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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双轨制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

养老金双轨制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

养老金双轨制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

一项调查显示,97%的网民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上调幅度非常不满意,实现“养老公平”已成为必须解答的社会课题。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和《中国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状况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看法。在被调查者中,75.4%的职工养老金低于2000元,92.3%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却都高于4000元。其中,在2011年8月,被访者领取的养老金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万元,相差50倍。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认为,公务员和相当一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时不用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却能领取高于企业人员的养老金,且公务员的退休金多数由国家财政支付,“显然有失公平”。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感受更加明显。全国政协委员张文学告诉记者,一位拥有40多年工龄、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级人才,退休后养老金却是他在政府机关退休的大学同学的四分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张泽熙则认为,尽管国务院连续9年给企业退休职工增加养老金,但由于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基数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基数水平,因此,同比例增长养老金,企业退休职工依然跟不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增长幅度,绝对值之间的差异不是缩小了,而是增大了。

“养老金双轨制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改革势在必行。”李志军委员表示,事业单位改革牵涉面非常广,是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据了解,目前我国约有126万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约4000万名(含退休职工),规模庞大,“这部分职工的权益也应该保护。”

退休养老金并轨方案

退休养老金并轨方案 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养老金并轨方案内容养老金并轨方 案内容 中国现行的是“退休金双轨制”,有两套并行的养老金 体系,一套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 支付“吃皇粮的人民公仆”的养老金;另一套是社会企业单 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 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即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 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差距大概是3~5倍。养老金待 遇最高相差50倍,从被访者来看,最低为200元,最高为10000元。 那么,养老金并轨方案内容是什么呢? 本人表示,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几无进展。 XX年11月04日,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 度改革试点方案》公布之日算起,有关养老金并轨改革,推 进时间已经超过5年半。

XX年,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秘书长齐传钧表示:这是受制于我们的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承接不了很多改革。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XX年社会保障绿皮书》曾指出,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社会统筹部分缺乏激励效应,“无票乘车”现象难以避免;个人账户部分的保值增值也困扰着制度的发展,不仅制度设计所预期的激励效应无法实现,而且过低的个人账户收益事实上产生了逆向激励。 明确改革共同方向,分步取消双轨制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养老金双轨制“并轨”的大方向是明确的。实际的推进,要考虑两方面情况: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从以往的经验看,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 所以,所谓“并轨”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相关新闻:养老金并轨方案“玄机” “双轨制并轨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是一致的,主要差距体现在补充养老保险方面。”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

退休“双轨制”造就不公平(精)

退休“双轨制”造就不公平 日前,人民网发布2010年全国“两会”调查,共列举就业、养老、医疗、教育公平等十大热点问题,其中“养老保险”以57956票位居第一,成为公众关注之首。(《广州日报》3月2日) 82%的网友说,目前实行的企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双轨制”非常不合理,导致收入差距过大,认为企业职工退休金应该向公务员看齐。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孙丹萍举例说,她所在单位一个处级干部退休金每月只有2000元左右,而同级别的公务员养老金高达六七千元,相差近三倍。 这种差距司空见惯,并非广东独特现象。据了解,退休金“双轨制”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资料显示,从2000~2005年,机关退休金年均增长13.07%,同期企业退休金只增长6.92%。尤其2006年7月1日以后,公务员实行新的工资制度,退休金有了大幅增长,尽管企业退休人员“连涨三年”,但涨幅过小,不仅没有弥合与公务员退休金差距,反而越拉越大。 养老金成为关注之首,反映了广大公众对“双轨制”养老方式所“造就”的不公平、不合理产生越来越大的“共振”。公务员作为国家管理人员,在职时吃财政饭理所应当,企业职工收入根据经济效益上下浮动,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但退休了,大家的待遇理应相差不大,这才符合社会保障的原则。况且,公务员个人无须缴纳一分钱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国家全包,企业职工每月则要交数百元“两险”,不交钱的公务员退休工资反而高出数倍,怎么说都很不平等。 “双轨制”养老到了非动“手术”程度,其必要性与可行性在于,首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领域的“双轨制”已基本消失,养老“双轨制”也就完全不合时宜。其次,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养老“双轨制”已成为公众追求公平、正义的“绊脚石”,必须搬掉。第三,目前国家已具备逐渐解决养老“双轨制”的财力。 养老“双轨制”如何改革?笔者抛砖引玉:一是着眼于社会养老制度公平,凡享受社会福利必须缴费,尽快将公务员纳入社保缴费系列。二是“削峰填谷”,即逐渐递减公务员退休金,起码要封顶,同时大幅增加企业人员退休金,达到基本平衡,各级政府财政应加大往社保这口“大锅”里注入资金。

