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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制的几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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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代建制

根据国家起草、国务院原则通过的《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合同模式

迄今代建制试点中的“代建合同”,有三种模式:

(1)“”模式。是上海、广州、海南的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下面,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者指定一个部门作为“项目业主”,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工程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再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作为委托方,与“代建单位”(受托方)签订“代建合同”。

此“委托代理合同”模式的实质,是委托代建单位对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进行专业化组织管理,并代理委托方采用招标方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包、监理、设备采购等合同。

特点:项目建成后的“使用单位”不是“合同当事人”;项目投资资金的管理权仍然掌握在投资人(“项目法人”、“项目业主”)的手中。

优点:可以实现防止公共工程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和对公共工程建设的专业化管理的政策目的。

(2)“指定代理合同”模式,是重庆、宁波、厦门和贵州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作为“代理人”的该代建单位,与作为“被代理人”的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此“指定代理合同”模式的实质: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指定代建单位作为使用单位的代理人,对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进行专业化组织管理,并代理使用单位采用招标方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包、监理、设备采购等合同。

特点:投资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不是“合同当事人”;投资和资金的管理权掌握在使用单位手中。

优点:可以实现防止公共工程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和实现公共工程建设的专业化管理的政策目的。

(3)“三方代建合同”模式。是北京、武汉、浙江代建制试点采用的模式: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

北京市是由“发改委”(投资人)选定代建单位,并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武汉市是由政府指定的“责任单位”(投资人)选定代建单位,并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浙江省是由“政府投资综合管理部门”(投资人)选定代建单位,并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

“三方代建合同”,除规定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外,还明确规定政府主管部门“的权限和义务:对代建单位(受托人)的监督权、知情权;提供建设资金的义务。

“使用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对代建单位(代理人)的监督权、知情权,对所建设完成的工程和采购设备的所有权;协助义务、自筹资金供给义务。

优点:可以发挥三方当事人的积极性,实现三方当事人的相互制约。可以防止公共工程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实现对公共工程建设施工和项目投资资金的专业化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计划的执行,实现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政策目的。

代建制最早出现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公益性项目。针对财政性投资、融资社会事业法人缺位,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缺陷,并导致建设管理水平低下、腐败问题严重等问题,通过招标和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一些具有实力和工程管理能力的专业公司实施建设,而业主则不从事具体工作。业主与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咨询公司通过管理服务合同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与监理关系

代建制的范围

代建制的范围一般比建设监理的广,一般既包括施工,也包括设计,甚至可行性研究。代建方在代建合同规定的项目管理范围内,作为代理人,全面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其在管理中起主导作用,除工程项目的重大决策外,一般的管理工作和项目决策均由代建方进行。而工程项目业主仅派少量人员在工程现场,收集工程建设信息、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和监督。

工程建设区别

一般主要应用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依据承发包合同对施工承包商进行监督和管理。这种监督和管理仅作为业主管理的一种补充或辅助,或者说,施工阶段业主方的管理仍以业主为主导,监理工程师在其中仅起辅助作用。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和代建制的主要差异在工程合同的标的和合同的性质上。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标的是工程实体,总承包商向业主最终交的成果是工程实体;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承包商合同,即根据预先约定的计价方法,结算工程款项,总承包商要承担全部风险,或享受工程成本低于工程合同价时的全部利润。而代建制则不同,代建合同的标的是管理服务,代建方向业主提交的是满足合同要求的管理服务,代建合同本质上是一种

