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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秦始皇焚书坑儒

浅谈秦始皇焚书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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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秦始皇焚书坑儒

内容摘要:提及传统古籍,都应该想到2000多年前的秦始皇焚书坑儒,然而年代久远,焚书是确认发生了,然而坑儒却不断遭到质疑,对于历史,研究总是朝着还原的目标去奋斗,不同的人对一个事件都有自己的看法,于是纷纷在古籍中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观点的内容,于是历史研究便显得丰富多彩起来。

关键词:焚书坑儒封建社会法家儒家

秦自孝公时商鞅变法以来,国力日益强大,而东方六国的状况则越来越差,最终逐一被秦所灭。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一统天下,秦王嬴政以功高三皇五帝,乃号为始皇帝陛下,是为秦始皇。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相当困难,而这个朝代更是建立在封建社会早期,更是显得艰难,故秦统一天下后,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施行各项有利于国家统一的措施,并且由于法家思想在秦根深蒂固,自然容不下其他思想在秦有所发展,又因此时处在社会转型后期,对统一帝国的治理和统治者个人的私心以及儒生方士们的不适当言行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下,发生了后来焚书坑儒的惨剧。然而历史已经逝去,后来的历史研究者无论离该时代有多近,他们所能做的,都只是无限的接近历史而已,所以才有了对焚书坑儒真实性的不同看法。

一、焚书的真假性探讨和简评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关于焚书的记载是非常详细的,其内容如下:

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于岁,封子弟功臣。自为之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

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这是一篇典型的秦汉时代的上奏文,文末“制曰:‘可’。”又属于秦汉诏书制书的标准用语,其可信度是相当高的。司马迁作为一个史学大家,司马迁的写作方法是“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论考之行事”,他不仅大量引证先秦和汉初的历史材料,而且亲自到全国各地采风,无论对书面材料,还是对亲自采访的来的见闻,司马迁都不是率而轻言,总是经过一定分析鉴别。《史记》“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在《史记》中,以事实为依据,以人物的命运为主线,以重要历史事件为载体,对枯燥的历史做了生动的刻画。由以上可知,《史记》的记载是可信的。

但依然有历史人物提出不同观点,郑樵在《通志校雠略·秦不绝儒学论》中

提及:“秦入焚书焉书存,诸儒穷经而经亡。”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秦始皇“焚书”并

未烧尽天下书。反是汉代学者搞章句之学,把儒经糟蹋得面目全非。

焚书这样的惨剧是后世的所有儒生们甚至是有识之士都不愿看到的,然而却因司马迁在《史记》中记得清清楚楚,而让这件事为后世所知,以致于秦王朝也因这件事被后世批得体无完肤。其实不然,焚书这件事,时丞相李斯起了很大的推动

作用,上面《史记》中,“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博士周青臣对秦始皇吹捧了一番,淳于越进言谈到:“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主要是劝

谏秦始皇效仿古代。到李斯,他认为,如今天下已定,和之前的天下散乱不一样了,民众应做好分内的事就好,百姓种地,士则习法。天下私学众多,皇命下达后,各以其学论之,会以标新立异来显示自己的高明,李斯并提出了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焚书由此开始。

遍观焚书,李斯才是整件事情的策划者以及执行者,秦始皇只不过是对他提出的计划加以允许,也就说国家的统治看起来是由秦始皇—个人完成的,但是,并非如此,因为秦始皇所在社会是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是地主阶级,地主阶级的利益就是秦始皇乃至国家的利益,因此,当李斯提出有益于地主阶级

利益的焚书要求时,秦始皇自然而然的就会同意李斯的要求,进而维护了国家的利益。

另外,李斯是战国后期法家的代表,秦自商鞅变法以来便推崇法家思想,当下天下一统,时代不一样,法家思想的统治地位也许不是那么稳固,那么作为法家思想的代言人,秦帝国的丞相,李斯提出这样严酷的“焚书令”是必然的。这件事的实质是以李斯为代表的法家利用手中权力压抑其他学术派别的学术之争。焚书在秦统一的前提下进行,在当时来看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只是手段过激了一些而已。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确立了中央集权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郡县制度;废除官吏世袭卿禄制度;用法律的形式承认土地私有;统一货币、度量衡和文字,实行“车同轨”“书同文”,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但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统措施还不行,最关键最长远的是思想的统一,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才能让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统一措施有效。所以会有焚书这样的事发生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坑儒始末及真假、评议

关于坑儒的记载,司马迁在《史记》中也记得清清楚楚,坑儒事件还要从求仙药谈起,始皇为求仙药耗费大量精力,而方士却一直未见成效,又有始皇登泰山与儒生议论,直到侯生、卢生在背后议论始皇并逃跑以后,始皇愤怒了,于是便有了坑儒的惨剧发生。

《史记》中的记载如下:

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

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

始皇闻亡,乃大怒日:“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成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竹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

关于坑儒事件的始末,还有一种说法,出于东汉时期卫宏《古文尚书序》:秦既焚书,恐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种于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视。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也。

其大意是说,秦始皇焚书之后,害怕天下人有异议,不遵从新法。于是一方面对诸生进行招安,另一方面却秘密的种瓜于一山谷中,待瓜成熟之后,以探瓜为由,将诸生骗至种瓜处,将诸生活活坑埋于谷中。

《说苑·反质篇》也对焚书坑儒做了记载:

于是有方士韩客侯生,齐客卢生,相与谋曰:“当今时不可以居,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以慢欺而取容,谏者不用而失道滋甚。吾党久居,且为所害。”乃相与亡去。始皇闻之大怒,曰:“吾异日厚卢生,尊爵而事之,今乃诽谤我,吾闻诸生多为妖言以乱黔首。”乃使御史悉上诸生,诸生传相告,犯法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

以上都记载了坑儒这件事,传统的观点都认为这件事是确实发生的,但最近确提出了不少质疑的声音,李开元在《焚书坑儒的真实虚伪半桩伪造的历史》一文中明确提出:坑儒是伪造的历史,而且是一个三重伪造的历史。《说苑·反质》所载的秦始皇坑方士是这段伪史的第一个版本。这个故事,是西汉初年的方士们编造出来的,动机在于自我吹擂,游说权贵以博取禄利。《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的秦始皇坑方士的故事,是这段伪史的第二个版本。《诏定古文尚书序》所载的是这段伪史的第三个版本。

