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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建设工程取费标准、工程类别划分

2003年建设工程取费标准、工程类别划分
2003年建设工程取费标准、工程类别划分

2003年各种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取费标准、工程类别划分

2004年在省、市尚未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前,仍按本计价程序、取费标准并结合有关工程投报价合理范围幅度参考指标。

1、建筑工程

注:1、除单独打预制桩(构件吊装)、大型土石方、包清工(点工)之外,其他土建各类工程计价均用本表。

2、据《南京建筑工程施工投标报价实施办法》及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解释,(汇编十八186页)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尚未实行建筑行业统筹劳保,所在在工程不应取“地方统筹劳保”。只取“企业劳保费”。

单独打预制桩(或构件吊装)工程:

计价程序(2001定额)

注:江宁、溧水、高淳尚未实行地方统筹劳保,目前取费“企业支付劳保”费率。

注:①根据南京市建委宁建基字(2001)851号通知精神:"获得省、币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仍按宁建基字(99)971号通知办理。"(该文列人汇编十五,第224页)②其他费用:这部分费用由承发包双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等,通过合同形式或签证加以确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或可依照《南京建筑工程施工投标报价实施办法办理--该文在汇编十八》)主要有以下几种:

△包干费:是指包定额说明有关材料和构件等场内外二次搬运,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设计变更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在包干费之内,应另行按实调整。

包干费计费标准:按定额直接费的1%-2%计算。(可竞争费不得低于1%)

△赶工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则施工单位必须增加施工成本费。具体办法如下:

住宅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则须增加2%-3%的赶王措施费。

高层建筑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5%以内,赠须增加3%-4%的赶工措施费。

一般框架、工业厂房等其他工程:比我省现行定额工期提前20%以内,则须增加2.5%-3.5%的赶工措施费。

按照市建委宁建基字(2印2)427号文规定赶工措施费为可竞争费用。标底编制和投标人不得低于2%列入。

赶工措施费的计算基数为不含税工程造价。

△工程按质论价:是指对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优良、优质(含市优、省优、国优)工程而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住宅工程:优良级增加建设造价的1.5%-2.0%,优质增加建设造价的2%-3%。一次、二次验收不合格者,除返工合格,尚应按建安造价的0.8%-1%和1.2%-2%扣罚工程款。

-般工业与公共建筑:优良级增加建安造价的1%-1.5%,优质增印建安工程造价的1.5%-2.5%。一次、二次验收不合格者,除返修合格,尚应按0.5-0.8%和1%-1.7%扣罚工程款。

工程类别划分

注: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的实际施工项目确定的。

2.不同层数组成的单位工程,当高层部分的面积(竖向切分)占总面积30%以上日寸,按高层的指标确定工程类别,不足30%的按低层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3.以建筑面积、檐高、跨度确定工程类别时,如该工程指标达不到高类别的指标,但工程施工难度较大的(如建筑复杂、有地下室、基础要求高、采用新的施3232艺的工程等),其类别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

4.单独承包地下室工程的按二类标准取费,如地下室建筑面积指标达到一类的则按一类标准取费。

5.建筑物、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顶标高(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塔楼等的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

6.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7.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沽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主要包括:商住楼、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宿舍及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8.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笔..

9.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和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

10.强夯法加固地基、基坑钢管支撑均按二类工程标准执行。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基坑锚喷护壁按打灌注桩基工程四类标准执行。

11,轻钢结构的单层厂房按单层厂房的类别降低一类标准计算。

12.大型土石方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在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在5000立方米(不含5印0立方米)以上的工民建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挖或填等。

13.预制构件制作工程类别划分按相应的建筑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执行。

14.与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分户围墙按相应的主体建筑工程类别标准确定外,其余如厂区围墙、道路、下水道、挡土墙等零星项目,均按四类标准执行o 15.关于建筑物加层扩建时套用类别的方法:

(1)当选用面积和跨度指标时,以新增的实际面积和跨度套用类别标准。

(2)当选用檐高和层数指标时,要与原建筑物一并考虑套用类别标准。

16.在计算层数指标时,半地下室和层高小于2.2米的均不计算层数。

17.凡工程类别标准中,有二个指标控制的,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指标即可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

