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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人身权.练习题

第五编人身权.练习题
第五编人身权.练习题

人身权

第三十二章、人身权概述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身份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身份权不可让与,也不可剥夺

B 亲权的客体是未成年子女

C 有些身份权中包含有义务成分

D 亲属权的客体是成年子女

2、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A 荣誉权

B 名誉权

C 亲权

D 配偶权

3、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身份关系的是()

A 继承关系

B 雇主与雇工的关系

C 父母与成年子女的关系

D 受奖人对其荣誉证书的关系

4、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公民享有的身份权是()

A 生命健康权

B 姓名权

C 名誉权

D 荣誉权

5、下列有关人格权与身份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 自然人的人格权基于出生而取得,各主体的人格权是相同的;身份权基于主体具有的特定身份而产生,各主体的身份权往往不同

B 人格权是支配权,而身份权具有支配权、请求权等多种成分

C 人格权的利益只归属于权利人自身,有些身份权则主要为相对人的利益而存在

D 人格权是无期限的,甚至可以延伸到权利人死后,身份权则以特定身份的存在为存续前提

6、人身权具有何种属性?()

A 不能转让

B 可以转让

C 不可以转让,但法律另规定的除外

D 可以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下列人身权中,可以转让的是()

A 名誉权

B 配偶权

C 企业法人的名称权

D 荣誉权

8、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其()

A 营业执照

B 荣誉

C 名称

D 名誉

9、法人、个体工商户也享有人身权,包括()

A 姓名权和名誉权

B 名誉权和经营权

C 经营权和隐私权

D 名称权和名誉权

10、人身权不具有财产内容,所以()

A 人身权损害不能用金钱赔偿

B 任何一项人身权都不得有偿转让

C 对人身权造成损害不会影响主体的财产利益

D 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不以损害赔偿为原则

二、多选题

1、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A 配偶权

B 名誉权

C 荣誉权

D 监护权

2、具体身份权包括()

A 亲权

B 亲属权

C 荣誉权

D 配偶权

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人身权是每个民事主体都享有的

B 人身权不是每个民事主体都享有的

C 公民和法人的人身权范围是一样的

D 死人的名誉可以任意损害

4、生命健康权包括()

A 生命权

B 身体权

C 荣誉权

D 健康权

5、下列主体中,不享有名称权的是()

A 公民、外国人

B 自然人、法人

C 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

D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6、下列民事权利中,不属于人格权系列的有()

A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

B 生命权、健康权、亲属权、名誉权

C 身体权、健康权、监护权、名誉权

D 姓名权、肖像权、监护权、名誉权

7、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

A 姓名权

B 肖像权

C 名誉权

D 荣誉权

8、一般人格权的特征有()

A 概括性

B 普遍性

C 专属性

D 法定性

9、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姓名权的有()

A 干涉

B 盗用

C 假冒

D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取名字

10、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是()

A 到处宣扬某未婚男女有两性关系

B 捏造某人是私生子并在其单位散步

C 为侮辱他人而在大庭广众下进行谩骂

D 在争吵中将某人被判有期徒刑的事实张扬出去

三、判断题

1、人身权是一种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

2、民法保护人身权的方法包括返还财产、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3、人身权具有专属性质,是一种相对性权。

4、人身权是和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法人是组织体,谈不上什么人身,故其没有人身权。

5、身份权是基于民事主体某种行为、关系产生的与其身份有关的民事权利,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热不具有响应的行为能力,因此不享有身份权。

四、简答题

1、简述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身份权的特征。

3、具体身份权都包括哪些权利。

4、确立人身权法律制度的意义。

5、简述人身权的分类。

五、案例题

1、原告(被上诉人):钱缘,女,大学生。

被告(上诉人):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上诉人):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四川北路店。

1998年7月8日上午10时许,原告钱缘携侄子进入被告四川北路店,当原告从店堂正门出门时,店门口警报器鸣响,该店一女保安员上前阻拦钱缘离店,并引导钱缘穿越三处防盗门,但警报器仍鸣响,钱缘遂被保安人员带入该店办公室内,女保安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钱缘全身进行检查,确定钱缘髋部带有磁信号。在女保安及另一女店员在场的情况下,钱缘解脱裤扣接受女保安的检查。店方未检查出钱缘身上有带磁信号的商品,允许钱缘离店。但钱缘向店方提出异议,要求店方赔偿经济损失,并表示向有关部门投诉。钱缘在12时离店后即向上海市虹口区消费者协会投诉,在投诉登记表上,钱缘要求店方向其赔礼道歉,并给予人民币1500 元-2000元的经济赔偿。消费者协会经调解未成。钱缘还投诉到《新民晚报》反映情况。屈臣氏公司在1998年7月14日致《新民晚报》一份书面情况说明中称:“钱缘到办公室后,女保安用电子探测仪测试了一下仍发现在身体左侧下方发出声响,当时该顾客情绪也比较激动,即刻解下裤子上的二粒纽扣(并未脱去裤子),让女保安检查,看是否有磁性物品。”

问:四川北路店对钱缘强行进行检查并迫使其解脱裤扣的行为是否侵犯了钱缘的权利?

2、原告(被上诉人):姚鹏程,男。

被告(上诉人):姚昆云,女。

姚鹏程与姚昆云原系夫妻,1995年5月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所生男孩姚悦达由姚昆云抚养。

1996年9月前,姚昆云将孩子“姚悦达”改名为“马睿达”。2001年,姚鹏程以姚昆云侵犯孩子姓名权和自己探视权为由诉至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要求姚昆云恢复孩子原姓氏,审理中,姚昆云以孩子的名字是经姚鹏程同意,且已改名6年,姚鹏程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同意姚鹏程的诉讼请求。姚昆云认为孩子改名是征得姚鹏程同意,对此姚鹏程否认,姚昆云无确凿证据予以证实。

问:姚昆云将孩子姚悦达改名为“马睿达”是否侵犯了姚悦达的姓名权?

3、原告:陶岚,女,1980年3月9日生,汉族,上海惠岚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上海黄金海岸金玉兰俱乐部有限公司。

2000年7月30日22时29分左右,原告与其他四人至被告处进行消费。同年7月31日0时32分结帐,但被告未收回原告的手牌,原告继续在被告处休息,同日10时30分左右原告又回到L06房洗澡,其在干蒸房里干蒸,听到外面有声音便走出。同时,被告一男性保安人员进该房,其与从干蒸房内出来的原告相遇,男保安人员拿了手表和手牌对原告说“对不起”即离开。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原告拨打“110”报警,经警署调解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上海黄金海岸金玉兰俱乐部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陶岚人民币1000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10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760元,被告负担人民币50元。

问:你认为法院对本案的处理是否正确?

