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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桂门岭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桂门岭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桂门岭XXX项目(原郴州XX 厂家属区)、XXX项目(XX路XX号原市XX公司家属区)两个棚户区改造的房屋征收搬迁工作,被征收房屋共XXX户(其中XXX项目XXX户,XXX项目XX户),产权建筑面积约XXXX.97㎡(XXX约XXXX.49㎡,XXX约XXXX.48㎡),规划蓝线面积约XX.XX公倾(其中XXXX.27公倾,XXX项目一期约X.XX公倾)。

二、工作进展情况

1、XXX棚改项目

目前正在与房屋被征收人进行签约阶段,现已与房屋被收人签订协议XX户,房屋建筑面积XXXX.64㎡,其中产权面积XXXX.36㎡(住宅XXXX.30㎡,非住宅XXX.06㎡),自行搭建面积XXX.28㎡;共需支付协议补偿资金XXXXXXXX元,其中第一次付款需资金XXXXXXXX元,购房奖励XXXXXXX元。

2、XX缘棚改项目

XX缘棚改项目原先安排与桂门岭XXX项目同步进行,因原隶属关系影响手续办理等方面的原因需要分开实施,目前已发出X政通[2017]XX号《关于拟对XX缘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三、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

1、按照XX区政府对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的安排,桂门岭XXX和XXX两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作为一个工作项目同时运行,由于原隶属关系造成手续办理需要理顺等方面的原因,两个项目的运作需要分开进行,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X月XX日才以X保办函[2017]X号文发出调整通知,加之在手续办理中有些问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间协调研究处理,影响了手续办理工作的进程;

2、XXX项目在协议签订过程中,由于补偿款没有及时拨付到位,延缓了对被征收人补偿款的支付,或多或少影响了后续被征收人签约的情绪。

四、目前存在的问题

1、XXX项目现已有XX位被征收人腾空搬迁房屋,目前房屋进门钥匙暂交由指挥部代管,如果不及时安排人员对被房屋作拆除处理,日长月久难免不会有不必要的麻烦产生;

2、已腾空搬迁的房屋被征收人,要求按签订的协议约定按时支付按期搬迁奖;

3、被征收户要求产权面积的非住宅建筑面积按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住宅面积同等条件的奖励政策;

4、XXX棚改项目被征收户反映护坡倒塌造成的损失要求给予补偿。

桂门岭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7年7月24日

德建发[2009]463号《关于对有旧城改造任务的城镇住房重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政策支持有关问题的通知》

德建发[2009]463号 《关于对有旧城改造任务的城镇住房重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政策支持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政府: 按市政府六届四十三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加快市区住房重建进度,鼓励支持有旧城改造任务的住房重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尽快实施,建议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灾后城镇住房重建政策,以房地产开发方式实施旧城改造和住房重建及棚户区改造,发改部门应以灾后重建项目和棚户区改造工程立项。 二、改造和重建的项目在满足规划条件下,项目增容部分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白蚁防治费按成本价收取。 对仅属于旧城改造的项目(指黄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沱江路及延长线以北的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30%征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白蚁防治费等按规定执行,拆迁安置保证金按不得低于规定的50%。 三、改造和重建项目中原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的,须变更为出让用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扣除有关税、费、金后,余额按比例返还企业,以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旧城改造项目的实施。

四、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因灾受损住房且符合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旧城住房改造项目,同时应享受棚户区改造工程基础设施费用的优惠政策。 此外,市区还有一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房改未彻底的职工住房受损需要重建,对这部分房改未彻底的职工住房,在经原单位申请,国资部门核准,由房改部门按当时房改政策审批,个人在按当时的标准缴纳剩余购房款,完善手续后视为自有产权,享受灾后重建相关政策并纳入旧城改造。 房改房土地性质均为划拨,如公共区域部分土地未分摊入户,存在遗留问题,属旧城改造的住户可按原房改时的土地价补交应分担公共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并完善相关手续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及《房屋拆迁备案通知书》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划转后按规定需补交土地价款,所补交的土地价款按当年国土基准地价差价计算,在扣除有关规定的税、费、金后,余额按比例返还企业,以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旧城改造项目的实施。 五、有旧城改造任务的住房重建和棚户区改造以及“城中村”改造项目,所涉及土地性质由划拨变为出让的,均按国土基准地价计算土地价差,返还比例采用以下方式核定: Y=250-50X Y:土地出让金返还比例。 X:项目开发面积与安置面积比,X范围在3—5之间(含3和5)。

