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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补偿

过度补偿
过度补偿

人的哪些行为,可以用“过度补偿”来解释?12月032013年

补偿是种很常见的心理现象。举个简单的例子,我的一个女性朋友,小时候家里很穷,总是缺袜子穿。长大以后条件好了,对其他的漂亮衣服无动于衷,唯独喜欢买各式各样的袜子。她说买袜子让她觉得有安全感。如果她将来兴起,自己去设计袜子,我也不会觉得太吃惊。

寻求心理补偿,并不一定是件不好的事情。然而过度补偿(over-compensation)的行为却可能产生问题。认

知行为疗法里的一个模型也许能很好的解释这个问题。

图式,指的是人脑中已有的认知结构(schema is a cognitive framework or concept that helps organize and interpret information)。图式往往形成于幼年,是我们组织、理解信息的基础。根据上图(由Prof Kim Halford 的讲义改编),这个认为没人会真的喜欢自己的图式,导致了一个假设或者观念:一定要对别人非常好、非常热心。如果别人回应了他的善意,那就没问题了。但如果别人没有能回应他的善意,他会认为这个结果证明了他的图式,别人果然是不会真的喜欢他。

他的过度补偿机制是,小心翼翼的处理人际关系,刻意迎合他人,哪怕违背他的本心。就好像多年前春晚郭冬临和买红妹的小品《有事您说话》(链接:1995年春晚小品郭冬临买红妹《有事您说话》)里的那个整夜排队给人买火车票,甚至还搭钱进去的冤大头。

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生了相关事情(activating event) (比如科长让他弄两个车皮),他就会产生自动化的想法(automatic thought),认为不答应科长的要求单位里的人就会看不起他。随之产生的结果(consequences)就是损失金钱,自己劳心劳力,影响家庭关系。

他妻子试图把他的这种行为解释给科长听,希望科长相信郭冬临其实没本事帮忙弄车皮,上次的票是他好不容易买来的。科长说,他给人买票排队还自己搭钱进去买高价票,这不是傻嘛,这不可能。在一个人看来不可理解的事情,在另一个人看来却可能是非常合理。在这种图式影响下,郭冬临最终还是没能拒绝领导的要求。

这里强调一下,automatic thoughts是一种特别强大的belief,因为人们往往都没有意识事情是怎么回事,自动就按照automatic thought来反应了,就好像一个驾驶经验丰富的老司机,换挡打灯根本就不过脑子,手脚自动地就配合上了。

总结,理论上,过度补偿可以导致任何一种行为。具体表现因人而异、因图式而异。

【韩冬的回答(21票)】:

去火车站,公交站上,即使座位数量远远大于人数,人们也会争先恐后挤上车。

给学生发准考证时,一人一个,姓名学号对应,后领绝对不会有领不到的情况。然而学生们仍然争先恐后,和挤公交类似。

然后一旦有多领的机会,比如发一些不记数量的小东西(如草稿纸),前面的人就会领明显超出他需要的数量。

不知道这个算不算在长期资源匮乏下,在争先恐后领取资源的环境下成长的中国人,产生的过度补偿行为。【匿名用户的回答(4票)】:

父母离异,家里没钱给,以前最大的梦想是:每天起床能看到属于自己的一台电脑。现在条件好些了很喜欢买电子产品,现在每天起床可以看到最少4台电脑,机械键盘,苹果无线键盘,触摸板,等房子搞好了,要组双显,nas,ipcam,如果装修好后还有钱,还想配一台双路,32g内存的台式机。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解读(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 的平均工资。 【解读】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 吴丁亚律师提示,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

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部1996年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

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

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7) 各区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粮棉类品种

蔬菜类品种

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7) 一、农村非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 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三、农村桥梁 四、苗木及花卉类 五、果树类 六、畜牧类 七、水产类 八、芦笋及菌菇类 九、瓜果类 十、低值易耗品类 十一、其他类