养老金双轨制

养老金双轨制 不公的养老双轨制 以北京为例,2011年北京市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为56061元,月平均工资为4672元。若按上述缴费15年计算,每月的养老金只有934.4元。即使按30年的缴费计算,每月养老金也仅有1794元。而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每月退休金为4000元~5000元,达到个人退休前工资水平的80%。 据记者了解,目前世界上各国政府普遍推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其一是“现收现付”制,完全以当期在职职工缴费收入支付现有退休人员养老金,不建立个人账户,没有结余。其二是个人积累制,完全以个人的积累筹备未来的养老。中国目前采取的制度是二者结合,“统账结合制”。 “无论采取何种制度,公务员享受如此特殊的超国民待遇的只有中国。”庹国柱对本报记者表示。 养老金替代率是评价养老福利的重要指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根据世界银行组织建议,要基本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

降,养老替代率需不低于70%。国际劳工组织建议养老金替代率最低标准为55%,我国社保养老金目标替代率为58.5%。“实际上普通城镇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只有30%左右,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不参加养老保险,由财政单独保障,其养老金替代率高达80%。”庹国柱告诉本报记者,这就是养老双轨制。令人奇怪这是一种怎样的“公平”的社会主义制度?! 据媒体报道,中国社会保险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台湾)的4.6倍。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这一比例超过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 “我国企业和个人负担的五险总费率平均在40%以上,其中个人11%,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等还不计在内。其中养老保险企业负担20%,个人付8%,是大头。”庹国柱告诉记者,“我国养老缴费比例确实处于世界最高水平。” 数据显示,美国社会保障工薪税率加总为15.3%,雇员雇主各7.65%。项目包括养老、遗属、医疗照顾等四个。英国22%、日本26.6%,德国略高些,为34.5%。

改制企业中养老金双轨制的差异性

改制企业中养老金双轨制的差异性 文章基于南京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三十年的发展历程,结合笔者的实际工作经验,探讨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过程,分析养老金双轨制的差异性所导致的社会不公平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革对策。 标签: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差异性 南京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在创建初期是专业从事城市道路工程建设的事业性单位,于1992年由事业性单位改制为国有企业性单位,后于2003年又从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这样一个成立至今已逾30年的企业,前后历经了两次重大改制变革,在百余名的退休人员中按照改制的时间划分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国有或民营企业退休人员,他们分别执行着不同的养老金制度。 1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 1992年由事业性单位改制为国有企业性单位时,退休人员所执行的养老金制度是由改制时间来划分界定,即1992年12月31日改制前的退休人员执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1993年1月1日改制后的退休人员执行企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当时企业计算养老金的标准工资是以原事业单位工资为基础,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套改,因此那时“双轨制”的养老金制度,并不存在多少差异性。 2 企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沿革的过程 在1996年之前,企业单位职工执行的养老金制度是按照1978年国务院国发104号文规定,根据职工工龄长短、按本人退休时标准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计发基本养老金。这种办法在一段时间内,对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保障退休职工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这一办法中职工退休时享受的待遇与职工在职时的缴费没有联系,在职期间的劳动贡献,特别是“最佳年龄、最佳贡献、最佳待遇”得不到体现,造成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权利与缴纳养老保险金的义务脱钩,致使养老保险基金收缴难度越来越大,影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1996年始,为了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起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通过改革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把养老金与企业职工缴费直接挂钩,提高企业与职工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意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使养老金给付与省、市社会平均工资及个人缴费情况挂钩,这样既实现了社会公平,又激励了职工劳动和缴费的积极性,完善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自1996年1月1日以后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建立了终生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

