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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切实把好“五个关口”,作到“五个统一”,全面提升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委工程,是指公司以合同方式委托外来单位承包生产、建设工程施工、运行、维修、检修等作业和其他租赁、承包经营项目。

第三条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或管理外委工程有关活动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生产矿井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严禁对外劳务承包;煤矿井下严禁违规使用临时工。

第二章管理机制

第四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设或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外委工程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安监局对外委工程负安全监察职责;公司组织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时必须将外委工程纳入检查验收范围。

第五条承包商是所承包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部分外委工程根据合同规定或责任分析界定归属确定安全责任主体),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所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是所承包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是外委工程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外委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部门,对外委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安监局是外委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对外委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进行监督检查;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业务保安。

第七条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3号)的规定,保证工程项目安全建设,依法承担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第三章安全准入管理

第八条凡进入公司进行生产和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必须具备与外委工程项目安全要求相符的资质条件。外委工程施工队伍必须以招标(议标)的方式引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引进不具备安全资质的外委工程施工队伍。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安监局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第九条安全资格审查内容应包括:

(一)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资格证书;

(二)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三)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符合和满足工程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情况;

(五)法律法规或工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承包煤矿建设项目的承包商,必须具备与煤矿建设项目相符的资质条件,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及水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同类型项目的施工业绩。(凡在内蒙古境内井下施工的施工队伍必须取得内蒙古煤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一条凡承包安装消防工程的承包商,必须具有施工所在地省级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资质证》;承包装修工程的必须具有施工所在地省级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许可证》,否则,不准总承包建筑工程(有消防工程的)和单项消防工程。

第十二条抢险救灾及其它特殊情况下,外委工程施工队伍的引进,由公司集体会议研究确定;特别紧急情况下,由抢险救灾指挥部临时指定,也可以在已经引进的外委施工队伍中指定施工队伍。抢险救灾及特殊情况

下的外委工程项目,其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同类型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抢险救灾工程或其它特殊情况工程结束后,临时引进的外委施工队伍必须撤出。

第四章安全协议及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与承包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承包商的约束规定要纳入安全管理协议中。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职责、负责管理的区域范围;

(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内容;

(三)在安全管理方面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四)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与奖罚;

(五)明确发生事故后承担的责任。事故应急救援、各类事故的经济赔偿、善后处理、安全风险保证金的交纳等事项及有关资金额度的约定;

(六)对事故的报告、统计归属、配合调查处理等做出规定;

(七)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必须纳入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公司对承包商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安全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安全风险考核奖罚和安全质量考核奖罚;交纳数额为合同价款的5%,(基数5万元,封顶200万元),具体数额应在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中明确。工程施工结束后返还剩余的安全风险保证金。承包商出现

安全事故不能支付罚款或承担赔偿责任时,公司有权从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代缴;如果安全风险保证金数额不足,可以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第五章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承包商应和每位从业人员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事外委工程作业人员,必须由承包商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未接受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作业;建设或生产单位应向承包商提供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知识和施工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第十七条外委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必须按照公司本安体系要求制定危险源管控措施、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报经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对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等,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全员进行贯彻学习,并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教育和演练。

第十八条承包商必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和“五定”的原则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

第十九条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条件变化较大,影响施工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采取应急安全防范措施,并向建设单位和生产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提出

修改设计并按规定重新报批后,方可施工;如瓦斯等级升级、水文地质条件变复杂,应重新考核承包商资质和业绩,确保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

第二十条外委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承包商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章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外委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必须到公司安监局办理安全开工审批手续。重点工程和煤矿外委工程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协议、安全措施等资料必须报安监局、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备案。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补充修改安全技术措施,报安监局、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承包商不得随意变更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增加人员时,须经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变更;否则,以非法转包处理,责令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时,可以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赔偿一切损失。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必须对建设项目实施统一的协调,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查和督促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与施工、监理单位密切配合,明确施工方案和方法,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不得随意压减建设工期和工程价款,不得拖欠工程款。

第二十四条建设或生产单位不得向承包商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承包商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五条承包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违反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危及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事件,建设单位可勒令外委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作业,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查、工程施工过程中修改设计、项目变更和图纸会审及竣工验收(包括单项工程竣工)时,安全监察部门必须参加审核、验收。

第二十七条承包商进场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和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对外委工程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进行验收,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一律不准进场。

第二十八条承包商进入现场后,安全管理部门对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验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根据招、投标文件进行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核对,并对文明施工措施是否落实进行核实。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方可办理开工报告并批准开工。