一、农村非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 非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说明 1﹒征收过程中,对非居住房屋以及附属物按原拆原建的原则,即按重置价予以补偿。 2﹒本“财物补偿标准”修改的预算价格是以各类建筑、窨井、道路,常用规格下水道、水电管线等设施,按《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定额)量价分离、材价按市场价格为准的原则及有关取费标准编制的。整个编制中力求简明、通用,便于操作。 具体编制细则如下: (1)人工费、材料价格、机械费等的取定:采用前三年《上海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建筑用工人工费用、材料费(除税价)、机械台班费(除税价)的平均价作为依据; (2)费用取定:采用2000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表:《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2号)文件。

表中: a﹒“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计取定为参考费率的中值25.88%(参考费率为20.78%-30.98%) b﹒“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标准取定为参考费率的最低3.0%(参考费率为3.0%-3.4%) c﹒“施工措施费”计取标准取定为:以分部分项工程费(1)+(2)为基数×最低参考费率1.5%(参考费率为1.5%~2.37%)d﹒“社会保险费”计取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3号)规定的相应费率38.42%计算。 e﹒“住房公积金”计取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率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43号)规定的相应费率1.96%计算。 f﹒税金税率统一按增值税11.00%计算。 3﹒新建房屋的申照、水电安装等费用不包括在本“财物补偿标准”内,应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另付。 4﹒非居住房屋表中的“单价增减”列,是指檐高每增减10

诉讼情况说明范文劳动诉讼情况说明

诉讼情况说明范文劳动诉讼情况说明这个要衡量公司倒闭遣散员工,是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的,还是恶意倒闭的。如果是前者,那么补偿方案就是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是后者,则是赔偿,赔偿方案是补偿方案的两倍。不过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补偿方案处理的。 是因为国家拆迁地皮被买,所以公司拆迁导致倒闭员工失业 这种情形下,由于用人单位因客观不能继续经验,只需按照补偿方案对员工进行补偿,即一年一个月工资。你亲戚工作了近十年,可获得十个月工资的补偿。 我这儿有个情况反映可以给你参考一下。 情况反映 尊敬的XXX公安局领导: 你们好,百忙之中,打扰了。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现将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事向各位领导进行反映,希望引起各位领导的关注。 一、本案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是XX一家拥有两条PVC压延线和180台喷水织机工厂的纺织品公司。公司拥有一整套专业设备,并拥有一批优秀的团队,另与多家喷水、喷气织造厂和染整厂签订常年生产合同,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科学的流程设计,自动化生产工艺,规模化的产量,在工艺上,精益求精,在技术上不断研发,保证了产品的质量、新颖。我公司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获得业界的认可;与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xx年7月25日,举报人与 ___人签订了合同金额为187450元的《面料采购合约》。合约第四条约定: ___人在货到3日内验收后,一个月结清货款。合约签订后,举报人按照合同约定分批次将货物全部发送至 ___人指定的地点。但是,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 ___人提供的所有 ___均联系不上。举报人到 ___人处查看后发现其原公司住址已于一个月前出租给他人。 二、XXX公司构成合同诈骗罪。

SVPWM中全新的死区时间效应补偿方法

SVPWM中全新的死区时间效应补偿方法 杨来坡王泰宇徐鸿李千里 安徽中家智锐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文章对3相逆变的死区时间效应进行了分析,同时给出了一种全新的针对永磁同步电机驱动中死区效应的补偿方法。该方法同时考虑了零电流钳位和寄生电容的影响,经过计算和实际验证,确实改善了死区效应的影响。本方法理论分析的有效性及其实际效果都通过在空调直流电机驱动控制应用中得到了充分验证。 关键词:三电平逆变器;死区时间;补偿;PWM Dead-time compensation in the application of SVPWM  Laipo YangTaiyu WangHong XuQianli Li Anhui Cheari Zhi Rui Technology Limited Company Abstract: The Dead-time effect of the three phases bridge inverter is analyzed in this paper. A Dead-time compensation strategy is presented for a permanent-magnet synchronous motor drive taking zero-current damp and parasitic capacitance effects into account. It improves the Dead-time effect, with practicality and little calculation .The validity of theory analysis and this method is proved by the experiment results, the method is applied to the controlling of Air conditioner motor.  Keywords: Three-level inverter;Dead time;Compensation;PWM

