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西安市土地挂牌前准备工作

西安市土地挂牌前准备工作

土地证流程

建设项目办理土地证 目录 一、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1) 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与审批 (1) 三、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1) 四、办理选址意见书 (1) 五、建设用地预审(不是必须环节) (3) 六、项目建设用地报批 (4)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查 (6) 八、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与审批 (7) 九、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与审批 (9) 十、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与审核 (10) 十一、项目立项审批 (12) 十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与评审 (14) 十三、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报告的编制与评审 (16) 十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合同 (17) 十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9) 十六、设计方案、施工图的编制与施工图的审查 (23) 十七、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的编制 (24) 十八、土地证 (26) 十九、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7) 二十、施工许可证 (28) 二十一、其他环节备注 (30)

建设项目从启动到获得土地证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一、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现需要学院提供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资金来源情况。 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与审批 备注:若建设项目使用政府投资,则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由财政出资的同级发改部门审批。 三、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备注:审批类项目不需要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四、办理选址意见书 (一)收集资料 1.需要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单位机构代码证、委托书。 2.被委托方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报告、申请表(被委托方编制,委托方签字盖章) (2)地界测量成果(被委托方编制); (3)发改部门批准文件(目前有政府支持性文件,需咨询能不能代替发改部门批准文件); (4)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意见等(若项目属于大型建设项目则需要编制此报告,并且经过专家评审。大型建设项目范围:a.25层以上(含,下同)的房屋建筑工程;b.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c.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d.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f.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备注选址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要求编制单位具有城乡规划编制

土地手续办理工作流程

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工业园 土地报批手续办理工作流程 一、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申请 (一)办理程序 凡涉及农用地的建设用地项目,向市土地局发展规划处提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申请及相关资料;有关文件、资料经市土地局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通过后,上报省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逐级下发批文。 (二)需提交的资料 1、项目可研性报告。 2、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申请。 3、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 4、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备案) (一)办理程序 凡涉及预审的建设用地项目,向市土地局发展规划处提出用地预审申请;有关文件、资料经复核同意后,由发展规划处确定专人办理;承办人员对建设用地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经现场踏勘后,形成本处的初审意见;由发展规划处将初审意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后,由承办人员拟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报经处长审核和分管局长审定后发文。 (二)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该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5、资金证明,法人资质证明及相关文件; 6、规划局定点; 7、工业项目还需提供环评报告或环保部门出具环评批复; 8、涉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局部规划批复文件、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经过指标调剂的提供批复性文件。 三、土地征用报批 (一)办理程序 建设项目预审(备案)报经批准并下发批复后,由市国土资源局通知管委会缴纳耕地开垦费或者开垦保证金。 由园区管委会按照调剂指标确定项目建设需征用土地的范围、面积,协助区土地局编制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办理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土地确权操作程序 (市国土局、市城中村改造办二○○八年九月八日) 为了规范城中村改造中土地确权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特制定如下操作程序。 一、适用范围在国务院批准的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区的城中村,经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批准实施城中村改造,其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村委会转为居委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转为股份公司后,均可以申请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二、操作程序 (一)申请改造后的股份公司申请土地确权,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确权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对该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准文件。 4.区政府关于完成无形改造工作的文件。 5.公安机关关于完成农转居工作的确认文件。 6.股东(或居民)大会关于同意办理土地确权和申请用地的决议。 7.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8.规划定点图及勘测成果表。 9.超过城中村改造用地标准的,附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的剩余土地收购储备协议。 10.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1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申请人申请土地确权,应当如实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1.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确权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经初审,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土地确权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确权 1.市国土资源局受理土地确权申请后,应会同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对申请确权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核实地籍调查结果有关内容,必要时,可以就有关事项向申请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询问。2.经审核认为可以依法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将拟确权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同意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制发市人民政府土地确权文件,确定申请确权的土地为国家所有,申请人可以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3.申请人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政府土地确权文件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登记发证申请人持确权文件及其它土地权属登记资料,申请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 主题词:城乡建设城中村土地通知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西安市土壤概况