咨询管理类合同,即使合同条件中带有激励属性,代建方一般既不可能承担工程成本失控的全部风险,也不会享受工程成本降低的所有效益。

“代建制”模式

“代建制”模式 1993年开始,我国部分省市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弊端,以及由此导致的各方行为主体责任不明确、过程无法有效控制等问题,通过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将一些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给一些有实力的专业公司,由这些公司代替业主对项目实施管理,并在改革中不断对这种方法加以完善,逐步发展成为现在的项目代建制度。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代建制”是指投资方经过规定的程序,委托或聘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备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其他企业,代理投资人或建设单位组织和管理项目建设的模式。“代建制”是一种特殊的项目管理方式。“代建制”除项目管理的内容外,还包括项目策划,报批,办理规划、土地、环评、消防、市政、人防、绿化、开工等手续,采购施工承包商和监理服务单位等内容。目前,“代建制”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 (1)“委托代理合同”模式。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工程管理单位作为“代建单位”,与“代建单位”(受托方)签订“代建合同”。由代建单位代行项目业主的职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自主选择工程服务商和承包商。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的验收。 (2)以常设性事业单位为主,实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即成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实施,建成后移交使用单位。如深圳市借鉴香港做法,成立工务局,作为负责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和其他重要公共工程建设专门管理机构,代表政府行使项目业主职能。 从工程项目的代建范围来划分,“代建制”的实施方式分为全过程代建和两阶段代建。 (1)全过程代建。即委托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面向社会招标选择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从项目的可研报告开始介入,负责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建设实施乃至于竣工验收的管理。 (2)两阶段代建。即将建设项目分为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代建和项目建设实施阶段代建。 1)前期代建。由投资人直接委托或招标选择前期代理单位,协助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可研报告的评估,完成项目报批手续,通过招标选定设计单位,办理并取得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协助完成土地使用拆迁工作。

代建管理的目的、模式以及发展趋势的详解

代建管理的目的、模式以及发展趋势的详解 目的:规避政策风险与高成本土地获取房企纷纷涉足代建业务 代建起源于美国,在国内最初以政府代建的形式存在。随着市场行情发展,以柏利 建设为代表的各房企也争相加入代建军团。 抢滩代建业务,房企可以说是蜂拥而至。近年来,行业内房企对代建的关注一直 有增无减。我们认为,代建缓解了目前房企最为承压的两大因素,土地和政策,而通过加码代建,房企仅是参与开发和后续管理,相比于传统地产开发,房企省去投资环节,一则避免了当下土地招拍挂市场竞争与较高的土地获取成本,二则可规避政策收紧对项 目布局及后期去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从地产商转向服务商,房企坐享品牌输出收益。 模式:服务政府、企业和资本形成3种模式 综合房企参与角色,面向不同的委托方,当下主流代建模式主要有3种,分别为政府代建、商业代建及资本代建。其中,房企接触最多的当属政府代建,其次为项目代建,资本代建较为少见。 政府代建可以说是入门代建业务的最好途径。近两年,中央明确加大保障安居工程 的要求,各地方政府都有建设安置房、限价房、公共租赁房的指标,且对开发企业并无特殊要求,房企合作政府代建保障房的门槛较低。于合作方面,政府提供土地和资金,房企仅负责保障房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在项目出售或出租后,获取相应销售额或利润额 的分红。 商业代建往往需要受托方有不错的行业知名度,业务集中于具有品牌溢价能力的房 企。在这种模式中,委托方通常是中小型房企或跨界企业,需要提供土地、全部或部分资金,后续的项目开发、经营及管理则由受托方全权负责,其代建收入来自派驻团队的基本管理费用、委托开发管 理费用以及项目业绩奖励三个渠道 资本代建则是构建资金平台,实现三方共赢。这种业务模式下,作为受托方的房企一方面搭建金融平台引入意向金融机构,一方面寻找合适的地产项目以供投资,待项目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样本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项当前期管理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 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 创造外部协作条件, 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 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 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 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 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 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 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 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 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 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 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理的许可。

第二章: 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 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 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 1) 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 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 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 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 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 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 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 2) 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A.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 《建设工程委托建立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 同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明确: 监理工程的概况; 委托工作的范围及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和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 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表示。

