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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市场报告

保险中介市场报告
保险中介市场报告

2010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

时间: 2011年03月15日来源:保监会作者: 佚名浏览次数: 401

一、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0家,兼业代理机构18.99万家,营销员330余万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0991.14亿元,同比增长19.98%,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5.80%。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970.81亿元,同比增长10.08%。

(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1.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0家,比上季度末增加4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853家,保险经纪公司392家,保险公估公司305家,分别占72.67%、15.37%和11.96%。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达到90.80亿元,同比增长24.33%;总资产达到135.91亿元,同比增长26.77%。

2.业务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844.64亿元,同比增长47.27%;占全国总保费收入5.82%,同比上升0.67个百分点。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保费收入481.68亿元,同比增长46.50%;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32%。从业务结构来看,保险代理公司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342.80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138.88亿元,分别占全部代理保费收入的71.20%和28.80%。

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13.07亿元,同比增长27.96%,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13%,比去年同期降低0.7个百分点。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261.58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86.20%,占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6.71%;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43.02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11.50%,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0.41%。同时,实现再保险业务类经纪保费收入8.47亿元。

保险公估公司实现评估估损金额195.41亿元,同比减少12.52%。

3.经营情况

截至2010年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业务收入118.40亿元,同比增长32.69%;实现净利润8.15亿元,同比增长71.94%。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佣金收入63.09亿元,同比增长40.76%。其中,实现财产险佣金收入42.57亿元,同比增长70.14%,占全部代理佣金收入的67.48%;实现人身险佣金收入20.52亿元,同比增长50.33%,占全部代理佣金收入的31.52%。保险代理公司实现净利润1.99亿元,同比增长134.12%。

保险经纪公司共实现业务收入43.96亿元,同比增长32.81%。其中,实现财产险佣金收入34.10

亿元,同比增长36.29%,占全部经纪业务收入的77.57%;实现人身险佣金收入4.77亿元,同比增长25.53%,占经纪业务收入的10.85%;实现再保险佣金收入6332万元、咨询费收入4.46亿元,占经纪业务收入的10.15%。保险经纪公司实现净利润5.71亿元,同比增长62.22%。

保险公估公司实现业务收入11.62亿元,同比增长2.74%。实现财产险公估服务费收入11.31亿元,其中,机动车辆险6.31亿元,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55.80%;企业财产险2.31亿元,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20.42%;家庭财产保险315.71万元,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0.28%;货运、船舶险1.47亿元,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13.00%;工程险8070万元,约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7.14%,其他险种占财产险公估服务费的3.36%。人身险公估服务费收入约607.51万元,其他收入1595.98万元。保险公估公司实现净利润0.45亿元,同比增长18.42%。

(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1.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89877家,比上季度末减少9564家。

表1 截至2010年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数量情况

类型数量(家)占比(%)

银行11363259.85%

邮政2484513.08%

铁路4350.23%

航空2171 1.14%

车商2385912.57%

其他2493513.13%

合计189877100.00% 2.业务情况

截至2010年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5464.42亿元,同比增长22.50%;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7.68%,同比下降2.37个百分点。

表2截至2010年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情况

类型保费收入(亿元)占比(%)

银行3503.7964.12

邮政895.9916.40

铁路 3.070.06

航空7.180.13

车商424.827.77

其他629.5711.52

合计5464.42100.00% 3.经营情况

截至2010年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佣金收入283.45亿元,同比增长27.61%。

表3截至2010年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营情况

类型佣金收入(亿元)占比(%)

银行149.8752.87

邮政34.3412.12

铁路0.360.13

航空 4.28 1.51

车商51.8018.27

其他42.8015.10

合计283.45100.00%(三)保险营销员

1.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3297786人,比上季度末增加了5.14万人。其中寿险险营销员2879040人,产险营销员418746人。

2.业务情况

截至2010年底,保险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4682.08亿元,同比增长13.45%,占总保费收入的32.29%。其中,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3587.52亿元,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1094.56亿元,分别占同期全国人身险保费和财产险保费收入的33.84%和28.10%。

3.经营情况

截至2010年底,保险营销员实现佣金收入568.96亿元,同比微降0.29%。其中,寿险营销员佣金收入为471.48亿元;产险营销员佣金收入为97.48亿元。

二、2010年保险中介监管工作情况及2011年监管工作重点

(一)2010年监管工作情况

一是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成效初现。2009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专项检查已经表明,保险公司是保险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最大受益者,是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混乱的源头。为从根本上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维护被保险人利益,2010年1月1日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现场检查

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通过对21家保险法人的58个基层机构进行检查,查明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中介渠道、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1.4亿元,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的业务关系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情况较为严重。同时,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的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处罚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117家,向15家保险总公司下发监管函,吊销1家省级公司营业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罚款合计1323万元;处理责任人员138名,行业终身禁入2人;向税务、公安、司法等部门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5起。这次检查通过严查重处、责任追究、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营造了监管的高压态势,树立了监管权威,不但对被检查公司震动很大,在保险业内也引起了连锁反应,公司自查自纠和加强内控管理的意识有所增强。

二是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在确立了“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创新模式,防范风险”的改革目标后,保监会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明确改革的方向、目标和总体思路,表明监管部门的态度和决心,向全行业提出原则性要求,引导市场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改革正式启动后,社会各方高度关注、积极反应。金融时报、上海证券报等主流媒体纷纷报道,均对改革持肯定和支持态度,同时也表现出通过改革逐步解决现有营销体制中存在问题的期望。各保险机构表示,要主动把握好改革的有利时机,调整发展战略,未来发展要与改革方向保持一致,要积极探索新的保险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

三是市场风险得到及时化解。根据保险风险的特点,建立覆盖风险发生和蔓延全过程的风险防范机制。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掌握风险的发展动向。完善风险排查和预警监测机制,下发《关于防范和打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涉嫌传销行为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排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涉嫌传销案件;下发《关于严格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的通知》,高度重视辖区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施激励机制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跟进处置。此外,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保险中介机构“小金库”情况进行专项治理。