西安市土壤概况 西安市境内土壤母质种类复杂,植被类型众多,河流纵横交错,地下水位悬殊,历史上人类影响程度不一,因而土壤构成复杂多样。经1980~1986年土壤普查,根据土壤形成条件、过程和属性,境内土壤可分为褐土塿土、潮土、水稻土、黄绵土、红粘土、新积土、紫色土、棕壤、暗棕壤、沼泽土和亚高山草甸土等12个土类。根据土壤腐殖质含量、土层厚度、盐渍化程度及土壤耕层厚度、质地、生产性能,各土类又分若干亚类、土种,共有24个土壤亚类,50个土属,181个土种。 由于农耕历史悠久,人类生产活动对土壤形成发展影响深刻,土壤兼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双重影响,人工培育而成的农业土壤分布广泛塿土、潮土、水稻土都是在褐土或黄土基础上,经自然淋溶粘化作用和几千年耕种熟化后形成的农业土壤。 [土壤分布规律] 西安市土壤分布具有明显的水平地带性和垂直地带性规律。 【水平地带性】渭河平原广泛分布多种农业土壤,多在自然土壤基础上熟化形成,呈水平地带性分布。 河流的河漫滩土壤受河流冲积物和地下水位影响较大,低河漫滩距河床近,易受洪水影响,以新积土和水稻土为主;高河漫滩距河床较远,地形稍高,以潮土为主。 河流的一、二、三级阶地,在褐土基础上演化形成塿土。由于耕种时间与水文条件的差异,渭河以北多灰塿土,渭河以南多黑塿土。在人口密集的西安城郊周围,由于人类长期生产活动频繁的用土、填土和人工搅动,土壤以黄绵土和发育较晚的塿土性土为主。 山麓洪积平原的洪积扇顶部以褐土、黑塿土为主,中、上部则为红立茬土和黑立茬土。洪积扇前缘排水不畅的洼地,形成各种水成土壤或半水成土壤,如潮塿土、水稻土等。 黄土台塬塬面土壤多为黑塿土或立茬土。塬坡沟谷因水土流失,土壤遭受严重面蚀与沟蚀,以黄绵土为主。 【垂直地带性】秦岭山地与骊东南丘陵区,山势峻峭,山岭与深谷交错相间,海拔愈高,气温愈低,随着植被、气候带的变化,土壤呈垂直地带性分布。 骊东南丘陵沟深坡陡,地形破碎,因长期受水蚀、风蚀及重力侵蚀作用,不少地方黄土母质侵蚀殆尽。成土母质除黄土外,包括古红土、紫砂岩、页岩、花岗片麻岩风化碎屑等,分布褐土、红粘土、紫色土、黄绵土等多种土壤。