第二十九条承担煤矿建设和经营的承包商,必须推行本质安全管理

体系、安全质量标准化及班组建设工作,要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外委施工单位本安体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并提供培训服务,帮助建立本安信息平台,规范录入外委工程施工安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使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第三十条工程管理部、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安监局要经常对外委工程进行有关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检查、每月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100%,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五定原则”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形成闭合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由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外委施工工程的全面大检查,检查结果要排名次进入档案。对管理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管理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考核结果将作为今后队伍招、投标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一条外委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安全管理部门应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并责成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危害识别、评估,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事故影响,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

第三十二条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如实向建设或生产单位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组织事故救援;建设或生产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并进行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三十三条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和生产单位应建立外委工程安全信息档案,将本办法所涉及的所有监督、检查、验收的信息全部存入档案。建立健全外委工程安全信息统计汇报机制,每月向公司安监局和集团安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公司安监局应建立外委工程安全信息管理台帐。

第七章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

第三十四条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政府行政审批文件要求,对环保设施及水保设施严格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

神华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管理部必须通知神华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参与验收。

第三十五条承包商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中,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向建设或生产单位和公司总调度室汇报。如有必要,按照突发事件汇报程序由公司向集团安监局、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承包商必须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为员工配置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向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

保存培训记录。从业人员在施工中应按要求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三十七条承包商应当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档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场所和人员的职业病、传染病、其它疾病进行相应的预防和控制。建设或生产单位工会负责监督。

第三十八条承包商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十九条建设或生产单位负责对承包商在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监督管理;安监局、环保处、工会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不合格应责令限期整改,达到规定标准。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对承包商责任、权利、义务、考核处罚等规定应以合同或协议方式订立并严格执行。

第四十一条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本规定的,依照《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和安全协议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第四十二条建设或生产单位在外委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违反本办法,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管理人员问责制》进行问责或处500至1000元罚款。

(一)生产矿井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或未经正常用工程序雇佣井下临时劳务人员的;

(二)业务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未经法律规定的招投标程序或公司认可的组织程序确定承包商,或未与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的;

(三)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双方未按照本办法要求签订专门的、规范合法的安全管理协议的;

(四)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安全资格审查、安全开工手续擅自施工的,未做出停止施工并下达行政经济处罚决定书的;

(五)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安全管理协议签订与实施、办理安全开工手续及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过程中不负责任、徇私舞弊、索取或接受承包商财物,或者谋取其它经济利益的;

(六)向承包商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明示或暗示承包商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七)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和生产单位未建立外委工程安全信息管理档案或档案资料不完整的;未建立外委工程安全信息管理台帐或台帐不完整、信息统计不全面、未按要求向安监局报告的。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神东〔2014〕20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运行管理,不断提高神东煤炭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水平;保证机电设备可靠、高效运行,降低故障影响时间。特制定本办法,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矿井、洗选加工中心、开拓准备中心、生产服务中心、设备维修中心、外委专业化服务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安监局主要职责: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的议决。 第四条机电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机电设备的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制定公司设备运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新设备操作规程的议决、执行情况的抽查。 (三)协调解决生产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 (四)组织机电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检查、评比。 (五)负责外委机电专业化服务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 (六)签审标准化检修、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实施标准及升级改造方案,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参与预防检修项目的议决。 第五条设备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机电设备的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参与制定公司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和办法,检查制度执

行情况。 (二)负责各矿井、洗选加工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设备维修中心、供电中心和外委专业化服务等单位生产及辅助运输设备运行管理。 (三)检查机电设备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编制新设备及升级改造设备操作规程。 (四)负责机电设备运行月度检查、考核,分析、总结运行情况,并报备机电管理部。 (五)组织、协调突发机电设备故障的应急抢修。 (六)制定标准化检修和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实施标准及升级改造方案,检查、考核。 (七)参与预防检修项目的议审。 (八)负责各单位生产机电设备精密诊断工作。 第六条各矿井、洗选加工中心、开拓准备中心、生产服务中心和设备维修中心主要职责: (一)编制本单位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二)负责机电设备现场运行管理,提报常用备件计划。 (三)分析设备存在问题,上报周、月预防检修计划,参与预防检修项目的议决。 (四)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的培训。 (五)定期对二级单位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管理、检查、考核外委机电专业化服务单位。