2020年养老金并轨方案最新消息

2020年养老金并轨方案最新消息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方案已经拟定,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今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昨天上午,国务院副总 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 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 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 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 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 每月增加30 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养老金】 “双轨”待遇差距大矛盾突出 马凯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由2020年的647元提高到今年的2070元。2020年底,全国城乡老年居民月人均养老金82元,其中各级政府全额负担的基础养 老金76元。 养老金并轨后,对于数目最庞大的“中人”的总体改革方向是先涨后缴,也就是先上 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使得涨幅足以覆盖社保支出的部分,从而不会影响员工 原有的工资水平,这样一来,对一些地方财政资金,面临着涨工资和交社保的双重压力。 “截至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人社部近 期通报,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都是增加的。由于调资工作结合养 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且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个人缴费工资的高低差异较大,具体到 个人,扣除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 马凯说,虽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但公平性不足。其中,由于机关事业单位 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会 反响强烈。 谈到下一步工作重点时,马凯说,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 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马凯透露,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已经拟订了改革 方案,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养老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养老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养老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为了配合养老并轨,降低改革的阻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方案也配套出台。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3个实施方案并已经发到各单位,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的解释,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养老金怎么发? 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发放。在201X年10月1日之前已经退休的“老人”,还和以前一样,维持原待遇不变。201X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完全按照新办法实施,在职时缴费,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个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情况最复杂的是单位的“中人”,也就是201X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10月1日之后退休的这部分人,在《决定》中,改革前算作“视同缴费”。“中人”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中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金的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者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缴费年限累计满了15年的“中人”,这次改革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会有所限制。

因为这次改革设定了一个过渡期,因此缴费年限累计满了15年的“中人”,在过渡期内,基本养老金就比“新人”多出一块,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还会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对于“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发放,相关政策还在制定当中。 篇三: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201X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最新规定随着养老保险并轨改革方案正式发布,被社会诟病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终于取得实质性突破。这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制度公平、标准公平和权利公平,也意味着我们向健全完善统一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险制度迈出了重要一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 1、养老金双轨制的定义养老金双轨制通常又可以称为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指的是对于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在退休养老金方面采取不同的制度方式来进行。对于机关和事业单位之类的人员,在退休的时候是由国家财政来发放养老金的。企业职工的话则实行的是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照一定的标准来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这二者之间是有所差别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 1、统筹的办法不一样,即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国家财政统一筹资; 2、支付的渠道不一样,即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

2020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企业退休人员拿多少

2020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企业退休人员拿多少 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企业退休人员拿多少,希望能帮助到您! 20xx年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及养老金"并轨"一直大家关注的焦点,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也成为大家青睐的热点消息。那么,20xx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企业退休人员拿多少?下面为大家带来详细资料。 养老金并轨最新消息:养老金将全面并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上调在事业单位养老金与社会养老保险并轨之后,公务员养老金与社会保险并轨的相关事宜也将取得进展。记者获悉,全国多个省份已经开始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信息采集,养老金将全面并轨。 这将是公务员全面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的技术准备,在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数据信息采集的同时,同步还将实现养老金的省级统筹。总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还在向更深层次推进。 开展信息采集的,既包括内地省份,也包括沿海省份、直辖市等。而多个省份已经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相关文件。这项事关上千万公务员养老和切身利益的改革,正在艰难推进。 数据采集已经开展 “我们近期参加了养老金并轨的培训,主要是完善当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数据,为下一步全市联网、统筹做准备。”北京市一位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数据主要包括更新个人资料,比如户口、地址、婚否等基础信息,然后将这些资料并入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库,最后实现全

市联网。”该人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不仅是北京,贵州、内蒙古、云南、江西、四川、甘肃、青海、湖南等省份都在近期开展了数据采集工作,同时也都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外,甘肃省举办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调度培训班”,并指出“重点把参保人员范围、工资供给渠道、各类津补贴构成、特殊人群等各类基础情况搞清楚,弄明白”。江苏省发布了《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文件中提出,“由省级集中管理数据资源”。 前述北京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数据联网之后,北京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进行统一管理和同步运作。按照目前江苏省的规划,“逐步实现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此外,该文件明确指出了下一步的发展路径,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值增值。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实施监督。” 公务员和企业人员养老金将统筹上涨 “未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将和企业人员养老金同步。”前述参与培训的人士表示。同时,江苏省的《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也指出,结合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调整水平,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养老金并轨制度

