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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机遇与挑战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机遇与挑战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机遇与挑战

本科生毕业设计 (论文)

题目:论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影响与挑战 the influence and challenge of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 to the

教学单位姓名 ___

学号 __ _

年级 ___

专业指导教师职称 ___

2010年5月5日

目录

1 引言 (1)

2 文献综述 (1)

3 存款保险制度概述 (2)

3.1 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2)

3.2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原因分析 (2)

3.2.1 是加强银行监管,维护我国银行安全与秩序的需要 (2)

3.2.2 是减轻政府和中央银行承担的巨大银行风险压力的需要 (3)

3.3 我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3)

4 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利弊分析 (4)

4.1 存款保险制度给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4)

4.1.1 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稳定一国金融体系 (4)

4.1.2 有利于保护广大存户利益,总体上增强银行信用 (5)

4.1.3 有利于加强中小银行信用和竞争力 (5)

4.2 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提出了新的挑战 (6)

4.2.1 可能诱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6)

4.2.2 中小商业银行负债成本增加,利润空间变小 (6)

4.2.3 对中小型银行机构的经营行为产生冲击 (7)

5 存款保险制度背景下我国中小银行健康发展的建议 (8)

5.1 设计针对中小商业银行道德风险防范的存款保险制度 (8)

5.2 积极推进存款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内控机制 (9)

5.3 调整中小商业银行经营行为 (10)

6 结语及展望 (10)

参考文献 (12)

论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影响与挑战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的成立将为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健康提供了发展平台,然而,存款保险制度在某种水平上增长了这些银行的道德风险行为,导致中小商业银行过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形成各种风险。本文在对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上,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立的原因分析,主要是加强银行监管,维护我国银行安全与秩序的需要,是减轻政府和中央银行承担的巨大银行风险压力的需要。中小商业银行施行存款保险机制,能够大大的防止金融风险,对国家的金融体系进行稳定,更好地保障大多数客户的收益,总体上增加银行的信誉,能够大大的强化中小银行信用与竞争力。但是,也带来可能诱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利润空间变小,对中小型银行机构的经营行为产生冲击等负面影响。最后,从中小商业银行道德风险防范的角度看我国中小银行健康发展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对中小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整等三方面,并提出了存款保险制度的背景。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中小商业银行;挑战

1 引言

我国近期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下面简称《条例》),《条例》自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此外,我国的相关机关确切指出,经由人民银行履行存款保险工作,确保存款保险制度的施行与存款保险基金相关的工作管理。作为金融业的重要基础制度安排,存款保险制度和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宏观审慎监管,共同构成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制度的建立,是对我国现行的金融安全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建立长效机制,维护金融稳定,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权益,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安全网的效率,完善我国银行业结构布局,促进银行业健康稳定运行,进一步提高银行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增强银行业服务水平,对利率市场化和金融深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文献综述

demirguc-kunt & detragiache (2012)对银行危机的研究发现,当前世界范围的银行危机并没有导致挤兑和存款的大量减少,他们认为是存款保险制度成功地阻止了银行系统发生流动性危机时存款人的信心溃败,避免了存款的大量减少。这充分表明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巨大作用。diamond和dybvig (2010)等认为,银行体系的脆弱性使得存款保险制度至关重要,因为银行业区别于其他行业的独特性在于其运用流动性负债为流动性资产融资,这种部分准备金制度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它使得银行极易遭受挤兑冲击。而由政府提供的存款保险是解决银行挤兑等问题的较好方法。bhattacharya (2008)用模型证明了存款保险政策在阻止挤兑上优于存款暂停兑现,而且收益要大得多。他认为存款保险不仅能防止基础性银行挤兑,消除需要流动性和获得不利消息存款人之间提款的随机性,而且还防止了任何纯恐慌性挤兑均衡的发生。钱小安(2014)分析了存款保险制度具有增加银行体系稳定,保护小额存款人等功能,展示了从隐性存款保险向显性存款保险转变的市场取向。陈宇峰,高广智(2007)在文中指出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转变为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更加促进我国银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从道德风险角度反对中 1篇二:存款保险制度的影响与商业银行的应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影响与商业银行的应对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利率市场化的基础性条件,在为商业银行带来规范、高效经营环境,促进金融体系完善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提出新的挑战。商业银行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必然受到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商业银行的应对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自1924年捷克设立存款保证金制度以来的90年里,存款保险制度在全世界广泛推广,目前全球已经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和实施了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证明,存款保险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之一,在增强公众信心、维护金融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正式进入倒计时阶段,此前我国长期存在的国家作为金融机构事实上最终担保者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将成为历史。但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并不是近期才提出来的,早在1993年,国务院就在《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障社会公众的利益”。此后的二十年间,伴随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学界围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存款保险制度的现实意义、时间窗口、方案设计等开展的探讨与研究一直没有停过。只不过经济“新常态”的宏观环境,大大加快了推出的进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具有多重意义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致力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臵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行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领域的一项

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对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当从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角度看待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是市场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未来还将进一步走向全面放开各类利率管制的利率市场化终极目标。在银行业监管趋紧、流动性压力上升、风险逐步暴露的大背景下,出现部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自身竞争力不强而破产的