别;有三个指标控苎的,必须满足二个及二个以上指标才可按该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18.工程类别标准中未包括的特殊工程,如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别墅、别墅群等,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省标准定额总站备案。

2、安装工程

自2002年1月1日起使用《江苏省2001年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的工程{十价程序、取费标准、工程类别划分如下:

安装工程使用省2001估价表取费标准:

注:1、其他直接费含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远地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等等。

2、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工程{劳动)定额编制费。

3、其他费用包括包于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等等……通过合同形式或签证,在结算增加。或按照“南京建筑工程施工投标报价实施办法处理。

4、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三地尚未劳保地方统筹,所在三地工程,暂不能取统筹劳保(取其

中企业劳保费率)。

工业安装工程一类工程项目表

安装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安装工程类别以分项工程确定工程类别,按上表的划分规定执行。

2、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分别确定工程类别,按相应的费率标准计算。

3、改建、装修工程使用安装定额的可参照相应的标准确定工程类别。

4、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未包括的特殊工程,如影剧院、体育馆等,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备案。

3、市政工程造价计算方法和取费标准

根据南京市建委宁建基字[2002]778号文件规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执行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江苏省估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入其计价程序

和取费标准、工程类别。

1.1计价程序:

注:按市建委宁建基字(2003)168号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宁价房(2003)044号、宁财综(2003)73号文,同意收取安全监督管理费、标准为税前造价的0.3%。(2003年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期满后重新核定)。

号文,同意收取安全监督管理费,标准为税前造价的0.3%。(2003年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期满后重新核定)。

2 . 2001年江苏省市政估价表取费标准:

方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

劳动保险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利润为可竞争费用。

其他费用:由承发包双方根据施工组织设汁等,通过合同形式或签证加以确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c这部分费用包括:

1.包干费:是指包定额说明有关材料和构件等场内外二次搬运,垃圾的清理外运,非甲方所为

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设计变更发生的费用不包含在包干费之内,应另行计算。

包干费计费标准:

(1)道路、排水、防洪堤防、桥梁和水工构筑物工程按定额直接费的1%-2%计算;

(2)给水、燃气、路灯工程按定额人工费的16%计算。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计费标准:按定额直接费的0.5%-0.8%计取。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审核制度。该费用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地所在位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文明施工评定等级等予以核定,未经核定——律不能计

取。

该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适用市区的范围和县(市)城区的范围由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确定。

3.赶工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则施工单位必须增加施工成本费。

计费标准:按1.5%—3%汁取赶工措施费。

赶工措施费的计算挂数为不含税工程造价。

3 . 2001市政估价表工程类别划分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的施工难易程度等,结合市政工程实际情况划分确定的。

2.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准,一个单项工程中如有几个不同类别的单位工程组成,其工程类别分别确定。

3.单位工程的类别划分按主体工程确定,附属工程按主体工程类别取定。

4.凡工程类别标准中,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防洪堤防、挡土墙有两个指标控制的,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确定工程类别。

5.道路路幅宽度为包含绿岛及人行道宽度即总宽度,结构层厚度指设计标准横断面厚度。

6.道路改造工程按改造后的道路路幅宽度标准确定工程。

7.桥梁的总长度是指两个桥台之间的长度。

8.排水管道工程按主干管的管径确定工程类别。

9.箱涵、方涵套用桥梁工程类别标准。

10.路灯、邮电、电力、交通管理的管线安装工程均按二类工程标准取费。

11.上表中末包括的市政工程,其工程类别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报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备案。

4、房屋修缮工程

根据省建委基建定(1999)379号通知颁发的《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和相应的费用定额。

定额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工程,以及随同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零星(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添建、搭建、增层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

程;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的电气、水卫、暖通、通风空调工程及古建筑的拆除和零星修缮工程。

自2000年1月1日起签订合同的计算程序、取费标准如下:

注:“预算工资增加(不计费)”,系根据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26号(2001)401号通知“……安装工程等以人工费为基础计算间接费的,所调的预算工资作为独立费处理,不计间接费,仅计取税金”。

