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关于2014年在浙江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告示
(请宣传张贴)
随着国家民航事业的迅猛发展,民航各运输企业迫切需要大量飞行技术专业人员。根据民航2014年招飞计划会议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经浙江省考试院同意,我院计划在浙江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
一、招飞计划
2014年我院拟计划在浙江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3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1、我院飞行教师;
2、中国国际航空、东方航空、南方航空、海南航空、四川航空、厦门航空、成都航空、奥凯航空、邮政航空、幸福航空、吉祥航空、春秋航空等全国30余家大型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14年浙江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3、身体条件:男生身高168-187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要求。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应达到教育部和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四、招飞程序
1、宣传工作由各市、县招办协助组织实施。宣讲、宣传资料、咨询请联系飞行学院住浙江招飞站点负责人代锦老师。
2、我院将派员在浙江各市、县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各市县招办另行通知),初检时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3、我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考生进行招飞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初检之后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4、正式体检时考生须缴纳体检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
5、对体检合格考生,我院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6、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于高考后一周进行身体复检,具体时间、地点以我院寄发的《体检合格通知单》为准。
7、对复检合格并且达到教育部和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我院根据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学院或学院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飞行学院住浙江招飞站点负责人:代锦联系电话:158********
QQ:929139745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电话:0838-*******、5182181、5190570(传真)
附件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
附件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附件2: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男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体重的计算方式:(身高-110)〒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远视力低于0.3(C字表)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0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浙江省市县(区)学校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
年月一寸
免冠
照片
家庭地址政治面貌
父亲姓名年龄
政治
面貌
工作
单位
母亲姓名年龄
政治
面貌
工作
单位
联系电话1:
2:
身份证号
家长
意见签名:
学校意见上期
期末
考试
成绩
数学语文英语文综理综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年月日
飞行学院填写
身高厘米体重公斤视力左:右:
面试意见
签名:
考生须知1.高中应届毕业生由班主任填写上学期期末成绩。
2.报考学生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面试。3.参加报名面试学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一寸免冠照片1张。
注:凭此表参加面试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