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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山东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研究生函【2015】4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高质量的专业实践训练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提高专业实践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需进行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专业实践教学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各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应制定专业实践教学大纲,作为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应届本科毕业入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训练时间不少于半年。委托培养、大学本科毕业于相关专业且在相关行业工作一年以上或因本人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须经导师、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核后可申请免修专业实践。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免修专业实践。

第四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应进入我校与相关单位企业共同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以下通称“实

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不得进入未与我校签订有效协议的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专业实践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校内和实践基地双导师或导师小组联合指导制。专业实践要求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四学期完成。

第六条专业实践主要采取在校内导师的指导下,通过与实践基地双向选择,由各单位集中安排进入实践基地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在优势专业领域还可采取学校导师或导师小组结合承担的企业大型工程课题,批量安排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前,须认真学习《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须知》,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导师应在研究生专业实践前为研究生制定详细的专业实践学习计划,专业实践学习计划由校外实践基地导师主导制定、校内导师认可。如专业实践是由学校导师或导师小组结合承担的企业大型工程课题,批量安排研究生进入相关实践基地进行的,则由学校导师或导师小组主导制定专业实践学习计划。

第九条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手册》,并由实践基地和学校导师进行专业实践考核。

第十条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全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包括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校外导师的聘任管理、全校专

业实践大纲的组织制定与实施、实践派遣工作的统筹及实践过程的监督管理等。

第十一条各单位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总体负责所属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包括与本单位对口实践基地的建设、实践大纲的组织制定与实施、专业实践安排、实践过程的管理等。

第十二条各单位负责驻外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指导成立驻外班级、党团组织,并直接负责人数较少、成员分散的实践基地的班级建设和党团组织建设,班级组织和党团组织要覆盖在实践基地的所有研究生。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指定专人(以下称为“实践基地联络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某一专业(领域)或某一实践基地的实践工作,包括企业对实践研究生需求的征集、本单位与实践基地及实践研究生的联络及日常管理、实践中的问题的解决等。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在派往实践的每个实践基地中安排一名研究生担任实践小组长,实践小组长负责学校有关通知的传达、实践基地单位及研究生实践情况的反馈等。

第三章研究生派遣

第十五条学校与实践基地协商确定实践需求情况(包括研究生的人数、专业、是否面试及其它要求),由研究生院协调有关培养单位选派研究生。

第十六条各单位在安排研究生进入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时,应统筹考虑各实践基地的规模需求、专业需求等因素,制订专业实践派遣方案。

第十七条实践基地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研究生须携带学校统一出具的派出函按规定时间到实践基地报到进行专业实践训练,报到手续办理完毕后,将实践基地接收函及时递交(邮寄)相关培养单位。

第四章实践指导

第十八条学校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指导,当面指导时间应不少于1天/月;研究生应经常与学校导师保持沟通和联系。研究生应每月向导师汇报工作情况至少一次。校企双方导师应及时研讨并解决研究生实践中的问题。

第十九条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实行导师小组联合指导方式,即每个实践基地每个专业(领域)的所有研究生的导师中每月至少有1位导师赴实践基地进行指导;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前,导师须赴实践基地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第五章实践管理

第二十条各单位需定期监督检查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对实践的过程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配合实践基地按照学校要求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期间,应遵守实践基地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实践基地单位的作息时间和假期安排。

第二十三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期间,因故不能参加工作和其它活动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1周(含)以内且不离

开实践基地的,须经实践基地导师同意,由实践基地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1周或请假离开实践基地的,除需履行上述手续外,还需经学校导师同意,由培养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待遇按照我校与实践基地单位签订的协议执行。实践基地单位提供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食宿、科研津贴及每年2次往返校企的差旅费。实践期间的就医及医药费报销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选派的实践基地联络人要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研究生培养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实践基地联络人和短期来实践基地指导工作的研究生导师的食宿由实践基地安排。

第二十六条实践基地联络人应对研究生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并及时发现、报告和解决研究生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研究生在专业实践学习期间,学校统一为研究生购买一年或两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研究生须严格遵守专业实践安全须知,以确保实践安全。

第六章实践考核

第二十八条研究生在实践基地完成实践任务后,需撰写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报告应包括实践基地概况、实践的目的及意义、时间和地点、实践的具体内容、实践的收获(包括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及心得体会、建议等,其中文字部分不少于3000字,重点要突出,公式图表要规范清晰。

第二十九条实践考核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实践基地导师考核成绩和学校导师考核成绩。实践基地导师主要从研究生的实践表现、工作态度、纪律考勤、职业素养以及实践报告等方面进行考核;学校导师主要从研究生的日常学习汇报及实践报告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践基地导师考核成绩须由实践基地盖章确认。实践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实践基地导师考核成绩和学校导师考核成绩均为合格者视为实践考核成绩合格。