他的理由在该文中提出了焚书坑儒的可疑之处:

(1)坑儒事件中被害者称谓的变化,方士、文学方术士、诸生,是被害者身份模糊;

(2)添加的说明: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於上郡。这句话是为了说明诸生就是儒生说的;

(3)受害者处刑的奇怪,始皇给方士们定的罪是“妖言以乱黔首”,依律应腰斩,而此处却是被坑;

(4)有名的方士都没有被坑,卢生、韩众、侯生、徐福等都没收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读书报国学版在2010年2月24日发表了马执斌先生的《“焚书坑儒”辩》,表达了“李先生对坑儒提出的四个疑点,笔者十分赞同。”

周思源先生在《秦始皇坑儒是事实,没背“黑锅”读《“焚书坑儒”辩》》一文中提出了反驳,他认为,“尽管《‘焚书坑儒’辩》的作者很想彻底推翻秦始皇‘坑儒’这个铁案,其实内心深处还是虚的厉害,要不然就不会小心翼翼的称‘······坑儒,此事疑窦重生,恐属子虚乌有’,而是坚决把那个‘恐’字拿掉了。”

李殿元先生在《关于“焚书坑儒”研究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提及:“汉初儒家对秦之‘焚书’多有指责。却很少提‘坑儒’之事,如贾谊、董仲舒,皆是一时名儒,距坑杀事件必几十年、上百年时闻应该知道这件事。如果秦始皇真的大批坑杀儒生,贾、董二位先生一定会仗义执言,大加挞伐,而他们却从未论及‘坑儒’之事。

国学大师章太炎也曾提出:“‘儒’在先秦有三个层次,指三种不同的人,秦始皇所坑杀的儒,乃是‘达名之儒’,也就是广义上的儒,是知识分子。”这点许

慎在《说文解字》中有解释:“儒有三科,关‘达’、‘类’、‘私’之名。达名为儒,儒者,术士也。”

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里并没有“坑儒”一说,而说是“坑术士”:“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坑儒是事实,这是不可否认的,首先前面提到的有三个提到坑儒的材料均出自汉代,离秦王朝并不远,所记载可信度度较高。汉武帝驾崩于公元前87年,也就是说,司马迁离坑儒发生的时间,最远不过120多年,另外,司马迁在二十三岁时,就接受了其父亲担任太史令,并在之前就已经游遍中国,以他的地位和学识,对于坑儒这件事,其记载是没问题的。其次,依据秦王朝统治者颁布各项大一统的措施来看,思想上的统一是必然的,又因秦自商鞅变法以来的严刑峻法,坑儒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再次,坑儒发生在公元前213年,而秦始皇在公元前210年就病逝,他晚年追求长生不老,可以说是到了疯狂的地步,所以诸生的议论,卢生等人的逃跑,都为坑儒带来了很大的可能性;最后,坑儒也是一种统一思想文化,威慑六国旧贵族的有效手段。

焚书坑儒事件对历史的影响可谓很深远,人们只要提到焚书坑儒就会对秦始皇咬牙切齿,恨不能回到过去阻止他的这一暴行。焚书坑儒对史学有着很恶劣影响。

(一)焚书坑儒事件确确实实使部分中国古代文学经典流失,先秦诸子的著作是很丰富的,但一张焚书令,很多经典被付之一炬,使现在很多的学术问题成为谜团,阻碍了我们对中国古代文化和经典古籍的深入研究。

(二)焚书坑儒事件实质上是统治者发动的一场统一思想的运动,秦帝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而且处在封建社会早起,战国的纷争结束不

久,百家争鸣的思想领域过于混乱,这会导致秦王朝难以使统治的百姓和统治阶级形成相同的价值观。因此,秦始皇同意李斯提出焚书坑儒的计划也是顺应当时的发展的,焚书坑儒这件事和大清王朝的文字狱比起来,惨烈程度远远不及。

(三)从焚书事件看出秦始皇是非常重视史学的,之所以焚书,是因为统治者已经知道传统史学对百姓的影响相当巨大,秦王朝要想真正的传至万世,加强思想上的统一是必须的,并且,秦记不在焚书之列。

总而言之,焚书坑儒这件事,的的确确发生在了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它既是统治者的文化高压政策,也是统治者为了自己的专制独裁而进行的。类似的事每一个朝代都要经历,只不过所用手段不同而已。

参考文献:

《史记·秦始皇本纪》

《史记·儒林列传》

《说苑·反质篇》

《说文解字》

《“焚书坑儒”辩》马执斌中华读书报2010年2月24日第015版

《焚书坑儒的真伪虚实半桩伪造的历史》李开复史学集刊2010年11月第6期

《秦始皇坑儒是事实,没背“黑锅”》周思源中华读书报2010年6月23日第015版

《坑儒评议》周芳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古今之争与焚书坑儒》许凌云曲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关于“焚书坑儒”研究的几个问题》李殿元文史杂志2007年第6期(总第132期)