第三十二章答案

1、C

2、B

3、C

4、D

5、A

6、C

7、C

8、C

9、D 10、D

1、AD

2、ABCD

3、BCD

4、ABD

5、ABC

6、BCD

7、ABCD

8、ABCD

9、ABC 10、ABC

1、对

2、对

3、错

4、错

5、错

四、简答题

1、人身权的特征:(1)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不能转让、继承和赠与。它与财产权不同,财产权一般是可以转让、赠与、继承。但是依照《民法通则》99条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是可以依法转让的。这里的依法转让既包括转让名称权本身,也包括以名称出资入股。(2)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权利,但人身权中的部分身份权如配偶权、荣誉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取得,也可以因法定或约定的原因而丧失。(3)人身权是非财产性权利,但侵害人身权影响他人经济利益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誉权、名称权、隐私权,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身份权的特征:(1)身份权是基于特殊身份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身份权不是民事主体固有的,而是通过一定的行为和事实取得和消灭的(这正好与人格权相反);(3)身份权不是民事主体的必备权利;(4)身份权的客体是身份利益。

3、具体身份权包括:(1)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监护权、人身照顾权、探视权、财产照顾权;(2)亲属权,是亲属之间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亲属间的对共同财产的管理权、亲属间的探视权;(3)荣誉权,是取得一定事迹,被有关部门授予一定荣誉称号,对这个荣誉称号所享有的权利;(4)配偶权,是夫妻基于夫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4、确立人身权法律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自生物物种角度而言,人身权制度保护、确立民事主体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为人类的繁衍和延续提供了前提条件。否则,人与人之间相互残杀或者损害健康等,人类作为生物物种之一,则难以健康发展;(2)保护基本人权的需要。各项具体人身权是人所共享的基本人权在民法领域的体现。如生存权是首要人权,生存权有赖于生命权和健康权的拥有并得到严格的保护;(3)保护人格尊严的需要。《宪法》第38条宣称"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法通则》第1 01条规定"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因而需要建立人身权法律制度,特别是建立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制度,充分保护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4)建立和维护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的需要。人与人之间彼此区分和彼此尊重是正常、有序的社会关系的前提,而彼此区分有赖于姓名和名称,尊重的内容即为个人享有的自由、名誉、隐私、肖像等基本人格利益。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关系的稳定关涉社会关系的和谐,家庭成员之间互享身份权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必不可少。通过人身权法律制度保护人格权和身份权,无疑会有利于社会关系的有序状态的建立和维持,以及受到破坏后的回复。

5、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人身权进行不同的分类:(1)自然人人身权和非自然人人身权,这是以权利主体是否为自然人为标准。此种分类的意义在于有些人身权专属于自然人,非自然人的法人、非法人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不能享有,如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份权。(2)物质性人身权利和精神性人身权利,以人身要素的组成部分为标准。(3)人格权和身份权,以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还是身份利益为标准,这是人身权最基本也是最具意义的分类。

五、案例题

1、(1)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的内容包括:人格尊严保有权,每个民事主体的人格有权获得尊重,不受歧视和贬损;人格尊严维护权,即当民事主体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时,有权获得法律保护。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名誉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格尊严和法人的信用,公正良好的社会评价会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创造出有利的社会氛围。因此,法律将名誉作为自然人或法人的重要人格利益加以保护。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

成要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且行为应具有违法性;侵害名誉权应有具体的损害事实;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2)四川北路店作为一家超市,因顾客穿越店门时引起警报器鸣响而怀疑其有从超市中带出未付款物品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超市无权单方面将顾客本人或财产扣留,或对顾客的人身财产进行检查。只有国家法定机关在法定条件下并经法定程序才能实施这样的行为,而店方在民事关系中与钱缘处于平等的地位,其并不享有这一权利。所以,四川北路店的女保安单方面将钱缘带入办公室并对她人身进行检查的行为已经侵犯了钱缘的人身权。四川北路店对钱缘强行进行检查并迫使其解脱裤扣的行为侵犯了钱缘的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因为,四川北路店的行为侵害了钱缘作为人的权利,是对其人格尊严的严重侵害,同时使钱缘的名誉受到毁损,精神遭受痛苦。

2、(1)这是一起侵犯姓名权的民事案件。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干涉或非法使用的权利。姓名是一自然人区别于他人的符号。自然人只有以自己的姓名从事民事活动,才能明确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侵害姓名权为一般侵权行为,故应具备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①有侵害姓名权的违法行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违法行为表现形式为:干涉他人使用姓名权,即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或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非法使用他人姓名。包括盗用、假冒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是指不经他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其姓名;假冒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许可而将其姓名充作自己的姓名,即冒名顶替。②有损害事实。侵害姓名权的本身,如非法干预、非法使用的事实,即是侵害行为的损害事实,至于损害后果的大小,如财产、精神方面的损害,则只涉及赔偿范围的大小,对于构成侵权行为本身并无直接影响。③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直接因果关系。由于侵害姓名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合一化的特点,因而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必加以特别证明。④加害人的过错。该种过错应为故意。

(2)本案中,姚昆云将孩子姚悦达改名为“马睿达”,侵犯了姚悦达的姓名权。姚悦达在出生时,由其父母为其取名。根据《婚姻法》第22条的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性。子女是从父姓还是从母姓,应由其父母协商决定。姚昆云在没有征得姚悦达父亲姚鹏程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姚悦达的姓名改成他姓,显然干涉了姚悦达的姓名使用权。

3、(1)本案涉及的是隐私权的保护问题。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领域内的情事不为他人知悉和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在我国,以往对隐私权的保护,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民法中没有直接规定隐私权为公民的人格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该解释把隐私权部分内容作为名誉权的范畴予以保护。直到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2月26日通过的《关于确

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才将公民的隐私明确予以规定。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泄露他人的隐私。具体有以下情形:①刺探或以其他积极主动的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②骚扰、窥探他人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③泄露因业务或职务关系合法掌握的他人隐私。

④公民在私人交往中了解、掌握对方的某些情况,如其本人明确表示不希望外传,或其内容明显不应扩散的,同样属于个人隐私。

(2)人的身体属于个人隐私,他人未经认可,不得非法侵入私人领域、窥视他人身体。沐浴场所对不同性别的人来说属两个特定的领域,不得随意进入。本案中,被告方未能遵守浴场的工作规范,在未仔细查看女宾部顾客的情况之下,让异性的工作人员进入女宾部,使顾客的隐私得以暴露。被告客观上实施了侵害原告隐私权的行为,造成了原告的精神痛苦。被告应对其工作人员的执行职务时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章具体人格权

一、单选题

1、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某国企领导甲的受贿行为,并称其曾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五一劳动奖章”,该企业员工因此感到脸上无光,甲的子女宣布与其脱离父子关系,后证实甲确有受贿事实,但获得奖章并无不当。该报社的行为侵犯()

A 甲的名誉权

B 甲的荣誉权

C 企业员工的名誉权

D 甲的亲权

2、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公民的姓名权的是()

A 甲(3岁)之父母未经甲同意到派出所将甲的姓名进行变更

B 乙之父母为乙起的姓名与邻村甲的姓名相同

C 甲报社报道某国际会议时未经乙同意披露与会者乙的姓名

D 未达婚龄的甲借用已达婚龄的乙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以乙的名义与丙登记结婚

3、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下列人身权利中,属于公民身份权的是()

A 肖像权

B 名誉权

C 荣誉权

D 姓名权

4、下列权利属自然人专有的为()