第三十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基地完成实践任务后,经实践基地同意,携带实践基地出具的实践基地派出函及时到培养单位报到,并提交实习报告存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研究生须服从培养单位的统一安排,按时进行专业实践训练。无故不按时进入基地专业实践或离开实践基地者以及不办理请假手续者,除不能按时答辩毕业外,还要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中的纪律与考勤有关条款处理,并且取消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各种评优的资格。对在实践基地违纪违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实践基地的相关规定和《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十二条学术学位研究生的校外实践环节的教学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从2015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安全须知

1.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包括学校组织的生产实习、社会实践、科研工作、学术交流等各种校外实践活动。

2.研究生校外实践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校外实践期间应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工作站单位的生产、安全和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

3.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要注意人身财产和饮食卫生安全,严禁酗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合法交通工具;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实践地点涉及环境恶劣、复杂区域时,应了解当地气象、地理、治安等有关情况,尊重地方民风、民俗,执行地方政策法规;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

4.研究生进站后,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告知学院研究生秘书;专业实践应按研究生工作站预定的区域、路线、内容与时间进行;外出或离开工作站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校外实践结束后应立即返校报到。

5.凡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根据专业实践时间学校统一为其购买一年或两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故,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

7.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由于与公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因专业实践活动而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学校与实践企业单位协商处理。

8.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等,由研究生本人依法承担责任,学校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本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上述安全须知,承诺严格遵守,并签字确认。

学院:专业(领域):学号:研究生签名:年月日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不断适应高职教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水平,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1、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总体思路,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加强学院教师社会实践锻炼工作,在教学、科研及创新能力等各个环节上进行全面培养和训练,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提升教师实践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为学院不断深化改革和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才成长的规律,坚持奖惩并重,建立健全教师自主提高机制。建立完善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重点支持,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择优汰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立足省内,统筹安排,辅之以省外(境外)实践锻炼的“就近就地”原则。 3、坚持实践的目标贴切,实践过程有实效,实践内容要饱和的“贴切性、实效性、饱和性”原则。 4、坚持教育主体化、个性化原则。在社会实践锻炼的过程中, 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注重教师个性化的倡导, 使他们以积极的姿态、强烈的自我发展意识参与到社会实践中来。 5、坚持系统性原则。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承担教师培养工作的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教育教学沟通交流体系。学校各部门及教师积极参与,形成教师培养教育的系统网络,共同做好教师的社会实践锻炼工作。 二、参加社会实践的对象及期限 1、在学院“十二五”期间,45周岁(含)以下特别是35周岁(含)以下的中青年专任教师,必须按照培养计划分期分批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间累计至少为6个月。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任

二年级下册综合实践教学计划

二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语文课上新学了有关秋天的课文,。同学们也由此对秋天的一些景物产生了兴趣,我们就此抓住这个机会,将此作为我们这个学期的综合实践活动主题《走进秋天》。 二、课程目标: 1.情感目标: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启发学生体验、感受秋天的美,体会丰收的喜悦之情。 2.知识目标:通过实地考察,把学生的目光从课堂引向大自然,让学生了解秋天的特征(包括动植物变化、天气变化等)。 3.过程目标:通过查阅书籍、上网等手段初步探究秋天天气与动植物变化的原因,让学生获得更多有益的自然常识,加强自我保健的意识。 在实践与研究的过程中加强学生观察、表达及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活动内容: 1、初步观察,发现问题。 各自利用合适的时间走出教室,到校园、生活区、公园、郊外等各处走一走,看一看,初步观察,发现秋天的变化,寻找秋天的印记。 把自己的见闻通过多种形式记录下来(可写、可画、可拍照、可带实物)。在观察中发现问题。 2、讨论交流,提出问题。(1)各自说说:秋天到了,你发现了哪些变化? (2)对于秋天,你有什么困惑的地方?提出来与大家讨论(可以是以前的思考,也可以是观察中的发现或疑问)。3、问题归类,确定主题。

(1)将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分类。 (2)确定研究的主题。 ①秋天的天气 描写秋天的成语有哪些? ②秋天的植物 花草树木有什么变化?哪些庄稼在秋季成熟? ③秋天的动物 为什么大雁要xx? ④秋天的水果 秋天的水果有哪些?水果吃得越多越好吗? ⑤秋天的节日 秋天有哪些节日?这些节日有什么传说? 四、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九月份): 1、分组讨论:在本组课题中,你们打算研究哪些方面? 2、各小组汇报:这些方面,你们打算怎样去研究?具体时间和人员如何安排? 3、共同探讨:在研究过程中需要哪些准备?如何合理安排时间与人员? 第二阶段(十月份): 1、搜集整理:根据各自研究侧重点的不同,各小组搜集相关资料。 2、集体交流:各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启发。