如何做好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

外委施工是指委托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完成某项施工。有些企业本身不具备条件开展某项工程施工,所以需要外委给专业队伍来建设;也有些企业将部分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检修、保运工作及零星工程,采取外委方式交付给一些外委施工单位承担,这样可节约本企业用工成本和运营成本。但由于外委施工队伍对企业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赶工期抢进度等原因,时常导致外委施工队伍伤亡事故的发生。 主要问题分析 企业方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如下: 企业方以包代管。企业方只注重对资料部分审查,而忽视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素质、技术力量、施工设备、技术方案等其他因素审查和管理。资质审查流于形式,导致很多小型承包单位采取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来招标,或有资质的单位中标后层层转包、分包的现象。 对施工队伍管理主体不清晰。一些合同委托部门待合同签订后就只管抓进度、不管安全,甚至安全环保管理部提出整改要求,还有些部门出面“说情”或搬出领导来强调“进度”重要性,给安全管理带来了阻碍。 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一些企业认为,外委施工单位劳动者并非本企业员工,没必要过多投入安全培训,致使入厂安全培训走过场。 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一是项目所在单位安全管理缺失,如总公司设备部外委了某生产车间设备检修工程,那么施工单位人员未必会听从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在此情况下,生产车间发现违章行为就需报告设备部或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导致安全管理执行力大打折扣。二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按企业正常情况下配置,在大型项目施工期间多家施工单位同时进厂,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就尤为突出。三是施工单位与企业方的特种作业审批程序不一致,致使施工过程安全管理难度很大。 外委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如下: 安全投入不足。一些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导致作业现场一些老化、损坏的安全用具仍继续使用,甚至使用不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资格和素质。设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单位是普遍现象,部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当企业方提出整改要求时,有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站在施工单位角度百般狡辩。 作业人员专业素质低。施工队伍对部分技术工人采用临时招聘补充,而使用最多的是大量流动性大、文化低甚至是文盲的劳务工,这样的劳务工群体即使突击安全培训,效果也微乎其微。 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严重。有的单位通过工程招标后,将中标项目分解成若干子项目,然后分包给多家单位施工,或转包给其他无资质单位,转包、分包后就撒手不管。 现场管理考核力度不够。一般企业方安全管理人员不会对施工单位人员直接管理或进行经济考核,只能通过施工单位自主管理。而施工单位为抢进度,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对企业方的处罚采取自掏腰包了事,导致违章屡禁不止。 对策与措施 首先,应规范合同管理。对外委施工单位要严格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从合同立项、招标、资信调查、合同条款拟定到合同履行、立卷归档实行全过程的规范管理,重点做好以下三点: 资质审查。一是招投标阶段要着重审查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材料)等,如果合作过的单位,企业相关方还需提供之前的资信记录。施工人员的信息采集表,包括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工人的自然情况、资质证书、安全培训记录等,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需

煤矿外委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某某煤炭有限公司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管理程序,确保外委队伍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六条公司为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监管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承包的项目工程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工程质量及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协议必须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双方企业印章。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对承担的项目工程应成立项目部,项目部负责项目工程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便于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三)按照隐患处理“五落实”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解决在安全生

产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四)向公司及时如实汇报项目工程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在项目工程开工前,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完整记录。 (二)施工单位对招收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管理“红线”》、《重大隐患及“三违”辨识标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并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有权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进行违法、违章等作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承揽工程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工程 作业”命令,并责令撤出作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时,按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执行;施工单位的事故统计由公司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入井前必须参加安全监督部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井前培训和考试(不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监

神东煤炭分公司“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神东煤炭分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煤矿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神东煤炭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煤矿及在公司从事煤矿生产、建设的部门和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公司、矿必须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和单位的“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并严格落实。 第四条公司、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公司每季度、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并有通风工作计划和总结。 第五条公司、矿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公司、矿行政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七条通风处对公司“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第八条驻矿安监处负责对“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通风(科)队对本矿“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第十条采、掘、机电、运输队、通风队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对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十二条矿井应制定“一通三防”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应考核,并有记录可查。通风工、瓦斯检查工、爆破工、安全监测工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矿井应每年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通风处备案。 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下列“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协议编号:HG-AQXY-2012-40 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外协单位施工 安 全 协 议

有效期限: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04月30日项目名称:炼铁厂烧结系统烟气脱硫项目 建设单位(甲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协议有效期: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04月30日 签订地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签订时间:2012年11月15日 工程内容:炼铁厂烧结系统烟气脱硫项目 进厂时间:2012年11月15日 开工时间:2012年11月15日 为使工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时顺利完成,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就施工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形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 1、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相关资质的审查。对外协施工单位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在项目施工前要向乙方交待清楚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隐患告知交底; 3、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防范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违章、有隐患及时制止,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考核; 4、负责组织外委工作单位作业过程中工伤事故和险肇事故的分析及事故的上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用水、电等动力资源时,由甲方负责指定接点,提供方便; 6、甲方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内容,进行双辨识,负责任的制定并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同时双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