浅析经济补偿金的性质

浅析经济补偿金的性质 ——以某公司诉陈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为例 【摘要】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限制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起到了有效的作用。作为劳动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经济补偿金在性质上应当是用人单位对员工被动解除劳动关系进行帮助的义务化或法定化,其具有帮助性、义务性、基准性三大特征,该理论对于解决实务中出现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字】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劳动条件 【keywords】Labor Contracts Law ; Economy compensates gold ; Working conditions 一、问题提出与思路设定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呈现多元化发展,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多发,其中保障弱势群体利益成为关注焦点。《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更加详尽。经济补偿金作为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更好的协调劳资双方的利益,然而,理论上对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仍存在争议,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在实务运用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需要对其性质进行分析和界定,陈某某合同纠纷案①的特殊就在于,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根据对经济补偿金性质的界定来分析劳动者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本文即要通过陈某某合同纠纷案,分析、界定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以确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二、案情及诉讼过程 某公司诉陈某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2009)宝民一(民)初字第5746号 ①陈某某合同纠纷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宝民一(民)初字第5746号

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试行)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服务平顶山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充分贯彻《物权法》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切实维护被占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农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豫国土资办发〔2006〕14号)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暂行标准的通知》(平政办〔1994〕30号)的要求,结合平顶山市实际情况,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借鉴相关评价理论,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历时一年多,经反复论证修改,本着客观、科学、易操作的原则,编制了《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试行)》。 一、补偿标准适用范围 依据新的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一般按年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拆什么补偿什么、拆多少补偿多少且不低于原有水平为原则;林木、果树等补偿费根据投入情况按树木价值的大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适用于集体土地被征收或征用时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国有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执行。 二、补偿标准调整依据和原则 本次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测算是在大量调查平顶山域内各类型样点资料(分青苗、建筑物、林木及果树四大类共计13116个样点)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标准、文件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修订本)的通知》(豫政〔1989〕113号),以《平顶山市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2005)》、《平顶山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5)》、《平顶山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5)》、《平顶山市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05)》等预算定额为依据。在测算过程中遵循了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客观性及独立性等一般性原则和预期未来收益市场原则、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原有补偿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公开听证原则等技术调整原则。这些都为补偿标准的制订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和法律支撑。 三、标准调整说明 (一)建筑类建筑类包括房屋、构筑物、温室、桥类等17项计46个小类共104

案件情况说明 1800字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da8525561.html,) 〔案件情况说明 1800字〕 案件情况说明 1、案件简况 20xx年9月13日,我开车在新城街与长春路交叉口排队等待红绿灯,车启动后遇一大客车强行左转弯致使我变更车道,在车速很慢的情况下与同向行驶的李妍驾驶的轿车发生轻微的擦碰(有照片及现场环境照片和视频为证)。李妍此后开车加速冲上人行横道直至撞上花坛边,将行人杨林修撞伤,其自身轿车撞损严重,交警队判我负全责(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行人杨林修因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其伤好后做了司法鉴定,在20xx年7月将我、李妍及我的保险公司(人保)告到西岗法院。 在法院审理中,我及人保都对李妍在事故中由于操作处置不当致使撞人的责任行为提出追究,但后来法官和人保提出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几乎是不可能的。

人保还在法庭上提出杨林修治病的部分用药属于非医 保用药,不予理赔。对此法庭当庭予以驳回,要求人保对所有医疗费用给予赔偿。 西岗法院于20xx年9月13日下达判决书,要求我及人保作为被告,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对原告进行赔偿(见民事判决书)。 2、过程 我即开始办理保险赔偿事宜,要求人保按判决书,将对杨林修的赔付直接支付给杨林修,人保要我出具了委托书。其间我问过人保关于李妍的修车费相关问题,人保称李妍已经独自办理了相关的保险理赔手续,不需我管。此后,人保在理赔中以杨林修治病用药中有很大部分属于非医保部分 为由,不予理赔。我找到人保指出,关于医疗费中非医保部分问题,法庭当庭已经 1 驳回人保的抗辩请求,并且在判决书中也有记述(在判决书第6页前3行有记述),人保称判决书上只有记述而非判决,判决书判决结果不清。我以判决书的判决结果界限不

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

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企业改制中职工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