代建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承包模式的区别

代建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与项目管理承包的区别 “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 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工程总承包是一种把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任务进行综合,发包给一家(或 几家)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一种模式,实行全过程若干阶段的承包,如设计—施工(DB 模式)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等。 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起源于英国,是指项目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CM 模式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要承担包括选择设计、施工单位,组织初步设计、施工 图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在项目管理承包模式中,管理承包商不 直接进行施工,而是将承接的施工任务全部分包出去,专心致力于项目的管理工作。 在项目管理承包模式中,业主对施工承包商的支付采取酬金加成本补偿方式,业主 向管理承包商支付管理费用。业主以初步设计提出的项目成本为基础,要求管理承 包商在管理施工项目时控制成本。若超出,则适当扣减管理费以促使管理承包商控 制成本。成本补偿主要是向施工承包商支付。除支付施工成本外,还按合同约定方 式支付施工承包商本身的管理费用及利润。 项目管理是指把各种系统、方法和人员结合在一起,在规定的时间、预算和质量目 标范围内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即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 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实现项目的目标。 传统项目管理模式又称设计一招投标一建造方式(Design—Bid-Build,简称DBB 模式)。这种项目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界银行、亚洲银行贷款的项目以 及采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 我国先后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等,均参照这种传统模式。采用这种模式,首先由业主委托专业咨询公司进行项目 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等各项工作,项目评估通过后再进行设计,编制施工招标文件, 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业主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工程的分包和设 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业 主单位一般指派业主代表(可由本单位选派,或由其他公司聘用)与咨询方和承包商 联系,负责有关项目管理工作。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一般授权 建筑师/工程师(我国称监理工程师)进行 代建制和项目管理的区别 代建与项目管理都是作为乙方对项目进行管理,均可提高效率,充分达到系统目标而降低项目成本。 代建负全责,对综合技术水平和管理协调能力以及资金要求更高一些。项目管理只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代建的责、权、利更大一些, 2.对综合技术水平和管理协调能力要求更高一些, 3.项目管理承包的业主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参与更多一些, 4.若代建单位和管理承包单位具有相应的监理资格人员和能力水平,可实行一体化管理均可提高效率,充分达到系统目标而降低管理成本。 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区别 项目管理承包在项目进行初期,业主选择技术力量、工程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业工程公司

代建制与BT 模式比较

代建制与BT 模式比较 一、相同点 1、都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2、都要通过招投标法定程序; 3、都要对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与协调。 二、不同点 1、适用范围不同 代建制适用于政府投资的财政性资金项目;BT 模式只适用于政府的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和非财政性资金。 2、所使用的项目的融资渠道来源和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不一定相同; 3、法律关系不同 BT 模式双方发生的争议和经济纠纷是商事关系,一般通过当地人民法院判决,还可以通过二审判决;而代建制双方发生的争议和经济纠纷是民事关系,一般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并一裁终结。 4、运用形式不同 (1)代建制 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下面,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 项目法人" ,或者指定一个部门作为" 项目业主" ,由" 项目法人" (或" 项目业主"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工程管理公司作为" 代建单位" ,再由" 项目法人" (或" 项目业主" )作为委托方,与" 代建单位" (受托方)签订" 代建合同" 。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作为" 代理人" 的该代建单位,与作为" 被代理人" 的使用单位签订" 代建合同" 。 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 三方代建合同。 (2)BT 模式 政府直接与BT 融资单位签订Build- Transfer(建设-转让)合同;政府授权主体与BT 融资单位签订Build- Transfer (建设-转让)合同;政府直接与BT 融资单位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Build- Transfer (建设-转让)合同;

政府制空权的主体与BT 融资单位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Build- Transfer (建设-转让)合同。 5、风险承担不同 (1)代建制 在“代建制”项目中,“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审查组”与项目使用单位、代建单位三方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合同,通过合同关系明确代建项目的范围、形式以及三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约定,建设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安排给代建单位掌握使用,并由代建单位承担项目组织实施的全部责任,项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 (2)BT 模式 但BT 模式下,由于其系从BOT 演变而来,而BOT 的性质比较清晰:Build-Own-Transfer (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经营-转让),不管是Own “经营”还是Operate “拥有”,但最终要进行Transfer “转让”,而所谓“转让”其实质是一种所有权的让渡。因此其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经营自然应当由非政府方承担。 6、准入门槛 (1)代建制 《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前期工作代理单位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并能够独立承担履约责任的法人。 《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第十条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②具有与从事项目建设管理相匹配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③具有与代建项目规模相应的设计、监理、工程咨询、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一项或多项资质。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制管理办法》(修改二稿)规定了与江苏省大致相同的条件。