外委施工队管理办法

外委施工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圆满完成神山露天矿基建时期的各项任务,根据金烽煤炭分公司?关于神山露天矿矿采剥运排等施工方案的会议纪要?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二章准入程序 第一条凡中标后参加神山露天矿基建的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矿方将按《合同》内容结合露天矿施工特点对施工队伍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设备情况等进行考核审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具体入矿手续如下: 第二条由驻矿安监处负责审验施工队设备是否适宜采场作业,同时要求出示设备所有权证明,签注意见并备案。符合要求,方可填表进入下一道程序。 第三条由机电组检查设备状况是否完好,能否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签注意见并备案。调度室根据施工设备性质分类统一编号管理。 第四条由综合办查验施工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有效,签注意见并备案。 第五条由驻矿安监处组织对施工队伍人员进行入矿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并查验驾驶证、操作证,培训后考试合格发放安全资格证及上岗证,签注意见并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填报《开工报告》,按程序经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审批程序表返回矿调度室存档。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第七条所有外雇设备及人员要纳入矿统一管理。 第八条所有施工队伍都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矿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九条严格执行矿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确保工程位置及工程量符合计划要求。未完成当月生产任务根据欠量情况,将对施工方处2~5万元的罚款;对连续两个月完

不成计划或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施工方,矿方可另行组织队伍替代。 第十条施工方必须每月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包括外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培训学习教育,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安监处负责检查。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原则上施工队要保持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如确实需要更换或增减人员,必须到驻矿安监处登记。新进矿人员必须经过安监处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所有施工队作业人员都要统一组织班前会,并将当班的设备数量、作业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当班领导,以便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安排生产。 第十三条所有施工队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服从现场管理、检查人员的指挥,对拒不听从的,管理、检查人员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强行到安监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作业资格。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矿里各级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行为。 第十五条在矿期间,由于施工方的责任(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及矿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及非伤亡事故,其损失及后果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第十六条矿里每季度统一组织,对外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强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作业资格。 第四章工程费用结算管理 第十七条矿建剥离量以甲方组织实测工程量(土石方量),结合工程性质,根据合同规定的单价按月支付施工方。 土建、安装工程在工程完成后,经有关方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 第五章其它管理 第十八条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矿方的组织各种会议(包括矿调度会、现场协调会、班前会)、学习、检查活动。 第十九条施工管理办法由驻矿安监处及矿调度室负责督查,对不按要求实施的,轻者要求其立即整改或停产整顿。重者报请矿里取消其作业资格。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试行) 上传时间:2011-9-7 作者:阅览次数:5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逐步完善员工职业发展体系,根据《神华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注重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发挥重点激励的原则。 (三)向工程技术领域和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 (四)由点到面,由工程技术领域逐步向其他专业技术领域扩展的原则。 (五)严格遴选、择优聘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加强对公司员工职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委员会。 主任:董事长

副主任:党委书记、总经理 委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公司三总师、各单位(部门)第一负责人。 职责: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工作在公司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有关管理制度、办法,具体组织相关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员工职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员工职业发展体系相关职级的申报、评审、考核、聘任等工作。 第三章职级设置及管理权限 第五条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如下: (一)公司首席专家。职级相当于公司总师级,由神华集团公司管理。 (二)公司高级专家。职级相当于公司副总师级(总助级),由公司管理,向集团公司履行任前备案。 (三)公司专家。职级相当于公司中层正职级,由公司管理,向集团公司履行任后备案。 (四)一级师。职级相当于公司中层副职级,由公司管理。 (五)二级师。职级相当于公司单位(部门)助理职级,由公司管理。 (六)三级师。职级相当于公司管理岗位序列正七岗岗级,由所在单位管理。 (七)四级师。职级相当于公司正科级,由所在单位管理。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3.1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

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3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 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4.1资质审定的内容 4.1.1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 4.1.3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4.1.4外委方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证》; 4.1.5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

外委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外委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外委工程的管理,严格把握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督,明确职责分工,使外委工程管理达到高效、流畅、简洁、规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焦化一厂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种土建工程、维修、抢修等外委施工项目。 三、管理部门 1.大修、技改及零星检修、维修等所有外委工程的申报统一由机动科管理;机动科负责外委工程的开工、监督、抽查、验收等工作。 2.外委单位进厂的培训、安全教育、工作票办理等统一由安环科管理;安环科负责外委施工现场安全工作。 3.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及工程施工要求由各车间统一管理;各车间配合厂部领导、科室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管理办法 1.定义 ⑴计划项目:指列入公司年度计划或月度计划的项目。 ⑵临修项目:指未列入公司年度计划或月度计划,临时发生的需要维护、检修的项目。 ⑶抢修项目:指机组或设备因突发故障、事故时出现的紧急检修项目。 ⑷外委工程:指本公司委托给承包商的小型基建、维护性检修、大(小)修和技术改造工程。 ⑸包工包料工程:指按照有关图纸、工艺规程或要求,由承包商提供人力(工人和技术人员)、施工器具和全部施工材料的工程。

