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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

考核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

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

类别等级名称适应部门高级高级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

初级初级工程师

员级技术员

高级高级管理师

中级管理师

初级初级管理师

员级管理员

高级高级政工师

中级政工师

初级初级政工师

员级助理政工师

高级高级会计师

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初级初级会计师/审计师

员级会计员/审计员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各相关部门作业员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

技师级生产

技工级工程部、技术部、设

备部、安检部等

相关部门

财务部、内审部等

相关部门

适应专业/岗位

工程技术类管理类

会计类电气技术、仪表技术、机械技术、化学分析、动力技术、给排水技术、土建技术、采煤类、化工类、选矿类、机电类、矿建类、动力类、环保、物资、检验化验类等

生产管理、计划定额、人力资源管理、秘书、质量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库存管理、档案管理、后勤管理、ERP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统计及核算等

预决算、会计、审计、税务、成本分析、销售分析等

政工

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作业员

6.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6.1.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1.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

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1.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1.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6.4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待遇

6.4.1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经公司聘任,其待遇标准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和“关于《薪资管理制度》的若干说明”。原则上除生产类以外,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岗位工资较对应同级别的行政职务岗位工资低1级。具体薪资区间如下表:

一级

二级

三级一级

二级

三级一级

二级

三级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待遇中级工

处长级

主任级

享受固定津贴元/月享受固定津贴元/月享受固定津贴元/月享受固定津贴元/月

初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基本工资区

间岗位工资

标准工资

限额

中级级别对应的行政职务高级经理级

6.9职称资格评定程序和评聘办法

6.9.1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申请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员工本人书面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交由部门最高主管初审鉴定,鉴定后连同证明材料一起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核实

筛选(按资格条件予以确认)出符合条件者作为评审候选人,并予以张榜公示1周,若无异议则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统一组织评聘。

6.9.2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所有申请职称评定的员工都要参加评审答辩,评聘委员会根据其个人资料及工作表现情况予以评审。

6.9.3生产类职称评定程序和办法

6.9.3.1有产量或质量考核要求的,由评审候选人所在部门对其工作实绩给予评分,对该员工最近12个月的月平均产品合格率和计划达成率进行统计,评分以百分制体现。

6.9.3.2无产量或质量考核要求的,由评审候选人所在部门对其工作实绩给予评分,可统一组织其本部门的候选人进行岗位技能考试,可采取实际操作或模拟生产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结合生产作业项目或选择典型工件加工进行考核,例如:候选人所在部门可以以某一次实际的现场维修或更换等对其进行考核(具体方式由部门选择),评分以百分制体现。

6.9.3.3工作实绩分值较低的20%的候选人(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可突破20%)不参加评审答辩,其余候选人评聘委员会根据其个人资料及工作表现情况予以评审。

6.9.3.4答辩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各级主管评价分数以百分制表现,根据评分结果得出个人的评审成绩。

6.9.3.5员工评聘最后得分:工作实绩分值X50%+(答辩)评审成绩的算术平均值×50%。

6.9.3.6高级技师、技师的评审中必须有生产业绩考核记录和技术成果记录,其在解决生产中的关键难题及传授技艺、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提案改善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6.9.4非生产类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技术类、管理类、会计类)评定程序和办法。

6.9.4.1候选人得分由同事评价和答辩评审得分两部分组成。

6.9.4.2同事评价由与其工作同岗位和发生直接业务联系的其他岗位同事予以评分(详见:《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意见调查表》),评分以百分制体现。

参加评价的同事人数为5---30人,由候选人所在部门直接主管和最高主管推荐人选、评审委员会确定人员名单。

6.9.4.3同事评价分值较低的20%的候选人(分值相同的情况下可突破20%)不参加评审答辩,其余候选人评聘委员会根据其个人资料及工作表现情况予以评审。

6.9.4.5答辩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各级主管评价分数以百分制表现,根据评分结果得出个人的评审成绩。

6.9.4.6员工评聘最后得分二同事评价分值×50%+(答辩)评审成绩的算术平均值×50%。

6.10职称聘任和聘后管理

6.10.1经职称评聘委员会评定合格,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需要,报相应的领导审批后予以聘任。

6.10.2原则上每年公司将对被聘任者实行末位淘汰制和职称浮动制,以奖优罚劣。淘汰/浮动率为部门总职称人数的5%(不足5%原则上进行末尾淘汰),淘汰和浮动采取平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克服重评审、轻聘任的倾向,切实发挥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激励和促进目标绩效提高的作用。

6.10.2.1淘汰和浮动方式

每年年底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年终考绩结果(考绩分数以百分制表现)作为其考核成绩。

考核分数从高到低,取末位5%者进行下浮一档聘用,若已为初级3级或中级工的人员则直接进行淘汰:取前列5%的优秀者进行上浮一档聘用,若已在最高档(即高级职称1级或高级技师)则不再上浮。

例如:初级工程师一级可以上浮一档聘用为工程师三级,也可以下浮一档聘用为初级工程师二级(其它类同)。若有并列分数导致淘汰或浮动指标突破5%,则由部门对分数并列者重新考核,被淘汰或下浮者的职称空缺可以由没有职称或比被淘汰或下浮职称低的人员进行依次递补。

另外,在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考核年度内,如果部门认为该职称人员已不适应其相应的职称资格,部门可以随时报人力资源部取消或降低其职称级别。

6.10.2.2为了使每年部门内专业技术人员保持合理的结构和数量、公司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结构和数量上保持相对的稳定,每年新增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数量和淘汰人员的数量应保持相当。