《浅论新闻的真实性从“焚书坑儒”遭质疑谈起》王琼 (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

《秦始皇缘何焚书坑儒》陈生玺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三期

《焚书坑儒的一些探讨》贾军喜(陕西省铜川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科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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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焚书坑儒与教育 摘要: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为了便于国家的统治,秦始皇推行法家的治国思想,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引发了焚书坑儒。焚书坑儒是中国思想文化上的劫难,是政治斗争的惨剧,对文化教育事业造成极大摧残。本文着重阐述焚书坑儒产生的背景、原因、给后世教育带来的影响,及对现代教育的启示。 关键词:焚书坑儒;背景;原因;后世教育;启示 春秋战国时期,各种思想流派形成,出现了“九流十家”。各家学派各抒己见,相互抨击,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推动了学术思想的繁荣昌盛,迎来了我国古代学术发展的黄金时代,为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中国教育史上,这一时期是私学发展的鼎盛时期,然而到了秦朝,秦采取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教育政策,严禁私学,忽视学校教育的作用,爆发焚书坑儒事件。 一焚书坑儒产生的背景 (一)思想文化方面 正如许慎《说文解字》中说:“当时田畴异亩,东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统一后,“书同文,车同轨”,不仅在经济、文字、政治上进行控制,而且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的需要,又在文化教育思想领域进行独裁统治,采取禁私学政策。 (二)统治集团内部思想方面 秦始皇采取李斯的建议,实行便于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但统治集团内部对分封制和郡县制产生意见分歧,思想上没有达到统一。 二焚书坑儒产生的原因 (一)知识分子与当时实行的法家思想格格不入 秦始皇并不是开始就在文化思想教育领域采取残酷的手段,他曾派人搜集大量的宫廷、民间的古典文献,并征聘70多位老学者,授博士之官,还召集2000余人的学生,置于博士之下命之曰诸生,目的是利用他们对古典文化进行整理分类,以政府的力量禁止不利于封建专制政权的书,推广那些对秦政权有利的书籍,诚如秦始皇所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天下”。由此秦始皇对这些博士、诸生待遇优厚。 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像秦始皇想像那样,这些博士、诸生是旧时代的学者,他们认为复古周礼的儒家思想都是好的,所以,他们不但对加强专制统治思想没有帮助,反而对秦始皇的行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秦始皇是个瞧不起儒家,推崇法家思想的人,他十分推崇韩非的主张:“明主之国,无门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认为这是富国强兵,超过三皇五帝的唯一妙招,所以他对博士、诸生的表现心有不满。 (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当权者倾向于焚书一方。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一次宴会上仆射周青臣把设立郡县制作为秦始皇的功德之一加以歌颂,而此却遭到博士淳于越的非议,他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于是,秦始皇便让大臣们就此事展开讨论,丞相李斯坚持己见,主张郡县制,此时他已感到统治内部思想观点的不一致,是加强中央集权、推行郡县制的障碍,因此李斯语皆道古而害今,饰虚言以乱实。在批驳淳于越的同时,将矛头指向传播各种学术思想的私学,他指出:“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同时提出焚书主张,并得到秦始皇的赞成,即除秦国的典籍、农书、医书及神问卜卦之书外,其他藏书全部烧毁。就这样到处点燃了焚书之火,秦以前的很多古文典籍化为灰烬,而儒家学者成为主要打击对象。 (三)方士求药未得,造谣言迁怒秦始皇。 焚书后的第二年发生坑儒。秦始皇虽然曾持战杀场,统领大军,歼灭六国,但是他迷信神仙,面对死亡也有那种恐惧、怯弱的心理。他在“六王毕,四海一”后,派人寻求长生不老药。其中有方士侯生、卢生,因长期求药未得,在逃跑之际又聚众散步对秦始皇大为不敬的言论。当然,对于威严残暴的秦始皇来说,

历史故事:焚书坑儒

历史故事: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某些人认为秦始皇坑杀的乃是“术士”并不是儒生,但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坑杀的人“皆诵法 孔子”。而且“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一 语出自《史记·卷121·儒林列传》,术音述,术士,即述士;述士即儒士)的事件。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个点和秦始皇采用的 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秦始皇统一中原以后,为了维护他的统治,统一思想,接受了丞 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秦始皇焚书使得中国的文化事业遭受了一 次浩劫。 丞相拿斯认为天下已经安定,法令已经统一,读书人理应努力学 习现行的法令制度,不能老是根据过去古书上的记载来攻击当前的政 治制度。他建议史官所收藏的图书,凡不是秦国的历史,全都拿来烧了;不是政府任命的博士官所收藏的《诗经》、《尚书》,而是私家收藏的这个类书籍,一律焚烧掉,以杜绝混乱思想的根源。 历史背景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高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 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称赞过去的而议论现在政策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这种措施引起很多读书人的不满。第二年,“诸生”言语攻击秦始皇。

“焚书坑儒”新说

“焚书坑儒”新说 秦始皇“焚书坑儒”,早就定格为文化摧残的象征符号。天下举凡读书人皆好称引,鲁迅用它来和希特勒焚书相比,博尔赫斯用它和造长城来对始皇帝大发议论。独立的史家偏生有其独特的癖好,他不敢就在假设的基石上扑扇想象的翅膀,更不屑于人云亦云,总是费尽心机试图描绘一个更详细的过程 或者寻找一个更合适的理由,而孜孜以求的结果常常竟真与所谓的“常识”大相径庭。一 就人类文明史而言,对书籍和读书人的迫害时时都在发生从未中止。类似“焚书坑儒”这样的举动在中国历史上既非第一次,更远远算不上最大的一次。史上大“革”文化之“命”的惨烈事历历可数,固不待言;而“焚书”更早在秦始皇之前一个半世纪即 已发生:在商君教引下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如果我们重新查账的话,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直接后果其实真算不得

十分严重。 所谓的“焚书坑儒”实际上是两个独立的 事件。 公元前213年,在秦始皇的咸阳宫酒会上,70博士为这位始皇帝祝寿。仆射周青臣大拍马屁,说什么“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被书呆子型的博士淳于越直斥为面腴;淳于越大唱“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的儒家老调,却惹得身为丞相的法家李斯大为不满,认为“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因此倡言:“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 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秦自商鞅变法后,依靠法家的严刑峻法大大提高了它的军事实力和行政效率,并最终得以并吞六国、统一宇内,因此秦始皇自然批准了李斯的建议。 比较可惜的是各国的史书,烧了个精光,大大增加了司马迁写《史记》的难度,《史记·六国年表序》:“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也使得

【秦王嬴政】焚书坑儒(2)