企业改制中职工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的处置有何规定? 一。企业在改制中应坚持人力资源市场化原则,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置换职工身份。企业改制时,应按照政策法规规范操作,妥善处置职工的劳动关系和经济补偿问题。 二。企业改制时,应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剥离职工安置费。原属固定工的,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按每年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最多计提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原属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月工资计算标准为职工在企业改制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如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按上述第二条剥离职工安置费后,可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 1.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其职工安置费可以以现金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也可支付不低于20%的首期职工安置费,同时与职工本人签订剩余安置费的分期支付协议,支付期限最长可在5年左右,未付部分作为企业对职工的负债。与此同时,职工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改制后的企业应与职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受原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改制后企业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支付给职工剩余的安置费。因资产难以变现等原因而不能以现金支付职工安置费的,也可将职工安置费以职工持股或自然人形式入股处理,但拟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不能以职工持股形式入股。上述方法由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与改制企业商定。 2.不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含10年)的原固定制职工除外),在改制企业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其安置费后,自动解除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享受失业保险救济待遇。 3.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含10年)的原固定制职工,企业改制时,如本人愿进入改制后的企业,并要求劳动合同期限签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改制企业应妥善安置,并与同类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对这部分职工所剥离的安置费可留在改制后的企业,不再支付给职工本人。企业对这部分安置费应实行专项管理,具体财务会计处理按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对签订了至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的这部分职工,如因单位原因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将改制前一段的职工安置费支付给个人,改制后一段的工龄补偿按《劳动法》处理。如本人提出不再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按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规定,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企业改制时,如本人不愿进入改制后的企业,则改制企业可参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支付其安置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二篇摘抄:国企改制职工的补偿标准如下: 一、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 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

死区补偿总结

死区补偿技术 清华大学电机系 缪学进 1 引言 微处理和电力电子技术的迅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PWM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各种PWM 交流传动技术在工农业生产、国防和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我们知道,任何固态的电子开关器件都具有一定的固有开通和关断时间。对于确定的开关器件,固有开通和关断时间内输出信号是不可控制的。三相桥式逆变器系统中,同一桥臂上的两个开关器件工作于互补状态。由于一般开关器件的开通时间小于关断时间,因此,如果将互补的控制信号加到同一桥臂上两个开关器件的控制极上,那么这两个开关器件将会发生“直通”,其后果非常严重。所以目前的逆变器系统广泛采用时间延迟的控制技术即将理想的PWM控制信号上升沿或下降沿延迟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输出信号是不可控的,这就是死区时间[1]。死区的存在使逆变器不能完全精确复现控制信号的波形,输出电压产生幅值和相位的误差。由于死区的作用,每一个调制周期内引起的微小畸变经积累后,必然会使逆变器的输出电流波形产生畸变,它不但会降低基波幅值,而且会产生低次谐波,直接影响电动机在低速下的运行性能。过去为了消除死区的影响,通常采用硬件和软件相结合的解决方案,但硬件补偿方法存在着检测精度差、滞后以及实现困难等问题。微处理器在电机控制中的应用使死区补偿变得容易,尤其是TI公司的专为电机控制设计的2000系列处理器(如TMS320F240、TMS320LF2407、TMS320F2812等)在芯片内部集成了专门的硬件电路进行死区补偿,减少了电压误差,可以获得满意的效果。 2 死区效应分析 三相电压型逆变器的基本构成如图 1 所示,与电流型逆变器相比,电压型逆变器可以提高逆变器的开关频率,有利于快速控制和抑制逆变器噪声,并且输出阻抗小,适合于交流电机调速控制。 为了防止逆变器区桥臂的上下功率开关发生直通,在上下功率开关改变状态时必须插入死区时间,即先将已开通的功率管关断,插入一定的死区延时,再开通另一个处于关断状态的功率管。

