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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七)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七)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七)上海缤课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上海缤课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培训教学活动,维

护受培训者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本中心的办学资金和合法收益不受侵害,

特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

本《规定》所称“学杂费”是指:本培训中心向受培训者收取的学费、代办费(包括:教材费和活动费等),以及其他收取的与培训经营活动相关的办学经费(包括:向委托培训

单位收取的委托培训费、向合作办学单位收取的联合办学经费,以及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

获得的培训补贴经费等经费收入)。

本《规定》所称“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是指:本培训中心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上海市教育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暂

行规定》等规定,在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开设专门用于收缴和使用学杂费、户名为“上海缤课

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学杂费专户”的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应与有关培训中心签订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和备案的《与学杂费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草签的管理协议》(以下简称《管理协议》),并依据《管理协议》对专用账户的学杂费缴存和使用实施管理。

本《规定》所称“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是指:经确认,符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求,承担培训中心专用账户业务,按相关要求对学杂费

存款实施管理的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

三、学杂费收取

培训中心收取学杂费,应向社会公开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办学事项,按国家规定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报备案,并列入招生简章。培训中心的“办学事项”应包括:培训项目(班级)名称、办学形式及培训地点、培训课程内容、培训时间及授课时数、授课师资、退费办法和其他相关事项等。

本培训中心应按培训课程收取学杂费。培训课程多次不参与的学员,不退还学杂费。培

训中心不得以折扣优惠等任何理由,跨培训期限打包、捆绑预收学杂

费。

本培训中心收取学杂费,开具由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通用统一发票;所收学杂费全额缴存学杂费专用账户;以现金形式收取的学杂费,及时缴入专用账户。

四、专用账户开设和使用

(一)本培训中心按规定选择一家开户银行开设学杂费专用账户,所收取的学杂费资金

全额存入本中心的专用账户。

本培训中心开设的学杂费专用账户,包括用于存取和使用本中心学杂费资金的专用账

户(以下简称“存取专用账户”)和用于存储本中心学杂费存款最低余额的专用账户(以下

简称“最低余额专用账户”)。

(二)“存取专用账户”的主要用途:

1、教职员工薪酬、福利、培训进修和教师课酬经费;

2、办学场所租赁和修缮、职业培训教学设施设备购置、租用和维修经费;

3、招生宣传经费;

4、教材等代办经费;

5、各类税费;

6、水电煤等公共事业费、行政性办公经费等;

7、本机构依据《上海缤课教育培训学校培训计划书》,依法从办学盈余资

金中计提的办学投资收益(或合理回报)经费(计提时须向开户银行提供经相关

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财务会计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

8、学杂费退费;

9、办学所需其他经费;

10、培训中心应根据专用账户用途,按月(或按合同、协议)支取办学经费;有关付款

合同或协议,提供给开户银行备案。

(三)本培训中心的“最低余额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存储本机构学杂费存款最低余额,由教育培训中心从本中心“存取专用账户”资金中转入。“最低余额专用账户”不开通对外

支付结算功能。

1、按照规定职业培训中心“最低余额专用账户”中的学杂费存款最低余额,

应为培训机构上一会计年度(或学年度)学杂费收入总额的10%,且不少于人民

币 10 万元;本培训中心,开办资金(或注册资金)为100 万元,学杂费存款最

低余额不少于开办资金的10%;

2、本培训中心“最低余额专用账户”中的学杂费存款最低余额每年度调整

一次。由本培训中心和开户银行,在每年度续签《管理协议》时,确认和调整本

年度的学杂费存款最低余额,并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3、本培训中心使用“最低余额专用账户”中的学杂费存款时,会提供相关

行政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五、管理协议

本培训中心与开户银行,依据本《规定》协商签订《管理协议》

《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二)本中心基本存款账户和学杂费专用账户的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

(三)学杂费缴存办法和资金用途;

(四)专用账户管理和使用办法及其相关流程;

(五)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学杂费存款最低余额;

(六)办学风险警戒通报事宜;

(七)诚信承诺;

(八)签约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等。

六、办学风险处置

本培训中心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办学风险处置工作,依法处置办学结余经费;密切保持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办学风险处置工作。

七、开户银行的变更和专用账户的撤销

(一)本培训中心可根据需要,在《管理协议》到期时变更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

本培训中心变更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前 30 天告知原开户银行,并按本《规定》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与新开户银行签订《管理协议》和开设新的专用账户,并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本培训中心在新设专用账户启用前,向原开户银行提交“撤销本机构原专用

