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由于工程建设项目种类繁多,为了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正确反映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和规模,可从不同角度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分类。

1.按建设性质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1)新建项目。

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有的单位如果原有基础薄弱需要再兴建的项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时,才可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

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迁建项目。

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其他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4)恢复项目。

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

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四类,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

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2.按投资作用划分

工程建设项目可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

(1)生产性建设项目。是指直接用于物质资料生产或直接为物质资料生产服务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1)工业建设。包括工业、国防和能源建设;

2)农业建设。包括农、林、牧、渔、水利建设;

3)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邮电、通信建设,地质普查、勘探建设等;

4)商业建设。包括商业、饮食、仓储、综合技术服务事业的建设。

(2)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是指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福利需要的建设和非物质资料生

产部门的建设。主要包括:

1)办公用房。国家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管理机关的办公用房;

2)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别墅等;

3)公共建筑。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卫生、博览、体育、社会福利事业、公共事业、咨询服务、宗教、金融、保险等建设;

4)其他建设。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非生产性建设。

3.按项目规模划分

为适应对工程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需要,国家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不同等级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规定的审批机关和报建程序也不尽相同。划分项目等级的原则如下:

(1)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总设计能力或投资总额的大小,依据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分类。

(2)凡生产单一产品的项目,一般按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项目,一般按其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产品分类较多,不易分清主次、难以按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时,可按投资总额划分。

(3)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某些项目,虽然设计能力或全部投资不够大、中型项目标准,经国家批准已列入大、中型计划或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也按大、中型项目管理。

(4)更新改造项目一般只按投资额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项目,不再按生产能力或其他标准划分。

(5)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和更新改造项目限额的具体划分标准,根据各个时期经济发展和实际工作中的需要而有所变化。现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下:

1)按投资额划分的基本建设项目,属于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的工程项目,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部门和非工业建设项目,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建设项目;

2)按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划分的建设项目,以国家对各行各业的具体规定作为标准;

3)更新改造项目只按投资额标准划分,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和其他部门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项目为限额以上项目,否则为限额以下项目。

(6)一部分工业、非工业建设项目,在国家统一下达的计划中,不作为大中型项目安排:1)分散零星的江河治理、国营农场、植树造林、草原建设等;原有水库加固,并结合加高大坝、扩大溢洪道和增修灌区配套工程的项目,除国家指定者外,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2)分段整治,施工期长,年度安排有较大伸缩性的航道整治疏浚工程;

3)科研、文教、卫生、广播、体育、出版、计量、标准、设计等事业的建设(包括工业、交通和其他部门所属的同类事业单位),新建工程按大中型标准划分,改、扩建工程除国家指定者外,一律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4)城市的排水管网、污水处理、道路、立交桥梁、防洪、环保等工程城市的一般民用建筑

包括集资统一建设的住宅群、办公和生活用房等;

5)名胜古迹、风景点、旅游区的恢复、修建工程;

6)施工队伍以及地质勘探单位等独立的后方基地建设(包括工矿业的农副业基地建设);7)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外资或国内资金兴建的旅游饭店、旅馆、贸易大楼、展览馆科教馆等。4.按行业性质和特点划分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市场需求等基本特性,可将其划分为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三种。

(1)竞争性项目。主要是指投资效益比较高、竞争性比较强的一般性建设项目。这类建设项目应以企业作为基本投资主体,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投资风险。

(2)基础性项目。主要是指具有自然垄断性、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而收益低的基础设施和需要政府重点扶持的一部分基础工业项目,以及直接增强国力的符合经济规模的支柱产业项目。对于这类项目,主要应由政府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通过经济实体进行投资。同时,还应广泛吸收地方、企业参与投资,有时还可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3)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科技、文教、卫生、体育和环保等设施,公、检、法等政权机关以及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办公设施,国防建设等。公益性项目的投资主要由政府用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

5.按管理权限和投资规模划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按管理权限和投资规模把建设项目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以便实行对投资项目集中决策,股份公司、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分级管理。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限上项目的管理。主要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限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审查意见,经批准后,办理批复文件。需报国家审批的项目,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立项审批手续,经国家批准后下达;限下项目由专业公司和地区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其中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前期论证材料,由专业公司报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备案。股份公司管理的限上项目包括:

(1)新申请勘查登记的勘探项目;预探发现储量(控制或预测)规模石油在5000万吨、天然气300亿立方米以上的整装油气田,需转入评价勘探的项目;