6.10.2.3岗位变动(作业员转职员、职员转作业员或岗位档次降低)的职称人员,从变动之日起取消其相应的职称,在下一年度参加其对应系列的职称评聘。

6.10.3受聘人员聘任后,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并积极协助行政主管做好各项技术革新或管理工作。各公司应加强对技术职称受聘任人员履职情况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同时广泛听取主管、普通员工的意见。通过考核,分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本人,归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续聘、晋聘、降聘和辞聘的重要依据。只有考核为称职和优秀且符合更高级职称评聘条件的员工方可以申请晋聘(原则上为晋级)。

6.10.4职称聘任周期

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聘用周期一般均为一年。

1)在聘期内,因被聘者工作成绩优秀,经公司评聘委员会批准,可续聘一年。

2)在聘期内,因被聘人有严重违纪及失职等行为的,经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并报公司评委会批准,可降聘或提前解聘。

3)对于考核不称职的员工,原则上降一级聘任。

6.10.5对不完全符合评聘条件的员工,如确有真才实干、工作能力远胜岗位需求、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必须有实事和数据证明,且受到公司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员工也可申请专业技术职称,须经部门最高主管、分管高级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参与评聘。

6.10.6担任行政职务主管人员可以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因管理能力不够而非因犯工作过失降职或辞去职务的,也可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审查直接聘任为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聘任不占用本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评聘比例。

1 管理目的和范围

1.1 管理目的

通过对业绩考核与职称聘任和薪酬待遇挂钩,营造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氛围,激发管理员工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1.2 管理范围

专业技术职务初次聘任、续聘和晋升、调整;聘任期内和聘任期满考核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业绩成果的奖励。

销售部门管理业务人员以及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均不实行职称聘任。但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时,视同已聘任办理申报手续。

2 职称聘任类别和等级设置

2.1 聘任类别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职称)划分工程类和经营管理类两大类别。其中:工程类:包括机械、电气、环保管理、土建施工、计算机、工艺美术等专业。经营管理类:包括经济专业、财会专业、统计专业、政工类以及卫生技术、翻译等专业。

2.2 等级设置

2.2.1 设置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等四个等级。具体岗位的聘任等级范围,由组织人事部根据各岗位职务的任职条件和要求制订,并经公司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2.2 员工经聘任职称,由公司颁发聘书,聘期正常为2年。中途聘任的,其聘任期满时间与公司整体聘任时间相同。聘期内可享受相应等级的最低的工资和职称津贴待遇。

2.3 工资津贴待遇

职称等级

划分档次和

具体工资标准

职称津贴标准

A档B档C档D档

高级分5个档次√√————

中级分6个档次√√√√

助理级分6个档次√√√√

员级分6个档次√√————(注:标“√”的为设置项,标“——”为非设置项,具体见附件8.1《聘任职称工资津贴明细表》。)

员工享受的具体工资和职称津贴的标准,由公司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和本人能力业绩贡献综合评定。

3 申报办法

3.1 申报条件

3.1.1 具备国家或省、市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应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的在岗管理人员。

3.1.2 遵纪守法、忠诚企业、敬业爱岗,注重学习和知识更新,能结合本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1.3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2 申报与聘任评议程序

3.2.1 申报与聘任评议程序(包括新聘任和续聘)

员工填报《职称聘任审批表》——部门负责人加具考评意见——分管领导审核——组织人事部审核——公司考评工作小组评议——初评结果公示——公司考评领导小组审批——员工签订确认书——批准聘任之月起享受相应待遇。

(注:公司考评小组正常每半年召开会议,遇有申报聘任的,则每季度召开)3.3 申报要求

申报者按照本人具备的专业资格条件,对照聘任条件和本岗位任职条件,填报《职称聘任审批表》(见附件8.2),提出申报专业和申报等级(申报专业应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相符或相近);并列举近2年本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陈述今后

的工作计划(设想)和目标,交部门负责人加具审核意见。

4 聘任评议条件

公司实行聘任评议时参照广州市人事局编印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所列条件,并按如下条件重点对员工的能力和业绩考核评议。

4.1. 聘任高级的条件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并能将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具备组织协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工作问题的能力,能出色履行本岗位职责,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或管理成果,或在管理、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

4.2 聘任中级的条件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和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并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工作问题,较出色履行本岗位职责,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或管理成果,或在管理、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

4.3 聘任助理级的条件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具一定难度的技术、工作问题,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有良好的工作业绩,有科技或管理成果,或在管理、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进展。

4.4 聘任员级的条件

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有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一般性技术、工作问题,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5 聘任评议办法

5.1 部门评议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岗位设置和任职条件,对照各等级考核聘任条件,综合衡量和评议申报者的近2年的工作业绩和岗位胜任程度,提出具体聘任意见(聘任等级和档次),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组织人事部。

如申报者资格能力高于岗位任职条件的,在调整岗位职责范围或调整岗位的基础上,可按照调整后的岗位任职条件实行聘任,否则应予低聘。

5.2 公司考评小组评议

组织人事部整理和审核根据部门初步聘任意见,呈公司考评工作小组审核评议,拟定聘任等级、工资和职称津贴标准后。

5.3 公示与申诉复核

江公司考评小组意见按程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或投诉的,由组织人事部会同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提出的异议或申诉进行解释。经解释仍未达成一致的,提请公司考评复核小组复议。

5.4 评议结果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确定的结果呈公司考评领导小组审批。

5.5 受聘确认

受聘者签订《职称聘任意见确认书》(见附件8.3)后,由公司颁发聘任书。对不签订确认书或不接受聘任结果的员工,公司按不聘任处理。

6 聘任期内考评管理办法

6.1 考评周期

分月度考评和年度考评,具体办法见《员工绩效考评管理规定》。

6.2 年度考评程序

个人进行年度述职与自评——部门内部考评(同事间相互考评、部门负责人考评,下同)——公司考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审议——初评结果公示——申诉复核——党政领导审批——考评结果反馈——实施奖惩