账户”的书面申请,并依据银行业相关法规和本《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同

时应提供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与新开户银行签订的《管理协议》复印

件。

本培训中心完成变更开户银行后,其原专用账户中的学杂费存款余额,应全额转入变更后新设立的专用账户之中,由新开户银行按本《规定》和《管理协议》执行使用和管理事宜。

(二)本培训中心依法申请终止办学,应依据银行业相关法规和本《规定》,向开户银

行申请撤销本中心的专用账户。

培训中心申请撤销本机构专用账户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交“撤销学杂费专用账户”的

书面申请以及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终止办学申请”等相关文件材料。

本培训中心申请终止办学,其专用账户中的学杂费存款,应依法优先用于维护受培训

者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培训中心在完成终止办学各项善后事宜后,其专用账户中的学杂费存款余额(含利

息收益),应作为本中心的股东财产,依据法定程序处置。

(三)本培训中心变更或撤销专用账户后,开户银行和培训中心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告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为有效管理固定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保护设施设备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责任制。原则上由相关部门负责资产的前期市场调研、采购、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并每年按熙规定清查固定资产一次。 (二)固定资产登记 1 .新建房屋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报批。建成后,由基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移交清单”经双方验收并签字,根据其决算验收单价值,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目。 2 .购入固定资产后,经办人到财务部经固定资产管理员验货后,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根据使用部门要求,办理资产出库手续后,由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并打印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固定资产卡片填写内容:固定资产名称、财产来源、规格、财产原值、保管地点、数量、来源时间以及保管人等。 3 .出纳将填写完整的固定资产入库单附在报销发票的后面,转会计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总账。 4 .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员依据计算机打出的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查备案,另一份交与使用部门,同时打印固定资产条形

码交使用部门验货粘贴。 5 .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定期与财务部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6 .遇有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各职能或业务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变更资产存放地点。 7 .遇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调整或退休,财务部应及时明确新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并与调整或退休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管理交接手续。 8 .收到固定资产捐赠,由接收部门填写《接收捐赠资产登记表》两份,1 份交由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录入资产动态管理库,1 份交财务部计入固定资产账。 9 .固定资产管理的牵制:各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与财务部应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 1 .各职能或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并提出保养、维修意见,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使用效益。 2 .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并具有专项保护设施。机动车辆、电力设备、电器设备、贵重物品、医疗仪器等应指派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 3 .固定资产保管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要求实施管理职能,尽职尽责。固定资产损失、丢失要按索赔制度处理。 (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1 .财务部不定期抽查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账、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资金账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本账户、贷款账户、专项资金帐户、保证金帐户、网银支付账户等。 三、本制度所指资金账户仅为银行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项存款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 五、银行账户开立、撤销需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核,银行账户变更需上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 六、所有银行账户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专户专用。 第一章银行账户基本信息管理 七、公司建立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开立和使用的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银行账户管理信息范围。 八、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户名全称 2、开户银行全称 3、银行账号、币种(指人民币、美元、港币等不同币种) 4、账户类别(指基本户、一般户、外债户、资本金户和其他) 5、账户属性(指对公账户) 6、账户用途(指综合、收款、付款、其他等) 7、开户日期、账户变更日期、销户日期 8、网银U盾数量和权限 九、财务部负责银行账户管理基本信息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

十、财务部应及时收集和更新信息库的内容和记录,保证及时、全面的反映公司银行账户的真实情况。财务部应该定期对银行账户管理信息库的数据记录进行全面的核对和清理。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十一、银行账户管理直接责任人为出纳,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 十二、直接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并依照本制度,正确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手续以及日常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档案。 十三、银行账户必须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开立,统一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多头开户,严禁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十四、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必须填写《银行开/销户申请表》,获财务总监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五、财务部门应保管好银行账户对应印章、网银U盾(详细请遵照《印章管理制度》,确保银行账户安全。 十六、公司银行账户主要用途分类如下: 1.基本账户为综合性账户,可用于缴税、提现、工资薪金及日常经营费用支出等; 2.一般帐户用于核算各公司经营性业务收支,专户专用; 3.专项资金帐户用于核算公司专项资金收支; 4.贷款账户用于公司对外借款、融资等; 5.资本金账户用于投资入股、验资等; 6.其他类主要用于上述以外业务。 十七、银行账户管理人员应确保账户信息安全,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提供账户相关任何信息。 第三章银行账户开立 十八、银行账户开立实行总经理审核制。 十九、公司应按如下规定设置管理银行账户: 1.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代表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并负责对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 2.公司银行账户户名全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一致;