四是制度建设逐步完备。起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理顺监管定位、坚持从业公平性、提高准入门槛、尊重各地实际,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起草《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强化保险公司的管控责任,明确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的有关要求,细化法律责任;起草《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努力防范网络欺诈风险,对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依法、科学、有效监管,切实维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下发《关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中代理人、经纪人佣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中代理人、经纪人佣金监管政策;下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相互代理的监管要求和标准。

五是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三部监管规定,建立分级审核制度,严

把准入关,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明确保监会和保监局之间的行政许可职责分工,强化了保监局属地监管职能和责任。

六是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采取召开情况通报会、媒体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邀请媒体记者实地调查查处情况等多种方式,主动向媒体公开监管信息,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掌握工作主动权,提高公众知情权,一年来共组织召开1次媒体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10篇。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全面推广上线,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数据集中和信息共享;通过在线处理行政许可事项,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行政许可工作的透明度。经过不断地努力,2010年保险中介监管信息化水平有了质的提高,监管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2011年监管工作重点

1.求真务实履行监管职责

一是进一步强化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查处力度。针对中介业务检查揭示出的问题,继续按照逐步深入、稳步推进、严查重处的思路,扎实开展现场检查。主要是继续围绕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合作关系是否真实、合法等内容开展检查;继续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行贿、职务侵占、贪污、商业贿赂、非法集资、传销、洗钱、逃避纳税义务等案件和线索,严格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继续加强通报披露,及时在辖区内通报检查结果,及时向新闻媒体宣传披露违法案件处理情况。通过严查重处,增强保险公司自查自纠和加强内控管理的意识,使行业逐步形成自觉依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风气,推动保险中介市场秩序不断好转。

二是坚决清理整顿代理市场。在目前保险代理机构多、业务规模小、市场格局比较混乱的状况下,结合近年来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针对保险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相互勾结、违法违规普遍而严重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对保险代理市场开展清理整顿,依法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管理混乱的代理机构清理出市场,推动保险代理市场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同时,针对保险公司利用部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种种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

三是积极推动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在落实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照既定的改革方向、目标和思路,逐步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推动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按照体制更顺、管控更严、素质更高、队伍更稳的发展方向,全面梳理本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切实转换经营理念,保护保险营销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营销队伍稳定发展。同时,鼓励改革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大力推动建立新型保险销售体系。

四是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高度关注市场动向,及时分析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潜在的风险点,科学预测风险带来的后果,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应急预案;继续对常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查处,及时化解风险,防止风险蔓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协调和指导力度;研究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内部管理,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促使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提升内控意识、

提高内控水平、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努力从源头上遏制风险。

五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适时启动《保险中介集团监管办法》、《保险公司委托汽车销售商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起草工作;抓紧制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保险经纪、公估从业人员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实施后的具体配套办法;研究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兼业开展相关业务等问题,并出台配套规定;进一步研究完善保险中介机构市场退出制度。

六是继续加强基础性工作。围绕“十二五”规划,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如何做好保险中介市场的环境培育和结构调整、如何进一步提升监管干部业务能力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继续实施行政许可通报制度。完善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使用效率。关注和支持新闻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报道保险监管举措,继续加强对外宣传,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2.鼓励创新引导培育市场

当前,保险中介市场正处于从数量增加到质量提升的转变过程中,保险经纪、公估机构总体发展趋势良好,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品牌优势初步显现,保险代理机构全国性保险销售网络初步形成。为更好地促进保险中介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保险中介监管要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在依法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还要做好保险中介市场的环境培育和结构调整工作,促进行业形成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一要推动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只有深入推进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本优势,借鉴国外先进发展经验,才能快速提高我国保险中介行业的整体经营水平,加快保险中介市场走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和国际化步伐,稳步提高承接保险销售职能的能力。二要鼓励兼并重组。出台具体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的中介机构,进行机构间的兼并重组,鼓励建立全国性服务网络,逐步将现有保险中介机构培育成优势互补的大型保险中介公司。三要鼓励上市融资,壮大资本实力。鼓励自身发展条件成熟的专业中介机构,在市场环境允许的前提下上市融资,突破资本“瓶颈”,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走专业化、集约化发展道路,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化程度和服务水平,以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四要鼓励保险公司提高创新意识,加大对新型营销模式的创新力度,通过发展专属代理公司、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等多元销售渠道,促进保险产业升级,实现专业化经营,促进可持续发展。五要鼓励保险公司充分利用保险中介渠道,采取销售服务外包、引入经纪人制度等多种方式,逐步形成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专业分工、稳定合作、互利共赢的全新市场格局和良性互动机制。

附件1:2010年保险代理公司业务收入前20名排名情况

附件2:2010年保险经纪公司业务收入前20名排名情况

附件3:2010年保险公估公司业务收入前20名排名情况

附件1:2010年保险代理公司业务收入前20名排名情况

排名机构名称业务收入(万元)

占比

(%)

1

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45176.57 7.16

2 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1】

20496.50 3.25

3 河北盛安保险代理有限公

12473.94 1.98

4 广东泛华南枫保险代理有

限公司

10659.50 1.70

5 四川泛华保险代理有限公

9567.58 1.52

6 东莞市南枫佳誉保险代理

有限公司

7891.92 1.25

7 四川泰源保险代理有限公

7534.73 1.19

8 河北泛联保险代理有限公

7434.71 1.18

9 广州市泛华益安保险代理

有限公司

7219.00 1.14

10 广州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

5032.10 0.80

11 广州市隆昊保险代理有限

公司

4885.33 0.78

12 长沙育才保险代理有限公

4874.43 0.77

13 广东神华保险代理有限公

4710.36 0.75

14 河北圣源祥保险代理有限

公司

4704.70 0.74

15 广州均邦保险代理有限公

4435.20 0.70

16 河北泛华安信保险代理有

限公司

4395.89 0.70

17 广州市宏诚保险代理有限

公司

4222.65 0.67

18 福建泛华信恒保险代理有

限公司

3959.81 0.63

19 四川嘉诚保险代理有限公

3850.56 0.61

20 北京泛联保险代理有限公

3731.89 0.59 合计177257.37 28.10

附件2:2010年保险经纪公司业务收入前20名排名情况

排名

机构名称业务收入(万元)占比(%)