(2)动用石油可采储量400万吨(或30万吨/年产)及以上,动用天然气可采储量100亿立方米(或5亿立方米/年产)及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

(3)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下同)的新建、改扩建油气长输管道项目;(4)新建炼化厂及现有炼油厂扩大一次加工能力的项目;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炼油、化工、天然气化工及配套项目;

(5)油库、加油站销售网络建设总体方案;

(6)利用外资(外汇)贷款项目和合资合作项目;

(7)50万美元及以上的引进项目(含20万美元及以上软件项目);

(8)对外投资项目和楼、堂、馆、所建设项目;

(9)按规定应上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第一篇建筑设计 条文宣贯、专题报告、答疑 一、“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审批原则和实施要点 4、“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特点和实施难点 5、“建筑设计篇”2013年版主要修改内容 二、主要条文宣贯: 1、第1章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6条强条) 2、第2章室内环境(采光、隔声、空气质量的三部标准的部分强条) 3、第3章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 规范》的部分强条) 4、第4章专项设计(《无障碍设计规范》、《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的 有关强条) 三、专题报告: 1、“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今后的发展方向 2、建筑设计规范与“强制性条文”的关系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与其他设计规范的关系 4、如何执行建筑设计强条中有关室内环境的量化指标 5、关于建筑日照计算与住宅室内环境质量控制 6、栏杆的防护高度与“可踏面”的有关问题 7、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建筑的设计 8、建筑设计如何选用“无障碍电梯”和“可容纳担架电梯” 四、典型问题答案: 1、建筑设计的“安全疏散”与建筑防火的“逃生”有何不同? 2、如何确定建筑的形式和建筑的层数? 3、如何计算走廊、通道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

4、如何处理建筑设备相关标准改版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按文件形式分为: 建设标准(《派出所建设标准》等,控制投资,较少对外) 技术规范、规程(《住宅设计规范》等,工程技术标准中的大部分) 产品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等,产品的选用、安装) 管理办法、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度高、数量少) 按等级分为: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JG(协会标准CECS) 地方标准(北京DBJ) 企业标准QB (ISO国际标准和产业联盟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应用转化到各个等级中)按执行强度分为: 强制性标准(有一定比例的强制性条文) 推荐性标准 (编号带/T,推荐性不等于“宜”) 在建工行业还有:标准图集 通用图集 技术措施 实施导则 (作为“准”标准文件,各个等级都有。如“国标图”和“地方通用图”) (建筑设计的《设计手册》、《设计资料集》、《设计指南》不在标准体系中)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这是国务院对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出的重大决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次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明确提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该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加强标准实施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据当时的统计(截止1998年),我国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国家+行业+

建设项目的划分与分类

建设项目的划分与分类 建设项目是固定资产再生产的基本单位,一般是指经批准包括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进行建设,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通常以一个企业、事业行政单位或独立的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及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凡是不属于一个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没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作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现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固定资产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建设项目。 一、建设项目的划分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以及编审建设预算、制定计划、统计、会计核算的需要,建设项目一般进一步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及分项工程:1.单项工程。一般是指有独立设计文件,建成后能独立发挥效益或生产设计规定产品的车间(联合企业的分厂)、生产线或独立工程等。一个项目在全部建成投产以前,往往陆续建成若干个单项工程,所以单项工程也是考核投产计划完成情况和计算新增生产能力的基础。 2.单位工程。它是单项工程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通常按照不同性质的工程内容,根据组织施工和编制工程预算的要求,将一个单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如工业建设中一个车间是一个单项工程,车间的厂房建筑是一个单位工程,车间的设备安装又是一个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它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建筑安装工程的结构、部位或工序划分的,如一般房屋建筑可分为土方工程、打桩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工程、装饰工程等。 4.分项工程。它是对分部工程的再分解,指在分部工程中能用较简单的施工过程生产出来,并能适当计量和估价的基本构造。一般是按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材料,不同的规划划分的,如砖石工程就可以分解成砖基础、砖内墙、砖外墙等分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编制施工预算,制定检查施工作业计划,核算工、料费的依据,也是计算施工产值和投资完成额的基础。 二、建设项目的分类 建设项目管理需要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1.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划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

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2834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1建设工程项目分类

