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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31575

技改节能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节能效益。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在广东佛山市三水区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项目期限

1.1 本合同期限为自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起始,至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本项目涵盖的空压机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厨房节能改造三个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实施改造分享节能效益的36个月都结束,且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止。

1.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日后一天始,至甲、乙双方共同对本项目涵盖的空压机节能改造、照明节能改造、厨房节能改造等三个项目实施改造并且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施工期为90天,验收期为15天,二期项目独立施工、验收、计算、分享收益。

1.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项目通过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的次月1日,效益分享期共为36个月(每月1期)。

第二节节能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服务的地点:。

2.2 服务的内容:对甲方拥有的空压机、照明和厨房等(具体项目见《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技改项目明细》、《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期技改项目明细》)进行节能改造。

2.3 服务的方式:由乙方投资并进行设备节能改造、承担维护及售后服务。

第三节验收标准

3.1 验收测试原则上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一般采用甲方测试,乙方见证

的模式。

3.2 验收期为自产品安装完毕能正常使用,至验收完成总时间不超过15天。甲乙双方应将验收意见在测试验收报告文件(见附件《空压机节能改造验收表》、《照明验收表》、《电磁厨房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如实反映。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履行验收义务,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四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本项目(共分两期实施技改)乙方需投资人民币¥5686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捌仟陆佰元整),可在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取得技改后节省的固定总效¥801630.00元(大写:捌拾万壹仟陆佰叁拾元整)(含税)。

4.2 本项目改造除第一期技改项目外,第二期技改项目的节能效益以每年甲方实际工作量计算,但每年不能低于3300小时工作量。改造设备清单及合同总额参见《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技改项目明细》、《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期技改项目明细》。

4.3 甲方支付分享效益方式如下:

项目安装完成并经甲方测试、乙方见证的方式共同确认验收合格后次月起,甲方按约定(即约定金额=第一期每月固定技改分享金额¥7276.50(大写:柒仟贰佰柒拾陆元伍角),第二期每月实际计算出分享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月节能效益款项,并在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节能效益款项,总共支付36个月。(每月甲方付给乙方的收益额参见《节能技改项目年收益计算方法》)(第二期改造项目若乙方收益额提前收完,则该第二期改造项目的收益期提前结束,但不影响第一期每月固定技改分享金额的如常继续收取直至36个月分享期届满为止。)其中第二期技改项目中涉及改造设备每月工作小时数,由电表读数为准,甲、乙双方共同见证并在每月15日确定上月工作小时数。工作小时数由每月15日至下月15日为一个周期计算。若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确认工作小时数,则以乙方在设备电表处获取的小时数为准。

4.4 若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广东立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计未能收到¥801630.00元总固定收益时,则收益期顺延二个月,并在顺延的二个月内将余款平均每月收回,直到收齐本合同的总固定受益金额:¥801630.00元(大

写:捌拾万壹仟陆佰叁拾元整)(含税)。

4.5 发票:乙方在效益分享期内的每月20日前开具相应发票给甲方。乙方延期开具或拒不开具相应发票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4.6 每期技改工程节省效益分享比例见《》。

4.7 甲方付款采取转账方式。

第五节甲方的权利义务

5.1 提供改造机器必要的资料。按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项目进程表安排机器停机时间,配合乙方开展设备改造。如因甲方原因(如甲方订单饱满等)无法按事先确定的项目进程表,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安装时间完成安装调试,在达到约定建设期(90天)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对已经安装调试完成的机器进行验收,并在甲方验收合格完成之后一个月,参照本合同第四节内容并经双方协商进行相应调整后对已完成的部分项目实施节能效益分享。

5.2 争取在乙方提出项目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节能量测量和项目验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并在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3 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

5.4 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5 节能效益分享期间,一旦发生设备故障或损坏,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5.6 如企业经营不善所致停产或倒闭,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保障乙方优先拆回乙方所安装的节能设备,乙方已收到的分享效益无需退回甲方,后续款项甲方不需再支付。

第六节乙方的权利义务

6.1 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标的设备的节能改造,并负责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工作。若乙方的设备设施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害、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6.2 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

6.3 在接到甲方设备故障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提

供上门服务。乙方保修人员逾期不至的,甲方可另行指派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6.4 每月对甲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上门巡检服务。

6.5 如项目经甲方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在45天内自行拆回乙方改造所投入的设备,并恢复甲方系统原工况;