1 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46666.63

10.60

2 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

34701.38

7.89

3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

22369.52

5.10

4 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

20052.00

4.57

5 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8530.24

4.21

6 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

限公司

18306.85

4.16

7 竞盛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

14939.57

3.39

8 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0663.77

2.43

9 中盛国际保险经纪有限责

任公司

9211.90

2.09

10 中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9063.53

2.06

11 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9021.32

2.05

12 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8326.06

1.93

13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7167.45

1.66

14 中电投保险经纪有限公司5798.55

1.32

15 北京中汇国际保险经纪有

限公司

5652.22

1.29

16 北京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

限公司

5388.75

1.23

17 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

4678.09

1.06

18 上海东大保险经纪有限责

任公司

4403.22

1.00

19 广东泛华卡富斯保险经纪

有限公司

3940.21

0.90

20 怡和立信保险经纪有限责

任公司

3903.84

0.89

合计262785.10 59.78

附件3:2010年保险公估公司业务收入前20名排名情况

排名机构名称业务收入(万元)

比(%)

1 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

公司

21244.30

18.24

2 泛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13927.80

11.96

3 深圳市联胜保险公估有限

公司

4454.26

3.83

4 上海恒量保险公估有限公

4168.47

3.59

5 深圳市智信达保险公估有

限公司

4003.46

3.44

6 根宁翰保险公估(中国)有

限公司

3739.01

3.22

7 上海泛华天衡保险公估有

限公司

3458.41

2.98

8 北京华泰保险公估有限公

2554.10

2.19

9 广东衡量行保险公估有限

公司

2352.30

2.02

10 广州市汇中保险公估有限

公司

2159.14

1.86

11 广州天信保险公估有限公

2086.50

1.80

12

竞胜保险公估有限公司1829.74

1.57 上海悦之保险公估有限公1803.00

13 司 1.54

14 大连衡信哲保险公估有限

公司

1728.71

1.49

15 平量行保险公估(上海)有

限公司

1568.96

1.35

16 深圳俊通保险公估有限公

1539.90

1.33

17 北京天诺嘉福保险公估有

限公司

1426.05

1.23

18 广州正商保险公估有限公

1303.54

1.12

19 深圳市万宜麦理伦保险公

估有限公司

1282.26

1.10

20

上海东太保险公估有限公

1174.83

1.01

合计77804.74

66.95 【1】含河南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3473.51万元,四川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876.98万元,河

北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750.25万元,广州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617.06万元,山东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444.25万元,云南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105.29万元,江苏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702.39万元,陕西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385.95万元,湖南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306.47万元,辽宁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253.19万元,海南大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59.34万元,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7521.82万元。

保险公司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保险公司**中支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工作报告 为落实**分公司《关于开展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90号)、《**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51号)等文件要求,保险公司**中支于2019年4月25-5月25日重点对涉及中介代理业务的营销、银保、战略三大业务渠道及相关外勤人员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 公司于4月25日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辖中介市场风险排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由人事行政部牵头、中支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执行小组,执行小组全面按照监管及总分公司工作要求具体制定自查方案,督促并落实营销、银保、战略渠道的自查工作。 4月28日执行小组结合分公司实施方案正式下发**中支《关于开展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华夏****发[2019]11号),全面部署**中支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工作。 4月29日中支部门经理周例会上,再次组织部门经理以上层级全员学习《关于开展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

通知》全文,同时要求全体管理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按《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 4月29日至5月25日,在营销、银保、战略三大业务渠道及各四级机构范围内全面开展自查。 二、压实责任,明确重点 1、排查范围:本次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排查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重点排查此时间段内我司做为主体公司是否切实履行对各中介渠道管控责任,是否依法合规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包括与我司有业务往来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等中介渠道和业 务,内容涵盖营销、银保、战略三大业务渠道。 2、排查重点:(1)是否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等套取费用;(2)是否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3)是否唆使、诱导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欺骗、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4)是否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5)是否通过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6)是否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等;(7)是否存在违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业务合作行为。 三、排查方法及排查结果 1、排查方法: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 【摘要】保险界的名言“保险不是由投保人来买的,而是由保险中介人来卖出的”道出了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市场的主要作用。保险中介的出现既方便了投保人投保,又降低了保险人的经营成本,使保险供需双方更加合理、迅速地达成合同,发展好一个国家的保险中介市场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是有利无弊的。保险业内公认的标准就是一个国家的保险中介市场发达是否先进可以反映出这个国家的保险市场的发达程度。因此,要想促进保险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带动整个保险行业的良性发展,对保险中介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管是必不可少的。 【关键词】保险中介;保险监管;对策 我国的保险中介市场主要分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保险代理人是为保险人服务,代理保险人展业、接受业务、处理保单、代收保险费等业务并收取保险人支付的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和个人。保险经纪人是为投保人服务,向投保人提供保险专业方面的咨询服务,为投保人选择保险人和设计保险方案,并与保险人接洽订立合同等,这是保险经纪人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如果保险经纪人为被保险人代办索赔、取证等事宜,则由被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人或投保人的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 一、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12年,我国保险行业累计保费收入15487.93亿元,其中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2757.74亿元,同比增长3.3%,占总保费收入的82.4%,同比减少3.7个百分点,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3540.33亿元,同比增长6.5%,占全国财产险总保费的64.1%,同比减少5.6个百分点。实现寿险保费收入9217.41亿元,同比增长2.18%,占全国寿险总保费收入的92.56%,同比下降1.8%。由此可见,虽然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总量有所增加,但占比却有所下降,这就说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结构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中介市场竞争格局不平衡 近五年的资料显示,保险代理市场和保险经纪市场业务排名前四家和前八家机构的业务收入在整个保险中介市场的占比在逐年降低,可以分析出保险代理市场和保险经纪的竞争格局凸显,尤其是专业代理市场,并没有哪家公司在这个领域形成绝对的垄断优势。而保险公估市场的这两个比例数据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说明保险公估市场上存在着占有垄断优势的机构,这主要是因为近几年在保险公估市场上出现了收购、兼并和集团化重组的活动,使得少数几家大公司掌握了多数的市场资源。因此,保险中介市场的竞争格局不平衡,具体表现在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市场竞争比较充分,而保险公估市场两极分化较大的局面。