1建设工程项目分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有多种形式,按建设工程性质可分为新建、扩建、迁建、重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等建设项目;按建设项目规模可分为 大型、中型、小型建设项目;按建设工程投资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和非 生产性建设项目;按建设工程建设阶段可分为筹建、施工、竣工和建 成投资项目;按建设工程资金来源和投资渠道可分为国家预算内拨款、 国家预算内贷款、自筹资金、国内合资、中外合资等建设项目。(掌握)2建设项目的构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掌握) 3工程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工程从无到有的建设全过程中各阶段及其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 (1)对于政府投资的重大、重新建项目,宜依次划分为四个阶段和十个建 设程序。 建设前期阶段:项目建议书;选址;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 设计与开工报告的程序。 建设准备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办理用地,发包方案备案,招标。 施工阶段:组织施工 竣工验收阶段:验收、结算、备案,资料归档,产权登记、物业管理。 (2)对于企业自主资金项目,可划分为四个建设阶段和八个建设程序 建设前期阶段:项目申请报告,建筑方案与初步设计两程序。 建设准备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办理用地,发包方案备案,招标。 施工阶段:组织施工 竣工验收阶段:验收、结算、备案,资料归档,产权登记、物业管理。 (了解) 4工程造价的两种含义:(1)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 资产投资费用。 (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即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 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 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筑工程总价格。(了解)5工程造价的特点:(1)工程造价的大额性 (2)工程造价的个别性、差异性 (3)工程造价的动态性 (4)工程造价的层次性 (5)工程造价的兼容性(熟悉) 6工程造价职能:(1)预测职能 (2)控制职能 (3)评价职能 (4)调控职能(掌握) 7工程造价的作用:(1)工程造价是项目决策的依据 (2)工程造价是制定投资计划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3)工程造价是筹建建设资金的依据 (4)工程造价是利益合理分配和调节产业结构的手段 (5)工程造价是评价投资效果的重要指标(熟悉) 8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逐步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 改革的具体内容和任务P15(了解)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 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 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 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 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 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 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 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 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 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2008-03-04 18:25 ??阅读2095???评论0? 字号:? ? 小 作者:湖南省建设厅来源:本站原创时间:2006-1-15 12:56:07 阅读:2145 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一、一般土建工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建筑工程 1.十二层(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 2.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在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 3.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起重能力在五十吨以上工业厂房。 4.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 6.球型、椭圆型、双曲线型、圆锥形等复杂形状的钢或钢筋砼结构的构筑物(不受本条第5款的限制)。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 8.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二)凡达不到一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类工程 1.八层以上至十二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七米以上至三十六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或檐口高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的单层建筑。 3.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上至五十吨的工业厂房。 4.六层以上至十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四十五米以上至五十五米,或直径在十二米以上至二十米(其他形状

单体周长在四十八米以上至八十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立方米以上至一千五百立方米构筑物。 6.钢筋砼结构的贮仓、囤仓、江边钢筋砼水泵房。钢及钢筋砼各种形式的支架及栈桥、微波塔(不受本条第五款的限制)。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至三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8.跨度在十八米以上至二十四米,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三)凡达不到一、二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类工程 1.六层以上至八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米以上至二十七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或檐口高度十米以上至十二米的单层建筑。 3.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下的工业厂房。 4.二层以上至六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三十米以上至四十五米,或直径在八米以上至十二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三十二米以上至四十八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五百立方米以上至一千立方米的构筑物。 6.带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钢筋砼结构的锅炉房、泵房、冷冻房工程、别墅工程。高度在八米以上的挡土墙、护坡、独立的钢筋砼设备基础。独立的打桩工程,如护壁桩、锚杆桩、止水帷幕桩等。独立的强夯地基工程。 7.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二万平方米的建筑物。 8.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 (四)凡达不到一、二、三类工程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类工程 1.二层至六层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上至二十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六米以上至十二米或檐口高度在六米以上至十米的单层建筑。 3.二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4.除一、二、三类工程以外的钢或钢筋砼,砖石或砖混结构构筑物。

建设项目的划分

建设项目的划分 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体。建设项目按用途可分为生产性项目和非生产性项目。在生产性项目中,一般是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为建设项目;在非生产性项目中一般是以一个事业单位,如一所学校为建设项目,也有营业性质的,如一座宾馆为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的特征。为适应工程管理和经济核算的需要,可以讲建设项目由大到小,按分部分项划分为以下各个组成部分: 1.单项工程(工程项目) 单项工程又称工程项目,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如一工厂的生产车间、仓库,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等。单项工程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一个完整工程,它有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 2.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单独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如一个车间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等都是生产车间这个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又如写字楼工程中的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电气照明、智能化系统等分别是一个单位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就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的。