6.6 由乙方将本合同所需材料、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因此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6.7 乙方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内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6.8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的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与甲方无关;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9 因乙方负责的项目导致他人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费等)的,乙方应予赔偿。

6.10 因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审批、登记、备案及其他手续由乙方负责按有关规定办妥。乙方不办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恢复甲方厂房、设备的原状,自行拆回乙方的设备设施。

第七节产品保修

7.1 灯具的保修期限为3年,保期期自灯具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厨房设备的保修期也为3年,保期期自厨房设备骏工及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2 160kw空压机置换成110kw空压机(神钢)的保修由甲方联系神钢代理商进行保修,乙方给予全力协助。甲方保证此机保修期必须确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

7.3 在保修期内若设备发生非人为故障,所有维修费用或需更换零部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设备或零件须是国家认证的设备或零件。

7.4 保修期满后,终身有偿维修。

7.5 相关技改项目,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乙方立即无偿提供5只28w的T5节能灯做为易损件给甲方备用。

第八节项目设备所有权

8.1 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项目验收交付甲方后,设备由甲方负责保管,如在合同期内出现失窃、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为损坏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产品保修期内由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维修。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后,乙方应保证该项目财产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财产的所有权自动归甲方无偿所有。

8.2 乙方保证对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没有任何权利瑕疵,甲方不受任何追索权、债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及其他权利的影响和约束,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

8.3 甲方提前获得项目所有权应按照以下约定:一次性支付后续应付款项或甲方提前付清乙方各期相应收益。

8.4 甲方不得以形成添附为由主张乙方设备或设施的所有权。

第九节违约责任

9.1 如果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根据以下方式处理:

(a)付款延期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无需支付滞纳金;

(b)付款延期在10天至30天以内,则按超过的时间(按本合同4.2条款约定日起计算)每天支付到期欠款万分之二点一的滞纳金;

(c)甲方在约定的时间超过30天未支付合同款项,则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自行拆回已投入的设备,已收到的分享效益无需退回甲方,要求甲方支付所欠款项,并按照本合同第9.1条第(b)项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

9.2 乙方在约定的安装时间内无法完成安装调试,根据以下方式处理:

(a)施工完成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在7天以内(含7天)的,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b)施工完成时间延期在8天至30天内,则按超过的时间(按本合同1.2条款约定日起计算)每天扣除4.1条款约定的乙方所分享的节约效益金额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甲方可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中扣除,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c)施工完成时间延期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恢复甲方

厂房、设备的原状,自行拆回乙方安装的设备。

(d)因甲方原因(如甲方订单饱满等)无法按事先确定的项目进程表,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安装时间完成安装调试,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3 设备异常情况处理:

(a)在合同期内,乙方产权的设备故障,乙方应该在接到甲方报告后2天内处理完毕。处理时间超过2天的,乙方按超出天数每天赔偿甲方500元,甲方可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节能分享效益中直接扣除,并向乙方出具扣款原因说明文件。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b)如超过7天仍未使设备正常运转,甲方应通知乙方此异常状况,并可拒付当期应付款,直至设备恢复正常,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第十节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 一方对本合同如有修改、补充的建议,可向另一方提出合同变更申请,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10.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节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11.1 甲方在转让本项目中甲方的设备(见附件《设备清单》)时,应协调购买方承接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购买方未按原合同与乙方重新签定合同,则甲方需将尚未支付完的节能效益款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直到乙方收到全部的合同款¥801630.00元(大写:捌拾万壹仟陆佰叁拾元整)(含税)为止。

11.2 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之前,应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

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合同项下的义务都是无效的。

11.3 乙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之前,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在未征得

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合同项下的义务都是无效的。

第十二节保密条款

12.1 甲乙双方均有为涉及对方技术机密的资料进行保密的责任。

12.2 如故意泄露、复制对方的产品、资料用于牟利或其他用途,受损方可

要求侵权方赔款乃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2.3 甲方不得协助第三者对本合同项下所涉之产品及其相关文件做出侵权

行为,否则,甲方应与第三者承担共同侵权之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节不可抗力

13.1 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和战争、骚乱、暴动、全国紧急状态等社会事件属于不可抗力。

13.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终止履行有关合同条款、终止合同。

13.3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一方迟延或无法履行合同,对方不应要求其承担违约或损害赔偿的责任。