保险中介十大发展趋势完整版

保险中介十大发展趋势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2018保险中介十大发展趋势 只有洞察趋势,才能把握未来。 告别风起云涌的2017年,伴随互联网科技巨头、拥有独特资源禀赋的央企、民营实业巨头,风险投资基金、及诸多业内外人才的涌入,保险专业中介的价值正在不断被发现和重估。 《今日保险》根据过往一年的市场概况,研判中国保险专业中介市场十大趋势,以飨各方参与者。 趋势一:大风口下,更多资本涌入,依旧一照难求 保险中介是保险交易活动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经验表明,保险业越成熟的国家,保险中介越发达。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将逐步走向成熟,保险中介市场也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成为保险业增长的“风口”。具体来说,支持我国保险中介市场持续发展的因素至少包括: 第一,我国保险业仍然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保险市场“蛋糕”的做大,必然会为保险中介带来大量的业务机会。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的Sigma杂志,2016年全球的平均保险深度为%,平均保险密度为美元,而我国内地的保险深度仅为%,保险密度仅为美元,均低于国际保险业的平均发展水平,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距更大。这些差距,反映出我国保险业长期增长前景可期。 第二,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日趋多元化,要满足这种不断升级的需求,离不开保险中介的促成。在居民收入普遍增加的背景下,人们对保险保障的需求有了全方位的提升,并且这种需求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然而,面对种类繁多、责任各异、条款复杂的保险产品,消费者要作出最适合自己的购买决策,并非易事。虽然不少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有一定的了解,保险意识也较强,但是与专业的保险中介相比,他们的知识储备是不全面的,也难以跟上保险市场的快速变化,仍需要专业第三方的帮助。 第三,现行保险监管政策鼓励和支持保险中介的发展。一方面,保险中介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不断得到优化,如2015年《保险法》修订时明确删除了设立机构时的前置审批规定,并取消了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职业资格认证。另外,费率市场化改革增强了市场的活力,也为保险中介业务的开展带来了利好。另一方面,2015年9月,保监会专门出台了《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肯定了保险中介在保

二七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

二○○七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 2008-01-31 2007年,保险中介市场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截至12月31日,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331家,兼业代理机构143113家,营销员2014900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1]实现保费收入5793.38亿元,同比增长29.39%,占全国总保费收入[2]的82.34%,同比上升 2.97个百分点。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600.6亿元,同比增长47.27%。全国专业中介机构整体盈利19496.2万元,同比增长96.22%。整体来说,保险中介市场化程度逐渐提高,从业队伍素质有所改善,经营状况明显好转,销售主渠道的作用得到巩固和提高。 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331家,比上季度末增加34家,同比增加221家。其中,保险代理机构1755家,保险经纪机构322家,保险公估机构254家,分别占75.29%、13.81%和10.9%。截至2007年12月31日,外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7家[3]。 截至12月31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总资产达到78.14亿元,比上季度增长 3.76%,同比增长16.28%。 2007年,保监会共批设346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4]其中第4季度批设了60家。全年有174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终止经营,第4季度有26家退出市场,占现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总数的 1.12%。

截至12月底,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有工作人员86676人,持证率69.66%。其中,业务人员69591人,持证率73.7%。代理机构持证情况最好,达到73.74%;经纪机构和公估机构持证率分别达到56.11%和44.52%。经纪机构持证率提高幅度最大,同比提高了10.38个百分点。 (二)业务情况 2007年,全国经代渠道[5]实现保费收入共357.46亿元,同比增长53.24%;占全国保费 5.08%,同比提高0.95个百分点。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保费收入190.58亿元,同比增长50.51%;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 2.71%,同比提高0.47个百分点。从业务结构来看,保险代理公司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高于人身险,分别占全部代理保费收入的70.72%和29.28%。与上季度相比,两者之间差距增加了 1.14个百分点。 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66.88亿元,同比增长56.47%,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 2.37%,同比提高0.48个百分点。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135.51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81.20%,占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 6.78%;实现人身险保费27.48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16.47%,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0.55%。咨询和再保险业务类保费收入 3.89亿元。 保险公估公司评估估损金额136.36亿元,同比增长9.14%。 (三)经营情况 2007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实现经营收入48.87亿元。总体盈利19496.2万元。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手续费收入21.48亿元,同比增长52.01%。其中,财产险手续费收入16.46亿元,同比增长44.64%,占全部代理手续费收入的76.63%;人身险手续费收入 5.02亿元,同比增长82.55%,占全部代理手续

保险中介机构监管规定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三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一节机构设立 第五条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最低限额; (三)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四)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八条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 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第九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第十条申请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全体发起人应当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中国保监会办理申请事宜。 第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营业部。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内控制度健全; (二)注册资本达到本规定的要求; (三)现有机构运转正常,且申请前1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四)拟任主要负责人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拟设分支机构具备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它设施。 第十二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以本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设立的,可以申请设立3家分支机构;此后,每申请增设一家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其中,在住所地以外每一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已达到前款规定增资后额度的,可以不再增加注册资本。 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的,设立分支机构可以不再增加注册资本。 第十三条中国保监会收到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设立申请后,可以对申请人进行风险提示,就申请设立事宜进行谈话,询问、了解拟设机构的市场发展战略、业务发展计划、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结构等有关事项。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现场验收。

保险中介的功能定位及其制度借鉴.