焚书坑儒(2) 首先,焚书必须让老百姓上交书,可老百姓、读书人就是不交,你怎么能搜查出来!当时,书的来源主要靠笔抄在竹简木牍上,来之不易,读书人爱书的情感之深,是现代人难以体会的。所以藏书是当时反抗焚书令的主要办法。特别是读书人比如儒门后学和诸子学人,纷纷藏书。那么,书都藏在哪里呢? 1、藏在屋壁。 屋壁就是夹壁墙。传孔子九世孙孔鲋曾把一批珍贵的书籍藏在曲阜孔府一间屋子的夹壁墙中,秦末,他参加了陈胜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并担任了陈胜的博士,后来在战斗中牺牲。到汉武帝时,鲁恭王刘余翻修孔子旧宅,发现夹壁墙中有一大批藏书,包括《易》、《诗》、《礼》等典籍,这就是当年孔鲋为躲避秦朝的焚书令藏起来的书。 汉文帝时有个叫伏生的老头,90多岁了。他是当年秦朝的博士,他偷偷在屋中藏了一部《尚书》,偷着背诵,直到背得滚瓜烂熟,才把书销毁。汉初鼓励民间献书,他背诵了《尚书》,由政府派人用当时流行的隶书记录下来,这就是今文尚书。 2、藏在深山。 在湖南沅陵县附近有一座美丽的二酉山,相传,秦始皇焚书时,京城咸阳的儒生冒着生命危险,偷偷把上千卷书简运出京城,风雨兼程,奔往南方,在二酉山,他们发现这里人迹罕至,山洞深邃,便将书简藏在了这里,使一批珍贵的书籍得到保存,汉初,他们把书献给政府,使这些书得以流传。风景秀丽,峰峦挺拔的二酉山也因藏书奇功成为文化圣迹。两千多年来一直为无数天南海北的文人墨客向往和朝拜。 此次焚书没有彻底执行,还有地方官员执行不力。落实焚书令需要各级官员执行、配合。秦始皇从十七年(前230年)起至二十六(前221年),十年之间兼并六国,领土扩大了五倍。但在这么大的范围内,短时间内,哪里有那末多培训好的能忠于秦政的官吏?秦始皇只能大量利用降秦的六国旧吏。众多的六国降吏也不可能在数年之内被秦国完全更换。那么,众多降吏都能尽忠职守于秦吗?都会不折不扣地执行焚书令吗?不可能。正是因为有众多地方官吏的消极,才会造成众多有书之人的藏书机会,这使得焚书令大打折扣。 还有,出土秦简中未见只字焚书令的反映。2002年5月至6月,湖南省文物工作者在湘西龙山里耶发现了战国古城,出土秦代木质简牍36000多枚。这批珍贵文献的时间在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年)至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之间,内容包括法令、文书、历谱、郡县等十余项。被认为大部分是秦统一中国15年间的官方档案。按理说,这批简牍中应有秦始皇三十四年颁布的焚书令,但经清理却只字未见。 这一发现也证明,秦始皇颁令行法,并非人们所推想的那么雷厉风行于全国。 第四,从《汉书》所反映的实际看,秦以后各种图书的数量依然很可观。《汉书》是东汉人班固写的记述西汉历史的史书。其中《艺文志》记载了各种书籍多达13000多卷。这一万三千多卷中,大都是西汉初至宣帝多次奖励人们向中央进献之书,也理应就是秦焚书令之后众多藏匿之书。其中仅诸子书就有189家,4324卷(篇),这些书大都经历了焚书→藏书→献书的历程。 通过以上简单统计,我认为清楚地证明了一个长期未被人们深究的大问题,即秦始皇的焚书令,其实是来势汹汹,收效甚微。但它对中国古代思想文化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这个中国图书文化史上的大案,留给后人太多的思考。 四 李斯与秦始皇合谋的焚书政策从主观上讲是要加强统一和集权,但对不同意见显然没有必

秦始皇焚书坑儒之真相

二:焚书坑儒真相 秦皇三十四年正月初一即始皇的生日日,始皇在咸阳宫设宴,款待各郡荐上来的贤士及儒生。并且,亲自从六百多儒生中选定七十人设为博士官。并次日为七十名博士特赐宴。在宴进行之中,首席博士官淳于越对秦皇提出:要撤郡,要承古制,曰殷商和周几千年,就是君王给子弟功臣封王封侯,如今陛下的功臣贤士却都是平民,没有封号和封地。如果不按照俞代传下来的制度办事,肯定要失败的。于是各儒生在宴上也纷纷提出要恢复古制。始皇曰:可以由众人和丞相等自由辩论。 宴会后次日,由七十名博士带领下,几百名儒生及上千名黔首,浩浩荡荡直奔始皇宫门前午朝门,黑压压跪在地上,要求恢复古制。始皇出,大笑曰:淳先生你们这是给朕摆的何阵?淳于越曰:臣有话。始皇说;有事可进宫来,你先让众人散去。众儒生却齐齐嚷嚷不肯离去。始皇此时说:朕没有责怪你们,也不曾加罪你们,你们要恢复古制,要封王封侯,朕也让你们自辩。你们为何要得寸进尺?朕要回宫处理国政,你们爱跪到何时候就跪到何时。说完始皇回宫。 始皇回宫后,淳于越首先咬舌自杀身亡,众儒生见状,一齐拥上前大骂赢政,是狂君,昏君,不知好歹,是暴君,搞专政,连桀纣都不如-----。 其后丞相李斯上书曰:今天下己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越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诸语者皆诣守。余尉杂烧之。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等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秦皇三十五年,侯生卢生等相诋议秦皇,并游说要恢复各国,始皇闻大怒曰:"诸儒生,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吾!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者"。于是御史悉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将四百六十人皆坑之咸阳。这就是坑儒事件。 所以,焚书坑儒事件,是诸儒生要求恢复分封制(实际是要求恢复各被征服的各国),诋毁非议朝政在先,焚书在后。儒生们结党谋叛图谋复辟,咒骂朝庭在先,坑儒在后。这就是因果关系。这才是我们应深思和分析的轨迹。 诸儒生为何要秦始皇恢复以前的分封制?以古逼今?这其核心在于;在新的制度下,诸儒生的私人利益得到大多的限制和失去,既不能从政为官,也就无从获得财富。因秦皇所置官职甚少,况以军功或功论。而恢复古制,七国或几十百国,当然就需要大量的各种官员,这无疑利于诸生的当官发财之道。另中央集权制,使儒生们不能有很多机会直接和皇帝接触,也失去表现自我的机会。所以,骂秦皇专制。由此可见,诸儒生咒骂秦皇,是基于私利而非为国家计,更不是为广大民众说话。他们代表的是小集团的个人利益,而不是代表人民与国家的利益