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研究

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研究 党世强序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劳动关系也逐步实现了市场化。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成了社会生活中频繁发生的现象。相应地,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的案件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占了很大比例,其中最常见的情形之一是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中的一项特色制度,一方面作为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权益的附随保障机制之一,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山于我国关于这一制度的现行立法规定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存在着诸多问题,《劳动合同法》虽然对《劳动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新的修正与完善, 但不可否认有些条款仍然存在着诸多缺陷或是不足。同时对于经济补偿金性质的理解在理论界及其司法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本文中,笔者将以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探悉为起点,深入分析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力图更全面、更准确的对这一法律制度作出新的界定,并以此为前提和出发点,以全新的视角对现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立法规定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做岀分析。同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与建议,以期对经济补偿金这一法律制度走向完善有所助益。 一、经济补偿金的性质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学术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此从对经济补偿金的不同称谓中便可以反映出来。在《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前经济补偿金乂被称作“一次性安置费”或“生活补助费(补偿金)” O《劳动法》将其命名为“经济补偿”,此后我国法律法规一直沿用此名,学界则多称其为“经济补偿金”,也有学者称其为“辞退金”。②国外主要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他们称之为“失业补偿”或"解雇费” (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o 一般来讲,经济补偿金是在不可归责劳动者的主观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时,尤其是经济性裁员时,或者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争议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历来在学术界倍受争议,对此主要有三种学说一一劳动贡献补偿说、违约金说及社会保障说。③下文将对其逐一展开论述。 1、劳动贡献补偿说 有的学者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贡献积累的补偿,即“劳动贡献补偿说” O 该学说认为,“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已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物质补偿,是 对劳动者过去劳动成果的肯定,因此经济补偿的数额当与在本单位的工龄挂钩,劳动部颁发的文件釆 用的就是这种学说。”④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的劳动内容和成果,不仅成为

劳动关系中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关系中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若有违法行为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那究竟劳动关系中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关系中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

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计算经济补偿金有什么标准? 1、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

电力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

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青苗赔偿若干规定 一、目的 为解决公司10千伏及以下线路工程施工中,因青苗赔偿严重影响电网建设施工进度问题,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供电公司配网、技改、大修工程。 三、实施过程 设计所结合现场勘测情况与青赔包干费计算标准规定,在工程预算书中列入青赔包干费。生计部审核无误后,与电力服务公司签定青赔费包干合同,并据此进行财务决算。电力服务公司为青赔工作的牵头负责部门,做好现场理赔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在理赔过程中,各供电所应协助电力服务公司做好辖区内青赔工作。遇有重大青赔阻扰,生计部应派人协助解决。电力服务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制订本单位青赔管理规定相关细则。 四、青赔包干费计算标准 (一)新架设水泥杆线路 1.山坡地: 每公里按4000元赔偿。 2.公路侧(公路局和乡村建的道路): 每公里按2000元赔偿。 3.稻田地: 每公里按5000元赔偿。 (二)新架设铁塔线路 在新架设的线路(水泥杆)赔偿基础上每基另加300元。 (三)新开挖电缆管沟 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山地林地每亩10000元,园地、旱地每亩15000元,田地每亩28000元。 (四)改造线路工程 1.水泥杆和拉线基坑:每基坑和拉线坑各赔偿100元。 2.铁塔基坑:每基坑赔偿400元。 五、电力服务公司现场理赔标准 (一)果树的补偿 龙眼、荔枝和橄榄树胸径在20cm以上的每株赔偿1500 - 1 -- 1 -

元,胸径在15cm—20cm范围内(含15cm)的每株补偿600元,胸径10cm—15cm范围内(含10cm)的每株补偿400元,胸径5cm—10cm范围内(含5cm)的每株补偿200元,胸径在5cm以下的,且种植间距3米×3米以上的每株赔偿30元;杂果平均每株赔偿60元;香蕉每丛赔偿10元。果树的小苗移植每株赔偿10元。杂木每亩补偿800元。 (二)农作物的补偿 水稻每亩补偿1000元,甘薯每亩补偿1000元,花生每亩补偿2000元,芋头每亩补偿3000元,蔬菜每亩补偿3000元,其余的农作物按产量和时价确定。 - 2 -- 2 -

