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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案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案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案第一章

第一章物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

[教学目的]

本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从总体上把握人与世界的关系,把握世界的本质及自然、社会、人类统一的基础,认识世界的存在状态及发展规律;同时,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理解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把握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及其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了解其各部分的内在联系,掌握辩证地认识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教学重点]

1.1.物质的根本属性及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2.2.规律及其特点

3.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及核心内容

4.4.意识的本质及能动作用

[教学难点]

1.物质的唯一特性与根本属性的关系

2.意识的起源

3.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教学手段]

讲授为主,讨论与多媒体为辅

[教学时数]

6课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物质世界和实践

一、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

(一)自在世界

自在世界又称天然自然,有两层含义:1、人类世界产生之前的自然界。2、人类活动尚未深入到、未被人化的自然界

(二)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对物质的常识性理解:一个大学生的一天,早起……

物质概念的历史演进:

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把物质等同于具体物质形态,是“个性”。“物质”最早由希腊文“母亲”变化而来,即创造者,它是天地之母。中国的五行说:“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印度的“地水火风”。王充的元气论:天地,含气之自然;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也。天覆于上,地偃与下,下气蒸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气中间矣。德谟克利特:原子与虚空。周易:八卦象征八种实物,这八种东西交互配合,演化出万事万物。

2、近代形而上学物质观:认为原子是“宇宙之砖”,原子的属性是物质的属性。特征: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克服了直观朴素性。局限性在于:把特殊的物质层次(原子)误认为物质的一般,把原子的个性当成物质的共性,不理解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将特定历史条件下物质结构的自然科学理论混同于哲学上的物质概念;不理解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半截子的唯物主义。

3、辨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恩格斯在理解物质概念时,把“物质”和“实物”加以区别,认为“物质”是一般的、共性的东西,而“实物”是个别的,感性经验的东西。经验世界中我们能用感官感知的物质具体形态,如山、水、桌子等都是“实物”。“物质”不同于“实物”,同时又同“实物”有内在联系,即它是从“实物的总和”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实物的共同属性。恩格斯说,物质“这样的名词无非是简称,我们就用这种简称,把许多不同的、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把握住。”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把物质等同于原子,认为物质、原子的特性是广延性,不可分性、质量不变性等。但19世纪20世纪之交的物理学发现表明,一种原子可以转化为另一种原子、

原子还可以分出电子等等。科学发现表明,原子并非不可变、不可分。在这种科学发现面前,唯心主义者兴高采烈,高喊“物质消失了”、唯物主义已经被驳倒了”。因此,列宁主张必须从物质和精神的比照中来规定物质的特性。从物质、与精神的比照中看,物质只有一种特性,即客观实在性,至于说不可分性,广延性等,那都不是从物质和精神的关系上说的。电子究竟可分不可分,质量不变等是科学上的事,不是哲学上的事,哲学所关心的是物质和精神的关系问题,而非单独的物质问题。从物质和精神关系上来理解物质的特性,物质只有和精神相区别的客观实在性。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三)列宁物质定义的重要意义

1、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与唯心论、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2、坚持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批判了不可知论。

3、坚持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同旧唯物主义划清了界限。

4、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的统一。

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1、劳动实践是人和人类社会分化于自然的决定性因素。劳动创造人

2、实践是人和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方式

马克思:“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动物的生命活动:消极适应、本能、生理结构、活动器官、生存。人:利用工具、积极改造、生活、活出意义、价值。(中国古代的人禽之辨日常生活中骂人时的如禽兽,或禽兽不如)

3、实践活动贯穿于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内在的包含三重关系: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己思想意识。解决这三种关系,就是生产实践、调整社会关系的实践和创造精神文化的实践,因此就构成社会生活的三大基本领域即社会的物质生活领域、政治生活领域和精神生活领域。

4、劳动实践活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人和人类社会的任何发展和变革都是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实现的。

第二节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一、联系、发展的普遍性和多样性

(一)联系及其特点

联系作为普遍的哲学范畴,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是物质的普遍本性之一。

1、联系具有客观性。例如,树叶存在着,这意味着树叶和光、水等联系着,不和光、水等联系了,树叶就不存在了。因此,承认了事物存在的客观性也就承认了联系的客观性。

2、联系具有普遍性。这是从普遍和特殊关系角度分析联系。首先,一个事物内部的各要素是相互联系着的。其次,事物和外部其他事物是联系着的。再次,由于以上两点,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着的,世界是一张联系之网。

3、联系具有多样性。因此,必须全面把握事物的各种联系,避免片面性。

4、联系具有条件性。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二)发展的永恒性及其实质

世界的统一性使世界万物相互联系,相互联系会产生运动,在运动、变化的基础上出现了发展。

向上的质变=发展

质变=变化

运动↑向下的质变

量变

(运动、变化、发展关系图)

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发展是指客观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无序到有序的上升的前进的运动。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生事物不可战胜规律

所谓新生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的、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相反,旧事物是指历史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历史必然性的,日趋灭亡的东西,它是下降方向的运动。前进、发展是在不断地否定这些下降运动中实现。新旧事物区别的根本标志是,它们是否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

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根据是什么呢?是新旧事物的本质特点和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

第一,新生事物产生于旧事物的内部,它在未分化为一个独立的事物以前存在于旧事物之中。第二,新事物比旧事物有更多的优越性和更大的生命力。新事物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吸收了旧事物中积极的东西,增加了为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因而比旧事物优越,富有生命力。

二、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

(一)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

-----《易经》

“万物皆各有耦”,“耦之中又有耦”。

-----王安石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老子

“无独必有对,万物皆有两端。”

-----朱熹

矛盾: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的哲学范畴。

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对立属性=斗争性,统一属性=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一种性质和趋势。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的相互依赖性,二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的相互贯通性。

矛盾的斗争性: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对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同一是对立中的同一,同一性离不开斗争性;斗争是同一中的斗争,斗争性离不开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二)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

1.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使矛盾双方能够在一个统一体内相互依存

第二,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

第三,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2.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在事物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的力量变化,造成双方力量的不平衡性,从而使矛盾得以展开。

第二,在事物质变的过程中,矛盾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突破原有的限度,使旧的矛盾统一体瓦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一个事物转化成他事物。。

(三)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

内因:某一事物自身所包含的诸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

外因:某一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

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毛泽东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既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又要坚持对外改革开放。

(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是指矛盾存在的绝对性。它有两方面的基本含义:其一是指矛盾存在的普遍性。即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自始至终的存在着矛盾运动。

其二是指矛盾性质的普遍性。即同类事物的矛盾具有共同的本质。

坚持矛盾普遍性原理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根本前提和基础。

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其各个侧面的各自特点。

坚持矛盾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根本原则。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两者是对立统一的。

第一,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普遍性通过特殊性而存在;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特殊性同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任何事物都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两者是不可分离的。

第二,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由于事物范围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下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下则为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是我们发现矛盾、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不懂得辩证法。学习和掌握这一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认识方法。人的认识过程总是从个别到一般,进而找出事物的共同本质和规律,再以此作为进一步研究特殊事物的根据;这是一个从现象到本质,再到更深的本质的无限深化的过程。任何事物,任何矛盾都是普遍与特殊的统一,只有掌握了两者辩证关系原理,才能正确认识和解决矛盾。