⑹部分外委工程:指承包商提供人力、必要的施工机具和辅材,主要材料和设备部件由本单位提供的工程(简称包工包辅材);承包商只提供人力和必要的施工机具,辅材、主要材料和设备部件由本单位提供的工程(简称包工包机具)。 ⑺外委工程工程量: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各个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细目的数量。 ⑻施工过程:指对外委工程进行现场施工,过程监督管理。 ⑼工程申报单位:指在所属车间(科室)提出的外委工程项目。 2.外委工程的申请 ⑴申请车间不能完成某项工作、需要由外单位来完成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申报理由、详细工作量、工期要求及所需材料备件。 ⑵外委工程申请车间将申请单交机动科审核,审核外委工程是否必要和合理,通过后填写《固定资产立项表》,无申报理由和工程量不清,机动科不予上报,工程量必须准确无误,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填写工程变更单。 ⑶《固定资产维修立项表》经厂长审批后,由装备部审核,经主管副总批准后交由装备部进行外委。 ⑷外委工程的申报,原则上每月上报四次。遇事故抢修时,为了不影响安全生产,申请单位经厂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可直接进行外委抢修,但事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3.外委进厂施工过程管理 ⑴大修、技改外委工程的开工经设备厂长批准后,到机动科办理外委工程派遣单,然后到安环科办理安全施工手续及作业票;外委零星工程的开工由设备厂长(机动科)允许后方可到安环办理安全施工手续及作业票。 ⑵外委工程开工前,工程申报单位应向外委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

煤炭企业组织架构

煤炭企业组织架构(伊泰集团下属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伊泰准东铁 路有限责任公司、呼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家。22司、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淮东铁路、伊泰药业、伊泰煤制 油)

神华集团: 下属企业: 神华集团黄骅港务公司;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综合服务开发公司; 神华财务有限公司; 神华天泓贸易有限公司;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国际(香港)公司; 神华集团乌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海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神华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 神华杭锦能源有限公司; 神华宁煤集团公司; 神华宝日希勒能源公司; 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 北京市国土资源遥感公司; 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公司; 神华包头煤化工公司; 信泰珂科技中心; 神华呼伦贝尔煤化工有限公司; 新疆阜金矿业有限公司; 金瓷科技实业发展公司; 北京博泰坤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神华胜利能源有限公司; 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公司;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煤炭分公司。 神华集团组织结构: 神华煤炭股份公司 神东煤炭集团

神东煤矿一览(word-版本)

1 大柳塔煤矿 大柳塔煤矿是神东煤炭集团所属的年产两千万吨的特大型现代化高产高效矿井,是神东煤炭集团最早建成的井工矿,位于陕西省神木县境内,两井拥有井田面积189.9平方公里,煤炭地质储量23.2亿吨,可采储量15.3亿吨。大井主采1-2、2-2、5-2 煤层,活井主采1-2上、1-2、2-2、5-1煤层。煤质具有低灰、低硫、低磷和中高发热量的特点,属高挥发分的长焰煤和不粘结煤,是优质动力煤、化工和冶金用煤。 大柳塔煤矿由大柳塔井和活鸡兔井组成。大柳塔井始建于1987年10 月,1996年正式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一期360万吨/年,二期600万吨/年,2006年重新核定生产能力1040万吨/年,服务年限49年。活鸡兔井于1994年10月开工建设,1998年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2006年重新核定生产能力1130万吨/年,服务年限39年。 全矿现有人员 701人,2003年以来全矿生产原煤持续实现2000万吨的目标,是神东矿区唯一累计产量突破2亿吨的矿井。2008年生产原煤2122万吨,矿井原煤生产效率125吨/工,回采工作面原煤生产效率618吨/工,全年未发生人身重伤及二类以上重大机电事故。 大柳塔煤矿是神东矿区第一个按照“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方针建成的特大型现代化高产高效煤矿,先后多次创造了国内外行业新纪录和世界第一。2002年大柳塔井生产原煤1086万吨,成为全国第一个一井一面年产千万吨的矿井。2003年大柳塔煤矿两井合并生产原煤2076万吨,建成了“双井双千万吨”矿井,产量、工效步入世界领先水平,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井工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经营等各项指标创中国煤炭行业最高水平。采用平硐—斜井综合开拓布置方式,连续采煤机掘进,工作面沿大巷两侧条带式布置,全套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装备,并率先进行了自动化改造,在国内首家实现了主要运输系统皮带化、辅助运输无轨胶轮化、井巷支护锚喷化、生产系统远程自动化控制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自动化。 大柳塔煤矿连续10年被评为煤炭工业特级安全(高产)高效矿井,是全国“双十佳煤矿”、全国煤炭系统文明煤矿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 补连塔煤矿 补连塔煤矿是神东煤炭集团开发建设的世界第一大井工矿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井田面积为106.43平方公里,可采储量15.5亿吨,服务年限77年。主采1-2、2-2、3-1煤层。煤质具有为特低灰、特低硫、特低磷、中高发热量的优质动力煤、化工和冶金煤,被誉为“绿色环保煤炭”。 补连塔煤矿1997年10月建成投产,投产初期,生产能力不足300万吨/年;经过技术改造,2003年,煤炭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大关;2006年,矿井的年生产能力达到了2000万吨。2008年生产原煤2148万吨、商品煤2040万吨,原煤生产效率150.5吨/工,回采工作面原煤生产效率767.5吨/工。