A 姓名权

B 名誉权

C 荣誉权

D 商标权

5、自然人对于自己的姓名所享有的姓名权属于()

A 形成权

B 抗辩权

C 请求权

D 支配权

6、甲与乙发生争吵,斥其为荡妇,生活不检点,并用剪刀将其一缕头发剪去。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A 健康权

B 身体权

C 名誉权

D 隐私权

7、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是()

A 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的照片

B 未经本人同意在照像馆橱窗陈列本人照片

C 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的照片

D 在庭审纪实中,使用犯罪人的图像

8、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作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之用。在本案中,侵害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谁()

A 刘某和张某,不包括兰星香皂厂

B 张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 刘某和兰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司法考试

D 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

9、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备受同学的嘲笑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生活学习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 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 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C 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D 侵害了甲的隐私

10、甲是著名的歌星,一直被狗仔队跟踪。某日,某狗仔队所在报社在头版跑出新闻:甲有私生子。甲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报社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法院审理查明,报社报道纯属子虚乌有,甲根本就没有私生子。甲在诉讼中突然因病去世,其子乙作为继承人参加诉讼。关于甲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报社侵犯了甲的名誉权

B 报社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C 报社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 报社侵犯了甲的自由权

二、多选题

朱某驾驶摩托车抢了田某放在自行车车筐内的手提包,包内有现金500元,身份证一张。后由于朱某与田某有几分相象,为逃避追捕,朱某以田某的身份生活了半年,于1999年12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则朱某侵犯了田某的()

A 名誉权

B 荣誉权

C 对现金、手提包、身份证的所有权

D 姓名权

2、某医院在优生优育图片展中,展出了一性病患者的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语言表述该患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虽然患者眼部被遮挡,也未署名,但有些观众仍能辨认出该患者是谁,患者看了画展后,认为医院侵犯了他的人格权,那么医院未侵害患者的权利有哪些()

A 生命权

B 肖像权

C 名誉权

D 隐私权

3、下列情况中,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是()

A 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领导人的肖像

B 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分子在报刊上使用犯罪分子的肖像

C 为宣传植树活动而使用植树者的肖像

D 寻人启示上使用失踪者的肖像

4、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是()

A 未经本人同意在照相馆橱窗陈列其照片

B 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的照片

C 美容院在报纸上做广告宣传时未经甲同意使用甲整容前后的对比照片

D 在通辑令上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E 电视新闻播放节目盛况时对某甲一家进行特写

5、下列民事权利,属于公民姓名权的是()

A 决定自己的姓名

B 决定自己的笔名

C 使用自己的姓名

D 不使用自己的姓名

E 改变自己的姓名或笔名

6、下列情况中不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有()

A 为追捕逃犯而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的照片

B 为了寻找不知去向的人而在报上刊登的寻人启事中使用其照片

C 为报道某一事件新闻而将一部分人摄入照片

D 公司为广告宣传,未与某职工协商而使用其照片

E 将别人的照片倒挂在厕所中

7、小明的父母在其周岁生日时到照相馆为其拍照纪念,摄影师擅自将照片加洗后拿去参加摄影展,小明的父亲将照片分送给亲朋友好友,摄影师擅自将照片底片卖给某食品厂用作小儿营养餐的广告贴,某消费者将用后的带有小明肖像的包装盒作字纸篓使用。以上侵害小明肖像权的侵权人有()

A 小明的父母

B 摄影师

C 食品厂

D 消费者

E 小明的父亲

8、甲身患梅毒,于2001年10月4日挟持女青年孙某逼迫其拍裸照,并将其奸淫,后甲将孙某的裸照在社会上公开散发。2001年12月,孙某被检查了因被强奸而患上梅毒。则以下在孙某的权利中,甲侵犯了孙某的哪些权利()

A 荣誉权

B 健康权

C 性自由权

D 隐私权

9、甲将乙赠与自己的乙所画的画中的署名刮去,盖上自己的印章,并将画悬挂于自己厅堂。则甲侵害了乙的()。

A 名誉权

B 署名权

C 财产权

D 人身权

10、甲、乙两餐馆在同一街上,相距不过50米。甲餐馆由于有特色,服务又好,顾客盈门。而乙餐馆的就餐环境较差,门可罗雀。为此,乙餐馆的老板特口叫了几个人在社会上散布说甲餐馆财务混乱,在外面欠了很多债,导致甲餐馆的供货商纷纷退货,给其造成了极大损失。对乙餐馆老板的行为没有侵犯甲餐馆的何种权利?()

A 经营自主权

B 信用权

C 荣誉权

D 名称权

三、判断题

1、公民有权决定、使用、转让自己的姓名。

2、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自由权、姓名权、隐私权等等。

3、散步内容真实的行为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4、隐私权具有可放弃性。

5、荣誉权是具体身份权的一种。

四、简答题

1、名誉权的特征和名誉权的侵害。

2、简述肖像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情形。

3、简述隐私权的特征及其侵害。

4、简述一般人格权及其法律功能。

5、简述我国法律对身体权的民法保护方式。

五、案例题

1、被告曲某系某供销公司的经理,原告洪某系该公司的副经理、党支部书记。二人在工作中配合不够默契,曲某对洪某有成见。一次,洪某外出,忘记将办公桌的抽屉锁好,曲某借机翻看,见有洪某的一本日记,便擅自翻阅,发现洪某在日记中记载她对前男友的倾心、怀念、思恋的感情,倾诉对该男友的相思之苦,感到陷入苦闷而无力解脱。曲某见此如获至宝,将相关的内容摘记下来,组织成了证明洪某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端正的材料,复印数份,寄送组织、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又召开公司职工大会,在会上宣读了洪某日记中的部分内容,并加以夸张、歪曲的解释。洪某回到单位后,职工对其躲避,有关领导又找其谈话,洪某方知内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问:

(1)本案构成侵害名誉权还是隐私权?名誉权和隐私权有何差别?

(2)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情况?

2、方雅为某小学四年级学生,为完成王老师布置的命题作文《记邻居家的一件事》,虚构了邻居王小明家虐待父母的故事。由于文章感人,王老师推荐给《一江晚报》发表。文章发表后,王小明受到指责,十分气愤。王小明起诉到法院。问:

(1)本案侵犯了王小明何种权利?

(2)本案的侵权责任承担人是谁?为什么?

3、原告:周海婴(鲁迅之子)。

被告:绍兴越王珠宝金行。

周海婴诉称:被告于1996年8、9月未经原告同意制售圆形和方形鲁迅肖像金卡礼座,并于同年开始销售,其单价为935元。金卡正面除中间有鲁迅肖像外,其右侧有“绍兴近代贤人图”和落款为鲁迅的对联:“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肖像左侧写着:“绍兴市越王珠宝行承制”和“9999纯金”字样。金卡背面是鲁迅的生平简介:“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号豫才,绍兴人。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

周海婴认为,被告未经其同意,以制作“近代贤人”为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制售鲁迅肖像金卡礼座,显然侵犯了鲁迅的肖像权。周海婴于1997年6月3日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停止侵权,向原告赔礼道歉,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问:本案中被告是否侵犯了鲁迅的肖像权?