思修课程实践教学实施设计方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课程。教育部在201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这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联系实际的有效形式,也是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提高教学实效的重要环节。该门课程核定为36学时,按照教育部教改的新要求,其中理论讲授为24学时,实践教学12学时。依据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加强本课程的实践环节教学改革,特制定如下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一、实践教学目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适应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帮助大学生科学认识人生,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应有的法治观念,通过多样化的实践教学,一方面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从理论到理论单一的模式,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起来;另一方面,通过给学生提供自学、思考、研究、创新的时间和空间,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引导他们以健康向上的道德、法治精神实践人生,让大学生在实践中加强生活体验,感悟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升华思想境界,铸造优良思想品德;在实践中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提高认知能力、思辨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实践教学设计思路 1.与理论教学形成良性互动,增强教学实效性。针对课堂教学内容,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体现理论运用的实践教学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并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实现大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方面的“知”“行”统一。 2.充分体现主体地位,促进学生自我教育。通过实践教学活动,促进学生主体个性的彰显、主体能力的提升、主体精神的培养、主体人格的完善,自觉地对思想和行为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规范、自我调控,使学生在实践中实现自我教育。 3.丰富人文社科知识,完善学生知识结构。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引导大学生对人文社会科学方面问题的重视和兴趣,从而在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其人文教育功能,帮助大学生有计划地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等。 4.通过实践教学,切实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感染力、说服力。通过教改,积极引导学生了解社会、增长知识、提升能力,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豪感,增强集体

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管理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在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学院应结合产学合作教育机制,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完善和优化实践教学体系,以保证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校企合作,规范实践教学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突出加强学生基本实践技能的训练,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不断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理顺管理体制,统筹安排实践教学资源,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通过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顺利就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教育观念的改革带动对实践教学的作用和地位的认同,按照实践教学活动的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特点,紧紧围绕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要求,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相适应,注重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互相渗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调整更新实践教学内容,营造一个有利于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较强技能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企校合作办学和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通过这种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使学生专业技能得到培养和锻炼,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

高,成为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主要措施 全院必须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工作对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性,树立实践育人的观点,要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切实抓好实践教学,由注重理论教学转向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在全院营造一个良好的重视实践教学的氛围,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践教学顺利展开。各院(部)要大力加强对校企合作,实践教学的组织领导,对每一项环节都要做到有培训动员,有总结考核,把各项环节落到实处。 (一)构建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应该坚持高起点、有突破,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将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贯穿于实践教学体系之中,体现我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按学生的认知规律,将实践教学活动的各环节——参观学习、课程实验、综合实训、综合水平测试、校外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组成一个贯穿学生学习全过程,相对独立于理论教学的新体系。各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教学要求和考核办法。 (二)制定实践教学大纲,规范实践教学方案 实践教学大纲应对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目的要求、时间安排、教学形式和手段、教学所需设施条件、考核办法等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和实训内容,分别按实训项目制订出实训教学大纲。实训教学大纲要注意各课程实训内容的优化配置,避免重复或脱节;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实训比重,使实训课真正发挥培养学生实训、动手能力、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作用。 (三)加强实训室和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方案

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方案 实践教学体系分为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和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一、实践教学目标体系 1. 实践教学目标体系的内容 (1)使学生获得实践知识、开阔眼界,丰富并活跃学生的思想,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进而在实践中对理论知识进行修正、拓展和创新。 (2)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技术技能,使学生具有从事某一行业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实践能力;二是职业素质;三是创业能力;四是职业资格证书。 (3)增强实践情感和实践观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意识,培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坚忍不拔的工作作风,培养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2. 调整教学目标 实践教学目标体系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基本职业素质、岗位就业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培养为模块进行构建。 设计实践教学体系时以职业能力的培养为中心,同时考虑职业素质教育,体现高职教育特点。