2020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0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 试题及答案解析 (网络整理,题目顺序与原题可能不一致) 1. 物质从一般反映特性到人类意识产生所经历的三个决定性环节是_____。 A: 概念、判断、推理 B: 实践、感性认识、理性认识 C: 客体、主体、客体 D: 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人类的意识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意识产生的规律看,物质由一般的反映特性到人类的意识是从低到高的一个渐进过程,即从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再上升到人类的意识,意识是人类特有的精神活动。 2. 下列属于现代市场经济特征的是_____。 A: 强大的政府职能 B: 较低的信用 C: 自由的市场竞争 D: 有限的资源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现代市场经济的特征有独立的企业制度、有效的市场竞争、规范的政府职能、良好的社会信用和健全的法制基础。故本题答案选C。 3. 规律的客观性是指_____。 A: 它的存在是无条件的 B: 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C: 它不能被人的感官直接感知 D: 它可以被人们所认识和利用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解析】规律客观性是指规律在人的意识之外独立存在,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规律客观性的表现,指规律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只要规律存在和发生作用的条件仍然具备,我们就不能依据自己的主观意志去消灭它。同样,当条件不具备时,我们硬要它出现或发生作用,也是不可能的。我们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但人们可以创造或消灭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使规律的存在形式和状态发生变化,达到认识规律和利用规律的目的。规律只随着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内容和所依赖的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不能由人们的主观意志任意改变,否则必然受到规律的惩罚,不能在实践中取得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建设单位(甲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乙方):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协议有效期: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04月30日签订地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签订时间:2012年11月15日工程内容:炼铁厂烧结系统烟气脱硫项目进厂时间:2012年11月15日开工时间:2012年11月15日为使工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时顺利完成,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就施工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形成如下条款:一、甲方:1、负责对外协施工单位相关资质的审查。对外协施工单位人员: 三级安全教育 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2、在项目施工前要向乙方交待清楚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隐患告知交底;3、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防范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违章、有隐患及时制止,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考核; 4、负责组织外委工作单位作业过程中工伤事故和险肇事故的分析及事故的上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用水、电等动力资源时,由甲方负责指定接点,提供方便; 6、甲方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二、乙方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内容,进行双辨识,负责任的制定并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同时双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2、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网络必须健全,设立专职安全和监护员,佩戴安全标志,并现场进行检