棚户区改造政策汇编

棚户区改造政策汇编 一、棚户区改造简介 (一)?棚户区由来 最早的棚户区多是在一些工矿区搭建的供劳工居住的劳工房。解放后,原有的一些棚户区未能及时得到整治和改造,而且还在一些厂区和矿区周边陆续建设了一大批过渡性的简易房。目前棚户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经梳理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和全国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目前我国棚户区主要有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和城市棚户区四类。 (二)?棚户区改造工作由来 2004年,辽宁在全国率先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2005年,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提出加快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2008年,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全国棚改启动。2014年陈政高履新住建部,工作重心向棚户区改造转移,棚户区改造成为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经梳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相关政策,结合各地区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成效,开展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具有重大意义。 (一)?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2016北京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

2016北京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 居住在棚户区的15万户家庭终于迎来了好日子,有望在4年内解决住房问题,接下来由楹庭律师团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2016北京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2020年前基本完成总体目标 什么是棚户区?一般来说,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但在北京的棚户区改造中,一些简易楼、旧危楼也被纳入棚改范围内,扩大了受惠市民的范围。 目前,全市各区和相关企业已经制订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15万户改造任务,2020年前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总体目标。 从2013年到2015年,本市已经启动了210余个棚改项目,改善了8.6万户家庭住房条件。这意味着,未来两年时间虽然短了三分之一,但实际解决的居住困难家庭数量将比过去3年多了近一倍。 行政副中心第一批6个旧村改造 2月18日,西城区的白纸坊棚改项目启动了第一批预签约。从西城规划分局获悉,在全市率先启动的西城区百万庄北里居民住房项目都已经在办理规划手续,其中进度最快的b地块已经开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近期就有望率先实现开工。而西城区光源里、菜园街、枣林南里、德宝7号地4处棚改项目已核发《规划意见复函》,光源里、菜园街、枣林南里设计方案的规划调整公示工作已经完成。同时,北方昆曲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天桥演艺区北部平房区住房与环境改善等项目的规划服务也已经展开。近期市民就会陆续听到更多好消息。 不仅仅局限于中心城,郊区和行政副中心等地也都有棚改项目。 据介绍,北京市坚持棚户区改造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纲要战略、疏解非首都功能相结合,以棚户区改造为抓手,加快行政副中心建设,第一批先将通州区潞城镇6个旧村纳入棚改范围。目前,通州区将行政副中心周边城中村均纳入棚户区改造,预计会承接40万人口就业居住。 多条保障通道都打开 除了棚户区改造以外,2016年,本市将坚持“以租为主”的基本住房保障方式,逐步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进一步加大市场补贴力度,并且推进自住房建设,持续支持居民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这就意味着,如果一家人祖孙三代都住在棚户区里,他们至少可以有两个家庭申请,至少有两条住房保障途径可以选择。 即使是在棚改体系内,未来市民能够选择的房源、位置也会更多。市重大项目办相关负责人说,“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将坚持“疏”、“堵”