注:房屋修缮工程一律按施工企业对应的费率标准取费等级划分三级:一级为省省辖市及全民企业;二级为区县(市)级集体企业;三级为街道、乡镇企业。每个企业赁本市的<施工取费证书>,无证书都者不得到综合间接费及劳动保险费。

5、仿古建筑及园林建设工程

仿古建筑及园林建设费用定额分仿古建筑、园林绿化两种。“仿古建筑工程费用定额”适用于90年《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中第一、二、三册编制预算的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适用于90年《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中第四册编制预算的工程。

根据市建委宁建基字(97)449号文确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计价方法,现将97年4月1日起签订合同的计价程序和标准如下:

1、仿古建筑

①仿古建筑计价程序:

②仿古建筑工程取费标准:

2、园林绿化工程

②园林绿化工程取费标准:

6、装饰工程

分建筑装饰、室内装饰两种。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1997]31号《关于建筑装饰和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中规定了建筑装饰与室内装饰各自工程的范围:“建筑装饰工程止于墙壁六面的处理,不再向室内装饰延伸;室内装饰侧重于室内装饰用品的成套供应,环境设计和空间处理,以及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1]59号通知:凡在我省范围内装饰工程造价一律执行1998年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该定额缺项的项目可执行

1998年原省轻工厅编制的《江苏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因缺项套用《江苏省室内装饰工程预

算定额》的项目,其人工、材料、机械的定额含量不变,但人工、材料和机械单价均

应调整到与《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一致,此定额中没有的材料、机械价格按《江苏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取定的单价计算。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均按相配套的1998

年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建筑装饰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执行。此规定自2001年4月1日起执行。

本节将建筑装饰计价程序、取费标准等根据市建委宁建基字(98)500号文规定的按98建筑装饰定额列表于后。

建筑装饰工程

①造价计算程序

2木材3000元/m3,切片板100元/m2,地毯200元/m2,各种外墙装饰板500元/m2,玻璃400元。对限价材料,其实际与限价之差不计综合间接费和利润,仅计取税金。例题于后。

计算材料价差例题:

如:普通木材定额价1200元/m3(其中:原价1156元/m3),实际原价1250元/m3。

计算造价时:(七)材料价差(1200—1156+1250)—1200=94元/m3(可取间接费和利润)如果木材实际原价3040元/m3时,则计算造价(七)材料价差3000—1200元=1800元(可取间接费和利润),计算造价(八)限价材料价差(1200-1156+1040)-3000=84元/m3(在计算税金和总造价时增加)。再如:乳胶漆,定额预算价9.67元/kg(其中原价9.20元/kg),实际原价8.00元/kg。

计算造价时:(七)材料价差为(9.67-9.20+8.00)—9.67=(-1.20元/kg)取间接费和利润。

②建筑装饰I程取费标准

注:1、取费等级标准,由市造价管理处(定额站)根据装饰企!比的资质等级、规模、信誉、企业管理水平等在(施工取费证书)上核定。无取费证书不能收取间接费和利润。

2、定额预算工资标准25元/工日,可视装饰标准和施工技术复杂程度,甲乙双方在25元至35元/工日幅度内商定,并在工程合同中签定。

根据市建委宁建基字[2000]496号通知自2000年7月1口起完成的工作量,装饰工程预算工资标准每日增加3元(即28元),商定工资幅度相应提高28—38元/工日。

又省建设厅2001年12月10口苏建定(2001)401号通知工资单价调整至30—40元/工日,执行时间从2002年1月1日起。

7、各种工程包工不包料、点工

计价程序及取费标准

(新老定额均适用)

注:1、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机械和周转性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计算。临时设施由建设单位供府。

2、工资标准:20田年6月30日前,20印年7月1日至2印1年11月底、2002年1月1日起三个工资标准(汇编十七页),按完成工作量分段计算。

3、上表( )号内数字,已含有市建委宁建基字(2印1)85l号通知(汇编十七214页),执行省2田1建筑综合定额或安装估价表的包工不包料、点工工程,其“劳保及统筹”每工日为0.44元,系不可竞争费用。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摘录 (版) 一、可行性研究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号)。(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表单位:万元 注: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 投资万以下的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万,评估项目建议书万,评估科研性研究报告万。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表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二、工程勘察费 依据《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号)。