第十四节争议的解决

14.1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4.2 如不能协商解决,任意一方均应向本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节合同其他内容

15.1《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一期技改项目明细》、《佛山市三水区华南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期技改项目明细》、《空压机节能改造验收表》、《照明验收表》、《节能技改项目收益计算方法》、《电磁厨房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作为本合同有效部分。

15.2 各项目验收标准以双方认可的附件《节能技改项目收益计算方法》,并由乙方负责购买、安装双方认可的电表,双方对技改前后数据进行读取,以便进行验收及计算收益。

第十六节合同的生效

16.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4份。

甲方:

单位地址:

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传真: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

企业法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空压机节能改造验收表

注:A、上述比较要求生产同种产品的数据对比;

B、要求改造前后正常生产各记录2天的用电数据,每2小时记录一次,共记录4

天数据进行对比。

C、节电率=(改造前每小时用电量—改造后每小时用电量)÷改造前每

小时用电量×100%

照明验收表

注:1、节电率=(改造前实测功率—改造后实测功率)÷改造前实测功率×100%;

2、上表中的测试数据均为多次测试取平均值;

3、若照明改造中涉及多种类型的灯,需在上表中一一列出。

电磁厨房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品牌及规格数量灯具设备

200W无极灯奥特龙25支

150W无极灯奥特龙26支

T5 28W 黎明之光255支电磁厨具设

电磁大锅灶(锅径0.8米)

美的

3台

高背矮汤炉1台空压机110kw空压机

神钢变频水冷

1台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范本(第一版)

合同编号: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 (1) 第二条项目概况 (2) 第三条项目期限 (3) 第四条节能效益分享 (3)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 第七条项目的更改 (6) 第八条违约责任 (7) 第九条不可抗力 (8) 第十条损害赔偿 (8) 第十一条协商解除 (9)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 第十三条保密 (9) 第十四条通知 (9) 第十五条其他 (10) 附件1:项目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方案 (12) 附件2: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 (13) 附件3:保密协议 (14)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湖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史建敏 鉴于: 1.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协议、本协议指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 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 项目、本项目指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具 体项目信息见本协议第2条约定。 节能效益分享期指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并网发电次日起 二十五(25)年。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篇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协议书 第一节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条款 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指南安市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挂牌人就本项目的节能工程灯具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和维护,以及节能效益分享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选择合适的节能服务公司,由节能服务公司设立全资项目公司以投融资形式,负责对本项目的节能工程灯具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和维护,并承担其技术和

财务风险。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由用能单位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同的约定,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效率,在合同管理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管理期结束后,节能设备全部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归用能单位独享。 “用能单位”:指南安市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节能服务公司”:指符合本项目挂牌文件规定资质条件,为本项目提供融资、改造建设(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实体。 “有权部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政府及其任何下属机构,以及对项目公司或本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具有管辖权的任何部门和权力机构。 “适用法律”:指所有现行有效及不时修改、增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项目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或“本项目”:指南安市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即挂牌人就本项目的节能工程灯具整套设备的投入、更换、安装和维护,以及节能效益分享通过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标准版

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 1、用能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2、节能服务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城市道路照明节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路灯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甲乙双方确定:该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适用于如下定义: 1.1 、项目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并且由甲方缴纳电费的道路照明系统设施分布的地理空间位置; 1.2 、项目时间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对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时间期限; 1.3 、道路照明节能措施: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通过提高道路照明系统终端用电效率,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节电措施,并通过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电能,在实现照明需求的同时减少用电量,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1.4 、道路照明终端设备:是指安装于照明电力线路终端,通过发光实现照明功能的设备统称,包括电光源、镇流器、灯具等部件及配件,可以指其中与设备能效有关的单一部件,也可以是能效部件的组合。但不包括安装此终端设备需要的支架或装饰件等非能效部件,如灯具外壳、灯杆、装饰性部件等。 1.5 、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指根据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1号令,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19条:“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通过对不同道路及道路的不同时段的路网结构形态、人流量、车流量、导向性、隔离状态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现行城市道路照明的标准的路面亮度值、照度值进行需求分析,分区域分时段按需求精细化提供道路照明服务。 1.6 、项目能源审计:指对项目边界内的道路照明系统在签约的前一段时间内全部电能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电能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增强项目各方对项目用能的监控能力和提高项目电能的利用效率。 1.7 、单位设备月用电量: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同类别型号的多套照明设备,在项目的环境电压下独立运行一个月(30天),经过电表计量获得的单套设备月平均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该值可以通过随机取样的路段路灯,经电表计量获得。不同类别型号不同额定功率的设备属于不同样本,不能纳入同一样本进行加权平均。(该值的测试样本采样方法、样本数量、认可值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并作为合同附件)。 1.8 、单位设备月电费额: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单套照明设备月用电量与当期电费单价的乘积,单位为元(人民币)。 1.9 、改造前项目月基准用电量:是指能效措施实施前,项目边界内的所有照明系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1)