棚户区改造个人心得

棚改工作心得 XX市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然而在棚改的进行中,还是存在着各种各样不可避免的困难。我觉得棚改是在提升城市形象、解决城市中的“二元结构”、节能减排的基础上,更是为了老百姓能更好的享受到安全、供暖、绿化等多项城市便利的一项安居工程,是一个便民、惠民的举措。所以我个人认为,要把以民为本作为具体操作的一个核心,解决起棚改中遇到的困难就不是难事。对于把双城的棚改如何把工程圆满顺利的完成,我个人有几点建议。 一、政策公开。政策补偿的公开,一方面让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能正确的执行,不敢越雷池;另一方面也让老百姓能对自己应得的补偿心知肚明,避免漫天开价。在棚改过程中,还是有很多老百姓对棚改给予的政策补偿不了解、不清楚、不明白,有的认为棚改就是政府征收了自己的房子,有的觉得是政府给我的钱不坑白不坑等等,这给整个棚改工程造成了很大的阻力。这就需要在棚改过程中,要把政策补偿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同时工作人员还要把政策补偿耐心讲解给老百姓,避免在棚改过程中由于不了解政策发生的矛盾。 二、补偿公平。很多老百姓对补偿不满意,嫌少,那么

政府就应该继续研究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渠道,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尽量给予老百姓更多的补偿。但是更多老百姓不是怕补偿少,而是恨不公。同样的面积,为什么有些人得到的补偿就会比自己多。究其原因,还是在棚改过程中和棚改以前,很多人利用人情、利用关系,虚报多报、胡建滥建、违规办照,还有个别工作人员对关系户特殊照顾,对违规情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公平的补偿是整个棚改工程执行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公平的给予补偿,棚改中的困难多数是可以很好的解决的。 三、办事公正。如上面所说,更大的矛盾和困难,集中在补偿不公平,人情补偿、关系补偿和违规报面积上。那么这就需要政府下决心,抓关键,狠整改,严处理。要对那些无理索要补偿的,要严格依照政策执行,决不妥协。还要对那些违规建设的房子、违规办理的房照和其他非正常渠道办理的提高补偿的,要拆除那些私建滥建的房子,取消违规办理的房照,同时一定要要抓源头,看看是谁允许这些违规问题发生的,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严肃处理,一方面确保的了公正,另一方面也起到了警示作用,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以上是我对棚改的几点意见,同时作为一个共产党员,我保证自己绝不插手介入违规建筑,对知道的他人在棚改中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举报,如果政府需要,全力协助动迁工作。

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收购棚户区土地,实行熟地出让。土地出让金退给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土地收购资金周转及棚户区改造。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含非住宅用地),行政性收费减半,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与管理。 (三)居民回迁房、定销商品房建设用地享受土地划拨、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营性收费减半的优惠政策。 (四)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外没有大配套管网的,电业、供水、供气、供热、电信、邮政、广电等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分别出资同步建设。应由市政承担的公用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要落实资金,优先建设。 (五)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照顾。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5〕34号,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棚户区居民按期搬迁,调动承接城市棚户区(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积极性,现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适用于本通知,具体项目以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下达的棚户区改造计划为准。 二、相关税收政策及减免税管理 (一)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具体为:①以拆迁补偿款自行购置住房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免征契税;如购置住房超出普通住房标准,则以购房成交价格扣除拆迁补偿款的余额征收契税。②以实物补偿方式承受住房的,对不超过原拆迁面积的(在原拆迁面积内不受分户的限制)免征契税;对超过原拆迁面积而低于普通住房标准的,可免征一处房屋的契税。其中,

解读棚户区改造政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0年7月14日人民日报 为支持地方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央财政设立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了《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确保城市棚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已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 目,不包括城中村改造和城市规划区内的煤矿、垦区和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分配给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项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不得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回迁安置之外的住房开发、配套建设的商业和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建设支出。

为促进地方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原则进行分配。 补助资金结合各地财政困难程度分配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拆迁面积、拆迁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分别为30%、70%),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拆迁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拆迁建筑面积,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依据。拆迁户数以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为依据,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 2010年补助资金已拨付地区财政部门 2010年,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区当年计划城市棚户区改造户数和财政困难系数等因素测算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并于2010年6月底前拨付到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相关地区财政部门。从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区经核定的年度拆迁面积、拆迁户数和财政困难系数测算分配每个地区的资金规模,并于每年4月30日前下达到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各地区财政部门。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各地区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虚报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申请数据问题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