第三十三章答案

1、B

2、B

3、C

4、A

5、D

6、B

7、B

8、D

9、D 10、A

1、ACD

2、AB

3、ABCD

4、AC

5、ABCDE

6、ABCE

7、BC

8、BCD

9、BD 10、ACD

1、错

2、对

3、对

4、对

5、对

四、简答题

1、名誉权的主体包括全体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民事主体),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名誉权本身不具有财产性,但是它与财产利益相关,特别是法人的名誉权更与财产利益相关。名誉权的侵害包括侮辱行为和诽谤行为。但是下列行为不构成侵害名誉权:散布内容真实的行为、受害人同意的行为、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散布内容真实的行为不构成侵害名誉权,但是可能构成侵害隐私权。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包括正当的舆论监督、举报等。

2、肖像权是自然人独有的民事权利,法人和其他组织不享有肖像权。肖像权具有特定性,它是一种专有权。(1)侵害肖像权的构成要件:非经自然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以赢利为目的。(2)下列行为是肖像权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害:在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为执行公务或为社会公益而举办特定活动使用他人肖像。但该公益活动不得与某产品发生直接联系,如某企业举办老年高尔夫球赛,甲获冠军,该企业在甲获冠军的照片注明,甲获冠军是因为服用本厂的延年益寿丸,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侵害肖像权;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而使用参与者的肖像;为肖像权人自身利益而使用其肖像;基于科研和教育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3、(1)隐私权的特征:隐私权具有专属性;隐私权具有秘密性;隐私权具有可放弃性。(2)侵害隐私权的行为:①以侵入、干扰等手段侵害自然人个人隐私②以监听、监视、窥视、非法调查等手段刺探他人

的隐私。③泄露、公开披露或宣扬他人隐私。④非法利用他人隐私。侵害隐私权以侵权人存在主观过错为要件,但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公开他人隐私的,不为侵害隐私权。注意隐私权的侵害与公共权利的行使和舆论监督权行使的关系,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就要对行为人不想公开的事进行公开,这不为侵害犯罪人的隐私权。学校对在宿舍公开同居的男女学生进行处理,学校要将事实公开不是侵害隐私权,但这个处分应当在相应范围内,而不能置于校园之外。如张三有严重的受贿行为,受贿行为对他个人而言是隐私,李四知道后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这种情况也不构成隐私权的侵害。

4、(1)一般人格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享有的,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具有如下法律特征:①权利主体具有普遍性。②权利客体具有高度概括性。③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2)一般人格权的功能①解释功能:这种解释功能不仅包括学理解释,也包括法律适用上的解释。在司法解释上,对于具体人格权立法如何适用,应依据一般人格权的基本原理进行解释,在具体人格权的法律适用上,不得违背一般人格权基本原理的要求。②创造功能:在成文法国家,一般人格权的这种创造功能更为明显。成文立法的局限性,对新生的具体人格权的确认和保护,不无障碍。正确运用一般人格权的创造功能,即可依靠一般人格权创造出新的具体人格权,并予以保护。③补充功能:与其解释功能、创造功能相比较,具有更强的实用性,法院可以据此直接作出侵害一般人格利益的裁判,保护公民、法人的一般人格权。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惊吓、恐吓、电话骚扰、语言骚扰等违法行为,究竟侵害的是何种具体人格权,很难确定。

5、(1)民法保护身体权的基本方法,就是认定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为侵权行为,并且对侵权行为人责令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以救济受害人的身体权损害。侵害身体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①侵害身体权的行为须有违法性的要件。②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必须造成身体的损害事实。③侵害身体权的违法行为必须与身体权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④受害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无过错才应当承担责。

(2)对自然人身体权造成侵害,应当主要采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方法进行保护。应当采取以下办法进行:①坚持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对于造成财产损害的侵害身体权行为,责令加害人予以赔偿。对于这种损害,依照《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造成医疗费、误工费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的,应予全部赔偿。对此,与侵害健康权的赔偿办法是相同的。②对于难以确定损失价值的身体损害,应当参照相当标准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对于侵害自然人身体权,没有造成伤害后果,例如,殴打未致伤害、非法搜查身体、非法侵扰身体等行为,也应当比照相应的标准,确定赔偿的方法和范围。③受害人请求加害人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等精神性民事责任的,应当准许。

五、案例题

1、(1)本案构成侵害隐私权。隐私权保护的是公民个人的生活安宁和平静。名誉权强调的是对公民的社

会评价,常伴有财产损害。隐私权被侵犯,一般会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不

(2)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可以包括:调查个人情报、资讯,干涉、监视私人活动,侵入私人领域,擅自公布他人隐私,非法利用他人隐私等。

2、(1)名誉权。

(2)方雅的父母。基于监护责任;王老师。传播侵权事实;一江晚报社。传播侵权事实。

3、本案涉及的是侵犯肖像权及其法律责任问题。

(1)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肖像权的内容包括:肖像制作权,肖像人有权决定是否制作肖像,采取何种方式制作自己肖像的权利;肖像使用权,这里的使用包括复制、传播,也包括特定目的的宣传。他人不得非法干预或禁止,更不得非法使用。

(2)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未经本人同意,即未经肖像人本人许可而制作和使用其肖像;无正当理由。

(3)本案中,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为营利目的,以鲁迅肖像制售金卡礼座,侵犯了鲁迅的肖像权。鲁迅先生虽已去世,但其肖像与其子女利益和国家利益密切相关,对死者生前利益保护,构成与其密切相关的其他人及其社会利益保护人组成部分。依据《民法通则》第100条和第120条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思修题库第五章

第五章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教材在阐述“公共生活及其特点”时指出:现代传媒手段的普及和推广,使人们可以真正做到“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20世纪末以来,信息技术、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正在把地球变成一个“村落”。这种现象表明人类的公共生活( B )。 A.正在变得越来越窄小 B.正在变得越来越广阔 C.正在变得难以控制 D.正在变得越来越简单 2.“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公共生活的场所和领域不断扩展,从传统的公交车、影剧院、图书馆、公园、集体宿舍等到新兴的证券交易所、人才市场等,特别是网络使人们的公共生活进一步扩展到虚拟世界。”教材这段话描述的是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特征之( A )。 A.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B.活动内容的丰富性 C.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D.活动方式的虚拟性 3.“公共生活是社会生活中最普遍、最基本的公众性生活,它能为社会全体成员所享有,不具有排他性……没有秘密可言。”教材这段话阐述的是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特征之( B )。 A.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B.活动内容的公开性 C.交往对象的社会性 D.活动方式的普遍性 4.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使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交往对象不再局限于熟识的人,而是进入公共场所的任何人,因此,公共生活领域更像一个“陌生人社会”,增加了人际交往信息的不对称性和行为后果的不可预期性,从而造成了当代公共生活特征之( C )。 A.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B.活动内容的新颖性 C.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D.活动方式的不确定性 5.当代社会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商场购物、歌厅娱乐、广场漫步、名胜游览、图书馆学习、体育馆健身、互联网冲浪,等等,人们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及年龄、兴趣、职业、经济条件等因素,选择和变换参与公共生活的具体方式。这就是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特征之( D )。 A.活动范围的普遍性 B.活动内容的复杂性 C.交往对象的社会性