养老金并轨制度 最新国务院发布的养老保险金的改革方案,废除了以前的养老金双轨制,开始实行,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纳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8%,单位缴纳比例为单位工资总额20%。参保人员未领足139个月即死亡,家属可继承余额。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

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全文最新公布

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全文最新公布 今天(1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 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另外,职工如果未领够139个月即死亡,养老金余额可继承。以下是就业指导网为您提供的《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全文》。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 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 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 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 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 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 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军检。军检分初检和复检,初检与高校的招生体检同步 进行,复检在7月初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军检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发〔2020〕904号)执行。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 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 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 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 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

2020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多地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

2020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多地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 近年来,养老“双轨制”成为社会诟病的不公平因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只进不出”,造成很多企业职工呼吁养老保险“并轨”。 自去年10月1日起,酝酿多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进入实施。时至今日,改革已经启动近9个月,养老金并轨在各地逐渐落实。从江苏、山东、浙江、上海、广东、陕西、安徽多地实际情况来看,这项改革推动并非一并了之这么简单。 7月29日,山东省率先发布《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江苏省养老保险并轨的实施意见也于日前出台。而早在今年两会上,这项改革就被全国绝绝大部分省份列为了年度任务。 与之同步,作为养老保险并轨的一项配套措施,截至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 “此次工资调整,其实不是涨工资,实际是变为当期工资加未来延期支付的薪酬,是针对养老保险并轨做的一次结构调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表示,养老保险并轨揭开了中国养老金深入改革的序幕,先行理顺机关事业单位薪酬体系,有利于为后续实施改革铺路。但此次并轨仅仅实现了起点公平,三大群体合并为两大群体:职工一个计划,居民一个计划,但后续遗留问题仍然存有,尤其是并轨后的结构缺陷亟待解决。 据悉,当前多省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并表态年内要启动实施改革;有的省份流程已走到了省级层面,实施方案不日便可对外发布。 以东部省份福建为例,按照部署,福州市已于7月初基本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人员摸底、财政测算、政策宣传等,预计10月份将全面启动改革。

在西部省份贵州、陕西,这项改革都被列入了下半年任务清单中,要求“尽早推动和完成改革,确保年底前按时“销号”。 这意味着,以山东率先启动实施改革为序,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工资调整完毕后,呼吁10余年之久的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将真正进入 实际操作层面。 养老保险双轨制之所以称为“双轨”,不但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 员工养老金待遇高于企业退休人员,更因为这种高标准是建立在前者 不用缴费的基础上。因而,养老保险的并轨,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 员工也要和企业员工一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根据国发2号文要求,养老保险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其 中个人所需缴费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职业年金费用,比例共 计为个人缴费工资的12%。 缴费比例确定后,个人缴费工资又该以什么为基准?根据《通知》,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 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四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 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员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则由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三部分构成,分别是基本工资、国家统 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这明确了养老保险缴费的大基数,因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本来 工资结构就不一样,加之前几年事业单位实行了绩效改革,所以两大 群体的缴费基数构成不尽相同。”杨燕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调资部分抵扣社保缴费后,有部分人反而工资下降了,所以后来针对 这部分人群补加了100元。 那具体到个人,月均缴费到底是多少?陕西财政厅在年初解读国发 2号文时,曾透露了中央设计的缴费水平。其称,为实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动,中央确定,从2020年10月1日起,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月人均将提升 1200元左右(平均数据,具体到个人会有所不同),其中:养老保险制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在职公务员数量约为700万,126万个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0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无需自己支付,直接由财政统一支付,而社会企业单位则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标准缴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做了调研,根据调研报告提供的数据,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今年5月开始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了调研组,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等几个方面为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报告指出,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双轨制亟待解决。这一结论是依据调研组在中国人大网一份问卷调查得出,据悉,根据这份调查问卷,49%的被调查者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大表示不满。 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企业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并未参加,虽然后来一些地方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但多数仅是在形式上缴纳社保费,体制机制没有根本改变。在调研中,各地也反映双轨制是当前社保制度不公平方面的突出问题。 调研报告还指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机关事