乐昌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总结

乐昌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总结 根据2015年韶关市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保障性住房新开工任务棚户区改造任务2286套,基本建成任务920套。我市棚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将我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动工任务情况说明 22015年我市新开工建设保棚户区改造任务2286户分9个项目实施。其中原坪石矿和乐昌市针织厂属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其余的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矿产总公司及制衣厂改造项目(43套)。拟通过社会投资,对两个企业棚户区地块通过“三旧”进行改造,但因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暂未落实项目改造实施主体,两个项目未能实施,为完成43套城市棚户区任务我市通过先锋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增加安置户数完成。 (二)先锋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170套)。通过社会投资,由乐昌市星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先锋街地块进行“三旧”改造,计划对170户安置对象进行原地回迁安置,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2亿元。该项目3栋28层安置楼(313户)已建设至20层。经报韶关市住建局,将该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调整至313户。 (三)造纸厂棚户区改造项目(225套)。通过社会投资,由乐昌市仕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造纸厂地块进行“三旧”改造,计划对225户安置对象进行原地回迁安置,建筑面积2.98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47亿元,因拆迁及项目单位等原因原因,致使建设单位无法动工,经协调,该项目取消2015年乐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将225户任务分解至先锋街项目及机械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完成。 (四)氮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250套)。通过社会投资,由乐昌市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氮肥厂地块进行“三旧”改造,计划对250户安置对象进行原地回迁安置,现氮肥厂回迁楼已建成。 (五)乐昌市三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128套)。通过社会投资,由乐昌市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乐昌市三市场地块进行“三旧”改造,目前已施工至正负零以上。但因该项目未能及时更新保障性住房网报系统,致使该项目开工未得到认可。 (六)乐昌站北路(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208套)。通过社会投资,由乐昌市顺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铁矿地块进行“三旧”改造,目前各项前期工作均已完成,1、9号安置房已施工至主体八层,土地、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正完善当中。 (七)乐昌市针织厂棚户区改造项目(62套)。通过社会投资,由乐昌市星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针织厂地块进行“三旧”改造,该公司拟将针织厂棚户区住户与乐昌市家私厂原有职工住户进行统一安置,项目名称更改为家私厂回迁楼,计划兴建三栋安置房。目前家私厂回迁房已有两栋基本竣工,正进行第三栋回迁安置房的前期施工准备工作。 (八)原坪石矿棚户区改造项目(1200套)。原坪石矿棚户区改造一期(1200套)BT招标,一期建设地点在坪石贮木场地块,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中标价2.83亿元,现已完成土建投资4582万元。1#、2#步梯楼正在进行基础施工,4#栋步梯楼正进行五层主体结构施工,3#栋步梯楼正进行二层主体结构施工,10#、11#、12#、13#栋电梯楼正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坪石电厂(煤棚)地块完成土地招拍挂工作,现场场地已基本平整好,待明确货币安置户数后便可动工建设。 为进一步拓宽棚改多元化安置渠道,我市于9月15日制订并出台了《原坪石矿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安置购房补贴实施方案》,截至本月4日,棚改对象已有800户选择货币安置的棚改对象签订了安置协议及搬迁协议。

棚户区改造总结汇报

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 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 努力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 在全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所紧密结合各项工作,特别是结合当前棚户区改造工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最大幅度地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现将点滴做法作以汇报。 一、强化认识,形成推进“棚改”的态势 我们***经营所是全局建所较早的山上场所,也是目前人口、住户较多的山上单位。据统计,全所原有住房中有58%的房屋是坯瓦结构的,其中有12户是64年建所前建的,有60余户是70年代建的,多数住房已成危房。可以说职工的住房条件,在全局山上单位是最差的。 今年5月份,我们贯彻落实局党委、林业局在山上单位实施棚改的重大决策,也拉开了着力改善职工生活居住条件的序幕。回顾在“棚改”之初,我们认为:要想让全所职工群众最大化的参与,第一要务是,要在全所上下树立正确认识,于是我们分层次展开了宣传攻势:

首先统一领导班子的认识。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学习局党委、林业局有关“棚改”的部署,每个成员谈认识,表决心。所长苏立国同志首先发言:他说,我过去曾经在2个山上林场所工作过多年,但没有一个单位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这么差,我们应该抓 住这一契机,按照局党委、林业局的要求,把这件民生大事抓好。一句发自肺腑的话,让全体班子成员坚定了信心。 其次是统一党员的认识。在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上,支委成员一方面宣传棚改政策,一方面向党员表明了班子抓棚改的决心,党员纷纷表示:这是改变单位面貌千载难逢的机遇,只要领导有决心,我们就铁了心。 再次是抓普通群众的认识。以支部牵头,组成有工会、团支部、妇女组织参与的宣传小组,及党员义务宣传小组,走家窜户搞宣传,重点答疑解惑,向职工群众讲解局党委、林业局的棚改政策,宣讲单位抓棚改的构想和决心,收到了让多数职工安安心心参与,明明白白建房的效果。 二、精心运作,把握实施“棚改”的环节 通过以上的工作,多数居民住户都表示,积极响应林业局号召,参与单位的“棚改”。为实施“棚改”营造了氛围,在实际运作中,我们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棚改办棚户区改造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棚改办棚户区改造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棚户区改造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现将我区份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我区确定的XX个片区XXXXX户棚户区改造安置任务,估算总投资XX亿元,占全市总任务的XX%。截至目前,已累计改造XX个片区XXXX户,X个片区移交XX县改造安置,建成安置房XXXX套XX.X万平方米,完成房屋征收XXXX户,完成投资XX.X亿元。 X-X月份,我办一是认真做好了棚改项目复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XX个续建项目及时复工;原物资局家属院和福利院东西片区X个新建项目及时开工建设;粮库家属院因施工单位主体报验手续不完善耽搁,近期可复工;静宁苑片区因规划调整预计X月底开工建设,棚改项目X-X月份共计完成投资X.XX亿元。二是积极督促协调,确保了XXXX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时入住。三是积极配合做好自治区审计厅及区审计局对棚改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四是积极做好招商项目对接服务工作,协助物资局家属院、福利院东西片区客商完善项目规划、土地、施工许可等

前期手续,确保了两个项目顺利实施;积极协助胜利片区客商注册公司、办理土地招拍挂前期手续。五是认真做好继红村、一棵树两个项目甲方工作,完成了门窗、太阳能分项工程的审核及招投标工作,督促静安公司加快两个项目水、暖、电、气、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设计及招投标工作。六是完成原煤机一二厂XXX户居民二期购房款的收缴工作。七是完成XXX户零散片区的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回购房相关事宜。八是积极与国开行对接,做好世纪大道、一棵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款项的支付工作。九是积极配合发改、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做好XX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统计、考核及XXXX年重点项目的申报、统计工作。十是完成市区各级项目检查、督查、调研XX次。十一是认真做好棚户区居民的信访答复,共完成XX起XXX人次的来信来访。 二、存在问题 项目进度不均衡。一是裕吉巷、原煤机一二厂二期、星海苑等项目计划年内建成交付使用,但大多处于调整规划、基础施工阶段,年内难以建成交付使用。二是市棚改办下发了《XXXX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我区XXXX年棚户区改造任务进行了调整,红领喜来、盛景花园、兴隆园X个项目退出棚改任务,要求所有续建项目年底前全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资金缺口大。一是世纪大道两翼片区共XXX户房屋征收

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5篇

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汇报5篇 【篇一】 20XX年,XX区列入省、市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任务目标4442套,分别是XX、XX庄一期改造项目,XX、XX 村改造项目,XX庄、XX三期、XX区域改造项目。涉征居民2062户,安置房4536套,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XX村改造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采取异地安置方式进行安置,拆迁户数为456户,已全部完成征收。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回迁区占地面积83030.66平方米,约合124.55亩,总建筑面积227620.4平方米。已全部完成征地。已确定回迁红线,回迁方案已审批,已完成勘察、设计、监理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已取得立项、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正在办理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总投资为100044万元,资金来源为农发行贷款75500万元,已取得授信,企业自筹24544万元。已完成投资32000万元(资本金已投入12000万元,贷款发放20000万元)。 该项目拟建安置房1298套,安置房面积146843.31平

