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1-2015 年已获各省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射线装置汇总表

2011-2015 年已获各省豁免备案证明文件的射线装置汇总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定义 3.1.1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3.2 许可登记

3.2.1根据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装置的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向地方卫生、公安部门申请登记。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3.2.2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必须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竣工后必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同意,并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启用。 3.2.3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性同位素设施和射线装置,以及同位素储存场所,其防护措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并按规定办 理许可登记。 3.2.4外来承包商进入公司各单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装置必须向所在单位机动、安全环保部门提出使用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2.5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许可登记证必须按规定1至2年进行复审、换证。 3.3 安全防护 3.3.1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使用、操作、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2放射性同位素源要用专车专程运输,不得随身携带或人与放射源混装运输。 3.3.3放射性同位素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必须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2164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 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 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 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 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 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 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

附表1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备案文号:辐豁备[ ]号

注:本备案表一式四份(含附件一式四份),备案单位、备案单位所在地省级和设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各执一份,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报生态环境部一份;涉及进出口的,本备案表增加一份报货物进出口海关。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A 2.1和A2.2规定的豁免水平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2.本表中“备案文号”和“备案回执”由负责备案的生态环境部门填写,其他内容由备案单位填写。备案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单位。 3.“基本信息”填写要求如下: (1)“备案单位名称”应填写规范全称,与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件名称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如持有许可证应选择“是”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其编号、有效期及活动种类和范围,如无许可证应选择“无”;其中由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申报时,申报单位应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3)“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应按照本单位持有的证件类型(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选择并填写其号码,其中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的应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备案单位类别”应根据申报情况填写,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为本单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统一申报豁免时应选择“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为本单位在用或拟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使用申报豁免的,应选择“使用单位”。需注意本表中所指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生产单位”不限于利用加速器、反应堆等生产放射性核素原料的单位,也包括利用直接购买的原料生产标准源、标准物质等产品的单位。 (5)本表格中“销售或使用大批量放射性同位素产品”,是指年销售量超过豁免水平的100倍或者持有量超过豁免水平的10倍。对

太钢产品质量证明书

q/lg 中厚板产品质量证明书规定 2010-05-25 发布 2010-05-28 实施 前言 本标准由公司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樊启发审核。本标准由公司总工程师沈永耀批准。本标 准主要起草单位:技术中心。本标准由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宁惠强张坛敏 本标准代替q/lgj-08-28019-2008《中厚板产品质量证明书规定》,2006年11月首次发 布,2008年12月第一次修订,2009年11月第二次修订,2010年05月第三次修订,2010 年06月第四次修订。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对附录4:ccs船板质量证明书进行修改; —根据美国船级社要求,在附录6:abs船板质量证明书中增加工作号。本标准中附录 均为规范性附录。 中厚板产品质量证明书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中厚板产品质量证明书的一般技术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47 钢板和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技术要求 1.1 每批交货的钢板必须开具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上应注明订货单位、合同号、商 标、品种名称、标准编号、规格(自产注明厚度、宽度,双经销注明长度、宽度、厚度)、炉 批号、重量、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发货日期、制表人(自产产品注明审核人)等。 质量证明书具体格式见附录。 1.2 产品标准或用户有特殊要求,附录中未列入的内容,可在 质量证明书备注栏内标明。 1.3 以集团公司名义交货的不锈钢产品,产品质量证明书采用附录1所示格式,非不锈 钢产品采用附录2所示格式,dnv船板质量证明书采用附录3所示格式,ccs船板质量证明书 采用附录4所示格式,bv船板质量证明书采用附录5所示格式,abs船板质量证明书采用附 录6所示格式,lr船板质量证明书采用附录7所示格式,广东九丰lng外罐钢板16mndr采 用品标字(2008)第11号总第40号《关于太钢黑材中板双经销产品质量证明书及标识的通 知》所附质保书的格式,以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名义交货的产品,产品质量证明书采 用附录8所示格式,中国寰球工程公司lng储罐用06ni9钢板质保书采用附录9所示格式, 美标3.1质量证明书采用附录10所示格式,欧标3.1质量证明书采用附录11所示格式。 1.4 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产品需标注许可标志,许可标志式样如图1所示。 xxxxxxx(许可证书编号)图1 许可标志式样 q/lgj-08-28019-2010 附录1 以太钢名义交货的不锈钢产品质量证明书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co.,ltd. 产品质量证明书 quality certificate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加强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及报废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3 术语 放射源:特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物质。 射线装置: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4 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本公司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4.1.1委托进行放射线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环境影响评价; 4.1.2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申报新增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三同时”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 4.1.3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环保局举办的培、复训; 4.1.4定期组织接触辐射人员参加职业体检; 4.1.5对各单位放射防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4.1.6组织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报废后的处置办理; 4.2采购部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采购的管理和控制。 4.3销售二部负责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厂外运输进行安全监管。 4.4生产部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厂内运输及临时贮存。