历史趣闻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 焚书坑儒的原因及背景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焚书坑儒的原因及背景 导语:公元前221年,秦王政如贾谊所说,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海内,以气吞山河的气概,用不到十年时间,相继兼并韩、魏、楚、赵、燕、齐等国 公元前221年,秦王政如贾谊所说,续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海内,以气吞山河的气概,用不到十年时间,相继兼并韩、魏、楚、赵、燕、齐等国,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统一王朝,开创了中国社会发展新格局。这确实是了不起的历史成就。 秦王朝的统一是中国历史上的伟大事业,但统一后怎样治理确实是一个大问题。丞相王绾建议在前人经验基础上构建常态体制,而廷尉李斯却别出心裁希望创建一个前无古人的新体制,荒唐迎合统治者私心,希望“天下无异议”,以为只有大家都听最高领袖一人指挥,才能有效率,不争执,这才是统一国家的“安宁之术”。从历史后果看,正是李斯的这些建议将秦王朝送上“二世而亡”不归路。 与“天下无异议”相配合的是焚书坑儒。焚书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 秦始皇大宴群臣,仆射周青臣等七十余人前为寿,对秦始皇歌功颂德,说了一些过头的颂扬话,诸如“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等。 周青臣等人这些话作为“颂辞”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妥,因为祝寿宴会上毕竟不能说话太扫兴,臣子总在设法使寿星龙颜大悦。然而过于“较真”的博士淳于越似乎根本不顾及这个特殊场合特殊语言,他很不以为然,而且非常严肃公开声明周青臣等人谀词是不对的: 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 生活常识分享

《“焚书坑儒”新说》_历史论文

秦始皇“焚书坑儒”,早就定格为文化摧残的象征符号。天下举凡读书人皆好称引,鲁迅用它来和希特勒焚书相比,博尔赫斯用它和造长城来对始皇帝大发议论。独立的史家偏生有其独特的癖好,他不敢就在假设的基石上扑扇想象的翅膀,更不屑于人云亦云,总是费尽心机试图描绘一个更详细的过程或者寻找一个更合适的理由,而孜孜以求的结果常常竟真与所谓的“常识”大相径庭。 一 就人类文明史而言,对书籍和读书人的迫害时时都在发生从未中止。类似“焚书坑儒”这样的举动在中国历史上既非第一次,更远远算不上最大的一次。史上大“革”文化之“命”的惨烈事历历可数,固不待言;而“焚书”更早在秦始皇之前一个半世纪即已发生:在商君教引下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如果我们重新查账的话,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直接后果其实真算不得十分严重。 所谓的“焚书坑儒”实际上是两个独立的事件。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34年),在秦始皇的咸阳宫酒会上,70博士为这位始皇帝祝寿。仆射周青臣大拍马屁,说什么“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被书呆子型的博士淳于越直斥为面腴;淳于越大唱“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的儒家老调,却惹得身为丞相的法家李斯大为不满,认为“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因此倡言:“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史记·秦始皇本纪》)秦自商鞅变法后,依靠法家的严刑峻法大大提高了它的军事实力和行政效率,并最终得以并吞六国、统一宇内,因此秦始皇自然批准了李斯的建议。 比较可惜的是各国的史书,烧了个精光,大大增加了司马迁写《史记》的难度,《史记·六国年表序》:“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也使得西晋挖出的魏国史书《竹书纪年》身价倍增。国家史志尽记些个颁历告朔、战争祭祀的大事,事关王统,秦始皇此举完全可以理解。 《诗》、《书》、百家语非博士官所职皆烧之,“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也就是说,民间不许再收藏、传授《诗》、《书》、百家语,但博士职掌的这些书籍还是被保留的。“若欲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 史实 08-17 12:45 确立了郡县制以后,秦始皇又连出数招。 第一招是“修驰道”,也就是修建以咸阳为中心的全国高速公路网。第二是“去险阻”,也就是拆毁六国在险要之处修建的长城巨堑和城郭要塞。第三是“决川防”,也就是决通六国所筑阻塞水道的堤防,疏浚鸿沟,开凿灵渠。第四是“销兵器”,也就是没收全国各地民间的武器,集中运到咸阳,铸成大钟和铜人。第五是“大移民”,也就是将天下豪富迁徙到咸阳,人数据说多达十二万户。 这些举措的用心,是显而易见的。实际上,帝国的危险无非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草民造反,二是六国复辟,三是蛮族入侵。但无论造反还是复辟,都要钱,要武器,要据点。现在,要塞毁掉了,武器没收了,富豪变成了穷光蛋,他们还造什么反,复什么辟?何况就算变生不测,有了驰道,通了水路,皇帝随时都能调兵遣将,不怕他们翻了天。 蛮夷戎狄也不难对付,因为秦始皇有的是铁骑,有的是劲旅。他北筑长城,南征百越,并将征战所得之地设为郡县。北方设九原郡,南方设南海、桂林、象郡。于是“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抱怨”,正所谓“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1]即便如此,秦始皇仍不敢掉以轻心。

他勤政。每天不看完一百二十斤的章奏(竹简),决不休息。他谨慎。他的殿上,绝不允许有人携带武器,卫士不得命令则不能上殿,以至于荆轲来谋杀他时,所有人都只能干瞪眼。他狐疑。他的住处每天都不一样,谁要是暴露了他的行踪,谁就是死罪。他残忍。有一次,他对李斯的批评被传出宫外。由于查不出泄密的人,便将当时在身边的宫女、宦官和卫士全部杀掉。 设防如此,秦始皇该坐稳江山了吧? 抱歉,还没有。因为天下偏有不怕死的人,也偏有直言不讳,喜欢唱对台戏的人。 比如淳于越。 淳于越是齐国人,职位是博士。博士就是负责议论政事和掌管礼仪的官员,始皇时期有七十个,领班则叫“仆射”(射读如夜)。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国宴,七十位博士集体上前敬酒。仆射周青臣作为领班,便歌功颂德,大唱赞歌。 周青臣说,陛下“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威德呀!” 秦始皇龙颜大悦。 淳于越却忍不住了。淳于越说,周青臣这是乱拍马屁!殷、周两代之所以能够延续千年,就因为他们都分封了子弟和功臣。如今陛下自己当了皇帝,凤子龙孙们却变成了平民。将来一旦国家有事,又有谁会来救难呢? 这当然大煞风景。 何况这时的大秦,成为帝国已经四年。淳于越居然还重提封建,反对郡县,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过这一回,秦始皇倒没杀人。他的处置,是让已经担任丞相的李斯提出意见。作为丞相,李斯当然要受理此案。这不仅因为君主所命和职责所在,也因为他自己就是郡县制的拥护者,反封建的急先锋。 只不过,李斯的意见也不是杀人,而是烧书。 李斯上书秦始皇说,现在的社会风气很是不好,某些人以古非今,妖言惑众。他们上朝时在心里诽谤,下朝后在街头乱讲,靠非议皇上出名,以持不同政见为誉,带头制造流言蜚语,正所谓“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

