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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按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实施细则

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按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实施细则
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按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实施细则

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按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实施细则

按类招生是天津商业大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助于减少学生在未进校前专业选择的盲目性,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更好的适应社会和市场对人才的需要。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新的管理和培养机制,经济学院从2003级开始按学科门类录取学生,入学后通过“宽口径、厚基础”的学习,然后分专业进行培养。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津商院发[2005]17号)2007年修订版,结合经济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专业选择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条:在自愿选择专业的前提下,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条:学生在第四学期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选择专业的申请,经审批或通过相关考核后,于第五学期进入专业学习。

第三条:在经济学学科大类内选择专业的学生,按学生前三个学期的每学期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总和由高至低排列名次。

每学期必修课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ΣYiXi)/Σi,其中Yi 为第I门课的成绩,Xi为第I门课的学分。

学生入学时的高考成绩不予考虑。通过英语六级者(成绩不少于425分)在总评分基础上再加分;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每发表一篇在总评分基础上再加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同等条件下经济学专业以微积分(上)、微积分(下)和概率统计三门课程总和成绩优先考虑;金融学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以英语成绩优先考虑;由于金融学专业由五门双语课程要学,因此小语种同学不谁报金融学专业。

因学籍变动由08级转入09级的学生,按09级学生对待,重新参与专业选择。

金融专业财富方向按财富招生简章执行。(简章后附)

最终未能按本人志愿录取的同学,由二级学院统一调配。

第四条:跨学科选择经济学类专业的学生,在符合《天津商业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09年第17号文件)的规定之外,还需参加经济学院的综合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如果获得过一、二等人民奖学金则免试录取);同时按前三学期考试成绩、CET4成绩及获得奖学金情况为依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同等情况报金融专业数学成绩好的优先)。注:综合考试的内容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满分为100分,其中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内容各占50分。小语种同学不谁转金融学专业。对于转专业后应补修的课程多于7门课的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限制转入。

第五条:经济学院经济类学生要求跨学科选择其他学科专业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每一专业转出的学生数不受限制;转入比例按学校规定金融学专业不超过该专业计划的20%;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经济学专业和财政学专业不超过该专业计划的10%。具体名额见附表。

第七条:经济学院成立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经济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系系主任、教学秘书和辅导员等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经济学院选择专业实施细则,核定和公布学生学业成绩,确定专业录取的额度,审核跨学科大类选择专业的学生申请,组织考核、公布学生专业选择结果等工作。

第八条:进行选择专业工作时,先完成跨学科大类的专业选择,后进行学科大类内的专业选择。

第九条:学生选择专业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天津商业大学规定的时间公布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学生数、接受跨类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考核要求和具体安排,经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

二、根据本实施细则,接受跨学科学生选择专业申请,并组织经济类综合

考试。根据申请和综合考试成绩,提出录取意见,报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将结果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确认学科大类专业录取学生的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跨学科大类选择专业工作结束后,组织经济学院经济学学科大类内选择专业工作。经济学院公布本学院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必修课成绩排序,将学生选择专业结果报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将审批结果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确认选择专业学生名单,上报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在公示期内,学生如有异议,可署名向天津商业大学本科选择专业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材料,由领导小组核实、处理。

第十一条: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相关人员必须依据《天津商业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细则以及相关规定、程序,公正有效地做好学生专业选择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个人,上报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经济学院2011年3月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上报天津商业大学本科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自2009级本科生起实施。

附表一: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按大类招生各专业录取计划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津商院发[2009]17号),经济学类各专业录取人数参照2009年天津商业大学高考招生人数确定。具体人数见下表:

注:金融财富班计划招生40人。其中类内招生20人,跨大类招生20人。根据招生情况在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做适当的调整。未被录取的经济学院学生按志愿和综合排名参加类内专业分配。

附表一: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按大类招生学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组长:刘小军肖培荣

副组长:王常柏

成员:刘小军肖培荣巫建国王常柏

工作组工作人员:边士洪郭卫中张玉娟

高建伟王汉章王中华刘红霞刘玲

2011年3月10日

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09级大类分专业后新班各班人数

2009级现有524名学生

经济学091 35人

经济学092 35人经济学093 35人

国际经济与贸易091 42人国际经济与贸易092 42人国际经济与贸易093 41人

财政学091 45人财政学092 45人

金融学091 32人金融学092 32人金融学093 32人金融学094 34人金融学095 34人金融学096(财富班)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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