西固煤业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南风井风机节能改造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 上世纪 70 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 (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EMC)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投资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 EnergyService Company, ESCo) 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己经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产业。能源服务公司又称节能服务公司 (国内又称 EMCo ) ,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项目,在节能改造之后,客户企业原先单纯用于支付能源费用的资金,可同时支付新的能源费用和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合同期满后,客户享有全部的节能效益和拥有项目产权,会产生正的现金流。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基本操作步骤就是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能源系统诊

断、节能项目可行性分析、节能项目设计,帮助项目融资,选择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操作人员、合同期内系统设备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服务,然后与客户共同验证项目的节能效果、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后,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优势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来实现企业的技术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项目零风险、客户可以零投入、全新的社会化服务理念三个市场化运作的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优点是: 1 、促进用能服务的社会化趋势 2、有利于提高用能单位用能系统的安全性 3、有利于深入挖掘系统的节能潜力 4 、有利于用能单位集中精力搞好主业 5 、甲乙双方责任清晰 三、合同能源源管理模式节能效果 节能主要针对热能和水电方面,具体的节能效果,公司需要专业人员对需改造的建筑进行节能诊断,制定节能目标,从公司做过的改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 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省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专门投资光伏电站、分布式能源,将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投资开发光伏电站及分布式能源项目; 2、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所需的屋顶资源并可以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提供建设场地及其他配套建设条件; 3、甲方有意与乙方展开合作,在乙方自有或由乙方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经营主体所建设并拥有物业运营管理权的厂房、园区和住宅楼屋顶及其空地上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建成后,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以优惠价格提供光伏电力给乙方使用。甲方负责投资建设,乙方负责提供建设场地和其他配套建设条件。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上述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 “项目”:指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和乙方合作,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屋顶及空地资源投资开发的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2“项目场地”:指乙方提供的供甲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所需要的建设场地,包括乙方自有的或和由乙方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经营主体所建设并拥有物业运营管理权的厂房、工业园区、住宅楼屋顶及其空地。 1.3“项目公司”:指甲方独资注册成立的项目投资主体,专门投资于本协议项下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对其进行运营管理的公司。 1.4 “项目场地管理单位”:指乙方或由乙方控制的,对某一项目场地拥有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其他由乙方实际控制的经营主体。 1.5 并网发电:本协议中称“并网发电”均指本项目发电机组发电并接入当地电网,且通过电力公司并网验收。 1.6 “屋顶租赁合同”:指甲方与项目场地管理单位签署的,租用其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屋顶或空地进行项目开发建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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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

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对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乙方应付款费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在合同的有效期,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照明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方案最新可编辑版

照明合同能源管理 实施方案 绿色照明,点亮中国 通化市正业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

目录 第1章项目实施背景分析 (1) 第2章产品简介 (3) 第3章系统实施方案与预算 (11) 3.1.系统模拟和系统实施方案 (11) 3.2.系统实施预算 (11) 3.3.城市路灯照明节能改造流程 (11) 3.4.实现经济效益比 (11) 第4章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15) 第5章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7) 第6章成功案例 (18) 第7章生产厂商简介 (30) 第8章公司简介 (30)