史记中的三个故事1:焚书坑儒的故事

史记中的三个故事1:焚书坑儒的故事 史记中的三个故事1:焚书坑儒的故事秦始皇统一天下称帝后,又打败了强大的匈奴,非常高兴。就吩咐犒赏三军,大宴群臣。席间,有个博士说道:“殷、周两朝的王位传了一千多年,是因为分封子弟功臣得到各地诸侯辅佐的缘故。如今陛下有了天下,皇室子弟却都是普通人。一旦出了事,靠谁来援救呢?凡事都效法古代才能长久。” 丞相李斯马上接着说:“黄帝等五帝办事不相重复,夏、商、周三代制度也不因袭守旧,所以能兴旺安定,并不是故意要同前代相反,而是因为时代不同,不能不有所改变。 如今陛下开创了大业,建立了万世功业,怎么能再去效法三代的做法?现在天下太平,法令统一,百姓理应好好经商,种田,儒生也要好好学习和遵守法令制度。但是,就是有一些儒生不学今而专学古,他们纠集起来,向百姓造谣,制造混乱,如果不禁止这种风气,皇帝的权威就会降落。 为此,我请陛下下达一个法令:凡不是秦国记载的历史,都把它焚烧掉,凡不是博士所掌管的典籍,包括藏有的《诗》、《书》、诸子百家的著作,由官府人员全部集中起来,堆在一起烧掉。凡是几个人在一起谈论《诗》和《书》的,处以死刑;凡是引用古书反对时政的,全族处死。官吏有知情不检举的,与犯人同罪。法令下达后30天内不把这些书交出来焚烧的,处以黥刑,并罚四年

劳役。医药、算卦、种植等方面的书,可以不焚烧。” 秦始皇同意李斯的建议,命他起草法令。不久,就公布了焚书的法令。 当时,秦始皇正在寻找所谓长生不老之药,结果花了许多钱财,还是没能弄到。后来,他又听信了专搞迷信的侯生与卢生两人的谎言,让他们再去寻找长生不老的仙药。这两人知道不可能找到这种仙药,私下议论说:“始皇帝的为人,残暴专横,自以为是。他出身于诸侯,并吞天下后,为所欲为,以为自古以来没有人能比得上自己。 他喜欢用刑罚、杀戮来树立威信。大家唯恐获罪,只图保持俸禄官位,无人敢效忠进谏。秦法规定,一个人不能兼有两种以上的方技:如果方技试验无效,往往要处死。观测天象的多达30人,都是很好的读书人。他们害怕触犯忌讳,只是一味奉承,不敢直言他的过失……” 两人合计了好久,最后决定逃走。秦始皇知道后大怒道:“卢生等人我很信任他们,还赐给他们许多东西,如今却说我的坏话并逃跑,在咸阳的许多儒生,我派人侦察下来,他们中有的竟在散布妖言,惑乱百姓,真是可恶!” 于是,秦始皇让御史对所有的儒生都进行考察审问,又让儒生们互相检举揭发。他亲自圈定把违犯禁条的460多人全部活埋在咸阳。 史记中的三个故事2:拔山扛鼎的故事项羽是楚国下相人,他从小跟随叔父项梁生活。项家世代为楚将,项羽的祖父就是楚国名将项燕。

浅析秦始皇之焚书坑儒

浅析秦始皇之焚书坑儒 [摘要]关于秦始皇功过是非问题,永远是一个说不尽争不完的话题,有支持的,有反对的,反对者主要从始皇焚书坑儒和徭役太重为起点,全盘否认秦始皇,而忽略了他在政治方面的贡献,评价任何一个历史事件,我们都应当客观、公正。本文从焚书究竟焚什么书、坑儒究竟坑儒生还是方士入手,对于秦始皇的功过是非问题有一个大致的概括。 [关键词]秦始皇焚书坑儒功过是非 秦始皇(公元前259-公元前210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王朝的开国皇帝。嬴姓,赵氏,名政。秦庄襄王之子。汉族(原称华夏族)。出生于赵国首都邯郸(今河北省邯郸市)。公元前247年,秦王13岁时即王位,因年幼朝政由太后和相邦吕不韦及掌管。公元前238年(秦王政9年),秦始皇22岁时,在故都雍城举行了国君成人加冕仪式,开始“亲理朝政”,除掉吕不韦等人,重用李斯、尉缭,自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先后灭韩、赵、魏、楚、燕、齐六国,39岁时完成了统一中国大业,建立起一个以汉族为主体,多民族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强大国家—秦国。定都咸阳。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冬巡途中驾崩于沙丘(今河北省邢台市)。秦始皇认为自己的功劳胜过之前的三皇五帝,将大臣议定的尊号改为“皇帝”。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使用“皇帝”称号的君主,对中国和世界的历史均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被明代思想家李贽誉为“千古一帝”。 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的焚书和公元前212年的坑儒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几千年来,焚书坑儒成为学者们争议的一个焦点,重点在于秦始皇是否真的罪不可赦,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第一摧残者,焚书是否真的将中国古代文化铲灭无遗,坑儒到底是坑儒生还是坑方士?倘要想公平的评价焚书坑儒,必须了解焚书坑儒前后的社会状况。 首先,从粮价方面看,由【1】《汉书》李悝所言:“今一夫挟五口,占田百亩,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十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可知,魏文侯时粮价每石三十钱左右。秦统一中国前,官定粮价也只是三十钱左右。公元前216年,即焚书前两年,“米石千六百,”粮价竟比统一前上涨五六十倍之多。可见当时已出现了严重的社会危机。 其次,焚书前秦王朝对民力的征用已超过极限,在秦统一中国前的一百年里,几乎无年不战,无岁不征。秦始皇顺应了时代的要求,满足了人名的愿望统一了天下,结束了战争,进而推行了郡县制、统一文字、币制、度量衡,通水路、去险阻、少关隘,从而,为百姓所拥护。但这以后,秦始皇又把人名群众投入众多的徭役,如:①在渭南作信宫,道通骊山; ②从咸阳至骊山“筑甬道”;③修驰道;④修建骊山墓;⑤前215年,发兵30万“北击胡”;

