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长泰县、华安县、安 溪县、德化县、永春县、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仙游县、延平区、 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建阳市、漳平市、永定县、上杭县、霞浦县、 古田县1050 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泰宁县、明溪县、将乐县、尤溪县、大田县、顺 昌县、光泽县、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寿宁 县、周宁县、柘荣县、屏南县 950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 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1300 武汉市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黄石市市区、 大冶市;襄阳市市区、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宜昌市市区、夷陵区、 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荆州市市区;十堰市市区;孝感市市区、汉川市; 荆门市市区、钟祥市、京山县;鄂州市;黄冈市市区;咸宁市市区、赤壁市、 嘉鱼县;随州市市区;恩施市区;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1020 阳新县;宜城市、谷城县、南漳县、保康县;石首市、松滋市、公安县、江 陵县、监利县、洪湖市;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长阳县、五峰县;丹江 口市、郧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 大悟县、孝昌县;沙洋县;浠水县、武穴市、黄梅县、红安县、麻城市、罗 田县、英山县、蕲春县、团凤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广水市、随县; 利川市、建始县、咸丰县、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900 浙江省杭州市区、余杭区、宁波市区、温州市区1470 萧山区、富阳市、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乐清市、瑞 安市、湖州市区、绍兴市区、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绍兴县、新昌县、 金华市区、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1310 淳安县、临安市、建德市、永嘉县、洞头县、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兰 溪县、浦江县、武义县、舟山市市区、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 三门县、衢州市、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丽水市区、青田县、 缙云县。1200 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龙泉市、云和县、景宁县、松 阳县、遂昌县、庆元县、嘉兴市区、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嘉善县、海 盐县1080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提至1100元首超省定标准! V9 t# W! ^3 s! V' j 4 g) u% `( V: E% f1 z) a8 L& i' J x 2010-04-28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宣布,从五一起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860元/月上调至1100元/月,花都区等五区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上调至960元/月。与此同时,离岗退休费和待岗生活最低保证标准也相应上调至880元/月。 7 _- X( a`, X8 n! l+ | ' {* G1 E+ m& q( t) x9 G . d8 C. c0 n0 M # i V1 e! m* S9 X" T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l$ s' t8 P* }. [4 F9 a. X ' x! M3 t x( r; U6 p3 I' p) u" N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O' J5 ~8 o# J. k+ Y' J9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证部令第21号),以及我省经济社会进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证作用,提升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进展,决定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z. P" g/ W5 E: | 一、从2010年5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深圳市按《深圳市职职员资支付条例》自行制订执行)。: Z. `! ?5 g0 f9 R" [- G; l3 x 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但不得下调标准。个不市辖县以及县级市经济进展水平与市区差异较大的,能够执行低一类标准。 3 i5 y9 F& K7 X. f7 p g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在本通知下发

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7

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7 篇一:广州历年最低工资 篇二: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15.5.1)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穗人社发〔2015〕11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充分发挥最低工资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三、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7日 篇三:广州市关于2013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 关于2013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3〕27号),现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予以通告。 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3〕27号)全文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5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 准的通知 (粤府函〔2013〕2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决定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5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深圳市

上海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历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汇总表 执行日期 标准(元/月) 备注 文件依据 1993.06.01 210 沪劳资发(1993)42号 1994.07.01 220 沪劳综发(1994)47号 1995.04.01 270 剔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费 (两项按30元剔除) 沪劳综发(1995)22号 1996.04.01 300 沪民救(1996)第16号 1997.04.01 315 沪劳综发(1997)27号 1998.04.01 325 不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沪劳综发(1998)22号 1999.04.01 370 沪劳保综发(1999)37号 1999.07.01 423 不包括应由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沪劳保综发(1999)69号 2000.12.01 445 沪劳保综发(2000)55号 2001.07.01 490 沪劳保综发(2001)45号 2002.07.01 535 沪劳保综发(2002)36号 2003.07.01 570 沪劳保综发(2003)31号 2004.07.01 635 沪劳保综发(2004)30号 2005.07.01 690 沪劳保综发(2005)24号 2006.09.01 750 沪劳保综发(2006)29号 2007.09.01 840 沪劳保综发(2007)31号 2008.04.01 960 沪劳保综发(2008)23号 2010.04.01 1120 不包括: 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沪人社综发(2010)21号