保险中介的功能定位及其制度借鉴 2.保险市场规范、成熟的标志,是保险业集约化经营的程度,而集约化经营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与中介公司之间业务的分工。在保险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西方国家的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主要承担核保、核赔和业务管理等保险业务的经营活动,而将承保业务交由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办理,理赔案件的处理则交由保险公估人办理,从而提高了保险经营的效益。 3.我国保险中介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各种中介机构发展很不平衡。随着保险事业的发展,过去那种单纯依靠保险公司办理全部保险业务的弊端已日渐显露。例如:保险诈骗案件屡屡发生,致使被保险人利益受损,保险人经营费用不断加大,保险的社会声望受到影响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进而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除了加强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提高社会保险意识之外,必须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公司的作用。应大力发展保险中介机构,以求保险主体之间尽快达到总量平衡,从而促进保险公司能够深化内部经营体制的改革,尽快摆脱力不从心的业务局面,进而提高服务质量,降低保险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加快迈向集约化经营的步伐。 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上作用的发挥,是由其在专业技术服务、保险信息沟通、风险管理咨询等诸方面的功能所决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功能可分解为三个层面:一是专业技术。在保险中介公司中都具有各自独特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够弥补保险公司存在的人员与技术不足的问题,二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经济合同,非一般社会公众所能理解,在保险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由保险中介人出面,不仅能解决专业术语和条款上的疑难问题,而且容易缓解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三是协商洽谈。由于保险合同双方在保险的全过程中存在着利益矛盾,意见分歧在所难免。由于保险中介公司的介入,能够提供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的资证,供保险双方或法院裁决时参考,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和消除。保险信息沟通功能,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保险市场中,建立保险中介制度,并利用其专业优势,为保险合同双方提供信息服务,是加强保险合同双方的信息沟通,协调保险合同双方的关系,促进保险经济关系良性发展的最佳选择。风险管理咨询功能,是指保险中介公司凭借其专业技术和专家网络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评估、防灾防损等风险管理咨询服务,这种特殊性的专业技术优势,使保险中介公司在保险市场中处于不可替代的地位。 4.保险市场国际化对保险中介的发展提出了更为紧迫的要求。首先是世界经济正朝着一体化和自由化方向发展,我国入世使得更多的外资公司可以进入国内保险市场,同时国内一些保险公司也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中国的保险业将会面对来自包括保险中介制度在内的各个方面的挑战。按照国际惯例,外资保险公司会将应由保险中介公司办理的业务交由保险中介公司办理,在外资保险人看来,保险中介公司是保险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随着外资保险公司不断涌入国内保险市场,为其服务的保险中介公司必将紧随其后。因此,在入世之后的五年过渡期中,我国保险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保险市场规范有序地走向成熟,将有赖于保险中介公司的迅速健康的发展及其专业化优势的充分发挥,并得到全社会的公认。这是我国保险市场、国际保险市场乃至我国保险中介业的神圣职责。其次,随着保险市场的开放,再保

保险中介机构经营情况分析

2010年保险中介机构经营情况分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912225006.html, 2011-04-02 12:49:20 来源:i美股作者:陈群超 (i美股讯)目前,老百姓购买保险主要有两个渠道:一个是向保险公司直接购买,如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等;另一个是通过保险中介渠道购买保险产品。其中,保险中介渠道可划分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兼业代理机构、营销员三类。近年来,兼业代理机构和营销员占据着全国总保费收入半壁江山,并进一步扩张;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保费收入仅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5.82%。 众所周知,泛华保险是一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通过分析中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业务经营情况,有助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泛华保险的行业背景。 一、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 1. 保险市场有哪些中介渠道? 在保险市场中,有三类保险中介渠道: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兼业代理机构、营销员。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0家,兼业代理机构18.99万家,营销员330余万人。 2. 保险公司通过中介渠道实现了多少保费收入? 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0991.14亿元,同比增长19.98%,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5.80%。由此可见,保险中介渠道是销售保险产品的首要渠道。但与2009年相比,份额缩水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文所有图表均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数据绘制。

2006、2007年,保险中介渠道对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贡献度大幅上升;2007-2009年,该比例均保持在82.2%左右;2010年,保险中介渠道保费贡献度降低了6.46%至75.80%。对于保险中介渠道保费贡献度的降低,我们有两种假设:一是中介渠道的保费缩水,二是保险公司直销的保费增加。 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2010年除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较上年减少20家外,营销员增加了近40万人,兼业代理机构增加了近4.09万家。按理说,营销员和兼业代理机构数量的增加会带来更多的保费收入,但事实并非如此。专业中介机构对全国总保费的贡献度仅5.82%,小幅的机构萎缩不太可能带来如此大的影响。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排除第一种假设,认为保险公司的直销业务突起挤占了不少市场份额? 3. 保险中介渠道赚了多少业务收入? 2010年,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970.81亿元,同比增长10.08%;2008、2009年,全国保险中介收入较上年的增长幅度分别是19.88%、22.49%。 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运行情况 1.近几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扩张情况

XXXX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

2010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 时间: 2011年03月15日来源:保监会作者: 佚名浏览次数: 401 一、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0家,兼业代理机构18.99万家,营销员330余万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0991.14亿元,同比增长19.98%,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5.80%。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970.81亿元,同比增长10.08%。 (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1.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0家,比上季度末增加4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853家,保险经纪公司392家,保险公估公司305家,分别占72.67%、15.37%和11.96%。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达到90.80亿元,同比增长24.33%;总资产达到135.91亿元,同比增长26.77%。 2.业务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844.64亿元,同比增长47.27%;占全国总保费收入5.82%,同比上升0.67个百分点。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保费收入481.68亿元,同比增长46.50%;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32%。从业务结构来看,保险代理公司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342.80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138.88亿元,分别占全部代理保费收入的71.20%和28.80%。 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13.07亿元,同比增长27.96%,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13%,比去年同期降低0.7个百分点。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261.58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86.20%,占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6.71%;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43.02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11.50%,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0.41%。同时,实现再保险业务类经纪保费收入8.47亿元。 保险公估公司实现评估估损金额195.41亿元,同比减少12.52%。