其次,它是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理论基础。

再次,它是我们党取得革命胜利的行动指南,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根据,也是反对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思想武器。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揭示各矛盾在事物或过程的多种矛盾体系中不同地位和作用的哲学范畴。

主要矛盾是在事物的矛盾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决定作用的矛盾,它规定和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次要矛盾是在事物的矛盾体系中被其他矛盾规定和影响的、处于次要的服从地位的矛盾。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区别、相互联结、相互依赖的。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对主要矛盾也有影响和制约的作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掌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原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主要矛盾对事物发展全局起决定性的支配作用,抓住和解决主要矛盾,其他矛盾就会迎刃而解。但也不能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揭示每一矛盾统一体内部的矛盾着的双方不同地位和作用的哲学范畴。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在矛盾体中居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方面。

矛盾的次要方面是在矛盾体中处于被支配的、从属地位的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学习和掌握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原理,最重要的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在分析矛盾时,区分矛盾的主、次方面,把握事物的性质;在实际工作中,分清重点和非重点,认清主流和支流,把握事物发展的方向,从而正确制定解决矛盾的方法。

(五)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第一,矛盾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第二,矛盾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动力和方向

第三,矛盾是贯穿于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

“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毛泽东

三、唯物辩证法是根本的方法

唯物辩证法揭示了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科学地回答了世界的状况“怎么样”的问题,从而成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一)两种世界发展观的根本分歧

发展观是人们关于事物是否发展和怎样发展的基本见解。

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和辩证法的发展观是两种基本的发展观。

形而上学的发展观:用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观点看待世界的一种发展观;这种发展观把相互联系的现象割裂开来,否认在一定条件下一种事物可以向另一种事物转化。因此,它无法解释事物的多样性。

形而上学发展观有两种基本的表现形式:

其一,否认事物的任何运动。

其二,把运动仅仅归结为机械运动,即把事物的变化仅仅归结为事物的位置移动和单纯数量的增减,而且认为这种移动和增减的原因是外力推动的结果。

辩证法的发展观:用联系的、全面的、发展的观点看待世界的一种发展观。

唯物辩证法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着的,并且由于事物内部所固有的矛盾而处于永恒发展的过程中。

首先,客观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所谓联系是指一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其一,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其二,事物的联系是现实的、具体的。

其次,客观世界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所谓发展是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向前推进过程,是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具有的前进性质、新陈代谢的性质。其一,事物发展是普遍的、客观的。其二,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矛盾性。

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的。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就构成了事物的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事物由一种状态发展为另一种状态,由低级形态发展为高级形态,都是事物相互联系和作用的结果。离开了联系就无从考察发展,离开了发展就无从认识联系。

(二)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发展观的根本分歧集中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联系的观点和孤立的观点的分歧。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形而上学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彼此孤立、互不联系、互不相干的偶然堆积。

第二,发展的观点和静止的观点的分歧。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不仅有量变,而且有质变。形而上学认为,事物是静止不动、一成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上的增减和场所的变动,没有质变和前进。

第三,全面的观点和片面的观点的分歧。唯物辩证法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全面地看问题,把握和研究事物矛盾的各个方面及其一切联系。形而上学则是片面地看问题,割裂事物矛盾的各个方面及其特点。

第四,是否承认事物内部矛盾性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据和决定力量,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最根本的分歧。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和根本原因,外部矛盾事物发展变化的第二位原因。形而上学把事物的运动、变化看作是单纯外力推动的结果,否认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的决定力量。

第三节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

一、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

规律: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它具有如下特点:规律具有客观性。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规律具有必然性。规律具有稳定性。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是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两种不同规律。

认识规律、尊重规律和利用规律。尊重和利用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

二、意识及其能动作用

(一)意识的产生:意识产生有其自然前提和社会基础

意识产生过程的三个决定性环节:

其一,由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

其二,由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高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

其三,由高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人的意识的产生

列宁指出:“假定一切物质都具有在本质上跟感觉相近的特性、反应的特性,这是合乎逻辑的。”

社会劳动是意识产生的决定性因素。马克思指出:“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

(二)意识的本质:

从意识的本质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人脑是高度复杂而严密的物质体系,离开了人脑神经活动的生理过程,就不可能有意识存在。人脑与动物大脑相比,具有三个特点:第一,人脑的重量大,大脑占整个身体的比重大。

第二,人脑结构复杂,机能完善,任何动物无法相比。

第三,人脑具有特殊的“第二信号系统”,即语言识别系统。

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但它不是意识的源泉,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没有外界信息的输入,就不会有意识的产生。但人的大脑并非只是对外界事物做机械的应答,而是要用主观的反映形式对外界信息进行加工和改造,从而实现主观与客观的能动的统一。

(三)意识的作用:

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上,旧唯物主义只承认物质决定意识,否认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唯心主义则片面的夸大了意识的能动作用,否认物质的决定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承认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也承认意识对物质的能动反作用。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指意识在人的实践基础上能动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指导作用。

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即意识的能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意识活动具有创造性。

第二,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计划性。

第三,意识的能动性还突出的表现在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上。

第四,意识能够在一定条件下影响和调控人的生理活动。

正确发挥意识的能动性,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必须遵循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

其次,必须具备必要的物质手段和实现的途径。

“天才们无论怎样说大话,还是不能凭空创造。描神画鬼,毫无对证,本来可以专靠了神思,所谓‘天马行空’似的挥写了,然而他们写出来的,也不过是三只眼,长颈子,就是在常见的人体上,增加了眼睛一只,增长了颈子二、三尺而已。”

-----鲁迅

教材:于占元洪晓楠主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辽宁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版

思考题:

1、怎样理解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关于物质的范畴及其伟大意义?

2、如何理解普遍联系?掌握这一原理有何意义?

3、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及其关系。

4、意识的能动作用有哪些?如何实现?

5、试论正确处理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的关系,对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参考书目: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恩格斯.反杜林论.第一编哲学.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三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

2、2、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见:列宁选集.3版.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

社,1995

3、3、列宁.谈谈辩证法问题.见:列宁全集.中文2版.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0.305~311

4、4、毛泽东.矛盾论.见:毛泽东选集.2版.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99~

339

5、5、毛泽东.实践论.见:毛泽东选集.2版.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6、﹝法﹞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7、7、﹝德﹞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8、8、潘菽主编.意识——心理学的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案例点评:

一、案例名称:关于运动的几种观点

二、案例适用:关于物质和运动的关系

三、案例来源:(1)北京大学哲学系:《西方哲学原著选读》,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四、案例内容

材料1:赫拉克利特:“一切皆变”

我们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河流。

我们踏进又不踏进同一河流。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永远不断地更新。

材料2:芝诺:“飞矢不动”

飞着的箭是静止的。因为,如果每一件东西在占据一个与它自身相等的空间时是静止的,而飞着的东西在任何一定的瞬间总是占据一个与它自身相等的空间,那么它就不能动了。②材料3:恩格斯:“运动即矛盾”

当我们把事物看作是静止而没有生命的,各自独立、相互并列或先后相继的时候,我们在事物中确实碰不到任何矛盾。……但是一当我们从事物的运动、变化、生命和彼此相互作用方面去考察事物时,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在这里我们立刻陷入了矛盾。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甚至简单的机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够实现,也只是因为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在另一个地方,既在同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这种矛盾的连续产生和同时解决正好就是运动。思考与讨论:

(1)怎样理解赫拉克利特所说的“我们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河流”这一格言?后来古希腊的另一位哲学家克拉底鲁把这一格言发挥成为“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这两种说法是否有区别?请具体说明。

(2)芝诺提出的“飞矢不动”这一命题与人们观察到的客观现实相悖,您认为他对此所作的论证是否能够成立?为什么?