4.5保卫部 4.5.1负责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厂内运输进行安全监管; 4.5.2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厂外运输入厂安全检查。 4.5.3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防盗管理。 4.6 质量检查部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检测仪表的定期检定。 4.7机制维修部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设备归口管理。 4.8 使用单位 4.7.1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4.7.2负责异常情况(超剂量照射、丢失、被盗)的报告。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采购 5.1.1 采购前,须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根据国家要求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通过许可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5.1.2选择国内供方,供方须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5.1.3采购时,须与供方明确报废回收要求,签订回收协议;进口放射源应当有明确标号和必要说明文件,其中,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刻在放射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Ⅳ类、Ⅴ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 5.2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运输 5.2.1运输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必须通过当地省级环保部门审批; 5.2.2运输车辆须设辐射安全标识,配备防火、防盗设施。 5.3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贮存 5.3.1单独存放,专人保管,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 5.3.2贮存场所应设施警示标识,并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 5.3.3贮存、领取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质量证明书(格式)

压力容器 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质量检验专用(公章) 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名称类别 设计单位 设计批准书编号 图号订货单位 产品编号制造编号 制造完成日期年月日 本压力容器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设计图样和技术条件的要求。

质量总检验员签字200 年月日 质量检验专用(公章)200 年月日 产品技术特性 产品编号 技术参数设计压力:壳程(壳体)Mpa 管程(夹套)Mpa 设计温度:壳程(壳体)℃管程(夹套)℃工作介质:壳程(壳体)管程(夹套) 最高工作压力:壳程(壳体)Mpa 管程(夹套)Mpa 结构型式:单层多层(热套绕带包扎) 换热面积m2 容积m3 重量kg 规格:内径φmm 壁厚mm 总长总高mm 压力试验耐压试验:壳程(壳体)Mpa 管程(夹套)Mpa 气密性试验:壳程(壳体)Mpa 管程(夹套)Mpa 补强圈焊缝密封试验压力Mpa 无损检测无损检测方法仪器 图样规定无损检测比例% 单条焊缝实际检测最小比例% 焊缝总长A类焊缝m B类焊缝m 实际无损检测长度A类焊缝m B类焊缝m 增加检测比例符合标准规定无此项

施工依据设计标准 制造标准 (现场组焊标准) 无损检测标准 年月日

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 序号 主要 受压元件 主要受压元件使用的材料 入厂 材料 标志 数据 来源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弯曲试验名称件号 牌 号 规 格 (m m) 炉 批 号 生 产 单 位 供 应 状 态 C M n Si P S 屈服 点 σs( Mpa ) 抗拉 强度 σb( Mpa ) 延长 率 (δ5) 冲击实验 弯曲 角度 弯轴 直径 (D-a) 温度 (℃) 冲击 力 (J) 硬度 (HB) 供应值 复验值 供应值 复验值 供应值 复验值 供应值 复验值 供应值 复验值 供应值 复验值 供应值 复验值 供应值 复验值 供应值 复验值 审核人: 填表人: 年月日 共页第页

质量和数量证明书模板

质量数量证明书 quality and quantity certificate no: 合同号: contract no:99jp01m63i8406655 产品名称: product: 产品编号: series no: 部件名称: sub. ass’y: 制造日期: year built: 本证书所列产品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或技术条件检验合格,允许出厂。 we certifiy that the product listed above conforms with the quality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contract or manufacturing specifications。 检验处长: manager quality control dept: 总工程师: chief engineer: 厂长: works director: 制造厂: manufacture: 签证日期: date: 压力容器 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质量检验专用(公章) 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名称类别设计单位设计批准书编号 图号订货单位产品编号制造编号制造完成日期 年月日 本压力容器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设计图样和技术条件的 要求。 质量总检验员签字 200 年月日质量检验专用(公章) 200 年月日 产品技术特性