焚书坑儒-是历史上的一大冤案

焚书坑儒-是历史上的一大冤案 一,汉朝的儒家文化来自秦朝的延续和传递。 提起秦朝,人们总会想到,先秦儒家积累下的大量经典之作都被秦始皇一把火烧了个干净,而儒家的徒子徒孙也让暴虐的始皇帝残忍地活埋到地下。 “焚书坑儒”过后,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折扣大半,而儒家人才也出现了断层,这样看来,秦朝简直是儒家的噩梦。 然而,我们不禁问一句,如果秦朝真的完全没有儒家文化的立足之地,儒家的要人都死绝了,还会在几年内发展起来吗? 后来的儒家学派到底是怎么生存下来,并成为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正统思想的呢? 它绝不会是一天之内从天上掉下来的吧!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历史真相究竟如何,秦朝在儒家文化变革的道路上又起了怎样的作用? 其实,汉朝的儒家文化来自秦朝的延续和传递。 【秦始皇焚书坑儒】是历史上的一大冤案。 二,方士骗钱财惹怒秦始皇,秦始皇“坑”的是骗子,而并非是“儒” 提到秦始皇赢政,人们除了感叹一下他制六合、统九州的霸气外,更多的是批判他用残酷的手段镇压儒家学派,其中最常被人们拿来举例的,就是“焚书坑儒”事件了。 “焚书”这件事,始皇帝的确干过,当然也并非像后世所传那样的针对儒家经典的大清洗,而只是于始皇三十四年焚烧过一次百姓家中私藏的有关方士传道的“百家书”。 这次焚书对典籍造成的破坏也不是很严重,命令执行得不彻底,不少读书人抱着典籍跑掉,或者藏在墙壁的夹层里。 若非如此,汉朝以后两千多年的儒家文化难道是凭空而来的吗? 而“坑儒”这件事,则更是历史上最大的“冤假错案”之一。

始皇帝由于天生残疾(鸡胸),再加上幼年生活不幸,长大后的确性格扭曲,残暴易怒,但是他却并非像后人认为的那样,厌恶并专门对儒家进行打压。 据史籍记载,与“坑儒”事件有关的具体人物共有四位,即侯生、卢生、韩生以及徐市。 那么这四位到底是做什么的呢?《史记》上明确指出,他们的主要工作是替始皇帝寻仙问药,也就是徐福的同行,可以算是一方士的种,这些方士们抓住了秦始皇渴望长生不老的心情,到他那里骗取了“费以数万计”的赏赐,让秦始皇当了一次冤大头。 后来,这几个方士的行骗败露,加上长生无望,让始皇帝勃然大怒。 为了报复他们,并平息自己胸中的郁结之气,始皇帝大开杀戒,坑杀了自己聘用的“方术土”460余人。 说起来,这次事件只是秦始皇迁怒下的连坐的人中,免不了有文人参加过搞方术骗钱的人而被人举报的可能。因为在当时的行政管理中有【连坐】一条刑律,和方士搞得十分火人的【文人】免不了也会被坑的。 我们从中看到了始皇帝残忍扭曲的性格,却并没有看到他特意针对儒家进行了什么打击报复。 三,秦朝的儒家和儒学的发展,当了汉朝的垫脚石 如果秦始皇并没有针对过儒家进行打击报复,为什么后世会一直流传他“焚书坑儒”的罪行,让他背负了千古骂名呢? 秦始皇厌恶儒家、迫害儒家的观点究竟源于何时、何处呢? 细心的你可能已经想到了。 没错,那就是汉朝人的儒家对自己在打压法家推广自己时的刻意的政治宣染和恶意宣传。 整个历史上,我们是基于“过秦”的角度来看待秦朝的。 而过秦的言论最早就是西汉的学者提出的。 西汉时有许多学者都曾发表过对始皇帝的看法,最有名的就是写下《过秦论》的贾谊。 他认为,儒家推崇的是王道,而法家推崇的则是霸道,秦朝正是因为始皇用法而废儒,才落得二世而亡的下场。

焚书坑儒事件的影响

“焚书坑儒”造就了中国“大一统”格局“焚书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以至于现在某些人一想到这个历史事件,仍然耿耿于怀,恨不能掘墓鞭尸,恨不能穿透两千多年的时空,对秦始皇敲骨吸髓。这种仇恨实际上是后来的文人们潜意识里面的集体恐惧,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从感情上来说,老僧也觉得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手段过于激烈,对当时的儒生们的确是太过残酷,他完全可以采取更缓和的一些方法。不过如果要评价一个历史事件,最好从该事件产生的效果来评价,而不要采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标准。那么焚书坑儒的历史效果是什么呢?我认为通过这件事情之后,造就了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历史格局。 先来看看“焚书坑儒”的实质,“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结构上,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统一了文字,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济领域内,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是国家强暴力能够控制的要素。但有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难驾驭的,特别是在秦朝初年,战国时期刚结束,百家仍然在争鸣中,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最主要的条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因此,光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统措施还不行,最关键最长远的统一要素是思想的统一,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才能让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统一措施有效。而当时最大两种思想潮流就是儒家和法家,儒家是尊古的,而秦始皇统一中国偏偏是新事务,他采取的措施也都是些新措施,这些东西都是不符合儒家理念的,而当时六国贵族,也借着儒家的“克己复礼”妄图恢复周朝的分封制,从而取得失去的权势。所以,对于刚刚统一的秦朝来说,统一思想就是维护大一统的关键措施。因此,秦始皇在找到了几个儒生茬之后,一场统一思想的文化运动就开始了,手段是激烈了点,但客观效果明显的。虽然统一的秦朝只持续了十几年,但秦朝以后的所有统治者,无一不把统一思想看成维护统治的关键手段,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中国大一统思想正式形成。此后所有的统治者,基本上都把儒家思想作为国家的核心思想。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秦朝“坑儒”,和汉朝的“尊儒”,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要统一思想。实际上从汉朝以来,所有的封建统治者,基本上都是施行的“阳儒阴法”,或者是“实法名儒”,就是表面上是采用儒家观点,实际上却是法家的手段。皇帝用法家的方法统治天下,而用儒家的学说教化百姓。法家强调的是权、术、势,古人把这些东西当成是帝王术,作为驾驭百姓群臣的方法;而儒家学说主要是强调仁和礼,仁和礼最大的益处就是从道德上形成行为自觉,而不用采取暴力措施,是维护等级制度的好工具,所以历代统治者都用儒学教化天下。而当年秦始皇由于没有认识到可以儒学是可以利用的,所以采取了激烈手段。但焚书坑儒实际上是定下了阳儒阴法的调子。所以,我认为焚书坑儒造就了中国的大一统。 当然,我在这里并不是想说秦始皇坑儒就坑对了,我只是想要说他统一思想的方向是对的,并且。具体方法可以更好一些,但在一个人命不如草芥的时代,没有比直接肉体消灭更干净利落的方法了。另外,我觉得评价一个历史事件,一定要从它产生的历史效果上去评价,这样可能会更客观一些。 虽维持了秦朝的统治,但也加速了其政权的灭亡...............................................................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丞相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 虽然是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成功;但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不利于社会发展,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并且手法残忍,残暴。 荀子学派法家学派与孔孟正统派儒学的斗争,集中表现在中央集权(地主政治)与分封诸侯(领主政治)的争论上,终于爆发了焚书坑儒的大破裂。前二二一年,初并天下,以丞相王绾为首的群臣,都主张在离秦较远的燕齐楚等地分封皇子为王,独廷尉李斯反对分封。秦始皇从李斯议,确定行施郡县制度。前二一二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齐人淳于越倡议,主张学古法,分封皇子功臣为诸侯。丞相李斯斥儒生不师今而学古,各尊私学,诽谤朝政,惑乱民心,建议禁私学。办法是除了史官所藏秦国史记以外,别国史记一概烧毁;除了博士官所藏图书,私人所藏儒家经典和诸子书一概送官府烧毁。下今后三十天不送