西安市土地市场简析

一、土地政策及市场概况 随着国土资源部2002年4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颁布,2002年7月1日起,“招拍挂”成为土地供应的主渠道。从政策效应看,经营型土地招拍挂的方式,使市(县)级政府变成了实际上的、单一的主体土地供应者,政府可主动介入市场,控制总量与供给结构,能够避免开发商盲目储备土地,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从而提升对土地的调控能力。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将更稳定,波动也将减小。 开发商获得土地的方式以及过程都更为简单明了,获得土地环节减少,有利于土地价格稳定或者稳中有升。此外,土地供应的市场化程度也有较大的提高,各路开发商能够以公平竞争方式获得土地,偶然性的暴利机会减少,有利于促进整个行业平均利润的形成和防止盲目追求效益的投资过度。 然而随着西部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西安市建设用地需求量的急剧扩张,人与地的矛盾、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日益显尖锐。 按照陕西省政府的规划,西安市1997年至2010年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13.5万亩,截止至06年底,西安的建设用地已经提前超支了数万亩。西安作为西北地区绝对的中心城市,深受着建设用地短缺的困扰。 此外,土地市场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政府垄断一级市场的局面还未形成,招、拍工作面临较大的困难,大量土地掌握在开发商手中,可拍卖土地资源吃紧(2005年曾做过统计,囤积在各类开发商手中的闲置土地达6490亩)。在二级市场方面,部分开发商以联建、改制、重组等名义规避政策,私下进行土地交易,扰乱了地产市场秩序。 06年上半年,根据国家九部委文件,西安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住宅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第二条"严格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土地政策的调控作用"已明确提出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在此背景下,土地储备和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已经成为西安市国土资源部门当前的工作重点。 二、西安土地市场供需现状 总体来看,西安土地市场实行招拍挂以来,市场始终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根据2005年统计资料,总体土地价格较2004年上涨5.9%,其中居住用地上涨6.7%;至2006年底,因为供应量不足,土地价格的上涨更趋强烈。 虽然政府不断增强对土地供应市场的监管,并不断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但随着房地产开发的积累,可开发用地逐年减少,住宅用地的减少或分布不均衡,以及对未来土地供应量减少趋势的判断,提升了市场对土地上涨的心理预期。与此同时,城市市政基础建设及城市环境的改善,交通干道、辅助道路的拓宽改造和修建,以及绿地、珠江、金地、复地等越来越多实力雄厚的外来房地产企业进入西安市场,参与土地市场竞拍,提高了土地使用价值和地价水平。 2002年8月份之前,曲江房地产开发用地价格每亩仅在30万元左右,目前已超过130万元。曲江南湖附近一宗百余亩的住宅用地,起初拿地时每亩仅27万元,百余亩土地总价还不到3000万元,2005年转让时,土地总价已增至3亿元,土地价格翻了十多倍。西安高新区亦如此,和记黄埔以平均每亩138万元的价格,进驻高新区中央商务区核心地带,创高新区地价历史新高。曲江、高新区,一东一西推动西安南城土地价格急剧飙升。 再来看看城北:2000年初,西安北城房地产开发用地每亩仅十几万元;2001年,北城距离钟楼最近的凤城一路,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价格每亩还不足30万元,张家堡广场周边的土地价格每亩不足20万元;2002年,凤城一路附近的土地价格已经上升至每亩37万元左右;2004年12月份,凤城一路附近的土地已经上升至每亩135万元,就连距离张家堡广

土地证办理流程指南

办理土地证流程 一、对于已办理房产证,申请时提供材料不齐的,申请人把材料收集齐全就可按有关程序办理土地证;原用地单位未申请土地登记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限期申请办理;原用地单位因注销、解散等原因已不存在的,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等,代替原用地单位先进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可先以原用地单位的名义办理整宗土地的登记,再凭房产证办理土地分割登记。 二、如原用地单位因超容积率建设或地价款、有关规费未缴齐导致无法办理土地证的,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按照以下办法处理:原用地单位仍存在或未经清算程序即注销营业执照的,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司法程序启动后即可办理土地登记;原用地单位经清算、注销营业执照后主体不存在,地价款和有关规费已无法追缴的,市本级由各区政府提出免缴处理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凭市政府的批准意见办理土地登记。 三、因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政策福利性用房改为商品房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予以分类处理:属于政府下属指挥部或国有房开公司开发的,经原开发主体的市、县级主管

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共同认定,并出具书面地价款结算承诺书后,可补办用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属于非国有单位开发的地块,可咨询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改变土地用途后,出让合同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部分不符)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对与原批准用途一致的部分,凭房产证办理土地证;改变用途的部分,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由国土资源部门报政府补办土地用途更改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再办理土地登记。 五、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其原有国有划拨土地建设职工宿舍,经房改后售予本单位职工,并已领取房产证的,按市政府有关批文办理土地证。 六、已办理房产证但因征地、供地等手续缺失,导致土地证无法办理的,又分三类情况处理:征地、供地手续不齐的,先补办农转用、征收、供地手续,再办理土地登记;因政府原因造成供地对象与实际开发主体不符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可补办转让手续,并按转让行为发生时的标准补缴有关税费后,再办理土地证;未经过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的,由原用地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负责办理规划、建设验收后,再申请土地登记,各相关部门免予处罚及追缴违约金。