代建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承包模式的区别之欧阳家百创编

代建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管 理与项目管理承包的区别 ? 欧阳家百(2021.03.07) ?“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工程总承包是一种把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任务进行综合,发包给一家(或几家)工程总承包企业的一种模式,实行全过程若干阶段的承包,如设计—施工(DB模式)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等。?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起源于英国,是指项目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CM模式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要承担包括选择设计、施工单位,组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在项目管理承包模式中,管理承包商不直接进行施工,而是将承接的施工任务全部分包出去,专心致力于项目的管理工作。在项目管理承包模式中,业主对施工承包商的支付采取酬金加成本补偿方式,业主向管理承包商支付管理费用。业主以初步设计提出的项目成本为基础,要求管理承包商在管理施工项目时控制成本。 若超出,则适当扣减管理费以促使管理承包商控制成本。成本补偿主要是向施工承包商支付。除支付施工成本外,还按

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施工承包商本身的管理费用及利润。 ?项目管理是指把各种系统、方法和人员结合在一起,在规定的时间、预算和质量目标范围内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即从 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 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实现项目的目标。 ?传统项目管理模式又称设计一招投标一建造方式(Design—Bid-Build,简称DBB模式)。这种项目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 为通用,世界银行、亚洲银行贷款的项目以及采用国际咨询 工程师联合会(FIDIC)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项目均采用这种 模式。我国先后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 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均参照这种传 统模式。采用这种模式,首先由业主委托专业咨询公司进行 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等各项工作,项目评估通过后再进行 设计,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业主 与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 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 组织实施。业主单位一般指派业主代表(可由本单位选派, 或由其他公司聘用)与咨询方和承包商联系,负责有关项目 管理工作。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和安全控制等工作,一般授 权建筑师/工程师(我国称监理工程师)进行 代建制和项目管理的区别 代建与项目管理都是作为乙方对项目进行管理,均可提高效率,充分达到系统目标而降低项目成本。

代建制管理模式

财力投资项目需要“代建制”的管理模式 根据国家对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探索上海市财力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受上海市计委委托,全过程代理建设上海市收教收治综合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收教项目“)。开始了市财力投资项目以“代建制“形式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建设管理的试点。 根据我们的工作实践,现,从四个方面探讨如何做好市财力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 一、代建制“管理形式 1、设立建设期的项目法人 在试点阶段,由政府委托咨询公司与使用单位一市公安局监管处共同组建“上海市收教收治综合基地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筹建处主任为项目建设期法人,由咨询公司派员担任,使用单位派员担任副主任。在筹建处中,咨询公司派出具有较为丰富经验的工程、建筑、设备、造价、基建财务等近10名高中级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市公安局派出熟悉收容监管的干警参加筹建处。 2、筹建处的责任 (1)筹建处对政府负责,筹建处与政府签订建设投资包干协议,不得扩大规模及提高建设标准。 (2)筹建处对使用单位负责,按时按质向使用单位交付项目。 (3)筹建处的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工程建设。负责招标发包和各类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及对外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向政府部门报告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监督。 (4)筹建处的工作规范:筹建处成立后即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办公例会、统计报表、费用报销、工程款拨付、财会、招标发包、合同管理、廉政建设等一系列制度,用以规范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 3、建设资金的管理

筹建处在指定银行设立专面基建帐户,市财政局在批准的概算投资内按计划将建设资金直接拨入指定帐户。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接受市计委和市财政局审查和监督。 二、“代建制”管理的作用 “代建制”与“自营制”对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的作用大不一样。 1、“代建制”以中介机构为主组建的筹建处自觉地按投资主体(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投资,较主动地按照经批准的规模和标准实施项目建设。如果由使用单位自行控制投资,较难避免随意改变功能、提高建设标准,导致突破投资。两种建设体制取得不同的效果,其关键原因是利益机制的转换起了重要作用。 2、控制投资贯串于“代建制”整个建设过程。利用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力量,从设计方案开始,包括建筑的规模、标准、形象、结构都体现用好国家每一分钱的原则。在采购活动、工程发包、施工阶段严控投资作为主线条贯彻每项经济活动中。筹建处具有较丰富的基本建设经验。各项工作不靠走捷径,而以科学的论证和踏实的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为工程创造条件。设计方案较实际反映出项目的真实面貌,投资估算和概算较为准确。 3、筹建处充分利用招标投标方式的优越性进行发包。采用招标投标活动的最显著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交易过程,与采用供求双方“一对一”直接交易等非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比较其优越性主要表现在:(1)招标方通过对投标竞争者的报价和其他条件进行综合比较,从中选择报价相对低(一般不是最低标)、技术力量强、质量可靠、具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承包商作为中标者,有利于节省投资,保证采购的质量。 (2)招标活动按法定程序公开进行,有利于堵住采购活动中行贿受贿等腐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黑箱”,从总体上为国家控制好投资。