第1章项目实施背景分析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能源危机日异加剧,如何缓解能源危机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已经是各国急需解决的世纪课题。为此,国家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政策,明确规定“十二五”期间各单位GDP能耗指标,建设部颁布我国《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对城市公共照明的节能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国照明约占整个照明用电量的30%,且能源浪费严重,照明系统升级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以及国务院国发【2006】28号“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6号关于《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节能精神,国家不但将节能减排放在重要位置,而且将其列入政绩指标,将能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十二五”期间要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减少碳排放10%,已成为省政府给各市下达的约束性降耗任务。 传统城市照明存在的问题,综合如下: 1、以老式高压钠灯为主流的照明设备,耗能严重,光效低。 2、高压钠灯的效率很低(功率因数为0.7左右),加上镇流器无功损耗和功率补偿等 因素,单盏路灯的实际耗能在都要增加额定功率的0.35倍以上,譬如,400瓦和250瓦的高压钠灯的实际功率为540瓦和320瓦左右,耗能严重,比新型高压HID氙气照明多耗能2倍以上。 3、高压钠灯为传统的黄光照明,人的肉眼识别率低,对交通的安全性没有足够的保障。 另外,黄光对城市的安全监控的色温支持差,不能够提供足够清晰光色支持。 4、高压钠灯有效寿命短,理论上为6000小时,但实际为3000-4000小时,寿命太短, 给路灯维护增加了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 5、高压钠灯对电压的要求较高(±5%),以现阶段市政照明供电电压来说,220V的波 动性较大,这样也间接影响高压钠灯的使用寿命和线路的使用寿命,增加了相关的维护费用。

(合同制定方法)智能LED隧道灯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应用

(合同制定方法)智能LED 隧道灯在合同能源管理中 的应用

智能LED隧道灯于合同能源管理中的应用 陈永战1林卫1龚成林1花醒飞2 (1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XX公司,江苏南京210006) (2南京汉德森股份XX公司,江苏南京2111130) 摘要:智能LED隧道灯具作为新型节能产品应用于隧道照明具有先天优势,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要求。对LED隧道灯具的投入以及运营节能效果综合比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来实施项目能够使业主方和工程方共同分享节能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本文结合南京汉德森股份XX公司于南京模范马路隧道照明项目实施过程中,从照明应用效果和运营能源消耗俩方面将LED照明和传统荧光灯照明作壹个对比,且提出壹个LED隧道照明于合同能源管理应用中的设计方向和设计框架。文中分析不当之处请提供宝贵意见。 关键词:LED隧道灯;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智能控制; ApplicationofLEDTunnelLightingLuminaireeinEPC Chenyongzhanl1LinWeil1GongChenglinl1HuaXingfei2 (1NanjingttandsonCo.,Ltd.JiangsuNanjing211100 2NamingUrbanConstructionProjectConstructionManagement Co.,Ltd.(JiangsuNanjing210006) Abstract Accordwithnationalpolicyofenergysavingandemissionreduction,asthenewenergy—conservingproducts,theapplicationofintellectualLEDtunnellightingluminaireintheroadtunnel illuminationhavethe congenitaladvantage.ThecomparisonofLEDtunnellightingluminaireinvestme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丙方),为了明确供热方、用热方和供气方在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同意就 (项目名称)冬季供热事宜 进行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节能效益分享总比例:节能效益分享年限内,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的节能总收益占节能总量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在文件中列明。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第二节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供热服务,使用丙方提供的天然气为甲方项目供热。乙方负责锅炉房内建设,包括锅炉房内锅炉系统及辅机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不包括锅炉房内土建工程及水、电、天然气、接入工程等(本协议服务以下简称“供暖项目”)。 2.4项目供热面积:约平米,其中办公平方米甲方承诺总供热面积不小于平米,具体供热面积以当年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2.5合同期限 2.5.1本项目合同期限(含建设期和分享期)自合同签署日始,合同期限为年。合同到期,双方另行协商。 2.5.2 项目建设期为日,以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为准,乙方须在期 限内完成项目建设;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项目建设,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项目方案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上述文件之间如有冲突应以详细的施工方案为准。 3.2 附件项目方案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 2.5条规定的时间和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供暖项目施工完毕后7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工程质量;工程检查合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001]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EMC)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投资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 (EnergyService Company, ESCo) 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己经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产业。能源服务公司又称节能服务公司 (国内又称EMCo ),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项目,在节能改造之后,客户企业原先单纯用于支付能源费用的资金,可同时支付新的能源费用和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合同期满后,客户享有全部的节能效益和拥有项目产权,会产生正的现金流。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基本操作步骤就是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 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能源系