产品编号 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 审核人: 填表人: 年月日 共页第页 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 产品编号 理化责任师: 填表人:年月日 共页第页篇三:质量证明书 质量证明书 quality certificate 本证书所列产品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或技术条件检验合格,允许出厂。 we certifiy that the product listed above conforms with the quality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contract or manufacturing specifications。篇四:安装质量证明书填写样 本 起重机械施工质量检验记录 使用单位:设备品种: 型号规格: 施工类别:□新装 □移装□改造□重大维修) 说明 1.本质量检验记录适用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安装、改造、大修、移装工程施工过程记 录。 2.检验依据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 规程-桥式起重机》tsgq0002-2008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 《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 《电 动葫芦门式起重机》jb/t1306 设计文件及相关产品合同以上文件和标准均为现行有效版本 3. 此质量检验记录中的记录为过程记录,当每个阶段自检完毕后,应提交监检员进行必 要确认。 4.如起重机施工仅为局部改造或大修,则可针对施工内容作部分填写,并加以必要说明。 5.性能试验结束后,检验员应及时完成质量检验记录,并提交监检机构和施工单位存档。 6.所有表中“检验结果”栏如无数据要求时应采用“√”、“×”和“/”分别表示“合 格”、“不合格”和“无此项”;如有测量数据要求时应填写实测数据并打“√”或“×”, 有□选择项的则在相应的□内打“√”选择。 7.检验用仪器设备应完好并在计量检定期内。 8.检验员应对检验记录、检测数据进行核对,施工单位对质量检验记录负责。 目录 注:如本施工工程非吊运熔融金属(非金属)的起重机,则去掉序号21项及第20页内 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细则(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细则(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细 则(通用版) 1目的 为保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正确、有效的运行,防止放射事故、职业病的发生,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4定义和术语 3.1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它放射性物质。 3.2放射线装置:指X射线机、Г射线机等产生X射线、Г射线为目的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5职责 5.1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及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5.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的制定工作。 5.3检测公司负责对放射源的储存、保管、运输、使用以及仪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9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已经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章许可和备案 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 第六条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前款规定之外的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颁发许可证前,应当将申请材料印送其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射线装置豁免管理申办计划(优.选)

射线装置豁免管理申办计划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第18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我司的放射设备需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做好场所人员的安全防护和为作业员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而同样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第18号令)》也有规定使用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规定豁免水平的射线装置、放射源,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以被豁免管理。 目前我司使用的放射装置共有20台,其中有4台使用β源不能被豁免,其余的12台X-RAY 和4台X射线在线测厚仪按规定可以申办豁免管理。申办豁免管理后的放射装置可以免于以下管理: 1.无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 2.无需编写《辐射管理年度安全评估报告》 3.操作员无需进行辐射安全防护与培训持证上岗 4.操作员无需佩戴个人剂量计和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办理豁免管理后主要引起的变化: 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区域由20个区域减少到4个区域,降低检测费; 2.接害员工由79人减少到15人(生产10,质量4,设备1)直接减少个人剂量监测与 职业健康体检的费用; 3.降低辐射安全方面的第三方审核、客户应对难度; 4.消除员工顾虑,降低放射作业员工流失率。 办理豁免管理后引起的预算变化对比:

从预算的对比可以看出,若能将现有的12台X-RAY和4台X射线在线测厚仪顺利办理豁免管理,在满足安监、卫生、环保部门管理要求依法使用的基础上还能每年节省15万的开支;且豁免后重新识别有害工位,减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群,对于人员的管理以及客户应对都有极大帮助;且我司因之前一直未为有害工位的员工进行岗前、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安监局今年已经提出要求整改,节省的开支部分可以用于完善此项要求,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和客户对于我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满意度。 对于豁免申办的准备,目前已经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索取到了爱思达系列 X-RAY(共6台)的豁免许可批复,需到省环保厅备案后可以进行豁免管理;剩余10台供应商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需由省环保厅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确认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安全基本标准》规定豁免水平的,可以办理豁免。 经多处了解,广州协和辐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是广东省辐射防护协会属下的法人独资公司,具有一定的政府背景,可以开展辐射相关检测及代办豁免管理手续。 为使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更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及节省管理开支,建议尽快审批、开展X-RAY及X射线测厚仪的辐射豁免管理申办计划,并力争在职评开始前完成备案。 行政部安环组 2014.9.21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方便更改

产品质量证明书

编号:JQ/ZJ-2009041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 产品品种: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LH5t -22.5m A5 产品编号:2009041 设备代码:419010B5120090071 质量保证工程师:袁文亮 单位法定代表人:石继臣 质量检验专用章: 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JQ/ZJ-2009041 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 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制造地址: 长垣县位庄工业区中段 制造许可证编号: TS2441247-2016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产品种类: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型号规格:LH5t-22.5m A5 产品编号:2009041 设备代码: 419010B5120090071 制造完成日期: 2009 年1月2 日 本起重机械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质量检验员:杨永斌 检验部门负责人:薛冬梅 质量检验专用章:

一、产品技术特性 (一)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主要参数和用途 额定起重量5t 跨度22.5m 整机工作级别A5 起升高度12m 大车基距 4.8 m 小车轨距 1.80m 下降深度主钩左右极限位置 最大轮压133KN 整机重量23.6t 防爆等级整机功率17.6kw 用途生产加工 主要结构型式 主体结构型式箱形防爆型式 操纵方式遥控吊具型式吊钩 工作机构主要特性 主起升机构起 升 速 度 电动葫芦型号∕数量CD15t-12m (1) 速度8m/min 功率13kw 相应最大 起重量 5t 制动器型号/数量 工作级别M3 制动力矩 减速器型号传动比 卷筒直径定滑轮直径 钢丝绳型号大/小车轮直径270/500 大车行走机构 速度37m/min 功率4kw 工作级别M5 制动器型号/数量YWZ-200/25 电机型号/数量YZR132M2-6 (2) 制动力矩200 减速器型号ZQ350-40.17-1/2 (2) 传动比40.17 大车车轮 踏面直径 500mm 适应轨道43kg/m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已经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章许可和备案 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 第六条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前款规定之外的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颁发许可证前,应当将申请材料印送其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49 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已经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放射性同位素包括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第三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将射线装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章许可和备案 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 第六条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前款规定之外的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颁发许可证前,应当将申请材料印送其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颁发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 第七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三)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各位老师: 请从第3页开始填写标注红色的部分,只需填写各自涉及的内容。 谢谢! 报告单位名称: 报告人(签名):年月日 审核人(签名):年月日 批准人(签名):年月日 报告递交日期:年月日

1.单位信息 1.1单位基本信息

1.2201*年度单位基本信息变动情况 本部分用于描述201*年度内单位基本信息与上一年度的变动情况,包括如:法人是否发生变更、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变更、是否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及退役等等。特别是涉及许可范围和许可内容变更的信息必须进行详细描述。 1.3201*年度单位重大活动 本部分用于描述201*年度内单位进行的一些重要活动情况,如:源的更新活动、装置的更新与维修活动等。描述内容应包括:活动时间、参加的人员、简单的过程描述、是否涉及安全问题、采取了哪些安全措施、取得了什么经验和教训等。 1.4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单位信息维护 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活动种类、范围、放射源台账、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监测仪器、辐射工作人员等)是否已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中完整录入并及时进行更新。 2.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台帐 本部分对单位现有的放射性同位素(包括密封性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数量和强度进行准确描述,并将台帐清单作为本年度报告的一部分(数量较多时应采用附件形式,并对附件加以说明)。本年度内如有放射性同位素的进出口、转让、退役及及送贮,应将相应的批准手续材料作为本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 3.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3.1安全和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查和试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74-98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 管理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保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正确、有效的运行,防止放射事故、职业病的发生,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

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4 定义和术语 3.1 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它放射性物质。 3.2 放射线装置:指X射线机、Г射线机等产生X射线、Г射线为目的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5 职责 5.1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及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5.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职业病的防治措施的制定工作。 5.3 检测公司负责对放射源的储存、保管、运输、

产品质量证明书怎么写-证明书

产品质量证明书怎么写-证明书 产品质量说明书是很多制造企业都需要的材料,下面就是为您收集整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怎么写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 产品质量证明书一 阀门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尊敬的客户:首先,感谢您选择我公司的产品!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用户对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且对技术售后服务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市场发展,公司在内部质量方面做了多方努力的。 同时,专门成立技术售后服务部,配备了多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公司产品售后服务。为创造名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我公司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一、产品质量承诺: 1、本公司所有阀门外观无沙眼气孔等铸造缺陷,法兰密封面无碰伤划痕,流量、方向、公称压力、口径、材质等标示应清晰齐全。 2、本公司所有阀门出厂前经过试验压力质检,带压力开启4-5次,经检验员签字同意方可油漆入库, 3、阀门油漆涂装后所有表面必须干净无灰尘、要连续平整、色泽统一、不起泡、无小孔刮痕、统一为喷塑。

4、每台产品配发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以确保用户正确安装使用我公司产品。 5、我公司保证出厂的产品均按国家标准生产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有关规定,对出厂产品自发货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正常操作下我公司将负责质保期限质量完好。 二、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 2、服务目标:服务质量赢得客户满意。 3、服务效率: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如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如需现场解决的,派出专业技术服务人员,24小时内赶到现场(路途遥远的48小时赶到),并做到问题不解决服务人员不撤离。 4、服务原则:产品保修期为十二个月,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保质期外零部件的损坏,公司本着长期与客户合作关 系,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费,如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维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 成本计价。 5、公司免费为客户人员培训技术售后服务,让他们更深入的了解阀门,让他们更好的为您工作,解除您的后顾之忧。 产品质量证明书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 填报日期:2019年4月21日备案文号:京辐豁备[ ] 号