查监督;3、乙方在办完安全环保协议书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进入生产现场和与施工无关的区域,不准触动或开关电机设备,乱动仪器、仪表和各种发明;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具等物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完成施工任务后,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和道路通,达到现场管理的标准;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油桶、棉纱、保温材料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收集处理;7、乙方必须对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进行控制;8、工程结束后必须对现场环境进行清理,即修复受到破坏的环境;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违章作业或随意乱动机械设备和乱拉、乱切,乱接风、水、电、气等管网、线路,造成甲、乙方人员伤亡或设备事故等,乙方必须负全部经济责任。 三、检查与考核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四、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签字(加盖公章):甲方:玉溪汇溪金属铸造制品有限公司乙方: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负责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锻造公司关于外委施工单位相关制度,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隐患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第一条凡进入我公司的外委施工队必须建立审查表登记,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必须按照审查表上的职工花名册人员进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外委施工队伍名义进入车间。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要变更或增加人员时要说明原因,并报安全生产部否则以非法转包处理。 第三条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经项目经理(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由项目负责人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安全设施不齐全,管理技术人员不到位,可以进行清退现场。安全生产部监督检查。 第五条发现有私自进行接电、焊接、动土、登高作业的,一经发现停止其作业,若仍坚持作业,直接报安全生产部处理。 第六条在厂区内设有工棚、材料库的必须建立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七条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器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影响其它单位施工或影响厂内运输,否则罚款500元。 第八条施工单位开展电焊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时严格要求先审批后生产,并配备现场指挥和监控人员,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第九条进入厂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不准在车间和生产系统内吸烟。如有违反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进入配电室、地下压力室、仓库等重要场所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航材园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每天作业结束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锻造公司安全生产部 2014年12月24日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度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使制度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制度建设~根据《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组织目标、维系其组织稳定~针对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义务并存的行为准则。 本办法所称“制度管理体系”是指公司为实现制度管理规范化、体系化目标~保证制度对业务运行的有效支撑而搭建的一系列管理内容、方法及工具~包括制度管理的组织体系、管理框架、管理机制与流程、制度模板以及信息化平台等。 除非特指~以下所称制度、部门名称、相关事项均指本公司。 第三条制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合法性原则: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级公司的规定, ,二, 体系化原则:各项制度层级、边界清晰~相互协调~有机统一, ,三, 规范化原则:严格遵循制度管理流程和相关的权限、履行制度管理职责~注重协调和统一, ,四, 标准化原则:统一应用制度管理框架、制度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等工作~各部 1 门和二级单位内部的制度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制度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公司的制度管理决策者、制度管理归口部门、制度主责部门。 第六条制度管理决策者包括公司的党政联席会、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专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公司领导。 制度管理决策者负责制度的审批及制度管理工作的决策。 第七条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制度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公司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 ,二, 负责公司制度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与反馈, ,三, 协助神华集团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的建设与优化工作~并贯彻应用, ,四, 负责公司单体制度的规范性和协调性审核, ,五, 负责公司制度执行检查的督导, ,六, 负责公司制度管理工作评价与考核, ,七, 负责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和具有管理职能的二级单位是本业务领域的制度主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 负责本业务领域制度的建设与优化, ,二, 负责本业务领域制度管理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 ,三, 负责本业务领域相关制度的起草、监督检查与评审, ,四, 负责制度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与反馈, ,五, 组织、配合各项制度检查工作, ,六, 协助进行本业务领域制度管理体系的规划、建设与优化, 2 ,七, 负责本部门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第九条法律事务部负责制度的合规性审核。

矿业类公司管理规范之承包商、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承包商、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作者天空之影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承包商、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基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当权益,根据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承包商、外委工程是指以合同方式委托外来单位或公司内部各生产经营单位之间承包生产、建设工程的施工、运行、维护、检修等作业和其它租赁、承包经营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经营单位的承包商、外委工程;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或管理承包商、外委工程有关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制 第四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设或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承包商、外委工程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公司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承包商、外委工程负安全监察职责;公司组织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时,将承包商、外委工程纳入检查验收范围。 第五条承包商是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责任主体(部分承包商、外委工程根据合同规定或责任分析界定归属确定安全责任主体),必须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全面负责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是所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 第六条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的规定,保证工程项目安全建设,依法承担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 第三章安全准入管理 第七条建设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和能力。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安全监察部门应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建设项目和煤矿承包商、外委工程招投标时,安全资格审查必须经公司安环部审核,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第八条安全资格审查内容应包括: (一)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资格证书; (二)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三)安全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符合本工程要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情况; (五)法律法规或工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承建煤矿建设工程的承包商,必须具备与煤矿建设工程