商业银行并非危言耸听,为了避免因为个别、少数银行的破产倒闭出现恶性挤兑事件,造成国内银行业的动荡,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成为必然的选择。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通过最大程度地强化市场纪律约束,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大大提高公众信心,降低挤兑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国际经验也证明,发达国家在利率市场化之前或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大多数都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应当从构建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处臵机制看待存款保险制度。金融体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明确以后,建立针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有序的市场化退出机制是接下来必然要解决的路径问题,这无疑也是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理论上不难证明,有效的存款保险制度在向商业银行施加财务影响和压力的同时,必然有利于强化商业银行经营的市场约束,更主要的是,一旦金融机构真正发生严重问题,通过参考保险制度,及时防范和处臵金融风险,无疑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应当从促进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多元化的角度看待存款保险制度。前面已经说过,我国长期实行的是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不论银行的所有制性质如何,政府都承担着银行破产的一切善后事宜,这就存在一个逻辑上的问题,因为如果说政府对国有产权具有天然的保护责任,那么对于带有私人资本的中小银行进行政府保护的理由就不是十分充分,而且相对来说,中小银行出现破产现象的概率通常大于大型银行。因此,政府合乎逻辑的选择往往是提高银行业准入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严格限制中小银行的成立。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后,政府将不需要再设臵过高的银行业准入限制,从而在客观上有利于中小银行的成立,而中小银行的加速发展,将会降低我国银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银行业层次体系,提高银行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效率。

要从构建现代金融安全网的角度看待存款保险制度。最近这些年来,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此起彼伏,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新常态下,国内面临经济下行,产能过剩、企业加杠杆和经济泡沫化问题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金融行业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在经济上行期所不存在的,一方面,商业银行必然面对不良资产比例上升、化解压力加大的挑战;另一方面,还必须注意到,企业之间互相担保所形成的担保链条有加速传导风险的隐患。这些都使得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较以前更加难以掌控。在此背景下,建立健全以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臵机制为核心的现代金融

安全网,并将其作为我国现代金融系统的坚强后盾,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存款保险职能可以与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职能相协调,形成及时防范和校正风险的新机制,弥补现有金融安全网的不足,促进我国金融系统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借鉴国际经验看存款保险制度如何影响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利率市场化的基础性条件,在为商业银行带来规范、高效经营环境,促进金融体系完善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提出新的挑战,商业银行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必然受到影响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国际金融同业存款保险制度发展中的基本规律。

第一,短期内负债业务受到的冲击将最为明显。虽然,从整个银行业角度来说,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本质上有利于维持存款的稳定增长,从长远看,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负债端的维护成本和综合管理难度。但国际经验同时也反映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后的一个阶段,商业银行负债端管理和维护的成本会有一个不断上升的过程。这与存款人的逆向选择有一定关系。因为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大额存款人为维护资金安全,一般愿意选择经营稳健水平较高的银行。但小额存款人的选择并不一样,相当一部分小额存款人会认为,既然在开户银行破产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得到存款保险基金全额保险赔付,也就没必要重视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上的差异,因此,这些存款人可能更愿意选择存款回报高的银行。在这种情况下,一些风险较高的银行会通过提高存款利率来加大

吸存力度作为手段,“价格战”趋向激化有可能是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初期的表现形式,从

而短期内引起存款利率上升似乎在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初期较为普遍;银行为了维持收入,会努力提高贷款收益率,将推高贷款利率水平,从而短期内利率水平上升较为常见。

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在1970年以前,美国存款利率(以一个月的cds利率表示)的平均水平为5.52%,同时银行最优惠贷款利率平均水平为6.0%;但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的最初3年中,存款利率平均水平和最优惠贷款利率平均水平分别提高至6.48%和6.73%,存贷利差由之前的0.5%缩小为0.25%,下降25个基点。其中1973年存款利率超过贷款利率,当年存贷利差为-1.26%,相比1970年的0.47%,下降了

1.73%。同时,数据显示,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初期阶段,美国国内利率水平波动性显著增强,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有所扩大,且利率水平多次出现大幅上涨和下跌的情形。

日本情形非常类似。在存款保险制度刚刚建立的时候,利率水平大幅攀升,其中存款利率上涨更快,至1980年,银行的利差已经由1978年的2.24%下降到0.25%,下降了

1.99个百分点。

第二,对非信贷业务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加快综合化经营步伐,构筑起更为多元的经营架构和盈利结构。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以及随后实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将使得商业银行负篇三: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课后答案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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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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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成绩:87.5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以下不属于利率市场化短期影响的是()√

a

b

c

d 利差收窄盈利冲击行业洗牌机构垄断

正确答案: d

2. 存款保险制度监督的是()√

a

b

c

d 信用风险事后行为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正确答案: b

多选题

3. 商业银行监管包括()√

a

b

c

d 银行执行情况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外部监管

e 内部控制

正确答案: a b c d e

4. 货币管理当局对金融业监管的三道防线包括()√ a

b

c

d 预防性监管临时救援存款保险制度紧急救助

正确答案: a c d

5. 存款保险的主体包括()√

a

b

c

d 保险人投保人保险标的物受益人

正确答案: a b d

6. 我国的金融安全网包括()√

a

b

c

d 审慎性监管中央银行非审慎性监管存款保险制度

正确答案: a b d

判断题

7. 银行业内在不稳定性的根源是资产负债流动性的不对称性。×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8. 最早实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加拿大。