6.3 评定等级

评定结果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级。

6.4 评定依据

重点评议受聘者工作业绩成果,且工作业绩应与聘任职称专业相符。对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完成科研、设计、改革试验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等项目的数量、技术领先程度(或难易程度)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衡量;对经营类专业技术人员以管理创新程度与工作成效(经济效益或管理效率提高程度)进行综合衡量。具体评议依据:

6.4.1 高级A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策划和组织完成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20万元/年(5万元/季),经营类为16万元/年(4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40万元/年(10万元/季),经营类为32万元/年(8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6.4.2 高级B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策划和组织完成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18万元/年(4.5万元/季),经营类为14万元/年(3.5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36万元/年(9万元/季),经营类为28万元/年(7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较明显的工作成效。

6.4.3 中级A、B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策划和组织完成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15万元/年(3.75万元/季),经营类为12万元/年(3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30万元/年(

7.5万元/季),经营类为24万元/年(6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较大的工作成效。

6.4.4 中级C、D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组织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13万元/年(3.25万元/季),经营类为10万元/年(2.5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26万元/年(6.5万元/季),经营类为20万元/年(5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

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6.4.5 助理级A、B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组织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10万元/年(2.5万元/季),经营类为8万元/年(2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20万元/年(5万元/季),经营类为16万元/年(4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6.4.6 助理级C、D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组织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8万元/年(2万元/季),经营类为6万元/年(1.5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16万元/年(4万元/季),经营类为12万元/年(3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

6.4.7 员级A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组织完成(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5万元/年(1.25万元/季),经营类为4万元/年(1万元/季);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10万元/年(2.5万元/季),经营类为8万元/年(2万元/季);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工作成效。

6.4.8 员级B档——在完成本职工作过程中作为参与者完成科技管理创新(节支创收)工作,并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4万元/年,经营类为3万元/年)或产生间接经济效益(工程类8万元/年,经营类为6万元/年);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并取得工作成效。

6.5 评定标准。

6.5.1 优秀——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且创新工作业绩显著、明显优于考评标准的,可评定为优秀。

6.5.2 称职——圆满完成工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并体现出良好工作成效;或已按照进度开展创新工作但暂未体现工作成效的,可评定为称职。

6.5.3 基本称职——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无按相应标准开展创新工作或工作成效一般的,评定为基本称职。

6.5.4 不称职——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没有开展任何创新工作,或没有体现任何成效的;或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对经营生产工作构成严重影响者的;或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评定为不称职。

7 考核结果应用

7.1 经公司月度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和优秀的,可予以续聘;对职称聘任期内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成绩者,可予破格高聘。

7.2 经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上调一档津贴(如本人津贴已达本职称等级最高档的,则上调一级工资)。

7.3 经公司月度、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的,下调一级津贴(如本人津贴已达本职称等级最低档的,至下调为下一等级的B档)或低聘、解聘。

7.4 如公司年度整体调整工资水平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和称职者,可在年度考评基础上调升1级工资。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和不称职的,不能参与整体调整。

8 员工获得业绩成果的奖励措施

为鼓励员工创造发明和提高专业理论水平,今后,凡管理人员在公开发表论文著作或取得各级科技成果奖励,可填报《奖励审批表》(见附件8.6),经审批可按以下办法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8.1 发表论文著作

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奖励150元;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奖励250元;公开发表专业著作1部奖励350元。

8.2 获得业绩成果

8.2.1 获得上级部门颁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成果奖励的,按获奖等级每项奖励200—500元。

8.2.2 获得市(厅)级颁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成果奖励的,按获奖等级每项奖励300—600元。

8.2.3 获得省(部)级颁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成果奖励的,按获奖等级每项奖励400—800元。

8.2.4 获得国家颁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成果奖励的,按获奖等级每项奖励500—1000元。

8.2.5 在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按产生的经济效益程度奖励500—1000元。

9 附件

9.1 《聘任职称工资津贴明细表》

9.2 《职称聘任审批表》

9.3 《职称聘任意见确认书》

9.4 《职称聘任期内考评表》

9.5 《奖励审批表》

9.1聘任职称工资津贴明细表

单位:元

职称等级

划分档次和

具体工资标准

职称津贴标准

A档B档C档D档

高级4000、3800、3600、3400、320012001000————中级3600、3400、3200、3000、2800、26001000850700550助理级3400、3200、3000、2800、2600、2400550400300200员级3000、2800、2600、2400、2200、2000200100————本标准定于2005年6月

职称聘任审批表

所在部门:工作证号:申报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现岗位职务

现从事

专业名称

现专业技术资

格名称/等级

获得资格

时间

职业资格名称获得职业

资格时间

申报聘任

专业名称

申报聘任

职称等级

近2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今后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部门意见考评意见:

聘任意见:聘任专业级,工资标准元/月,津贴档元/月。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公司考评工作小组意见聘任专业级,工资标准元/月,津贴档元/月。

聘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考评

领导小组

意见

年月日

9.3职称聘任意见确认书

员工:

公司现决定聘任你为,起聘工资标准为元/月,职称津贴标准为

元/月,聘任期为两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任期

间按本公司《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进行考核评议和调整薪酬。

如本人对上述职称聘任确认书内容清楚明白,无任何异议,请签名确认。

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

限公司

组织人事部

年月日

9.5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岗位

职务

专业技术

资格

申请奖励理由1、于年月在(市级刊物、省级刊物)上发表题

为的论文。

2、于年月公开发表论著。

3、于年月获得级颁发的科技(管理)创新成果奖励。

4、于年月获得发明专利项。

5、其他:。

部门审

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年月日组织

人事部

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公司

领导

审批签名:年月日

备注

1、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奖励150元;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奖励250元;公开发表专业著作1部奖励350元。

2、获得上级部门奖励的,每项奖励200—500元;获得市(厅)级奖励的,每项奖励300—600元;获得省(部)级奖励的,每项奖励400—800元;获得国家颁发的科技(或管理创新)成果奖励的,按获奖等级每项奖励500—1000元;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奖励500—1000元。

3、员工申报奖励时需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即退还本人)。

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考核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综合素质,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专业技术人员范围 第二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属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具有资质的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考试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人员。 (二)在专业技术或专业管理岗位,从事机电、机械、电气、煤化工、工业及民用建筑、计算机、通信、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政工等工作人员。 第三章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管理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单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安排及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规定的评审权限设立单位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单位有关专业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第四条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属国家高考统招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属工程类,且从事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参与本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或评审。后继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序列,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力强,被破格选拔到与其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可参与本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否则,不予评审。 (二)属国家高考统招的老中专毕业生,已属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的,按照上级规定条件可继续参评或通过考试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晋升评审或考试的人员。 (四)不在专业技术或专业管理岗位且个人所学专业与岗位不同或不相近人员,不参与本专业岗位职称评审或考试。 第五条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和评审的专业范围 (一)考试专业范围:经济系列和计算机、通信等专业 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通信等专业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取得,按规定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及审批条件,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计算机和通信专业大学毕业生,在单位从事与自动化、电子信息化和监测监控岗位相关的工作时,原则上按国家规定考试取得同专业职称,大学生见习期满暂未参加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修订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为建立健全职称聘任管理制度,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评聘分开,科学设岗,合理调节结构比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第二条实施对象 医院所有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人员。 第三条职称岗位数量设置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医院岗位数量的设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各职称岗位数量。 一、预留职称岗位:中级、副高级及正高级分别预留额定岗位数的5%(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用于直接聘任人员,以及即将在一年内退休、符合岗位聘任基本要求但未能聘任至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二、竞聘职称岗位:全院分执业医师(所有具有医师资格证书人员,含中医师)、护理(所有具有护士资格证书人员)、医技药剂病理实验室(技师)、其它(公卫及非卫技专业)共四个组,在人社部门规定的总额下,各组职称岗位数量总额不限。 1.岗位分配:根据四组各级当年待聘(符合第四条岗位聘任基本要求并提交竞聘申请者)比例分配空余岗位(各组待聘人

员数/总待聘人员数*100%*空余可分配岗位),其中执业医师再分为临床执业医师、医技科室执业医师[待聘临床执业医师(医技科室执业医师)/待聘执业医师数)*100%*已分配执业医师待聘岗位数]。 2.总空余可分配岗位数在5个以下(不含)时,当年度不进行聘任。 3.除聘任正高级外,任何各组各级符合聘任所需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在3人及以下的,当年度该组不进行聘任,但每满3年需进行一次聘任。 4.聘任时,最低岗位数分配额度为1个,出现小数时,根据四舍五入计算。出现多个超过的,根据小数点后数值由高到低分配,相同时则根据执业医师,护理,医技药剂病理及其他人员的顺序分配。 第四条岗位聘任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实际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所在岗位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 4.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5.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合格。 2020年起参与职称竞聘的,聘任副高及以上职称至少中文核心论文一篇,聘任中级职称至少统计源及以上论文一篇(护理、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为强化和完善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规范聘任管理,根据集团和远兴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职称聘任管理工作。 2、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主管(不含主管)以下的行政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各区队办事员、正常班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二、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是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的归口管理部门。 三、聘任原则和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是指本公司按照上级公司文件精神设置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规定程序对专业技术人员核实聘用,并实行聘约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范围内及岗位设置的基础上,主要从通过认定、评审或职称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四、聘任形式、条件及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聘任有同级聘任、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等形式,以及续聘、解聘和辞聘的管理。 1、同级聘任

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取得的任职资格一致。同级聘任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网上可查; (2)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在规定时限以上,具体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时限为: ①员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1年以上; ②助理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1.5年以上; ③中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2年以上; ④高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3年以上; ⑤注册级:从事相关专业和相关岗位5年以上;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4)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5)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2、高职低聘 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低于取得的任职资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可以高职低聘: 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但不能履行同级岗位职责和承担相应责任与工作量的。 3、低职高聘 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高于取得的任职资格。适用于单位有岗位,但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低职高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表现突出,具备所聘岗位职称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

【管理制度)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试行办法

(管理制度)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 试行办法

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试行办法 一、目的 为进壹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更好地肯定和激励员工于专业/技术方面的发展和贡献,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且创造充分发挥才能的空间,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 坚持专业/技能能力导向,兼顾业绩考核结果,严守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薪酬待遇和考核评定的紧密结合。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宝电器从事产品研发、工业设计、产品检测、品质控制、工艺工程、信息技术、技术管理、财会、审计、采购等关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编制)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称评定结果和岗位工资挂钩。所有经公司任命的经理级之上管理人员均不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具体职位的职种划分及专业涵盖范围请参照《5.1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分类》。 四、管理权限 4.1公司成立“职称评定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作为全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评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委员若干人,成员有公司领导、资源支持中心领导和公司某方面的资深专家等组成。 4.2评委会下设若干“职称评定小组”,负责对不同职系、不同职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3人、组员若干人,成员由评委会委员和不同职系、不同职种、不同专业的关联人员组成。 4.3资源支持中心薪酬绩效管理部作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日常办事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牛店小学 为切实搞好我校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使之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根据教师职称评审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认真考核。 2、切合教育教学实际,使考核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 3、以硬性条件为主,尽量减少人为因素。 4、粗线条考核,不追究细枝末节,做到操作性强、导向性强。 二、学校职称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武秋季 副组长:丁伟峰 组员:郭全治谷亭秀张爱菊曾海玲段小六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1、学历、学位。 依据集团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核。专科学历10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1分,有学位加1分。 2、教学质量。 根据办学的需要,从平时教学质量和中考成绩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平时教学质量符合学校要求20分;中考成绩按