第三次国土调查流程

次全国国土 调查流程 目录 一、技术路线 (1) 二、前期准备 (2) 1、制定方案................................... - 2 - 2、人员培训................................... - 2 - 3、资料收集................................... - 2 - 4、资料分析................................... - 2 - 5、仪器和设备准备............................. - 3 - 三、内业数据处理 (3) 1、权属界线调查及上图......................... - 3 - 2、城镇村范围界限划定......................... - 3

- 3、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4 - 4、农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5 -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 5 - 6、属性完善................................... - 7 - 7、调查底图制作............................... - 8 - 8、数据检查................................... - 8 - 四、外业调查 (9) 1、实地举证................................... - 9 - 2、标注核实................................... - 9 - 3、地类核实.................................. -10 - 4、图斑边界核实.............................. -10 - 5、数据检查.................................. -10 - 五、专项用地调查 (10) 1、耕地细化调查.............................. -10 - 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 -10 - 3、永久基本农田调查.......................... -11 -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范文

办理土地证委托书范文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与本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书是公民、法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公证处是对委托书上委托人签名或捺指印、盖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二、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委托的期限等由委托人被代理人自行决定,公证机构对委托书的内容不作干涉。请在办理委托书公证前,与将要接受委托书的机构、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委托书的格式和内容,以利于委托书的顺利使用。请在确认你们自书的委托书或请公证人员代书的委托书的内容已经完全表达你们本人的意愿并且符合使用方的要求后,在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三、受托人是否接受委托由受托人决定。委托人应委托自己了解、信赖的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并依据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信赖程度确定委托的权限和期限。委托人可在委托书内对受托人代理人的权限作一定的限制如委托售房时,可在委托书内限定房屋的最低售价等。 四、委托人对受托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委托人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受托人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五、委托人所委托的事项必须是真实的,委托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委托人的合法所有、并且依法可以处分的财产,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德,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六、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和做出委托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愿的,没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如有受胁迫、受欺骗等情况的,请如实告知公证员。 七、委托人如有配偶的,委托他人办理夫妻共同事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要分别或共同出具委托书,隐瞒婚姻状况,单方面出具委托书去办理夫妻共同事务或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其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公证员就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已向我们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我们对上述告知书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上述告知书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公证当事人: xx年 xx月

土地调查的内容

土地调查的内容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土地利用的含义 土地是自然资源,又是资产,土地可以作为生产资料,也可以作为消费资料。人类为社会和经济的目的,根据土地的自然特点,对土地进行长期或周期性的生物、技术活动的经营管理和改造活动,称为土地利用。通过利用、改造,使人类获得更多的实惠.土地利用既要受自然条件制约,也受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影响。但土地的合理利用必须适应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 它既是一个把土地的自然生态系统变为人工生态系统的过程,也是一个自然、经济、社会诸因素综合作用的复杂过程。土地利用的方式、程度、结构及地域分布和效益,既受自然条件(如光能、热量、水分、地形、土壤等)影响,更受各种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如开发历史、生产方式、技术装备、投入水平、土地经营管理水平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等)影响,但在所有影响土地利用的各种因素中,社会生产方式往往起决定性作用,土地的合理利用必须适应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土地利用的广度、深度和合理利用程度,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建设规模、水平和特点的集中反映。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和人口的日益增长,协调好人地关系已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在全国范围内,为查清土地的利用现状而进行的全国土地资源调查。重点是按土地利用分类,以县为单位查清各类用地的数量分布,所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又称为土地数量调查。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目的 查清各用地类型的数量、质量、分布状况,为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保护与开发提供基础资料。 查清各类土地权属状况等,为土地登记、土地统计服务。 了解目前土地利用的经验、教训及存在问题,为国家和区域制定土地资源管理对策提供依据。

西安市开发土地后续管理和规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细.