(3)细读材料2,芝诺说,一件东西在占据一个与它自身相等的空间时是静止的,这里的“静止”应作何理解?这是否意味着“它就不能动了”?

(4)比较材料1和材料2,赫拉克利特和芝诺对事物存在状况的看法截然不同,他们分别代表了怎样的哲学观点?

(5)材料3中,恩格斯提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这里的“矛盾”具体指的是什么?

(6)比较材料3和材料2,恩格斯和芝诺都谈到了机械运动,但观点根本对立,请谈谈他们分歧的焦点何在?我们是否能用恩格斯的观点解开芝诺悖论之“谜”?

案例2

一、案例名称:人脑与电脑

二、案例适用:人工智能与意识的区别和联系

三、案例来源:(1)伍旭升主编《百年科技利弊》,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四、案例内容

材料1:图灵的惊人之语

英国著名数学家图灵在1950年出版的《机器能思维吗?》一书中说:“机器如果在某些现实条件下能够非常好地模仿人回答问题,以致使问答在相当长时间内误认为它不是机器,那么机器就可以认为是能思维的。”

材料2:引人注目的人机大战

1997年5 月,在美国组约举行了一场“世纪之战”鼠际象棋对抗赛。比赛的一方是世界国际象棋冠军卡斯帕罗夫,另一方是IBM高性能并行计算机上的国际象棋对弈系统“深蓝”(Deep Blue)。双方的较量于5月3日开始,共进行6局,持续至5月11日结束。结果“深蓝”以3.5对2.5的总比分获胜,赢得70万美元的冠军奖金。赛后,卡斯帕罗夫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对今天的表现,我感到十分抱歉。我已经没有力气了。”

思考与讨论:

(1)在材料l中,图灵认为可以根据机器与人脑有某种相似的功能而肯定机器是能思维的,您是否赞同他的观点?机器和人脑除了功能上具有相似性外,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差别?衡量某物能否思维的标准是什么?

(2)图灵所讲的“机器”与人脑表现出某种相似的功能,那么“机器”的这种功能从何而来?它与人脑是什么关系呢?

(3)您对材料2中卡斯帕罗夫和“深蓝”的比赛结果有什么看法?您是否感到人类的智慧因此受到挑战?人类的尊严因此受到威胁?

(4)联系材料1和材料2,您是否认为卡斯帕罗夫和“深蓝”的比赛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图灵的观点,并且还预示着电脑将胜过人脑而最终支配人类?您对此有过担忧吗?为什么?

(5)上述两则材料涉及的核心问题是人脑和电脑的关系问题,人类思维和人工智能的关系问题。请您从哲学的角度谈谈对这两对关系的看法。

自考-法学概论串讲笔记第一章

自考:法学概论串讲笔记第一章 法学是以法律为其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的学科。马克思主义法学是无产阶级法律观的科学表现,是无产阶级进行革命和建设的思想武器。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独具的特点,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区别一切剥削阶级法学的最根本之处。19世纪以前,政治学与法学是合为一体的。第一章法律的起源和本质第一节法律的起源一、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法律和国家一样,都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现象。与氏族社会组织相伴存在的原始社会的规范,主要是习惯。习惯体现全体氏族成员和利益和意志,不用依靠暴力强制。最严厉的惩罚就是逐出氏族组织。二、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法律是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一定的水平,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才出现的。国家和法律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三、法律规范形式的演进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行为规范,经历了从原始社会的习惯到习惯法进而到成文法这样一个变化过程。成文法律的发展,又可分作记载习惯法为主和以立法(制定法)为主两个阶段。世界各国早期的成 文法,大都是习惯法和审判经验的简单地条文化。四、法律和原始社会习惯的区别 1. 两赖以建立的社会经济基础不同。私有制和公有制。两者所体现的意志不同。形成方式不同。两者保证和实施的方式不同。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属地和属人。 6. 两者的目的不同。第二节法律的本质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法律最本质的属性,是它所体现的阶级意志性。这种意志是整体意志,即共同意志。通过法律形式获得集中表达的统治阶级意志,就是国家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除法律外,还有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宗教信条等。国家意志归根到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物质生活条件包括地理环境、人口、生产方式等方面,其中生产方式是决定

《旅游概论》旅游资源教学设计教案

《旅游概论》旅游资源教学设计教案 ——曾维 一、设计依据: 中职教学要求: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应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和先进的教学手段,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 主体作用,让学生充分感受知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从感性认识出发,发挥想象,通过讨论, 获得理性知识。培养学生学习的基本方 法及学会做人的基本态度和基本情感。 二、教材分析: 1、教材的地位和作用: 旅游概论是中职旅游服务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也是传授旅游基本知识的专 业课程。要了解旅游知识就必须了解旅游构成的三要素,旅游资源就是其中的客 体,是旅游的吸引力因素,也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这就 要求全面的认识旅游资源。 2、对教材的处理: 旅游资源是旅游的吸引力因素,在旅游活动中具有突出的作用和地位。这节就是要通过展示一些学生熟悉的旅游资源,让学生自己分析得出结论,掌握旅游资源的概念、理解旅游资源的分类、把握旅游资源的特点。 三、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掌握旅游资源的概念、类型和特点。 2、学生学会理解和分析各类旅游资源的特点和功能。 (二)、过程与方法: 1、培养学生分析各种旅游资源价值的能力。 2、初步培养学生在旅游活动中的审美能力。 3、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增进爱护旅游资源的意识。 2、使学生能够认识我国旅游资源的特色,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四、教 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1、旅游资源的概念,旅游资源的类型及特点。 2、对旅游资源功能的分析与理解。 教学难点: 对旅游资源概念的理解,旅游资源的分类。 五、学习者特征分析: 学生刚步入职高,对新的专业知识,好奇心强,容易被新奇的事物所吸引,想象力丰富,他们的思维积极性容易被激发出来,而且学生在前面教材的学习基础上,已经具备了一 定的基础知识和分析问题、总结归纳的能力,这节课在多媒 1