分局前8名计分,第一名8分,第二名7分……第8名1分,第8名以后的不得分。 3、教学奖励情况。 此项指教师除讲课以外的各种奖励,不含荣誉称号。分基本得分和获奖加分两个方面。基本得分为10 分,即愿意和已经参加要求参加的各项活动就能得10分;获奖加分按实际获奖的级别、名次得到应得分数,具体办法是: A、教师本人获奖按下表考核: B、指导学生获奖按教师本人获奖得分的1/2计分。 4、公开课、研究课情况。 A、承担了学校的公开课、教研课,可得基本分10分。 B、讲课质量加分按下表考核: 5、论文、论著情况。 能完成学校规定的论文,得基本分10分。发表的论文论著按刊物的级别考核,按发表论文、论著的数量累加。分局级刊物1分,省级刊物3分,国家级刊物5分。如果是合著,

公司职称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科技兴企”、“人才强企”战略,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实现职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正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适时发现和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晋升、聘任、奖惩、工资待遇等提供可靠依据,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管理原则。 (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评聘分离、注重实绩原则; (三)按需设岗、专业一致原则; (四)动态管理、逐级聘任原则。 第三条建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作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 第四条政工部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核、聘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五条资格申报条件、程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申报条件及程序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资格申报渠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封炭素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及评定,三基炭素可在平顶山当地进行申报评定。集团公司管理的干部,可尊重本人意愿,也可在集团公司申报。 第七条资格确认。凡取得资格人员,报政工部审核备案,统一管理。 第三章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第八条考核范围对象。 第九条考核类型。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条考核组织与管理。 (一)考核机构及职能。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在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对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视为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或报考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等次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考核以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年

职称动态评聘管理办法

1.目的: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业务水平的提高。 2.适用范围:****集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3.名词解释:****职称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工人的技能职称。 3.1.专业技术职称: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同于按国家标准条件统一评聘 的专业技术职务。而是根据企业内部员工业务能力和贡献大小、按企业内部之标准评聘的,适用于企业内部的业务技术岗位职称,分为工程、经济、统计、档案、政工等专业。 3.2.工人技能职称:分为高级技师、技师和助理技师。 4.管理职责: 4.1.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高级职称评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4.2.各单位人力办负责中级、助级及员级职称评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4.3.各部门负责推荐提报本部门业务职称的申报材料。 4.4.专业评委会负责对申报职称员工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成就进行考核评定。 5.职称工作程序: 6.程序说明: 6.1.评聘****内部职称的条件: 6.1.1.政治条件: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法,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并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12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业务知识和学历。 6.13 能胜任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6.1.4.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或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合格

证等。 6.1.5. 本专业工龄一年以上。 6.1.6. 技能、业绩条件符合《专业技术职称条件一览表》中的要求 . 6.2. 个人申报: 6.2.1. 对照任职条件填写《业务职称申报表》并提交有关材料(如学历、专业 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工作业务总结,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 , 由所在部门 审核合格后上交人事部门审查。 6.2.2. 人力办审查合格的材料报评委会评审。 6.3. 考核、评审及聘任: 6.3.1. 每年二月份、三月份需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应知、应会”考核,五月 份由各单位评委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申报职称人员进入评审。 6.3.2. 每年七月份由事业部长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 对经评审合格的业务技 术技能人员进行聘任,并颁发《聘书》 ,双方签订聘约。 6.3.3. 聘 约签定权限 : 6.3.3.1. 6.3.3.2. 6.3.3.3. 6.3.4. 聘约由签发人与被聘任人员签字,双方各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6.4. “职称”的津贴待遇: 641 .根据集团程序文件JT050301中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6.4.2. 具有**** 职称的员工在参加集团内岗位竞聘时可享受加分的待遇 : 高级 职称加 15 分, 中级加 10 分, 助级加 5 分, 员级加 3 分 . 6.4.2. 技术、技能职称解聘后,不再享受相关的待遇。 6.5. 职称的续聘和解聘: 6.5.1. 续聘及晋升: 6.5.1.1. 对任期期满的专业技术人才,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综合性考核,经考核 合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办理续聘手续。续聘时,要重新修订原确定的任 期目标、聘期和聘约。 高级职称由集团总裁签发 . 中级职称由本部长签发 . 助 级及员级由事业部长签发 .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范本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管理办法

2011-10-20 1 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公司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在职学历教育、职称申报是指员工在职参加的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教育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申报等项目。 4申报条件 4.1. 学历教育 4.1.1年龄40周岁以下,工龄满2年以上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 4.1.2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进行托管的; 4.1.3所申报专业与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 4.1.4距上一次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培训毕业时间满2年; 4.1.5须参加比现有学历高一层次的教育培训; 4.1.6充分考虑优化部门专业结构的特点; 4.1.7满足在职学历招生简章中的其他要求; 4.1.8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考虑核心岗位、能够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水平较高,绩效优秀的员工; 4.1.9同等条件下,申请报考国内外的知名大学(211/985工程类院校)或知名科研院所的职工,公司予以优先考虑/推荐; 4.2职称/职业资格申报 4.2.1所申报职称与从事岗位工作一致或相近 4.2.2 员工人事档案关系由公司进行托管的; 4.2.3满足职称申报通知中的其他要求; 5、申报程序 5.1学历教育