部门各执一份,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报生态环境部一份;涉及进出口的,本备案表增加一份报货物进出口海关。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符合《电离辐射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A 2.1和A2.2规定的豁免水平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2.本表中“备案文号”和“备案回执”由负责备案的生态环境部门填写,其他内容由备案单位填写。备案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单位。 3.“基本信息”填写要求如下: (1)“备案单位名称”应填写规范全称,与本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件名称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2)“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如持有许可证应选择“是”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其编号、有效期及活动种类和范围,如无许可证应选择“无”;其中由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申报时,申报单位应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3)“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应按照本单位持有的证件类型(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选择并填写其号码,其中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的应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备案单位类别”应根据申报情况填写,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为本单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统一申报豁免时应选择“生产单位”或“进口总代理单位”;为本单位在用或拟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使用申报豁免的,应选择“使用单位”。需注意本表中所指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生产单位”不限于利用加速器、反应堆等生产放射性核素原料的单位,也包括利用直接购买的原料生产标准源、标准物质等产品的单位。 (5)本表格中“销售或使用大批量放射性同位素产品”,是指年销售量超过豁免水平的100倍或者持有量超过豁免水平的10倍。对于销售或使用多种放射性核素的,应使用各种放射性核素的活度与其相应的豁免活度之比的和进行计算。 4.“附件”一栏中应选择随本表提供的附件,其中各类型单位申报时均需提供第1、2、3项(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无需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生产或进口总代理单位还需提供第4项。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豁免水平的证明材料”。对放射源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是指由生产单位出具的检测结果及产品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或有相应合法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出具的活度/活度浓度检测报告;

产品质量证明书格式样本模板

产品质量证明书格式样本模板 产品质量证明书是生产厂家随产品提供给用户的一种书面证明,是供方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检和使用的依据。下面是给大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格式,仅供参考。 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 产品品种: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型号规格:LH5t-22.5mA5产品编号:xx041 设备代码:419010B51xx0071 质量保证工程师:袁文亮单位法定代表人:石继臣质量检验专 用章: 河南巨人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 密级: 产品证明书 共页 产品名称:产品代号: 产品编号: 研制阶段: 承制单位: 出所日期: 填写要求及使用说明

1.产品证明书是描述产品质量、工作、保存等主要情况的文件,每个产品出所均需要备有一份产品证明书,并随产品流转。 2.产品证明书也是产品检验、接收的依据之一。产品证明书未按要求填写时,接收单位可以拒收产品。 3.产品质量及工作等相关情况均应及时、准确地记入产品证明书,并由相关人员签署。 4.产品证明书的一切记录、签署均要求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清晰、易识别并不得任意修改。如需更改应由相关人员(单位)签章,同一处不允许重复更改。 5.产品证明书应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页码在每页右下角。当相关内容一页不够填写时可以续页, 产品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一般是国内采用的,国外一般不用,他提供了生产厂家,产品型号、规格和相关参数,质检人员签字、产品或产品检验批次、产品或产品批次编号。有的时候还附上检验项目。表明改产品或该批次的产品按照厂方检验程序进行了检验,是合格的。 产品质量证明书(文件): 产品质量证明书(文件)国外比较通用,国内有些重要的产品或材料也要提供,比如主要建材水泥、钢材、压力容器、钢丝绳等。它不但标明产品的型号、规格、批号和检验人员,一般还标明所用原材料规格、性能参数,并且提供就主要性能指标提供试验报告或检测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办法

淮南矿业集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环保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遵循“统一监管、各负其责、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及相关部门,涉及购入、使用、转移、库存和处置中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资环工作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资源环境管理部、保卫部、安监局、生产部、财务部、选煤管理部、物资供应管理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资源环境管理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颁布集团公司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及检查考核制度; 2.听取集团公司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审议辐射管理工作年度评估报告;

3.指导辐射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4.研究处理辐射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辐射安全事故。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衔接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集团公司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实施统一监管; 2.拟定集团公司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办理集团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以及许可证的变更和换证工作; 4.负责组织调查、编写、上报集团公司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应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报告; 5.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转入、转出、转移和处置的审查,统一对外办理相关手续; 6.组织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管理情况和安全防护状况监督检查。 7.负责集团公司内部辐射安全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政府环保部门做好辐射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五条各使用单位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事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