论我国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的性质

论我国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的性质 摘要:国内学者对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作出了不同界说,各有不足。要准确界定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必须从劳动法的宗旨出发进行深层次挖掘,通过对劳动法宗旨和经济补偿金种类的分析我们得出经济补偿金具有解约保护的性质。 关键词:经济补偿金性质劳动关系解约保护 一、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性质的不同界说 关于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的性质,目前国内主要有四种学说: 1.劳动贡献积累补偿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所作贡献的积累给予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因此,经济补偿的数额应当与在本单位的工龄挂钩。 2.法定违约金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强行干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结果,是企业未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3.社会保障说或社会保障金说。认为经济补偿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保障劳动者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生存权。这种社会责任国家承担的多一点,用人单位就承担的少一点。 4.用人单位帮助义务说。认为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动解除合同这一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劳动者的资助,是国家分配给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用人单位帮助义务化或法定化”。 以上几种学说,都有一定道理,但各有不足。第一种“劳动贡献积累补偿说”解释了经济补偿为什么以工龄作为补偿标准。依“劳动贡献补偿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曾对用人单位的积累做出了贡献,获得补偿的机会就应该是均等的,因而是“普惠”的。这无法解释员工自愿辞职、重大过失解除却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可见,现行立法与劳动贡献补偿说存在着矛盾。第二种“法定违约金说”解释了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等情形,本身就是合法行为,因此法定违约金说不能解释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第三种社会保障说和第四种用人单位帮助义务说比较接近,都是从经济补偿金功能(保障功能)上给予的解释,但在论述过程混淆了企业保障与社会保障这一保障主体上的差异,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得以解决,而不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结束后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来解决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并且社会保险的适用对象是用人的所有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对象仅仅是部分满足享受经济补偿金条件的劳动者,因此与社会保障的性质明显不符。

物业赔偿申请书-范文

物业服务索赔申请书 xx物业公司\ xx物业管理公司: 您好! 我是xx的业主,今年xx新购买的房子,经过一个夏天和秋天的东奔西跑,装修设计、定制家具、地砖、地板、卫浴、木门、壁纸、灯具以及基础装修施工安装等等,每个环节都倾注了全家人的大量心血,终于装修完毕,大部分家具已经入户,准备一个月以后入住,本以为居住环境会改善一下,然而令人伤心是在xx年x月x日(星期日)上午10:10发现房子被水泡了,现在木地板全部拆除、能移动的家具全部移到阳台上或者垫起来,家中凌乱不堪,一家人的生活被打乱了,对我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对我家的生活乃至我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现将情况说明如下,并提出索赔申请。 1事故原因 xx年xx月xx日物业对xx号楼进行供热管道冷调,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操作、并且工作中存在疏漏才酿成了我家的供热管道泄水阀泄水并导致全屋各个房间进水: (1)物业公司未按照贴出通知时间段进行试水,贴出的通知表明我户的试水时间为13:40-18:00,而我们10:10到房子即发现房子被泡水了;据物业工作人员所述他们打开我家走廊里的入户水闸

的时间为9:00左右; (2)物业公司在我家没人在房子、未确认我家室内各个阀门状态的情况下就打开了我家走廊里的入户水闸; (3)我们在xx月xx日和xx月xx日两次在物业缴费的时候强调我家xxxx-xxx今冬不供暖,室内供热管道勿供水,我们只缴纳基础供热费,而物业公司没有记录或者没有将这一信息传达到相关的操作人员; (4)物业公司提到是某些客观原因导致贵公司员工开错了 走廊里面的入户水闸,但是物业人员未在第一时间通知我家来开门看是否漏水了、有多严重,而是忽略了这一工作失误,任由事件恶化,我家是因为其他事情来房子才发现全房子都是水了,万幸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 因而酿成此时事件的责任在于物业公司,现说明我家的装修情况如下。 2装修情况 我家房子销售面积为xx平米xx室xx厅一厨两卫。 壁纸:四室(主卧、客卧、儿童房和书房)以及餐厅客厅及其室内走廊全部贴壁纸(中高档无纺布壁纸,购于西安大明宫大唐圣纸); 地板:全部安装了xx地板的高端强化复合地板(共xx平米);包括地垫、地膜、贴皮小直角,粉刷地固; 定制家具:一部分定制家具来自全国连锁的大品牌xxxx(书房

关于期末考试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计算问题(重点)