广州市劳动合同2021实用版

YF-ED-J716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广州市劳动合同2021实 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广州市劳动合同2021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甲方):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 劳动合同政策法规咨询电话:12333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

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

广州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广州市工资支付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中确定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四条工资支付实行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原则。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确定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预警机制、信用监督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工商、建设、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和银行,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对工资支付行为实施监督。 工会、妇联等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工资支付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工资支付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 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 (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 (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 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查询有关工资支付制度的内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实际支付的工资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实际支付的工资视为与劳动者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第九条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就工资支付有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协议。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 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 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但应当出具委托书。 用人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存入其本人账户。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陕西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5-2012) 1995年:按照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1995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200元/月;二类标准为175元/月;三类标准为150元/月;四类标准为125元/月。 1997年:按照陕政办发[1997]49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1997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220元/月;二类标准为195元/月;三类标准为170元/月;四类标准为145元/月。在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20元/月。 2001年:按照陕政发[2001]13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320元/月;二类标准为290元/月;三类标准为270元/月;四类标准为245元/月。在陕政发[1999]54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60元/月。 2005年:按照陕劳社发[2005]61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5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标准为490元/月;二类标准为460元/月;三类标准为430元/月;四类标准为400元/月。 2006年:按照陕劳社发[2006]95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6年10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540元/月;二类工资区500元/月;三类工资区460元/月;四类工资区420元/月。 2008年:按照陕劳社发[2007]128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一类工资区600元/月;二类工资区560元/月;三类工资区520元/月;四类工资区480元/月。 2010年:按照陕人社发[2010]103号文件规定,陕西最低工资标

2020各地新劳动法底薪的规定

2020各地新劳动法底薪的规定 日前,国务院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7年)》,提出“十 二五”期间(2011-2015)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将达13%以上。 也即是说,2017年的最低工资至少是2011年的1.63倍,五年 增长63%。以此测算了四年后(即2017年)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结果是:到2017年,深圳的月最低工资将以2160元排在第一位。上海最低工资水平略低于深圳,为每月2086元。北京和天津也接近2000元。几乎所有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都在1000元以上。 上述的数字只是保守的估计。去年12月,多个省份、地区已经 宣布了上调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大多不止上调13%。比如,四川 省最低工资上调了23%,江西省和吉林则分别宣布上调21.5%和20% 以上,陕西上升16.27%。北京调整的幅度较小,仅8.6%,至1260元。 深圳已于2月1日起实施1500元每月的最低工资,全国最高。 2015年以来,全国至少已有23个地区上调了2017年最低工资 标准,今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其中, 上海、深圳两地最低工资水平超过2000元大关。值得注意的是,东 北三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两年多没有上调。 23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贵州、江西近日宣布将于10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贵州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 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江西一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 15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5.3元/小时。 此外,浙江宣布将于1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档,非 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档。

河北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河北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5至2012) 作者:王现辉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d18411416.html,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4日点击数: 23835 免费 法律咨询 第一次、1995年6月6日至1997年3月18日 《河北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暂行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135号令,省辖地级市市区(含郊区)、衡水市、涿州市每月180元,除贫困县以上其它各县(含县级市)每月160元,贫困县每月140元。 第二次、1997年3月18日至1998年7月9日 冀劳[1997]32号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公告》的通知 各省辖市劳动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通过的关于《河北省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公告》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转发到所属基层企业单位,并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公告 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经省政府批准,确定我省企业职工最低标准分别调整为:省辖地级市市区(含郊区)及涿州市每月210元;除贫困县外其他各县(含县级市)每月180元;贫困县每月160元。现予公布,自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起执行。