著作人身权的特点有哪些

一、著作人身权的特点有哪些 1、着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主张二元说的学者认为,着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而着作人身权则不可转让。如法国《着作权法》第6条规定:“作者有权使其姓名、资格和作品得到尊重。上述权利是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终生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是二元说的代表。 采用一元说的国家也认为着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让与性。德国1965年《着作权法》第29条规定:“着作权除因处分之履行而转移,或遗产分割而转移于共同继承人;除此之外着作权不得转移。”我国《着作权法》虽对此无明文规定,但从《着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出,其只规定了着作财产权可以转移,事实上也说明着作人身权是不能转移的。 著作人身权的特点有哪些 2、不可剥夺性。 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 4、着作人身权的永久性。着作权的保护期间分永久保护的无限主义和限定保护期间的有限主义两种。着作人身权的保护,有采取无限主义的,如前述法国《着作权法》第6条;也有采取有限主义的,如德国《着作权法》规定,着作人身权仅及于着作人死亡的一定期间,该期间与着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间相同。我国《着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我国采取的是无限主义原则。 二、什么是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三、著作权实质条件 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

第五章练习题及答案

第五章思考与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计算产品成本,首先要确定() A.产品成本计算对象 B.产品成本计算期 C.费用归集和分配的方法 D.费用是否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2.船舶制造企业按照生产组织形式划分属于() A.大量生产 B.大批生产 C.单件生产 D.小批生产 3.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企业一般宜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是() A.品种法 B.分类法 C.分批法 D.分步法 4.定额法的采用是为了() A.计算产品的定额成本 B.简化成本计算工作 C.提高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D.加强成本的定额管理 5.下列适用于分批法计算产品成本的是() A. 精密仪器 B.小型水泥厂 C.发电 D.采掘 二、多项选择题 1.企业在确定产品成本计算方法时,应该适应() A.企业生产规模的大小 B.企业的生产特点 C.月末有无在产品 D.成本管理的要求 2.产品成本计算的辅助方法包括() A.定额法 B.定额比例法 C.分类法 D.分批法 3.工业企业产品生产按其生产工艺过程,可以分为() A.大量生产 B.多步骤生产 C.单步骤生产 D.单件生产 4.工业企业产品生产按其生产组织形式,可以分为 () A大量生产 B.成批生产 C.多步骤生产 D.单件生产 5.下列企业中,在生产组织形式上属于大量生产的是 () A.船舶制造企业 B.发电企业 C.面粉加工企业 D.服装加工企业

三、判断题 1.产品品种越少,越易大量生产。() 2.产品品种越多,则不便进行大量生产,应考虑分步生产为宜。() 3.采用分步法计算产品成本的同时,不能再按产品批别计算产品成本。() 4.按照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和成本管理的要求,多步骤生产只宜按照产品品种计算产品成本。() 5.小批生产接近于单件生产,因此可以按照产品品种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

马克思主义原理第五章题库

第五章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 一、单项选择题 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进入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新阶段,这意味着( ) A.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担当调控国家宏观经济的重要职能 B.国家垄断资本掌控经济生活 C.所有重要的经济部门实行国有化 D.国家垄断重于私人垄断 2.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从根本上说是( ) A.国内市场竞争的结果 B.国际竞争激烈化的结果 C.垄断统治加强的结果 D.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矛盾发展的结果 3.当代资本主义国际垄断组织的主要形式是( ) A.国际卡特尔 B.混合联合企业 C.跨国公司 D.国际康采恩 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私人垄断统治的发展表现在( ) A.托拉斯和康采恩的出现 B.金融寡头的统治 C.国际垄断同盟的兴起 D.形成跨行业跨部门的混合联合企业 5.金融资本是由( )

A.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融合或混合生长而成的 B.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融合或混合生长而成的 C.垄断的银行资本和垄断的工业资本融合或混合生长而成的 D.垄断银行资本和银行资本融合或混合生长而成的 6.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占统治地位的资本是( ) A.工业资本 B.农业资本 C.银行资本 D.金融资本 7.在垄断资本主义的各个基本经济特征中最根本的特征是( ) A.国家垄断同盟的形成 B.资本输出具有重要的意义 C.垄断在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 D.瓜分世界领土,形成殖民体系 8.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最根本的标志在于( ) A.垄断代替自由竞争在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 B.资本输出代替商品输出在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 C.银行资本代替工业资本在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 D.国家垄断代替私人垄断在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 9.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基础是( ) A.国有垄断资本 B.资产阶级国家 C.私人垄断资本 D.资本输出 10.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 )

著作权的特征是什么

遇到知识产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e8558136.html, 著作权的特征是什么 很多人很重视和在乎著作权,但是对于著作权又存在模糊不清的状态,对此本文版权律师为您详细关于著作权的法律常识,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赢了网加律师qq号为好友,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著作权(版权) 概述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

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 主要内容 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2:又叫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3:有以下几条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侵犯人身权刑事赔偿的申请条件

侵犯人身权刑事赔偿的申请条件 侵犯人身权刑事赔偿的申请条件实质要件: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公民申请刑事赔偿应当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赔偿请求人是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之后才提出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法院赔偿委员会一般也要求赔偿请求人提交司法机关撤销案件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或者无罪判决书,才受理赔偿申请。 侵犯人身权刑事赔偿有哪些申请条件 形式要件:对赔偿请求人而言,则要依据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文书,提出赔偿申请才能获得受理。 《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对“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内涵与外延进行明确,将6种特殊情形认定为刑事赔偿中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1、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 2、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3、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4、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30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5、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30日,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6、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或者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相关阅读: 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一、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 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 二、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权与财产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它往往是财产关系发生的依据并为权利人带来财产利益。 三、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妨害权利主体人身权的义务。民事主体在自己的人身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可依法自行保护或请求有关机关予以保护。 人身权是一种支配权,其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自主行使该权利,而无须他人的协助。如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权﹑

电子商务习题库(第五章)

S True/False Indicate whether the statement is true or false. ____ 1. An emerging characteristic of purchasing, logistics, and support activities is that they need to be flexible. ____ 2. Direct materials that companies buy on a recurring basis are MRO supplies. ____ 3. FedEx and UPS have freight-tracking Web pages available to their customers. ____ 4. Online Benefits is a firm that duplicates its clients' human resource functions on a password-protected Web site that is accessible to clients' employees. ____ 5. In 1999, Ericsson launched a Web site to facilitate knowledge management. ____ 6. Most B2C electronic commerce is an adaptation of EDI. ____ 7. The ASC X12 organization and the UN/EDIFACT group agreed in late 2000 to develop one common set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____ 8. One of the major advantages of VANs is cost. ____ 9. GPAS and IBM Global Services are companies that provide VAN services. ____ 10. The up-front cost of implementing indirect connection EDI, including software, VAN enrollment fee, and hardware, typically exceeds $500,000. ____ 11. Ventro opened its first industry marketplace, Chemdex, in early 1987. ____ 12. A purchasing or logistics strategy that works this year may not work next year. ____ 13. Businesses make a distinction between direct and indirect materials. ____ 14. Governments perform many functions for their stakeholders. ____ 15. Because of advances in computer technology, most businesses do not need to buy office supplies or the services of freight and transportation companies. ____ 16. By coordinating the efforts of supply chain participants, firms that engage i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are reaching beyond the limits of their own organization's hierarchical structure and creating a new network form of organization among the members of the supply chain. ____ 17. By engaging competitors in cooperative, long-term relationships, companies have found that they can work together with these competitors to identify new ways to provide their own customers with faster, cheaper, and better services. ____ 18. In many companies, procurement staff need not have high levels of product knowledge to identify and evaluate appropriate suppliers. ____ 19. A passive RFID tag does not need a power source. ____ 20. Many industry value chains no longer consist of a single sequence of companies linked in a single line but include many parallel lines that are interconnected in a web or network configuration. ____ 21. Large companies usually assign responsibility for purchasing direct and indirect materials to the same department. ____ 22. EDI was the first form of electronic commerce to be widely used in business.