算。 三、工程设计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价费字号)表 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的系数。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表

四、工程保险费 参考现行保险政策 表 五、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表

注: 、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计收。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万元×%=万元 (-)万元×%=万元 (—)万元×%=万元 (-)万元×%=万元 (-)万元×%=万元 合计收费=++++=(万元) 六、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依据或参照《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京政发【】号,年修订)表 七、工程建设监理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价费字号)。 表 工程概(预)算(万元)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监 理取费(%) 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 段监理费(%) <<<≤<<≤<≤≤<<≤<≤≤<<≤<≤≤<<≤<≤

工程类别划分

(二)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1)跨度30M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地方M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M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M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M以上的烟囱;高度60M以上或容积100立方M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M以上的池类。 二类工程(1)跨度30M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M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 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M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M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M以内的烟囱;高度60M以内或容积100立方M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M以上的池类。 三类工程(1)跨度24M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M以上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M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M以内的烟囱;高度40M以内或容积50立方M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M以上的池类。 (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1)跨度18M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M以内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M以内的公共建筑。 (5)高度30M以内的烟囱;高度25M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M以内的池类。 (6)运动场、砼挡土墙、围墙、保坎、砖、石挡土墙。 注: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两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多跨厂房或仓库按主 跨划分。 2.层数:指建筑分层数。地下室、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2.2M以内的技术层,不计层数。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摘录(0502版) 一、可行性研究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表1.1 单位:万元 注: 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1.2)。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表1.2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二、工程勘察费 依据《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1】316号)。

另:勘察费一般民用建筑6层以下的按3~5元/m2计算,高层建筑按8~10元/ m2计算,工业建筑按10~12元/ m2计算。 三、工程设计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 表3.1 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表3.2

参考现行保险政策 表4.1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表5.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六、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依据或参照《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京政发【1988】21号,2002年修订) 表6.1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 表7.1 工程概(预)算M(万元)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 监理取费a(%) 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 段监理费b(%) M<500 0.20<a 2.50<b 500≤M<1000 0.15<a ≤0.20 2.00<b ≤2.50 1000≤M<5000 0.10<a ≤0.15 1.40<b ≤2.00 5000≤M<10000 0.08<a ≤0.10 1.20<b ≤1.40 10000≤M<50000 0.05<a ≤0.080.80<b ≤1.20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建筑工程 钢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30 >16000 >18 >10000 ≤18 ≤10000 其他结构 单层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24 >10000 >18 >6000 ≤18 ≤6000 双层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50 >10000 >30 >6000 ≤30 ≤6000 民民用建筑工程 公用建筑 砖混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 — 30<檐高<50 6000<面积<10000 ≤30 ≤6000 其它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60 >12000 >30 >8000 ≤30 ≤8000 居住建筑 砖混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 — 8<层数<12 8000<面积<12000 ≤8 ≤8000 其它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18 >12000 >8 >8000 ≤8 ≤8000 构筑物工程 烟囱 混凝土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m m >100 >60 >60 >40 ≤60 ≤40 水塔 高度 容积 m m 3 >60 >100 >40 >60 ≤40 ≤60 筒仓 高度 容积(单体) m m 3 >35 >2500 >20 >1500 ≤20 ≤1500 贮池 容积(单体) m 3 >3000 >1500 ≤1500 单独土石方工程 单独挖、填土石方 m 3 >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 桩基础 工程 桩长 m >30 >12 ≤12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与民用建筑 四星级宾馆以上 三星级宾馆 二星级宾馆以下 单独外墙装饰 幕墙高度5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下 (含30m )

建筑工程取费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分类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中的划分标准为一类工程1)跨度30米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2)单炉蒸发量10T/H 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4)跨度30米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5)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6)高度100米以上的烟囱;高度60米以上或容积100立方米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二类工程1)跨度30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2)单炉蒸发量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4)跨度30米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5)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6)高度10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60米以内或容积10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三类工程1)跨度24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8层以上的多层建筑。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5)高度50米以内的烟囱;高度40米以内或容积50立方米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米以上的池类。6)栈桥、砼贮仓、料斗。四类工程1)跨度18米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内的多层工业厂房。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