代建制项目管理投标文件

第一章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一)会同使用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在使用单位的协助下,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消防、园林、人防、 交通、环保、地震等有关手续报批工作。 (三)选定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选择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 供应单位。并将招投标情况报告和中标合同报委托人备案。 (四)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控制,按期向委托人和使用人汇报施工进度、质 量、资金的使用情况并随时接受监督审查。 (五)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变更以及预算、决算的审核,负责工程合同的洽 谈与签订工作。 (六)按项目进度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告。 (七)负责本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八)负责办理开工前的相关手续及协调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内外关系。 (九)组织工程中间验收,会同委托人、使用单位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工程 竣工前的有关手续。 (十)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报委托人审批,负责将项目竣工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 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二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管理重点工作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项目由******政府和**********联合投资兴建。**********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国家级****院校之一,主要承担着培养我国传统****人才的重任。 首先是继承和挖掘祖国民族传统****的宝贵遗产,其次是要大力培养民族****的作曲和演奏人才,以使民族****发扬光大、长盛不衰并走向世界。 项目地处******朝阳区安翔路,周围是亚运村及奥运村地区。人口居住密度较大,但该地区文化娱乐设施较少,根本满足不了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娱

代建制的优势与劣势精编版

代建制的优势与劣势 代建制起源: 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CM制是业主委托一称为建设经理的人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但不承包工程费用。建设经理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在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师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采用CM制进行项目管理,关键在于选择建设经理,一般来说,精通管理、商务、法律、设计、施工等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信誉,是一名优秀建设经理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代建制模式: 项目代建制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采取不同的代建模式,一般项目的代建有项目管理模式(PM模式)和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模式),以设计为龙头的代建制包括项目管理模式(EPM模式)和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模式)等。 我国代建制推行的背景: 长期以来,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是通过组建临时建设班子进行管理,这种“四位(投资,建设,管理,使用)一体”的投资管理体制由于在项目管理方式上存在问题,经常出项各种管理不善德现象,往往会造成政府投资效益不能最大化,项目“三超”现象比较普遍,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般在项目建成后其建设班子随即撤销,在建设中积累的经验教训不能转为技术资源供其他单位或后续项目借鉴。 为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2004年7月,政府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加快推行代建制。浙江省也于2005年印发了《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规定》。浙江省政府为了加快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在2004年就组织专家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选择浙江美术馆工程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第一个项目,同时也是第一个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直拨制和第一个跟踪审计项目。 代建制的优势与劣势: (一)优势 ①项目决策更加科学深入 实行代建制,使用单位将前期工作委托代建单位通过选择专业咨询机构完成,而非自己决策,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不仅需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更重要的是必须满足项目后续工作的需要。前期决策阶段所确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及投资,一经确定,便不得随意改动,使得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科学性得到切实体现。同时,在代建制下,政府需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因此,政府必须比以往更加重视项目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计划,排出项目重要性顺序,循序渐进,量力而为。这将改变当前因政府实施项目过多而产生的负债建设、拖欠工程款等不良现状。 ②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代建制下,通过招标选择的代建单位往往是专业从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的咨询机构。它们拥有大批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知识和经验,熟悉整个建设流程。委托这样的机构代行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管理,能够在项目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主导作用,通过制订全程项目实施计划,设计风险预案,协调参建单位关系,合理安排工作,能极大地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而使用单位也可从盲目、烦琐的项目管理业务中超脱出来,将精力更多的放到本职工作上去。 ③项目控制得到真正落实