大力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逐步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培养内容的衔接和互通,制定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学籍管理制度。 3. 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教学目标,贯彻“以实践教学为主导”的职业教育理念,制定以实训为主体、理论课程依附于实践课程的专业培养计划。 课程设置要与职业标准相融合,教学内容应尽量覆盖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将学生技能鉴定与学校教学考核结合起来,既可让教学考核保持职业性方向,又可避免重复考核。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文化程度和就业的需要,调整文化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实践课程的教学目标,设定多层次目标。 4. 制定专业技能规范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以及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提出系统的技能训练要求并规定必须完成或选择完成的内容。 5. 修订实践教学计划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实践教学计划,使其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注重实效性。 要避免重实践教学课时比例,而轻实践教学质量的倾向。文科专业在编写实践教学计划时更要注意。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 土木工程专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社会性、综合性、创新性和群体性。教学环节是体现应用型人才教育特色的关键,是否能达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关键是实践教学是否完善,是否有特色。我院土木工程专业在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及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方面正在做出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建设目标 以人才需求为目标,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为主线,结合专业建设实践,以突出学生就业服务对象、突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培养、构建崭新的实践教学平台,形成完善的实践教学机制,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土木工程施工、管理综合素质,培养受企业欢迎的一线生产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进而逐步形成自身的专业办学特色。 1.形成新的实践教学理念 2.构建新的实践教学体系 3.开发新的实践教学形式 二、建设方案 为实现实践教学的建设目标,就必须建立一个相配套的实践教学体系。据多年实践教学的体会,我们提出“一个核心、两个平台、三个模板、四个保证”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方案。一个核心是以实践教学培养目标为核心;两个平台是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平台和校企联合校外实践教学平台;三个模板是科学实验基本能力训练模块,综合实践能力训练模块和创新能力训练模块;四个保证是实践教学组织管理及规章制度、实践教学监控体系、实践教学考核及评价机制和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 为实践教学培养目标这个核心,搭建校内和校外两个平台。这两个平台是三个模块运行的基础,三个模块是在这两个平台上实现的。为保证三个模块运行实现培养目标,建立了四个保障的体系,从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有监督的、保障的运行体系。一个核心:以实践教学培养目标为核心。培养目标主要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基本技能;提高综合应用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进而达到培养应用人才的目的。同时将实践教学培养目标与理论教学培养目标有机组合在一起,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了本科教学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为强化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职能,理顺教学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学院教学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日常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研究决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其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教学管理机构包括院、系两级。教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院级教学管理职能机构,各系、部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教学工作。 (三)教务处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以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主要负责全院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系级教学管理主要负责本系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并根据各系具体情况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一)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教务处职责:

1.负责拟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布置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组织对各系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并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编印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4.负责指导、监督各系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并完成对调整报告的审批。 5.负责审核各专业课程标准,并指导、监督各系执行。 系、部职责: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以及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原则性意见,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制、修订本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论证,经系主任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如需调整,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批。 3.根据课程标准编制原则,组织编写各课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审核后编印成册,并组织实施。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 (1)编制学院学年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 (2)根据培养方案,每学期第12周下达下学期各系各专业教学任务。

内蒙古科技大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细则

内蒙古科技大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细则 (1) 一、实践教学的地位和作用 (1) 二、实验环节 (1) 三、实习实践环节 (4) 四、课程设计(论文)环节 (5) 五、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6) 附件1《内蒙古科技大学课程设计任务书》 (11) 附件2《内蒙古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 (12) 附件3《内蒙古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13) 附件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 (21) 附件5《内蒙古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与装订规范》 (22) 内蒙古科技大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实践性教学环节过程,提高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培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的地位和作用 1、实践教学是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在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实践教学,要加强工程意识、基本技能、工程技术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优化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素质。 2、实验、实习、课外科技活动、社会实践、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教学过程的必需环节,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要充分认识实践教学在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加强实践性教学的组织管理和考核,使之成为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 二、实验环节 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动手能力的重要环节。实验教学应从知识、能力、素质的总体要求出发,作全面、系统的考虑与安排,形成科学合理的实验体系,突出特色,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培养和训练。 1、根据培养目标、专业特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学校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组织有关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学计划,确定实验项目,并编制实验项目卡片。 2、对实验学时较多、实验项目系统性较强的单门课程,其实验课应单独设置;对涉及多门课程的专业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其实验项目应合并组成实验项目群,单独设置课程;条件暂不具备的,也可在相关课程内安排。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应列入培养方案。 3、深化实验教学的改革。实验教学改革要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相配套,减少重复性、验证性实验,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使学生在获得基本实验技能训练的基础上,提

职业中专学校实践教学项目实施策划方案

射洪县职业中专学校 实践教学项目实施方案 适用专业 protel99se 适用工种电子 方案制作人邓春林 制定时期 2011年 实训处制

电子专业 protel 工种实践教学项目打算表

注: 1、按本专业教学大纲编制实践教学项目打算表(课时、项目)。 2、本打算表须经教研组长、专业部长、实训处主任、分管校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项目名称: protel99设计基础 一、项目训练目标: 1、能创建文件、打开文件、关闭文件 2、能导入导出文件 3、能对设计文件加密 4、能进行自动存盘、自动备份 二、项目培训内容及作品:

1、创建文件、打开文件、关闭文件 2、设计文件导入导出 3、设计文件加密 4、文件自动存盘、自动备份 三、项目作品评分标准及细则: 学生训练课时:3 技能考核课时: 2 五、训练地点:电子综合室 六、学生分组:3人一组,一组一台电脑