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业和储户的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业和储户的影响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银行业和储户的影响 摘要:2015年3月31日,经历多年的酝酿,《存款保险条例》终于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带有独特中国特征的存款保险制度虽然在实践中不可避免的会带来负面的效应,但是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市场化程度的增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可以推进我国的银行业通过吸取国际经验来应对所面临的挑战。 关键字:存款保险制度;银行;客户;挑战 在1993年12月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政府就曾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在2006年存款保险制度呼之欲出,然而之后却迟迟未能出台。其中有许多的原因,当前看来主要是由于当时各银行对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提出和实施支持度和积极性不高。以四大国有银行的大型银行为例,中国工商、建设、人民、农业银行都已经成为国有资产,认为有国家信用做支撑并不存在所谓破产的风险,因此不愿意缴纳存款保险费用,而中小银行也因为资金的限制也不愿意承担由存款保险所带来的成本。 其次从存款保险制度本身来说,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起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事后的解决措施,对消除银行经营非系统风险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同时我们也必须明确,在实践中,存款保险制度还会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讲,随着中小型银行的不断增多,银行之间为了争夺储户

浅析我国存款保险制度

浅析我国存款保险制度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向中低速转变,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加快,银行业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其中,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是银行业改革的一大关键,这不紧影响着各大银行未来的经营策略,还关系着我国公民基本财富的保障程度,以及整个银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因此,本文通过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所处现状进行阐述,并就相应问题提出解决方法,以期为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的顺利推出,有效发挥其在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解决方法问题 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现状 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金融保障制度安排,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 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早在2012年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便提出,要抓紧研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方案,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去年

1月,央行在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同时在年底便发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存款保费由各存款类机构交纳,并按照被保险存款和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确定的适用费率计算,同时每6个月交纳一次保费。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方法 (一)实行存款保险额度动态调整 存款保险的限额偿付其目的在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以防在银行发生挤兑或倒闭时受到影响。同时,存款保险额度既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如果保额过低,则起不到保护存款的效用。而保额过高,则不能很好地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易产生道德风险。 在上世纪30年代,美国出现严重金融危机,在该背景下美联储出台了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并实行存款限额赔偿,规定限额内存款可以获得全部赔偿,限额以上的存款只能得到部分赔偿。随着通货膨胀、国际货币体制变化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美国的存款保险限额也在不断进行调整。从最初设置的2500美元调整至5000美元,随后通过多次调整,在2006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610794853.html,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作者:王小艳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年第21期 [提要] 长期以来,存款保险制度在维护存款人利益、稳定金融秩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不可替代的重要措施。以往中国储户的存款由政府隐性担保,不仅不存在兑付的风险,而且这种兜底的机制更是造成银行风险控制不严格,存在着不合理性,加大银行风控的漏洞。本文分析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银行业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后我国银行业应对措施。 关键词:银行业;存款保险制度;金融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9月5日 引言 一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状况,还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安全与金融主权。在维护存款人利益、稳定金融秩序等方面,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存款保险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不可替代的重要措施。我国长期以来并未确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但是当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时,政府作为最终“买单”的结算人,中央银行和地方政府承担退出机制的债务清偿等“隐形的存款保险制度”却长期存在。这不仅阻断了金融机构资金的运用收益和资金筹集成本之间的制约关系,更蕴含着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加大了风险发生的可能。伴随着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成为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任务。 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对银行业的影响 (一)存款保险制度带来的正面影响 1、有利于深化金融改革。信用中介银行存在着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而银行资金源于自有资金的区域狭窄,因此以负债形式吸收的机构和个人存款才是主要资金的来源渠道,信用危机也是引起经营不善和风控不严导致的。我国金融体制的不完善和风控不严,资产负债结构的不合理,是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的现状,强制性存款保险的实行实际上也将是对银行业发展的一种强制性的保护。 2、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在经济全球化下,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随之加剧,金融风波频发。如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和1995年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事件,1996年日本阪和银行倒闭事件,以及最近日本保险公司频破产等事件,不仅对自身经济产生了严重影响,而且对国际金融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班级:金融六班 学号:2015520805 姓名:郭俊龙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市场的行业竞争愈发强烈,金融企业的经营风险与日俱增,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尤为重要。在2015年5月1日政府正式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因此对存款保险制度对中国产生的影响的研究是极有必要的。 关键词: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影响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中国是要存款保险制度。国有银行是由国家投资主办的,由于没有明确地建立对经营不善的银行投入国家资金的最后援助等制度,所以国家扶持的对象倾向于国有银行,这种情况增加了存款人对国有银行的信心。国有银行依靠国家力量,这种体制可以导致存款人宁愿从其他商业银行里提款而增加国有银行存款额的现象。这样一来民间商业银行和国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国有银行之间的竞争就显得缺乏

平等的地位。根据中国入世时的承诺,金融业方面也必须对外资银行开放。但是笔者认为,现在中国采用的制度对外资银行来说透明度不高并且平等竞争的地位也没有保障。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和外资银行的增加,中国没有制定存款保险制度而由国家来扶持银行尤其是国有银行的金融安全网体系是缺乏公平竞争因素的,会受到国际上的批评。 正如中国银行的高利润广受大众批评,为此中国的金融改革一方面启动了利率市场化,即由金融机构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另一方面放开了民营资本筹办银行的步伐,以引入竞争避免垄断。但这些改革会引入一些新问题,就是激进的银行会一旦破产,储户的存款面临损失问题。过去,中国的储户存款由政府隐性担保,绝无兑付之忧。但这种兜底机制鼓励了风控不严的银行,尤其是民营银行加入后,由财政资金替民营资本兜底更不合理。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这种机制奖优罚劣,在储户利益得到基本保障的前提下,由中小型银行和民营银行风险自担,更符合市场化改革的规则。 那么综上所述,以及近些年来中国金融发展的报道,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对银行方面有以下的影响: 一、主要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增强、经营水平提升,为筹集存款保险 基金提供资金支持。占据70%储蓄存款份额的4家国有商业银 行,以及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近年来的经营中不断得到各 方支持,竞争力水平提升,经营能力提高,不良贷款率和不良 贷款余额呈下降趋势,资本充足率上升,如中行资本充足率达