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EMC)协 议 书(

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EMC) 框架协议书 甲方:项目单位 乙方:供应单位 丙方:银行、融资租赁 丁方:保险公司 本着优势互补、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四方友好协商,就推广应用LED路灯照明项目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咨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标的 以LED路灯替代传统光源的市政道路照明改造工程。 第二条、项目区域 北京市市政路灯管辖区域内。 第三条、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即: 1、乙方提供LED路灯替换甲方原有路灯,甲方按约定条件用节省之电费分期返还路灯款,直至合同期满为止。 2、银行提供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 3、保险公司承担产品质量险、责任险、意外损害险。 第四条、项目实施与保障 1、委托技术监督职能部门,在协议四方代表参与下,对乙方提供的有限公司出品的牌超大功率LED路灯样品的质量、性能、节电率进行测试。 (牌LED路灯产品质量技术说明书见附件一) 2、甲方就该项目进行立项、规划、实施安装。 3、乙方向甲方提供高质量、大功率LED道路用灯 4、乙方可向甲方提供GPRS路灯远程监控系统与路灯远程管理系统,在LED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路灯节电效率。该费用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亦可作为综合成本的一部分从节省之电费中分期支付。 5、由丁方为乙方提供的LED路灯承担产品质量险、产品责任险和产品意外损害险(含火灾、雷击、水渍、电涌、人为损坏、盗窃)。 6、由丙方向甲方提供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 第五条、价款偿还日期 1、由双方协商每批路灯交货验收后____________ 日起算电费。 第六条、按揭金额与还款方法 1、偿还时间不得超过5年。 2、丙方按照协议确定的金额,将LED路灯款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照丙方发放按揭的要求,于每月日前将回收的节省之电费支付给丙方。 第七条、财政担保 由甲方提供政府相关财政部门的信用担保,以确保甲方回收的节电收益能够及时兑付给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模板).doc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占:八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中的“节能效益分享”模式______________ 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甲方提供专项节能服务,双方经友好商定达成如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主要内容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项目主要设计方案 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 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MWp光伏发电站,所发电 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实现企业节能降耗。(最终安装容量以设计单位的施工图为准)。 除甲方提供的屋顶外,未来所建成的项目所有权归属于乙方。 1.3 项目建设方案 1.3.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许可、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承担项目 的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维护以及承担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1.3.2甲方在本项目履行期内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 1.4 项目实施目标 1.4.1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1.4.2甲、乙双方共同分享通过节能项目实施获得的节能效益。 1.4.3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_________ 万kWh以实际发电量为准。 第二条项目履行期、节能效益分享期及建设周期 2.1 项目履行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止。 2.2 节能效益分享期:二十五年。分享期自项目建成运营发电之日起开始计算。 2.3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自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开工之日起—个月内完成 第三条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及项目的验收 3.1 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乙方需提交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十】

关于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关于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湖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湖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专门投资光伏电站、分布式能源,将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投资开发光伏电站及分布式能源项目; 2、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所需的屋顶资源并可以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提供建设场地及其他配套建设条件; 3、甲方有意与乙方展开合作,在乙方自有或由乙方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经营主体所建设并拥有物业运营管理权的厂房、园区和住宅楼屋顶及其空地上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建成后,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以优惠价格提供光伏电力给乙方使用。甲方负责投资建设,乙方负责提供建设场地和其他配套建设条件。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上述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 “项目”:指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和乙方合作,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屋顶及空地资源投资开发的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2“项目场地”:指乙方提供的供甲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所需要的建设场地,包括乙方自有的或和由乙方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经营主体所建设并拥有物业运营管理权的厂房、工业园区、住宅楼屋顶及其空地。 1.3“项目公司”:指甲方独资注册成立的项目投资主体,专门投资于本协议项下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对其进行运营管理的公司。 1.4 “项目场地管理单位”:指乙方或由乙方控制的,对某一项目场地拥有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其他由乙方实际控制的经营主体。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生物质锅炉改造范本)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改造方):广州博恩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用汽方): 合同签定日期:2014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现有两台燃油蒸汽锅炉,型号为WNS2-1.25-Y南雁蒸汽锅炉1台,WNS2-1.0-Y 上海华中蒸汽锅炉1台(以后留为备用),甲方将南雁2吨锅炉由燃用轻油改造为燃用纯木质颗粒,甲方提供所有的改造设备,并负责安装验收,和以后的锅炉运营。乙方按合同约定方式向甲方支付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达到节约能源开支的目的。甲方通过投资、改造后为乙方提供纯木质颗粒和负责锅炉运行、管理等,从乙方收取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来回收投资和取得收益。 第二条价款总额及合作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附件一《锅炉改造设备清单》约定的内容,给乙方改造一台WNS2-1.25-Y 蒸汽锅炉设备。共计改造费用为人民币元。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的改造工作。 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投资总额的30%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承诺按合同约定每月向甲方支付蒸汽量不少于蒸吨的费用。合同期内,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结束后,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三年,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合同期满,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锅炉改造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1.自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起日内,甲方应将锅炉改造的设备运抵 乙方并完成安装,乙方须在改造设备到达当日进行签收,并负责妥善保管。 2.甲方须在合同签订10天内将该项目安装所需技术图纸提交给乙方,乙方应按图提供方 便。 3.在改造设备安装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安装工作,提供电源、水源等和甲方需要协助的 事项,并配合做好设备的调试运行工作。 4.乙方负责锅炉房外部的设施基建工程(包括照明、排水等)。 第六条锅炉改造的验收及合同期内年审 1.甲方负责办理锅炉改造的技术监督局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EMC合同书-版本2010(国标版)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高效节能照明技术服务) 编号: 甲方: 乙方:北京城光日月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一.《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二.附件: 1、《节能技改工程节电测试报告》 2、《乙方投入项目设施清单》 3、《验收报告》 4、《项目设施维护通知单》 5、《技改工程节能效益确认单》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高效节能照明技术服务)