方米。目前,施工单位正在进场定位放线,研究围墙的设计方案,临建房彩板组装,一标段土方开挖,二标段开挖东侧围墙基础及围护。 二、XX、XX庄一期改造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采取原址回迁方式进行安置,拆迁户数为696户,已全部完成征收。 (二)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回迁区占地面积87634.81平方米,约合131.45亩,总建筑面积300142.62平方米。已全部完成征地。已确定回迁红线,回迁方案已审批,已完成勘察、设计、监理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已取得立项、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二标段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总投资为134560万元,资金来源为农发行贷款101000万元,已取得授信,企业自筹33560万元。已完成投资35000万元(资本金已投入15000万元,贷款发放20000万元)。 该项目拟建安置房1818套,安置房面积191569平方米。目前,施工单位正在平整临建场地,甲方办公室砌筑围墙。一标办公区硬化支模板,组管,电线电缆进场,开挖临水管道沟及布管,浇筑办公区地面;二标围档基础开挖,平整场地;监理办公室镶地砖,临水管道布管。地面硬化混凝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 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 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 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二、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 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 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 明细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 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 余(40,由入库财政级次设立“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定期审计。开发主体缴纳税金后,力争10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四)危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后,规划设 计不再做调整。 (五)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 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所需建设资金,一部分从市财政收取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解决,定向用于热力、供水、排水管网建设,缺口部分由热力、供水、排水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电力外网改造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交纳;

坊子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迁工作总结

坊子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迁工作总结 坊子区委、区政府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主抓手,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坊子区的“一号工程”,统筹全区、科学规划布局,全力加快全区棚户区改造。 2018年坊子区已完成徐家大路、东王、柳沟片区、辛冬片区等11个村整体搬迁、4424户全部拆除完毕,腾空土地3000余亩,2018年率先在全市完成整村清零,取得了棚改首季开门红。形成了“新城区6村同拆,老城区8村连拆,柳沟片区3村共拆”棚户区改造房屋征迁热潮。 坊子区主要从统筹全区设计、因地制宜推进,党旗插一线、大兵团作战,真心换取真情、真挚为民服务,全面宣传发动、形成强大攻势,片区组团开发、产城融合发展等五个方面开展棚户区改造房屋征迁工作。 一、统筹全区设计,因地制宜推进。 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全区的“一号工程”,结合坊子区的风土人情、文化底蕴,合理规划征迁片区,不是一竿子打到,不是简单的拆了重建、推倒重来,而是以征迁为契机重塑坊子布局,为特色小镇打造、产业园区建设腾出发展空间,夯实新旧动能转换和城市建设基础。 一是科学布局。从发展全局出发,加强顶层设计,统筹产业布局、城市功能、空间布局,实施组团式开发,将全区划分为新城区、老城区、联动发展区和未开发区,策划打造10个城市发展大片区,形成城区东部集中发展新兴高端产业,南部集中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中部集中布局城市产业、总部经济、行政办公、商业综合体等业态的发展格局,不断促进城乡互动发展、新老城区融合发展,为城市和产业发展拉伸发展框架。 二是因地施策。在具体拆迁工作中,坊子区上下行大片区、大兵团集中式作战,调集整个街道的精兵强将,投入到棚改工作中,在工作摆布上,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稳步助推棚改步伐。凤凰街道20XX年把8个村居作为“一盘棋”统筹推进,2018年将辛冬6个村作为一大片区来部署规划,运用“舆论造势、人员壮势,抛小引大、以大拖小,趁热打铁、压茬推进,片区联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一、为加快全市棚户区改造进程,根据《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城市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棚户区改造可通过政府主导组织改造、厂矿企业在自有土地上自行改造和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改造等形式实施。 四、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一)由政府投资主导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墙改基金等各种政府性基金,免缴拆迁安置监管资金,适当减免经营性收费。具体免征项目部门和免征项目见《收费项目一览表》。 (二)由厂矿企业在自有土地上自主投资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墙改基金等各种政府性基金,免缴拆迁安置监管资金,适当减免经营性收费。具体免征项目名称和收费单位见《收费项目一览表》。 (三)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投资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墙改基金等各种政府性基金,适当减免经营性收费。具体免征项目部门和免征项目见《收费项目一览表》。