5.1.1公司每年根据人才培养计划确定并公布学历教育数量及专业要求,原则上每年参加学历教育人员不超过员工总数的3%。 5.1.2申请人填写《员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申请表》(详见附录1),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申报)通知(简章)、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交行政管理部。 5.1.3所在部门应认真核实员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行政管理部。 5.1.4行政管理部审核部门提交的申请,核实无误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报考人员名单,总经理签字后由行政管理部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5.1.5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的考试。 5.2职称/职业资格申报 5.2.1申请人接公司发布的职称/职业资格申报通知后,填写《申报职称/职业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逐级审批。 5.2.2申请人将被批准的申请表及职称/职业资格申报材料交行政管理部。 5.2.3 行政管理部审核申报材料,经发文公示后一并提交人社部门。 6管理与考核 6.1参加学历教育及职称/职业资格申报的员工必须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禁止利用上班时间复习考试内容。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中止学历教育培养并停止费用资助。 6.4.2员工外出学习期间必须和所在部门以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保持联系和必要的沟通。 6.4.3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确需改变者,须报经公司行政管理部批准。 6.4.4员工申请被批准后,需根据《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服务年限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6.4.5员工在学历教育、职称/职业资格考试期间,占用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在岗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7、费用管理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环办〔2013〕37号附件

附件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成就进行全面评价。评审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评定的职称为环境类的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和实验系列。其中研究系列分为研究员(正高级)、副研究员(副高级)、助理研究员(中级)、研究实习员(初级);工程系列分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员(初级);实验系列分为高级

实验师(副高级)、实验师(中级)、助理实验师(初级)、实验员(初级)。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定委托有关单位开展。 第四条高级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以下简称部人事司)负责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属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部人事司或部属单位组织的职称评审。 第六条部属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应经人事部门同意,由其档案管理单位向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件,或由人事部门直接推荐。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系统以外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 第八条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或职称认定。 第三章评审时间

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医〔2016〕8号 **县中医院关于印发《**县中医院专业 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 2.**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 **县中医院 2016年6月10日 **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任原则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

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聘任范围 (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聘任条件 第六条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 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67%、护理20%、医技10%、其他2%、机动1%。

企业公司员工职称证件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资质证件管理办法 为规范在职员工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和使用,特 制定本办法。 一、本制度所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包括:各类注册建造 师资格证书、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岗位合格证书、特殊工 种上岗证书、职称证书、其他与公司相关的注册类工程师。 二、各类资质证书具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备案,市场 开发部负责日常管理。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专业技术资格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使用范围、 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四、系统内借调人员凡有意在金湖公司继续留任和定岗定 编的人员,其名下所有的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书须由金湖公 司管理与使用。 五、外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及各类资质证书须在试用期 满一个月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交至市场开发部管理和使用。 六、鼓励员工积极考取与公司业务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资 质证书。在公司任职期间,对考取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 公司将予以适当奖励,并在取得证书后报销相关考试、书籍费

用。 七、公司把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将作为员工定级评薪的重要依据。对员工交由公司管理使用的证书,公司将按规定发放相应的资质补贴。 八、新聘应往届大学生到岗五年内需取得本专业学历的助理级职称,对未取得的将予以工资降级或辞退。 九、在职员工已将专业技术资格、资质证书外挂其他企业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并限期注销交回公司管理与使用,对瞒报、漏报或逾期未交至公司管理使用的,将暂缓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将其资格证书的分值纳入评级定薪和评先选优之中。 十、员工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入选政府职能部门专家库的,在参加各类评审活动前,需经总经理同意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子公司。 十二、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15年6月1日

某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某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某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赣市医政字[2010]28号)的基础上,结合医院实际,重新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适应范围和对象 (一)本办法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聘任条件、聘期考核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在编、正式聘用的卫生(非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务聘任。 三、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聘分开、可上可下、动态管理原则。 四、聘任形式和周期 (一)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为平聘(包含内聘,同级聘任)、待聘(等待聘任)、降聘(高职低聘)、解聘(解除聘约)四种。 (二)聘任周期:平聘(包括内聘)周期为三年、降聘周期为一年。 五、聘任办法 (一)新聘人员 取得高、中、初级资格未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聘任条件,在各级岗位职数范围内同级聘用,若现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打擂台)的方式,在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若无岗位职数时,则在聘任周期内按照不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30%(四舍五入)范围内实行内部聘用,若现聘任周期内聘岗位职数少于符合条件的待聘人数,则采取竞争上岗(打擂台)的方式,在现聘任周期内聘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内聘,内聘时间为三年,下一聘期重新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内聘,不合格者将取消内聘资格,取消相应的工资待遇。超过我院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聘职数30%(四舍五入)范围内聘职数的,不予聘用,不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一个聘期内有空职数时,符合条件的人员则采取竞争上岗(打擂台)的方式,在职数范围内依据打擂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在任现职(近三年)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新晋升高一级职称聘用(内聘)资格: 1.任现职(近三年)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180天)或任一年度门诊无故缺诊达五次及以上者。 2.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时间、工作能力、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达不到相应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要求的。 3.近三年内任一年度考核有一次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