鉴于本合同双方愿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照明改造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技改项目 技改项目:乙方对甲方主管范围内的路灯系统的节能改造,即乙方对甲方主管范围内的原路灯照明系统改造,用乙方提供的项目设施替代原有照明灯具,乙方负责技改项目的投资并根据本协议约定对项目设施进行免费维护。(下称“技改项目”) 技改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节技改内容、目标、期限 2.1技改内容:乙方对甲方管理的项目所在地的照明系统进行改造,用乙方提供的高效率节能灯具(下称“项目设施”)替代原有照明灯具。 2.2技改目标:根据甲方现有条件,在保证改造后的工作照明效果不降低的前提下,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节能降耗和设备更新的双重目标。 2.3 本项目的改造建设期为,自始,至。 2.5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 第3节技改项目实施 3.1 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共同对改造前能耗、照度进行测试(作为改造对比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请看下面: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 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 2. 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项目” ) 2.2 项目内容: 2.3 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 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 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 天 3.2 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个月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 项目安装完毕后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 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 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 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 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元(小写: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 节电率的计算方法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 = (Q 前A1Q后A1)+ Q前A1 其中:Q前A1二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 后A1二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调系统A1 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 连同计算出A1 设备平均节电率 依此类推测出中央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 SA3 SA4等 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4.3 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以自然月为单位对通过节电改造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以下方法计算:

合同能源管理方案(1)

路灯EMC节能能源合同管理 方案介绍 服务科学研究中心 绍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简称高研院)是由中国科学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以中国科学院浦东科技园为院址的中央事业法人单位。坐落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占地105.5公顷。高研院开展原始创新研究,为战略新兴产业提供集成技术解决方案,探索科技与经济、科技与教育、科技与金融、科技与文化四结合的发展模式,成为国际知名的集产、学、研、用为一体的多科学交叉综合性科教机构。高研院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交叉前沿与先进材料、信息与电子科技、空间与海洋科技,能源与环境技术、医药与生物技术五大方向。