(四)已被确定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单位,凭《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时,执行相关优惠政策。 五、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优惠政策 政府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外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 六、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收、后列支”的优惠政策。按“一事一议”原则办理,程序如下: (一)安置房建设竣工验收和安置工作完成后,由各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二)经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申请单位出具《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支出拨付通知单》,市国土资源局和乌昌财政局按程序办理拨付手续,专款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补贴。 七、棚户区改造项目税收减免政策,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凭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通知书》,到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被拆迁人,凭《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到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政策。

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导读:本文是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2012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2012年市政府下达了改造城市棚户区1万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为顺利完成任务,我局将棚户区改造纳入“两改”工作,加强了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协调力量。截至12月,全市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10335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8837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2364套。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具体项目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东津还建小区一期建设5000套、高新区新市民公寓2039套、高新区奔驰大道棚户区改造小区1200套、襄城区白云人家小区504套、樊城普鑫上东郡94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湖北惠普印染厂400套、襄阳市第四针织厂300套、襄州纺织协会100套、原3607厂558套、原市第二化工厂140套、牛首粮油公司200套、102公司136套、襄棉棚户区改造2期530套。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制定完善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对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了大量调研和全面分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笔,起草推进“两改”工作意见稿,几易其稿,反复修改,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襄

发[20XX]12号)文件。为督促城区“两改”项目的推进进度,于2012年7月10日拟定了《襄阳市城区2012年“两改”项目建设进度考核奖惩办法》(襄办文[20XX]72号)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实施。“两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局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发现的房屋征收中的补偿安置问题、城中村改造项目人口、土地、房屋等如何认定登记问题以及项目规划审批等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为此多次随市领导实地察看四个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两改”项目,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房屋征收规定时限内率先签订征收协议,予以奖励的政策。经反复讨论,在充分征求意见后,形成了集体意志,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下发执行,确保了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推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积极为各城区(高新区)、改造单位提供政策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我局积极主动的为各城区(高新区)和项目改造单位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如襄阳新天地等改造项目进入到房屋征收程序,由于在执行“拆一还一”房屋征收政策时,没有具体的政策支撑,房屋征收工作无法推进。当月仅该项目集体上访到市政府的就有3次之多,项目推进陷入停滞。为缓解矛盾,推动项目建设进度,我们就房屋征收补偿提出了不突破现有政策的解决办法,促进了襄阳新天地等改造项目的工作进度;新襄棉片区改造项目推进时,为解决该项目的土地竞拍资格问题,我们与区政府、税务等部门反复协商,彻底解决了这个遗留了近5年的问题,确保新襄棉片区于年内开工建设。为确保项目平稳推进,我局先后到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对项目具体工作

棚户区改造项目优惠政策汇编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办法 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二、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项目明细附后)。 (三)涉及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的各项税种全额征收,扣除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库财政级次返给开发企业予以补贴,其余.40%由入库财政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政策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政策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政策。关注政策改革栏目的朋友们欢迎阅读本文哦,更多资讯尽在独特网,敬请阅读和关注!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 所谓最低补偿面积,即在房屋征收(俗称拆迁)过程中,给予居住困难户的一种补贴。 政策简单而言,即“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 由修订稿可见,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条件成为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唯一要求,具体为“征收个人住宅或者公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的,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 根据武汉统计信息网数据,,武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78平方米。而武汉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之一则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 武汉房地产业内表示:“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实际是一个执行超过10年的“老政策”。只不过之前的要求较多,分别是: 一是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 二是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另无产权住宅房屋或者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