西安市开发土地后续管理和规范国有划拨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土地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开发土地后续管理和规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市政发〔2007〕15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的管理。凡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细则规定。 第三条国有划拨土地在变更土地使用条件后,不再符合划拨用地范围的,或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批准变更土地用途、建设条件、使用年限等,使其与原出让合同或批准文件内容发生改变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或者重新评估、核算,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第五条规划、发展改革、建设、房产、城改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相互之间的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协助做好开发土地后续管理和规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实行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开发的运行机制,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 第二章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

第七条划拨土地在不改变土地权利人和用途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原则上按以下公式核算: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拟出让时依法确认的评估市场值地价-拟出让时依法确认的评估划拨地价或承租土地市场价。 第八条划拨土地在不改变土地权利人和用途时补办出让手续,具体按以下标准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经依法批准已建成、出售的住宅用地补办出让手续的,按房改房上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工业用地补办出让手续的,按不低于依法确认的评估市场值地价的25%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补办出让手续的,按不低于依法确认的评估市场值地价的40%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四其他用途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按不低于依法确认的评估市场值地价的30%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划拨土地经依法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按下例规定确定或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划拨土地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国家有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规定确定。 (二划拨土地改变为除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出让时的新土地使用条件下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拟出让时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或承租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 第十条凡单体建筑项目部分改变用途的,应根据改变部分分摊的土地面积及用途,按依法确认的评估市场值地价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资源调查的一般程序

土地资源调查的一般技术程序 一.土地资源调查的一般方法 土地资源调查方法主要包括一地形图、航片为地图的常规的野外测绘填图方法和遥感调查方法两类。根据调查的内容,所要求的精度、比例尺及技术要求等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 二.土地资源调查的一般工作程序: 土地资源调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具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般可以分为4个阶段:准备工作、外业调绘、内业工作、检查验收。 (一)准备工作 1.组织专业队伍土地资源调查时综合性特别强的科学工作。工作人 员必须具备土地管理、地学、土壤学、农学、测绘学等多门学科知 识。 2.制定工作计划首先应根据任务和调查的技术规程,初步拟定总的 工作计划。其内容一般包括:调查的项目、内容、精度要求、工作 阶段的划分和时间安排等。 3.资料准备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分析所需要的调查地区的各种 专业图件与数字、文件资料、工作地图(包括地形图、遥感图件等)。 4.用片准备常用的仪器准备有:罗盘、钢尺、比尺、测绳、平板仪、 立体镜、放大镜、测绘仪等。应准备的文具和生活用品有:透明方 格纸或聚酯薄膜、绘图笔、绘图墨水、透明胶带、野外记载本等。 (二)外业调绘 1.调绘前的准备工作阶段 ①.路线勘察邀请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当向导,利用地形图、遥感影 像等进行路线勘测。 ②.制定工作分类系统 ③.室内预判充分利用遥感影像所提供的大量信息,进行专业解 译,减少的室外工作量。 2.调回阶段外业调绘工作整个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核心,一定要根 据外业规程,边调绘变检查,不得遗漏,调绘工作底图可以利用航 片、卫片等。一般程序为: ①.掌握测绘地图的比例尺 ②.确定验证样区 ③.选好站立点 ④.确定调绘地图的方位 ⑤.调绘地类 ⑥.补测地物 ⑦.调绘整饰 ⑧.填写工作手册 ⑨.样区调绘验证

西安市令第97号: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令 第97号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2012年3月13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征收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管理工作。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人民政府,以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本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四条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财政、公安、城管执法等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市征收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举报。接到举报的市征收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七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杭州土地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杭州土地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为您推荐】龙泉驿区律师蒲江律师鄞州区律师武宁县律师宿城区律师洪泽县律师香河县律师崇州市律师杭州目前已实施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两证合一证,也即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证书上去。两证合一以服务人民为标准,不仅节省了办理流程,省时省力,也为大众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小编将会为您详细介绍杭州土地证办理流程。 一、在开发商处领取的证件 1、交付使用证明原件(盖章的) 2、两张分户图 3、购房发票(之前已开发票就不需要领)。