4、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

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专项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吉木萨尔县中医医院卫生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条卫生专项资金指中央、省、市级财政为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安排的有专门用途的经费。卫生专项资金按项目进行管理(以下简称项目资金)。 第三条卫生专项资金根据项目用途,按照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进行分配、管理、使用和考核。按照“谁分配,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钱随事走,权责一致”的管理原则,实行资金分配责任制和资金使用责任制。 第四条卫生专项资金应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部门主要职责 第五条医院统一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明确项目执行人员(包括负责人、经办人),项目执行人员应全面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任务,实现工作目标;定期报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统计报表,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范使用资金,提供的经费报账资料应真实、有效;负责项目绩效考评。 第六条使用卫生专项资金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应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内容、任务、执行时间、资金管理、组织管理措施和监督评估要求。编制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应提出资金分配原则,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不得在实施中改变资金用途。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方案应报送财政局和卫生局审定、备案。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审批 第七条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审核,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合理有效使用;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对项目资金单独设立账户或专账,按年度、项目、资金类别等进行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应明确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包括负责人、审核人、经办人),财务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保证项目经费支出有效和财务管理的连续性。 第八条项目财务人员应遵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规定,根据卫生专项资金财务管理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真实记录、核算和反映项目资金收支活动,按时编报财务报表;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审核经费报销凭据,进行会计核算,做到方法正确、记账准确、内容完整、符合时限,

资产管理制度及流程整理版

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进行资产配置,充分发挥资产的效能,使固定资产流程化,充分发挥低值易耗品的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追梦集团各部门及下辖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三、定义 本制度中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电脑及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等。低值易耗品是指低于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价值低于2000元的办公物品。 四、管理职能及分工 (一)服务管理部门 1、制定管理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标准; 2、制定、审核资产经营管理方案; 3、指导和监督下辖分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

4、监督管理资产处置情况,指导和指挥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资产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5、配合财务审计部组织资产清查清理,对下辖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完好率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等; 6、对公司的固定资产的购进、验收、发放、使用、维护和报废进行监督与管理。 (二)维修保养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日检、月检和年检; 2、根据安全技术规范和实际使用状况,对车辆、大型机具等进行日常保养; 3、对检查或者保养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及时组织维修,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4、完整填写维修保养日志。 (三)财务审计部 1、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对各类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价值变动等进行核算与监督。 3、对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审计。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或造成资产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财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机构1.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2.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存款管理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馀额的比例不得低於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後,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1.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画,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後,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後下达执行。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画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出限额,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後,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2.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後,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後报董事长审批。3.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2000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後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後,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後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其他业务的审批1.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得超过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得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2.外汇调剂。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後,方可自行办理。3.利息的减免。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落实弭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後,报财委审批。 ★第六条资金管理和检查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1.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2.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部的结算情况。3.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资金部存款的对账工作。4.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七条统计报表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旬後1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资金部汇总後於旬後2日内报财委、总经理、董事长。资金部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并且每两天向财务总监及副总监报一次存款馀额表。

培训机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是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而制定。 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主要包含公司财务预算管理表格、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现状分析、预算调整管理方法、预算编制管理制度、零基准预算制度等,同事还包括生物科技、钢铁、石油、房地产、贸易、教育等集团企业财务预算管理。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收入管理 机关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关的房屋出租,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指定专人负责收取租金。 第二条经费开支审批 机关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本单位的具体规定(略) 第三条经费开支报销规定 经费报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资金结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用现金支付。 发票(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单位名称;②填制日期;③款项内容(用途)、金额;④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原始凭证),一般应为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财

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最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图 1.员工工资、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校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校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3.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学校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 4.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学校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四、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1.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 2.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 3.员工向学校的借款在年末应全部还清,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说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库存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学校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禁止超过限额备用金。 2.办理现金业务,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财务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后按照校长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4.财务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编制:财务中心 审核: 审批: 日期:

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术语 (3) 4.职责划分 (4) 5.固定资产分类、折旧与编号 (5) 6.固定资产购建 (6) 7固定资产验收 (6) 7.1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6) 7.2不需安装固定资产验收 (6) 7.3需安装固定资产验收 (6) 7.4固定资产铭牌 (7) 8.固定资产的转移 (7) 8.1固定资产在同一公司内部转移 (7) 8.2固定资产在集团不同公司之间转移 (7) 9.固定资产的闲置与报废 (7) 9.1固定资产的闲置 (7) 9.2固定资产的报废 (8) 10.固定资产的处置 (8)

11.固定资产赔偿 (8) 12.固定资产的盘点 (8) 12.1盘点周期 (8) 12.2盘点工作的组织 (8) 12.3盘点工作的具体要求 (9) 12.4盘点报告与盘点结果处理 (9) 13.考核 (9) 14.附则 (9) 15.附件 (9) 1.目的 为切实加强集团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所属分公司以及需要遵守集团管理制度的其他公司和机构。 3.术语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4.职责划分 集团以及下属公司行政部、技术部、生产部为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对资产实物负直接管理责任。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管理;技术部负责质检用固定资产的管理,技术部设有自动化部的,应同时负责自动化仪器、设备的管理;生产部负责生产用固定资产的管理,设有生产支持部的公司由生产支持部负责生产用固定资产的管理,需细分管理责任的,由各公司确定。研发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由研发中心行政部负责。研发项目固定资产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监督。 4.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1)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2)负责组织审核及办理固定资产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管理事项。(3)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台账,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物一致。 (4)负责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提交盘点报告。 4.2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管理职责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部门需求负责发起固定资产购置申请。 (2)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包括各项目组)负责本部门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工作,对固定资产的实物数量负责。 (3)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台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外借或变卖。(4)根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4.3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核算,确定折旧范围、折旧期限、残值率等,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正确计算折旧金额。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模板)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账户日常管理与监督,保障各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帐户包含但不限于: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项账户、监管账户、保证金账户以及其他以公司名称开立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子)公司(包含分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节银行账户的开立 第四条公司总部开立新的银行账户须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五条下属分(子)公司新开立账户前需向公司总部财务部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经分(子)公司分管财务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总部财务经理、公司总部财务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条由于公司总部基于协调银行业务的角度要求各分(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的,由公司总部财务部发出由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签署意见的“开户通知书”、经分(子)公司分管财务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第三节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严格的银行印鉴管理规定,各公司的银行印鉴必须分开管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财务印章。财务印章原则上由各公司财务经理指定专人掌管。 第八条银行印鉴的借出必须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台帐登记管理。台帐登记管理内容应包括借出事由、审批程序、借出和归还等内容。 第九条银行预留印鉴名章更换需提交公司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将银行账户资金流动情况及时入帐,尽可能减少银行日记账余额与银行账户余额的差异。银行收支原始凭单丢失需要申请银行补办的,补办申请需经过分(子)公司财务经理、分管财务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 第十一条及时向银行索要对账单,各账户每月至少1次。要求每月10日之前必须由会计人员编制完成上月银行余额调节表,月末结账前必须根据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严禁在公司账面出现超过1个月以上的跨期未调整收支事项。 第十二条各公司财务部门应对不经常发生业务的银行账户加强监管,防止因疏于管理造成公司资金损失。 第十三条各公司资金和银行账户必须全部纳入公司账内管理,严禁因任何原因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和账外银行账户。 第十四条各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用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资金收付,严禁任何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 第四节日常各公司间账户资金调动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各分(子)公司之间除正常贸易往来支付款项外,不允许有资金借调业务发生,各公司间的借调资金往来统一由公司总部财务部调度。 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由于经营周转和还贷周转需要向公司总部借支资金时,需要向公司总部提交“借款申请”,“借款申请”中需写明借款资金用途、借款到账时间、汇入行名称、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时间等要素。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提交公司总部财务部履行公司总部资金调度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除分(子)公司归还向公司总部借款的情况外,公司总部调度各下属公司的资金时,需向各分(子)公司提交“借款通知书”。通知书中需写明借款到账时间、汇入行名称、还款时间等要素。借款通知的审批权限按照公司总部相关规定执行:1000万元(含)以内的公司内部资金调度由常务副总签字。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加上财务总监签字。 二零一四年【】月【】日 2/2