第三次:1998年7月9日至1999年6月30日 河北省劳动厅冀劳社(1998)70号:省辖设区市市区(含郊区)及涿州市每月240元,除贫困县以上其它各县(含县级市)每月210元,贫困县每月180元。 第四次:1999年7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 冀劳[1999]78号河北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工资的实施办法 各市劳动局、财政局,省直企业主管部门: 为了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促进居民扩大消费,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政发[1999]12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调整企业职工工资的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了保障企业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根据我省物价和消费水平,将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20%。调整后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省辖设区市市区(含郊区)及涿州市每月290元,除贫困县以上其它各县(含县级市)每月250元,贫困县每月210元,从7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企业职工工资。从今年7月1日起,按照月人均不超过120元的水平,采用提高职工工资标准与晋级增薪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增加工资,其中70元左右用于提高职工工资标准,

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

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1年4月份,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由2010年的每月1100元上涨到1320元,同比涨幅达20%。2012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500元后,同比涨幅达13.6%。 北京2012最低工资标准:2012年1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160元调整为1260元。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3元提高到每小时14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30元提高到每小时33元。上海2012最低工资标准:明年4月1日,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继续增长,这是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线调整机制以来,上海第18次增长最低工资线。此前,2011年4月,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120

元上调到12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元。据网友爆料,2012年上海最低工作调整幅度为预计在15%左右,将从1280元调整为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元。深圳2012明年最低工资将超1500元/月26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深圳计划明年1月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有望达到15%,届时深圳最低工资将超过1500元/月,员工的工时费至少可以提高到13.5元。相关方案已报深圳市政府审批。广州2012最低工资有望达到1470元/月或者1500元/月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为1300元/月,据有关部门昨日透露,明年广州市最低工资很可能还会再度上调,增幅或许超过13%,有望达到1470元/月或者1500元/月。目前有关方案正准备上报审批,最终调整方案和幅度还会作出修改。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2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标准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9元,三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7元。此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吉政函[2011]105号】:长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7.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和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9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7.3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珲春市最低工资标准8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6.8元/小时;长白山管委会和其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8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6.3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11年5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附:2011年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汇总

广东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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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998年度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1998年度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的通知》(粤办函[199 8]63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物价指数和就业等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仍按每月380元标准执行。需要调整类别的各县级市,可在省政府颁布的七类标准中选定。并报市劳动备案。 关于1998年度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的通知 粤办函[1998]63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粤府[1994]100号)的规定和我省经济发展、物价和就业实际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我省1998年度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即仍按1996年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七类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十月五日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2]3 81号),现就调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03年1月1日起,本市企业(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执行省一类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450元/月调整为510元/月。以此计算,每个工作日最低工资标准为24.38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05元。 二、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辖区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上述区、县级市根据本地区实际,从省政府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中选定一个标准,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执行,同时抄送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2004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04]301号)精神,决定对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8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8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2009-04-27 10:23 全国2860个县市最低工资标准一览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天超过8小时为加班。8小时以外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双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且不得安排调休。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300% 四、休息日加班费 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不支付则需安排补休。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00% 另外: 社保费目前的职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2%(20%),个人8%,各地比例不同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 、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元 实行地区:石家庄市、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含高新区、港口开发区、南堡开发区、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曹妃甸管理委员会)、秦皇岛市市区及郊区;涿州市、迁安市、遵化市。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 实行地区:邯郸市(含马头生态工业城)、邢台市、衡水市、沧州市、承德市、张家口市(不含塞北区、察北区)市区及郊区;邯郸县、正定县、鹿泉市、藁城市、高碑店市、定州市、安国市、霸州市、三河市、迁西县、玉田县、乐亭县、滦县、滦南县、唐海县、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武安市、黄骅市、任丘市。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8元 实行地区:井陉县、栾城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辛集市、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满城县、徐水县、定兴县、望都县、雄县、高阳县、容城县、博野县、清苑县、蠡县、安新县、永清县、大城县、文安县、固安县、香河县、大厂、青龙、磁县、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肥乡县、南和县、隆尧县、柏乡县、新河县、沙河县、清河县、任县、内邱县、邢台县、宁晋县、南宫县、临西县、吴桥县、泊头市、河间市、肃宁县、沧县、青县、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大港管理区、黄骅港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州市、枣强县、深州市、故城县、景县、安平县、兴隆县、平泉县、宣化县、怀来县、涿鹿县。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标准5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3元 实行地区:赞皇县、顺平县、唐县、阜平县、涞源县、涞水县、曲阳县、易县、涉县、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广宗县、临城县、威县、巨鹿县、平乡县、海兴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东光县、献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丰宁、滦平县、隆化县、围场、宽城、承德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蔚县、张北县、赤城县、崇礼县、张家口塞北区、察北区。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全文