二、办理土地证所需材料及流程 (1)维修基金。 需要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契约》1、2、13,16,19,24页或32页。 4、分户图复印件。 (2)契税。 需要提供的资料:1、《商品房买卖契约》1、2、16,32页或者1,2,19,24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分户图复印件。 三、办理产权证。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填写好的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提供户口本)。 3、契税发票(蓝联)和维修基金发票原件(绿联)。

4、分户图2张(开发商提供)。 5、乙方契约正本原件(副本)。 6、购房发票原件(办证联)。 7、房屋交付使用证明原件(开发商提供)。 8、共有声明(产权名字两人以上的,必须都到场)。 9、按揭材料。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申请表、抵押受理单、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办理产权证需要十五天(领证时要交工本费),请先准备好复印件带上原件。 四、土地证的东西和程序 时间:拿到产权证后。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契约》1、2页复印件、最后一页盖章部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上的所有人的身份证,未成年提供户口本)。 3、产权证及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全套是指图也要复印)。 4、申请表(土地局现领现填)。

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一2010年)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最重要的资源和资产。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西安市是陕西省省会城市,是我国中西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及教育基地、旅游胜地。随着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对土地需求日益增加。土地破坏与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供需矛盾愈加尖锐。因此,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资源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耕地控制指标的落实,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迫切和非常必要的。 第三条我市曾于1996年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详尽研究和预测了我市土地利用问题,为本次规划修订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当时编制规划对切实保护耕地的措施和力度不够,在贯彻以供给引导、制约需求的土地利用方针上尚有差距,故对原经批准实施的规划进行修订。 第四条规划期限。基期年为1996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并对重要的土地利用指标展望到2030年。 第二章基本情况 第五条西安市位于渭河平原中部,现辖新城、碑林、莲湖,灞桥、雁塔、未央、阎良、临潼和蓝田、长安、户县、周至、高陵8区5县,全市有48个街道办事处,l83个乡镇。土地总面积10108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总人口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其中非农业人口万人,农业人口万人,分别占全市总人口的%和%。人口密度为648人/平方公里。 第六条主要河流有54条,除渭、径、石川河为过境河外,余皆属源于秦岭、北流入渭的境内河。基本属黄河流域渭河水系,流域面积占全市流域面积的%,长江流域仅占%。水资源总量为亿立方米.其中天然地表水资源总量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亿立方米。 第七条植被类型主要分为平原人工栽培植被和山区森林草甸植被两人类。前者有种子植物

(完整版)权属调查流程

权属调查流程 农村建设用地及宅基地使用权调查 权属调查的步骤是:调查的准备工作、实地调查(宗地权属状况调查、土地用途及土地座落的调查、界址调查)、绘制宗地草图、权属调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1、权属调查准备工作 确定调查范围、制作调查工作用图,调查范围内的调查工作用图现势性强且精度满足要求。 2划分街道、街坊及宗地 2.1划分街道、街坊 街道以乡镇行政区界线作为街道界线。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乡镇界套合调查工作用图上,勾绘出划分街道的界线,街道编号与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乡镇编码一致。 街坊以行政村界线作为街坊界线。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行政村界套合调查工作用图上,勾绘出划分街坊的界线,街坊划分后,应编街坊号,街坊号的编制,应考虑与土地利用数据库编码的一致性。 2.2划分宗地 宗地是被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宗地的划分应以方便地籍管理为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现将一般情况的宗地划分说明如下: ①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块地,并且相互之间界线难以划清,应按共用宗地处理。当几个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幢建筑物时,可按各自使用的