资产控制制度原则—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办法(DOC 5)(1)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资金管理账户管理办法

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集团)公司对资金的集中管理与监控,实行严格的账户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结算中心及集团公司本部、直属项目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第三条结算中心对成员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的资金实行监控,对成员单位的除关联账户外的账户资金实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 第二章资金账户分类 第四条按在银行开设和在结算中心开设,资金账户分为外部账户与内部账户。 1、外部账户:指结算中心及成员单位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 2、内部账户:指为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成员单位在结算中心开立的账户。 第五条外部账户为总账户、分账户、关联账户。 1、总账户:指结算中心在商业银行开立的集团账户的主账户,每家银行每个币种开立一个主账户,用于上划成员单位收入账户资金、给成员单位支出账户拨付资金以及办理结算中心的日常结算。 2、分账户:指成员单位在商业银行以自身名义开立的账户,与结算中心的总账户共同构成集团账户体系。分账户按功能可分为: (1)收入账户:用于接收成员单位的日常业务收入款项和向总账户上划资金,该账户除向总账户上划资金外,不得有其他款项的支出。 (2)支出账户:用于成员单位向外支付生产经营性款项和接收从总账户拨付款项,该账户除接收总账户的拨款外,不得有其他款项的收入。 (3)收支合一账户:既可用于收入又可用于支出的外部银行账户。 3、关联账户:成员单位未纳入集团账户体系的外部账户。如成员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结算中心对该类账户的收支业务进行监控。 该类账户不强制进行资金收入上划,其资金的流入流出也不会产生内部结

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XXXXXX 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工作质量,达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的,根据《广州市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广州新厚德农工商联合公司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置财务部为公司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三条在公司经理和分管负责人领导下,公司财务部管理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彻、落实。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审查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提供的会计资料,并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事项。 4、搞好本部门的内外协调工作,并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以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拟定,为公司领导提供财务方面的参考意见。 7、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任用及奖惩提出意见。 8、协调公司与银行、税务、工商、审计部门的关系,严格保守公司财务机密。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公司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湖南家辉基因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新华信治理咨询2001年12月31日

目录 第一章固定资产治理制度 (1) 一总则 (1)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分类 (2) 三固定资产的治理体系 (3) 四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 (3)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4) 六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捐赠 (4)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4) 八固定资产的报废 (5) 九固定资产的清理 (6) 十固定资产的更新 (7) 十一固定资产修理 (8) 十二土地的治理 (8) 十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核算治理 (8) 第二章流淌资产治理制度 (11)

一总则 (11) 二流淌资产的综合打算治理 (12) 三货币资金的治理 (12) 四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治理 (13) 五存货的治理 (14) 六流淌资产的清查 (15) 七流淌资产的分析与考核 (15) 第三章货币资金治理制度 (16) 一总则 (16) 二现金治理 (17) 三银行存款治理 (18) 四其他货币资金治理 (19) 第四章财务部治理制度 (19) 一总则 (19) 二财务部的职责 (19) 三结算纪律 (20)

第五章会计人职员作交接制度 (21) 一总则 (21) 二移交前的预备工作 (21) 三监交 (21) 四业务交接的具体要求 (22) 第六章会计档案治理制度 (24) 一总则 (24) 二会计档案的归集 (24) 三会计档案的分类 (25)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 (25) 五会计档案的归档 (26) 六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 (26) 七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27) 第七章费用治理制度(待讨论) (28) 一总则 (28) 二公司职员出差治理方法 (28)

资金账户管理制度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X有限公司总部各部门及所属城市平台及项目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XXXX总部各部门及所属城市平台及项目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由XXXXXX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1.术语与定义 银行账户 是指公司在金融机构开立的各类账户,包括人民币及外币存贷款账户。 2.职责 财务部 财务部为银行账户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对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进行管理。 3.管理方法 3.1 银行账户管理