代建制与BT-模式比较

代建制和BT 模式比较 一、相同点 1、都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2、都要通过招投标法定程序; 3、都要对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和协调。 二、不同点 1、适用范围不同 代建制适用于政府投资的财政性资金项目;BT 模式只适用于政府的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和非财政性资金。 2、所使用的项目的融资渠道来源和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不一定相同; 3、法律关系不同 BT 模式双方发生的争议和经济纠纷是商事关系,一般通过当地人民法院判决,还可以通过二审判决;而代建制双方发生的争议和经济纠纷是民事关系,一般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并一裁终结。 4、运用形式不同 (1)代建制 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下面,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 项目法人" ,或者指定一个部门作为" 项目业主" ,由" 项目法人" (或" 项目业主"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工程管理公司作为" 代建单位" ,再由" 项目法人" (或" 项目业主" )作为委托方,和" 代建单位" (受托方)签订" 代建合同" 。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作为" 代理人" 的该代建单位,和作为" 被代理人" 的使用单位签订" 代建合同" 。 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和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 三方代建合同。 (2)BT 模式 政府直接和BT 融资单位签订Build- Transfer(建设-转让)合同;政府授权主体和BT 融资单位签订Build- Transfer (建设-转让)合同;政府直接和BT 融资单位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Build- Transfer (建设-转让)合同;

政府制空权的主体和BT 融资单位成立的项目公司签订Build- Transfer (建设-转让)合同。 5、风险承担不同 (1)代建制 在“代建制”项目中,“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审查组”和项目使用单位、代建单位三方签订项目委托代建合同,通过合同关系明确代建项目的范围、形式以及三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约定,建设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安排给代建单位掌握使用,并由代建单位承担项目组织实施的全部责任,项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 (2)BT 模式 但BT 模式下,由于其系从BOT 演变而来,而BOT 的性质比较清晰:Build-Own-Transfer (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经营-转让),不管是Own “经营”还是Operate “拥有”,但最终要进行Transfer “转让”,而所谓“转让”其实质是一种所有权的让渡。因此其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经营自然应当由非政府方承担。 6、准入门槛 (1)代建制 《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前期工作代理单位和建设实施代建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并能够独立承担履约责任的法人。 《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规定》第十条项目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 ②具有和从事项目建设管理相匹配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③具有和代建项目规模相应的设计、监理、工程咨询、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一项或多项资质。 《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制管理办法》(修改二稿)规定了和江苏省大致相同的条件。 (2)BT 模式

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建设管理模式的研究

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建设管理模式的研究 发表时间:2017-03-20T11:01:35.473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第34期作者:张珍 [导读] 摘要:文章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体制的变迁着手,明确了代建制的特点及优势,并针对代建制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及存在问题。 珠海市城乡防洪设施管理和技术审查中心广东珠海 519000 摘要:文章从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体制的变迁着手,明确了代建制的特点及优势,并针对代建制在水利工程中的应用及存在问题,研究其在水利工程中推广应用存在的制约因素,提出建议性对策,以期为积极、稳妥推广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贡献绵薄之力。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代建制 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一种比较先进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式,是适应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同时,施工权责清晰,可规避权力的寻租,有效遏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腐败现象。从目前来看,水利工程项目的代建制还不是很成熟,并没有完全市场化,普及率相对较低,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无法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此,探讨水利工程项目代建制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十分必要。 1 水利工程建设体制概述 中国水利工程建设体制的变迁大体上经历了自营式、项目业主负责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三个阶段。自营式为计划经济时代产物,缺乏监督和管理。项目业主负责制即业主管理制,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项目业主管理为基础,以取得综合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市场管理制度,是水利工程从自营式向项目法人责任制转变的过渡阶段。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了投资责任约束机制,以规范项目法人的行为,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项目建设管理模式的变革,但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工程项目上仍存在一些问题。目前,中国可开发水电资源日益减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人才趋于饱和,在新的形势下建设管理模式必然会向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代建制作为一种比较先进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式,是适应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值得大力推广。 2代建制的特点及优势 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履行项目管理是一种任务,具有公益性和一定的政府行为,而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具有专业优势,是企业市场行为。项目法人管理与代建管理组织模式对比见图1。 自《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计建设[1996]673号)颁发以来,项目法人责任制成为中国建设领域主导体制。对于公益性的水利工程项目,项目法人责任制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a多位一体,存在权力寻租,容易发生腐败问题;○b管理水平相对较低,资源浪费严重;○c政企不分,权责不明。代建制权责清晰,能减少权力寻租,遏制腐败,专业化管理有利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3 代建制组织形式及应用分析 3.1 代建制组织模式 代建制要实现广泛推广,其组织模式不仅要符合国家或水利行业的相关要求,还要重点研究其是否符合市场化发展。目前,对代建模式在水利工程中还未广泛应用,无明确管理边界,为方便比较分析,参考他人研究成果,并结合工程实际应用,对代建组织模式与代建管理范围分为两类分别进行比较。 (1)根据代建单位组织或选择形式可以划分为:○a针对项目组建代建单位;○b专门组建代建单位;○c市场化(招标)代建单位。不同组织模式对比见表1。 通过表1对比分析不难看出,通过市场化(招标)行为选择专业化代建管理单位,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权责清晰,有利于政企分开和监督管理。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代建制度还不完善,适合招标代建的单位还不成熟。