建筑面积分摊宗地面积。宗地内,几个建筑物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除建筑占地外,其他用地难以划分的,应视为一宗地。这时应确定每个使用者独自使用的面积及每个使用者分摊的共用面积,共用面积一般按各自的建筑面积分摊,也可按建筑物占地面积分摊。 ②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特大宗地,有明显不同的用途,且面积较大,应用地类界线(或线状地物)划分为若干宗地。 3 预编宗地号 权属调查时,专业调查人员实地调查,填写《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申请书》、收集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及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按初始登记人员预编的文件顺序号,将每一宗地勾绘到工作用图上,并在图上用铅笔注明编号。当一个街坊全部勾绘结束后,对街坊从西到东、从北到南,统一预编宗地号,并将预编的宗地号标注到地籍调查表上及登记申请书上。按上述方法,预编的宗地号与调查结束后的正式宗地号一致。 4调查通知 为了保证土地使用者在权属调查时能按时到现场指界,在调查人员进入实地调查前,必须按照调查计划、工作进度,确定实地调查时间,通知土地使用者及相邻宗地土地使用者按时到现场指界。通知方式有:公告通知、电话通知、口头通知、送达“地籍调查通知书”等。对单位使用的土地,在通知土地使用者到现场指界的同时,还必须将“指界委托书”、“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送至土地使用者手中。

精华!西安市报建指南3-国土局建设用地审批办理流程

2市国土局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国有建设用地审批 2、受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3、受理范围:城六区及开发区 4、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5、窗口电话:86785152 二、收费名称、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三、主要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办法》 3、《划拨用地目录》 4、《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5、《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6、《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 7、《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持有关文件、资料,向市国土资源局窗口提出用地申请,对于资料齐全、权属清楚、符合受理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窗口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2、将受理件通过扫描进入机关办公自动化审批系统,提交首席代表组织承办处室办理; 3、处室承办人员核对资料,提出初审意见,拟定供地方案; 4、供地方案报请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5、根据局长办公会议审定意见,拟定《审批土地件》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建 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提请审核,会签,签发; 6、申请用地单位持税、费缴纳凭证,在窗口领取《审批土地件》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五、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申请书 2、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土地审批委托书(制式表,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及法人私章) 4、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6、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设计条件书(原件) 7、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控规指标图、市测绘院成果表 8、实测成果表 9、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10、房地产转让协议 11、土地估价确认文件 12、企业改制批准文件 13、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房地产项目开发需办的证件及流程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3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6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6.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 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 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 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

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2017修正)

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6号 【批准部门】8;825;82501; 【批准日期】2017.03.30 【发布部门】西安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05.09 【实施日期】2017.05.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西安市土地储备条例 (2003年8月28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010年7月1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储备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储备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征用的土地和收回、收购、置换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进行储存,以备供应建设用地的行为。 第三条土地储备应当依法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土地储备工作的主管机关。 县(含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下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土地储备工作;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城六区辖区内的土地储备工作,在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土地储备机构受本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土地储备的日常具体工作。 发展与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储备工作。 第四条土地储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储备土地供应实行集中统一供应。 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发展与改革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书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书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证和建房证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土地面积为平方;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该地块为住宅用地,国有出让证证号:。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 号。 4、甲方把该土地使用证和该土地建房证及所有发票一起转让给乙方,土地证和建房证转让总价为万元(大写:万元)。 5、双方一致协商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三期向甲方支付以上价款;第一期定金计万元(大写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时。过后天内支付,第二期价款和第一期定金总计:万元(大写: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甲方同意乙方拿该土地证书和建房书正本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转让手续。 6、上述土地证和建房证办理过户转让手续所交纳的一切税和费,由乙方承担。 7、甲方协助乙方顺利完成过户转让手续。第三期余款计:万元(大写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当土地管理部门完

成过户手续,办理到乙方取得该土地国有使用证书和建房证书之日,甲方签字的当天时间点前付清余款。 8、甲方中途毁约,应在毁约之日内将定金、所有价款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9、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证和建房证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违约,甲方按本第8条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付违约金。 10、如乙方违约,甲方没收全额定金,退还其他价款。 11、双方同意尽快在个月内顺利完成土地证和建房证等一切过户转让手续,在乙方办理手续期间,甲方应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场签字,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12、如果甲方不能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场签字,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过户手续,视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第8条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支付违约金。 13、如果乙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故意拖延时间,不能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视乙方违约,乙方按第8条规定向甲方承担责任,支付违约金。 14、如果是办证管理部门的事,不能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过户转让手续,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不违约。 注:①、以上收到金额以收款收据为准。 ②、以上建房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