关于期末考试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计算问题(重点) 看到很多同学还是不太清楚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问题,现在总结一下,希望大家仔细看哦!对期末考试肯定会有所帮助的哦! 1.概念及说法。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年限支付给劳动者的金额。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金额,具有惩罚性质。 我们同学有的注意到了,在案例分析或者计算题中,有时候一会说经济补偿金,一会说赔偿金,分不清到底什么是什么了。其实这不是问题的关键,要弄清楚二者的说法。赔偿金就是2倍经济补偿金。比如计算题里,就会问:用人单位如何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有的同学说应该用赔偿金一词!那岂不是直接告诉你用人单位是一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了?比如期中考试里面的计算题,说用人单位强行解除,你就可以明白啊,这是一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啊,应该2倍经济补偿金啊,即所谓的赔偿金啊。所以明白了这层意思,你就能在分析的时候明确题目里所说的补偿金和赔偿金到底是什么意思,怎么支付了。 2?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第46条里明确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请同学们仔细研究一下,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出于无奈,出现了38条的情况之一,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按照37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根据第40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符合第39条情况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第41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劳动着经济补偿。 除去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 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44条第1项,劳动合同期满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里要注意,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的经济补偿,08年1月1日之前,没有规 定要支付08年以前的,这是08年以后才规定的,所以只要是合法的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做出的经济补偿自新法实行后的用工期限计算。比如小王签订了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5月1日,只要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合法终止,那么小王所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为(小王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年)计算。 还有终止劳动合同的另外两种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及时第44条第4、5项。

青苗赔偿协议书范本

篇一:青苗补偿协议 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乙方地址:市(县)镇(乡)村组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乙方村委会证明,现就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上青苗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以下统称“地上物”)的一次性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村委会证明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且有权领取属于乙方所有权或管辖权范围内各项地上物的所有补偿款。乙方代表乙方家庭所有成员签订本协议。 二、在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乙方享有补偿权利的全部内容如下: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以上青苗等补偿款合计(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元。乙方签字:(盖章)。 三、甲乙双方共同对甲方建设用地范围内应进行补偿的内容和情况进行核实并予以公示;如果公示之后无人对乙方的权利人身份、乙方的 家庭代表身份、补偿的数量、补偿的金额、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的权利、乙方领取补偿款的权利等事项提出异议,则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全部款项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施工。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给乙方。 四、协议实行后,其地上物的所有权归甲方。由甲方处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已补偿的青苗树木种植区域内的土地再进行种植和利用。 五、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作为补偿权利人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农村土地承包协议(证明其对相关土地耕作经营权利的书面文件),建筑物产权证明等。 六、村委会作为本协议的见证方,对乙方的合法村民身份、被补偿地上物的所有权人之代表身份以及补偿标准、数量、补偿金额发放等相关事宜,给予见证、监督和证明。 七、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自甲、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二:青苗补偿协议书 订立协议单位:田阳县国土资源局 田阳县那坡镇敢亮村3组黄伟生 因建设需要,甲方需要征用乙方的土地作为山口屯搬迁建设用地,乙方服从建议需要,同意给予征收。由于乙方在该地块上积有部份青苗,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如下协议: 一、补偿标准金额如下表: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二、以上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叁万肆仟捌佰柒拾肆元玖角肆分(¥元),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 三、自通知之日起,抢种的作物不给予补偿。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民事赔偿分开情况说明

关于一标段与二标段民事补偿费用相差说明 价格说明:一标段统计为203.7万,二标段为110.5万. 1.征地费用:一标97.1万与二标49.9万相差47.2元,费用相差点为: 一、中牌村、西湾村、远东农场、龙口村共22个塔基累计赔付64万,按照双湾镇天生炕一样1.5万元一基赔付,即相差了31万元;二、一标基础占农田为54基,二标为41基,一标比二标多出13基,即相差了16.2万元。因此综合相差了47.2万元 2.临时占地:一标30.255万与二标18.044万相差12.21万,费用相差点为:一标临时占地为44.7亩,二标临时占地为48.1亩,虽然二标占地比一标多,但是一标牵涉远东农场的52#至55#为金银花药材占地费用2.8万元、古城村62#与66#为坟地赔偿2.1万元、77#至81#为枸杞、枣树、白芍药材占地费用9.18万元,以上11个基础累计费用14.08万元,累计占地9.4亩,如按正常玉米地2000元/亩赔付只需1.88万元。因此综合相差了:12.2万元。 3.其它协调费(跨越架占地、青苗、各部门协调):一标76.417万与二标42.582万相差33.835万,费用相差点为:一标段高速跨越费用20万;一标段综合跨越66处,二标综合跨越44处,一标比二标多出22处,因此综合相差了:33.8万元。 综合上述一标比二标民事赔偿多出:93.2万元 现场情况说明: 1,一标段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赔偿事宜,项目部全程参与我