业单位职工退休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差距逐步拉大。甘肃省有关部门向调研组反映,XX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水平为月人均3227元,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为月人均2065元。一些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当时接受国家分配到企业工作,退休后养老金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和自己条件相当的干部职工的退休金,对双轨制很有意见,企业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退休职工意见更大。 另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丧葬补助等福利标准不同,进一步拉大了待遇差距。 调研报告还指出,双轨制也影响了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流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没有个人账户。企业职工要缴费,有个人账户。人员流动时存在缴费记录的差别,影响到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从完善制度体系的角度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也是养老保险制度最后未覆盖的领域,应该将各类人群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内。 □举措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 马凯提到,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统一规范制度和政策。职工养老保险要在完善省级统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筹资与支付责任,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增强基金的互济性和抗风险能

当年为何要搞养老双轨制

当年为何要搞养老双轨制 自6月初以来,我国养老金存在的各种问题持续发酵,引发了公众的热议。历来被口诛笔伐的养老双轨制,无可避免中枪了。 所谓养老“双轨制”,即是企业职工养老需自掏腰包,公务员在职时分毫不拔,退休后待遇却比企业职工优厚。公务员这种“超国民待遇”,堪称世界独一无二。 那么养老“双轨制”如何形成,经历哪些变迁? 我国养老金双轨制的“多面孔” 养老双轨制由来已久,58年后退出历史舞台建国伊始,养老双轨制已存在。企业职工和公职人员的依据不同制度,公职人员的养老待遇优于企业职工。195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出台,工人和公职人员的养老标准得到统一,养老双轨制暂时退出历史舞台。 养老双轨制建国初已存在,公职人员养老标准优于企业职工 养老金“双轨制”由来已久。建国初期,企业职工的养老根据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则根据其他条例来退休的。譬如,1950年颁布的《中央级直属机关暂行供给标准》中,就规定了公职人员的养老事项;1955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等条例陆续颁布,正式规定了公职人员的退休标准。自此,公职人员的养老自成世界,且其养老标准优于企业职工。 58年国家统一职工和公职人员养老制度,养老“双轨制”暂退出舞台 养老金“双轨制”一刀把公职人员和普通民众划分成两个世界,普通民众真金白银缴纳养老保险,而公职人员半毛钱不花却享受比普通民众更高的养老待遇。尽管养老金“双轨制”招致了无数的口诛笔伐,但仍然屹立不倒。养老制度的统一看似是遥不可及的。

但其实它曾短暂退出过历史舞台。 195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出台,统一规定了职工和公职人员的养老。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及公职人员都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费用源于财政,退休待遇与工作年限挂钩,以退休时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 之所以统一养老标准,是要降低公职人员的养老待遇,进而减轻财政负担 1958年出台养老新规后,公职人员的养老待遇便下降了。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部长马文瑞说得最清楚: “这个规定(即《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编者注)的第四条规定,一般年老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按照本人连续工龄的长短逐月发给本人工资的50%到70%,这和‘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是相同的。……新规定的退休费标准比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人工资的50%至80%),对于少数人来说(即公务员人员,编辑注),是稍降低了一点;对于有特殊贡献的人员的优惠待遇也由’可以酌量提高‘改变为‘不超过本人工资的15%’。为了和企业单位待遇一致,免得相互影响,这样略加调整是必要的。”…[详细] 当时高层要通过统一企业职工和公职人员的养老,来降低公职人员的退休标准。马文瑞坦承新规定的出台,目的之一就是“节约”,换言之就是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总的看来,新规定的退休以后的待遇和现行的规定出入不大。这里既要考虑力求节约,又要考虑能够使应该退休的职工乐于退休。因此,我们认为新规定的待遇标准是比较适当的,不宜再提高,也不宜再降低。如果将来职工的工资水平有了更多的提高,这个暂行规定中所定的退休人员的待遇标准,还可作相应的改变。” 当然,统一养老标准不能忽略当时的时代背景。“节约开支”是当时的主题,在1958年前后,工人和干部的福利开支越来越大引起了高层的担忧。1957年周恩来八届三中全会上时说:“我们确实为广大职工办了许多必须办的好事,但是,主要缺点是走得快了一些,办得多了一些,与我国人口多、底子穷、广大农民生活水平还比较低的现状不相适应。……公费医疗中的严重浪费可以充分说明这种情况。由于福利费使用不当,群众意见很多,特别是有些单位将福利费过多地用于领导干部,造成了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不良影响。但是,有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对于职工生活中某些应该解决而又可能解决的困难问题关心不够的现象,也是必须注意纠正的。”(《在中国共产党八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周恩来,1957年) 但养老城乡依然有别,农民养老没保障 虽然职工和公职人员之间养老标准统一了,但城乡之间的养老差别依然存在的。建国以来,农民为工业化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理应获得国家的保障。遗憾的是,农民养老只能自生自灭了,只有极少数老弱孤寡残才获得集体的保障。1956年开始施行五保户制度,