“双方合同”或者“三方合同”―代建制试点中的“代建合同”模式分析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双方合同”或者“三方合同”―代建制试点中的“代建合同”模式分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一、为什么要推行"代建制"? 推行"代建制"的三项政策目的: (一)改革政府投资体制 现行投资体制的特点: 投资项目立项、批准"难";立项、批准后监督管理"松"。 项目一旦批准实施,项目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均由使用单位掌管,脱离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监控,使用单位由于利益驱动,往往置投资计划于不顾,任意变更建设内容,提局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 突破批准的总投资额。 推行代建制实现对现行投资体制的改革: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定具有工程管理资质和经验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并委托代建单位代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权,严格掌握、控制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项目预算,并负责管理建设资金,保障投资计划的切实贯彻执行。 (二)推行公共工程建设的专业化管理 依现行投资体制,项目批准之后项目工程建设完全由使用单位掌管,

使用单位往往缺乏组织管理建设工程的能力和经验,致使项目工 程管理混乱无序,难免受制于建筑施工单位,难以保障项目工程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 推行代建制实现工程建设的专业化管理: 作为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公司,具有工程建设管理能力和经验,可以 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并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 卫生、市政等方面的监控和协调,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最终保障建设工程 按期竣工和工程质量。 (三)严格执行招标投标、防止腐败 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强制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订约,对于保证工程质量、 提高投资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实践 中,也存在领导干部插手招标和建设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的腐败问 题。 推行代建制可以有效防止腐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作为使用单位的代理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选定设计单位、建筑公司、设备供应商,等于设置了两道防止腐败的"隔离墙”:一是领导干部与招标活动之间的”隔离墙 ";二是使用单位与招标活动之间的”隔离墙”。可以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制度的积极作用。

精编【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 实施细则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2)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A.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建设工程委托建立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同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程的概况;委托工作的范围及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表示。 b.根据本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适用于本项目的专用条款。

浅谈“代建制”管理模式的风险及管理对策

浅谈“代建制”管理模式的风险及管理对策 摘要:“代建制”突破了建设模式的传统格局,给项目参与各方带来对创新方式的系列思索。本文通过阐述“代建制”管理模式的主要形式,分析目前存在的各种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策。 关键词:代建制;模式;风险;管理;对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也为投资和建设体制的发展带来生机和活力。投资项目管理模式也是建设工程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过程中的一个方向。“代建制”作为一种同市场经济相吻合的新型工程管理模式,已被广泛认可。但目前代建制发展尚不成熟,存在很多问题,给代建制的实施带来一定风险。 一、“代建制”风险管理研究的现状及问题 综合目前国内的代建项目风险研究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风险辨识没有形成体系,风险划分长期缺乏统一标准,不能体现这种管理模式特有的风险特征。 (二)国内学者的研究只是着重于风险的定性归类,如何量化分析风险,缺少一套完整实用的代建项目风险评价体系。