习题第五章答案

《汽车发动机原理》作业题库 第五章 5-1 柴油机燃烧初期的预混合燃烧阶段与汽油机的预混合燃烧有何异同? 解:同:都是燃烧开始前油气先混合的燃烧过程。 异:柴油机的预混相比于汽油机不够均匀,且柴油机的燃烧过程是多点自燃,而汽油机则是火花点火,火焰传播的过程。 5-2 柴油机燃烧过程滞燃期包括哪些物理和化学过程?与低温多阶段着火过程是什么关系? 解:物理过程:雾化、蒸发、扩散和与空气混合等。化学过程:低温多阶段着火。 5-3 试述直喷式柴油机喷油规律、混合气形成速率(气流与喷雾)和燃烧放热规律之间的相互关系?并由此说明控制柴油机放热规律的主要手段有哪些? 解:柴油机喷油规律会影响混合气的形成速率。一般初期喷油快且喷油压力高的预混合气的量就多。混合气形成速率影响燃烧放热规律,燃烧开始前形成混合气的速率越快,初期放热率就越高。燃烧过程中混合气的形成速率决定了放热持续期的长短,混合快的放热时间短。 5-4 直喷式柴油机燃烧中为什么会出现“双峰”放热现象?若喷油规律相同,“双峰”形状随柴油机负荷不同会怎样变化?为什么? 解:dQ B/dφ曲线的双峰,第一个峰对应速燃期的预混合燃烧阶段,而第二个峰则对应缓燃期的扩散燃烧阶段。 负荷变化会引起形状的变化,小负荷时,第二个峰不明显,因为负荷小时,扩散燃烧阶段的放热量减少。 5-5 分析柴油机的几何供油规律和实际喷油规律的主要差别;说明形成这些差别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解:供油规律早于喷油,供油最高速率要大于喷油最高速率。喷油时间大于供油时间,且喷油量小于供油量。 燃油的可压缩性;压力波的传播滞后;压力波动;高压容积变化。 5-6 比较柴油机空间雾化混合方式与壁面油膜混合方式的原理差异;简述促进空间雾化混合的基本原则。 解:空间雾化将燃油喷射到空间进行雾化,通过燃油与空气的相对运动和扩散,在空间形成可燃混合气。因此混合能量主要来源于喷油射束,空气被动参与混合,油找气的方式。混合一般不够均匀。壁面油膜蒸发混合方式在燃烧室壁面上形成很薄的薄膜,在强烈涡流作用下,油膜边蒸发变燃烧。 采用多空高压喷油,合理组织涡流。 5-7 柴油机燃烧室中形成可燃混合气时一般会利用哪几种气流形式?如何产生和控制这些气流运动? 解:进气涡流,压缩涡流,挤流和逆挤流,湍流。 进气涡流:通过设计进气道的形状产生进气涡流。通过改变流通面积和角度来改变强

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

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那么著作人身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一、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人身权的特点 承认著作人身权的国家一般认为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 1、不可转让性。 主张二元说的学者认为,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而著作人身权则不可转让。如法国《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作者有权使其姓名、资格和作品得到尊重。上述权利是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终生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是二元说的代表。 采用一元说的国家也认为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让与性。德国1965年《著作权法》第29条规定:“著作权除因处分之履行而转移,或遗产分割而转移于共同继承人;除此之外著作权不得转移。”我国《著作权法》虽对此无明文规定,但从《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出,其只规定了著作财产权可以转移,事实上也说明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移的。 2、永久性。 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分永久保护的无限主义和限定保护期间的有限主义两种。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有采取无限主义的,如前述法国《著作权法》第6条;也有采取有限主

义的,如德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身权仅及于著作人死亡的一定期间,该期间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间相同。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我国采取的是无限主义原则。 3、不可剥夺性 4、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 三、著作人身权的规定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军事理论第五章题库

第五章信息化战争 单选题 1.陆军中步兵比例不断缩小,而炮兵、空降兵、直升机部队和电子战部队等技术兵种的比例不断增大。体现了当代信息化军队结构哪方面的调整() 答案:D A部队种类多元化 B军队总体规模精干化 C军队的指挥体制扁平化 D内部结构优化\ 2.单兵数字化装备,是指士兵在数字化战场上使用的个人装备,也称 答案:B A 软杀伤型信息武器 B 信息士兵系统 C硬杀伤型信息武器 D C3KISR 3.称作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维战场”,是信息化战争的重要作战空间。答案:C A 信息武器 B 网络空间 C 电磁空间 D心理空间 4.()系统包括,软杀伤型信息武器和硬杀伤型信息武器。

答案:B A 计算机技术 B 信息武器 C 单兵数字化装备 D C3KISR系统 5.海湾战争中,多国部队发射的精确制导弹药。虽然只占发射总量的9%。却摧毁了约68%的重要目标,说明了(C) A 战场信息流动加快,作战周期缩短 B 战争的突然性增大,时效明显提高 C 广泛实施精确作战,毁伤效能剧增 D 数字化战场的建立,部队机动能力的提高、 6.在四大军事技术革命中,(A)工程革命的起步最早 A 军事工程革命 B军事探测革命 C军事通信革命 D军事智能革命 7.(B)军事革命将使得侦查、探测的空域、时域和频域范围大大扩展,使对作战行动的感知、定位、预警、制导和评估达到几乎实时和精确的程度 A 军事工程革命 B军事探测革命 C军事通信革命 D军事智能革命

8.人才是强国兴军之本,决定未来信息化战争胜负的是高素质国防和军随信息化人才,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刻不容缓。下列说法相符的是(D) A 树立信息时代国防建设的新理念 B 大力加强国际信息基础建设 C 加速推进国防和军队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D 努力培养国防信息化人才队伍 9. 信息化战争形成的首要条件是(C)的长足发展 A. 教育 B. 高技术 C. 经济 D. 文化 10 (A)是智能化武器装备的集中代表。 A.智能机器人 B.智能坦克 C.智能导弹 D.智能地雷 11. 在信息化战场的支持下,作战力量将由战场感知系统、(B)、指挥控制系统、打击系统、支援保障系统等五大分系统构成。 A.武器装备系统 B. 网络通信系统 C. 情报系统 12.美军研制的“黄蜂”反坦克导弹,在发射后,不具有的功能是(D)。