货币银行学 商业银行

第六章商业银行 本章主要内容与结构安排 一、本章主要内容与结构安排 ?商业银行的基本理论(产生、发展、作用、类型、组织) ?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与经营管理(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创新、经营管理) ?商业银行与信用货币创造 二、若干重要概念的识记 ?货币兑换商(Money dealer):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从事铸币及货币金属的鉴定、兑换、保管和汇兑等业务的行业。?负债业务(liability business):商业银行吸收资金并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主要由存款、借入款、占用款、自有资本组成。 资产业务(assets business):商业银行运用资金并形成资产的业务,是商业银行获取收益的重要方式,主要由现金、贷款、投资、固定资产组成。 ?贷款证券化(loan securitisation):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是商业银行以贷款为抵押发行证券筹资的创新业务,可使贷款资产转变成可转让证券。 ?中间业务(middleman business):凡不需要动用自己的资金,而是利用银行人材、技术、设备等优势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表外业务(off-balance-sheet business):指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这些业务当时并不直接引起资产负债表的金额变动,但能够改变当期损益及营运资本,从而提高银行收益率。 ?表外业务主要有各种担保性业务、贷款或投资承诺、外汇与证券的衍生性买卖,如期权买卖、货币或利率互换等。 ?“6C”原则(principles of 6C ):商业银行为了确保贷款的安全与盈利,在对放款对象进行审查时所采用的信用分析方法。这种审查主要从品德(Character)、才能(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经营环境(Condition)、事业的连续性(Continuity)6个方面展开,由于每个方面的英文字母均以“C”打头,故称作6“C”原则。 ?金融创新(financial innovation):金融业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主要包括金融制度创新、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业组织结构创新等方面的内容。 原始存款(primary deposit):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现金存款以及从中央银行获得的再贴现或再贷款而形成的存款。 ?派生存款(derivative deposit):由商业银行的贷款等业务而衍生出来的存款,也是在原始存款基础上扩大的那部分存款。 存款派生倍数(derivative multiplier of deposit):以总存款为分子,以原始存款为分母的比值,表明在原始存款基础上扩张出多少倍的派生存款,也是衡量商业银行创造派生存款能力的指标。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legal deposit-reserve ratio)——在法定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下,商业银行存款中必须缴存中央银行作为准备金的比率。 现金漏损(loss of cashes):客户将存款从银行以现金方式提取走。 提现率(withdrawal rate):客户提取的现金与存款总额的比率。 超额准备金率(excess reserves rate)——商业银行总准备金中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部分的准备金称作超额准备金,其与总存款之比称作超额准备金率。 三、需要重点把握和理解的几个问题 ●(二)如何理解现代商业银行的职能作用与地位? 在现代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是法定能够接受活期存款和具有创造派生存款能力的机构,其地位比较特殊。 ●商业银行的作用主要通过其信用中介、支付中介、转化资金、信用创造、金融服务等职能的发挥来实现。 ●商业银行的地位:金融机构体系的主体;国民经济的中枢;宏观调控的对象和导体. (三)现代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有哪几种类型?其利弊如何? 现代商业银行的组织体制的主要类型有:单一银行制;总分行制;控股公司制;连锁银行制等. 各种组织类型各有利弊,各国按各自的不同情况在不同时期做出不同选择. (四)如何看待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及变化 现代商业银行主要有职能分工和全能型两种经营模式. 职能分工和全能型两种经营模式各有利弊.