员工职称管理制度

员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快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考试,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特制订《员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在中华人员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的员工。 第三条管理内容 1. 地方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全国或地区组织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或认定),或按照国家规定通过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所取得的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2. 国家单位及企业内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国家单位及企业内部组织的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所取得的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第四条管理职责 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员工

证书的收集、管理、组织相关培训和资质维护中的资源调配。 第五条支持及激励 1. 公司支持 为解决员工在证书考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司将对此给予一系列支持,具体如下: (1)政策咨询 人力资源部对有需要的员工针对证书申报材料、申请流程、使用范围等提供咨询,并随时帮助员工就考证方面答疑解惑。 (2)公司证明 部分证书有需要公司出具聘用证明及评审意见,需要由公司递交申报材料的,公司将积极支持。 (3)考试假期 凡第一次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试前备考阶段,参加考试、短期培训或办理相关手续(累计不超过7个工作日)按照正常出勤计算工资,超过的,则按实际缺勤日扣发工资。 (4)费用报销 对于报考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的员工,考试通过并将相应证件备案至人力资源部后,当次考试过程中涉及的报名费、书本费、及必要的培训费、差旅费等,在费用产生前应填写《培训申请表》并得到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凭发票公司将予以一次性报销。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北京富泰革基布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控股公司发[2011]6号 关于发布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部、室、系统、工厂: 为了促进各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系统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此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系统、设备系统和研发系统。 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此方案于2011年2月份开始执行。 具体相关问题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解释为准。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十日 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人资系统) 一、总则: 为了促进人资(行政)管理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人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所有从事人资(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职称评定由工厂及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分级评定,中层(副主任)及以上行政干部不参加内部职称评审,但控股公司根据其本人条件,可以直接认定其内部职称。 二、职称评审级别:

人资(行政)管理系统专业技术职称划分为: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 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助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高 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五个级别。职称级别的主要功能有: 1、不同的技术职称承担不同等级的项目; 2、根据技术职称的不同,享受公司技术职称补贴或行政级别工资待遇; 3、已享受工厂或公司行政级别待遇的人力资源(行政)系统人员,其享受行政 级别待遇的时间可视同于相对应的职称时间,但不再享受内部初级职称的补贴。 三、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1、助理及以上职称评审工作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部负 责召集职称评审小组、汇集整理人资(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的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 议等工作; 2、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由人资副总(任组长)、研发副总(任副组长)、技术 总监、生产总监及各工厂厂长、厂办主任(组员)组成; 3、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职称评审工作由 工厂参照此办法自行组织实施评定审核后,报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审批; 4、各工厂的职称评审材料应于每年的11月底前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5、职称评审工作在每年的12月1日至20日开展。 四、职称评审程序: 1、符合职称评定基本条件的员工,需申请填写《技术职称评定材料》表格(见 附件二),提交到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主任审核材料的 完整与真实后,填写部门意见,提交工厂或控股公司评审小组评审。 2、控股公司认为必要时,控股公司评审小组可以直接评审认定其职称。 3、申请破格晋升程序:因年限不足达不到晋升要求,但晋升的业绩指标非常突出,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事项有重大突破、且产生较大效益,可提出破格晋升申

内部职称聘任及管理办法

内部职称聘任及管理办法 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内部职称聘任及管理办法 津外经贸职院人(2005)6号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机制和政策,参照人事局和天津市教委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内部职称聘任及管理办法如下: 一、内部职称岗位设置和聘任原则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的需要,结合各系部的实际情况,以各部门现有教师为基数设置岗位职数,原则上中级职数设置不超过基数的50%,副高级及以上职数设置不超过基数的35%,内部职称聘任原则上不超过上述职数的10%。 在不突破岗位设置职数的基础上,本着“不唯学历、资历,注重实绩”的原则择优进行内部职称聘任。 二、聘任条件 (一)讲师的聘任条件 1(学历和资历条件符合下列之一: (1) 取得硕士学位,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 (2) 本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四年以上,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 (3) 取得与所教专业相关的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1年以上。 2(业务条件和科研能力上原则上要求具备以下五项中的四项: (1) 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历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 (2) 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年均400学时,行政管理人员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

(3) 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对本学科理论和实践有较好的认知能力,对本学科国内外的前沿动态有一定了解; (4) 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熟练运用到教学过程中; (5) 有一定科研能力,符合下列一条: a.从事教学工作以来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b.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获奖论文一篇以上; c.参编或撰写各类教材; d.参与院级科研课题或精品课程工作; 1 e.获得学院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二)副教授聘任条件 1(学历与资历 (1) 获博士学位两年以上,本院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2) 获硕士学位五年以上,本院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3) 取得与所教专业相关的中级技术职称五年以上,本院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2(业务条件、科研能力原则上具有以下五项中的三项: (1)系统地承担过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学院教学工作任务,历年教学考核为优秀; (2)对本专业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和本行业的发展动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用于指导教学实践工作; (3)被聘为学院重点专业或急需专业的专业带头人或是优秀的教学和科研骨干教师; (4)科研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员工岗位职称管理办法

员工岗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为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及专业技能,适应市场和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凡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候选资格的员工、凡具备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的员工,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考试的员工每年可根据综合办公室提供的考试时间表进行自主报名、缴费,并参加考试。 三、定义与分类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岗位职称与职业资格是指切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及岗位任职相关职业资格。其定义如下: 1、专业技术职称:遵照国家或各行业现行的法定程序,以评审、考试、认定以及考评结合等方式,通过注册登记、复审等程序而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主体在其自身从事专业方面的专业技术与学识水平的等级称号。 2、职业资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职业能力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又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 (1)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一般通过学历认定或考试取得。 (2)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一般通过考试方法取得。