(三)常用的工程项目风险分析方法应用于数据库的实例不多。由于原始资料和数据匮乏,导致代建项目风险理论研究与实践脱钩,作为建设管理体制的创新,有必要建立系统、完整的代建项目风险历史数据库。 (四)目前研究还不能明确划分参建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认可代建单位的法律地位,参建各方关系错综复杂,责、权、利分配不合理会产生代建管理风险。 二、目前代建制管理模式的主要形式 (一)竞争式代建模式 该模式是通过设立市场准入条件,以公开招标等采购方式来选择代建单位,而代建单位则通过收取管理费和获取投资节余作为管理收益。优点:有利于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效益,规避权力寻租和转移项目风险、控制规模。缺点:一是必须配备各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规避潜在风险;二是由于管理收益与投资节余挂勾,可能会存在因追求节余而降低质量、损害委托单位利益的现象。 (二)集中式代建模式 该模式是通过组建非盈利常设性代建管理机构,对投资项目实行集中代建管理。优点:一是能够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有效协调各方面关系;二是便于政府管理和各监督部门监督;三是能够完成时间紧迫的应急代建项目。缺点:一是机构庞大,人员众多,且无法根据规模变化调整人员投入;二

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探讨

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模式探讨项目实施运用代建制在美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并且代建方式随着市场的需求变化而不断发展演变。根据美国“设计一建造”学会2000年的报告,采用设计一建造总承包合同方式的比例已达到30%,并预计2005年将上升到45%。国际上项目代建制的运用已十分普遍,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大型工程公司主要业务形式均为项目代建服务,其中工程总承包业务占60—85%,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占5—15%,项目组织实施委托专业性公司运作已是一种通行的做法。我国在1999年4月,专务项目管理的上海浦东咨询公司受上海市计委委托组建上海市收教收治综合基地筹建处,全过程代理项目实施,开始了上海市财政投资项目运用代建制的试点。2000年3月,上海重大市政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研究通过鉴定。2001年4月,由上海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建上海大连路隧道发展有限公司,按照BOT的方式负责对大连路隧道项目的实施。2000年上海市正式向境内外投资人开放高速公路投资领域,到目前已完成招商项目11个,总投资达268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投资占50%左右,这些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管理运用代建制,由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承担,大大提高

了建设管理水平,有力地保证了投资人的利益和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2002年5月,宁波市政府公布了《宁波市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暂行规定》。2003年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暂行办法》。由此可见,项目代建制在我国作为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的新起点,已经经历了起步探索阶段,正在不断完善,逐步推广。项目代建制在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主要应用模式为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委托管理两种。发达国家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有: 1、设计—建造总承包(Design—Build),即(D—B):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造,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D—B模式是一种项目组织方式。业主和设计—建造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本控制、进度安排等工作,甚至负责土地购买和项目融资。使用一个承包商对整个项目负责,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着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同时,在选定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 2、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Turnkey,即EPC/Turnkey):EPC/Turnkey方式是指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服务工作,实现设计、

建设工程代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2 、项目建议书或 建设工程代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代建制 1代建制定义:是指投资方通过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代理投资人组织和管理项目的建设。 2,代建制的优点: 管理团队专业化,促进了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提高了决策的准确性,同时也有了责任追究对象;同时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产生。 3、代建单位的工作内容: 1)、前期报批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及报批、规划、施工、土地、环保等许可证和消防、人防、市政等) 2)、设计优化管理(组织施工图设计,协调设计中的有关问题、负责设计变更的报批) 3)、招标合约管理(会同使用单位组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和签订合同) 4)、投资资金管理(设计变更、现场洽商项目造价的审核、工程索赔管理、审核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管理、概算调整报批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5)、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项目投资、安全、质量和进度的要求组织施工,协助监理单位组织中间验收,组织竣工验收) 6)、文档信息管理(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档案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7)、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联系和沟通。与业主、承包人及政府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

2 、项目建议书或 协调沟通有关问题。 4,代建单位服务费的计取:代建取费至今尚没有统一标准,按照财建2004年300号文第 四项(项目代建管理费标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编制),建设单位管理费一般取投资额的2%,由于此取费较低,现在一般采取代建费加结余奖励的收费模式。 5,项目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会同发展改革委确定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 2)、负责项目建议书报批 3)、协助代建单位办理可研、规划、土地、环保、节能、消防、人防、投资计划、施工、园林、绿化及市政接用等审批手续提出项目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并选定设计方案,参与施工、监理招标的监督工作监督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 4)、监督代建单位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自筹建设资金的筹措,负责代建项目的接收、移交、使用和保管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安全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是以投资的建设单位为主体,聘请的项目管理公司根据签订的管理合同服务范围,协助业主完成工程建设,并在建设过程中提供专业化的建议和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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