我国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

浅析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意义和影响 一、存款保险制度基本介绍 (一)存款保险制度概述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按照一定比例标准向特定机构缴纳一定保险金,当自身发生危机时(如兑付风险、破产等),由存款保险机构通过资金援助等方式来保障其清偿能力。 存款保险制度的特征主要是以下四点: 1.存款保险主体之间关系的有偿性和互助性。有偿性指投保银行需要按规定缴纳保险费;互助性指存款保险是由众多投保银行互助共济实现。 2.时期的有限性。存款保险只对在保险有效期间倒闭银行存款给予赔偿,而未参加存款保险,或已终止保险关系的银行的存款一般不受保护。 3.结果的损益性。存款保险是保险机构向存款人提供的一种经济保障,一旦投保银行倒闭,存款人要向保险人索赔,其结果可能与向该投保银行收取的保险费差距很大。 4.机构的垄断性。存款保险机构的经营目的不在于盈利,而在于通过存款保护建立一种保障机制,提高存款人对银行业的信心,一般具有垄断性。 (二)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 1、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 在目前已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中,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史最具代表性。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就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当时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美国国会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4年成立并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为已投保银行和储蓄机构的存款人提供保护,以避免挤兑,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形势和金融制度、金融创新等不断变化和发展,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尤其是在金融监管检查和金融风险控制和预警方面,fdic作了大量成效显著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从而确立了fdic在美国金融监管中的“三巨头”之一的地位,存款保险制度成为美国金融体系及金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货币主义的领袖人物弗里德曼对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银行存款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是1933年以来美国货币领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并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树立新的标尺。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于2010年7月通过了《多德弗兰克法》,这是自大萧条以来美国通过的最重要的金融改革立法。 2、美国存款保险的保费征收和退还 按多德弗兰克法规定,存款保险准备金率由原定的1.15%提高到1.35%,并取消了原定 1.5%的上限。同时也取消了在准备金率高于 1.35%时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必须向银行派发红利的要求。 在保费的征收方面,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不再依据银行的国内存款总量,而是依据银行的总负债(总资产-有形权益资本)来收取。这利于破解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困局。从2007年开始,银行的保费按季缴纳。 美国实行差额保险费率。在1991年以前,美国的银行保费是按照固定费率收取的,目前采用的是根据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风险越低费率越低,可减少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和经营良好银行的保险费用负担。 fdic实行净保费返还制度,将保险费收入按照约定比例返还参保银行。fdic目前为大多数存款账户提供10万美元全额保险,部分退休账户达到25万美元,超出限额的按比例赔付。 3、其它国家情况

存款保险制度大全范文4篇

存款保险制度大全范文4篇 完善的金融安全网由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三部分组成。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制度范文1 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切实加强和完善对存款人的保护,明确在银行机构经营失败时的损失分摊和风险处置机制,有利于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该摘要由财秘智能技术提供 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主体地位,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安全网关键一环。央行近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下称报告)指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切实加强和完善对存款人的保护,明确在银行机构经营失败时的损失分摊和风险处置机制,有利于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保护存款人权益

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已成为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依托存款保险制度,人民 上述负责人表示,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加强和完善对存款人的保护,使存款人的存款更安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 全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从而更好地保障存款人的存款安全;三是存款保险是对现有金融安全网的完善和加强。一般来说,完善的金融安全网由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三部分组成。 增强中小银行信用和竞争力 报告称,有序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健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扎实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推动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银行主要业务分类和简介

1负债业务 存款业务、借款业务 2资产业务 贷款业务、债券投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 3中间业务 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本章通过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三大类对银行的主要业务进行介绍。 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负 债主要由存款和借款构成。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类,而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大类。 存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存款业务也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本章对银行负债业务的介绍主要针对存款业务。 资产是银行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银行拥有或控制、预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商业 银行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债券投资和现金资产三大类。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也是最主要的资 金运用。本章对银行资产业务的介绍主要针对贷款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 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等。 本章包括负债、资产、中间业务三节内容。 3.1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由存款和借款构成。 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大类。 人民币存款:又分为个人存款、单位存款和同业存款,外币存款又分为个人外汇存款和机构外汇存款。 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大类。短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借款。主要包括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协议和向中央银行借款等。长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一般采用发行金融债券

存款保险制度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影响从1993年开始着手研究,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酝酿22年后终于落地,存款保险制度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框架中推出的又一重要制度,这是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防范金融风险,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的重要举措。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利率市场化的基础性条件,在为商业银行带来规范、高效经营环境,促进金融体系完善的同时,也给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提出新的挑战。作为商业银行的一员,农村商业银行如何顺应市场发展大势,化解存款保险制度的不利影响,提升自身市场竞争力,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多重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虽然没有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但一直都存在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无论是剥离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还是向银行注资,任何金融机构出现风险,最终都由政府来埋单,中央银行和地方政府承担退出机构的债务清偿。这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大缺陷是,隔断了金融机构资金运用收益和资金筹集成本之间的制衡关系,蕴含着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在我国深入推进经济体制、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1、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利率市场化是市场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未来还将进一步走向全面放开各类利率管制的利率市场化终极目标。在银行业监管趋紧、流动性压力上升、风险逐步暴露的大背景下,部分商业银行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自身竞争力不强而破产并非危言耸听,为了避免因为个别、少数银行的破产倒闭出现恶性挤兑事件,造成国内银行业的动荡,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成为必然的选择。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通过最大程度地强化市场纪律约束,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大大提高公众信心,降低挤兑风险,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3.推出存款保险的发展背景: 一、2003 年,为了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经营困境,我国开启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成功改革,为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扫清了障碍。 二.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将会不断收窄,现有以存贷款业务为主体的经营模式将受到冲击,经营风险将明显加大。因此,需要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相关金融风险 三.近些年来,我国中小型金融机构迅速发展。根据银监会统计,2012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3747家,其中绝大多数为中小型金融机构。只有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才能有效保护众多中小金融机构。 四.我国巨量的存款余额。2012 年末,全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91.7 万亿元,使得以财政救助和无限责任的隐性存款保险机制难以为继,需要建立以有效责任和多方分担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中国存款保证保险制由隐性到显现的转变: 1、中国的存款保证保险从隐性到显性 随着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条例》的实施,中国建立了真正意义上显性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与主要发达国家存款保险“从无到有”不同,我国存款保险“由暗转明”一个发发展途径:一直以来,我国事实上执行着一种“零费率”、“全额偿付”的隐性保障机制。 我们称之为隐性的存款保险。所谓的隐性存款保险,是指国家虽没有明文规定,但当银行破产时,政府往往会以国家信用和财政收入为代价,对存款人的全部存款给予事实上的全额保护。这种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多存在与发展中国家或者国有银行占主导的国家体系中。中国就是一个典型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 显性的存款保险: 显性的存款保险就是银行缴纳保费的形式,建立存款保险基金,在银行经营出现时存款保险基金对存款人进行赔偿明确各方的责任。事先进行基金积累,用以赔偿存款人和处置银行 增强银行的体系市场约束、明确倒闭银行各方责任。 存款准备金制度vs银行存款保险制度 很多人可能会将我国的银行存款保险与现有的银行存款准备金混淆。因为两者看起来都是需要银行拿钱出来,都有稳定银行业经营的作用。但是两者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 存款准备金是为了应对存款人日常的提现需求和金融机构间的结算需求而存入中央银行的资金是银行的负债。(更多的体现为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存款保证保险则是银行出现经营偿付问题时由保险公司保障存款人利益,相应的保费则是银行的经营的成本支出。(两者的缴纳功能会有一定的重叠性。对于银行来说最大的而区别就是存款准备金还是属于银行的资金,而存款保险保费则是经营的成本支出,都会对银行的经营进行一定的约束) 2、存款保证保险的主客体 投保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 受益人;银行投保直接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保障内容: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强制实施规定:

存款保险制度出台要点解读

存款保险制度出台要点解读 2019年11月30日下午5时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为,对"征求意见稿"的要点解读: 1、存款保险制度从"隐性"到"显性" 首先,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驱使国有银行肆意从事高风险业务,加大道德风险,而一旦形成银行危机,最终还是由国家财政买单。 其次,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让银行是否"国有"成为储户存款配置的唯一指标,弱化市场竞争,不利于中小银行发展。 最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损害货币政策独立性。当央行选择再贷款为危机银行注资,会造成基础货币增加,在经济过热和银行过度风险时,反而加剧流动性过剩。 2、投保金融机构范围,是"全覆盖"还是"部分覆盖"? 全覆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3、储户存款账户,是"全额保险"还是"限额保险"? 限额保险: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4、存款保险公司资金来源,是"政府出资"还是"投保金融机构出资"? 投保金融机构出资: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二)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三)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 5、存款保险费率设定,是"单一费率"还是"差别费率"? 差别费率: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各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投保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对商业银行影响

摘要 20 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商业银行快速发展的同时,外资银行也纷纷涌人中国,金融业竞争日益加剧。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到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中国金融业不断深化改革,提高开放程度,金融的风险累积也越来越大,而这些都要求着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为其保驾护航。前不久,我国《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笔者借此契机浅谈存款保险制度可能对我国商业银行产生哪些影响。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金融安全网的基本组成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吸收存款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市场机制强化对存款银行经营行为的监督,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许多国家和地区先后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存款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2008 年以来,有关国家和地区不断完善存款保险相关制度,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银行业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运行稳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对此,人民银行会同有关方面已经作了长时间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研究并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 关键词:存款保险;商业银行;影响

存款保险知识专家问答

存款保险知识专家问答 一、什么是存款保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存款保险制度又称存款保障制度。市场经济条件下,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权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证明,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各国普遍实施的一项金融业基础性制度安排。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一是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我国银行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金融安全网,使风险早发现和少发生,增强我国金融业抵御和处置风险的能力;三是有利于强化市场纪律约束,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加快发展民营银行和中小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保驾护航。 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更好地保护存款人权益,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加强和完善对存款人的保护,使存款人的存款

更安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制定和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以立法形式为社会公众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在条例中明确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确保可靠的资金来源,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条例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护存款人权益。 二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金融机构审慎稳健经营,从而更好地保障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对金融风险而言,事前防范比事后处置更重要。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确定其差别费率,可以促进金融运行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提升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和内控管理,促进其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时,为保障存款保险基金的安全,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加强风险的识别和预警,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早发现和少发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三是存款保险是对现有金融安全网的完善和加强。一般来说,完善的金融安全网由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审慎监管和存款保险制度三部分组成。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可以通过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供流动性支持等措施维护银行体系稳定,审慎监管有利于促进银行稳健合规经营。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通过明确的存款保障制度安排,稳定市场和存款人信心,是对我国金融安全网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安全

存款保险制度“保”的是什么

存款保险制度“保”的是什么 存款保险制度“保”的是什么 国务院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60号)》将于5月1 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 融机构都应参加存款保险。 从1993年着手研究算起,存款保险制度酝酿了近22年。在全球的国家和地区中,中国是第114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这与改革 开放以来中国各领域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速度相比,显然慎重得多。 这是因为存款保险制度是具有强制性的制度,涉及银行、保险机构、广大储户的利益调整,还涉及对金融在国家经济中所起作用的基本 评估。在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背后,是对社会财富如何分配使用的 判断,以及未来经济发展的布局。以此为切入点,才能就存款保险 制度的演进过程、对各方利益的影响和预期目标,得出较完整的清 晰结论。 背景资料 演进中认知市场 存款保险制度20多年的酝酿过程,与对市场经济的认知过程相 一致。1993年开始研究的背景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 进入改革开放加速期,金融领域如何改革开放,是当时重要的研究 课目。但当时,市场经济刚刚孵化,政治和经济资源主要掌握在政 府手中,还没有选择性地向市场和社会让渡。中国也没有加入世界 经济的分工体系,对国际惯例缺乏接轨的迫切性。具体到金融领域,如何放开更是全新课题。商业银行其实是功能有所区分的官办银行,政府实际上是存款的隐性担保人。 政府担保模式能避免银行倒闭却不能保证银行不发生阶段性系统风险。过去,系统性风险主要表现在银行呆坏账居高不下之中,并 迫使政府通过分类处置银行资产的方式进行减免,也就是全体纳税