在未来五至十年,高研院将以先进微小卫星、绿色智能城网、高端医疗影像设备三个重大突破为目标,将物联网行业应用、无线三网融合、可持续能源解决方案、温室气体和环境工程、干细胞和纳米医学作为五个重点培育方向大力发展科研及其应用。 EMC合同能源管理介绍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 是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路灯EMC 模式:市政部门无须投资或部分投资,路灯节能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投资公司承担,双方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后,由投资公司负责路灯节电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在合约期内节电设备的维修、维护由投资公司负责,合约期内(一般期限为5年)产生的节能效益(节省的电费)按比例归投资方与客户(市政)所有,合约期满后,节能设备所有权移交当地市政管理部门,投资公司不再参与节能效益分享。 潮汐式路灯节能智能控制 一、方案的简要介绍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服务科学研究中心创新的利用检测大地磁场的原理检测道路行驶的车辆速度、流量等道路信息,通过无线传输和物联网技术,将道路上的车辆信息实时提供给路灯照明控制系统,进而控制路灯无车时低照度照明,有车时正常照度照明,是一种极具超前模式的智能节电系统。 本方案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智慧路灯管理方案,利用先进的磁感检测技术和无线数据传输及控制技术,通过物联网实现路灯远程管理控制,将道路行车状态与照明状态想联动,再辅以高效能电子镇流器与超高光效的路灯,极大地实现了路灯的节能和智能控制要求。该方案通过中央控制室或能上网的电脑或3G手机实现远程路灯控制,可以调控开、关、输出功率,并检验光源、镇流器的工作状态等信息;因为系统自带精确的巡检功能,可以大幅度降低路管所原来的路灯维护成本,虽然改造后的效果非常明显,该方案无需重新布线(灯具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更换),由于使用了电子镇流器,大幅度的降低了启动时的脉冲浪涌电流,所以可以降低变压器的负载,降低线路损耗,延长光源寿命,净化电网谐波含量,且镇流器自带的防雷、开路、短路、灯寿命终结等保护措施,提高了路灯系统的安全性能。 本方案在检测的准确度、抗干扰、实时性无线通讯、工业等级设计和长效低功耗等指标方面远超同类技术产品。同时,系统具有安装迅速、不破坏路面、免布线、使用寿命长、维护方便和低成本的特点,能够有效替代传统的路灯节能方法。 二、节能方案参照标准 本节能改造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照明设计施工规范)等标准设计。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对照表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生物质锅炉改造范本)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改造方):广州博恩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用汽方): 合同签定日期:2014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现有两台燃油蒸汽锅炉,型号为WNS2-1.25-Y南雁蒸汽锅炉1台,WNS2-1.0-Y上海华中蒸汽锅炉1台(以后留为备用),甲方将南雁2吨锅炉由燃用轻油改造为燃用纯木质颗粒,甲方提供所有的改造设备,并负责安装验收,和以后的锅炉运营。乙方按合同约定方式向甲方支付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达到节约能源开支的目的。甲方通过投资、改造后为乙方提供纯木质颗粒和负责锅炉运行、管理等,从乙方收取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来回收投资和取得收益。 第二条价款总额及合作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附件一《锅炉改造设备清单》约定的内容,给乙方改造一台WNS2-1.25-Y 蒸汽锅炉设备。共计改造费用为人民币元。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的改造工作。 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投资总额的30%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承诺按合同约定每月向甲方支付蒸汽量不少于蒸吨的费用。合同期内,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结束后,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三年,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合同期满,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锅炉改造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1.自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起日内,甲方应将锅炉改造的 设备运抵乙方并完成安装,乙方须在改造设备到达当日进行签收,并负责妥善保管。 2.甲方须在合同签订10天内将该项目安装所需技术图纸提交给乙方,乙方应按 图提供方便。 3.在改造设备安装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安装工作,提供电源、水源等和甲方需 要协助的事项,并配合做好设备的调试运行工作。 4.乙方负责锅炉房外部的设施基建工程(包括照明、排水等)。 第六条锅炉改造的验收及合同期内年审 1.甲方负责办理锅炉改造的技术监督局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配合锅炉设备的验收及以后的年检、年审工作。

照明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范本

XXXXX照明改造工程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根据政办[2014]13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14]342号市发展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办法》的通知精神,鉴于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市XXXXLED照明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照明改造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签订本合同。 1术语和定义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1本合同中所称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分享型)”与“节能服务模式”含义相同。 1.2本合同节能服务模式的内容为: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投入(供应)LED灯具替换甲方本项目范围内的 原有照明灯具并提供服务,以达到节能增效、减排环保的目的,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节 能服务费用,且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分享部分收益。 1.3能耗基准见附件2 1.4节能效益指在甲方正常使用乙方投入(供应)的LED灯具产品的情况下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 1.5节能服务费用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在效益分享期内所应收取的节能效益分享款项。 1.6节能率指在不低于甲方原灯具的照度的情况下,使用LED节能灯在单位时间内的能耗比甲方原灯 具的单位能耗降低率,用百分数表示。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地点: 3.1乙方全额投资照明灯具改造甲方照明灯具,所有改造费用共计元 3.2本合同期限为4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结束。 3.3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个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结束。 3.4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结束。效益分 享期为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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