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租用甲方出租车。
二、甲方负责出租车每年保险费,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年审车辆和保养、公司每个月的管理费及GPS费)。
三、乙方在每月底交给甲方租金元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收回该车。
四、乙方使用该车期间,如有一切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如发生事故第二年续保时保险费上浮由乙方负责80%。
五、乙方如不继续租用该车,必须提前十天告知甲方,交车时,该车要完好无损。
六、乙方自愿交给甲方租车押金元整。
七、租车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证明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