房。3)层数8层以内的多层建筑。4)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建筑。5)高度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 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安徽省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三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的。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及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3.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4.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5.地下室三层及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6.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1/4 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7.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8.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10.双曲线冷却塔均按水塔一类,其他冷却塔均按水塔二类。 11.专业工程也适用于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第二节装饰装修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装饰工程类别是根据建筑装饰标准划分的。 2.宾馆、饭店星级是执行国家旅游局或其他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 注:1.高级装饰:墙面、楼地面每项分别满足3个及3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满足2个及2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为高级装饰。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2008-05-08 17:24:34) 分类:工程造价 标签:装修工日工程设计民用建 筑房产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智能建筑系统集成网发布日期:2006-6-22 10:40:02 (点击数:2769次) [1992]价费字375号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文件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 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各建设单位、工作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第一册包括: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机械、化工与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人防、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84年本);第三册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本,包括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是在原国家计委84年、85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对定额收费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的修订本,仍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即本收费标准是根据各行业工程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同时考虑了必要的技术开发、业务建设、人员培训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必须交纳的工商税等。 五、本收费标准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辅以按单项工程概算为计算基础的收费办法,另外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试行工日定额收费办法。 六、本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2834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取费标准综合

一、 1、工程勘察费 【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 【定义】: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适用范围】:建设项目。 【计算方法】:按总概算第一部分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5-0.8%计算。按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10-20元/m2计算。

⑤附加调整系数:改扩建和技改建设项目为1.1-1.4 ⑥其他设计收费: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按基本设计收费的10%;编制竣工图的,按基本设计收费的8%; ⑦浮动幅度值:上下20% 初步设计阶段工作量占整个设计阶段的40%,施工图设计占整个设计阶段的60%,施工图预算费为整个设计阶段的10%,概算是初步设计的一部分。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1.2 4、施工图审查费 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 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说明 京勘设管字[2001]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规划委与市建委《关于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市规法[2001]761号文的要求,我市将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现就有关审查收费的问题做进一步说明:

1、在国家正式下达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前,北京市的施工图审查单位暂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中《工程咨询人员工资费用标准》执行。 2、依据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工作量值为设计工作量的10%,并根据工程咨询人员工作日费用标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为标准计算设计费的5-10%(具体收费标准参照附表)。 附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说明:1.如遇国家设计收费进行调整,则施工图审查收费相应调整; 2.本表未包括的工程类别,则依据北京市最新建筑工程单方造价和类似工程收取审查费; 3.复用审查费用参照以上相同项目标准取30%系数; 4.外资项目审查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外资(合资、合作)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本标准确定。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见下表) 分类指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民用 建筑 公用建筑(单层)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8m >24m >3000m2 >15m >18m >1500m2 >12m >12m ≤1500m2 ≤12m ≤12m 公用建筑(多层) 建筑面积 高度 >10000m2 >30m >6000m2 >24m >3000m2 >18m ≤3000m2 ≤18m 住宅及其她建筑 建筑面积 层数 >12000m2 >12层 >8000m2 >8层 >4000m2 >4层 ≤4000m2 ≤4层 工业建 筑 单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5m >33m >3000m2 >12m >24m >1500m2 >9m >18m ≤1500m2 ≤9m ≤18m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6000m2 >24m >4000m2 >18m >2000m2 >12m ≤2000m2 ≤12m 单炉蒸发量 总蒸发量 >30T/h —— >10T/h >20T/h >6、5T/h >12T/h ≤6、5T/h ≤12T/h 人防级别——>3级≤3级—— 构筑物 砼烟囱高度>100m >60m ≤60m—— 砖烟囱高度——>50m ≤50m—— 水塔高度——>40m ≤40m—— 贮仓高度——>20m ≤20m——贮水、贮油池单体容量>5000m3 >1000m3 ≤1000m3——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与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就是指按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工程取费说明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 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各建设单位、工作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第一册包括: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机械、化工与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人防、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84年本);第三册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本,包括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是在原国家计委84年、85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对定额收费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的修订本,仍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即本收费标准是根据各行业工程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同时考虑了必要的技术开发、业务建设、人员培训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必须交纳的工商税等。 五、本收费标准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辅以按单项工程概算为计算基础的收费办法,另外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试行工日定额收费办法。 六、本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