法学概论第三章

第三章法的历史 第一节社会调整与法的产生 社会调整是把个人及其集体的行为纳入到一定社会规则和秩序的范围内的过程,认为它是实现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须手段,是使人们接受社会价值,原则或规范的整个过程,而社会规则(社会规范)则是这一过程的静态表现 一、原始社会的社会调整——————氏族习惯 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为氏族习惯,主要是指在氏族成员长期的共同生活中自发形成的,经过世代相袭,使成为全社会公认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传统。 ※二、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1、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 原始社会初期的社会调整就是个别调整,即针对具体人,具体行为所进行的只适用一次的调整,当某些社会关系(行为)发展为经常性,较稳定的现象时,人们为提高效率,节约成本而为这一类关系提供行为模式,于是个别调整便发展为统一的,反复适用的调整,这时社会规范便由个别性调整发展到规范性调整。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两个对立的阶级——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为维护其自身利益,迫使社会成员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于是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这是法作为一种调整方式便从一般的规范性调整中分离出来,法的调整的主体是政治社会中最具权威的组织——国家,国家创造法并保证法的实施。 2、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 原始社会时期的社会规范主要是习惯,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习惯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具有了阶级性,礼上升为法逐渐转变为习惯法,习惯法是统治阶级有选择地利用原有的习惯,由国家加以确认使之成为对本阶级有利的社会规范,而赋予法的效力,从而形成最早的习惯法,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国家机关根据一定的程序把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规范以明确的形式表现出来,逐渐产生了制定法,最早的制定法,主要是习惯法的整理和记载,还有个别立法文件和最主要的判决的记载,以后,国家适用社会的需要主动地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制定法成为法的主要渊源。 3、法的产生经历了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浑然一体到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 原始社会的习惯融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于一体,国家产生之初的习惯法与宗教规范,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案第一章

第一章物质世界及其发展规律 [教学目的] 本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从总体上把握人与世界的关系,把握世界的本质及自然、社会、人类统一的基础,认识世界的存在状态及发展规律;同时,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理解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把握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及其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了解其各部分的内在联系,掌握辩证地认识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教学重点] 1.1.物质的根本属性及人类社会的物质性 2.2.规律及其特点 3.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及核心内容 4.4.意识的本质及能动作用 [教学难点] 1.物质的唯一特性与根本属性的关系 2.意识的起源 3.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教学手段] 讲授为主,讨论与多媒体为辅 [教学时数] 6课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物质世界和实践 一、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 (一)自在世界 自在世界又称天然自然,有两层含义:1、人类世界产生之前的自然界。2、人类活动尚未深入到、未被人化的自然界 (二)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对物质的常识性理解:一个大学生的一天,早起…… 物质概念的历史演进: 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把物质等同于具体物质形态,是“个性”。“物质”最早由希腊文“母亲”变化而来,即创造者,它是天地之母。中国的五行说:“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印度的“地水火风”。王充的元气论:天地,含气之自然;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也。天覆于上,地偃与下,下气蒸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气中间矣。德谟克利特:原子与虚空。周易:八卦象征八种实物,这八种东西交互配合,演化出万事万物。 2、近代形而上学物质观:认为原子是“宇宙之砖”,原子的属性是物质的属性。特征: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克服了直观朴素性。局限性在于:把特殊的物质层次(原子)误认为物质的一般,把原子的个性当成物质的共性,不理解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将特定历史条件下物质结构的自然科学理论混同于哲学上的物质概念;不理解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半截子的唯物主义。 3、辨证唯物主义物质观:恩格斯在理解物质概念时,把“物质”和“实物”加以区别,认为“物质”是一般的、共性的东西,而“实物”是个别的,感性经验的东西。经验世界中我们能用感官感知的物质具体形态,如山、水、桌子等都是“实物”。“物质”不同于“实物”,同时又同“实物”有内在联系,即它是从“实物的总和”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实物的共同属性。

图案设计(第一章图案概论)教案

第一章图案的概述 第一节图案的概念 图案:顾名思义,即:图,图形;案,方案,图形设计的方案。生活中具有装饰意味的花纹或图形都可称之为图案。 第二节图案的起源及发展 一、图案的起源 1、装饰说起源于人类爱美的天性 2、图腾意识促进了装饰的发展 3、服饰说 二、图案的发展 1、中国传统图案 (1)新石器时期的彩陶装饰图案 彩陶装饰纹样的特点:简洁、概括、充满活力 彩陶装饰纹样的内容:动物、植物、人物、几何(较普遍)(2)商周时期青铜器装饰图案 商周两代是青铜器艺术的鼎盛时期,它是权利的象征。(欣赏图片)青铜器装饰纹样的特点:庄重、严肃、神秘、结构严谨 青铜器装饰的图案有:饕餮纹、夔龙纹、凤鸟纹、象纹 (3)战国时期的装饰 战国时期是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交替时代,政治体制变动带动社会经济发展。 战国时期装饰图案特点: 风格:日渐活跃 内容:不再是凶狠的神秘怪兽,而是贴近生活,自然中动物或生活场景运用于不同的装饰

造型构图:严肃对称结构变得活泼 (4)汉代装饰图案 汉代时期,建筑装饰得到发展,遗留下大量的画像砖、画像石、瓦当。风格朴实 画像砖、画像石:题材与形式丰富多彩的现实生和生活,反映墓主人生前的身份经历或垂教后世的历史故事。 瓦当:云纹瓦当、文字瓦当、动物瓦当 (5)魏晋南北朝装饰图案 南北朝时期,盛行佛教,,随着佛教的传播,佛像、壁画、石窟寺空前发展。 石刻装饰图案:飞天、忍冬草、莲花图案 石刻装饰图案特点:以线条为主,反映生活,超越生活,表达了作者的情感。 (6)唐代装饰图案 特点:丰满、华贵、富丽、饱满有张力 内容:唐三彩、织锦、宝相花、团花、卷草、折枝花 (7)宋元时期 特点:写实、自然、平淡、雅 装饰题材:花鸟为主 装饰图案:莲花图案、牡丹图案、花鸟画有折枝花式、穿枝花式、喜相逢式 (8)明清时期 是一个从昌盛到没落的时期,而在英国已经开始了工业革命,国外的一些技术传入我国,出现了新的工艺品种:雕漆、景泰蓝、琉璃、珐琅。 民间图案 (1)民间图案多与民俗活动相关

旅游概论第二章教案 Word 文档

第二章旅游简史 第一节世界旅游简史 教案设计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了解世界旅游、旅游业不同历史阶段的特征。掌握现代旅游和旅游业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 2、能力目标,使学生养成正确分析问题、看待历史的能力。 3、德育目标,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促使其树立自信心。教材分析: 1、重点,掌握现代旅游和旅游业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 2、难点,对旅游业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的理解。 3、关键,了解并掌握世界旅游的发展历史。 教学方法: 1、教法分析,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2、讨论学习法, 课时计划:2个学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我们学习了《旅游概论》第一章以后,对旅游专业产生了一定的学习兴趣,同时又存在了一些疑问,让我们试着一起来解决这些疑问吧。 让学生对其分析,并对以下问题进行讨论:

1、为什么旅行社(导游)是“不可替代”的? 2、你认为是什么力量推动,使古代奥运会流传至今,发扬光大? 3、你能回答这两个疑问吗? 旅游从旅行中孕育,又从旅行中分离是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的。由于在上一章我们已经对旅游的产生作了分析,这里仅就旅游的发展过程作一概括论述,借以了解旅游的历史传统,揭示旅游、旅游业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特征,以扩大对旅游的历史视野,加深对现代旅游的认识。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世界旅游历史的发展。 一、古代旅行和旅游的发展及其特征 (一)发展: 1、公元前3000年腓尼基人 2、公元前八世纪希腊、罗马 3、公元前六世纪中叶波斯帝国 4、公元7-8世纪阿拉伯帝国 5、公元10-11世纪西欧城市 (二)特征: 1、古代的旅行、旅游动机更多地与物质功利、宗教以及政治目的 相联系,因而,古代旅行、旅游往往与通商贸易、宗教旅行以及奴隶主、封建帝王的巡游活动相结合。 2、以欧洲人为代表的探险、考察旅行相对发达,但具有物质占有 和殖民文化倾向。

《中职旅游概论》说课稿

说课目录 1.说教材:脉络体系、教学目标、重点难点 2.说学情:学生所学专业、学生特点 3.说教法学法:教学方法、学法、教学手段 4.说教学过程:教学环节、突破重难点、教学活动设计、创新点 各位老师,大家好!今天我说课的课题是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邵世刚老师主编的《旅游概论》第一章旅游概述里面的第一节内容旅游的产生、定义及内容。我的说课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即说教材、说学情、说教法学法、说教学过程。 一、说教材 教材所处的地位(教材内容的脉络体系) 1、基础 《旅游概论》课程是旅游专业的基础必修课,也是学生了解旅游的入门课程。它以旅游活动的内容和构成要素为主线,研究旅游发展的基本规律及其影响。课程涉及的知识面广,应用性强,强调基础概念,对于旅游专业学生掌握本学科的结构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前位性 一般情况下,旅游学概论总是作为其它专业课的前位课程,也是中职学生课程中一定会接触到的课程,这对于学生有效把握与后续课程的关联与衔接,将起到重要作用。本次说课选取第一章第一节知识,旨在让学生了解旅游的发展产生历程,为后面学习旅游的相关知识打下良好的基础。 教学目标 根据教学大纲和学生的具体情况把课程目标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知识与技能目标: 了解旅游从迁徙、旅行到旅游的产生过程 理解商人与旅游产生的关系

掌握旅游的定义和内容 2、过程与方法目标: 通过学习,让学生了解旅游的产生过程,掌握旅游的含义,为后面的知识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的沟通、协调、配合能力;培养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对旅游学科的热爱。 教学重点难点 1、重点: 旅游的定义。 旅游源自旅行(旅行观念产生的基础和条件)。 2、难点: 旅行、游览、旅游的联系与区别。 二、说学情 学生所学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中的航空和铁乘方向,将来她们所从事的行业要求学生们掌握一定的旅游相关知识和基本素养,这也决定了旅游相关知识对同学们的重要性。 学生特点:全班学生女生居多,且学习基础都相对较差,学习积极性不高,这就要求老师在上课的过程中尽量使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和注重课堂的生动性。 三、说教法学法 教学方法: (1)讲授法 教师讲授相关知识点,让学生在短时间内了解相应的知识,学生容易接受和掌握。 (2)课堂讨论法 课堂讨论主要是给出一个主题,让学生进行分组讨论,然后每组学生派代表

旅游概论教案(第一章第二章)

旅游概论 教 案 系别:商旅系年别: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班级: 2015级旅游管理高职班 2015级酒店管理高职班姓名:

课程表 一二三四五1-2 3-4 o 5-6 7-8 9-10 教材:《旅游学概论》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洪帅主编 2010年6月第1版 2014年6月第3次印刷 ISBN:978-7-313-06178-2/F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 备 注 一 8月24 25 26 27 28 29 30 1.2015年8月27日教 职工上班。 2.2015年8月29日、8月30日新、老生报到, 8月31日老生正式上课,新生军训。 3.第二十周为考试周。 4.节假日安排按照学院通知执行。 二 31 9月1 2 3 4 5 6 三 7 8 9 10 11 12 13 四 14 15 16 17 18 19 20 五 21 22 23 24 25 26 27 六 28 29 30 10月1 2 3 4 七 5 6 7 8 9 10 11 八 12 13 14 15 16 17 18 九 19 20 21 22 23 24 25 十 26 27 28 29 30 31 11月1 十一 2 3 4 5 6 7 8 十二 9 10 11 12 13 14 15 十三 16 17 18 19 20 21 22 十四 23 24 25 26 27 28 29 十五 30 12月1 2 3 4 5 6 十六 7 8 9 10 11 12 13 十七 14 15 16 17 18 19 20 十八 21 22 23 24 25 26 27 十九 28 29 30 31 1月1 2 3 二十 4 5 6 7 8 9 10 星 期 日 周

酒店概论第一章教案

教案首页 教案序次001 课题第1单元酒店概述 课型■理论□讨论□习题□实验□技能训练□设计□实习 授课时间授课班级周次节次日期教学效果 学生基本掌握相关知识 教 学目标设计 本章将带领学生正式了解酒店管理的内容。首先从认识酒店和酒店产品入手,然后了解酒店的性质和作用,分类和等级,功能和结构布局,业务特点和内容。 同时,也认识酒店业的产生与发展过程,尤其是中国酒店业的发展历程,从而初步掌握酒店的基本知识,运行规律和管理方法。 学 生基础分析 学生基础中等偏上,在高中阶段并未对酒店有进一步认识。大部分同学的认知仅仅停留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皮毛观点。 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较高。 教材分析 本书被指定为酒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依据此教材让学生系统的学习作为酒店职业人应掌握的基本内容非常有必要。同时,也对学生将来进行技能考核打下基础和信心。 教 法 选 择 讲授、演示、讨论 重 点 难点分析了解酒店的概念和作用了解酒店产品及其特征 教具选用

课堂组织 主板书设计第1章酒店概述一、酒店的概念 酒店的概念 酒店具备的条件 二、酒店的作用 三、酒店产品及其特征 酒店产品 酒店产品的特征四、酒店的分类与等级 复习与练习 知识点及时间分配序号知识点时间 1 本学期课程介绍10分钟 2 第一章内容引入5分钟 3 一、酒店概念及条件15分钟 4 二、酒店作用10分钟 5 三、酒店产品及其特点15分钟 6 四、酒店的分类30分钟 7 结合案例讲解各项分类 8 作业布置5分钟 9 . 10 11 作业布置 计划布置实际布置 分组,让学生寻找中国的酒店分类 中的典型代表 分组,让学生寻找中国的酒店分类中的典 型代表 课后自评

00040法学概论最新总复习资料知识讲解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名词解释题 1,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由特地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2,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为某种行为的规范。 3,委任性规范:指没有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只是指出某项规范将委任特定的国家机关或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的规范。 4,法律渊源:法律的表现形式 5,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又称制定法。 6,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又称习惯法。 7,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8,程序法: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简答题 一、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二、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论述题 三,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人类社会共始终。 2,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泛得多。 3,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的实施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信念。 4,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来表现;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之中,一般没有固定的形式。 5,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无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旅游概论第二章教案