3.1.1 原则上集团及各下属公司新开立银行账户须经XXX集团财务部审批同意后 方可进行。 3.1.2 各公司财务应敦促开户银行按时出具对账单和回单,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明细 账与银行对账单是否一致,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账实相符。 3.1.3 原则上,所有付款均应通过网银进行支付。 3.1.4 财务部是银行账户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部门一律不准开立银行账户。银行 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流程报批及备案手续须由总部财务部统一办理、 统一管理。 3.1.5 总部须严格控制银行账户的开立数量。各公司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 账户,如因一般结算需要可申请开立一般结算户。 3.1.6 财务部办理银行账户开立手续须严格履行内控制度,至少安排两名经办人员 到商业银行柜台亲自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开户回执、 预留印鉴卡等资料提交给XX集团财务部备案。 3.1.7 银行账户变更、撤销实行向XX集团财务部报批制度。 3.1.8 银行账户因名称、预留印鉴等信息需要变更或者账户需要撤销时,须经财务 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XX集团财务部审批,经同意后进行办理,并在完成 后将变更和撤销回执等资料重新提交给XX集团财务部备案。 3.1.9 财务部应及时清理不需使用的银行账户,不得多头开户和重复开户。对于开 立后六个月内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且预计无需使用的账户需办理撤销账 户处理。 3.2 银行预留印鉴及U盾管理 3.2.1 应严格管理银行预留印鉴及网银付款U盾;严格执行内控不相容岗位分离的 控制要求。银行预留印鉴及网银付款U盾须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3.2.2 新成立的园所,由城市平台公司或者总部(没有城市平台的园所)代管一段 时间U盾,直至正式运营; 3.2.3 正式运营之后,有城市平台的园所,一级盾由园所财务保管,复核盾由城市 平台财务保管;没有城市平台的园所,一级盾由园所财务保管,复核盾由园 长书面指定一人专门复核,所有复核完毕的单据均需要复核人本人签字。禁 止一人保管付款所需全部印章或及网银付款U盾。 3.2.4 网银付款U盾密码由保管人自行设定并定期修改,且不得向任何人透漏密码。

财务管理制度之一:资产管理细则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存货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存货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使用年限及周转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存货三大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含2000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如:玻瓷、布草、用具等。 3、存货:单位价值不限,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销售而保持一定库存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资产实物管理责任落实到使用部门。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分设进销存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或管理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对资产实物进行维户、保管。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财务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增加: a.增购固定资产,须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申请.主管部门审批确认有增购的必要,财务部 门核实无类似闲置资产.总经理同意、报董事长批准方可购买。 b.更换设备,须由有关部门鉴定旧的设备确实无法使用且没有修复的价值,再由财务部 门核实无可替代设备,总经理同意、报董事长批准方可更换。 c.设备价格须有三家以上供货商报价对比,采购部门提出建议,最后由总经理、董事长 确定。 d.设备购入后由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直拨到需用部门。 2.固定资产的减少: a.报废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有关部门鉴定确实无法使用,财务部核实,总经理批准。 b.处置固定资产,由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列出理由,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同意,报董事长批准。 3.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a.由使用部门填写领用单,财务部门跟踪落实存放地点,给予编号并填写记录卡片。 b.实行定点定人管理,每季度实地盘点一次。 第七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玻、瓷、银的管理:玻、瓷、银包括玻璃器皿、瓷器、不锈钢餐具等,这些用品批量购入时,由使用部门根据预算填写申购单,采购部门提交三个以上供货商报价,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少量补充购入,由需求部门填写申购单,交财务部核实,经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采购。购入后须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领用,由管理或使用部门填写领料单。部门领用

[管理制度]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壹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规范对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根据《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固定资产划分为机器设备(含运输设备)、房屋、建筑、土地四大类,其折旧核算方法为直线法,具体明细如下: 固定资产名称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冶金工业设备12年3%8.08% 机械设备12年3%8.08% 工具及其他12年3%8.08% 动力设备15年3%6.47% 传导设备22年3%4.41% 自动化控制设备10年3%9.7% 通用测试仪器11年3%8.82% 运输设备9年3%10.78% 电子计算机5年3%19.4% 电视、复印机、文字处理机5年3%19.4% 非生产用设备12年3%8.08% 自来水20年3%4.85% 燃气21年3%4.62% 医药工业设备11年3%8.82%