从泛鑫案谈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

一、案情简介 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7年的保险中介代理机构。2009年,随着陈怡加入泛鑫,泛鑫也开始主营个人寿险代理业务。其2011年完成新单保费1.5亿元,业务规模在上海保险中介市场排名第一;2012年的新单保险费超过4.8亿元,同比增长200%。2013年8月,泛鑫保险代理公司的资金链断裂,公司总经理携款逃跑,涉及金额近8亿元,涉及范围达到8个省,影响非常恶劣。 那么泛鑫是如何做到在在短时间内保费规模迅速增加到“龙头位置”呢?“泛鑫模式”,主要是“期缴变趸缴”。 泛鑫的主营业务是人寿保险,寿险的最大特点是保险期限长。泛鑫通过和客户签两份合同,一份是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合同另一份是泛鑫自制的固定收益的理财协议。泛鑫将原本20年期限的保险产品包装成1年-3年期、年收益达到8%-10%的理财产品。泛鑫的运作模式本质就是通过不断的发展新客户,将长期业务拆成短期,套取保险公司的高额佣金,赚取佣金和实际缴纳的保费的差额。在寿险营销中,通常在新业务的首期,佣金很高但是以后会逐年递减,泛鑫为了维持他对客户承诺的高收益就必须不停地发展新客户才能保证资金链的顺畅。这种激进的高风险销售方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欺诈,很容易造成公司的资金链断裂。 二、“泛鑫案”发生的原因探究 (一)内因 泛鑫案的发生从其自身来讲,是其利用监管漏洞刻意欺骗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来达到自身获利的目的,主要还是公司对高管的约束不够,公司内部治理不健全,保险中介机构自身内控管理薄弱。从保险公司来看,保险公司对核保管控风险做的不到位,保险公司对中介机构管理也不到位。一是,保险公司为了追求瞩目的业绩对展业、单证管理、代收保费制度管理的不完善以及分支机构依法经营的观念不强。例如有的公司对保监会规定的对新型人寿产品的在犹豫期要做到全部回访不能严格执行;还有的公司的单证管理存在缺陷。二是,保险公司在业务招揽上和保险中介机构存在竞争关系,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营销部门和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和代理机构存在业务竞争会在客观上造成保险中介机构为了追求业绩发生铤而走险的违规。三是,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相当一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缺乏公司品牌和自信对中介渠道产生依赖,放松了对中介机构的风险管控,助涨了中介机构的不良行为。 (二)外因 当前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整体水平不高,很多的保险公司还处在以保费规模论成败的阶段,重质不重量;目前,我国社会的信用水平还有待提高,这对保险业的发展的不利。由于很多原因我国目前的保险监管水平有限,现行的监管法律制度不健全,相关的法律可操作性不强,保险监管水平不高,执法不严,还没有建立完整的保险中介机构的退出机制。比如对中介机构的业务管理没有明确具体的要求,给执法者和经营者带来一定的困扰。 三、如何完善我国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 根据从“泛鑫案”得到的启示,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正常可持续发展。 (一)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监管法律制度 应该尽快根据《保险法》进一步完善有关《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有关要求,简化行政审批项目,虽然在2013年保监会出台了修改过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规定的内容删掉一些不符合目前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条款,但是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可操作性有待提升,例如明确规定保险中介的佣金比例范围。 (二)从严执法、违法重罚

中国保险中介市场调研报告

2011-2015年中国保险中介市场调研与发展前 景预测报告 报告简介 保险中介,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销售、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上作用的发挥,是由其在专业技术服务、保险信息沟通、风险管理咨询等诸方面的功能所决定的。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推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客观要求,市场化、规范化、职业化和国际化是未来中国保险中介行业生存的前提,也是发展的方向。 中国报告网发布的《2011-2015年中国保险中介市场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共十一章。首先介绍了保险中介相关概述、中国保险中介市场运行环境等,接着分析了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现状,然后介绍了中国保险中介重点区域市场运行形势。随后,报告对中国保险中介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最后分析了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预测。您若想对保险中介产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保险中介行业,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本研究报告数据主要采用国家统计数据,海关总署,问卷调查数据,商务部采集数据等数据库。其中宏观经济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部分行业统计数据主要来自国家统计局及市场调研数据,企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统计局规模企业统计数据库及证券交易所等,价格数据主要来自于各类市场监测数据库。

报告目录、图表部份 目录 第一章保险中介产业相关概述 第一节保险中介的概念阐释 一、保险中介服务范围 二、保险中介人的主体形式 三、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精细分工的结果 第二节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的区别 一、代表的利益不同 二、法律责任不同 三、职能任务不同 四、手续费支付方式不同 第三节保险行业的产业链分析 第二章中国保险中介产业运行环境分析 第一节国内保险中介经济环境分析 一、GDP历史变动轨迹分析 二、固定资产投资历史变动轨迹分析 三、2011年中国保险中介经济发展预测分析 第二节中国保险中介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第三章中国保险行业运行新形势分析 第一节中国保险业运行概况 一、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特点 二、中国保险业市场结构分析 三、保险市场交易成本分析 四、保险市场亮点分析 五、中国保险市场步入发展新阶段 第二节近几年中国保险行业资产情况分析

保险中介自查整改报告

中介业务自查自纠报告 自收到区《关于落实监管要求开展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得通知》后,我公司经理室高度重视,并主抓落实,在市分公司得具体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通知》,对2011年度中介业务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把关,严格要求,不留“死角”,切实做好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我公司按照《销售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合法、科 学、有效得中介业务管理制度,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客观。 2.我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手续费管理办法(暂行)》,对明确不允许支付手续费得政策 性农险业务做到令行禁止。 (二)销售管理系统管控方面 1.合作中介机构均具备监管部门批准得有效资质;营销员全部持有有效得代理资格 证、展业证。 2.合作代理机构、营销员均与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且在有效期内。 3.合作中介机构、营销员资质、合同信息就是否如实录入销售管理系统,严格按照操 作规范申请与使用渠道代码与销售人员代码。 (三)中介业务合规方面 经查,在中介业务开展过程中不存在以下情况: 1.将直接业务转挂保险中介机构套取资金。 4.将直接业务转挂保险营销员名下套取资金。 5.虚增保险营销员套取资金。 6.通过中介机构虚开发票及虚增业务管理费用方式套取资金。 7.串通中介机构虚假退保、虚假理赔套取资金。 8.通过中介机构向利益关联单位与个人非法输送利益。 9.将套取资金建立小金库、私分、贪污、职务侵占等。 10.兼业代理机构自身业务列支佣金。 11.自保业务支付佣金。 12.利用中介业务与中介渠道违法违规得其她相关问题。 虽然这次自查自纠没发现什么违规问题,但我公司将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落实监管要求开展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得通知》及中介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增强全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健全防范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得快速反应机制与长效机制,推动公司中介业务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篇二:xxx公司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得报告 xxxx公司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得报告 xxxx公司: 根据xxx公司为加强xxxx公司个人代理人业务管理,及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促进中介业务依法合规经营等有关要求,xxx公司总经理室高度重视,及时认真组织学习了xxxxx 《关于加强xxxxx公司个人代理人业务管理得通知》(xxxxxxxxxx号)及《关于201x年xxxx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得通报》(xxxxxxxxx号),xxxxxxx公司《转发xxxxxxxxx关于加强xxxxxxxxxxxx公司个人代理人业务管理得通知》(xxxxxxxxxxxx号)与《转发xxxxxxxxx关于xxxxxxxxx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得通知》(xxxxxxxxxxx号)等有关文件,积极开展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并针对xxx公司中介业务现状,制订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相关工作小组 xxxx公司已成立以分管副总xxxx为组长得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布置相关工作,第一时间就中介业务管理及中介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 二、中介业务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中外保险中介市场比较分析保监会