神东各煤矿介绍

大柳塔煤矿 大柳塔煤矿是神东煤炭集团所属的年产两千万吨的特大型现代化高产高效矿井,是神东煤炭集团最早建成的井工矿,位于陕西省神木县境内,两井拥有井田面积189.9平方公里,煤炭地质储量23.2亿吨,可采储量15.3亿吨。大井主采1-2、2-2、5-2 煤层,活井主采1-2上、1-2、2-2、5-1煤层。煤质具有低灰、低硫、低磷和中高发热量的特点,属高挥发分的长焰煤和不粘结煤,是优质动力煤、化工和冶金用煤。 大柳塔煤矿由大柳塔井和活鸡兔井组成。大柳塔井始建于1987年10月,1996年正式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一期360万吨/年,二期600万吨/年,2006年重新核定生产能力1040万吨/年,服务年限49年。活鸡兔井于1994年10月开工建设,1998年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2006年重新核定生产能力1130万吨/年,服务年限39年。 全矿现有人员701人,2003年以来全矿生产原煤持续实现2000万吨的目标,是神东矿区唯一累计产量突破2亿吨的矿井。2008年生产原煤2122万吨,矿井原煤生产效率125吨/工,回采工作面原煤生产效率618吨/工,全年未发生人身重伤及二类以上重大机电事故。 大柳塔煤矿是神东矿区第一个按照“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方针建成的特大型现代化高产高效煤矿,先后多次创造了国内外行业新纪录和世界第一。2002年大柳塔井生产原煤1086万吨,成为全国第一个一井一面年产千万吨的矿井。2003年大柳塔煤矿两井合并生产原煤2076万吨,建成了“双井双千万吨”矿井,产量、工效步入世界领先水平,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井工煤矿,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经营等各项指标创中国煤炭行业最高水平。采用平硐—斜井综合开拓布置方式,连续采煤机掘进,工作面沿大巷两侧条带式布置,全套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装备,并率先进行了自动化改造,在国内首家实现了主要运输系统皮带化、辅助运输无轨胶轮化、井巷支护锚喷化、生产系统远程自动化控制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自动化。 大柳塔煤矿连续10年被评为煤炭工业特级安全(高产)高效矿井,是全国“双十佳煤矿”、全国煤炭系统文明煤矿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补连塔煤矿 补连塔煤矿是神东煤炭集团开发建设的世界第一大井工矿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境内,井田面积为106.43平方公里,可采储量15.5亿吨,服务年限77年。主采1-2、2-2、3-1煤层。煤质具有为特低灰、特低硫、特低磷、中高发热量的优质动力煤、化工和冶金煤,被誉为“绿色环保煤炭”。 补连塔煤矿1997年10月建成投产,投产初期,生产能力不足300万吨/年;经过技术改造,2003年,煤炭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大关;2006年,矿井的年生产能力达到了2000万吨。2008年生产原煤2148万吨、商品煤2040万吨,原煤生产效率150.5吨/工,回采工作面原煤生产效率767.5吨/工。 补连塔煤矿采用斜井——平硐联合开拓布置方式,生产布局为一井两面。连续采煤机掘进,装备了世界上最先进的大功率采煤机和高阻力液压支架,采取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开采,实现了主运输系统皮带化、辅助运输胶轮化、生产系统远程自动化控制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自动化。

神东煤炭公司EAM的考察报告(doc 14页)

“神东”之神奇 神东公司考察侧记 2003年11月13日,我们安太堡矿一行8人登上神朔线西去的列车,前赴陕西与内蒙交界去考察神府东胜煤炭公司(神东公司)。在朔州站一上车就遇上神东公司工会女工部郭部长等人,在与其相互交流的过程中,我们渐渐地接近神东、感悟神东…… 神东——我国能源战略西移的基地 神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是神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它是1998年由神府精煤公司(地处陕西神木)和东胜精煤公司(地处内蒙东胜)合并而成的,在此基础上组建的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则将业务拓展至煤矿、电厂、铁路、港口及航运为一体。神东公司主要负责开发经营神府东胜煤田骨干矿井及其配套项目。神府东胜煤田,地处秦蒙交界之处,毛乌素沙漠向黄土高原的过渡带,北临黄河,南扼麟州(现陕西神木)。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长眠于此,古“秦直道”穿行北上。厚土皇天孕育了中国最大的煤炭宝库。煤田总面积3.12万平方公里,探明储量2236亿吨,远景储量1万亿吨;煤田地质结构简单,煤层稳定,开采条件优越;煤质特低灰、特低硫、特低磷、中高发热量,为高挥发分的长焰煤和不粘结煤,是优质动力煤、化工煤和冶金喷吹煤,市场定位为“神华环保煤”。 神府东胜矿区规划面积3481平方公里,地质储量354亿吨。自1985年开建至今,累计投资126亿元,建成矿井9个,设计规模1970万吨/年。通过不断改扩挖潜,目前能力已达到6500万吨。神东公司计划煤炭产量2005年达到1亿吨,以后每年再递增1500万吨,整个神华集团2010年将达到2亿吨。 神东公司自开发以来,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建设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依靠理念突破带动制度创新。特别自1998年以来成功实现了机构整合、产业合理布局、结构调整、劳动组织、生产方式、建井模式、自动化与信息化、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八步改革,创建了“一井一矿一面年产800万吨的高产高效矿井”、“人员精干、工艺科学的新型出口配煤基地”、“专业化、集约化四条线管理体制”及“产学研相结合”等四种新模式。自1999年开始,公司原煤产量连续四年实现千万吨跨越,2002年原煤生产突破5165.25万吨,吨煤综合成本67.89元,完成还本付息11.87亿元,实现利润2.016亿元(税前),全公司原煤生产效率71.49吨/工,回采工效228.69吨/工,生产能力跃升为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技术一流、装备一流、管理先进的国内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进入2003年以来,神东各主要矿井全面超产,各项经济指标都比2002年有所提升,煤炭产量将达到6500万吨;2004年神东公司商品煤计划又将提高为7800万吨(2005年将达到1亿吨),其提高幅度之大,使得很多慕名参观的人们无不感叹——“神东”之神奇。 神东的四条线管理模式 神东公司实行的是公司集中管理模式,推行的是“精干主业、加强辅助、搞活多经、发展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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