教案首页

教学设计

教学内容 【复习导入】 针对前节课的学习中暴露出的问题,设置案例,请学生讨论分析,进而巩固学习知识,由此导入新课 【告知目的】 能力目标: 1.熟悉散客导游在导游服务中的八个程序 2.掌握散客导游在导游服务中应做的工作 3.掌握散客导游在导游服务中的服务质量标准 知识目标:理解散客导游相关知识 【课程新授】 7.2 导游服务规范(二)——散客导游服务规范(二) 运用多媒体课件,创设情景,引导学生讨论,归纳出散客导游人员八大服务程序及其具体工作 一、接站服务 (一)服务准备 1.认真阅读接待计划(即《旅游委托书》) 2.做好出发前的准备 3.联系交通工具 (二)接站服务 1.提前到港等候 2.迎接游客 (1)导游人员和司机应站在不同的出口迎接游客。 (2)如果没有接到应接的游客,导游人员应该: ①询问机场或车站工作人员。 ②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寻找至少20分钟。 ③与散客下榻饭店联系。 ④若确实找不到应接的散客,与计调人员联系并告知情况。 ⑤当确定迎接无望时,须经计调部或散客部同意后方可离开。 ⑥回到市区后,应前往散客下榻的饭店。如果敞客已入住饭店,应主动与其联系,

并表示歉意。 (三)沿途导游服务 与团队导游服务不同的是,对散客,沿途导游服务应采取对话的形式进行。 (四)入住饭店服务 1.帮助办理入住手续 注意:要记住散客的房号,并督促行李进户。 2.确认日程安排 注意:散客确认日程后,应让其签字书面确认。 3.确认机票 注意:导游人员帮助确认机票后,应向散客部或计调部报告确认后的航班号和离港时间。 4.推销旅游服务项目 (五)后续工作 应及时将同接待计划有出入的信息及散客的特殊要求反馈给散客部或计调部。 二、导游服务 (一)出发前的准备 1.做好物质准备。如携带游览券、导游小旗、宣传材料、游览图册、导游证、胸卡、名片等。 2.与司机联系集合的时间、地点,督促司机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 3.应提前15分钟抵达集合地点,引导游客上车。 (二)沿途导游服务 散客的沿途导游服务与旅游团队大同小异。 (三)现场导游讲解 1.如果是单个游客,导游人员可采用对话或问答形式进行讲解。 2.如果是散客小包价旅游团,导游人员应陪同旅游团,边游览边讲解 时回答旅游者的提问。 案例5:地陪王小姐在陪同一对老年夫妇游览故宫时工作认真负责,在两个半小时内向游客详细讲解了午门,三大殿、乾清宫和珍宝馆。老人提出了一些有关故宫的问题,王小姐说:“时间很紧,现在先游览,回饭店后我一定详细回答

法学概论的知识点

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名词解释 1、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P17) 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有关法律主体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而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P19)。 简答 3、我国法的表现形式有哪些?(P8.9) a.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除宪法意外的规范性文件。 c.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e.规章 f.国际条约 4、法律关系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P18) a.法律关系的主体: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的人。通常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国家。 b.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大体上分为物、精神财富和行为三类。 c.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d.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四章刑法(重要***) 名词解释 5、犯罪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类型。(P75) 6、犯罪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过失和果于自信过失。(P76) 7、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P78) 8、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损害另一个较小合法权益而保全较大合法权益的行为。(P78) 9、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一定时期,又犯应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罪犯。(P86) 简答 10、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a.起因条件,防卫行为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b.时间条件,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c.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d.对象条件,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行为。 e.限度条件,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 11、成立紧急避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a.起因条件,必须存在威胁合法权益的实际危险。 b.时间条件,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 c.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损害。 d.对象条件,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无辜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第1章 摄影概述教案

摄影基础课题教案 班级:时间:编号:

理论知识要点详解编号: 环节时间主要内容 方法 手段 第一节课 至 第四节课【引言】 眼力再好的人,也无法看清十分之一秒内发生的一切。但是利用摄影技术确可以。哈尔斯曼拍摄的作品《原子达利》。 1.1摄影的历史 作为一个摄影人,应该了解摄影的发展史,对我们是大有必要的。 1.1.1史前摄影 公元前四世纪,我国的《墨经》一书就详细记载了光的直线前进、光的反射,以及平面镜、凹面镜、凸面镜的成像现象。墨子不仅发现了这个现象,而且对现象进行了科学的解释。 在西方关于“针孔成像”的记载最早见于古希腊著名哲学家、美学家亚里斯多德的著作中。15世纪意大利人L?B?阿贝尔第(Leon Batisti Alberti)研制出最初的暗箱。 利用“小孔成像”原理,来进行绘画。

1.1.2摄影的诞生 为摄影诞生做出重要贡献的三个创始者为尼埃普斯、达盖尔和塔尔博特。 1. 尼埃普斯 尼埃普斯——世界上第一幅照片成功的拍摄者。 约瑟夫.尼塞费尔.尼埃普斯(1765年-1833年7月5日)法国发明家。尼埃普斯用日光将影像永久纪录在玻璃板和金属板上的摄影法,称作日光蚀刻法。1793年就已从事用感光材料做永久性的保留影像的试验,1822年曾用涂有柏油的玻璃板为感光材料。再敷以版画,置于阳光下暴晒成像。 2. 达盖尔 达盖尔——世界上第一个实用摄影术的发明人。

3. 塔尔博特 塔尔博特——由负像到正像,现代派摄影法的奠基人。 1835年研制出了第一张相纸负像。用来印制正像。1839年1月向法国和英国的皇家学院申报失败。而他的由负像到正像的发明却为现代负片工艺开创了新起点。这种摄影术是先拍出负像底片,再冲洗为正像照片。 1.1.3感光材料和相机的发展 1. 摄影史上第一次大革新 1851年,英国雕塑家阿彻尔发现火棉胶是很好的胶合剂,可以将感光化学药品附着于玻璃板上,而不致象蛋白那样会变黄或干裂。这是摄影史上第一次大革新,也就是著名的火棉胶“湿板”摄影法。

旅游概论教案——第六章

教案设计 课题第六章生态旅游与可持续发展第一节生态旅游 授课班级授课时间使用教材《旅游概论》 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了解生态旅游资源。掌握生态旅游的概念和特点。能力目标培培养学生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德育目标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教材分析重点掌握生态旅游的概念和特点。 难点对生态旅游的理解。 关键了解并掌握生态旅游的概念和特点。 教学方法 教法分析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学法分析小组讨论法 课型新授课课时1课时(45分钟)教具多媒体 教学过程教学分析教学内容教师调控 学生活动 时间 分配 导入新课 学生在讨论 中思考相关 的学习内容 通过案例导 入,形象地开 展所学课程同学们,你们在过去的旅游过程中有没有发 现景区的问题呢?晓东是个细心的同学,他 把自己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写信给当 地政府,你如何评价晓东的做法呢? 根据教材的导入案例,让学生对其分析,并 对以下问题进行讨论: 1、晓东有必要写这封电子邮件吗?为什 么? 2、怎么样写,阅信人会更容易接受? 3、晓东说的这个地方的旅游业滑坡的症结 在哪里? 4、“发展”和“环保”,哪方面须优先? 分析教材 中的导入 案例,根 据问题让 学生以小 组的形式 展开讨 论,同时 教师启 发,学生 认真思考 问题,积 极回答 5'