四、公司员工所获得的岗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是国家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人事部或国务院各部委颁发,全国通用,可根据证书号在网上查询。 五、对考取岗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员工的激励措施 1、员工考取岗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当年度培训费用(含报名费、考试费、书籍费、后续培训费)凭发票统一由公司报销,其他费用自理。 2、员工自带岗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进公司的,如果在进公司时已在薪酬中考虑的,不再给予岗位补助;如果未在薪酬中考虑的,则每月给予岗位补助,计入每月工资中发放。 3、岗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岗位补助 (1)工程师类:高级职称500 元/月;中级职称300 元/月;初级职称100 元/ 月。 (2)建造师类:一级700 元/月;二级500 元/月. (3)财会类:高级职称500 元/月;中级职称300 元/月;初级职称100 元/月。 (4)全国职业资格证书:一级500 元/月;二级300 元/月,三级100 元/月。 六、岗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办法(1)员工获得多个证书的,证书专业与任职岗位职责相符或公司资质需要的,按专业对口或公司资质需要的最高级别证书发放补助;证书专业与任职岗位职责均不相符的,按其最高级别证书发放补助。 (2)每个员工每月仅能享受一项职称/职业资格津贴补助。同时获得多个证书的,仅能享受其中一个证书的津贴补助,其他证书不再重复叠

18公司内部职称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鼓励优秀专业人才安心本职工作,而不是因为报酬去谋求并不擅长的管理职位;培养一支专攻技术,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技能的骨干队伍。有效保留和激励技术人员,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基层单位。 三.工作内容 3.1 评定组织 3.1.1 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称等级的评定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成立工程系列、经 济系列、会计系列技术职称等级评审小组,其成员由所在部门/项目部负 责人,对口的职能部室,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组成。 3.1.2 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每年7月份。 3.2 评定内容及程序 3.2.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 高级,一般技术人员均为员级。 3.2.2 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等级评定表》(见 4.1),人力资源部审核其基 本任职资格,组织评审小组对其专业技能评定等级,将评定结果公示后确 认资格。 3.2.3 任职资格评定为: 助理级基本资格 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 3、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 4、获双学士学位后; 5、高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 具备能力 1、具有一定的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了解相应的工作标准技术流程; 3、能协助主管人员完成规定的任务; 中级基本资格 1、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具备“助理”级资格后第4年可申请认定“中级”具备能力 1、具有岗位所需的较强的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 能 2、较好地掌握相应的工作标准技术流程; 3、能按要求独立完成某方面的技术工作; 4、能参与技术攻关项目。 高级基本资格 1、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满2 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认定“副高级”; 2、具备“中级”资格后第5年可申请认定“副高级” 文件编号ZD-RZ-019-2012 文件版本第一版第0次修订 编制人高韶鹏部门负责人高韶鹏分管领导金学伟批准金学伟日期2012-7-1 日期2012-7-20 日期2012-7-25 日期2012-8-1

关于晋升高级职称的管理办法(2)

皋兰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 晋升聘用高级职称的管理办法(试行) 一.关于晋升高级职称报名的管理办法 1.当年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上级部门规定的全部材料上交相应职能科室审核,其中医务科负责审核医技人员报送的资料,护理部负责审核护士报送的资料。 2.医务科和护理部经认真审核后,对于达到晋升职称条件的报送资料提交办公室复核;对于未达到晋升职称条件的报送资料予以退回。 3.办公室对报送资料复核无误后,提交院务会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向卫生局申请晋升高级职称的报名。 4.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后,由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再由办公室和护理部具体负责指导并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填报报名所需的资料。 二.关于聘用已经通过高级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办法 1.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高级职称评定后,将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文件交到办公室,并进行登记。 2.医院聘用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名额以人事及卫生主管部门的核定人数为准。 3.如果人事及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聘用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名额数量少于已经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人数时,必须依据待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时间、中级任职期间的综合得分等因素进行排名,按照排名先后,根据相应的名额依次进行聘用。具体办法如下:

(1)待聘人员排名办法: ①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首先按照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时间(年度)进行排名。 ②具备优先晋升高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批次聘用,与上一年度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排名。 ③符合延迟聘用的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延迟的时间(年度)聘用,与下一或二三年度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排名。④同年度通过高级职称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具备优先晋升高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中级职称任职期间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⑤聘用前由办公室负责对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名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聘用程序。 (2)待聘人员的聘用办法: ①办公室根据人事及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聘用高级职称名额数量,依据当年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排名顺序,确定被聘用人员,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后,报卫生及人事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②同年度待聘专业技术人员因排名靠后未能聘用时,必须等待下一批次人事和卫生主管部门核定许可的高级职称名额再次排名聘用。 ③高级职称聘用实行年度优先,即上一年度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未聘完时,不能聘用下一年度的待聘人员。 ④如果人事及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聘用高级职称名额数量,多于上一年度待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时,应首先聘用上一年度的待聘人员,然后根据下一年度待聘人员的排名先后进行聘用。 (3)可优先进行高级职称聘用的条件: ①被确定为市级及以上级别重点学科的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可提前一年度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 考核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 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 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

6.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6.1.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1.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

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1.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1.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6.4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待遇 6.4.1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经公司聘任,其待遇标准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和“关于《薪资管理制度》的若干说明”。原则上除生产类以外,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岗位工资较对应同级别的行政职务岗位工资低1级。具体薪资区间如下表: 6.9职称资格评定程序和评聘办法 6.9.1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均可申请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员工本人书面填写《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交由部门最高主管初审鉴定,鉴定后连同证明材料一起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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