七、每组所需设备:电脑及99软件 八、每组所需工具:无 九、每组所需材料:无 十、项目实施程序: 任务内容与步骤: 1、启动Protel 99 SE,在D盘建立名为Protel的文件夹,并在文件夹中建立名为lx1.ddb设计数据库文件。 2、在上题数据库中建立一个名为小信号功率放大器电路的原理图文件(Schematic Document)、一个名为小信号功率放大器电路的印刷电路板文件(PCB Document),并打开。然后将小信号功率放大器电路.SCH, 小信号功率放大器电路. PCB导出到桌面上。 3、选择适当的菜单命令,将上题打开的文件窗口进行水平分割、垂直分割及平铺。 4、在Protel的文件夹中建立名为lx2.ddb设计数据库文件,文件类型Windows File System。 5、在Protel的文件夹中建立名为lx3.ddb设计数据库文件,文件类型MS Access Database,并对数据库进行加密,密码为student。观看Windows File System及MS Access Database两种类型的区不。 6、在Protel的文件夹中建立名为lx4.ddb设计数据库文件,将步骤2中桌面上的小信号功率放大器电路.SCH, 小信号功率放大器电路. PCB导入。 7、在Protel的文件夹中建立名为lx5.ddb设计数据库文件,

浙江传媒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浙江传媒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浙传院教〔2011〕15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践教学基地是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供学生参加专业实习等各类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加强学校与社会联系,促进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的重要途径,是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 第二条实践教学基地的类型 实践教学基地分为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两类。 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是经学校批准在校内建立的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场所。主要包括大学生创新教育实践基地、大学生创业基地、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各类培训中心等。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由学校有关部门或学院(部)与校外有关政府部门、学校、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联合在校外建立的相关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场所。主要包括“实习基地”、“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基地建立的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制定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原则上每个专业(含方向)应建有2个以上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保证实习环节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每个学院重点建设1个以上示范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 第四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适合开展实践教学的教学、科研、生产项目和技术装备,适度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教学队伍、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具有对学生实践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的能力,能满足我校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 二、根据专业特点,接受实习生要达到一定的数量,一般每次能接纳实习学生20人以上。 三、实践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并就近设点,既便于开展工作,又节约经费开支。 四、交通较为便利,能满足学生学习、食宿、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条学校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校在人才培训、师资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信息交流、科研合作、图书资料等方面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优先提供支持和合作。 二、各学院(部)应加强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单位的联络工作,取得共建单位的协作。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及共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提前送交共建单位,并选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践指导教师,与实践基地指导人员共同指导和管理学生。 三、实践教学基地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实践活动实施计划。在实践教学活动期间,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与学校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确保学生、指导教师及生产人员的安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的签订 一、各学院(部)在考查待建基地的基础上,与基地所属单位协商,初步达成建立校外基地的合作意向后,由学院(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传媒学院建立××××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实践教学计划表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实践教学计划表 (社会工作硕士专用) 学院: 姓名: 学号: 年级: 专业学位类别: 领域或研究方向: 第一导师: 第二导师: 填表日期: 研究生院制

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实践教学计划制定的几点说明 一、实践教学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教学的继续、深化和扩展,是培养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和必备环节。个人实践教学计划是学校对硕士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文件,是检验和监督硕士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 二、实践教学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可依托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专业实践基地或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可充分发挥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科研资源,由校内、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也可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专业实践单位。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学位的性质、特点、培养方案要求等,有组织地开展实践教学工作。 三、学院和导师对研究生实践教学活动负组织和管理责任。实践教学计划一般应在第二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导师(组)与研究生共同制定,并经学院、实践(实习)单位同意后,开始执行。导师(组)应按照相应培养方案的要求,全面考虑,因材施教,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实践计划,对其实践目标、内容、方法等要求和进度做出合理安排。 三、研究生应按制订的实践教学计划进行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5000字-10000字的实践教学总结,交由导师(组)给出考核成绩,并经学院认定后,方能取得相应学分和申请论文答辩。未参加实践教学或实践教学考核未通过,需补修。 四、实践教学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提出书面修改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于次学期开学两周内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 五、实践教学计划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须骑缝装订。学院与研究生各留存1份,研究生处定期检查。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现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范围和标准 1.学科竞赛可认定范围参照学校当年学科竞赛立项发文清单。其中国家级A类赛事一般为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主办;国家级B类赛事为教指委主办;国家级C类赛事为全国性学术团体、行业部门、行业(系统)或有关全国性企业主办。 2.对于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成评议小组审议并提出给予学分、成绩认定建议、报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批。 3.第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数,获准专利(著作权),认定第一作者且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或作品单位须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二、认定规则 1.我校2014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达到 认定要求,均可进行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2.全学程内每生每门课程成绩只记录一次(同一课程有多种认定结论时按就