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由于行业特点不同,非标准设备设计的范围,由各行业分别作出规定。 4.软件编制费:是指工厂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程序等编制费用。行业有软件编制收费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行业没有标准的,可根据软件的使用价值、先进程度,并考虑编制软件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商定。除以上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例如单独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翻译、电算等,其收费标准由主管部门或工程设计单位另行制订。 七、如果只委托做工艺设计或土建及公用工程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计算收费。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本收费标准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是按新建项目设计考虑的,如果是扩建项目,除行业有明确规定者外,可按同类新建项目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设计技术复杂程度,可乘以1.2-1.4的系数计算收费。需要进行地震设防的项目,按定额计算时,根据设计工作量增加的情况,可乘以不超过1.2的系数。 八、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深度及质量标准,提供份数按各行业的规定执行,委托单位要求增加的份数,另收晒印工本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 m >24 >18 >12 ≤12 檐高 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 >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 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 >24 >15 >7 ≤7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 >20 >13 >5 ≤5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工程取费类别

(一)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特类工程: 1.单台重≥40t 的各类设备(除以下注明者外)不分整体或解体安装; 2.起重量≥50t或轨距>28m的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安装; 3.蒸汽出口压力≥2.5MPa/cm2(A、B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安装与炉体砌筑; 4.变压器容量≥3150kVA/台的变配电装置及电缆敷设工程; 5.微机控制的自动化装置及仪表安装、调试; 6.I、II、III类管道或铝及铝合金管道或钛、镍管等工艺管道安装; 7.超净、恒温、恒湿通风管道系统安装; 8.II、III类容器制作或台重≥40t非标设备制作; 9.容量≥20000m3的金属油罐或容量≥10000m3的气柜制安,球罐组装,单重5t以上金属结构制安。 一类工程: 1.单台重≥10t的各类设备(除以下注明者外)安装,不分整体或解体;精密、自动、半自动程控加工设备安装; 2.起重量≥15t或轨距>21m的起得设备及相应轨道;皮带宽≥500mm的输送设备安装; 3.蒸汽出口压力≥1.3MPa/cm(C级)或蒸发量≥10t/h台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安装与炉体砌筑; 4.变压器容量≥1000kVA/台的变配电装置及电缆敷设工程;高压架空线路工程; 5.自动化装置及仪表安装,调试; 6.焊口有探伤要求的管道或Ⅳ类工艺管道安装; 7.最大管径≥600mm的管道或管网总长≥2km室外金属管道; 8.I类压力容器的制作或台重≥10t非标设备制作; 9.容量≥10000m3的金属油罐或容量≥5000m3的气柜制安、单重3t以上的金属结构制安; 10.专业炉窑设备和炉体砌筑; 11.防爆电气安装工程。 二类工程: 1.除特类、一类工程类别以外的各类设备安装(除以下注明者外)

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取费标准及说明

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取费标准及说明 一、“取费标准”由综合费、利润、劳动保险基金、单独计取的费用、税金组成。 (一)综合费内容:包括施工管理费,临时设施费。 1、管理费的内容: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综合取暖),燃煤(气)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交通工具的油料、养路费及牌照费等。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企业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和现场管理使用的不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的费用。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费费。 (8)保险费,是指企业和施工管理的财产保险、车辆保险,高空、井下、海上作业等特殊工程安全保险等。 (9)职工养老保险费及待业保险费,是指职工退休养老金的积累以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 (10)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棠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经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土地使用费。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排污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枝有权部门规定支付的上级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第一节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