教学过程教学分析教学内容教师调控 学生活动 时间 分配 新授对学生思考 能力的考核 同时看看学 生对生态旅 游的认识 使学生的注 意力跟着老 师共同进入 课堂 狭义和广义 两个方面解 释生态旅游 的概念 在探讨中加 强学生对学 习内容的理 解 生态旅游以期对旅游资源破坏程度轻、 对环境影响小而为广大旅游界人士所著中, 为广大旅游者所追求,目前已成为世界旅游 发展的潮流。无论是从旅游资源保护角度出 发,还是从顺应世界旅游业发展趋势来看, 发展生态旅游都将成为旅游可持续发展的 保证。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生态旅游的概 念和特点。 一、生态旅游的概念和特点 (一)生态旅游的概念 狭义:是指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对生态学知 识有强烈兴趣或较多的了解的人们,到偏 僻、人迹罕至的生态环境中进行探险或考察 的专项旅游。 广义:是指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游览、观赏、 休闲、度假,在此过程中愉悦身心、增加生 态及相关知识。 (二)生态旅游的特点 1、天然性。 2、保护性。 3、知识性。 4、高层次性。 5、参与性。 那么,学习了生态旅游的概念和特点, 我们还需要对生态旅游了解些什么呢? 二、对生态旅游的认识 (一)生态旅游发展的原因 1、全球生态环境的恶化引起人类社会对环 境质量的普遍关注。 2、旅游需求的变化和旅游动机的转变。 3、传统旅游呈现的弊端促使人们寻求新的 旅游方式。 (二)生态旅游的原则 1、少而精原则。 2、保护原则。 3、严格管理原则。 4、“双赢”原则。 教师讲解 课件展示 学生区分 教师讲解 课件展示 10' 5' 10' 教学过程教学分析教学内容教师调控时间

第一章 档案概论,教案

第一章档案概论 档案起源与沿革 (一)起源(主要有以下4种观点) 1、国家——文字——档案 2、文字——国家——档案 3、文字——档案——国家——有条理的档案 4、结绳、刻契——档案——文字——国家——有条理的档案 (二)沿革 1、载体沿革 甲骨档案金石档案简牍档案缣帛档案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 2、名称的沿革 A、商:册;周:中;秦汉:典籍;魏晋以后:文书、文案; 唐、宋以来:文卷、案卷、案牍; B、“档案”一词,一般认为初见于清代。 3、英文archive[`a:kaiv],n.文件、记录、档案,相当于中文“档案”一词。 复数archives[`a:kaivz], n.公文保管处、档案处、公文。 思考与练习 1、档案有哪些载体? 档案的定义 档案是机关、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数据、信息和知识的记录。包括文字、图像、声音及其它各种方式和载体的文件。 为了简便起见,也可表述为:原始的历史记录。 档案定义的涵义 一、档案来源 从形成者看来源:A、机构B、组织C、个人 二、档案形成 文件作为档案保存,转化条件有三: (一)办理完毕的 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 (二)在日后具有查考价值的 文件是档案的基础,档案是文件的精华。 (三)按照一定规律集中保存的 文件是档案的因素,档案是文件的组合。 三、档案的形式 从档案内容的载体形式上看,古代有龟甲兽骨、竹简木牍、金石等;近现代有纸张、胶片、磁带、磁盘、光盘等。 档案内容的载录方式:

1、记录内容的方法:文字、图像、声音、数码; 2、载录方法:手写、刀刻、印刷、摄影、录音、录像等。 从文件名称上看,古代有诏、诰、题本、奏折、牌等,近代有令、布告、咨、呈。现代有计划、报告、请示、批复、会 议记录等。 四、档案内容和特征 反映了人们各种社会活动,即档案内容上的特征是: 1、十分丰富,无所不包 2、原始性 档案种类的划分 一、按照来源标准可划分:国家机关档案、党派团体档案、企业档 案、事业单位档案、名人档案等。 二、按照内容标准划分:1、普通档案2、专门档案(P21如图) 三、按照载体形式和记录信息方式划分(如课件上页) 四、按照时间标准划分:古代、近代、现代。 五、按照档案所有权划分:国家、集体、个人。 六、中国常见的划分:文书档案、科学档案、科学技术档案、专门档案 档案与相关事物的关系 一、档案与图书 二、档案与情报 三、档案与文物 四、档案和文献 五、档案与资料 档案的作用 一、档案的基本作用 郭沫若《题赠档案馆》 前事不忘后事师,自来坟典萃先知。犹龙柱下窥藏史,呼凤舆前听诵诗。 国步何由探轨迹,民情从以识端倪。上林春讯人间满,剪出红梅花万枝。 概括为:凭证作用参考作用 二、档案的主要作用 1 、行政管理的查考凭据 2、生产建设的参考依据 3、政治斗争的必要工具 4、科学研究的可靠资料 5、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 6、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权益的法律书证。(档案能够以其内容、涵义和

《法学概论》习题答案第一章

思考与练习 一、名词解释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所谓成文宪法,是指用统一的书面文本的形式(通常表现为宪法典)来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具有规范明确、条文系统、便于执行和监督的特点。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成文宪法。 所谓不成文宪法,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由具有宪法性质的各种政治文件、法律文件、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组成的宪法,具有弹性大、适应性强但规范不明确、容易重复矛盾的特点。英国是不成文宪法国家的典型代表。 2.政体与国体 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国体与政体紧密相关,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国体,通常称为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来说就是国家由哪个或哪些阶级统治或管理以及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所谓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现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制度。 4.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所享有并行使的不受任何差别对待地、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以及要求国家在任何情况下无差别地予以保护的权利。 5.民主集中制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表现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国家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行集体领导制度,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这两种领导制度都是民主集中制的体现。 二、简答题 1.简要说明宪法的含义和本质。 宪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国家机关相互之间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本质:1.宪法是法,具有法的一般属性。2.宪法是根本法,具有其他部门法所不具备的本质属性 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依法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举和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全国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旅游概论第一章教案

第一章旅游概论 第一节旅游的产生第二节旅游的概念 教案设计 教学目标:知识目标:了解旅游产生的过程。掌握旅游的定义。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德育目标: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促使其树立自信心。教材分析:重点:掌握旅游的定义。 难点:对旅游的定义的理解。 关键:了解并掌握旅游的概念。 教学方法:教法分析:讲授法、情景教学法 学法分析:讨论学习法 课时计划:二个课时 教学过程:导入新课 同学们告别了中学学习,选择了热爱的旅游专业,那么,同学们对专业知识有多少了解呢? 1、学生在讨论中思考相关的学习内容 一、旅行导源于迁徙活动 “迁徙”就是人类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迁移活动;受自然因素和战争的威胁而被迫进行的。 旅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具有明确目的的一种自由活动 二者的关系: 相同点:“迁徙”和“旅行”具有共同的外部特征——空间移动。 不同点:迁徙:自然行为 旅行:自由行为 二、旅游在旅行的发展中孕育和分离 提问:具有现代意义的旅行和旅游活动产生的条件是什么呢? 1、旅行观念产生的基础和条件 人类的剩余劳动产品已逐渐转化成商品,标志着商业到了应运而生的历史阶段,这就是人类旅行观念产生的社会基础和条件,并促使有自觉目的的意识的旅行活动的萌芽。 2、商人开创了旅行的先河