高计),按百分制记载纳入绩点计算。 3.学生所获得超计划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替代部分等量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 4.学院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认定方案和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审核、认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三、认定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每学期认定一次(6月、12月),由教务处下达认定通知。 2.学生本人根据通知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各学院审核认定。 3.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认定学分。 ●创新创业训练类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创新活动证明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②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指导教师意见及项目所属学院提供的相关清单进行审核认定。 ●学科竞赛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竞赛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创业实践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A: 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结题并考核合格名单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类B: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论文发表期刊、收录通知、专利软件证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等)进行审核认定。 ●科研训练C: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参与项目材料和指导教师意

实践教学环节及安排

实践教学(一)专业实践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资源 实验室是学校实践教学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基地和支撑条件,承担着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是衡量学校办学条件、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了贯彻教育部16号文精神,实现“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理论厚实、知识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对实验室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重要教育法律与制度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进一步调整实训室结构和布局、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为切入点,以深化实践教学和管理改革为重点,以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实训室建设与管理的新机制,着力构建综合型、有特色、应用型的实验室体系,实现专业发展的奋斗目标。 二、建设与发展目标 1、按照岗位群,构建“二室三中心”实训室体系 根据旅游企业发展趋势及工作岗位群的需要,结合我们专业设置的特点, 2011-2015年重点建设有特色的“二室三中心”,则:旅游专业英语实训室、形体训练室;旅游实训中心(下设模拟旅行社实训室、导游模拟实验室)、酒店管理实训中心(下设餐饮、客房、前厅等实验室)、国际会展实训中心等。目标是达到省内先进示范教学实训室的要求,成为旅游专业培养优秀人才的基地。 2、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使实践性教学成为旅游管理专业的特色。在教学过程中以模拟情境为载体、多个旅游

专业实验(实训)室共同支撑、校内外实训基地补充结合的方式,将大量实训教学内容分别穿插在酒店前厅客房实训室、模拟导游实训室、模拟中餐厅、景区、会展、酒吧实训室等校内基地,以及高星级酒店、餐饮企业、旅游景区等校外基地。通过课内外实训(实习)并举、项目导向、任务驱动、课堂与社会实践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实现课程教学过程与实际工作活动的一致性。 3、加大实践教学设备的投入力度,优化实训室的资源配置,提高实践教学设备的质量,生均实践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优秀标准。 4、完善酒店客房和餐厅模拟实验室及导游模拟实训平台建设,加大实训室开放力度,提高实训室的利用率,更加有效地促进旅游管理专业建设和办学水平,真正实现“产学研一体化”教学模式,同时也符合把我校建设成为实践应用型大学的需要。 三、主要措施 确立实训验室工作在学校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一切从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目的出发,深化实践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内容改革,完善实训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经费投入,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设“结构合理、设备先进、管理科学”的较高水平的实训室。具体如下: 1、完善制度,提高实践教学和管理水平 鉴于以往实训室存在管理体制不顺、多头管理现象,致使实训室的仪器设备闲置或利用率不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为了更好地发挥实训室的作用,应该建立和健全实训室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制,完

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

商丘师范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规范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学校决定在《商丘师范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商丘师范教育实习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实践教学经费属于教学专项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管理体系,设立实践教学专项经费,由学校统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超支不补,节余经费下年度使用。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类别和参加实践教学学生数制定经费分配方案,经费划拨至实践经费账户。师范类专业的教育实习、见习等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条实践教学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各类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认知实习、金工实习、综合实训)、课程实习(见习、考察、写生等)、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项目的开支。 第三条实践教学经费拨付的计算办法 1.经费拨付公式 实践教学经费=∑专业学生人数×生均经费数×专业系数 2.生均经费标准。按毕业生、非毕业生两类设定标准。(1)毕业生实习(专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经费,按本科 300元/生,专科元/生;(2)非毕业生各类实习按100元/生/年。