人为银行买单。随着经济规模的急剧扩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银行的风险敞口也在扩大,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因素越来越多,政府 担保已不能适用于金融产品定价和防范新型金融风险的要求。 市场经济需要市场化的金融格局。基于这种认识,近年来政府加快了从银行隐性担保人角色中抽离、打破金融垄断的步伐。基本取 消贷款上下限和存款下限的管制就是其中的组成部分,但利率管制 的核心部分存款利率上限仍未放开,金融改革只差“最后一公里”。这“最后一公里”的弊端在近年越发凸现。一方面,存款利率没有 市场化,银行靠吃存贷款利率差即可生存发展,对市场需求缺乏创 新意识,大量资金要么沉淀要么错配,据有关调查,规模以下的中 小企业90%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缺乏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政府为存款利率定价,大量民间资本缺少进入市场与大银行竞争的 勇气,使得大量民间资本以民间借贷或炒作房地产市场价格等形式 谋利,增加了金融、房地产等市场的动荡性。 这几年温州等一些地方出现的市场风波,要求政府将对银行的隐性担保权和对利率的定价权转让出去。存款保险制度,正是这一转 让过程中必经的一道程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才能建立起市场担 当存款安全的显性担保人机制,避免金融体系改革支付金融市场动 荡的高昂成本。实际上,这也是划清权力与金融市场边界的重要步骤。 利益账如何计算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都会产生一定的“蝴蝶效应”。那么,该怎么算清不同的利益账? 首先,从银行利益角度看,存款保险费用由银行支付。据国际经验和国内机构预计,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险费率可能在0.05%左右。截至2014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117.4万亿,以此 计算,存款机构将缴纳保费近600亿元。在银行资产中所占比例约 为0.05%,由于银行缴纳存款保险金与存款准备金有部分重叠,还 可能适度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以保证银行的正常业务。存款保险费 用负担,还可能迫使银行加大发展中间业务,从收费产品的创新中 获取新利润。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 利弊分析 1

存款保险制度及其利弊分析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兴起及其传播 存款保险制度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真正意义上的存款保险制度始于 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当时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美国国会在 1933 年经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4年成立并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以避免挤兑,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当前,运作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是193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形势和金融制度、金融创新等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美国存款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特别是在金融监管检查和金融风险控制和预警方面,FDIC作了大量成效显著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从而确立了FDIC在美国金融监管中的”三巨头”之一的地位,存款保险制度成为美国金融体系及金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货币主义的领袖人物弗里德曼(Friedman M.)对美国存 2

款保险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银行存款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制度是1933年以来美国货币领域最重要的一件大事。”① 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以来,随着金融业日益自由化、国际化的发展,金融风险明显上升,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相继在本国金融体系中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台湾、印度、哥伦比亚等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进行了这方面的有益尝试。 当前国际上通行的理论是把存款保险分为隐性(implicit)存款保险和显性(explicit)存款保险两种。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则多见于发展中国家或者 国有银行占主导的银行体系中,指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对存款保险的要素机构设置以及有问题机构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优势在于:(1)明确银行倒闭时存款人的赔付额度,稳定存款人 的信心;(2)建立专业化机构,以明确的方式迅速、有效地处理有问题银行,节约处理成本;(3)事先进行基金积累,以用于赔付存款人和处理银行;(4)增强银行体系的市场约束,明确银行倒闭时各方责任。 鉴于FDIC对稳定美国金融体系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等方面的明显成效,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银行危机与货币危机,促使许多国家政府在借鉴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着手建立或改进已有的存款保险制度。特别是近年来,显性的存款保险在全球 3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业务创新 社会的发展、经济环境的变化要求商业银行改革现有的存款经营思想和政策,采用新的存款吸收技术,拓展新的存款市场,以更丰富、更灵活的方式吸引存款,否则不仅会面临资金和客户的流失,更会影响到效益和信誉。在新的经济金融形式下,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除了在经营发展战略和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调整外,进行业务创新及发展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理性而又现实的选择。个人金融业务是指以个人客户为服务对象的金融服务,它包括储蓄、银行卡、消费信贷、个人小额抵押贷款、个人理财、代理业务等。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及人们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个人金融业务在西方商业银行占据重要地位,并且是其收益的重要来源。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居民收入的提高,传统的以银行帐户为中心,等客上门,为客户服务的经营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为了适应个人金融业务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转变经营观念,制定发展策略,促进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势在必行。本人现就根据所学知识谈谈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创新及其发展方向。 —、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体制创新国外商业银行是在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发展起来的,其个人金融业务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在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且,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性正在被越来越多的银行业人士所认同。从储蓄业务到个人金融业务,不是一个简单的名称变化,而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以及客户需求日益多元化的趋势,主动进行的体制创新;是借鉴国际上现代商业银行成功发展经验,也是做好我国已加入WTO 的国际化竞争的重要举措;是“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在经营管理中的具体贯彻。这是商业银行个人金融发展史上的重大体制创新,具有深远意义。(一)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是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金融的加快发展,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九五”时期,国家连续实施了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特别是连续在2002 年以前的7 次下调存款利率,连续五年增加国债,开征储蓄利息税,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加快证券、基金保险市场发展措施的出台,对银行的传统储蓄业务产生了较大影响,同时也推动了银行个人金融产品的服务手段、营销方式的创新,促进了个人金融业务市场竞争和发展。另一方面,面临着我国加入WTO,国外商业银行在个人金融方面的先进经营理念的分层次组合将对国内银行个人客户市场造成巨大的冲击与挑战。此外,当前技术发展正呈现出日益加速的过程,各行都在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软件,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先进的虚拟银行手段扩展了银行的服务空间。(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是现代银行业务发展的大趋势当前,国际上一些合并后的大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利润普遍占到了利润总额的30%—70%,个人金融业务已成为银行最重要的利润增长领域之一。许多世界性的大银行非常重视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如花旗银行,就以个人金融业务为经营主体,在其全部的收入中,有48%来自全球的私人客户。从2001 年开始,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金融“脱媒”现象日益突出,对银行传统业务影响较大,许多传统银行业务市场发展放慢,甚至出现不同程度的萎缩,银行业要在竞争中求发展就必须在个人金融业务领域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三)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是提高银行整体竞争能力的需要目前,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创利潜力已被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普遍看好,成为银行间新一轮竞争的焦点。如果哪一家银行在激烈的个人金融业务竞争中落伍,哪家银行的优质客户资源就会被瓜分,这将影响到银行今后整体竞争实力,甚至影响到银行的生存和发展。 二、创新营销理念,重视和强调市场营销,是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客观需求(一)营销的现实意义:现实看,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中小银行无论是基础类产品还是新开发的代理和理财类产品都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如近年来银行开发的有代表性的代理类产品在各家银行