浅谈秦始皇焚书坑儒

浅谈秦始皇焚书坑儒 内容摘要:提及传统古籍,都应该想到2000多年前的秦始皇焚书坑儒,然而年代久远,焚书是确认发生了,然而坑儒却不断遭到质疑,对于历史,研究总是朝着还原的目标去奋斗,不同的人对一个事件都有自己的看法,于是纷纷在古籍中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观点的内容,于是历史研究便显得丰富多彩起来。 关键词:焚书坑儒封建社会法家儒家 秦自孝公时商鞅变法以来,国力日益强大,而东方六国的状况则越来越差,最终逐一被秦所灭。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一统天下,秦王嬴政以功高三皇五帝,乃号为始皇帝陛下,是为秦始皇。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相当困难,而这个朝代更是建立在封建社会早期,更是显得艰难,故秦统一天下后,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施行各项有利于国家统一的措施,并且由于法家思想在秦根深蒂固,自然容不下其他思想在秦有所发展,又因此时处在社会转型后期,对统一帝国的治理和统治者个人的私心以及儒生方士们的不适当言行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下,发生了后来焚书坑儒的惨剧。然而历史已经逝去,后来的历史研究者无论离该时代有多近,他们所能做的,都只是无限的接近历史而已,所以才有了对焚书坑儒真实性的不同看法。 一、焚书的真假性探讨和简评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关于焚书的记载是非常详细的,其内容如下: 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于岁,封子弟功臣。自为之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

史记焚书坑儒故事

史记焚书坑儒故事 秦始皇焚书坑儒留下千古骂名,给人看为大暴君,那你知道史记焚书坑儒故事吗?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史记焚书坑儒故事,欢迎大家阅读。 秦始皇统一天下称帝后,又打败了强大的匈奴,非常高兴。就吩咐犒赏三军,大宴群臣。席间,有个博士说道:“殷、周两朝的王位传了一千多年,是因为分封子弟功臣得到各地诸侯辅佐的缘故。如今陛下有了天下,皇室子弟却都是普通人。一旦出了事,靠谁来援救呢?凡事都效法古代才能长久。” 丞相李斯马上接着说:“黄帝等五帝办事不相重复,夏、商、周三代制度也不因袭守旧,所以能兴旺安定,并不是故意要同前代相反,而是因为时代不同,不能不有所改变。如今陛下开创了大业,建立了万世功业,怎么能再去效法三代的做法?现在天下太平,法令统一,百姓理应好好经商,种田,儒生也要好好学习和遵守法令制度。但是,就是有一些儒生不学今而专学古,他们纠集起来,向百姓造谣,制造混乱,如果不禁止这种风气,皇帝的权威就会降落。为此,我请陛下下达一个法令:凡不是秦国记载的历史,都把它焚烧掉,凡不是博士所掌管的典籍,包括藏有的《诗》、《书》、诸子百家的著作,由官府人员全部集中起来,堆在一起烧掉。凡是几个人在一起谈论《诗》和《书》的,处以死刑;凡是引用古书反对时政的,全族处死。官吏有

知情不检举的,与犯人同罪。法令下达后30天内不把这些书交出来焚烧的,处以黥刑,并罚四年劳役。医药、算卦、种植等方面的书,可以不焚烧。” 秦始皇同意李斯的建议,命他起草法令。不久,就公布了焚书的法令。 当时,秦始皇正在寻找所谓长生不老之药,结果花了许多钱财,还是没能弄到。后来,他又听信了专搞迷信的侯生与卢生两人的谎言,让他们再去寻找长生不老的仙药。这两人知道不可能找到这种仙药,私下议论说:“始皇帝的为人,残暴专横,自以为是。他出身于诸侯,并吞天下后,为所欲为,以为自古以来没有人能比得上自己。他喜欢用刑罚、杀戮来树立威信。大家唯恐获罪,只图保持俸禄官位,无人敢效忠进谏。秦法规定,一个人不能兼有两种以上的方技:如果方技试验无效,往往要处死。观测天象的多达30人,都是很好的读书人。他们害怕触犯忌讳,只是一味奉承,不敢直言他的过失……” 两人合计了好久,最后决定逃走。秦始皇知道后大怒道:“卢生等人我很信任他们,还赐给他们许多东西,如今却说我的坏话并逃跑,在咸阳的许多儒生,我派人侦察下来,他们中有的竟在散布妖言,惑乱百姓,真是可恶!” 于是,秦始皇让御史对所有的儒生都进行考察审问,又让儒生们互相检举揭发。他亲自圈定把违犯禁条的460多人全部活埋在咸阳。 后来,人们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形成了“焚书坑儒”这条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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