3.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建筑工程的主要部位或工种工程及安装工程的种类划分的。例如,土建单位工程可分为土石方工程、砖石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工程、楼地面工程及装饰工程,其中每一部分都成为一个分部工程。 4.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通常按照分部工程的划分思路,再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例如,分部工程的土方与基础工程,可划分为基槽开挖、基础垫层、钢筋混凝土基础、基槽回填土、土方运输等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本构成要素。通常,我们把这一基本构造要素称为“假定建筑产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第六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一、大纲要求及主要内容 (一)、大纲要求: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二)、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7、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8、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9、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二、内容讲解: 1Z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Z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

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主要手段。 例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 )监督管理。 A.建设单位 B.建立单位 C.工商行政 D.政府 答案:D。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 )为主要内容。 A.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B.主体结构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D.环境质量 答案:C。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 )为主要手段。 A.行政审批 B.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C.竣工验收 D.质量考核与抽查 答案:B。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 m >24 >18 >12 ≤12 檐高 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 >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 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 >24 >15 >7 ≤7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 >20 >13 >5 ≤5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一、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

一、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 1、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 (2)、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4-86 (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 (5)、架空索道工程技术规范GBJ127-89 (6)、立式圆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66-92 (8)、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1-87 (9)、GBJ235-82 已作废 (1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 (11)、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12)、GBJ243-82 已作废 2、安装工程质量标准 (1)、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 (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3 (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93 (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 (5)、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7)、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 (9)、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容器工程TJ306-77 (10)、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9-92 (11)、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 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4)、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

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

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 (一)按建设工程的自然属性划分 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 设施的统称。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涵 盖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 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 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 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 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 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等。 (二)按建设性质划分 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 (1)新建项目: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 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 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有的单位如果原有基础薄弱需要再兴建的项目,其 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时,才可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 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的生产线或分 厂的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事业发 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 等其他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 (4)恢复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 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 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 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 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 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四类,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项目按 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8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1 总则 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1.0.3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 抗震设防分类 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

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 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 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编制说明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编制说明 一、编制目的与适用范围 1、编制目的:我国现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主要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的,适用于我国现行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和机制,但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弊端。特别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问题比较突出,也与国际惯例不相吻合。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弥补现行建设工程分类的缺陷,突破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障碍,促进我国建筑业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本分类标准可与现行有关行业工程分类标准配套使用,互为补充。本标准将有助于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保持与国际惯例接轨,具有前瞻性和引导性。 2、本标准可适用于: (1)建设工程规划(计划)和管理工作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2)国民经济统计工作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3)建设工程策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咨询等; (4)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活动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以及专业划分等: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6)相关部门、相关行业、相关专业机构在产能规划、投资分析以及相关管理活动中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7)建设工程相关标准制订中涉及的建设工程分类、分解; (8)工程类高等教育专业的设置。 二、分类分级方法 本标准重点研究了建设工程分类、分级及建设工程之间相互关系,主要成果是建立统一的建设工程分类和分解的目录和编码,可为建造师等有关执业资格制度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设立提供依据或参考。 1、分类方法。建设工程可以有多种分类方法,按照性质、投资、用途、功能等分类,其结果的表现形式也不相同。本标准分类方法是首先明确各行业工程范围,再按照自然属性的两个工程类别(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重新排列组合,由于建筑工程量大面广,之后又从土木工程中分离出来,调整为三个类别,即建

工程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的划分 单项工程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在竣工后能独立发挥设计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如在工业建设工程中企业的各生产车间、办公楼等。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指单项工程中可单独进行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并可单独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部分。如生产车间的厂房土建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等。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单位工程中的主要结构、主要部位来划分的,如土建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等。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根据分部工程划分的原则,再进一步将分部工程分成若干分项工程。一般是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的工程部位、不同的材料、不同的质量要求和工作的难易程度来划分的,分项工程是概预算定额的基本计量单位,称为工程细目,如路基土石方分为松土、软石等。 单位工程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是构成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完整的道路,桥梁通常是一个设施,即称为单项工程。 如道路或桥梁划分标段的话,每个标段就是单位工程。 与单项工程不同的是,单位工程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其生产能力或价值 分项工程:是指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的建筑单位。 分部工程:是指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的建筑单位。 给您举个例子吧,希望您能明白。假如有一个学校。 整个学校就是一个【建设项目】,学校里面的图书馆是【单项工程】,盖图书馆的话有土建、水暖、安装部分,这些就是【单位工程】,土建里面又要分混凝土、基础、砌筑等工程,这些就叫【分部工程】,砌筑里面要分砌筑外墙、内墙、女儿墙、填充墙等等,这些就叫【分项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分类