中外保险中介市场比较分析资料来源:保监会网站(中外保险中介市场比较分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发达国家保险中介市场基本情况与特点 各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可分为三种模式:一是以经纪为主的中介模式,典型国家为英国。二是以代理为主,典型国家为日本。三是代理、经纪并存,典型国家为美国。 (一)英国保险中介市场。英国是世界上最发达的保险经纪市场,现有3200多家独立的保险经纪公司,是保险公司的4倍,近8万名保险经纪人,业务范围涉及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再保险领域,市场份额占财产保险业务量的60%以上,占一般人寿保险业务量的20%,占养老金保险业务量的80%。英国经纪人组织形式可以是个人、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 英国对保险经纪人的管理相当严格,主要表现在:一是经纪人独立于保险人,为客户安排最佳保险合同;经纪人应定期向协会提供交易统计表,说明它与每家寿险公司交易的比例情况。二是1977年《保险经纪人法》明确规定了运营资本最低金额,保险经纪人必须提交偿付保证金和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每年要向注册理事会提交审计过的财务报告。三是注册委员会唯一的处罚办法就是将违法者除名。 英国采取了以保险经纪为主的中介模式,有两方面的原因:从英国的商业历史看,借助于经纪人开展业务是英国商人的独特习惯,而劳合社在英国保险业的特殊地位造就了英国的保险经纪人及经纪制度。从社会环境看,经纪人有着独特的法律地位,与代理人相比有更高的灵活性和自由性。 (二)日本保险中介市场。日本1996 年保险业法修订之前, 保险市场上进行营销的中介人仅仅是保险代理人,其后也引进了保险经纪人制度,但保险代理制度仍占绝对主导地位。日本在保险销售方面沿袭历史做法,擅长自我推销,借助于代理人开展业务。另外日本企业注重信誉,重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准和员工素质,接受保险代理服务。因此,代理在保险市场上一直起着主导作用。 日本保险代理人分为生命保险营销人和损害保险代理店两种,都必须在保险监管机构金融厅注册。日本寿险公司采取生命保险营销人制度。营销人制度与代理人制度极为相似,主要区别在于营销员与公司的合同属劳务合同而不是代理合同。日本的财产险公司主要采用的是代理店制度。截至2004年末,共有损害险保险代理店28.6万家,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92.9%。损害保险代理店分为4个等级,不同的等级为一家或数家保险公司提供销售服务。 (三)美国保险中介市场。美国采取的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并存、以保险代理人为主体的中介制度体系。

2017年保险中介行业分析报告

2017年保险中介行业 分析报告 2017年6月

目录 一、行业概况 (5) 1、行业介绍 (5) (1)保险产业链构成 (5) (2)保险中介机构分类 (6) (3)保险经纪机构的价值 (8) 2、行业发展情况 (9) (1)行业发展历程 (9) (2)行业发展现状 (10) 1)保险行业整体市场持续中高速发展 (10) 2)保险中介收入显著上升,市场前景向好 (12) 3)各保险种类收入结构情况 (13) 4)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相对稳定 (14) 5)互联网保险销售迎来爆发增长期 (15) 3、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关系 (16) 二、行业监管体制及相关法律法规 (17)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7)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2)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19)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9)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22) 1、有利因素 (22) (1)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22) (2)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23) (3)保险产品的产销分离趋势有利于保险专业中介的发展 (24) (4)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变化 (25) 2、不利因素 (25) (1)专业程度有待提高 (25)

(2)行业竞争激烈 (26) (3)合规风险加剧 (26) (4)社会认可度不够 (26) (5)保险公司互联网等营销渠道形成的冲击 (27) (6)行业人力资源储备较弱 (27) 四、行业进入壁垒 (28) 1、政策壁垒 (28) 2、资金壁垒 (29) 3、市场壁垒 (29) 4、人才壁垒 (30) 五、行业风险特征 (30) 1、经济波动风险 (30) 2、市场竞争风险 (31) 3、政策风险 (31) 4、人才稀缺和流失风险 (32) 5、互联网冲击的风险 (32) 六、行业发展趋势 (33) 1、保费收入、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稳定增长 (33) 2、逐渐规范化与专业化 (34) 3、互联网+保险成为新业态 (35) 七、行业竞争格局 (36) 1、与保险公司的竞争 (36) 2、与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竞争 (37) 3、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竞争 (37) 八、行业主要企业简析 (38) 1、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38) 2、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38) 3、泛华博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39)

保险中介市场报告(doc 12页)

保险中介市场报告(doc 12页)