3.专业系数标准。专业系数按专业大类设定系数,一般控制在1.0—1.5之间。人文类专业原则上为 1.0,艺术类专业为1.2,理工类专业为1.5。 4. 有关说明。①每年拨付实践经费包含学生、带队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和校外实习单位等相关费用;②各实践教学经费额度按当年实际在校生人数预算,报销时以实际参加实习人数结算;③教务处可根据各类实践经费使用情况对生均经费数标准、专业系数适当调整。 第四条实践教学经费使用原则,是在保证完成各类实习任务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厉行节约、合理使用和讲求效益的原则,“就近就地”安排各类实习活动。学生实习重修费用不包含本办法列支范围,由学生自行承担。 第五条实践教学经费年度支出实行学校划拨费用包干和单位自筹相结合,实践教学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各类实习教学指导教师及实习学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实习单位收取的实习教学管理费、实习观摩费、实习教学资料费、耗材费、聘请实习单位技术人员授课及指导费、保险费等。实践经费用于学生的不低于70%。具体开支项目要求如下: 1.交通费:指实习指导教师落实实习任务、实习师生往返学校与实习地点乘坐交通工具以及实习期间租用车、船等费用。学生在商丘市区内实习交通费补助控制在10元/天之内。 2.学生住宿费:指实习期间实习学生的住宿费用。 3.实习指导教师差旅费:指实习期间指导实习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所发生的差旅费用。 (1)在商丘市区以外实习的指导教师差旅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销。

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计划

中小学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计划 教学总目标: 综合实践是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的学习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的综合应用的实践性课程。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旨在让学生联系社会实际,通过亲身体验进行学习,积累和丰富直接经验,培养创新精神、实践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根据综合实践活动设置以下目标: 1、综合实践活动中让学生亲近周围的自然环境,热爱自然,初步形成自觉保护周围环境的意识和能力;接触自然,丰富对自然的认识;欣赏自然世界、发展对自然的热爱情怀;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理解人与自然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知道如何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并身体力行。 2、逐步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养成生活自理习惯,初步具有认识自我的能力,养成勤奋、积极的生活态度。 3、激发好奇心和求知欲,初步养成从事探究活动的正确态度,发展探究问题的初步能力。 4、通过综合实践活动,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增强自主学习、自我反省、自信心。 5、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收集处理信息、获取新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实际操作的能力,热爱劳动的习惯以及必须的生活技能的等等。 一、阶段目标的侧重点: 小学阶段的目标侧重于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让学生初步认识生活、自然、社会、自身,形成一些良好的行为习惯。重点为:要有“愉快、美好的生活体验”。二、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领域: 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重要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探究”、“设计”、“制作”、“想象”、“反思”、“体验”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经验生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实践活动重要围绕三条线索进行:学生与自然的关系;学生与社会、他人的关系;学生与自我的关系。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实施细则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实施细则 实践环节是开放教育试点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目标的重要保证。实践环节既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方法,也是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综合全面检验的必要途径。为保证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包括:“课程实践”、“教育实践”、“毕业论文”三部分。 第一部分课程实践 一、目的 课程实践是根据课程实际而进行的综合性训练,旨在加强和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毕业论文及今后从事专业工作打下基础。 二、要求 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课程教学实施细则,本专业选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与教学论、教学设计、教育心理专题四门课程设置课程实践环节(其余课程是否进行课程实践按照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实施细则执行)。各分校要根据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和中央电大课程实施方案制定每门课程《课程实践教学工作实践方案》,明确实践目标、要求、和质量标准,落实实践场所、条件和环境,并根据课程教学要求聘请相应的指导教师。《课程教学工作实践方案》要符合教学要求和社会实际,体现综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实践内容应使学生在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等方面得到综合性训练。 实践的难度和任务量,控制在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经过努力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课程实践原则上应随该课程教学进度安排,保证知识的融会贯通和实践效果。 三、指导教师 由该课程任课教师或与该专业相近的教师和技术、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课程实践的全过程。 四、组织实施 省电大根据中央电大课程实践教学要求,制定课程实践实施细则,各分校、教学点在此基础上制订《课程实践教学工作实践方案》,并严格、认真地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学生完成全部实践活动。 五、成绩评定与验收 学生在完成课程实践后,由指导教师以百分制评定成绩并进行汇总,分校对校本部及教学点的学生成绩进行审定,省校抽查。凡课程实践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在该门课程期末终结性考试前允许重做一次.未取得课程实践成绩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期未终结性考试。 六、具体课程的实践教学说明 (一)计算机应用基础 本课程内容的实践性很强,为保证学习效果,强调教学的实践性环节是十分必要的。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学生选择的课程内容,在下列实验安排中选择适当的实验内容。

关于规范实践教学环节材料的说明(2016版)