1、建设工程项目分类 建设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 按建设工程性质分 新建、扩建、改建、重建、迁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等建设。(5建1技) 按建设规模分:大、中、小型 按建设用途分:生产性、非生成性 按资金来源分:国家预算拨款、银行贷款、企业联合投资、企业自筹、利用外资、外资工程项目 2、建设项目的构成 单项工程 建设项目组成部分,有独立设计文件,竣工后可独立发挥效益或生产能力的产品车间(企业联合的分成)生产线或独立工程等如生产车间、住宅等 单位项目 单项工程组成部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但具有独立设计的施工图纸和组织施工的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 单位工程组成部分,工程各部分是由不同的工人用不同工具和材料完成。 如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工程等 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组成部分,不同的施工方法,构造及规定完成。又称“假象的”建筑安装工程产品。如土方工程;钢筋工程等 3、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概念 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的重大、新建项目,分为四个阶段十个建设程序 企业自主资金项目,分为四个阶段八个建设程序 四个阶段:建设前期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十个程序:项目建议书、选址、计划任务书、方案图、初步计划、年度计划;施工图设计、审查、用地、发包方案备案、招标;组织施工;验收、结算、备案、资料归档、产权登记、物业管理。 八个程序:项目申请报告、建筑方案与初审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用地、发包方案备案、招标;组织施工;验收、结算、备案、资料归档、产权登记、物业管理。 立项:项目建设书批准之后,纳入长期基本建设计划。不表明项目可以马上上马,还需要开展详细的可行性研究。 建设阶段准备:无论是政府投资还是企业投资都分为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办理用地、招标等程序 (7方面:施工图设计、办理用地、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备案、工程施工招标、委托监理、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说明理由,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 4、工程造价的含义 工程造价两种含义 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

(一)按建设工程的自然属性划分 建设工程就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与工程设施的统称。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与机电工程三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与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等。 (二)按建设性质划分 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 (1)新建项目:就是指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事业与行政单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有的单位如果原有基础薄弱需要再兴建的项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时,才可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就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她地点,为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项目;事业与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迁建项目:就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与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其她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 (4)恢复项目:就是指原有企业、事业与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与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这类项目,不论就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就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四类,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就是始终不变的。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建设项目分类

建设项目分类 建设项目按管理需要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建设性质划分。 1.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二)按建设规模大小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限额以下项目。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习惯上将大型和中型项目合称为大中型项目。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但是,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建设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应按分期规模计算。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按总投资划分的项目,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在此标准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按项目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划分。 1. 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工业项目(含矿业)、建筑业、地质资源勘探及农林水有关的生产项目、运输邮电项目、商业和物资供应项目等。 2.非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项目,主要包括文教卫生、科学研究、社会福利、公用事业建设、行政机关和团体办公用房建设等项目。 (四)按建设过程划分。 1.筹建项目,指尚未开工,正在进行选址、规划、设计等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建设项目。 2.施工项目,指报告期内实际施工的建设项目,包括报告期内新开工的项目、上期跨入报告期续建的项目、以前停建而在本期复工的项目、报告期施工并在报告期建成投产或停建的项目。 3.投产项目,指报告期内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形成设计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包括部分投产项目和全部投产项目。 4.收尾项目,指已经建成投产和已经组织验收,设计能力已全部建成,但还遗留少量尾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

装饰装修工程中: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高度60米以上,且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以上的幕墙工程;或高度60米以上,且单位工程量6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机电安装工程中:单项2000万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单项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均属大型项目。 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分级标准(参考) (一)大型项目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跨省域、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2.城市群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各级城市(不含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4.国家级各类开发区(含科技园区、度假区、大学城等)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及相应的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详细规划; 5.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规划; 6.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7.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超过3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超过80公顷;

8.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及其它省级行政机关直接下达的各类研究报告、各类规划、各类评估报告; 9.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20000万元以上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0.需报省级以上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二)中型项目 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各类城市总体概念规划或战略规划; 2.县城所在地建制镇总体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80公顷; 4.省级各类开发区总体规划、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般景区详细规划; 5.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6.国家级示范镇、示范村建设规划; 7.研究拟定工程投资规模在万元之间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8.需报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机关审批的其它规划设计项目。 (三)小型项目 1.县城以下其它建制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名村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类专项规划; 3.详细规划的编制:单项控制性详细规划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单项修建性详细规划面积20公顷以下; 4.地市级及以下各类开发区规划的编制;

相关文档