2010年保险中介市场报告 时间: 2011年03月15日来源:保监会作者: 佚名浏览次数: 401 一、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0家,兼业代理机构18.99万家,营销员330余万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10991.14亿元,同比增长19.98%,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5.80%。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970.81亿元,同比增长10.08%。 (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1.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0家,比上季度末增加4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1853家,保险经纪公司392家,保险公估公司305家,分别占72.67%、15.37%和11.96%。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达到90.80亿元,同比增长24.33%;总资产达到135.91亿元,同比增长26.77%。 2.业务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844.64亿元,同比增长47.27%;占全国总保费收入5.82%,同比上升0.67个百分点。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保费收入481.68亿元,同比增长46.50%;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32%。从业务结构来看,保险代理公司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342.80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138.88亿元,分别占全部代理保费收入的71.20%和28.80%。 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13.07亿元,同比增长27.96%,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2.13%,比去年同期降低0.7个百分点。其中,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261.58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86.20%,占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6.71%;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43.02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11.50%,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0.41%。同时,实现再保险业务类经纪保费收入8.47亿元。 保险公估公司实现评估估损金额195.41亿元,同比减少12.52%。 3.经营情况 截至2010年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业务收入118.40亿元,同比增长32.69%;实现净利润8.15亿元,同比增长71.94%。 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佣金收入63.09亿元,同比增长40.76%。其中,实现财产险佣金收入42.57亿元,同比增长70.14%,占全部代理佣金收入的67.48%;实现人身险佣金收入20.52亿元,同比增长50.33%,占全部代理佣金收入的31.52%。保险代理公司实现净利润1.99亿元,同比增长134.12%。

2018年保险中介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保险中介行业 分析报告 2018年11月

目录 一、保险概述 (4) 1、机动车辆保险 (4) 2、人身保险 (5) (1)人寿保险 (5)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 (3)健康保险 (7) 二、行业监管体系 (7) 1、行业主管部门 (7) 2、行业协会 (8) 3、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8) 三、行业概况 (12) 1、行业简介 (12) 2、我国保险中介行业发展历程 (14) (1)第一阶段:保险中介的雏形阶段 (14) (2)第二阶段:保险中介主体的多元化、全面化阶段 (14) (3)第三阶段:保险专业机构快速发展阶段 (15) (4)第四阶段: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规范发展阶段 (15) 3、行业发展趋势 (16) (1)专业化 (17) (2)集团化 (17) (3)综合化 (17) 四、行业壁垒 (18) 1、政策壁垒 (18)

2、资金壁垒 (19) 3、市场壁垒 (19) 五、行业市场容量 (19) 1、保险行业稳定增长 (19) 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稳定增长 (21) 六、行业竞争情况 (21) 1、保险公司的直销 (22) 2、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22) 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23) 七、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23) 1、有利因素 (23) (1)国家政策支持 (23) (2)保险行业快速发展 (25) (3)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市场需求 (26) 2、不利因素 (26) (1)社会认知度相对不足 (26) (2)保险中介行业竞争形势严峻 (27) (3)业务资质限制和优秀人才缺乏 (28) 八、行业风险特征 (28) 1、市场无序竞争风险 (28) 2、行业监管风险 (29)

浅谈当前保险中介行业的财务风险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d912225006.html, 浅谈当前保险中介行业的财务风险及对策 作者:郝二建 来源:《商情》2014年第04期 【摘要】 近些年来保险中介行业发展速度很快,但也存在着很多风险,其中财务风险是整个行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如果不对保险中介行业的财务风险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必将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本文分析了保险中介行业财务风险的主要成因,从宏观的市场环境,内部的财务控制以及面对的客户等方面提出应对财务风险的方法。 【关键词】保险中介;财务风险;对策 一、前言 目前保险行业已经发展比较成熟,保险中介行业也随之蓬勃发展,保险中介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在法律和市场的引导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在2012 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促成的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0.76%,经营收入同比增长 20.44%。为了其能够更大程度地发挥作用,必须深入了解行业发展所面临的风险,找到原因,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方法,以促进保险中介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保险中介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1、保险中介行业宏观环境复杂多变 保险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宏观环境的复杂多变是出现财务风险的主要外部因素。宏观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经济、法律、市场、社会文化等。这些因素存在于企业的外部,但是对各个机构的内部管理有着重大的影响。这些因素的发展变化对于保险行业的影响作用每个企业都无法完全准确地预计。如果出现不利因素必然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例如国家政策和行业规范的调整,使保险中介行业的准入门槛提高,需要的资金更多,无法实现预期的财务收益等。财务管理的环境也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这些因素可能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机遇,也可能产生威胁。如果保险中介机构的财务管理系统不完善,是无法应对环境变化的,可能出现财务管理上的困难。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保险中介行业中的财务管理系统普遍存在问题,机构功能不健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有限。具体表现在对外部环境不利变化不能进行科学的预见,反应滞后,措施不力,由此产生财务风险上。 2、保险中介机构治理、内部控制缺位风险 保险中介的发展时间不长,大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建立的组织结构还不完善,缺乏责任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更没有科学决策、沟通能力强的管理机制,在应对突发的财务风险时,也无

保险中介分析

一、山东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现状 (一)保险中介市场已初步形成。 山东省现已初步形成了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三者并存的保险中介市场模式,其中保险代理人(包括专业保险代理公司、兼业代理机构和个人代理人或称保险营销员)占绝对优势,而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比例仍然很小。到2004年底,山东省共有各类保险中介机构7522个,其中,专业保险代理公司53家,兼业代理机构7452个;保险经纪公司5家,外地保险经纪公司在山东省设立保险经纪分公司的5家;保险公估公司7家;保险营销员(或称个人代理人)9.49万人(详见表1)。 表1山东省保险中介市场情况一览表 注:①保险经纪公司和经纪分公司的总资产。②通过保险公估公司实现的估损金额。③保险公估公司总注册资本。④通过保险公估公司实现的估损金额占保险赔款金额的比例。资料来源:山东省保监局统计资料。 (二)保险中介市场业务进一步发展。 到2004年底,在全省保费收入269.53亿元中,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含保险营销员)共实现保费181.79亿元。其中,兼业代理和保险营销员代理的保费178.33亿元,占保险中介市场保费收入的98.10%,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保费收入3.46亿元(保险代理公司和总部在山东的五家保险经纪公司的保费收入之和),仅占保险中介市场保费的1.9%。这说明,目前山东省保险中介市场上个人代理和兼业代理获得了快速发展,而专业化的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业务所占比例很小。从发展速度看,2004年,通过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实现的保费收入占全省保费收入的1.48%,与2003年相比增幅甚微。相对于保险中介主体数量的迅速增加,保险中介业务的增长速度相形见绌。 (三)保险中介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 1.省保监局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根据《山东保监局行政许可实施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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