存款保险制度对储户影响

浅议存款保险制度对市场的影响 作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攻坚的重要配套机制之一,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还能使各类银行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从而起到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但对保险赔偿限额和保险费率两个问题应加以认真考量,对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可能导致的存款市场波动也应予以高度重视。 一、从实际出发考量存款保险最高赔偿限额 存款保险赔偿限额要根据存款的具体结构来进行详细测算。从避免储户数量层面上的显著存款搬家考虑,需要保证存款保险赔偿限额能够覆盖大多数储户。2005年央行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存款在5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下四个区间内的存款账户户数占全部存款账户数量的比例分别为96.18%、98.32%、99.32%、99.70%。 据业内人士预计,随着近年来居民储蓄的增长,当前存款在50万元以下的账户占比应在98%左右。由此,若将存款保险赔偿限额设臵为50万元,绝大多数储户(98%左右)将不具备转移存款的动机,也就不会出现严重的储户数量层面上的存款搬家现象。 再从避免储蓄存款搬家来考虑,还需要保证存款保险赔偿限额能够覆盖足够比例的存款,这一“足够”比例有许多国际 经验可以借鉴。例如在2003年,美国的该比例为60%,世界主要国家的均值为52.5%。通过确定合理的存款保险赔偿金额覆盖比例(这个比例越大,储蓄金额层面上的存款搬家现象就越轻微),就容易在储蓄金额层面,依据存款结构倒推出我国适当的存款保险赔偿限额。 2005年央行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存款在5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下四个区间内的存款账户内金额占全部调查存款账户内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0.54%、29.47%、37.61%、46.08%。由此,若将存款保险赔偿限额设臵为50万元,存款保险制度将覆盖约一半的储蓄金额,基本达到世界主要国家的平均水平。 依据国际经验,除应重点考虑缓解存款搬家现象外,存款保险赔偿限额的设臵还可以参考人均gdp、人均收入、人均存款等因素综合决定。以美国为例,美国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将存款保险赔偿限额提升到25万美元,这约为近年来其人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6倍,若完全参照这个比例,我国将存款保险赔偿限额设臵为约20万元人民币就比较合适。截至2013年9月,美国人均储蓄存款约为2.33万美元,大致占到存款保险赔偿限额(25万美元)的11分之1。若参考该比例,基于2013年9月我国人均储蓄存款约为3.5万元人民币的现状,则我国存款保险赔偿限额设定在40万元左右。 但美国家庭的储蓄率很低,金融危机前的2005-2007年还不到1%,金融危机后有所提高,但也仅在7-8%。而我国储蓄率一直很高,存款是我国居民持有财富的主要手段。2012年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家庭金融资产中,银行存款比例最高,为57.75%。因此,从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角度出发,我国存款保险赔偿限额应在40万元的基础上适当设臵得更高一些。 二、以稳健性合理确定差别保险费率 从各国实践看,投保银行均按其存款规模的一定比率缴纳存款保险费,以体现各投保银行共同为风险事件承担责任的基本保险原则。目前,国际上主要存在单一费率和差别费率两种类型的存款保险费率模式。所谓单一费率,是指不考虑投保银行各自的风险状况,各投保银行统一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费;而差别费率是指综合考虑各投保银行的经营状况、风险大小等因素确定不同的费率,风险较高的银行须缴纳较高的费率,而风险相对较低的银行只需缴纳较低的费率。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风险程度也 存在较大差异,差别费率制的实施将避免单一费率体制下低风险银行对高风险银行的补贴,因而更有利于约束高风险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总体而言,我国国有大型银行经营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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