05、辅机2008题库第五章

1 题:旋涡泵属________叶轮式泵。 答案:A 第2 题:旋涡泵漏泄一般主要发生于________。 A.叶轮整个圆周处的径向间隙 B.叶轮端面的轴向间隙 C.叶轮在隔舌圆周处的径向间隙 D.轴封处 答案:B 第3 题:关于旋涡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工作时液体相对叶轮的运动轨迹是一条前进的螺旋线 B.开式叶轮只能配用闭式流道 C.回流调节流量比节流调节效率高 D.开式旋涡泵只能做成单级 答案:C 第4 题:从原理来讲反转时可以反向吸、排的泵是________。A.离心泵 B.闭式旋涡泵 C.水环泵 D.B和C 答案:B 第5 题:从原理来讲反转时不会反向吸、排的泵是________。A.闭式旋涡泵 B.带闭式流道的开式旋涡泵 C.往复泵 D.叶片泵 答案:C 第6 题:旋涡泵相对离心泵而言能产生较高扬程是因为________。A.转速更高 B.叶轮直径更大 C.级数更多 D.液体进入叶轮次数更多 答案:D 第7 题:旋涡泵效率低是因为________。

A.内部漏泄多 B.水力损失大 C.机械摩擦大 D.A和B和C 答案:B 第8 题:闭式旋涡泵是指________。 A.流道不直通吸、排口 B.叶轮无中间隔板或端盖板 C.电机与泵封闭在同一壳体内 D.与B相反 答案:D 第9 题:开式旋涡泵是指________。 A.泵与电机不在同一壳体内 B.流道两端直通吸口或排口 C.叶轮无中间隔板或端盖板 D.流道有一端直通吸口或排口 答案:C 第10 题:旋涡泵可能是________。 A.闭式叶轮配闭式流道 B.开式叶轮配闭式流道 C.开式叶轮配开式流道 D.B或C 答案:D 第11 题:旋涡泵叶片采用________。 A.前弯 B.后弯 C.径向 D.三种都有 答案:D 第12 题:开式旋涡泵采用向心开式流道代替闭式流道是为了________。A.提高效率 B.提高自吸能力 C.降低必需汽蚀余量

2020年司法考试民法讲义:著作人身权

2020年司法考试民法讲义:著作人身权 1、与著作财产权相比有下列特征: (1)著作人身权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以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2)是不能够转让和继承的。 (3)不受《著作权法》的限制,包括-期限上的限制、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都不适用于著作人身权。 △例外:发表权,与著作财产权一样受50年期限的限制。 2、著作人身权内容 (1)发表权 A、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作品的发表仅需要作者将其置于不特定多数人能够接触到作品的状态即属发表,至于该作品是否为他人所了解则不在考虑的范围之内。发表的方式多种多样,只要是能让不特定的多数人接触到作品即为发表。 例如:出版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予以公开作品、公开宣读作品、公展开出作品、公开讲授作品等均构成作品的发表。 B、发表权内容包插: 冬作者有权决定作品发表或不发表,何时何地发表以及什么形式发表等。 b、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发表作品。所以未经作者许可讲未发表的作品置于公众能够了解的领域即属于侵害发表权。

例如将未发表的作品传到网上供公众查阅,将作品予以复制并出售,等都属于侵害发表权的行为。 C、任何作品,发表权一般只能行使一次,一旦被发表进入了公共领域就不再存有公开与不公开的问题了,所以也就不存有再侵害其发表权的问题了。作品发表以后,作者的发表权就行使完毕。 D、作者死后的署名权: a、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在其去世后是否发表,亦应尊重作者本人的意愿。 b、作者生前无表示者,推定为同意发表,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能够在作者死亡后50年内行使发表权。 c、无继承人或者没有受遗赠人的作品或者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发表权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 △未经作者许可第三人擅自将作品予以公开不构成作品的发表,此时作品仍然作为未发表作品予以保护。 (2)署名权 A、概念:署名权指作者为表明其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 B、署名权内容: a、作者有权决定是否署名以及署什么名的权利,如本名、笔名、别名或艺名等。 b、禁止他人在作品上署名。 c、作品的署名权不能被放弃,也不能被转移。 C、构成侵害著作权人的署名权

我国人身权的法律保护现状及其完善(本文由心向未来:1569291052倾情奉献)

政法学院的童鞋们!要去我空间踩踩哟https://www.wendangku.net/doc/de8558136.html,/1569291052/infocenter 民法对人身权的一般保护 随着经济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社会关系日益复杂,人身权遭受损害的可能性日益增加。环境污染,工业事故给人们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高新科技的应用使某些侵害人身权的行为成为可能,人身侵权行为出现新的形式;个人的逐利心态和功利主义,使人身权受到更大的威胁,如追逐名人,造成其人身伤亡。人变得越来越脆弱了。这一切都呼唤着法律对人身权给予全面周到的保护。 人身权的法律保护,是指以国家的法律保障公民、法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充分行使自己的人身权利,并依法追究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7)这一定义包含着两层含义:第一层是法律规定人身权利的内容、范围;第二层是人身权利遭到不法侵害,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体系包括宪法保护、刑法保护、行政法保护、民法保护。作为私法的民法对于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职责和作用。 民法通过设定公民、法人的一般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和身份权,确认人身权,宣示人作为社会上的人的资格和地位,对人身权进行一般保护。我国《民法通则》专设“人身权”一节与财产所有权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其他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并列,体现新中国民法对人身权的重视,创立了当代民事立法的新体例。《民法通则》以八个条文规定了健康权、生命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同时在“知识产权”一节中规定了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此外,在《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等中都对人身权的保护作出宣示性规定。因此,我国已建立一个以《民法通则》为基础,以其他单行法规为补充的人身权一般民法保护的体系。 但是《民法通则》还存在着不少的缺陷,如人格权与身份权配置不够协调,没有规定一般人格权,缺乏对身体权、自由权、隐私权、贞操权、信用权的规定,对于各种具体权利内容,没有具体规定。(8)应当看到《民法通则》作为一部粗线条的,作为民法的一般性原则性的规定,不应对它太过苛求,希望将来在正式制定民法典的时候能够避免上述缺陷和不足。 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漾哥,下面是我的一点建议,嘿嘿嘿,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我国人身权的法律保护及其改善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总结在“文化大革命”中人身权遭受任意践踏的沉痛教训,始终高度重视从各个方面保护人身权,尤其重视法律保护。早在恢复法制建设之初的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第一批7个法律中,就包括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刑法设专章规定了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的惩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实行享有辩护权、上诉权等一系列权利。此后,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对人身权的法律保护制度也不断健全。目前,经过近30年的努力,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13]趋于基本形成,人身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也已经基本建立起来。这个人身权法律保护体系的核心是宪法,基础是刑法、民法,同时包括行政法、劳动法、社会法、诉讼法等其他方面的法律,内容涵盖了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权等各个方面。 1、宪法对人身权的保护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等。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新制定颁布的,此后又陆续通过了四个修正案,对宪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宪法确立了一系列的人身权保护的法律原则,特别是1999年和2004年两次修宪时,明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开启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历史新阶段。宪法确立的人身权保护原则除上述两项规定外,还包括:(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即:“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法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3)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即:“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4)住宅不受侵犯。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