方赔付过程,如有多余费用,我方可以无条件拿出还给项目部。最终我方赔付所有款项均有合同或收据或汇款记录或电话录音及支付费用工作日记。 2,一标段涉及农田54基,其中12基属于中牌和西湾村,自2012年12月28日根据甘政发(2012)151号文件规定上述两村被规划为城市补偿范围,所以价格赔付高于其他区域。 3,因宁远堡变电所用地属于中牌村,所有输出与送入线路都牵涉到中牌与西湾境内,导致老百姓百般刁难,并且要求的赔偿价格太高。4,远东农场、龙口村紧邻,其要求的2.8万元/基依据是在2014年有其他线路经过时赔付的价格,并且龙口村现在的三户要求我方将整个农田征完,否则不准施工。 5,按图纸统计一标段综合跨越为66次(不含钻越),而且跨越都在农田内进行,二标段综合跨越为44次(不含钻越),相对农田较少6,一标段牵涉跨高速一次,跨高速的协调费较高。 民事赔偿分开的理由: 1,民事赔偿辐射面较广,赔偿费用广泛,施工工期比较紧。 2,施工中我方无法管控二标段施工时临时占地的使用量,及造成的赔付范围。 3,如民事赔付不能及时,会给二标段带来大量的误工,我方绝不承担。 4,如因民事问题一标与二标工作进度达不到要求,会给项目部带来名誉与信用上的损失。

最新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研究

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研究

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研究 党世强序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劳动关系也逐步实现了市场化。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成了社会生活中频繁发生的现象。相应地,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的案件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占了很大比例,其中最常见的情形之一是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劳动法中的一项特色制度,一方面作为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权益的附随保障机制之一,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关于这一制度的现行立法规定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存在着诸多问题,《劳动合同法》虽然对《劳动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新的修正与完善,但不可否认有些条款仍然存在着诸多缺陷或是不足。同时对于经济补偿金性质的理解在理论界及其司法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本文中,笔者将以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探悉为起点,深入分析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力图更全面、更准确的对这一法律制度作出新的界定,并以此为前提和出发点,以全新的视角对现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立法规定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做出分析。同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经济补偿金法律制度,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与建议,以期对经济补偿金这一法律制度走向完善有所助益。 一、经济补偿金的性质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学术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此从对经济补偿金的不同称谓中便可以反映出来。在《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前经济补偿金又被称作“一次性安置费”或“生活补助费(补偿金)”。《劳动法》将其命名为“经济补偿”,此后我国法律法规一直沿用此名,学界则多称其为“经济补偿金”,也有学者称其为“辞退金”。②国外主要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都有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他们称之为“失业补偿”或“解雇费”(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一般来讲,经济补偿金是在不可归责劳动者的主观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时,尤其是经济性裁员时,或者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争议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历来在学术界倍受争议,对此主要有三种学说——劳动贡献补偿说、违约金说及社会保障说。③下文将对其逐一展开论述。 1、劳动贡献补偿说 有的学者认为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贡献积累的补偿,即“劳动贡献补偿说”。该学说认为,“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已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物质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成果的肯定,因此经济补偿的数额当与在本单位的工龄挂钩,劳动部颁发的文件采用的就是这种学说。”④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的劳动内容和成果,不仅成为了当时公司业绩的一部分,而且为公司将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基数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即劳动者连续不断工作的时间,由此看来,劳动贡献补偿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该学说无法解释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的贡献已经通过支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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