怎样制定养老金方案

怎样制定养老金方案 怎样制定养老金方案1、是制度建设取得更重大突破,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 2、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破解了“双轨制”突出矛盾。 3、是连续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广大退休人员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4、是基金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多渠道筹资格局初步形成。 5、是基本实现省级统筹,为推进全国统筹奠定了基础。 6、是关系转续政策及时跟进,打通制度衔接的“梗阻”。 7、是补充养老保险初具规模,多层次保障作用渐显。 游钧要求,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养老保险工作的形势任务,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为统领,以“全覆盖、补短板、建机制”为重点,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的养老保险制度。在战略思维上,要坚持道路自信,实现制度定型;要坚持公平正义,健全“四梁八柱”;要坚持完善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悉,虽然从去年就开始对费率进行下调,但我国企业“五险一金”的普遍缴费比例仍然在40%以上。此次调整后,在达到条件的省份,企业缴费有望降低1%-1。5%。有受访企业管理者对此表示,虽然此次调整幅度不大,但两年来各险种费率不断松动

的表现,令他们对经营成本下调的前景颇为看好。 当然,由于此次并未涉及个人缴费问题,目前单位个人“五险一金”费率依然未变,但受访业内专家表示,缴费减少并不会影响到个人待遇,企业减少的支出,可能会通过其它方式转入职工手中,进而提高个人现金收入。 国家养老新政策1、规划背景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 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 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 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加 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 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 生活日益丰富。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养老床位达314.9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 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 区服务中心1.2万个,留宿照料床位1.2万张,日间照料床位4.7万张。以保障三无、五保、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养老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公务员须缴纳月工资8%

养老金双轨制正式废除公务员须缴纳月工资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

什么是养老金双轨制度

什么是养老金双轨制度 养老金是一种最重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它是由政府、公司、金融机构等向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按月支付的资金。 养老金制度的确立,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障退休人员和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有重要意义。由于历史的和体制的种种原因,养老金制度的双轨制长期存在,极大地影响着社会公平,人民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所谓养老金双轨制,是指对不同工作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制度,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一是统筹方式不同,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拨款。二是支付渠道不同,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支付标准不同,企业人员退休金只有退休前工资的40%左右,机关事业单位能达到90%以上。也就是说,即使退休前工资相差无几,退休后企业人员退休金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的三分之一左右。这种情况的存在,使企业职工普遍感到不公平和被剥夺,抵消了收入分配政策的改革成果,延缓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设进程,阻碍了人才资源的合理正常流动,同时也增加了国家财政开支和企业负担。 我国实行的是养老金“双轨制”的退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则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这种“双轨制”使得企业退休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养老金收入上的差距极为不合理。[1] 养老金双轨制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不公平、不合法政策,违背了社会主义宗旨,从制度中国社会划分了两个类似封建社会的社会阶级,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职工规定了达到正常待遇三到五倍的超国民待遇,贬低了企业职工及其他从业者的社会地位与尊严,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社会矛盾,并为青少年的树立良好的职业理想产生了负面影响。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不缴纳或很少缴纳社会保险,直接从国家财政支出养老金,所以从本质上来讲,养老金双轨制是一种歧视性的剥削政策,是以剥削所有纳税人为基础的。 随着养老双轨制的运行,它所造成的社会不公以及对社会就业平衡和人才合理流动的严重影响逐渐显现。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认为,改革已经很急迫。 什么是养老金双轨制 2017-02-05 23:22 | #2楼 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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