房屋(生产)30年3%3.23% 房屋(钨氧车间)20年3%4.85% 房屋(壹般)30年3%3.23% 建筑20年3%4.85% 备注:土地不提折旧 第三条计价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年初需编制购置预算,按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批。按固定资产的来源渠道,其价值构成如下: 1、直接购入:买价+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场地整理费+税金等; 2、自行建造:按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的所有支出入账; 3、改建扩建:原资产账面价值+改扩建支出费用-变价收入; 4、接受投资: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5、盘盈资产:按净值入账; 6、捐赠资产:(1)有凭据的,按凭据的金额+关联税金 (2)无凭据的,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关联税金 (3)无凭据的,又无市场价的,按捐赠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入账 第二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四条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 (壹)房屋、建筑物:由机械动力部负责管理。 1、使用部门应对建筑物精心爱护,如因局部装修或安装设备等,需要对厂房临时破开,必须征得技术部门的同意,方可动工。杜绝对厂房结构有破坏性的施工行为,确保建筑物的安全。 2、日常零星修理,由使用部门报批准后,由机械动力部组织实施,做好预算报主管领导批准。机械动力部对有计划的建筑物大修项

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资金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资金运营的管理,明确资金的日常管理范围,有效控制资金风险,保证经营活动高效顺利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子公司、各部门涉及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现金由财务部负责管理,现金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特殊需要超出限额的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特别措施确保现款安全;使用的保险柜应定期进行密码更改,保险柜钥匙要妥善保存。 第四条必须加强对现金收入的管理,不得以收入的现金直接用于开支,禁止挪用现金、坐支现金。 第五条相关部门发生现金收付业务后,由财务部负责收付现金,保险柜中不保存大额现金,若保险柜中的现金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的限额,财务部出纳应将超额的现金送存银行。 第六条因业务需要长期借用备用金的,应严格控制范围和限额,原则上旧账不报新帐不借,所有个人因公借款均需统一使用专用借据。 第七条合理控制现金支付的范围。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允许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的工资及津贴;

2、个人的劳动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及其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支付给员工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邮电通讯费; 5、支付不足转账起点的零星款项; 6、其他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支付现金的支出。 第八条现金支付的限额及审批权限:支付业务款项给集团外的单位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需采用转账方式,不得用现金支付。特殊情况超出规定限额的,必须经财务主管人批准。 第九条出纳人员应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工作日结束之前,出纳人员必须清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结存额核对相符,同时编制现金盘点表。月底结账时,必须做到现金日记账和总账余额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账账相符。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人应不定期地会同出纳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存档。 第十一条现金出现盘亏、盘盈的情况,在报有审批权限的管理层审批后,总账会计根据批示意见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十二条现金管理内部控制: 1、不准白条抵现; 2、不准私人借支公款; 3、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4、不准造假用途套用现金。 5、不准用银行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或公款私存,不准设立小金库。 第三章银行存款账户管理 第十三条本公司在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前,应填制开户申请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1、经费使用坚持“统一管理,保证重点,量入为出,合理节约”、“一支笔”审批和“保职工工资、保工作运转”的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购置办公用品。一次性金额在50元以上的,必须事先请示主任同意;一次性支出在300元以上的,须经主任与副主任通气取得一致意见;大额性支出在500元以上的,须经单位职工集体研究决定。 3、差旅费报销。由出差人按规定填写出差报销单,经财会人员审核后,报领导审批。特殊情况需租用车辆,必须事先请示主任同意。 4、单位材料原则上在内部统一打印,节约耗材、纸张,减少人为浪费。因特殊情况(如出版书目等)必需在外印制的,应请示主任同意并在规定地方印制。否则,所产生的费用“谁作主、谁负责”。 5、公务接待应本着“必要、热情、简朴”原则,由主任(或副主任商主任同意)确定接待与否及接待标准,原则上不招待名酒,不找包包烟,不随意给客人购买礼品、土特产品,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 4、公用电话由单位报账员负责管理,原则上不许用办公电话打市外电话办私事。 5、关心、慰问、探望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除有规定外,凡职工生病住院以及每年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室领导应以集体名义购买100元以内的慰问品前往探望、慰问。职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或

发生意外,确需经济援助的,经本人申请,集体研究,可给予适当解决。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凡单价在100元以上,使用期超过一年和单价虽不足100元但使用期较长的物品、设备等均作为本单位固定资产,按办公室进行造册登记,明确责任人进行管理。 2、凡需新购置固定资产,严格按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财务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把关,统一办理,造册登记,调配使用,每年清核一次。如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3、单位固定资产不得擅自歪借和私人使用,若确属必要,须经管理财务领导同意,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限期收回。 4、凡造成固定资产损毁、遗失的,落实责任人,除按一定比例赔偿损失外,视其态度、情节责令其写出书面检讨直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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