关于规范实践教学环节材料的说明 (2016版) 一、总则: 1、未说明电子文档的均指纸质文档(应填写详尽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条件的学院可将电子文档归档保存; 2、下述所有材料学院均应装袋存档。未明确具体保存地点和份数的,保存地点和份数由各学院根据自身管理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安排,以备检查; 3、未涉及到的实践过程中用到的其他材料应尽量保存。 二、实践环节 1、实习 材料内容基本要求 实习教学大纲教研室存档,学院存档。 实习计划在实习前两周一式两份交至学院,学院统一收取整理后在实习前一周交一份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实习日志(附总结)①实习结束一周内交学院存档。 ②材料中的“总结”页和“实习(课程设计)基本情况”页(可复印),两者订在一起,实习经费报销时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无报账的也须在实践结束一周内提交。 实习经费外支清单实习结束一周内交学院存档。 实习单位鉴定意见表实习结束一周内交学院存档。 学生的实习成果(如实习报告等)实习结束一周内交学院存档。 其他(如实习指导书等)实习结束一周内交学院存档。 ★实习经费报销经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①实习教学计划表一份;②实习经费外支清单一份;③实习日志材料中的“总结”页和“实习(课程设计)基本情况”页(可复印),两者订在一起;④报销单。

2、课程设计 材料内容基本要求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教研室存档,学院存档。 课程设计任务书及计划书在设计前两周一式三份交至学院,学院统一收取整理后在设计前一周分别交一份至教学督导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课程设计日志(附总结)①设计结束一周内交至学院一套存档。 ②材料中的“总结”页和“实习(课程设计)基本情况”页(可复印),两者订在一起,由学院统一收取整理后在设计结束一周内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学生的设计成果(如设计报告等)设计结束一周内交学院存档。 其他(如课程设计指导书等)设计结束一周内交学院存档。 3、实验教学 材料内容基本要求 实验教学大纲教研室存档,学院存档。 实验教学计划表一式四份,由实验指导教师填写后,每学期第一周内由学院统一收取整理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份,教学督导团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实验室留存一份。 实验教学课程表以实验室为单位填写,一式两份,交学院一份,实验室留存一份。 实验教学执行情况记录表一式两份,学期末交学院一份,实验室留存一份。学生的实验成果(如实验报告等)实验结束一周内提交,学院指定存放地。 实验总结在学期末由各学院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份(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 其他(如实验指导书等)实验结束一周内交学院存档。 ★备注:实验总结:按学院总结,包括实验设备使用情况(是否满足教学需要,需要更新新增的设备等);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设计性、创新性、研究性实验开出情况的分析。

有关实践教学管理文件的意见整理及问题解答

有关实践教学管理文件的意见整理及问题解答 按照2010年12月2日教学工作协调会要求,各系已按时将《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关于实验(实训)指导书编印的指导意见》、《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实验(训)报告书写与批改规范》、《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关于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研究创新性实验类型认定意见》、《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实习教学实施细则》及《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教师社会实践实施办法》等5项管理制度的讨论意见和建议提交到我部,经反复、认真阅看,已将有关建设性意见、建议进行了采纳、吸收,对各系存在的疑问以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具体解答情况如下: 一、关于实验(实训)指导书编印的指导意见 1.实验指导书编写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标准)不合理,导致报酬太低。(管理系人力、会计专业以及电信系) 解答(个人建议):1、提高课酬标准(60元/学时)2、提高计算标准(降低每学时的编写字数,如学时数=指导书字数/2800字) 2.实验指导书编写工作量的课酬标准较低(46元/学时),建议按100元/学时计算。(管理系) 解答:教师编写实验指导书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有一定的创新成分,但过大提高课酬标准没有依据,何况出创新部分的价值在实验课课酬系数中有所体现。46元/学时是专职讲师课酬标准的基准档,我们可以适当提高标准,按照53元/学时(专职副教授课酬标准基准档) 3.实验指导书称呼问题,环生系建议改称呼为“XXX实验”。(环生系)解答:经参考其他高校的称呼方式,一般为“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实验指导书是专业课程实验(实训)部分的指导、参考类书籍,因大多数专业的实验课是专业课程中的一部分,所以书名改称呼为“XXX实验”反而不准确,与环生系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在课程性质和教学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4.实验指导书编写原则与要求的第7条中要求反映学生小组的分组情况,因指导书一般用2届以上,无法明确小组情况。(环生系) 解答:“学生小组的分组情况”是指学生分组的大致人数,不是学生姓名。 5.“若因教研室变更或停止使用造成的积压费用由相关教研室承担”不合理,环生系建议因外在(学院)的政策、教改等因素造成的变更和停用,不应由教研室承担。(环生系) 解答:同意环生系观点 个人建议: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印刷,两年时间较长,容易导致书籍破旧、发霉。 6.实验指导书编写原则与要求中的第8条“在实际操作时导致安全事故的,应追究编写者相关责任”因有个界定。 解答:同意电信系建议,现修改为“在实际操作时因指导书内容(操作要求、流程等)有误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应追究编写者相关责任。 7.其他事项中的第2条“销售单价=(印刷费+编写酬金)/书本数”,是否应按印刷册数付酬金更合理。(电信系) 解答:显然不是按印刷册数付酬金,教师编写工作量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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