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 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第二节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 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寸的工程类别确定。 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鳩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 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 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 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大于标准层面积50%勺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 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其单项取费只适用于单独承担桩基础施工的工程。 9、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不能挖、填相加)在4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10、框、排架结构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锯齿形屋架厂房,按二类工程取费。锅炉房, 单机蒸发量大于等于20t或总蒸发量大于等于50t时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以檐高或跨度为准。单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冷库工程执行一类 工程取费。造型相似的普通别墅群执行四类工程取费,造型独特的单个别墅执行三类工程取 费。 11、砼、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按附属的建筑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 附属于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或填方量不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按土石方工程类别执行;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分别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执行专业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按道路交通功能分类: 1.高速干道:城市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 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2.主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3.次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路相连接, 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4..支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干路以外联系次干路或供区域 内部使用的道路。 5..街道:在城市范围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 物,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6.居民(厂)区道路:以住宅(厂房)建筑为主体的区域内 道路。 (三)桥涵工程 1.单独桥涵工程按桥涵分类,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涵,,按 道路工程分类。 2.单独立交桥工程按立交桥层数进行分类;与高架路相连的 立交桥,执行立交桥类别。 (四)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按隧道类型及隧道截面宽度进行分类。 隧道截面宽度指隧道内截面的净宽度。 (五)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 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按单独排洪工程、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工程分类。 1.单独防洪工程包括明渠、暗渠及截洪沟。 2.单独护岸护坡包括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台阶以及 附属于本类别的土方附属工程等。 (六)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1.顶管工程包括挤压顶进。 2.在一个给水或排水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径时,按 最大管径取定类别。 3.给、排水管道包括附属于本类别的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 >24 >18 >12 ≤12 檐高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 >15 >7 ≤7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20 >13 >5

≤5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I级II级III 级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m >14 >10 >7 ≤7 桥梁工程:单跨m >25 >20 >15 ≤15 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全部--- 排水工程:干线管径mm >700 ≤700

工程取费标准

工程取费标准

费率标准 一、措施费 (一)施工组织措施费

注:1.上述措施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费发生时,由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市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计价。 2.安全措施费中不包括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应当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发生的费用,以及特殊情况建(构)筑物采取的临时保护措施费。 3.施工因素增加费:市政建设工程按直接工程费的0.25%计取,市政安装工程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1.35%计取。 4.冬季施工增加费中不包括蒸汽养护法、电加热法及暖棚法施工所增加的设施及费用。

2.专业承包 单位:% 工 程项目 基础项目计费费用地基 处理 工程 大型 土石 方工 程 金属 结构 工程 防水 防腐 保温 工程 装饰 装修 工程 安装 工程 单独 绿化 工程 炉窑 砌筑 工程 桥梁 工程 仿 古、 园林 工程 房屋 修 缮、 抗震 加固 工程 市政 维护 工程 直接工程 费 直接工程费中 的人工费 直接工程费 安全施工费0.220.220.340.171.08 1.381.060.410.530.550.440.51文明施工费0.180.250.300.141.00 1.730.910.360.460.470.370.41生活性临时设施费0.280.280.400.221.27 2.461.270.540.490.570.480.18生产性临时设施费0.140.140.390.110.561.690.700.290.280.370.300.10夜间施工增加费0.050.040.090.040.380.480.360.110.030.140.110.0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90.190.320.150.320.460.400.370.420.550.400.39材料二次搬运费0.050.050.090.040.870.690.870.100.080.130.110.07 停水停电增加费0.010.010.020.010.080.080.080.020.020.030.020. 01 I程定位复测、工程 点交、场地清理 0.030.03 0.06 0.03 0.08 0.08 0.06 0.08 0.08 0.08 0.08 0.08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 测费 --- 0.22 1.17 - - 0.35 - 0.42 0.35 - 检测试验费0.180.170.090.180.380.400.280.090.180.200.20O.18生产工具用具使用 费 0.080.120.130.060.430.810.420.140.160.180.140.19 环境保护费------------合计 1.411.502.231.377.6210.266.412.862.733.693.002.14注:1.上述措施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费发生时,由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市环保部门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计价。 2.安全措施费中不包括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应当采取的专项防护措施发生的费用,以及特殊情况建(构)筑物采取的临时保护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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