三是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 名词解释:房改政策,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指的是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房改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对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者在拆迁过程中提供补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 武汉晚报讯(见习记者张希为)棚户区改造作为旧城改造的民生 工程,也为房地产去库存带来新的机遇。武汉晚报记者近日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今年武汉棚户区改造的目标是5.2万户。棚户区改造将提高货币补偿的比例,货币补偿占比将超过50%。 棚户区的形成可追溯至建国以后的工业潮,武汉最大的棚户区兴起于上世纪50年代,十多万产业工人支援武钢建设,住进临时工棚,逐渐形成11个棚户集中社区,居住着13709户共4万余人。棚户区由于缺乏规划、年久失修,房屋质量差、治安和消防隐患较大,地势低处遭雨家里“水漫金山”,一有火情就“火烧连营”。2005年开始,老工业基地东北三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2016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2016年全国还要开工改造600万套棚户区,同时要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最新)

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密度大、结构简陋、质量差、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大,使用功能、配套设施不完善的住宅区域。包括国有土地上棚户区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按照中省有关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法规,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三条棚户区改造应当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积极推进,统筹兼顾、分类实施,依法征收、安置先行”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审定中心城市改造项目规划,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市、县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棚改办”)负

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及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工作。 市规划、国土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与棚户区改造相关的规划、土地行政审批工作。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六条X高新区(X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X区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七条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配合、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八条棚户区改造应当实行多渠道投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民间资本作为投资主体的,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应当与投资主体签订协议。 第九条设立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开行、农发行贷款的偿还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以及亏损项目补贴。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企业可以依法发行企业债券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融资,所筹资金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二章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 第十条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市、县区棚改办和高

棚户区改造工作汇报

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 努力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 在全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所紧密结合各项工作,特别是结合当前棚户区改造工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最大幅度地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现将点滴做法作以汇报。 一、强化认识,形成推进“棚改”的态势 我们***经营所是全局建所较早的山上场所,也是目前人口、住户较多的山上单位。据统计,全所原有住房中有58%的房屋是坯瓦结构的,其中有12户是64年建所前建的,有60余户是70年代建的,多数住房已成危房。可以说职工的住房条件,在全局山上单位是最差的。 今年5月份,我们贯彻落实局党委、林业局在山上单位实施棚改的重大决策,也拉开了着力改善职工生活居住条件的序幕。回顾在“棚改”之初,我们认为:要想让全所职工群众最大化的参与,第一要务是,要在全所上下树立正确认识,于是我们分层次展开了宣传攻势: 首先统一领导班子的认识。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学习局党委、林业局有关“棚改”的部署,每个成员谈认识,表决心。所长苏立国同志首先发言:他说,我过去曾经在2个山上林场所工作过多年,但没有一个单位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这么差,我们应该抓

住这一契机,按照局党委、林业局的要求,把这件民生大事抓好。一句发自肺腑的话,让全体班子成员坚定了信心。 其次是统一党员的认识。在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上,支委成员一方面宣传棚改政策,一方面向党员表明了班子抓棚改的决心,党员纷纷表示:这是改变单位面貌千载难逢的机遇,只要领导有决心,我们就铁了心。 再次是抓普通群众的认识。以支部牵头,组成有工会、团支部、妇女组织参与的宣传小组,及党员义务宣传小组,走家窜户搞宣传,重点答疑解惑,向职工群众讲解局党委、林业局的棚改政策,宣讲单位抓棚改的构想和决心,收到了让多数职工安安心心参与,明明白白建房的效果。 二、精心运作,把握实施“棚改”的环节 通过以上的工作,多数居民住户都表示,积极响应林业局号召,参与单位的“棚改”。为实施“棚改”营造了氛围,在实际运作中,我们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一是把好规划关。由于我单位新建房没有新址可选,只能拆旧房新建房,或在原居民区内的部分空地处建新房,这不仅给“棚改”,也给规划带来了一定难度。为此,我们班子多次实地察看,组织人员测量,反复测算,几经讨论规划事宜。当职工群众看到苏立国主任为规划,多次到现地征求意见,一位职工群众曾感动的说,主要领导这么重视,单位很快就会大变样了。 二是把好稳定人心关。在拆迁房屋中,我们形成了文字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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