教育学题库-第五章

第五章《教师与学生》 一、填空 1.现代意义的教师与古代意义的教师的本质区别是、、、。 2.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是通过教师职业在整个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所占有的地位资源来体现的,主要包括、、、。 3.教师享有的社会权利除一般公民权利外,还包括职业本身特点所赋予的专业方面的自主权,即、、。 4.教师职业是以为职责的创造性职业。 5.现代教师的职业形象包括、、。 6.一般认为,教师专业发展有三种取向,分别是、、。 7.学生的主体性是指学生在教学中的主观能动性,具体包括、、、、。 8.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在教育过程中,学生既是,又是。 9.学生的本质特点是以系统学习为主;是具有的人;具有明显的特征。 10.影响师生关系的因素有方面、和环境方面。 11.师生关系是指教师和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 12.在师生关系的诸类型中,是师生关系的主体。 13.教师的领导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型、型、型。 二、不定项选择 1.现代意义上的“教师”与古代意义上的“教师”有着本质的区别,表现在。 A 多功能性 B 专门性 C 高素质性 D 发展性 2.教师职业的地位包括。 A 政治地位 B 经济地位 C 法律地位 D 专业地位 3.学生的本质特点是。 A 以系统学习间接经验为主 B 是具有主体性的人 C 以直接经验的获得为主 D 具有明显的发展特征 4.我国在1993年颁布的把“教师”界定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A 《宪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C 《义务教育法》 D 《教师资格条例》 5.下列不是教师所扮演的职业角色的是。 A 朋友角色 B 管理者角色 C 灌输者角色 D 示范者角色 6.陶行知先生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教育信条体现了教师的。 A 崇高的职业道德 B 丰富的文化知识 C 过硬的教学基本功 D 高尚的社会地位 7.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所确定的保护儿童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无差别原则 B 尊重儿童尊严原则 C 无歧视原则 D 儿童利益最佳原则 8.教学中的“拔苗助长”“陵节而施”违背了个体身心发展的。 A 稳定性 B 不均衡性 C 个别差异性 D 顺序性 9.男生在游戏中一般喜欢扮演坚强不屈的英雄,女生喜欢扮演救死扶伤的大夫,这体现了个体身心发展的。 A 稳定性 B 不均衡性 C 个别差异性 D 顺序性 10.在师生关系的诸类型中,是师生关系的主体。 A 心理关系 B 教育关系 C 社会关系 D互动关系 三、名词解释 1. 教师2.教师专业发展3. 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4. 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5.教师的专业理想 6.教师的专业能力7.教师的专业知识8.教师的专业自我9.教师的职业角色10.教师的职业形象11.学生发展12.师生关系

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人身权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著作权保护期限相关法律规定:

侵犯人身权利的案例

侵犯人身权利的案例 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要利。它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但主要上指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名誉和人身自由等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例如: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等。 我国《刑法》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专章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民主权利”。《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根据这一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刑法》在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方面,具体规定了以下几种犯罪: 1、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 2、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3、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迫妇女卖淫罪; 4、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管制罪,拐卖人口罪; 5、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包括: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伪证罪,隐匿罪证罪; 6、侵犯涉及到有关人身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聚众”打砸抢”罪,因刑讯逼供,聚众打砸抢致人重伤,死亡的,以伤害,杀人罪(包括过失)论处,法律是神圣的,不管是什么人,如果不惜”以身试法”,肆意践踏公民的人身权利,触犯刑律,那么,他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例一侵犯生命权

案情介绍 2009年某月某日,河南某市的赵某在吃了晚饭后,在街道上锻炼身体,被素有仇恨的李某看见。李某顺手拿起路边正在施工场地上的一根铁棍,不由分说就向赵某的头上砸去,赵某躲开,但还是一条胳膊被打成重伤,眼看李某的铁棍又要砸向赵某的头部,赵某慌乱之中顺手拿起路边的一块砖头砸向李某,李某应头倒在地上。赵某以外李某昏倒在地上,想赶紧离开,还没有跑出几步,看见李某的铁哥们王某和几个人拿着刀具跑过来,赵某因伤跑不快,背上被王某他们砍了两刀,流血不止,一边跑一边大叫救命。恰巧一个姓张的女孩骑摩托车路过,赵某不顾一切地把女孩推下摩托车,抢过摩托车逃走,并随即到公安派出所自首,并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事后查明李某当时已经被赵某打死。骑摩托车的女孩被摔伤,花费了近3000元。 最终结果 本律师为赵某做了不负刑事责任辩护,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辩护意见,当庭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并当庭释放。 理由(解释) 一、赵某打死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为: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其一,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其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其三,防卫行为必须使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其四,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其五,除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外,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本案中,李某明显要杀害赵某,赵某在情急之下,无意打死李某,主观上没有犯罪恶意,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权,无意造成李某的死亡,没有超过

积极维护人身权教案

2积极维护人身权 一、选择题 1.某超市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致使一些顾客的身体出现过敏、腹泻等不良反应。从法律角度看,超市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 A.人身权B.生命健康权 C.肖像权D.隐私权 2.我国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鲁迅,原名周树人,为了躲避国民党政府的书报查禁,他在发表文章时变换使用不同的笔名。 据考证,他的笔名多达128个。从法律角度看,这体现了() A.公民可以任意变换姓名 B.公民可以改变自己的姓名 C.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D.笔名体现了个人的人格特征 3.陈星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陈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张某做挂历用。 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蓝星香皂厂做婴儿香皂广告用。在本案中,侵犯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A.刘某和张某,不包括蓝星香皂厂 B.张某和蓝星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刘某和蓝星香皂厂,不包括张某 D.刘某、张某和蓝星香皂厂 4.陈诗喜好文学,不仅是学校“小草”文学社的骨干,且经常有佳

作见诸报刊。投稿时陈诗常以“郑义”署名。陈诗以“郑义”做笔名行使了公民的() A.肖像权B.名誉权 C.荣誉权D.姓名权 5.小虎和王军本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但后来因一件小事两人产生了隔阂。这之后,王军便到处向别人述说小虎的隐私,最终引起了小虎的极度不满。上述事实中,王军侵害了小虎的() A.名誉权B.隐私权 C.姓名权D.肖像权 6.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身体和健康是每个人从事一切活动必不可缺的物质条件。这说明,一个人最基础的人身权利是() A.姓名权B.肖像权 C.隐私权D.生命健康权 7.关于肖像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 B.法律禁止一切使用公民肖像的行为 C.即使经过公民同意也不能用其肖像做广告 D.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不享有复制权 8.2012年5月,甲医院依防疫部门文件对驻地单位乙饭店的10名女职工进行身体检查,其中5人被诊断为患有性病。此消息使乙饭店职工负担很大的心理压力,使饭店遭受损失数万元。同年8月,经丙权威医院复查,无一人得此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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