计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的一种方式。计时工资可分为周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 类别最低工资标准(元/月)最低时工资标准(元/月)适用地区一类.州 从去年起,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小时。昨天,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提醒全省各类用人单位,要主动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提高,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提高相应职工工资水平。 知识拓展 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来计算工资的一种方式。计时工资可分为周工资制、日工资制和小时工资制。 一、工作时间 年工作日-(休息日)-天(法定节假日)=0天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时 二、工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月=.天 法定假日元旦、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各,春节、国庆节各。 特点直接以劳动时间计量报酬,适应性强; 考核和计量容易实行,具有适应性和及时性。 具有明显的不足,即不能直接反映劳动强度和劳动效果。 广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汇总表一览

类别最低工资标准(元/月)最低时工资标准(元/月)适用地区一类.州二类.海、佛山、东莞、中山市.海三类.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四类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从去年起,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小时。昨天,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提醒全省各类用人单位,要主动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提高,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提高相应职工工资水平。 广东上次调整标准的时间为年,考虑到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仍保持四类标准。 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元/月、./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小时; 第四类标准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元/小时。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全最权威的重庆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6-2012)

重庆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6-2012)2012年 渝人社发〔2012〕7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全市各用人单位: 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5月1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等23个区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9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9.5元/小时。 三、北部新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0.5元/小时。 调整后,重庆市辖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

者均适用。 此前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停止执行。 2011年 渝人社发〔2010〕27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企业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各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 一、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等9个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7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8.7元/小时。 二、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等16个区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5元/小时。 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自治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1元/小时。 四、北部新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7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8.7元/小时。调整后,重庆市辖内的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怎么算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怎么算 最低工资标准所对应的最高工作时间是20.83天/月、8小时/天,合计166.64小时/月。计算平均工资则是:(以金华市本级标准为 例)1160÷21.75=53.33元/天,53.33÷8=6.67元/小时。据此,安 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为6.67元/小时×150%=10元/ 小时;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工资为 53.33×200%=106.67元/天;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加班工资为 53.33×300%=160元/天。 2011年4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 一季度13个省区市根据当地实际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6%。最低工资标准是指企业中从事最简单、最不熟练劳动者,单 位工作时间的工资数额。最低工资标准是确定工资差别的基础,其 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宏观工资的总体水平。企业最低工资 标准的确定主要根据企业自身特征,但也要考虑以下3个因素的影响: 1)国家法定的最低工资率,或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不是一个概念,但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国 家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以企业内最简单、最不熟练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为依据。 3)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应是一个固定的量,应该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该企业工资基金规模的变动适当 的做出调整。 固定工资标准的含义是每一个工资等级只规定一个工资数额,一旦确定,长期稳定不变,与企业经济效益没有直接关系。文章探讨 了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研究表明,最低工资标准 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存在一个阈值.在该阈值之前,最低工资标准的 增加会促进农民工就业,而超过该阈值后,农民工就业就会随着最 低工资标准的增加而减少.进一步的地区及行业分析表明,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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