3、经商旅行孕育着旅游的因子 4、“享乐旅行”的出现标志着旅游的诞生 享乐旅行:是指出自消遣娱乐和享受人生价值的需要而进行的非功利性的旅行活动。 三、旅游产生的条件 1、人类意识的发展 2、精神需求的提高 3、经济条件的成熟 四、旅游的定义 1、概念的各种提法: (1)外国旅游界的定义,见教材p5-6页 (2)中国旅游界的定义,见教材p6-7页 (3)旅游定义包含的内容 ①旅游的异地性 ②旅游的时间性 ③旅游活动是经济、文化现象和社会因素相结合的产物 ④旅游的综合性 2、旅游的定义 提问: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认识,给旅游下个定义。 旅游是在社会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人们为寻求精神上的愉快感受而进行的以游览娱乐为主要目的,在异地的非定居性旅行和暂时停留所进行的物质和精神活动的总和。 3、旅游活动的三大因素 (1)旅游主体:指具有各种欲望和动机的旅游者。 (2)旅游客体:即旅游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等。 (3)旅游媒体:包括旅行社、旅游交通、饭店、景区、商店等 五、旅游与旅行、游览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1、游览:是一种“边走边看”,即具有“步移景异”功能和动与静相结合的活动形式。 2、旅行:是指人们在空间上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行进过程,它的目的广泛。 3、旅游:是一种排除功利目的的旅行和游览相结合,以获得精神愉快感受的消遣性、娱乐性的社会活动。 六、旅游的内容 请同学们根据晓东和妈妈的这次长白山之旅,总结出旅游的内容。 旅游活动的六大内容: 食、住、行、游、娱、购

《法学概论》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的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最近3年,平均2-3道单选题,偶尔1道多选题 第一节法律的起源 一、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 原始社会没有国家和法律,原始社会的规范主要是习惯。原始社会的习惯体现全体氏族成员的利益和意志,对所有的人都有同样的约束力。 法律产生的两个决定性因素:一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产生,二是奴隶制的出现。(P10-12) 历年真题: 1.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包括( ) (2010.7多选) A.氏族的出现B.商品交换的出现C.私有制的出现 D.奴隶制的出现E.道德的出现 2. 原始社会自发形成并世代相袭的规范主要是()(2007.7) A.道德 B.宗教 C.习惯 D.法律 3. 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主要是()(2006.04) A.法律 B.习惯 C.君主的命令 D.氏族组织的决定 4.与氏族社会组织相伴存在的原始社会的规范主要是()(2005.07) A.法律 B.习惯 C.宗教 D.规章 二、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 (一)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二)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三)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四)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五)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P12-14) 第二节法律的历史类型 在人类历史上依次存在过奴隶制的法律、封建制的法律、资本主义的法律和社会主义的法律。 一、奴隶制法律的本质和特点: 奴隶制法律是奴隶制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集中体现奴隶主阶级的意志。 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 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 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 4、保留了很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二、封建制法律的本质和特点 封建制法律是封建制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集中体现封建主阶级的意志。

法学概论知识点

法学概论 第一章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是认可的,以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 2.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法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1)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许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4.我国法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律 5.规章 5.法律关系是有哪些要素构成的? 1)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是当事人,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是负有义务的人。 2)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3)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或义务。 4)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是消灭 第二章 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哪些? 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国际,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其他义务 第三章 国家公务员有哪些主要权利和义务? 义务:1.规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执行职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是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幼儿园课程第一章概述教案

第一章幼儿园课程概述 教学目标: 1、了解各种课程的概念 2、掌握幼儿园课程的概念、特点及类型 3、辨析幼儿园课程的理论基础 4、理解幼儿园课程及教学、游戏的关系 5、对幼儿园课程理论的产生兴趣 教学重点:幼儿园课程的概念、幼儿园课程的理论基础 教学难点:幼儿园课程的理论基础 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等 教学准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制作PPT 教学课时:6课时 教学过程: 一、组织教学 师生间相互问好,把最好的状态给学生 二、自我介绍 三、课程要求 三、介绍新学科 幼儿园课程论对幼儿教育具有重大的作用,幼儿园课程是学习幼儿教育其他相关学科的基础,导出新课。 此不做深入讨论,要着重引发学生的未知学科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 四、讲授新课 通过细致的讲述,让学生知道幼儿园课程理论的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一节课程概述 一、课程的概念 众说纷纭,未成共识 (一)课程词源的分析: 中国——始于唐代,学者孔颖达《诗经·小雅·小弁》,如“教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得依法制也”; 对于教育制度、教学课程的安排、执行,一定要有智慧有德行的人来掌管,才能够依照法度(正确之法和自然之法)来保持和执行。 关于这里的课程有侠义和广义之分,狭义是指1.具体一个人的整个的学习和教育的课程,2.一个人或一些人的单独一门学科的课程,广义的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教育体制,教学理念、学

习功课的种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等等),课程的编排等;这里的课程近乎是教育的内涵; ?宋代朱熹在《朱子全书·论学》中多次提及课程,含义接近现代。如“宽着期限,紧着课程”,“小立课程,大作 工夫”等。 ?在此含义是很清楚的,即指功课及其进程。 西方: curriculum 名词:“跑道”即“学程”。即是为儿童设计学习的轨道。动词:“奔跑”即“学习的过程”。即是儿童对自己学习经验的认识。英国学者斯宾塞(Spencer, H.)在《什么知识最有价值?》(1859年)一文中首次提及课程。这里课程既可以指一门学科,也可以指学校所有学科。 课程最常见的定义是“学习的进程”(Course of study),简称学程。这一解释在各种英文词典中很普遍,英国牛津字典、美国韦伯字典、《国际教育字典》(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ducation)都是这样解释的。 这里课程既可以指一门学科,也可以指学校所有学科。 这及我国的一些经验辞书基本吻合。 (二)课程概念界定的维度 1.学科维度: 课程既学习科目。可以指一个科目或所有科目,也可以是一本教科书、一套教科书、教科书的内容及各种教学材料等。这种定义的实质,是强调学校向学生传授学科的知识体系,是一种典型的“教程”。 合理性:向学生传授系统的学科知识体系,是一种典型的“教程” 局限性:1.限制了教师视野; 2.只关注“教什么”,不关注“为什么而教”和“怎样教”; 3.只关注知识的逻辑、结构和体系,不关注学生的需要、兴趣、能力以及所学知识对学习者个人的意义; 4.只关注学生的认知学习,不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5.对课程本身的理解仅局限于客观外在的间接经验,忽略学习者在学校生活和活动中所获得的各种鲜活的直接经验和主体体验。 2.经验维度: 课程即儿童在学校获得的学习经验。强调以学习者为中心,强调学生在教育环境中及教师、材料等的相互作用所获得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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